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第一六十八章(番外四·雕版印刷)

今天是第三天。

林风悠闲地晒着书,晒书?晒书好啊,起码不用在家被两个大儒逼着读书。

虽然浪费体力,可不浪费脑子啊!

所以对于这晒书虽然枯燥无味,林风却干得很是自得。

而且更好的是,校书郎人数多,平时干活时可以偷偷唠个嗑,林风只进来三天,就听了不少朝廷八卦,知道了不少朝廷内幕。

例如:当今皇帝其实是个文盲。

林风无意间听到这个八卦时,惊得差点手中的书都差点掉了,在林风以前看的影视剧中,皇帝不说玉树临风,才气逼人,那肯定也是威严庄重,学富五车,所以在林风的印象中,皇帝肯定学识不错,可事实证明,那只是影视,当今皇帝,确实是个文盲。

当然,当今皇帝也不是一点字都识,简单的字还是认识的,只是认识的十分有限,最起码你拿一本论语给他,他就不一定能读下来。

不过这件事也不能怪他,这个是有历史原因的。

说起来皇帝这一支,虽然和前朝皇室一样姓李,虽然天天说是前朝宗室,可事实上,当今皇室和前朝皇室,别说血脉,连民族都不一样。

当今皇室,本姓朱邪,一百年前,全族还在河西走廊以部落的形式放马。

当时整个部落的族长,是当今皇帝的爷爷,朱邪执宜。

本来人家整个部落在河西放牧好好的,可不巧吐蕃和前朝朝廷在河西争夺地盘,当时朱邪部落本是吐蕃的附庸,自然得跟着一起出征。

可吐蕃对依附的部落一向苛待,也不拿依附的部落当人,所以每逢打仗,都让依附的部落当前锋。

如此几仗下去,被当前锋的朱邪一族损失惨重,据说族中男丁十不存五。

当时作为族长的当今皇帝他爷爷朱邪执宜看到族中如此损失,痛不欲生,在朱邪一族生死存亡之际,决定带着族人从吐蕃叛逃,投奔中原的前朝。

可从吐蕃逃出来是极难的,又是带着一族的人逃亡,所以三万多人口的朱邪一族,经过上千里逃亡,最终只有不到一万人□□着逃到了中原,而且经过多次被围剿被迷路,这群人逃到的还不是前朝的国都长安,而是北方边关的太原。

当时前朝的朝廷素来仁慈,见这个部落实在可怜,就让太原的河东节度使收留了这个部落。

而太原节度使发现这个部落由于逃亡,个个骑术娴熟,就把他们收编到自己的军队,用来抵御契丹。

于是,朱邪一族,就从投奔前朝变成了给前朝打工。

朱邪一族尽职尽责给前朝抵御契丹,并且因为抵御有功,多次受到朝廷加封,身为族长的当今皇帝他爹(他爷爷已死)还被前朝赐姓国姓,封了将军。

于是从这,朱邪一族才转成汉姓。

当今皇帝也跟着他爹开始姓李。

可这姓好改,话却难改。

当今皇帝那时已经是半大小子,早已跟着族人胡语说得溜,再想改汉话哪那么容易,再加上那时皇帝他爹正忙着天天打仗,也没时候管孩子,所以皇帝也没上过学,就算后来能听懂汉话,认识几个字,也聊胜于无。

其实不止皇帝,整个朝廷的武将几乎都这个水平,朝廷的武将大多是原来朱邪一族的族人,跟着老族长汉化的,话都说不流利,更别说读书识字了。

当然,也有例外,其实整个皇室,也曾经是有文化人,那就是先帝。

先帝是当今皇帝的亲弟弟,不过先帝是嫡子,当今皇帝是庶子,并且先帝比当今皇帝小近二十岁。

当今皇帝出生时,他爹还正在跟契丹打仗,拼军功,可等到先帝出生时,他爹已经封王了。

所以先帝一出生,是在晋王宫出生的,并且由于是嫡子,一出生,就有老晋王那些幕僚悉心教导。

因此先帝不仅弓马娴熟,还能文能武,平时读个《春秋》,都能随手做首诗!

这大概就和后世的70后,90后一样,70后小学读不完可能就辍学了正常,而90后,随便读读,也能混个初中毕业证。

只可惜这位惊艳绝才的开国皇帝,死于十七年前的兵变,其后当今皇帝继位称帝,满朝武将,又退回了文盲行列。

所以那天林风在皇帝面前背了一段《大学》,是真惊到皇帝了。

皇帝大概也没想到自家这群文盲中,居然能出个文化人吧!

没错,会读《论语》,会背《大学》,这文化水平,已经可以笑傲整个朝廷武将!

只可惜,只是武将,比起文官,林风依旧是开蒙水平,所以藏书阁一位学士略微问了他两句,就打发他来晒书。

大概在那位学士眼里,把书交给林风修订,和毁书没两样。

林风晒完手中的书,就起身,接着回屋里,又开抱出一摞。

虽然那位学士没具体说晒多少,可作为新人太偷懒也不好,所以林风就保持着一天晒一个书架的进度,既不显得太闲,也不会累着自己。

林风这次抱的书有点高,都有点挡眼了,所以在迈门槛时,林风小心翼翼一边歪头看着门槛,一边往外走,结果就没注意到前面。

嘭——

林风感觉自己撞上一个人,然后手中的书卷哗得一下要掉。

林风一惊,这些书卷可宫内的典藏,要损坏了他可是赔不起,林风一扎马步,稳住地盘,成功托住了书。

林风是稳住了,可他前面的人可就没这么好运,那人只觉自己撞上了一堵墙,嗷得一下摔倒了。

“死小子,走路不长眼啊!”对面的人坐在地上骂。

林风忙把书放在一边,这才发现摔倒的是一个老头,忙去扶他。

“滚!老夫不用你扶!”老头一手摔开林风的手,气冲冲凶道:“你是哪家的小子?这么没教养!”

