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准时到达,我和白莎在机门等候。
海莫莱是第二个走出来的。他一面走,一面和一位很潇洒的男人谈话。那男人蓄着整齐灰白的短髭。看来是个银行家,但太像了一点。
海莫莱神采飞扬,好像旅途十分愉快。看到我们,他主动走向我们,人没有到,手已经远远伸了出来,嘴角挂着他独特的笑容。
他跟白莎寒暄是短暂的,但大部分的注意力是对我。
“赖,我实在高兴见到你!我真希望你能来机场接我,你真好。赖,我要你见见……哦,对不起,我把礼貌都忘了。柯太太,容我介绍新奥尔良警方的卞警官。而这位是赖唐诺,卞警官。”
我们彼此握手。
海莫莱显然很欣赏自己能控制大局。他说:“卞警官是一位弹道专家。他是新奥尔良最出色的犯罪鉴别人员。他把枪带来了,赖。我告诉他,发现这把枪的时候,你和我在一起,我们辩论过该不该立即交给警方,或是等你在洛杉矶调查郜豪得凶杀案之后再说。”
海先生有意地向我看一眼,好像给我一个概念,他的开场白是一个必须遵循的方向,要我不要反对。
我向卞警官点点头说:“我和这里总局的郎警官已经联络过。”
“你没有告诉他枪的事吧?”海莫莱问。
我装出很吃惊的样子:“枪,为什么?没有呀!我了解你要我来这里只是调查凶杀案。要是凶案是0。38口径子弹,要是凶枪从未找到,我就通知你,由你来报警。”
“你是对的,”海莫莱说,“这正是我了解的方式,但是,”他继续着说,“当我第一次从写字桌里发现这把枪的时候,你和我在一起,对吗?这也是卞警官最要弄清楚的一点。他要的是确证。”
我转向卞警官说:“海先生正在检查书桌。有一些纸张看得出是从抽屉,落进桌子后隔板去的。我们想办法把它们弄出来的时候,发现了一支枪。”
“你再见到那一支枪,当然一定可以认识啰。”警方问我。
我说:“那是支0。38口径、蓝钢,我不知道厂牌,我……”
卞警官说:“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能认识那支枪。”
我无知地看着他:“什么呀,我能告诉你它的一般外观。他像支什么样的枪。”
“但是,你不能指定我带来的枪,就是你们找到的枪?”
“当然就是那把枪。”海莫莱说。
我犹豫了一下,又过了一下我说:“当然我们两个没有一个想到记下出厂号码。我们只是看到那支枪,我们把它放回原来的地方。只要海先生认为是那支枪,我没意见。”
“当然是同一把枪,”海先生说,“我保证你是的。”
卞警官说:“你保证没有用,我们要使陪审团相信。”
“噢,那也没问题。”海莫莱有信心地说。
我对卞警官说:“假如枪你带来了,也许我能指认。我在上面刻一个签名,也许有用。”
卞说:“这想法好极了。当你站上证人席的时候,你不必多言签名是什么时候刻上去的,懂吗?”
“我不太懂。”
“地方检察官会简单地问你:‘赖先生,我现在给你看这支刻有签名的枪。我问你是什么人刻的签名。’于是你说:‘是我刻的。’他又问:‘为什么?’你说:‘这样下次见到时可以辨别是同一支枪。’检察官就可能问:‘这是不是在新奥尔良公寓里,你和海莫莱先生一起找到的枪?’”
我说:“我明白了。”
“那太好了。”海莫莱说:“我们两个都应该把签字刻上去。”
卞警官把我们带到等候室的一角。他说:“我们现在就办,因为我立即要去这里的警局,发射几个试验弹头,拿来和杀死郜豪得的弹头比对。”
我们看着他坐下来,把手提箱放腿上,自手提箱中拿出一只木盒子。他把木盒子盖子拉开。躺在盒子里,用线固定着的是那支侦探社一个月之前交我使用的0。38蓝钢左轮。
海莫莱伸手拍拍它,“就是这一支。”他加强语气地说:“这就是我和赖先生找到的。我肯十赌一,这支枪也杀死了那姓郜的。”
“把你签名刻上去。”卞警官说着递了一把尖刀给他。
海莫莱把签名用尖刀刻在枪把橡皮边上的金属上。
卞警官把枪交给我。
我把枪仔细地看着:“我想这是同一支枪。当然我没有记下号码。但看起来……”
海莫莱说:“有什么好说的,赖。当然是那支枪。你也知道是那支枪。”
“我想……是……至少看起来……”
卞警官说:“就在这里,把你签名刻上。”他把刀递我。
白莎看看枪,看看我。她的脸像石膏。莫莱笑嘻嘻。
卞警官说:“好,现在你自己指认了这支枪。不可以再改变主意了。再说反复对你自己非常不利。注意也不要在严格询问下,被奸滑的律师搞迷糊了。”
机场广播系统通告:“新奥尔良警局的卞警官请注意,有您电报,请与票房联络,谢谢。”
卞警官说:“对不起。”把手提箱关上。自己走去窗口。
海莫莱说:“你记性真好,没忘记那支枪。赖,我们第一次见到时,应该记下号码的。”
白莎说:“唐诺,我奇怪你怎么连这点也想不到?”
海莫莱说:“他是只聪明的猫头鹰没有错。柯太太。但是即使是猫头鹰,也有时眨一下眼。这是他漏掉的小……”
白莎打断他的话,恨恨地看着我:“我们的猫头鹰从不眨眼,他全神贯注。”
卞警官向我们走来,手里拿着份电报,嘴闹得紧紧的,他问:“赖,星期六晚上,你有没有在华斯堡上一架飞机?”
“怎么啦?”我问。
“有没有?”
“有。”
“好,赖唐诺,我要你立即和我一起去总局……现在。”
我说:“对不起,我还有别的事要做。都是要紧的。”
“我管你要紧不要紧,你要跟我走。”
“你有这个权吗?”
卞警官把手放进裤子口袋。我以为他要拿出枪来,但是不是……他拿了个硬币出来。
“看到了吗?”他说:“这就是我的权。”
“5分?”我问:“只值5分钱?”
“不是,我用这5分打个电话给本市警局,我就有他们做后盾,要什么权都有。”
我看海莫莱,发现他也正在看我。我看白莎,她闪烁的小眼集中全部注意力在凝视我。我看卞警官,灰色眼珠固定、冷静、有决心。
“你现在是不是跟我走?”卞警官问。
我说:“你尽管用你的钱打电话。”我向出口走去。
柯白莎和海莫莱麻木地站着,不知所措,好像我突然拿掉面具,他们见到的是陌生人。
卞警官把这种事看为必然结果,可能一开始就知道结果会如此的。他不慌不忙镇静地步向电话亭。
公司车就在外面,我跳进去争取时间。为了安全必须绕道。我向上经波班克到范纽爱,下范吐拉大道经西波维大到威尔夏大道,从这条路直进洛杉矶。我知道卞警官会电请警局把另外那条路封闭,他们以为可以瓮中捉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