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人

水晶人

作者:黄鹰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萤火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七月初七。夜已深。苏伯玉仍然独卧在庭院中一架葡萄下。夜凉如水,他逐渐也感觉到有些寒意。经已两次他坐起了身子,但很快又在椅上卧下来,一种说不出的疲倦,就像在他的体内蔓延开来,甚至在开始侵蚀他的骨髓。剧毒一样,他今天并没有到处走动,而且过得很平静。疲倦的其实是他的心。人到中年万事休,在一个方退出江湖的江湖人来说,这种感觉尤其尖锐。…

最新更新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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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黄鹰
    绿水桥平,朱门映柳。这实在是一个美丽的地方,而且非常幽静。没有人声,甚至连鸟声也没有。风很轻,几乎吹不动那些柳条,水流亦不怎样急,稍远便已听不到水声。却幸好还有这风吹,这水流,这地方才不致令人有死亡的感觉。这种幽静已不像人间所有。朱门紧闭,两个白衣人幽灵一样并立在石阶之上。一男一女,一老一少。那个老翁一头白发散乱,面庞苍白如纸,但腰背.仍然挺得笔直。他双拳紧握,两眉深锁,眼睛似开还闭,一面的皱纹,每一条皱纹都刀刻一样内陷,不时的颤抖几下,彷佛在忍受看一种强烈的痛苦。
  • 作者:黄鹰
    月圆,雾浓。夜末深。小舟周围浓雾迷离,三丈之外除了浓雾,便已什么也都看不见,但仰首望去,隐约仍能够看见一轮圆月。凄冶的月光透过浓雾射下,更加苍白,那迷离的浓雾在月光中就像是烟云一样,又像是一匹白绫,散成了千丝万缕。楚轻侯盘膝坐在小舟上,溶在月光下,迷离在浓雾中,骤看来,也像要散成万缕千丝。在他的面前放着一张矮几,在几上放着一张五弦古琴,他的一双手正在琴弦上移动。一阵阵苍凉的琴声随着他双手地-动,从几上的那张古琴上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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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山,位于陕西省东部,北临渭河平原,古称西岳。华山海拔一千九百九十七米,有壁立千仞之势。华山上有莲花峰,落雁峰、朝阳峰、玉女峰,五云峰五大山峰,分立于华山西、南、东、中、北五处,其中尤以西峰莲花蜂最高最险。月光之中,但见岩石壁立,奇峰刀剖,幽壑阴森,悬崖万丈。真可谓:黄雀难飞越,猿猱愁攀援。这时,在月色朦胧之中,正有四个人向着华山最高峰——莲花峰攀登。走在前面的是个矮小结实的老头子,柔软的褐色头发稀零零地盖在头上,前额宽大,和面部不太相称,双眼细小却很有精神,行动异常敏捷,轻功显然不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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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怎样了?白衣人终于张开眼睛,目光与语声同样冰冷。很顺利。左面的白衣童子跪下,双手将锦盒奉上。白衣人却一拂袖,一声好!接问水仙是否仍然在百花院。右面白衣童子点头,应声道:走不了。很好。白衣人探手一掠风吹散了的头发,随即站起身子。他坐着倒不觉得,这下站起来,才知道比一般人高出很多。右面白衣童子接将紫金鼎上那支剑捧起来,左面那个童子锦盒往腰带一挂,亦腾出双手,抱起那个紫金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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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廷封三人才离开安乐侯府,锺木兰的轿子使到了,听说南宫世家的五夫人到访,钟大先生忙叫请进内堂见面,心情不由紧张起来,虽然他自称早已看破世情,毕竟还未完全看破,锺木兰也到底是他最疼爱的女儿,唯一的亲人。他绝少到南宫世家,虽说是山长水远,其实多少亦有些逃避的意思。