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君顾的家在灯草胡同16号院,这里原来是清朝镶白旗的弟子聚集地,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里的数个四合院依次易主,成为了只要有钱便能居住的地方。例如离他家没多远的5号院,就是戏曲界四大名旦之首梅大家的居所。
相比左邻右舍的奢华,沈君顾的家里杂草丛生,除了他常居住的那个厢房之外,其余的房间全部都是蛛网满布,灰尘遍地。
沈君顾平日里都懒得看上两眼的,但今日清晨开始,他就在院中四处走动,四处查看。
这个院子是沈家从祖上传下来的,当年也曾经人声鼎沸阖家欢乐过,但传到他父亲沈聪手中的时候,就只剩下他们一家四口了。时局不稳,他们维持这间宅院的开支都十分不易,再加上父亲痴迷古董的性子,最后用这间宅院换了一个雍正款粉彩花鸟纹铃铛杯,一家人只能蜗居一处陋室,而从那时候起,母亲的脸上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笑容。
童年的那些事,宛如隔世。
沈君顾在父亲死后,便努力攒钱,第一件事就是把这个院子买了回来。
可是却已经物是人非。如今住在这里,他还能清楚地回忆起他被父亲拘着在书房看书,而哥哥则在院子里抓了蜻蜓偷偷从窗户递进来给他玩耍的情景,还有母亲经常喜欢坐在葡萄藤下给他们缝补衣衫,而如今那棵古老的葡萄藤却早已只剩砍伐之后的木桩。
沈君顾一边感慨,一边收拾着东西。其实他家里也没有什么可以收拾的,当年一贫如洗,之后他把宅院重新买回来之后也没有修整,多处房间都是荒废的。
乱世黄金,盛世古董。
沈君顾少时因为缺钱而导致家破人亡,所以吝啬已经成了他骨子里的习惯,他尽一切可能去攒钱,只有钱财傍身,才能给他带来一丝安全感。不过他这么几年的积蓄也不过是薄薄两块金锭,贴身就能放着了。
还有一个钱匣子装着的是大洋,沈君顾把昨天赚的五块大洋放在了里面,听到银币撞击的叮当声,他笑着眯起了眼睛。
眼镜片上粘上了之前收拾房间时飘起的灰尘,沈君顾掏出鹿皮眼镜布擦了擦,重新戴上之后又端详了一会儿钱匣子,这才继续收拾其他东西。
推开书架,露出后面的一扇暗门,沈君顾从里面拿出一个楠木盒子,脸上露出了怀念的神色。他把这个楠木盒子抱到了桌子上,在阳光下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件都拿出来。
盒子里面的东西杂七杂八,有小孩子玩的陀螺、几处磨损针脚却十分细腻的布老虎、几颗玲珑剔透的玻璃珠子,还有一副小孩子戴的水晶眼镜,镜片已经碎了一半,玳瑁眼镜腿也断了一支,但却擦得干干净净,一看就是精心保养的。
沈君顾一件一件地拿起,用软布擦拭干净,神情温柔。
事实上,他在小的时候,一点都不理解为何父亲会痴迷于古董。
那些名人书写制作的字画,那些名人用过的器具,那些精心雕琢的玉石,那些器型优美的瓷器……沈君顾不是不能领略到其中蕴含的文化和历史。
他觉得,古董是一种承载着回忆的珍宝,所以那些国宝才是一个国家不能损失的财产。
而这些小物件,就是承载了他所有回忆的古董、对别人来说一文不值,可对于他来说,都是千金不换的无价之宝。
把木盒里的东西都一件件拿出来之后,在木盒底端就只剩下了一个绸布包。
沈君顾盯着看了许久,才双手把那个布包捧了出来,慢慢地放在桌上展开。
五个碎瓷片静静地躺在宝蓝色的绸布上,沈君顾的表情也不如之前那般轻松,一双眼眸中盛满了悔恨之意。他把碎瓷片拼好,一个粉彩花鸟纹铃铛杯便出现在面前,杯底的款式正是“大清雍正年制”六个字。
沈君顾在屋中一坐就是一上午,等阳光照到他身上的时候,他才从回忆中惊醒。他把铃铛杯的碎瓷片重新用绸布包好,桌上的其他物件也放回了木盒之中,然后抱着这个楠木盒子走到后院,选了一棵梨树的下面,抄着铁锹挖了一个深坑,把这个楠木盒子好好地埋了进去。
这次离京,就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归来,也不知道是否还能归来。
做好这一切之后,沈君顾也不嫌天气冷,坐在后院的石椅上发起呆来。直到前院传来了砰砰的敲门声,他才回过神。站起身时一个踉跄,原来腿脚都冻麻了。
沈君顾一瘸一拐地走到前院去开门,门外站着的是一位带着鸭舌帽的青年,看起来有二十五六岁,长得一脸凶神恶煞的模样,左脸颊上还有一道寸长的刀疤,看起来就让人退避三舍。那青年见门开了,就忍不住嚷嚷道:“怎么这么久才来开门?不是你叫我来的吗?咦?你的腿怎么了?”
