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以前,刘绍铭先生写信给我,要我为他在“华美文学”方面的新著写篇序。我自己是个无事忙的大忙人,但是老友之命不敢辞,就答应下来了。慷慨承担了刘兄的好意,老实说,实在出于“债多不愁”的无赖心情,跟他耍赖、拖债罢了;因为在绍铭之前,还有四位好友曾作同样的吩咐,我至今还未交卷呢。
稍后绍铭去纽约开会,旧事重提,我还是满口答应了。不久我们又重逢于台北,这才使我慌起来,看来是非兑现不可了。那时我正另有重担,路过台北去新加坡。屈指一算,新加坡之后,纽约市大就开学了。在这儿,我又是个不得已而“炒回锅肉”的系主任,校中一开学,那就更忙得不可开交,哪有工夫替朋友们的大著写序?
今年(1982年)9、10月份,纽约市大开学后的忙乱,真被它弄得颠三倒四,因而也把为刘著写序的心头负担丢到九霄云外去了。孰知10月16日(星期六)下午,忽然门铃大响,邮差送来一包挂号邮件,竟是刘著《渺渺唐山》的校样,编辑先生留条:万事俱备,独缺我这篇“唐序”。看过这小条,再举目四顾,真惶惶如丧家之犬——大有“二十年后,又是条小伙计”的心态。
《渺渺唐山》我是在无限忙乱的环境之下,抢看了一遍。可是不看则已,一开始看作者自序,我就放不下去了。绍铭本是个令人“一读便放不下去”的作家。等我看到自己竟然也是作者所描述的华美舞台上的小演员之一时,我就益发放不下去了。我想作者可能也就因为我也是“书中人”之一,才要我作序的吧。
当我读到本书第一章中作者提到的“哎哟派”所批评的华美四大作家时,我就情不自禁地提起笔来替他加注了——在那译者尚不知中文姓名的Betty Lee Sung名字之下,我便加上“宋李瑞芳”四字。
瑞芳是位才女。她的前后两位先生,都是与我有三十年交情的老友。她现在是我的同事,将来还会做我的接班人。在她的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我对她也还有过援手之谊呢。
那是十年前的事了。其时正是本书作者所描述的“华美民族运动”发展到最高潮的时候。我本人误入“陈桥驿”,被推动少数民族运动的青年学生“黄袍加身”,卷入了这场可歌可泣的民族运动。
这时是1972年春初,纽约市立大学之内的千把少数民族学生,和他们白种多数中的道义支持者,在校园内发动了一个黑、白、黄、波(波多黎各)、西(南美西班牙与土著的混血儿女)五族共和的大学潮。
我个人那时并不在市大,但在学潮期间,由市大当局紧急电告,赶回纽约,出任市大新成立的亚洲学系的第一任系主任,来平息学潮。那时,这个学潮正义在握,人多势大,市大当局对它是有求必应的;而学潮总部当时对我的要求,以及通过我向学校当局所提出的整理亚洲学系的“五大要求”之一,便是与瑞芳有关的——她那时已是名著《金山》(Mountain of the Gold)的作者,因书应聘为纽约市大“华美学”(Chinese-American Studies)的专任讲师。
这批学潮青年当时加予她的“罪名”(用个后来才出现的名词)便是“歌德派”。他们认为她在书中报喜不报忧,向那鱼肉我先侨百余年的白种种族主义者“歌功颂德”。
我在当时的看法,与这批热血沸腾的青年又略有出入。我认为著述家应享有其个人著述的自由。写华美移民史怎能罢黜百家、独崇“缺德”呢?“歌德”的,也应该让他们“歌”一下——这儿是个“开放的社会”嘛!何况“德”亦不无可“歌”之处呢。
这个恼人的“第五条”最后总算我以去留相争把它划掉了。我为此事,虽与其中少数“哎哟派”争辩了一整夜,但我并没有说服他们。其后这一派激烈分子不但继续批评她,而对我这“老成谋国”的作风亦深致不满——这就是后来“哎哟派”点她名的意蒂牢结的背景。
对于1972年这场风潮,我必须指出,当时这个风潮里的华侨领导分子,都是一批民族感强烈、品学兼优的“华美青年”。他们的团体则是个ABC(American born Chinese,美国土生华人)和CBA(Chinese born Americans,中国出生美洲华侨)“竹心”(前者)、“竹节”(后者)的空前大团结。其中由于背景和个性的不同,难免有温和与过激等等的宗派思想,但大体说来他们都是没有党派背景而动机纯正的。十年后的今天,他们之间好多都已是纽约市挂牌的名医和律师了,有时他们还结伴前来,找我这位“老师”话旧。好汉提起当年勇,好不开心!
