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十章盗趾

盗趾素来是明白常仪博学多才,但并未想到竟如此博学多才,接地气。

他不过顺嘴提了句种的麻累太多,可能来不及收割就烂在地里了,也就是那么随口一说,实际上已经打算发动阙地的氓庶帮忙了,结果常仪表示,给我点时间,我试试能不能造个帮得上忙的工具。

之后的半个月常仪一直都泡在她的临时工作室里,各种木材往里送,甚至还要了百斤的铁。

人族的青铜冶炼技术堪称登峰造极,但冶铁技术比起青铜冶炼却是差得不是一点两点,性脆,易断裂,易锈。

虽然人族有善金铸鼎铸戈矛,恶金铸农具的说法,但实际上哪怕是做农具,铁也是不如青铜好使的。只是铜有别的应用范围,铸各种礼器和兵器占了大头,能够挤出去铸农具的着实不多,因而铁农具也就凑合用了。

即便是凑合,也只有中层和高层的贵族凑合,铁并不便宜,底层想凑合也没法大规模铸造,一柄铁农具在氓庶中都能当传家宝了。

实际上,即便是大贵族也无法大面积推广,不划算,花那么多钱铸造农具还不如多买些奴隶,只要人力跟得上,亩产同样能达到有好工具帮忙的程度。至于奴隶的损耗会特别严重,一个年轻健康的十八岁少年,最多四年就会因为这种高强度的农耕劳作而头发灰白,集市上价格最贱的便是人,一把铸得好的铁刀至少能换十名奴隶,而铁农具不会下崽增殖财产,奴隶却是会下奴隶崽做到为主人增殖财产,怎么算用人力都更划算。

技术和人两方面的因素叠加便是当世的农具仍以木制耒耜、木犁石犁、蚌镰为主,更有甚者,只有耒耜这一样工具,收割都不是用工具,而是用手将作物整株拔起。

常仪开口便是百斤铁,若非她是常仪,开口时便该被拍回去了。

虽然开口如饕鬄,但常仪却也着实是有能耐的,很快就拿出了一台用木头、皮革以及铁制成的机关,真的是台,个头都不比马车逊色。

盗趾被叫来后瞅了瞅车子左右两边锋利的铁刃,下意识问常仪:“这是新的战争机关?”

常仪闻言呆了下,显然没想到盗趾如此有联想力。“不,这是专门用来收割农作物的收割机,可以用牛马等驮兽来拉着收割,用它来收割,比靠人力更快,一路拉过去便是两排作物。”

盗趾嘴角抽了抽,瞅了这么会他也看出来了,这分明就是在车的两侧增加了两排铡刀,怎么瞅都是更像战争机关胜过农具。

大抵是盗趾的表情太明显了,常仪终于反省了下,但最后还是觉得,这不是自己的错。

这分明是世道的错。

这年头的农具不是木的就是石的,再不就是蚌的,用金属做的农具,下地时是农具,但需要时也随时都能成为武器担当。

别以为农人就朴实了,这年头的庶农和盗匪是可以划上等号的,和真正的盗匪略有些不同的是,农人的主职是耕作,抢劫是副业,但再怎么副业也都证明了一件事:农具等于武器。

自己制的这收割机,拿来当战争器械,也并非不可。

思及此,常仪惊呆了,自己几时如此有战争天赋了。

常仪的脸虽被面具遮挡,但常仪终究是个正常人,在这个举世都不正常的时代里的正常人,根本不会隐藏自己的心思——那双眼睛跟会说话似的,只要不瞎都能看出她内心的情绪波动。

盗趾遂问:“怎么了?”

常仪道:“我想起了我阿母。”

盗趾从未听常仪提过她阿母,再加上常仪的天赋异禀,很多时候都下意识以为常仪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倒不曾听你提过你的阿母。”

“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常仪颇为感慨的摇了摇头。“那混蛋,我这辈子就没这种当母亲的,对我百般纵容,我说我喜欢发明,她就说,可以,我喜欢就好,而且发明东西也可以造福很多人。”

盗趾不解:“那她对你不是很好吗?”