“没事,冻麻了,进屋就好了。”沈君顾跺了跺腿,一脸期冀地看向那刀疤青年,“可有消息?”
“还没有。”刀疤青年摇了摇头,显然跟沈君顾很是熟昵,单手扶着他往里走。
沈君顾的脸上闪过了一丝失望。
这刀疤青年叫郑鸣,是红帮的一员,在别人眼中就是混迹市井收保护费的小混混。沈君顾在几年前认识了他,这次既他打听一件事。
两人进了屋,因为没有烧火盆,屋里也很冷,沈君顾盖上毯子缓了一阵才重新感觉到双腿有知觉。
“君顾,我之前就跟你说过了,你大哥卖身的那家人,没多久就把你大哥转手卖了另外一家。这年头时局这么乱,对方也记不得那家的姓氏和地址,线索就这么断了。”郑鸣把火盆点了起来,用铁钎子拨弄着木炭,才感觉暖和了一些。
沈君顾叹了口气,他大哥离家的时候,他才九岁。现在十多年过去了,如今就算他哥站在他面前,恐怕他都认不出来。更遑论卖身为仆之后,连名字都会更改。
没有名字和姓氏,没有信物凭证,他这辈子,都找不回大哥了吗?
他大哥比他大三岁,离开家的时候十二岁,已经记事了。沈君顾攒足了钱买回这个宅院,就是为了大哥有一天能够找回来。又或者有了大哥的消息,他好用攒的积蓄给大哥赎身。
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他大哥却一直没有音讯。
沈君顾不得不承认,大哥肯定是恨他,恨这个家,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只要一想到有这个可能,沈君顾就觉得如坠冰窖。
不一定是有什么原因,他不能放弃希望。沈君顾深吸了几口气,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没有一丝异样,温言道:“郑哥,我要离开北平了,能不能拜托你帮我照顾这个院子?”
“你也要南下?”郑鸣倏然抬起头,脸上的刀疤因为他的表情而显得越发狰狞了起来,不过旋即又变回了原样,“算了,你南下也好,这北平眼看着就不太平了。”
“郑哥,你带着兄弟来我这里住吧。帮我照看一下房子,若是我大哥找回来,就跟他说我去南京了。”沈君顾并没有说得太清楚,故宫南迁的事情,整个北平都闹得沸沸扬扬,他也知道要谨言慎行。况且他也不知道故宫南迁会迁到哪里,只能约莫说一个城市。实际上,这世道很快就会乱起来了,沈君顾也知道再能见到大哥的希望已经非常渺茫了。
郑鸣也清楚,沈君顾让他住在这里,固然是不肯放弃最后一丝希望,但更多的是对他的照顾。灯草胡同属于富人区,左邻右舍都是高官显贵,纵使有许多宅院都已经空了下来,但若是有什么事情发生,这里也远比外城安全百倍。
从小就经历过人情冷暖的郑鸣也不跟沈君顾讲虛的,点了点头应允了下来,“我会继续帮你留意沈大哥的消息。”
………
北平政务院监察院
顾渊大步走进办公室,身上自带的煞气简直让办公室内的所有人噤若寒蝉,直到他走进最里面的私人办公室,砰的一声关上了门之后,其他人才重新记得呼吸。
最近因为时局危机,监察院与其他部门交涉就更加充满了火药味,被称为“监察院之狼”的顾渊更是被架在了冲锋陷阵的最前面,搞得顾渊每天都阴气森森,只要一出现,方圆十米之内无人敢出声。
而且顾渊被称之为“监察院之狼”,实际上也是一头孤狼,没有任何亲戚朋友,让仇恨他的人连他的弱点都找不到。
顾渊火气十足地把身上的大衣脱掉,摔在了真皮沙发上。政务院那帮人,也不知道是得了什么承诺,铁了心地想要把故宫里的东西南迁出去。难道故宫里面的那帮老学究们,居然开了窍?
