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巴斯统率着他的部落。他站在土岗上眺望,枯萎的蒿草一望无垠,整片大地都是槁枯的黄色。毫无希望。
草丛中有什么东西在移动,空气里传来些微臭味,就像鹈鹕花粉的味道。桑巴斯盯着那地方,捏紧手中的木棒。
这片土地上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供收获了,桑巴斯明白这一点。他想好了计划,打算带着大家向北去寻找新的领土。然而离开熟悉的土地,陌生环境中可能到处都潜伏着危险。此刻他就必须做好准备——作为家长,他必须承担责任,证明所有人都可以安全通过这片危险的区域。是的,桑巴斯作为家族中最强有力的男性,最有经验的酋长,必须证明自己是一个合格的保护者。
鹈鹕花粉的气味浓烈起来,狮子正在逼近,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之后,它露出了头颅。狮子站住了,看着桑巴斯。
桑巴斯捏紧了木棒。
狮子并不喜欢攻击人类,这种两足动物有着其他动物不具备的本领,它们的花样比其他任何动物都多。然而一只饥饿的流浪狮子会抓住一切机会填饱肚子,哪怕对手看起来很危险。这片土地上,到处都是饥饿的流浪狮群。
狮子向前扑过来。桑巴斯挥动木棒,镶在大棒上的沉重而尖利的石块正正地击中狮鼻,鲜血直流。狮子发出一声哀号,随即用一个敏捷的动作咬住了木棒。桑巴斯失去了武器。
狮子再次向着桑巴斯扑来。一杆有力的长矛洞穿了狮子的眼睛,有人从桑巴斯身后发动袭击。凶猛的野兽在地上翻滚,哀号,桑巴斯沉静地看着一切。
几个人慢慢地围拢过来,野兽已经奄奄一息。
“桑巴斯,怎么办?”
“把狮子抬回去给他们,没有人能够阻止我们向北走。”
这几个人是部落的猎手和卡布长老。卡布长老超过了四十岁,牙齿已经掉光,昔日很魁梧的身体皱缩得不像样,仅仅能挨到桑巴斯的胸口,但他却比桑巴斯更受尊重。
“你回来了,很好很好。我和你说过,那边的路走不通。”卡布长老说。
“不,我来带着大家一起走。”桑巴斯回答。
沉重的狮子尸体堆在地上。
“桑巴斯,你想告诉大家你的勇武吗?死亡峡谷到处都是流浪狮,而且没有人知道峡谷到底有多长。走出死亡峡谷可不像猎杀一只老狮子那么容易。”
“每一年,牛群都能够通过峡谷,然后在下一年回来。峡谷那边一定是个水草丰茂的地方。”桑巴斯显得很有信心。
桑巴斯扫视着围观的人,“是的,峡谷里到处都是牛的尸骨。它们是被狮子、鬣狗和豹子吃掉的。那儿的狮子比任何地方都多,但是我们别无选择,要么在这里等死,要么往前去。我们通过死亡峡谷,有的人会死掉,但是大部分人肯定能活下来,我们的孩子能活下去。留在这里的话,旱季起码还有三个月。三个月,有多少人能熬得过去?”