父女见面,钟大先生感觉是既喜又悲,连语声也颤抖起来道:「木兰,快起来,让爹看清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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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思有关僵尸的电影剧本,细算下来应该是五年前的事,当时我先后拟好了-牙僵尸外国僵尸东游两个剧本,也算准这类型的黑色喜剧一定会大受观众欢迎,可惜导演监制同意了,出钱的老板却大表疑惑,这其实也难怪,懂电影的老板原就不多,而那两位老板这么巧就是不懂电影,对那两位导演的信心又不大,种种原因影响下,这两部僵尸电影终于胎死腹中。之后过了两年,我负责宝禾电影公司的创作组,反覆思量,还是要弄一部僵尸电影才甘心,于是花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弄出了僵尸先生这个电影剧本来,当时我曾经夸口,用任何的导演任何演员也没有影响,但大哥大还是不放心,倒是曾志伟全力支持。
  • 作者:黄鹰
    拂晓。雪虽雾,寒意却更甚。冬已深。星屑满空,天上还有月,却已远在天边。月色凄清,星光黯淡.一个人披星戴月,天边匹马奔来。马快,一路冰雪激飞,这一骑人马,远看就像是一团在滚动着的烟雾。这种天气,这个时候,居然有人这样奔马,路上如果还有行人,一定会觉得很奇怪,只可惜这里已远在城外,人好像也就只得这个。沈胜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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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蒙面黑衣人施放七彩毒雾,凡毒气降临的地方,非独人、畜全部死亡,连所有生机也断绝,草木尽枯。黑衣人进行如此大规模的屠杀,目的是试验此种毒雾的杀伤力,以便作为武器,日后称霸武林,这些黑衣人属什么门派?当时江湖上出现三分局面:天武牧场、排教、双狮堂鼎足而立。毒气出现以后,后两者结盟,怀疑毒气是天武牧场所放,此时天武牧场场主却遭毒气所伤,杀人魔王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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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秋。古道,洛阳城外十里。黄昏将近,西风渐紧,落叶纷飞,天地间说不出的苍凉。一队人马这时候正在古道之上。三辆镖车,四匹健马,二十七个人。在三辆镖车之上都插着一面三角小旗,鲜红色,只绣着镇远两个字。这正是镇远镖局的车子。镇远镖局在洛阳,然而镖走天下,黑白两道的朋友大都卖账,少有打它的主意。
  • 作者:黄鹰
    你懂不懂什么叫做相思?你知不知相思有多深?有多远?你能不能告诉我相思又是什么滋味?只要你还有情,还会爱,即使现在你还未懂得,迟总有一天你会懂得什么叫做相思。人道海水深,不抵相思半,海水尚有涯,相思渺无畔——相思怨。李季兰。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玉楼春。晏殊。天地有穷,相思无尽。海水虽深,未及相思一半。海水有涯,相思无畔。你说相思有多深,有多远?如果你已懂相思,已在相思,相思什么滋味相信你总可以告诉我。如果你还未懂相思,未在相思,这里我找来了刘效祖双叠翠曲的四季相思,你不妨细读一下——
  • 作者:黄鹰
    多年前,曾经写了一篇小说天蚕变,结构本来颇紧凑,但因为要改编为电视剧,补充了一些其它人的意见,非独结构因此而松散,部份甚至有陈旧的感觉,其后又由于某些原因一改再改,与原意出入颇大。天蚕功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武功?是来自什么门派?本来有一个颇怪异的念头,接而构思了一个故事,甚至拟名变色龙,却因为种种原因包括对人性的失望,一直都没有动笔,最近无意与某间电影公司的负责人提及,竟然有意将之改褊为电影,这份创作的原动力也才无可奈何的死灰复燃。经过仔细的分场,故事的结构无疑更加紧凑,也许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好故事,但相信不至于全无可读性,一个写了十多年武侠小说的作者相信已学会选择题材。一篇从未发表表过的中篇武侠小说,读者熟识的人物相信就只有一个──云飞扬!