在这次风潮中,我原是个不折不扣的“黎大都督”,虽然他们并没有说我是被他们“从床底下拖出来的”。风潮初起时,我原在二百英里之外。我的出面是纽约市立大学校长马歇克(Robert E.Marshak)打电话、送机票,把我请回来帮忙的。
风潮平息之后,亚洲学系正式成立,我便应聘出任该系的第一任系主任。我任内第一要务,除整顿传统的亚洲学科目(历史、文化等科)之外,便是开设十多门美国教育制度上史无前例的“亚美学”(AsianAmericanStudies)的课程,诸如“亚裔民族移民美洲史”、“美国政法制度与亚裔移民适应之研究”、“美国亚裔少数民族社区发展之变迁”、“亚美文学选读”、“亚美文化冲突”等。这些也就是作者在自序上所说的“巧立名目”的课程,为传统的经院学人所不取。
不过,我个人在专修美国历史时,也曾有十年之功。可是在我为着考试而读的几百本美国史书中,“亚裔移民史”又几乎是美国史上的一个盲点,有分量的史家不是无心忽略,便是有意地回避。在那重重考试、泰山压顶的情况之下,这一门也可完全不顾的,它绝不会构成学位考试中的一则命题。
最糟的还是我国老辈留学生,他们都是或多或少的特权阶级人物,眼向上看,对贫苦无知、在洋人鞭笞下呻吟的华工苦力,照例是不屑一顾的。以前我就曾问过胡适之先生关于他留学时期的华侨生活。胡先生说:“那时,‘我们’与‘他们’之间没有往还。”我听到这句“我们”与“他们”的言词,真发生很大的反感。
由于“我们”祖国政府和知识分子对“他们”没有真正的了解、同情和抚助,在洋人欺压下,华侨社会乃滋长出它们特有的、自生自灭的畸形发展——不易为外界所了解的畸形发展。而受过美国教育的下一代华人,也就相应地滋生了畸形发展的心理状态——他们可能由种族感而引起对压制他们、歧视他们的白种种族主义者的愤恨与抗暴的心态。这一心态也可能导致他们对自己的祖邦、长辈乃至华人社区中一切事物,也同时鄙视与憎恨。这就是一部分过激的“哎哟派”的心理背景。在他们身上,情感的冲动远超过理智的思考与学术的研究。
另一种,则是难免由于自卑感和在洋人社会中力争上游,而像本书上所说的向“白种中产阶级”胁肩谄笑的风气。其实这两种方向,都是病态。
至于怎样才算正当呢?我那时的想法——也算是一厢情愿的书生之见吧——是从学理研究着手,把上述这些科目,从“巧立名目”的现状,逐渐移向“学术正轨”,使“亚美学”渐次提升到正统的社会科学的地位上去。这便是我那时努力的方向。
但是在美国大学里,开设新课程的手续与条件是十分繁杂的。这十多门课的主要内容和“教学提纲”(course proposals)几乎是我这位系主任一手赶制的。要在短期内把十几门史无前例的新课提出来,并交校方各审查委员会投票通过,然后再编入全校的教学规程(college catalog),真是一件披心沥血的工作。为着这一提纲,我所涉猎的参考书籍竟多至数百种。几年之后,我又把这些书目重加诠释,并赢得了美国联邦政府的资助,编印成书。这份“注释书目”,不知何时竟为老友李志钟教授所探悉,他乃鼓励我付印,取名“第三种美国人”(The Third Americans),就在1980年出版了。它虽然只是一本小册子,而我在为它催生的初期,却因疲劳过度而被送入昂尼昂特医院。真是涓涘之献,也是沥尽心血的。
这门新兴的“亚美学”,截至今日,在美国仍只有东西两大中心。在西岸便是以伯克利为首的加州大学,在东岸便是我们的纽约市大了。不过那时在西岸所成立的,还不过是些“中心”、“计划”一类的单位,为此科设立正式学系,恐怕就只有纽约市大一校了。而我本人——虽是被拉夫上阵,却是市大方面的主持人。在当时“亚美学”发轫期中,在教学行政上,我也算是顶半边天了。所以我才不揣冒昧地把我自己也说成这本亚美文学专著《渺渺唐山》的“书中人”。
落笔至此,我倒想补充一句:我当初出任纽约市大亚洲学系系主任,却不是上述这个学潮的结果,相反的,却是那个学潮的起因。我被卷入这场“台风”,也是十分偶然的。
事缘纽约市大于70年代开端决定成立亚洲学系时,校方想自全美亚裔的资深教授中选聘一位系主任,因此成立了一个专设的选聘委员会(search committee)。它首先拟订了一张候选人名单,然后不惜重资,将名单上所列的候选人一一礼聘来校作专题讲演,并参加咨询会。其后经十位选聘委员(六师四生)秘密票选之后,再由校方正式聘请。这也是一种例行的法定手续。
那时先后应约来校接受咨询的资深教授共有十余人,我的名字竟亦在群贤之末。跟那些名震一时的其他候选人相比,我是“高攀”了。不过我也可算是“码里人”,因为我那时在市大兼课。这项兼课,我在市大各分校已“兼”了十多年了。
这学年我兼的第一堂课是中国现代史。上课的时间是星期五下午3至6时。这是个最坏的时间,按理这门课可能不会有学生选修的。但出乎意外,我却搞了个大班——有时有些学生只能在门外听课。