桑巴斯看着卡布长老。
卡布长老垂下眼帘,“我老了,活的年岁也够长了。”他抬起头,看着头顶的天空,北方天空的几颗亮星正排成一列,平平地躺在地平线上方,旱季至少还有八十五天,对部落来说,这实在太长了,而且今年旱季提前到来,可谁也不能预料它是不是会按时离去。他微微叹气,“我们现在很困难,但那是死亡峡谷啊,从来没有任何人可以穿越。从前有无数的勇士试过,但从来没有人回来。我以长者的经验断言,我们这样前去,只是给那些饥饿的狮子填塞牙缝而已。动物们会回来的,我们能找到食物。”
“长老,我们的人会死掉很多,等雨季到来,整个部落至少要饿死一半的人。你给我讲过这样的故事,我知道漫长的旱季有多可怕。那个峡谷里边,野兽也在挨饿,它们也很虚弱,而我们至少现在还有力气。”
桑巴斯抓着狮子的鬣毛,用力将百兽之王的躯体托起来,“这是考验我们的时候。谁挡在前边,就杀死它。哪怕成百上千的狮子在前边,我们也要冲过去!否则,就是死。”
部落的男男女女都行动起来。桑巴斯最后一个离开营地,他背着卡布长老。卡布长老解下脖子上的红色石头,将它系在桑巴斯的脖子上。石头象征着威望,它应该属于那些承担责任的人。
白骨累累的峡谷里,又有一种集群的动物开始尝试突破那尖牙和利爪的封锁。不过这一次,他们不是依靠数量和速度。
桑巴斯站在土岗上眺望。旅途已经开始,不会再有回头路。
然而桑巴斯没有想到,他会在旅程开始之后的第四天倒在峡谷里,被一群鬣狗分食……
可是桑巴斯的部落,却走到了更远的地方。从阿非利加到欧罗巴,从亚细亚到阿美利加。
卡拉拉隐蔽在灌木中,锋利的箭头紧贴着胳膊。天已经暗下来,风有些冷,矮人们已经进入洞穴休息。卡拉拉向着身边的同伴做出一个手势,他们俩同时起身,缓慢而悄无声息地向着洞穴摸过去。
矮人非常强悍,有着可怕的力量,但他们不够灵活,特别是在夜晚。夜幕来临之前,他们就会退缩到洞穴中,用巨大的石块堵住洞口,然后围着炭火堆休息。这是行动的最好时机。
卡拉拉已经潜伏到距离洞穴不远处,他能够看见洞穴里边横七竖八的身影,这些身影看起来让人害怕。这并不是什么好玩的事。卡拉拉曾经亲眼看见矮人用石锤砸破野猪的脑袋。他们是剽悍而狂野的部落,也是卡拉拉部落最大的威胁。
三个月前,这些矮人从东方来到这里,据说,这些野蛮人曾经是莫答部落的奴隶,专门为莫答王猎取犀角。然而不知道什么原因,莫答的战士们向这些野蛮人发起进攻,很多人被杀死,没有死的只有向着西方迁徙。卡拉拉部落不够强悍,然而这里世世代代是他们的家园,强盛的部落很多,卡拉拉人从来不畏惧他们。卡拉拉人是山谷世世代代的拥有者。这个山谷有着令人生畏的名称:死亡和绝望的盆地。而炮制死亡的,正是卡拉拉人。
卡拉拉和伙伴的任务是把拉球根叶子烧成的灰洒在矮人的山洞前。当矮人们第二天出去狩猎时,这些细微的颗粒会附着在他们脚跟上。这些强悍的男人会发现,丛林里的野兽都对他们避而远之,而当他们发现野兽时,他们的生命也就到了尽头。行动如闪电般的蛇从草丛里蹿出来,狠狠地咬在他们的脚踝上,痉挛随之而来,一阵剧痛之后全身麻木,视线模糊,很快,他们会陷入昏迷,永远不再醒来。
……连续六天没有任何收获,却接二连三被毒蛇袭击,甚至在树丛里摘果实的女人和孩子们也被袭击。部落已经死掉了六十三个男人,三个女人,还有七个孩子。这像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首领带着剩下的人们继续迁徙。他们终于明白莫答人没有继续追杀并不是厌倦了追杀,而是因为这个山谷就将是他们的葬身之地。
首领抱着最后的希望向西走,拨开草丛,他发现一片空地。这片空地的那边,傍着悬崖修建的屋子层层叠叠,几乎盖住了整个悬崖。巨人!只有巨人才会修筑房屋,也只有巨人能带给他们厄运。首领突然意识到他们的末日已经到来。
果然,他看见了此生最恐怖的情形。蛇,成千上万的毒蛇盘踞着整片空地,它们相互缠绕,相互摩擦,一条叠在另一条上边,然后再被另一条压着。十几个巨人全副武装,他们站在蛇阵后方,正充满敌意地瞪着这边。
