死神首曲

死神首曲

作者:深雪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青春不老与最轰轰烈烈的爱情,妳要选哪一个?他是业界内公认最性感迷人的死神,擅长带给亡者悦愉而优雅的死亡。死神最明白,如何可以死得好。只是,死神有他的理想:他希望人永远不会死。死神LXXXIII,对人类灵魂必须不断轮回的命运有着极大的疑惑:‘为何人生既苦且短,还要一世接一世的活?’于是他想加入‘改造人类基因部门’,帮助人类进化成至少能活200岁以上,而且少病痛又无烦恼!但想要转换职务,死神必须通过高阶天神给他的三次试炼。前两次试炼他都轻松写意的完成考验,不过第三次试炼可没这么简单了!这回他必须和一名与魔鬼Lucifier订下永生不死协议的美丽女子周旋,并且带她的灵魂走入轮回。但问题是,他却爱上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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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六○年是义和团起义的六十周年,我以《义和团》即《神拳》为题,写了一出四幕的话剧。从很久以前,我就想写一本叙述义和团的小说,并且不断向老人们打听当年的见闻,我简略地记了下来。在变乱中,这些笔记可都丢失了。即使没有丢失也不够支持写一本长篇小说的,因为东鳞西爪,既乏系统,又不无偏见。后来,目睹当时光景的老人越来越少了,我也就停止打听。写那本小说的愿望遂未实现。一九六○年,因为是义和团起义六十周年,我看到了一些有关的史料与传说,和一些用新的眼光评论义和团起义的文章。这又鼓动了我,想写点什么。我就写了这本话剧。剧本好坏,我不敢说;我只想在这里谈谈为什么这样关心义和团。义和团起义的那一年,我还不满两岁,当然无从记得当时的风狂火烈,杀声震天的声势与光景。可是,自从我开始记事,直到老母病逝,我听过多少多少次她的关于八国联军罪行的含泪追述。对于集合到北京来的各路团民的形象,她述说的不多,因为她,正象当日的一般妇女那样,是不敢轻易走出街门的。她可是深恨,因而也就牢牢记住当年洋兵的罪行——他们找上门来行凶打抢。母亲的述说,深深印在我的心中,难以磨灭。在我的童年时期,我几乎不需要听什么吞吃孩子的恶魔等等故事。母亲口中的那些洋兵是比童话中巨口獠牙的恶魔更为凶暴的。况且,童话只是童话,母亲讲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是直接与我们一家人有关的事实。我不记得父亲的音容,他是在那一年与联军巷战时阵亡的。他是每月关三两饷银的护军,任务是保卫皇城。联军攻入了地安门,父亲死在北长街的一家粮店里。那时候,母亲与姐姐既不敢出门,哥哥刚九岁,我又大部分时间睡在炕上,我们实在无从得到父亲的消息——多少团民、士兵,与无辜的人民就那么失了踪!多亏舅父家的二哥前来报信。二哥也是旗兵,在皇城内当差。败下阵来,他路过那家粮店,进去找点水喝。那正是热天。店中职工都早已逃走,只有我的父亲躺在那里,全身烧肿,已不能说话。他把一双因脚肿而脱下来的布袜子交给了二哥,一语未发。父亲到什么时候才受尽苦痛而身亡,没人晓得。父亲的武器是老式的抬枪,随放随装火药。几杆抬枪列在一处,不少的火药就撒落在地上。洋兵的子弹把火药打燃,而父亲身上又带有火药,于是……在那大混乱中,二哥自顾不暇,没法儿把半死的姑父背负回来。找车没车,找人没人,连皇上和太后不是都跑了吗?进了门,二哥放声大哭,把那双袜子交给了我的母亲。许多年后,二哥每提起此事就难过,自谴。可是我们全家都没有责难过他一句。我们恨八国联军!母亲当时的苦痛与困难,不难想象。城里到处火光烛天,枪炮齐响,有钱的人纷纷逃难,穷苦的人民水断粮绝。父亲是一家之主。他活着,我们全家有点老米吃;他死去,我们须自谋生计。母亲要强,没有因为悲伤而听天由命。她日夜操作,得些微薄的报酬,使儿女们免于死亡。在精神状态上,我是个抑郁寡欢的孩子,因为我刚一懂得点事便知道了愁吃愁喝。这点痛苦并不是什么突出的例子。那年月,有多少儿童被卖出去或因饥寒而夭折了啊!是呀,现在每逢我路遇幼儿园的孩子们,一个拉着一个,说着笑着唱着,象清早睡醒的小鸟那么活泼,我总要站住,细细地端详他们,数一数他们梳着几种小辫儿,穿着几种花样的鞋袜。我是那么欢喜,总想把他们都领到我的家去,陪他们痛快地玩耍半天!是的,由孩子们健康的小苹果脸上,我看到民族独立自由的真凭实据!联军攻入北京。他们究竟杀了多少人,劫走多少财宝,没法统计。这是一笔永远算不清的债!以言杀戮,确是鸡犬不留。北京家家户户的鸡都被洋兵捉走。敢出声的狗,立被刺死——我家的大黄狗就死于刺刀之下。偷鸡杀狗表现了占领者的勇敢与威风。以言劫夺,占领者的确文明。他们不象绿林好汉那么粗野,劫获财宝,呼啸而去。