第二学期,我这门课被派给一位白种美国教授了,主持人乃给我排了一堂美国史的课。这虽然有点不寻常,我还是接受了,只是有些学生却为之愤愤不平。
上新课之前,授课人照例是要用书面略叙教学方针的。我在我的教学方针上便提出,我要突破传统框框,从“不同角度”(from different perspectives)去透视美国政治、社会的各种现象。在同一个上课时间内,我竟然又搞了个大班,人头挤挤,名传校园。
这两堂课加起来,我一共讲了八十小时以上,这和“外边来的”资深教授只讲一两小时的情形就有轻重之别了。加以我讲的这两堂课——一亚、一美——也正巧合乎当时“亚美学”的理想要求。因此在选聘委员会最后秘密投票时,我竟然得了十票中的九票。得次多数的便是本书作者最怀念的“亡友”许芥昱教授,他得七票。许君以次的候选人,则各得二、三、五票不等。
在这次秘密选举中,我成了“黑马”,是出人意料的,尤其是出乎当时委员会主席和夹袋中可能另有人选的院长的意料之外。这位院长乃决定对这次选举的结果来个“留中不发”,一拖数月,消息全无。等到第二学年的教学规程的校稿出现时,院长所列出的代系主任,仍是他事前所指定的代理人。这才引起师生之间的怀恨、不满和质询,院长辞穷、支吾,乃引动导火线,爆发了一个偌大的学潮。
这次选聘委员会的投票是绝对保密的,我当然是全不知情,直到风潮爆发的第二天上午我才知道。那时我正在纽约州立大学的昂尼昂特分校上课,忽然系秘书匆忙来叫我,说有紧急长途电话要我接,吓得我惊惶失措,不知是什么紧急事件。后来市大马歇克校长同我在电话内说话了,当时我竟不知马君何人也。
我在市大只兼一堂课,管它校长姓啥名谁呢。
后来马氏叫在他身边帮忙的袁旂教授向我解释,袁旂与我是老友,他才把全盘经过告诉我——原来是这么回事。
事过境迁十来年了,但是其时的当事人现在都还健在。当年在学生群中领导风潮的,还有一位学心理的青年教授,他后来回到台湾去,现在也是台湾有名的资深教授了。大家想起往事,能不欷歔!
那天我在接到马歇克的电话之后,便乘了市大出机票的一架小飞机回纽约。立时校方和学生都派代表来看我,三家大电视台的记者也在等着我。我见了学校和学生的代表,电视记者我是回避了——因为我还搞不清楚这风潮的底蕴,无法对新闻界“发表谈话”也。
以上便是我怎么被卷入“亚美运动”这场大“台风”的始末,也可算是《渺渺唐山》中的一个小花边吧!
上面所说的学潮看来只是个偶发事件,其实那也是当时全美少数民族社会运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的发生是有其一定的文化背景的。《渺渺唐山》这本书上的故事,也就是以文学方式所提供的文化背景的一面,也是最有趣的、最感人的和最真切的一面。
至于整个的文化背景又是怎么回事呢?那就说来话长了。不过,我们也不妨长话短说,略表一二。
大体说来,美国这个国家自1776年开国到现在,基本上是一个中产阶级、白种基督教徒统治的国家(近半个世纪以来,犹太人才逐渐挤入这个统治阶层)。论人口、论财富、论文化水平、论组织能力,等等,他们都远非非白种少数民族(non-white minority ethnic groups)所可望其项背。
白种民族近数百年的表现,本来就是个高傲而富于侵略性的民族。在美洲二百多年来居高临下的优势,难免就益发增长了他们的优越感和盛气凌人的作风——高车驷马,丰衣足食,一切唯我独尊。所以美国自开国以后,一向是把“异端”的少数民族视为“低等人种”(inferior races)。你事事得听从于他们;要自救,也只有在生活上、文化上,向他们“归化”,做个“顺民”或“二等公民”(secondary citizen)。
说也奇怪,这一心态的发展,日子久了,双方有很多人都视为当然。在美国黑人之中,向白人俯首帖耳效忠的,便产生了美国黑人文学上所刻画的“汤姆大叔”(Uncle Tom)一类“忠仆”型的人物。“汤姆大叔”型的人物,当然在其他少数民族中也是所在多有的。“汤姆大叔”其实不是个坏人,他只是个知识浅薄、生性忠厚、自觉只配做奴婢的一种白种主人的“忠仆”而已。等而下之,则难免有胁肩谄笑之流——再等而下之,则就像我国古人所慨叹的“便向城头骂汉儿”的小奴才了。
这些现象,如果不用社会科学——社会学(sociology)、民族学(ethnology)、社会心理学(social psychology)等诸种法则去加以研究分析,那也不过只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百态之一罢了,不值得去吹胡子瞪眼睛的。但是如果要利用新兴的社会科学的方法去研讨、去写几篇博士论文,那其中的学问可大呢!