这世上有几个母亲会真正的关心自己的孩子喜欢什么,引导孩子如何更好的发展自己的喜好,而非将自己的喜好强加于孩子身上。

常仪无言。

是很好。

凡是自己想做的,当母亲的就从来都没阻止过,最多就是引导一下她的方向,警惕着不让她的思维往反人类的方向发展,好似她喜欢搞发明,母亲就告诉她,发明可以帮到很多人。

确实很好,人生最幸莫过于此,然人生最不幸也莫过于有这么个母亲。

母亲教会了自己的孩子什么是真正的尊重,一种这年头但凡是个正常人都很难理解支持的尊重理念,偏她年幼,什么都不懂,大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稚童怎么可能意识到自己的母亲多么的离经叛道呢,她写的第一个字是那个人握着自己的手写的,她所有的东西都是那个人教的。

即便意识到了,她也下意识觉得。

有问题的不是母亲,是这个世道。

虽然始终觉得收割机更适合做战争器械,但盗趾还是将收割机先用于收割作物,先割了圈草试试,发现效果不错后又让人加急赶了四台,不是不想再多做几台,但太费铁和好木头了,没钱。

在麻累可以收获的时候用牛拉着去地里收割作物了,效率惊人,本来所有人一起上也可能来不及的作物,五台收割机再加上人力,三天就收完了。

盗趾甚为满意,接下来的重点就是精心照顾需要过冬的那茬作物了。

下面人汇报时顺便报告了一件事。

那个叫兕子的疑似质子的家伙对收割机天天找机会往收割机旁边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还上手摸,除此之外,感觉她对需要过冬的那茬作物比奴隶军本身还上心。

下面人下意识觉得怪,但又想不通这是哪里怪了,干脆报上来了。

盗趾看了后下意识拧眉。

这个奇怪的俘虏他都快忘了。

不过举止确实有些奇怪,哪怕是刺探军情也不是这么个刺探法的。

收割机不难做,常仪就是简单粗暴的将铁刃和车给组合了一番,当然,这个组合也是有技术含量的,不然走了没两步就掉了还不如拿铁去打造农具。但总得来说,技术含量不高,随便找个木匠来,多看几眼就能看出来是怎么制的。

至于过冬的那茬作物,这个和军情更扯不上边,不过也不排除对方是想做点手脚的意思。

盗趾猜不到兕子如果是间,背后会是谁,干脆让人盯着点。

很快又有另一件事需要处理。

王并非完全不管这支让他颜面尽失的叛贼了,只是东边的种族防线太重要,再加上需要和诸侯贵族们尔虞我诈,一时腾不开手,即便如此他也还是派了人手来追杀奴隶军。

以前因为九州大地真正被开发出来有人烟的地方太少,除非是冀州那种已经被人族开发了七八千年的地方,否则走在野外,十里不见人烟是正常现像。

羽族统治大荒时着实是留下了非常浓郁的属于羽族的痕迹——只要羽族能到的地方统统都植上了树。

这种情况下,奴隶军只要行军足够小心,别人想找到它的踪迹也难。

当然,也容易迷路,不过迷路属于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事。前后左右全是森林,怎么看都是一个模样,羽族还能飞上天去瞅瞅方向,人族显然做不到,打仗时军队都迷路以至于找不到约好的战场在历史上屡见不鲜。

这种情况下,军队出门揣只星相师属于刚需。

正常人可能迷路,但这群辨别方向从来都不看景像,而是看天上星星的星相师却是很难迷路的。

只一点,学星相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首先得脱产,其次得出身尊贵,有权自然不会缺钱,不然观星需要的许多工具足够让人在学有所成之前先饿死。

星相师这行业的出类拔萃者无一不是出身顶级贵族,不可能被抓来当随军向导,因而军中配备的星相师都是最底层的星相师,也就能辨个方向。而由于星相师这一领域的烧钱,哪怕是底层星相师也供不应求。

奴隶军有着最好的配备。

常仪不仅能辨别方向,还能通过星辰计算出自己在大地上大概位置。

常仪不仅自己厉害,还将星相学中用于辨别方向的那部分内容给编成了歌谣传授给了奴隶军,虽然歌谣编得不是一般的没有美感,但胜在好记,记住了以后基本的辨别方向还是没问题了。

盗趾也曾问过能不能教如何通过星辰计算出自己在大地上的大概位置这一本事。

常仪回以了无情的打击。

这已经超出了星相学的范畴。

她能做到是因为她精通星相学的同时还精通数学、地理以及季风等多门学科,是真正的精通,不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那种涉猎。

一个正常人想学会这本事,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脱产学习至少二十年,二是足够聪明。

盗趾顿时就对能辨别东南西北的歌谣就很满意了,让每个将领都给背了下来。

残酷的方向掌握能力对比之下,盗趾军在离开王畿之地后便成功将追兵给甩没影了。

让盗趾服气的是,都这样了,追兵居然追上来了,这寒冬腊月的,吾等都还知道找个地猫冬,你难道就不冷吗?

乔给常仪做锅子吃时一堆将领跑去蹭吃,盗趾也不例外,天寒地冻的,吃一顿热乎乎的锅子,别提多舒爽了,且人多正好谈事,便趁着这个机会将事提了提。

黑臀道:“这孟孙安莫不是吃错药了?这么冷的天居然还能追上来?”