  • 作者:黄鹰
    春雨连绵。查四在这连绵不绝的春雨下赶了三个时辰的路,一身衣衫早已湿透,身上大小十七处伤口无一不在作痛,仿佛全都要迸裂开来。他很疲倦,但始终都没有歇息下来,一直到现在,看见了路口那座破庙,才突然生出歇一歇的念头。那座破庙看来也不知多少年没有修葺,一半已塌下,还有一半本来是好好的,但到查四来到门前,竟然亦塌下。查四很明白自己已交上了霉运,却怎也不相信倒霉到这地步,脚步一收同时,双手便抄住了腰间缠着的那条寒铁链。
  • 作者:黄鹰
    十二月初一,拂晓。柳絮般的雪花漫天飘飞,地上已积雪盈尺,白皑皑一片。风雪严寒,上官贵并没有改变他一向的习惯,仍然在天亮之前起来,跑到后园运功行气,走一路长拳,耍一遍花枪。他今年已经五十有七,精神比一般青年人却还要充沛,这除了他的根基深厚,与他这十年如一日,从未放弃过的不停锻炼也大有关系。很多人都知道他懂得几下子,知道他身怀绝技的人却很少。他本来是富有人家的儿子,自小却便被送上嵩山少林寺,三十岁继承父业,到现在,已经是京城的首富,这除了他的善于理财,龙飞在后面的大力支持也是主要的原因。
  • 作者:黄鹰
    黄昏,晚钟从山上的古刹传来,栖止在山下林中的群鸟齐被惊起,钟声鸟喧,惊破了林中古道的静寂。钟声中仿佛还有诵经声,这诵经声又仿佛来自走在古道上的六个人。他们都是身穿袈裟,颈挂佛珠,手提戒刀禅杖方便铲等佛门弟子所用的兵器。佛门弟子严戒杀生,这六个人却带着一身杀气,仿佛随时都会出手杀人。没有阳光,他们的头上却仍然低压着一顶竹笠,低压鼻梁,要遮挡的似乎并不是阳光,而是他们的面目。
  • 作者:黄鹰
    根据野史记载,明英宗年间,江南各地曾经发生严重的瘟疫。其实那并非瘟疫,只是祸害之大与瘟疫无异,又没有一个更适合的名称来形容。事件也是与武林有关,执笔记载的既然并非武林中人,即使记载得怎样详细,与事实多少都难免有些出入。事情开始发生在长乐镇。那是一个小镇,住在那里的人虽然并不是每一个都很快乐,日子也实在都过得很不错,正如其他各地方一样,难免都有几个游手好闲,喜欢惹事生非的无赖,但无论如何都不足以招致灭镇之祸,人畜俱亡。
  • 作者:黄鹰
    风雨扬州。黄昏。一辆马车穿过城北的石板长街,来到一幢庄院的门前。黑色的马车,连车帘子都髹成黑色。拖车的也是两匹黑马,驾驶马车的劫是一个头戴竹笠的锦衣人。马车停下,锦衣人马鞭往车旁一插,连随从车上跃下来。他几步奔上门前石阶。大门紧闭。锦衣人手握门环,力撞在门上。街上的行人看见,不由都停下咽步,神情大都很诧异,其中一人脱口道:这个人难道不知道双英镖局早在三个月之前已经结束了。
  • 作者:黄鹰
    杨柳岸,晓风残月。月色苍白,长堤苍白。沈胜衣一身白衣,独立在月色柳影之中。人与绿杨俱瘦。风吹,柳舞,人也似要凌波飞去。人毕竟并未被风吹走,雾却已随风飘来。烟雾。烟雾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也是一身白衣,头上一顶白范阳笠子,低压眉下,遮去了一大截面庞。这个人身材同样瘦长,右手低垂,左掌一支长剑。绿鲨皮鞘,黄金套口,剑长足有六尺,名副其实,的确是一支长剑。这个人一移步,地上就是两个脚印,一个圆洞。敢情这支剑还是这个人的手杖?这个人走得很小心,脚步起落,一点儿声息也没有。这个人从沈胜衣背后走来。沈胜衣竟似完全没有觉察。七丈已走过,还差一丈。一丈对别人来说也许仍远,对这个人来说,却已足够有余。
  • 作者:黄鹰
    雨,夜雨,苦雨。风潇潇,雨淅淅,春寒料峭。寒雨满空江,空蒙蒙,江蒙蒙,江边两岸的树影也蒙蒙。风吹树梢,雨打树梢,吹下了叶片片,打下了叶片片。叶湿水,水湿叶,点点滴滴。竹笠边缘的水珠也点点滴滴。不单止戴着竹笠,那个人还披着蓑衣,竹笠点滴水珠,蓑衣也水珠点滴。水珠始终点滴在相同的地方,那个人也始终站立在树下,桥右边的柳树下。桥横跨大江两岸,长,也宽阔,可以驶得过双马大车,也可容得下六人并行,虽然是木桥,看来倒牢固得很。
  • 作者:黄鹰