笔者发此议论,也只是就近二百年来美国社会史上所发生的“形势”而言——讲句时髦话,那就是采用社会学上习见的所谓“宏观法则”(macro level approach),凡事从“大处着眼”,而不是说每个白种中产阶级人士都是种族主义者(racist);虽然我们也不能否定美国白种中产阶级之内种族主义(racism)的存在这一个事实。
老实说,论个体间为人处世的道德,他们白种中产阶级里的基督徒,在平均数上有时会超过一般少数民族亦未可知。笔者这里所指的,只是“形势比人强”;而这一优越的“形势”,事实上也是构成白种中产阶级公民心理上种族主义滋生的许多原因之一。
在这种心理背景之下,再加上经济竞争——大家在一起抢饭吃——的因素,二百年来,在美国谋生的“少数民族”真是受尽煎熬和压榨,他们纵安心俯首帖耳,做个“二等公民”亦不可得!
在近百年的美国史上,少数民族中受苦受难的,华侨应该算是首屈一指了——他们所受的苦难,是远在美国内战后的黑人和印第安人之上的。
笔者无心在这篇序里多谈美国华侨的血泪史,这类著作,不论是“歌德派”还是“伤痕派”都为数不少,虽然纯学术性的产品还不多见。
十多年前,现任夏威夷大学“西东中心”主任、斯时任教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李浩教授曾和笔者讨论到如何成立一个“华美学计划”,把百余年来美国各级法院所保存下来的有关华人诉讼的案情和判例(包括1904年孙中山先生路过旧金山时,虽持有美国护照,还横遭无理拘留的旧案),来作个通盘的整理——先编点可靠的史料,还谈不上研究。但是这项史料的编纂工程实在太浩大了。不用说当今自视甚高的“留美学人”对这项“巧立名目”的学问不屑一顾,纵是有“巧立名目”之癖,而有避重就轻之性的“华美派”的学人之中——包括笔者本人——哪里又能找出有这种志趣的“书呆子”,来干这种无名无利的傻事呢?虽然我个人到现在还在馨香祝祷我先侨在天之灵能保佑我们这行内能出几个“傻子”,将来还是把这桩事好好做一下。
不过,现在虽然“书缺有间”,从大处着眼,我们还是可以把美国华侨史的轮廓略事描叙。
我们不用说美洲的原始土著印第安人是我们蒙古种同胞的亚洲移民了;就单说发现美洲吧,现在的美国史家也大致承认我们的“慧深和尚”是发现美洲的第一人。慧深于我国南朝刘宋、齐、梁之间,便两度经过加州海岸,并在今日墨西哥属的中美洲一住四十年。
在16世纪末季,当西班牙人开辟“马尼拉航线”(Manila Galleon)之后,第一批横越太平洋的造船工人和随船服务的海员,也都是中国人。他们在中美洲所建的第一个“唐人街”、“中国城”或“华埠”的时间,也不在第一个“英埠”——“詹姆士村”(Jamestown)之后,詹姆士村始建于1607年。
其后美国独立了,欧洲白人向美东移民,中国黄人向美西移民,本来也是顺理成章之事。在19世纪中叶,美西“中太平洋铁路”兴建之时,几乎全部路工都是来自太平洋彼岸的华工。迨加利福尼亚州成州之始,其地几乎四分之一的居民也是华人。
向“新大陆”移民,原是“旧大陆”所有人民共有的权利;美国原是个多种民族的国家,白人东来,黄人西至,各民族和好相处,亦断无白种人一族鲸吞的道理。1868年所订的中美《蒲安臣条约》于此即有明文协定。
孰知历史上竟有如此不平之事,我先侨兴建之功未竟,白种人竟搞出个最无耻的反华运动。这一运动发展的结果,到1882年竟由联邦政府和各州背弃条约明文,相继立法,竟然立出了现代文明史上初无先例的《排华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s)来。
长话短说。这些《排华法案》只有两个目的:第一,绝对不许华人继续向美移民;第二,既来的华人,则逼其早返唐山。不愿回去的,则用种种法律的限制,使其谋生无路、尊严全失,也非离境不可;至死不去的,也要使其绝子绝孙,死而后已。那时的清政府虽据理力争亦无能为力!