首领转身。跑!他竭尽全力喊叫。整个部落的二百多人四散开来,各自逃命。
然而,没有人能够逃离陷阱,他们都倒毙在弓箭或者毒牙下。首领做了他生命中最后一件事,转身甩出了他的手斧。异常沉重的手斧在空中旋转,以极快的速度撕破空气,一个巨人应声倒下。群蛇一拥而上,结束了这位酋长的生命。他是部落最后一个酋长,比他的祖辈更聪明,更强壮,然而却带着他的部落走到了末日,只是因为他不幸生活在这个时代。
在这个时代,一支锋利的矛和杰出的使用技巧比力气更重要,而懂得了自然奥秘的人们甚至不需要武器。矮人们输给了莫答部,他们没有莫答部那样的技术来制造锋利的兵器,也没有足够多的人口组织军队;矮人们也输给了卡拉拉部,他们永远不明白,运气为什么突然之间会变得那么差。
卡拉拉在追杀最后的几个矮人。一个女矮人带着她的孩子在狂奔,女矮人带有武器,然而恐慌让她只知道跑,不停地跑。当意识到终于无路可跑后,她停了下来。
饶命!她说。她只知道两个巨人词语,她用其中的一个向追过来的巨人乞求。孩子紧紧地贴着她,不安地看着卡拉拉。
卡拉拉拉开弓,弓弦的响声穿透丛林。这个种族最后的女人死于弓箭,卡拉拉没有用毒,她的尸体被卡拉拉带回去,做成了一锅浓汤。
卡拉拉没有杀死那个女人的孩子,晚饭的时候,他给了那孩子一碗肉。孩子流出了眼泪,不过,最后他吃掉了全部的肉,喝掉了所有的汤。
这个孩子成为卡拉拉的奴隶。卡拉拉死掉之后的那一年正好遇上灾荒,他的儿子杀死了这个奴隶,吃掉了他的肉。矮人的种族彻底消失了。
所有的部落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继续着他们的争斗和进步。
许多许多年之后,那个奴隶的头骨在卡拉拉部落的遗址中被发现。卡拉拉的后裔对于遥远过去发生的一切毫无记忆,他们研究着,猜测着,认定这头骨并不属于自己的祖先,然而确实属于人类。
他们称其为尼安德特人。
李斯特站在高岗上眺望。行军的队伍绵延成一线,转过前边的山崖,消失了。太阳斜斜地照在这些人身上,他们拖着疲惫的身体埋头赶路,步伐踉踉跄跄。
看来今天无法通过斯迪亚地峡了。李斯特转身对卫兵说:“你去告诉大头领,今天在峡谷里休息。我们在峡谷口打一仗。”
卫兵翻身上马,绝尘而去。李斯特又停留了一会儿后掉转马头,下了山冈。尼斯的探子已经出现在后边,他们的主力很快就会来。峡谷是一个天然屏障,狭小的地形对希阿人有利,他们可以占领高处,发挥弓箭的长处,而尼斯人却无法集体冲锋。
所有的妇女儿童都集中在峡谷中,一半的成年男子集结在峡谷口,另一半爬上山崖埋伏。时间并不宽裕,否则,他们可以把一些巨石搞到山坡上,在敌人通过的时刻推下山去,给敌人以出其不意的打击。李斯特挑出最好的弓箭手,让他们背上尽可能多的弓箭,爬上山崖。李斯特站在所有人前边,等待着尼斯人出现。
尼斯人来了。他们的探子发现了峡谷口的阵地。天色已经非常昏暗,在黑暗中混战,对谁都不是一件好事。尼斯王下令停止前进,然后他派出了一个使者。
几百年来,尼斯和希阿一直是同盟。希阿为尼斯提供武器,他们有令人叫绝的弓箭,箭矢锋利,弓弦有力,长矛和短刃也非常坚韧;而势力强大的尼斯则为希阿提供庇护。但是当希阿一天天强大起来,尼斯王感到了不安,他下令希阿大头领送五个部落贵族的长子到尼斯王城作为人质。
事态的发展出乎意料,希阿联合六个小部落激烈反抗,他们在科特罗尔盆地伏击了尼斯军队,杀死了四百多名尼斯武士。
尼斯王愤怒了,他亲自领军出击,六千名强悍武士组成的军队将沿途的一切毁灭得干干净净。
希阿人撤退了,整个部落,上万余人向着乌拉尔山移动。他们想躲到山里去。斯迪亚地峡是进山的最后一道关口,过了地峡,深入乌拉尔山脉,那里全部是茂密繁盛的原始森林。
尼斯武士们在最后的关口追上了希阿人,尼斯王的决心却有些犹豫起来。毕竟希阿人懂得如何制造兵器,没有他们,也就没有尼斯今天的强盛。
使者很快回来了,李斯特割掉了他的右耳……
愤怒让尼斯王失去理智,他下令攻击!