    六月二十四日,烟雨楼。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就表面看来已经不简单,但其后变化的复杂,仍然在沈胜衣意料之外。若换是一般人,经过这一天,只怕会远远离开这地方,可惜他非独胆大过人,而且好奇心之重亦是在一般人之上。所以他非独留下来,而且还插手其中。但即使没有他的加入,事情的本身,已经够复杂的了。复杂而且恐怖。烟雨楼在南湖,南离嘉兴县城不过二里,鸳湖与其支流都是在这地方会合,西灯含翠堵,北虹饮濠染,供水千家,背城百雉,兼葭杨柳,落叶荷花,是名胜,也是一个游玩的好地方。
  • 作者:黄鹰
    三月。杏花烟雨江南。拂晓。东风满院,烟雨迷蒙。沈觉非衣袂头巾舞风,披著一身雨粉,冷然独立在院中的一株杏花树下。风也吹起了他颔下的三缕长须。他左手捋须,右手始终按在腰旁那柄长剑上。剑三尺三寸,黄金吞口,紫鲨皮鞘,每隔半尺就嵌著一颗宝石。七色宝石,闪亮夺目,毫无疑问是真正的宝石,这柄剑也毫无疑问是一柄名剑。
  • 作者:黄鹰
    这是一个人的姓名,江湖上不知道这个人的人不是没有,但肯定不会太多。说武功,江湖上的高手前十名之内应该有他的一份,说地位,更无人能及。当今天子与他是叔侄关系,王侯中数他第一,称太平安乐王,还是关外落日牧场万马王的女婿,由于天地会的出现,他受命在承德行官训练御用杀手。落日牧场养的马数以万计,牧场的弟子俱都有一身武功,所以才能够雄霸关外,承德行宫所训练的杀手有当今天子全力支持,无论任何事都能够做到尽善尽美,所训练出来的杀手当然不是一般可比。
  • 作者:黄鹰
    烈日当空。每一个人都在流汗。并非全都是因为天气酷热,还因为心情。百多个人聚于一起,却竟然一些声响也没有,他们一举手一投足都极尽小心,尽可能不发出任何的声响,以免发生任何的影响。他们已失败过很多次,亦明白任何的疏忽都足以导致失败。这一次的结果是怎样,他们不知道,虽然丝毫的信心也没有,但是他们仍然像以往的许多次一样,全心全意的去部署一切,等候敌人的出现。
  • 作者:黄鹰
    黄昏。烟外斜阳,柳内长堤。一骑在烟柳中漫步长堤上。青骢白马紫丝缰。马上人亦是一身白衣,腰悬三尺七色明珠宝剑,年轻而英俊。将落的斜阳在他的身上抹了一层金辉,轻柔的春风,吹飘着他的头巾,鬓发衣裳,柳烟彷佛如云雾;骤看下,人宛若天外飘来,此际又似要随风归去。也许就只有天人才有一张他这样英俊的脸庞。长堤下泊着一叶轻舟,一个老渔翁正与女儿在整理鱼网,听得马蹄声,不觉就抬头望去。老渔翁精神矍铄,他那个女儿看样子才不过十七八岁,面貌颇娟好,衬着一袭藕色衣裳,更显得风姿绰约。
  • 作者:黄鹰
    大雪飘飞,铺天盖地,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山白,林也白,地上的一切事物皆白,白色已笼罩了整个世界。于是世界上美好的,丑恶的,都在这白色的掩盖下。美好的变得更美,丑恶的也暂时变得美好,令人无从分辨出它的原来的样子。这世界上有好多恶的事情,都因在美好的外表的掩盖之下进行,令人不易察觉,没去注意,因而吃了亏,上了当。在这天地一片洁白的世界中,远处,有一点不易察觉的白点在缓缓移动,时而隐没在飘飞的大雪中,时而又出现在雪花飞舞的隙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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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寒露重,但他身上的衣裳却仍然是那么单薄。衣薄。他腰间的-把银刀更薄。他,人正少年。但他绝不轻薄。虽然他出道江湖只不过短短两年,但叶梧秋的名字,早已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月如钩。她的手也如钩。这是一支金钩,金钩就在她左手上。她是个美貌如花的少女。但她的左掌却没有了,她只有一只右掌。而她的左掌,已变成了一支钩。金钩。
  • 作者:黄鹰