依着顾渊的想法,那些足以让人失去理智的古董,卖了换钱买飞机大炮才是正确的选择,留着简直就是浪费人力物力。
所以他暗中资助胡以归,让后者在各种报纸上发表评论,实际上也是给政务院施加压力,只是没想到,居然前功尽弃。
不过,就算是离开北平,也不代表那些古董就安全了。
想到自己私下卖出去的那些消息,顾渊眯了眯他那双宛如鹰隼的利眸,笑得一脸邪气,窝火的心情也渐渐平复了下来。
他坐在办公桌前,在他右手边那摞待批文件里面翻出一个看起来丝毫不起眼的文件夹。
顾渊立刻翻开来,里面记录的是一个名叫沈君顾的男子这一周以来的行动。
其实整页纸也就是短短的几段字,但平常一目十行的顾渊却看了很久,本来阴郁的表情也变得温柔了起来。
“弟弟,乖乖的就好,千万不要去趟那浑水……”
………
故宫西三所的院子里,一群乌鸦站在只剩下光秃秃枝干的果树上,时不时左顾右盼地盯着喂它们谷米的人有没有出来,而有那么两三只野猫,正静悄悄地抬头看着这些乌鸦,其中一只全身墨黑的,正企图发起几百次失败后的再一次攻击,尝试着捕捉一只乌鸦尝尝鲜。
押运官到任,让故宫里面的人心浮动了些许,但方长官说了南迁的日期估计要等到年后了,并且不可能一次就全部运走,至少要分五次,所以西三所的修缮室都纷纷重新开工,恢复了日常的工作。
冬日的阳光洒进补书室内,被窗棂割裂成一块一块,可以看得到浮尘在光影中起舞。
夏葵坐在工作台前,台子上堆着的都是一摞摞等待修补的古书。根据虫蛀鼠咬、发霉腐烂、
水湿焦脆、脏污泥垢等损坏原因分出书堆,随后分别再根据具体情况,用补书法、托裱法、水洗法、去污法等方法分别处理。
修补古书虽然看似简单,但门道众多,这些方法年代久远,甚至还分门别派。有蜀派的“借尸还魂”、京派的“珠联璧合”、津派的“千波刀”、杨派苏派的“浴火重生”等等传奇手法,只是大部分都已经失传,夏葵仅能从长辈的口口相传中听到些许神乎其技的手段。
隔壁木工室又传来了有节奏的击打声,应该是在翻新旧桌椅。夏葵已经听惯了这种声音,充耳不闻地埋头工作。
在把一册古书的所有书页都修补一新之后,她便开始装订成册。
折叶、衬纸、撞书背、锤平、齐栏、压实、钉纸捻、裁齐、锉平、包书角、装书皮。锥眼、订线、贴书签......
夏葵的双手修长白皙,熟练的动作就像是有一种独特的韵律,一页页书纸慢慢地就在她的指间变成了一本崭新的书册。她把这本书和其余修补好的古籍放在一起,把放歪的地方一丝不苟地整理整齐了,这才捧着茶缸喝了一口凉茶,颇有满足感地眯了眯双眼。
此时,院门外的乌鸦又呱呱地叫了起来,纷飞声此起彼伏,一定是外面的小黑抓乌鸦再次失败了吧。夏葵叹了口气,从饭盒里翻出中午特意给猫咪们留的鱼头,倒在盘子里给它们拿了出去。
从墙头蹿出好几个小身影,黑色的一马当先,第一个来到夏葵脚边各种蹭,引得后者爱怜地抚摸。
如同往日的下午一般,喂过了野猫,夏葵打算继续回补书室工作。可是外院忽然传来了马蹄声和车轮滚过青砖的轱辘声,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好像是有外人来了。
夏葵并不是爱凑热闹的性子,以为是那个方长官又过来了,便避进了屋里。虽然那个方长官长得一表人才玉树临风,但夏葵总觉得对方周身一股肃杀之气,并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再者她完全没有看到那个方长官对古董有任何珍惜爱护之意,相信她爹也发觉了,才对他有防备之心,还叮嘱她少与其碰面。
回到工作台前面,夏葵又拿了一本古书开始修补,她一进入工作状态就浑然忘我,这也是因为隔壁木工室经常有噪音而被迫练出来的。
这本古书脏污的地方并不多,夏葵用毛质的软排笔慢慢地刷去污斑的浮土和泥迹,再用小刀刮掉脏污部分,选了与书纸相近的宣纸,又用精面调了浆糊,把剪裁大小正好的宣纸贴了上去。
等夏葵修补好这本古籍之后,刚想抬头活动活动有些僵硬的脖颈,就看到工作台的另一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一个人。
她茫然地睁大杏目,有点不敢置信地看着坐在那里正悠闲地翻着书的年轻男子。
“君……君顾?”夏葵迟疑地唤道,几乎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沈君顾把书卷放下,发现夏葵的眼睛都直了,便好笑地在她面前挥了挥手,“怎么?补书补傻了?”