法律上的排华既已如此,社会上的排华当然就变本加厉。从无中生有的辱华、侮华、停工、解雇,到殴打、谋杀——无所不用其极。
如此一来,不用说中国继续移民来美是不可能了,已经在美的华侨,如果有家可归的,谁能受得了这种灭绝人性的洋气,大家也就忍气吞声地卷铺盖回国了。但是时至1882年,我侨民移美已有数十年历史。有的已经辛辛苦苦地建立了一些小店铺、小农场——毕生心血,尽瘁于斯,怎么忍心弃之而去呢?何况他们多半是贫雇农出身,被贩卖“猪仔”贩到美洲的;祖国那边的日子,无根无柢,也不太好过。因此纵处于此无法容身的条件之下,也得咬紧牙关,容忍下去。
自己虽然忍辱偷生了,但是重洋彼岸的衰亲、弱息、青年眷属,则永无团圆之望。有的华侨,纵因旅美日久,取得居留身份甚或公民权,虽亦能偶尔还乡与老亲、妻孥暂叙别情,但是重洋万里,波涛阴恶,加以私蓄无多,探亲费重,因此往往经旬之聚,接着便是半生别离,甚或从此不复一见。
试问这种远隔重洋的悲欢离合,一个飘零身世能经得几次?所以我们先侨当年所受的苦痛,真是罄竹难书。笔者往年偶读这类记载,并不时听受害者的亲口哭诉和他们后来来美子女和眷属亲身所述,我自己自伤身世,再设身处地为他们想想,有时竟为之悲不自胜。
美国的基督徒、传教士,有时对我们传布耶稣之慈、上帝之爱如何如何,我每想起他们排华时期的灭绝人性的行为,心中真有“见他鬼,放他屁”之恨。再想想那些为着当今旅美华裔成就如何如何,而对托庇之邦歌功谄媚之人,内心对其鄙弃之感,也是无法抑制的。自念三十年漂泊,早已木石心肠,言念及此,愤犹难平,怎能怪那些血气方刚、热情横溢的华裔少年们的攘袖挥拳呢!?
第二次大战爆发之后,我国国际地位略胜于前,美国政客为略示小惠,在废除《排华法案》之后,也只准我侨眷每年可申请入境一百零五人。这对数十万妻离子散的华侨家庭来说,一百零五人究竟能起什么作用呢?——立法的目的,只是对并肩作战的盟邦略示好感罢了,作用云乎哉?
可是第二次大战后,全世界弱小民族争取自由平等运动风起云涌,美国黑人便首先发难。在一批黑人先哲如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Jr.)博士等人大力倡导之下,美国少数民族争取民权运动也就风靡一时。到60年代中期乃发展至最高潮。
时至1965年,联邦政府终于让步,乃有“移民新法案”之颁布。在这一新法案之下,美国《独立宣言》上“人类生而平等”的空话才首次见诸法律。根据这一法案,全美每年移民入境总额,规定为十七万人,让全世界诸种民族一体均分;然任何单一民族——如华人、日本人、意大利人、希腊人等——每年入境移民总数不得超过两万人——各民族“一律平等”。
这个新法案之颁布,对我们数十年来、数十万妻离子散的华侨家庭来说,也真是“恩高德厚”了。两万之数虽微,比起昔日一百零五名的限额,那真有霄壤之别了。再看看近三十年来旅美华人各方面头角峥嵘的表现,和富裕移民大量涌进,所有“华埠”均地价上涨、日进斗金的繁荣状况,饮水思源,能不归功于“山姆大叔”的恩赐?
而习于排华传统的联邦政府官员和白种中产阶级士女,目睹此情,竟以华族恩人自居,亦人之恒情。如此联邦政府甚至不惜巨资巨奖,鼓励华裔作家建生祠、造神位,来歌功颂德一番,这也是他们分内之事。所幸我华族向来有量如海。君不见,抗战期间,日本人对我们的奸、掳、焚、杀,那种禽兽之行真是仇深似海,而现在我们海峡两岸,还不是仇将恩报,旧恨一笔勾销?
“山姆大叔”如今既然改祟归正、雨露重施,知恩报德也是理所当然。何况有笔如椽,情深义重,人家岂有不知之理?如此则小恩大惠自然源远流长。这种心理,大概就是本书上所说的“来投中产阶级白人所好”的作家们的哲学基础吧。
但是六七十年代的华人社区(Chinese community)毕竟是复杂而敏感的,因为此时也正是少数受美国教育的华裔第二代成熟之时。他们有他们的主见,也有他们的成见,也有由他们各种主见、成见所引出的不同的观察与答案。
首先,他们一致的意见,便是对“歌德派”的反感。
他们认为过去百余年华侨的痛苦和今日华人社区的沆瀣落伍,全是白人“种族主义”的后果。过去百余年,欧洲白种移民是千万、百万地大量涌入,而我辈黄种移民则被斩草除根。如今全美各地已有人满之患,才允许我们年入数千人,这种猫哭老鼠的假慈悲,何来崇功报德之有?所以他们对“歌德派”的深恶痛绝,也是不无道理的。