    暗香炼影梅花路。路上一行十四人。人十四,马有十六,八匹前,六匹后,两匹在当中。当中的两匹只驭看两个狭长的包袱全都密封,但虽然看不到,可以肯定,包袱里头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十四个人,二十八道目光之中,最少有十三个人,二十六道目光不时落在这两个包袱之上。只有一个人,两道目光例外。这两道目光森冷,凌厉!比雪还森冷,比风还凌厉!这两道目光完全不同其余二十六道目光,这个人也完全不同其余的十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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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茅山师父以及他两个徒儿如何捉拿僵尸而招致身染尸毒而终至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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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濠。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披着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着竹笠,却只是挟在胁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着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后,一面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前两步道:这么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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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夜已深。断香浮缺月,古佛守昏灯。缺月从破壁上射进来。这座寺院本来就是年久失修,到处都是破壁。月缺时很多,是以从破壁上射进来的月光与灯光同样淡薄。佛是古佛,灯也是古灯,灯油却是新添上去,只可惜灯蕊已烧的七七八八。灯前,一座鼎炉,炉中插着香,燃烧着的龙涎香。龙涎香是所有香料之中最贵重的一种,现在竟然在这样一间寺院的后堂之内燃烧起来,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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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初三,清晨。京城的清晨当然绝没有入夜的热闹,大多数的人都是习惯日出之后才起来。上官鹤每一次离家却总是喜欢选择这个时候。这除了空气清新,令他的身心舒畅之外,他还可以任意放马在长街上奔驰,而无须要担忧撞倒路人。他是急性子,平生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等待,所以要做的事情无论怎样困难,那怕只得一分机会,只要他能够抓得住,他都会立即去将之解决。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也是他最大的弱点。没有人能令他改变,连龙飞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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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十三。