夏葵伸手毫不客气地掐了一下沈君顾的脸,后者丰神俊朗的形象立刻崩坏,龇牙咧嘴地叫唤着。
会痛,那就不是梦。夏葵立刻翻脸,拿起工作台上的尺子就挥了过去。“你居然还知道回来!不知道我爹为了你白了多少头发吗?!”
沈君顾哎呦哎呦地躲避着,心想这青梅刚刚分明一副纯洁的白莲花样,结果居然是幻象,骨子里还是那个小心眼的葵花籽。
两人在补书室内一阵嬉闹,扒在窗子下偷看的一排年轻人心都碎了。
夏葵在他们心中是女神一般的存在,夏葵对待他们都是一视同仁的温柔客气,又怎么可能像对沈君顾这样肆无忌惮地亲近。
“这沈君顾,是何方神圣?”王景初咬着大拇指,恨恨地低声问道。
“是以前和小葵一起长大的,比我们兄弟在的还早。”孟慎行眯着双眼,不爽地嘟嚷着。在他旁边,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哥哥孟谨言,沉默地点了点头。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膀大腰圆的章武捏着嗓子,念出来的诗词像是浸着醋,让人几里外都能闻到酸味。
岳霆走进西三所的时候,就看到四个年轻人撅着屁股扒在窗根底下偷窥。他也知道夏葵肯定在补书室,对这个场面也完全不意外。只是灵敏的耳朵里听到了补书室内的说笑声,有夏葵的声音,而另外一个声音却是属于一位男子。
经过训练的脑海里立刻挑出了这个声音的样本,岳霆皱了皱眉,走过去把孟慎行提溜了起来,拽着他到了院门口,低声问他道:“沈君顾怎么在这里?”
孟慎行拍了拍衣服上的尘土,并不介意岳霆的粗鲁。事实上,岳霆虽然在古董知识上并不专精,但为人处世上要高出他们这些只会闷头做学问的人一大截,早就在暗地里收复了他们这些年轻人的心。孟慎行也没留意为何只来故宫两年多的岳霆会光凭声音就认出了沈君顾,低气压地解释道:“那姓沈的下午就过来了,用马车拉来了几个箱子,里面的都是前些年从皇宫里外流出去的古董。傅叔他们可高兴了,正在办公室那边鉴定呢!”
岳霆疑惑地挑了挑眉,他之前可是去找那小子谈话了啊!也没见他有半点动摇,反而打太极含糊了过去。怎么今个儿就这么主动地回来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
而且最近盯梢沈君顾的线人有回报,说除了他们这一伙人之外,还有另外的势力在调查跟踪沈君顾,只是做得并不隐蔽,一下子就被他们发现了。岳霆刚刚外出就是处理这件事,把那个跟踪沈君顾的人误导引开了。
孟慎行还在继续八卦着:“听他说是看到报纸上的那些报道,担忧故宫的处境,觉得要尽一份心力,所以便回来帮忙了。”
岳霆把怀疑藏在心底,目光烁烁地透过窗棂看向屋内。这沈君顾回来是好事,管他还抱着什么目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反正有他在,那小子也翻不出什么浪花来。
补书室内,感觉到岳霆灼人目光的沈君顾打了个冷战,却不敢回头去看。
这些年来,他也鉴定了许多古董,其中有些真品就是从宫中流出来的。如果卖家谈得拢,能够回购的话,他都忍不住在可能的基础上,把这些古董买了回来。有些实在卖家不肯割爱,或者他财力有限的,就只能释然。反正尽过力,也不能强求。
刚刚他把这些古董都交给傅同礼的时候,面对后者脸上复杂的表情,只能用来找夏葵的这个借口落荒而逃。
这也是他越来越不肯回故宫的原因之一。
虽然他不认同父亲,但兜兜转转,他还是在做父亲做过的事情,又回到了父亲所待过的地方。
在骨子里,他们还真的是一对亲父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