林风顿时委屈,他抱着书,是没注意到前面,可他走得很慢,这样还能被撞上,明明是这个老头不看路往里冲好不好,而且开口就说人家没家教,这未免也过了吧!

只是林风不好和一个老头拌嘴,只好瘪瘪嘴,“汴京刺史曹家的。”

老头本来还正想接着骂,却被林风的话一噎,汴京刺史,那不是曹郐么,这个人可是简在帝心,而且如今他们在的,可是汴京,是曹家的地盘。

老头顿时不好再骂,只是面上却还凶狠,“还不滚!”

林风看了一眼这个色厉内荏的老头,撇撇嘴走了。

等林风一走,老头骂骂咧咧站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就要进藏书阁,却无意间瞄到地上有个荷包。

老头气狠狠捡起荷包,就要丢旁边池塘里,却在拿到手,觉得里面挺沉的。

老头打开荷包,从里面倒出一块金子和一块玉佩。

“小小年纪,就知道带一身铜臭,居然还好意思来藏书阁。”老头随手把那块金子丢池塘里,然后看着这块玉佩。

“这块玉还不错,不过居然和阿赌物放在一起,果然是武将家孩子,没一点君子之气。”老头从头到尾把林风鄙视一遍,出了刚才那口憋屈的恶气,就要随手就要把玉佩丢池塘,却在丢的那一瞬间停下。

“这块玉佩,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他娘出生时,正赶着前朝灭亡,各地藩王纷纷独立,外加契丹入侵,旱灾涝灾不断,百姓流离失所,民不聊生。

哪怕后来几个藩王你争我斗十余年,最后胜者为王,成功建国立朝,整个天下也是一团糟,林情儿怀上林风那年,那唯一的开国皇帝,居然还被兵变挂了。

就在林情儿都觉得自己不该在这乱世生孩子,不该让孩子一出生就和她一样做乱世人时,谁曾想到,一位圣人横空出世,没用两年,就让这满目疮痍的天下成了太平盛世。

所以林风从会走路起,周围就一片祥和,大家日升而出,日落而归,街上买卖,地里耕田。

别说兵乱,活到十六,林风连大型的打架斗殴都没见过几场。

因此之前出来时李叔让他注意山匪,林风嘴上虽然答应,心里却是不以为然。

如今这世道,谁冒着掉脑袋的风险,落草为寇啊,又不是实在吃不起饭。

可谁想到,今儿偏偏就让他遇上了。

林风停下马,侧耳倾听。

林风虽然没有多少打斗的经验,可好在他有个经验丰富的李叔。

李叔曾教过他,如果是整齐的马蹄声,那是骑兵,有多远躲多远,因为骑兵有骑阵,进退有序,单枪匹马压根没用。

如果是杂乱的马蹄声,那是散兵或者马匪,这种遇到不要慌,快跑,他乱你也乱,只要你跑得快,他就追不上。

如果对方没有马,那就轻松点,可是要小心整齐的步兵,步兵亦有军阵,一旦被围上,哪怕你骑马,也插翅难飞。

而剩下的,没马还不整齐的,就是虾兵蟹将或者山匪,这样的,真撞上也不用怕,你可以单挑。

林风侧着耳朵听了听,很好,没有马蹄声,没有骑兵,砍杀声也不整齐,不像正规军队,再加上最近没听过有什么战事,看来他刚开始的判断没错,应该就是山匪。

确定前面确实是山匪后,林风的第一反应是往回跑报官。

林风的耳朵由于习武比较灵,以他听到的声音,事发地离他最起码得有三四里。

这样的距离,那群山匪绝对还没发现他。

既然没发现他,那他干嘛吃饱了撑的往前凑!

打山匪很好玩么?

这又不是玩通关游戏!

遇到危险找警察,啊不,找官府才是正路。

不过刚要撤,林风又停住了,这古代不是现代,可不具备五分钟出警的速度,如今那边正在打劫,等他叫来官府的人,那边黄花菜都凉了吧!

所以,现在他应该是跑去报官,还是救人?

小安在后面骑着马,见前面自家郎君突然停下,便也跟着停下,只是等了许久,却不见他家郎君动弹,不由问:“小郎君,怎么了?”

林风回过神,“前面可能有山匪。”

“啊!山匪!”小安大惊,“那咱们?”

林风犹豫了一下,终于下定决心。

“咱们悄悄去看看。”

这里离最近的县城有十来里,就算骑马,也得大半个时辰,等到官府衙役来,只怕前面也完事了,不如他先偷偷去看看,万一他自己可以解决,他就去拔枪相助一下,如果对方明显实力很强,那没办法,他只能回去报官搬救兵了。

……

茂密的草丛中,林风悄悄伸手拔开草,看向下面山路上正打得激烈的两队人。

只是等看清后,林风一愣。

来之前,林风还以为是山匪仗着人多势众,打劫过往落单的路人,可来之后,林风才发现,山匪打劫的,居然是一支护卫周全装备精良的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