在某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在其他人,那些在这个日子出生,死亡,娶妻……的人,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但无论他们的遭遇怎样离奇刺激,都难以与凤栖梧的相提并论。那非独离奇刺激,而且惊心动魄,其间变化的恐怖,已不是任何的言语能够完全描述。夜渐深,东天那一轮明月也越来越光亮,浴在月光下的连云庄就像是披上了一层白血,那本已刷得粉白的高墙看来也更刺目。墙高四丈,笔直如削,最好的轻功,也难以一跃而上,凤栖梧却没有将这面高墙放在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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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叶舞西风,秋已深。飞瀑之下,枫林之旁,激流之中一方巨石之上,孤鹤般立着一个白衣人。白衣如飞雪,这个人的一头散发亦是白雪般飞舞在西风中。他一头白发,眉毛亦根根发白,可是脸上却连一条皱纹也没有,根本就看不出有多大年纪。而双颧额高耸,两颊如削,容貌峻冷而肃杀,肌肤简直就像是死鱼肉似的,一丝血色也没有,那嘴唇亦不例外,犹如冰封过一样,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铅白色。最诡异的却还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狭而长,竟然完全是眼白,冰石似的,彷佛已凝结。在他的左手,握着一柄长逾七尺,名副其实的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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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开宝九年,冬雪夜,漫天风雪飞舞,违命侯府的内堂却丝毫不受影响,四角还燃着火盘,令人只有温暖的感觉。李煜坐拥重裘,心中更无寒意,下笔如飞,正在填着一阙春词。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这个南唐后主精文学,尤擅词,一直沉迷于书画声色,所以才轻易被宋太祖赵匡胤施用反间计,到发觉错杀大将林宏肇,已经后悔莫及。及至南唐为宋灭,这个南唐后主恐惧之余,更就自贬国号为江南,奉宋正朔,至为恭顺,宋太祖师出无名,惟有无徵李煜入朝,李煜果然恐惧不敢来,宋太祖才有藉口出兵,于开宝七年,合吴越王钱叔夹攻,终于十一月攻克金陵,俘李煜,封违命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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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虎为患以身饲虎前世,姜狸穿成了虐文女主、无情道剑尊的未婚妻。在即将被对方一剑穿心之时,她在小说里大反派的坟里躲了二十年。今生,她回到了三百年前。在一个雪夜,她撞见了一双和大反派一模一样的眼睛。万妖之王玉浮生,本体是一只神兽白虎,据说白虎生性凶残冷酷,嗜杀无比。他堕成妖鬼后,擎天柱崩塌,四海坍塌,世界摇摇欲坠。可谁也不知。三百年前,未曾化形之时,幼年白虎也曾受尽人间苦楚。他身为妖界太子,却被妖族抛弃、被赶尽杀绝,丢在人间苟延残喘,就连温饱都不能,幼年过着连路边的野狗都不如的日子。在饥寒交迫的冬日,小白虎捂着流血的伤口,在黑暗里仇恨着这个世界。……姜狸决定收下他当徒弟。