因此,于60年代末期,在全美少数民族联合争取民权的大纛之下,“抗暴”、“反歧视”、“争平等”,乃至“寻根”、“认同”、“多重文化”(cultural pluralism,亦即不许一种种族文明独占)等呼号,也就变成了炽烈的“华美运动”的中心课题。
这些课题,对当时所有“少数民族运动”中的诸部成员来说,原是有其一致性的——不过究竟向谁去“认同”,何处去“寻根”,他们也还是模糊不清的。
可是“华美运动”中,有一点为其他少数民族(尤其是黑人)所无的,便是华人社区中有严重的“代沟”和“文化冲突”的问题存在其间,甚至隔代之间的语言都无法沟通——不像一般黑人的祖宗八代早已都是崇美俗、说英语也。
在华人中,深广的代沟和冲突的价值观念,往往竟使隔代不能相容。老一辈的对他们幼年来美、在本地土生的子女,则嗤之为“竹节”(两头不通气)和“竹心”(胸中空无一物);而许多不愿做中国式的“佳子弟”的下一代,也就反唇相讥,他们为泄愤而咒骂老子的脏话,连刘教授也“不好翻译”。
由于对父母、长辈的落后的生活方式和“非美的”(un-American)价值观念之鄙弃,而他们又要在这个波涛汹涌大民族运动之中去“寻根”、“认同”,在四顾无所适从的迷惘情况之下,乃寄望于一时高深莫测的祖国的政权了——这也是当时所形成的、一字号“左”倾浪潮的心理背景。殊不知,国内搞起了“文化大革命”,在一连串的“伤痕”报道之后,这批热情澎湃的海外革命儿郎又重新被打入冰窖——真是上下五千年,纵横八万里;一个区区华裔青年的心路历程,竟如此回旋荡漾,终不知何择何从,真令人拊掌叹息。
笔者厕身此一浪潮,先后亦已十余年,既是运动员,亦是旁观者。这类青年在我的课堂中进进出出的也不下数千人,他们的父母长辈向我哭诉的也比比皆是,真可说是“阅人多矣”。
其实这些现象,吾人如客观沉思,也觉其没啥费解。
概括说来,所谓“华人民族社区”(Chinese ghetto community),通常所谓“唐人街”(Chinatown)者,实是美国种族主义的后遗症——华人是被迫聚居自保,始形成我华侨所特有的一种产物。
最初我侨民为抗拒美国最无理的《排华法案》,聚居之后,他们断不能处处遵从美国法律。所谓“美国法律”,原是对华侨要“斩草除根”的,试问世界上有哪种生物会愚蠢到“守法自毙”的程度?
对他们的“法”,不得已只好“虚与委蛇”,对内为着求生存,也只有“山人自作主张”。如此天长地久,则所谓“唐人街”乃逐渐变成美国境内的一个美国种族主义者所逼出来的“封闭社会”(closed society)。其表固美国也,其里则唐人之。个中玄机,洋人不知也。社区内活动,则一切根据中国传统老办法,自求多福。因此所谓“唐人街”,事实上便是一个传统中国的缩影。“唐人街”者,“小中国”也。
我古老中国的文物制度、道统、德统,固均博大精深也。但是借用台湾名作家柏杨先生一句话,我们的传统乃是博大精深之“酱缸”也。近百年来,既有“唐人街”之后,我旅美先侨便把这只大“酱缸”搬过太平洋来,不管缸内有些什么酱——甜酱、鲜酱、霉酱、虾酱、蟹酱、芝麻酱、绿豆酱、胡椒酱……百酱俱全,原封不动地搬了过来。
我辈唐人,聚居于大缸之内,久而不闻其香,熙熙攘攘,也颇能怡然自得——缸外事,老番管之;缸内事,自有我主席、会长、元老任之。洋人不入缸来,华人不出缸去。如无重大法律冲突,真是缸里不犯缸外,河水不犯井水,华夷相安,各得其乐!
这种“缸中生活”,原无什么不好。而问题却出在“缸外有缸”的“形势”之上。
我国固有之“缸”原是天下无匹的。真是“率天之下,莫非王缸;率缸之内,莫非王酱”!可是一旦“王缸”外销,套入另外一个“大缸”,问题便出来了。
我们这个国货大缸,运美之后,无处安装,却套在一个美制大缸之内。柏杨只看过这国货土缸,而不知有美货洋缸也。更不知洋缸之内,芥末、西红柿……也百酱俱全。“礼仪之邦”中,上国士女,久居其中,亦不闻其臭矣!
本来这两缸美酱,各得其用,皆是调味妙品——臭酱、霉酱也可制点臭豆腐、臭咸菜,而天下更不乏逐“臭”之夫。我想,柏杨与在下可能都在众“夫”之列,久不食臭豆腐,偶一闻之,食指动矣。
但是问题却在两缸相套,一旦缸中“酱多自溢”两酱相混,那问题便大了——试问芝麻酱拌西红柿酱,又令人如何下咽呢?