不!他们都有高度的盗窃技巧。他们耐心地、细致地挨家挨户去搜索,剔刮,象姑娘篦发那么从容,细腻。我们住的小胡同,连轿车也进不来,一向不见经传。那里的住户都是赤贫的劳动人民,最贵重的东西不过是张大妈的结婚戒指(也许是白铜的),或李二嫂的一根银头簪。可是,洋兵以老鼠般的聪明找到这条小胡同,三五成群,一天不知来几批。我们的门户须终日敞开,妇女们把剪子蒙在怀里,默默地坐在墙根,等待着文明强盗——刽子手兼明火、小偷。他们来到,先去搜鸡,而后到屋中翻箱倒柜,从容不迫地,无孔不入地把稍有价值的东西都拿走。第一批若有所遗漏,自有第二批、第三批前来加意精选。我们的炕上有两只年深日久的破木箱。我正睡在箱子附近。文明强盗又来了。我们的黄狗已被前一批强盗刺死,血还未干。他们把箱底儿朝上,倒出所有的破东西。强盗走后,母亲进来,我还被箱子扣着。我一定是睡得很熟。要不然,他们找不到好东西,而听到孩子的啼声,十之八九也会给我一刺刀。一个中国人的性命,在那时节,算得了什么呢!况且,我又是那么瘦小、不体面的一个孩子呢!上述的那些不过是那一次大屠杀,大劫洗,大耻辱中的一些小节目而已。假若当时我已经能够记事儿,我必会把联军的罪行写得更具体、更伟大、更文明。当然,我也必会更理解与喜爱义和团——不管他们有多少缺点,他们的爱国、反帝的热情与胆量是极其可敬的!可是,我所看到的有关义和团的记载(都是当时知识分子的手笔),十之八九是责难团民的。对于联军的烧杀抢掠,记载的反倒较少。是去年发表的民间的义和团传说,不是那些文人的记述,鼓舞了我,决定去写那个剧本。由那些传说中,我取得团民的真正形象。不管剧本写的好坏,我总算吐了一口气,积压了几十年的那口气!在我写剧本的时候,我是多么兴奋哪!想一想老母告诉我的那些惨事,再看一看眼前的光彩的三面大红旗,谁能说我们不是走出了地狱,看见了天堂了呢!可是,今天的美国强盗依然是强盗,而且抢掠劫杀的技术有所翻新!不仅自号文明,还会口中念念有词,说和平,讲自由;和平地、自由地杀人劫宝,图财害命!这种新手法十分毒辣,比旧手法要厉害得多!谁不警惕,必上大当,吃大亏,悔之晚矣!一九六一年
  • 作者:施黛
    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下一本《重生之美人娇妩》)文案:【单纯小公主vs坏心肠的奴】宁芙是金枝玉叶的娇贵公主,冰肌玉容,倾城姝貌,备受帝后宠爱,可因被庇护得太好,性格有些娇气,软弱。为了锻炼心性,女官提议,叫公主亲手驯服一个外邦进贡的奴。小公主犹犹豫豫,最终在一众人选中,选了一个眼神最凶戾,但容貌最好看的。第一次试训,那奴态度轻蔑很不配合,还一把扯断她的软鞭,似欲咬断她的脖颈。小公主吓得慌慌的:我……我不打你,但你要听我的话,好不好?奴蹙起眉头探究着她,语气讥诮:不会武艺,你来送死的吗?从那天起,两人开始了并不十分和谐的试训过程。后来,眼见驯教期限要到,小公主因自己没完成任务心忧苦恼,于是只好去求他配合。喂,你……能不能装作被我驯服了呀。那人熟练地把小公主抱在腿上,勾唇玩味十足,什么好处?……你说。许我咬一口?宁芙咬唇摇头,美眸盈盈惹怜,会疼。怕痛?他眯眸去碰她的唇,得寸进尺地强势,那便给我亲。(一句话简介:娇滴滴的小公主本想驯服凶恶恶的奴,结果反被吃定的甜宠恋爱故事。)*男主非良善,腹黑心思坏,对公主占有欲超强,另有身份。*公主美丽娇滴滴,性格软人也软。>>>>>>预收《重生之美人娇妩》进专栏收藏>>>>>>【貌美相府千金vs霸道江湖门主】前世,周妩为了逃婚,在新婚前夜失手误伤了自己未婚夫的眼睛,纵然心有愧意,却还是自私逃离。却不想后来,周家官场没落,她亦在一场大火里意外毁了容。没了绝世倾城的美貌和显赫家世,她如弃履一般,被所谓的爱人丢在郊野宅院,自生自灭。绝境之中,她看到一人,身着玄色色长袍,眼睛环着一层丝布,慢慢朝她走近。他说:阿妩,愿不愿意跟我走?人生微时,他给了她无限温情。命运捉弄,周妩再次睁眼,竟又回到了一年前,她刚刚刺伤他的那个雨夜。在所有人都怒视她为祸水,咬牙要为家主报仇之时。周妩哭得梨花带雨,从出逃路上原路折返,还不顾阻拦直直扑到床边抱紧他。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伤你的,我不走了,不走了……被抱住的男子浑身紧绷,他不可置信,甚至一瞬忘记了双目的疼痛。当真?闻言,周妩当着他那么多手下的面,娇怯倾身过去,缠颈妩媚献吻。以后,阿妩只喜欢你。瞬间,男人背脊猛僵,指腹更是摩搓紧。众人皆诧,向来不可一世,慑凛八方的门主大人,此刻竟是纵着那祸水软在自己怀里胡搅蛮缠地亲热。偏神色还……那么痴迷?*男主眼睛会好,文章甜宠向~*第一世末两人已两情相悦,只是女主逝世早,两人甜蜜的时间很短。*第二世女主爱意全释,男主开始不信,后来慢慢沉迷,享受得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