陪他长大、教他修炼。姜狸觉得自己在报恩。等到他终于成为了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三好青年的时候,姜狸欣慰地觉得自己可以功成身退了。日复一日,小少年学会了在师尊面前讨好卖乖,像是个沉默乖巧的好徒儿。但是后来的某一日,青年偶尔听说,姜狸有个青梅竹马。——恩爱非常,琴瑟和鸣。——飞升到一半都要来见她一眼,爱得不行。神兽白虎歪了歪头。那一日,尸山血海,飞升到一半的前夫哥被硬生生从登仙梯上拽了下来。从一片血红当中走来的白衣青年,温润如玉,充满占有欲地搂住了他的师尊,亲昵地蹭蹭她。他问她:师尊不是想要我学猫叫么?徒儿以后都学给师尊听,好不好?【阅读指南】:一、为了避免争议,写在前面:一开始幼年期是纯纯【亲情】+纯纯的【师徒情】!【长大后】亲情变质(ps:成年体)。另外两个都是妖,动不动就【几百岁】,请不要代入现实!二、慢节奏,师徒养成日常,全文最压抑的部分在封面,比较流水账,阅读的时候需要一点点耐心~三、纯感情流甜文,不是大女主,也不是大男主,不仅女主的事业线不会写,男主的事业线也不会写。
  • 作者:苏珊娜·克拉克
    两位魔法师,现身英格兰。前者畏惧我出现,后者久把我期盼……公元1806年,英格兰在抗击拿破仑的持久战中八面受敌,实践派魔法师早在几百年前就已销声匿迹。然而,研究过往光辉历史的学者们发现,尚有一位实践派魔法师——诺瑞尔先生在世。此人深居简出,然略显身手,举国上下无不为之惊叹。移居伦敦后,他唤美妇人起死回生,召幻影舰队威慑法寇。他一贯瞻前顾后、小题大做,怎奈后生可畏——乔纳森·斯特兰奇初出茅庐,已崭露头角。该生风华正茂、一表人才、意气风发,方方面面与诺瑞尔截然相反。自此,两位伟大的魔法师之间斗争不断、险象环生,比起英法两国之战有过之而无不及。二人各怀执念,暗中更染指黑魔法,哪知一切实为作茧自缚,前途凶险难料。
  • 作者:那多
    建筑工地上工人一次不经意的打桩,上海市区最重大的考古发现之一— —志丹苑就此诞生。围绕着志丹苑遗迹区,一宗又一宗的神秘事件接连发生:一种生活在沙里的热带鱼常常在沙里钻来钻去;一群无法杀死的蟑螂前后两段身体分开仍能自由爬行;一只似乎真有九条命的黑猫被卡车轧扁都不死、从楼上摔下来都未亡……发生在动物身上的诡异现象正显现着海底人悄悄变异的征象。层层迷雾、拨云见日之后,一场关于海底人的秘密似乎已经云破天开。
  • 作者:镜与
    新文已开,开戳作者专栏。预收在下面。本文文案:【高贵冷艳的娇气包国师男主vs洒脱不羁爱吐槽的温柔皇女】喜欢女尊的小可爱可以先点点收藏养肥,肯定不会坑哒!重生前:萧清绝此人,是天上挂着的的皎皎明月,是枝头寒梅上簌簌落下的细雪。清冷矜贵,高不可攀。赵云寰把他藏在心尖,捧在掌心,极尽宠溺。到最后只落得了个车裂之刑,五马分尸的下场。重生后:尼玛,要不起!!这是朵吃人的霸王花,谁喜欢他,他要谁命。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告辞,恕不奉陪了!一——主要内容:且看国师大人如何放下矜持,撒娇卖萌装可怜,把前世错过的妻主重新牵回家。——【本文排雷:】:女尊,男生子。女强男弱。:女主前世是个傻白甜,恋爱脑。重生后自私爱算计,非传统意义上的好人。:男主性格单纯,又是个小娇娇,需要哄着。对女主占有欲很强,也有私心。之所以做国师不过是师命难违。最后,本文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轻喷!!!以下是预收——依旧是女尊文【我是美强惨的反派妻主】【日天日地的反派妻主v清冷乖巧的漂亮夫郎】我重生了。然而我的身体,被一个穿越女占据了。我听她对着镜子念念有词,才知道我生存的世界居然是本书,我便是这书中的反派女配。穿书女明显是个胸无大志的,她决定绝不与主角做对,佛系躺平。然而第一件事,就是消除书中隐患——我捧在心尖尖上的正君,我漂亮的小月亮。穿书女说:他是对手派来的奸细。用得着你说,上辈子我就知道了。我死前将他囚禁在院子里整整十年,当初爱的有多深刻,恨的就有多浓烈。