我们的华埠“社区问题”便出在这里了。我们的元老、侨领、报人、经理、主席、会长、大厨、企台……都不妨自安于中国酱缸之内,自做其酱瓜、香干或臭豆腐……无奈酱多自溢,他们的儿女、晚辈,自幼儿园起便开始“跳缸”了。既跳之后,两酱相融,孰香、孰臭,那就各凭主观了。
就拿笔者所亲见、亲闻和躬自参加的社区所谓“会议”来说吧,我们社区华人——尤其是元老、侨领们——他们就没有哪一种会议是遵照孙中山先生所拟订的“民权初步”的议事程序“议事”的。我们的会议,事实上是在有魄力、有能力、有野心的领袖们领导之下“商量着办”的。因此我们的“会”一旦与美国法律发生了抵触,我们就有被捉将官里去的危险,至少也要吃“败诉”官司。
笔者夫妇十余年前便曾一度热心“服务社区”,曾献“巨资”(以我自己的财力作比例)、出大力,参加了“纽约华埠服务中心”(TheNew York Chinatown Service Center,Inc.),希望为“侨胞”服务。我自己并被谬选为董事十余年,也干了不少“福利事业”。不幸今年秋季我忽然收到纽约州地方法院传票,与本会前后两任董事长及十来位董事同时做了州法院检举的被告。理由是我们向州政府贷款一百万美金,建造儿童培护中心(托儿所)大楼,楼成服务儿童,一时颇不乏社区歌功颂德之声;不幸我们未照福利章程办事,纽约市政府拒付教育经费,敝会因而无法按月归还州政府造楼“垫款”。州检察官一时震怒,乃通过法院,要把我们十余人一起捉将官里去,弄得我们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们中国“酱缸”出来的人是最怕“官”的。官方传票一出,敝会天下大乱。大家焦头烂额之余,检讨结果,乃把全部责任一股脑儿奉献给我们以前一致票选的董事长头上去了。但是我们也都知道:没有王董事长,便没有儿童培护中心大楼;没有大楼,我们也不必陪我们敬爱的董事长一道吃官司。
我们的王董事长的确是很有能力和魄力的,遗憾的是这一件事弄糟了。而十余年来,我们董事们又在干吗呢?我们最大的错误是没有实行“三民主义”和“国父遗教”!我们十余年来,开了几十次董事会,但是就没有一次董事会是按“国父遗教”、“民权初步”的程序进行的。
余小子身为董事,每次会后,欲知议案,还得去看中文报纸;而中文报纸,也就是敝会“董事会议案”的唯一根据。
我个人现在借刘绍铭先生的大著来家丑外扬一番,绝无心揶揄我会的任何负责人——因为我自己也是董事之一,危难期间并且被选为常务董事。问题是我自己也是“中华大酱缸”里出来的,而“民权初步”这一味酱,虽然是孙中山先生介绍的,它始终还没有成为我们“唐餐”里的调味佳品之一罢了。
再看看我辈华侨所亲见、亲尝的“洋酱”。
我们自娶妻生子之后,孩子进了幼儿园,便被园方敦请,不时去做“窗外旁观客”——这“窗”是“暗窗”,我们能看到孩子,孩子看不到我们。当我第一次“偷看”孩子们在班上“选举”时,见他们那样“秩序井然”的会议,我不禁感慨地告诉老婆说:“我们的孩子在奉行‘总理遗教’、实行‘三民主义’呢!”
其后孩子进中学,我跟着做校中的家长、贵宾,随时参观孩子们的团体活动。一次一位李姓朋友的孩子打电话回家用国语报喜,说:“爸爸、妈妈,我当选总统了!”父母为之大惊——原来这位李公子竞选上了级长,级长者总统(president)也。他们一级的总统与一国的总统选举程序并无两样。一级的总统不能大权独揽、胡作非为;一国的总统也得循规蹈矩,为选民服务。我看看李公子当选“总统”的经过,再看看我自己服从董事长和主席领导的情形,我虽生性愚鲁,也不能不有所感慨。两大“酱缸”内容之截然不同有如是也。
明乎此,我们就不难理解我们的“代沟”问题了。
不过笔者在此颂扬“洋酱”,却与主张全盘西化的李敖和主张汉字拉丁化的柏杨有别。他二人久困国内,同坐铁窗,有其反抗乡土的情绪。我是“天朝弃民”,久困海外,受尽洋气,有些假洋鬼子的习气。我认为酱总是酱,不论土酱、洋酱,均各有其酸、甜、霉、臭之一面。大家彼此彼此,五十五十。
我华人的“崇洋派”——与“媚外派”有别——如胡适之、郭衣洞,则认为“洋酱全甜”。
我们“国粹派”,如唐君毅、钱宾四诸先生,则认为“土酱最鲜”。
笔者今夏访问星洲,新加坡第一副总理吴庆瑜先生则告诉我,应该截长补短,兼采东西之长。
但是我们当今的问题却是什么叫作长、什么叫作短。什么是中长中短、西长西短呢?寸有所长,尺有所短。长、短之间的标准,究竟如何衡量呢?
笔者侨美三十余年,对中西短长之议,我一家六口——夫妻、儿女、猫狗——真是互不相让,言人人殊,猫狗的意见,亦各自不同。
我更敢大胆地说,留美百万华侨,对于中美长短、是非之辨,亦言人人殊。
本书作者说得好:“华埠是个心态。”但是究竟怎样才是华埠的心态——我们美籍华人有没有个共同的心态呢?祖国同胞对我们的看法又是怎样呢?