距离遥远,又是冬季,脑子没问题都知道不能急,追上去了也不过是送菜。

另一名将领石问:“我们从冀州打过来的路上杀的贵族里可是有他全家?”

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谁能这么执着?

孟孙安可不仅仅是大冷天追着他们不放,还在帝都被围时非常有大义的不存保存实力和削弱王的心思去救援帝都,当然,兵力悬殊,没成功,被奴隶军按在地上教育了一番,命都差点丢了,实力折损严重。

不过也因此,在帝都之围解了后这人一跃成为了王的亲信。

众将领回想了下,纷纷表示不知道。

虽然孟孙是个尊贵的氏——国君庶长嗣的后代,但人族的国君真不少,孟孙这个氏自然也不少,换个贵族来,肯定分得出孟孙安是哪支。

贵族并非红口白牙一说是贵族就是贵族了的,还得有血统,而血统也不是你说有就有,或是有就尊贵了。

人族每支高贵的血统都有着清楚明白且源远流长的谱系,而背下那厚厚的谱系是一个贵族最基本的技能——那是自身高贵的基础。

必须是经过认证的血统才尊贵,若没经过认证,哪怕是国君子嗣也照样低贱。

然奴隶们不需要这个,也完全不关心这个。

哪怕有人了解一些,也还是没用,奴隶军一路从冀州打过来,莫说是有认证的血统贵族,连不被承认的贵族私生子都是碰上就杀,杀得结果便是完全记不清杀了哪些。

常仪涮着麋鹿肉道:“你们没杀他全家。”

黑臀道:“还是常仪子记性好,不想我们,根本记不住。”

常仪继续道:“十年前,我活埋了他全家。”

黑臀语噎。

十年前,常仪还没加入奴隶军呢。

不过,十年前就在干活埋人全家的事,常仪子你对活埋着实是爱得深沉。

常仪颇为无语的叹道:“孟孙安应是冲着我来的。”

盗趾更无语。“你埋他全家后为何不去寻他将他一块埋了?”

常仪问:“不需要寻,我挑的日子是他妻子为他添的小儿子百日命名宴时,所有人都在,一家人,整整齐齐。”

盗趾怔了下。“还差了个孟孙安,哪里整齐了?”

常仪用眼神表示我也很无奈。“他于我有恩,阿父教导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一屋子的人凡是在吃的人统统都呛着了,没吃的也惊呆了。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你这报恩报得可真是清奇。

你老子知道你这么理解他的教导真的不会气死吗?

盗趾在惊呆后回神最快。“常仪子是否对报恩有什么误解?”

常仪坚定的表示没误解。

好吧,不管有没有误解都已经这样了,不管孟孙安多倒霉,自己和贵族都是无法共存的。

盗趾觉得自己还是实在点好,比起好奇常仪和孟孙安之间是什么恩怨,还是怎么干掉孟孙安更重要。

上回交手孟孙安虽然被奴隶军按在地上摩擦,但那并不代表他就没本事了。

真没本事也不能在大败后还带着一部分兵力杀出重围。

盗趾和部下们一起就着鹿肉锅子一边将怎么收拾孟孙安给讨论了出来。

虽不似贵族一般自幼脱产允文允武,但奴隶军是从冀州一路打过来,万里长征,能活到如今的,哪怕开始时不懂军事,如今也学出师了,没出师的都倒在了路上,因而很快便有对策。

对策想出来并完善后一头麋鹿也吃得差不多了,吃得肚子圆滚滚的众人终于想起有个人还没吃呢。

麋鹿是乔猎回来的,汤料是他用各种野菜和鹿骨熬的,鹿肉也是他放到雪地里冻成冰棍再用刨子刨的,但这家伙从头到尾都没吃一口,哪怕是在讨论对策时手上也一直在刨鹿肉。

石有些尴尬的问乔:“要不我再去猎点野物回来?”

乔摇头。“我身体有些问题,不能吃这些。”

石想了想,好像是没见过乔吃过东西,只偶尔见到他在喝常仪子配的奇怪汤药。

真看不出来乔身体有问题,能挽十石弓,能和虎豹肉搏,能拖着健牛....怎么瞧都怎么健康。

作者有话要说:在别人小儿子百日宴的时候当着人的面把人全家给活埋了这种事,对,当着人的面,常仪子请孟孙安欣赏了活埋的全过程,想不看都不行的那种欣赏,本来是想把人给逼疯的,不过埋完后一看,真遗憾,居然没疯。

常仪子不会杀孟孙安,如她所言,有恩,得报,所以埋完了虽然可惜孟孙安没有被逼疯,但还是走了。不过她不会杀孟孙安,孟孙安这辈子却是不杀她绝不罢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