我把恨意全部加诸在了他的身上。然而临死前我才知道某些不为人知地真相,他从未害过我,他爱我胜于生命。可这半吊子的穿书女不知道。她认准了小月亮会害她,决定先下手为强。一杯毒酒下去,毒瞎了他的眼睛,还挑断了他的手筋脚筋,扔进了深不见底的地牢。我快疯了,可我救不了他。我如今成了一只人人喊打的老鼠,几经周折跑进地牢想陪他,结果吓得他差点昏厥。他最怕老鼠。我只能远远的看着他。他正发烧,单薄的背脊贴在冰冷的砖墙上,仰着头静静的发着呆,然后默默地留下一行血泪。我突然想起前世,他也总是这样静静的坐在那所别院的屋檐上,仰着脖颈看月亮,一坐就是一整夜。后来我大婚,他从高高的楼顶一跃而下,一袭白衣一如初见,却在雪地里开出了艳丽的花……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另有完结女强《是谁亲哭了小狐狸》女尊文【谁人不爱小白莲】,【修仙界第一娇花】磕戳作者专栏。
  • 作者:杉井光
    「我可不是普通的侦探,是尼特族侦探。专长是搜寻全世界,找出死者的话语。」统率聚集于暗巷中尼特族的『尼特族侦探』──艾丽斯如是说。高一那年冬天我和彩夏所卷入的怪异事件,以及侵蚀都市的恶质毒品『ANGEL.FIX』,所有谜底都是由足不出户的少女侦探艾丽斯解开的。「了解真相可能会破坏你以往平静的生活,即使如此你还是想知道吗?」因为我的回答,平日无所事事的尼特族为了解决案件而出动了!描写尼特族青少年有点不堪、有点可笑,又带着一丝淡淡哀愁的青春冒险故事。
  • 作者:雪中立鹤
    向阳村最懒的女人裴素素,嫁给军官过好日子去了。红眼病们伸长了脖子等着看她被婆家撵出来。结果没到一年,那军官牺牲了,这可真是把红眼病们高兴坏了。裴素素来自组合家庭,亲爸跟前妻有两个儿子,亲妈跟前夫也有两个儿子。只有她,是爸妈婚后唯一的结晶,一个人串起了多方关系,个个都把她当宝贝。那自然,就把她养成了一个懒虫。只是,娘家再好,大姑娘也要嫁人的,好日子过惯了的裴素素,跟她老妈一合计,选了个军官。这年头军官好啊,一是随军福利好,二不用看公婆脸色,完美。只可惜,她这新婚燕尔没几天,男人就失踪了。部队报了战功,给了她一笔抚恤金,还给她安排了工作。只是部队家属院是不能再住了,婆家那边哥哥嫂子不肯给她腾地方,她只能揣着崽子先回娘家。这下可苦了她的四个嫂子。向阳村的人听说懒女人又回来了,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等着看裴家的笑话。可是他们等啊等啊,不仅没看到裴家鸡飞狗跳,人仰马翻,裴家的日子还越过越好了。裴大嫂原本是生产队的养猪死神,自从小姑子回来,她养的猪不但个个膘肥体壮,还能一窝产下二十几个崽子。裴二嫂原本是个来日无多的病秧子,自从小姑子回来,她是肩能挑了,手也能抗了,一个女人家家,干活顶两个壮汉。裴三嫂原本是最容不下小姑子的,可这次小姑子回来,她倒是成了小姑子专属夸夸员,就连她那歪七扭八的刺绣功夫,也进步神速,简直离奇。至于裴四嫂,本是家里最窝囊的一个,连村里的傻子都敢欺负她,可自从小姑子回来,她走路不再低头了,脸上也不再苦哈哈的了,甚至村里西瓜田进了贼,还是她冲上去打跑的。更让村民惊掉下巴的是,原本婆家死活不给裴素素腾房子,居然在半年之后每天舔着脸上门求她回婆家过日子。这不对劲啊,这还是那个又懒又作的裴素素吗?她到底有什么能耐?陈敬戎执行危险任务,陷入绝境,在白雪皑皑的长白山艰难求生。原以为必死无疑,直到有天,一个娇气包带着一大群人找了过来。小媳妇娇娇俏俏,杏眼含笑,给他做起了介绍——看到那个死鱼眼了吗?那才是你亲大哥。啊,对了,后面那个一毛一样的死鱼眼是你二哥。还有,旁边那个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中年男人,是你爹。最后面那个,扛着枪吓跑熊瞎子的,是你妈。没错,你是被陈家偷龙转凤的倒霉蛋,你应该姓师。师敬戎:???让我亲亲媳妇压压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