言念及此,我对本书的重要性便越看越重了。
我个人是学历史的,我们治“旅美华侨史”,那是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的事,是个铁的事实。不管此邦人士如何曲解、我们自己如何忽视,日久它会自入正途,由“巧立名目”转入正统史学的。
至于如何用社会科学的法则来解释华侨社区里的人际关系——并从了解人际关系,进而增强全侨的政治影响和社会福利,更进而影响祖国的现代化,和其他地区海外同侨互通心声,一切研究的基础,都是自了解侨社的“心态”为起点。而捕捉“心态”最基本的方式,则是“华美文学”。
文学是反映人类社会生活形态的最基本工具,它可以写尽人生百态和喜怒哀乐。诗歌词曲不用说了,纵是长短篇小说也绝不能凭空虚构,小说只是社会事实的夸大和戏剧化而已。而写真实的文学还有个必要的条件——作者一定要是“个中人”,这样他的作品中才有真性情、真感情,有血、有泪,有爱、有恨。
就像朱路易所写的《吃一碗茶》上的各节小故事吧,不是纽约“唐人街”社区的“个中人”,谁能写得出?特别是宾来和陈源在兰心酒店七○九房偷鸡摸狗那一段,那故事哪是名震寰宇的华侨文学大作家林语堂先生他们能从“华埠”之外“搔”得着的?
一言以蔽之,要了解留美华人的社会生活和历史,一定要自了解华人社区中(包括“华埠”之内和“华埠”之外)千奇百怪的华人“心态”(mentality)着手。而了解千奇百怪的华人心态,那又必须从当地的“乡土文学”着手——不管是“凡是派”、“歌德派”、“伤痕派”、“轻华派”、“仇孝派”、“国粹派”、“媚外派”、“崇洋派”、“唯性派”……乃至“右派”、“左派”、“中派”,五花八门,都要兼收并蓄,才能略窥华人社会的真相;再进一步,才能谈到研究与改进。
笔者在纽约市大所承乏的这个系内,便开有这项“华美文学”的专课。但是要想心平气和、不偏不倚地去做点“综合工作”,经验告诉我们,是万般困难的。
第一,做这项综合工作的人一定要是华侨,而且是老华侨,他才知道这个封闭社会之内的一切私事,不说外行话;而且他还要是个贫寒出身的穷小子。华侨的主力是华工,华工的生活岂是公子哥儿们所能体会的!
第二,这位工作者最好是一位“广东佬”,熟谙广东方言、俚语和由这些方言、俚语所转化出来的唐人街英语,能说得“过瘾”,说得“入木三分”。这样他才能做唐人街的“个中人”,摸透“街”底。
第三,这个人还要是个观察能力极强,并有高度训练的学人,上对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下对唐人街内的“穷馆”(如领馆、报馆——这两馆现在已不太穷)、“富馆”(如赌馆、餐馆、衣馆——这些馆今日也已不太富),乃至一切吃喝嫖赌、鬼影帮、白鹰派……都能观察入微。
第四,这位通才还要有深厚的中、英文学(不止于“文字”的运用)的训练和创作经验。“华美文学”本是双语并举的,两面翻译,为求其信、雅、达,则这种训练尤其重要。
笔者旅美三十余年,识与不识的华裔文化界人士之中,具备上项条件而有兴趣整理“华美文学”的,真是屈指可数。亡友许芥昱先生便有此兴趣。但是芥昱是个志在琴棋书画、公子哥儿出身的传统中国士大夫,他的粤语亦不够灵光。他不能打入华侨社区,也无心深入。
其外笔者所知道的海外学人,就只有一个二残——刘绍铭了。
二残是个贫寒出身的穷华工,自学自励,直至爬到中美文学界的最高峰,名满中外。他的成就,也反映了百余年来我们侨界前辈的一切血泪和成功的经验。他是个华侨社区内“上通天文,下识地理”的“个中人”。他有此经验,有此第一流的中英文造诣,也有此学力,才能把我们这封闭的美国华侨社会的真实情况,介绍给我们祖国的同胞和千余万海外同侨。
眼光、学力之外,最难得的还是二残的文笔。他把华侨文学中的各种心理状态——爱、恨、悲、喜、轻蔑、愤嫉、无知——乃至中美两文化中所发生的文化冲突,都能以最睿智的眼光选出来,以最生动而真切的笔调译出去,译得出神入化,读来十分过瘾。击节之余,我情不自禁地把我个人二十多年来在华侨社区所亲见亲历的平凡小事也加了些进去,写出了这篇不伦不类的长序。
有一点我不同意二残看法的便是,他把这宗“华美文学”在中国文学中的分量看得太轻了点儿——他认为这是他不务正业的遣兴之作。
我则不以为然。我认为“华美文学”应是正统中国文学、乃至美国文学、甚至世界文学的一个重要部门!它所反映的是一个有血、有泪、有恨、有爱、有良心、有罪恶……的特殊社会和不为人知的特殊现象。因此二残选的这几篇也是千古奇文,足够传之后世、传之今日华人各个社区的——包括海峡两岸和欧美南洋!
这当然是我个人的偏爱,有待千万读者大众的共鸣。至少我个人觉得,刘绍铭先生是当今最够资格向国人介绍这类作品的大作家、大翻译,这工作也是他的“天降大任”。
希望作者不要小视这一行,要把翻译工作继续做下去才好。
1982年11月7日晨于新泽西州北林寓庐
原载《渺渺唐山》,九歌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