双方短兵相接,一场混战在黑暗中展开。
峡谷限制了队形,双方一对一地厮杀,而每一次同时展开搏斗的仅仅有五六个人,只有一个人倒下,后边的人才能顶替上去。
这奇特的状况持续了一个晚上。双方总共死掉了三十七个武士,还有二十六个人负了伤。绝大多数人只能站在后面为己方的武士呐喊。尼斯王感觉自己被拖入了某种陷阱,他焦躁不安,恨不得亲自站在最前线,把任何敢于抵抗的人砍趴在地上。
尼斯王的感觉是对的。天刚蒙蒙亮,伴随着尖厉的哨音,无数的箭矢从空中落下。猝不及防的尼斯武士倒下一片。紧接着是第二波箭雨攻击,这一次,射手们对准了尼斯王身边那飘扬的王旗。
卫士们举起盾牌为他们的王抵挡箭矢,希阿人使用了某种特殊的箭,异常尖锐,借助高空坠落的力量,无坚不摧。数层牛皮蒙成的盾牌被穿透,卫士们纷纷倒下去。
尼斯王被两支箭射中,一支射中了他的胳膊,另一支直接贯穿头颅。
尼斯武士崩溃了!李斯特带头冲了上去,残余的尼斯人没命地奔逃。希阿的武士们发出震天动地的欢呼。
李斯特很清楚眼下的形势,胜利只是暂时的,尼斯不可能被消灭,他们有数量庞大的人口和坚固的王城。斯迪亚地峡的战斗杀死了他们的王,这是不可忘却的血仇。希阿的未来很可疑,然而眼下,只有尽可能地杀死更多的尼斯武士,把他们驱赶得远一点。至少,给部落赢得足够的时间进入乌拉尔山。李斯特喊来卫兵:“告诉大头领,我将带着武士和尼斯人周旋。部落要抓紧时间进入山里。”
李斯特是对的。溃散的敌人很快重新集结起来,向希阿人发起了反扑。一千多名希阿武士从正午战斗到夜晚,他们中一半的人倒下了,另一半浑身是血,几乎没有站立的力气。峡谷口堆积了上千具尸体,敌人的和自己人的混杂在一起。短暂的夜晚很快过去,尼斯人再次出现在视野里。
李斯特看着自己的部属,“我们将死在这里,但是我们的族人会安全。总有一天,他们要血债血偿。”希阿人仍旧坚守在自己的阵地上,敌人再次发起了攻击。
从清晨到黄昏,希阿武士竭尽全力支撑着。绝境反而激发了最顽强的斗志,他们用不可思议的体力抵抗着尼斯人一轮又一轮的冲击。阵地渐渐沦陷,慢慢地,身边站着的已经全是敌人……残余的二十多名武士精疲力竭,放弃了抵抗,被敌人乱刃杀死。他们用生命换取了时间,希阿部落走进了乌拉尔山的森林。
断后的战士中只有很少的人逃脱了。包括李斯特在内的三十多个人爬上山崖,逃进了森林,然而他们没有找到部落。他们向东南进入伊朗高原,在那里发现了一个特殊的人群,由许多散居的小家族组成,人们黄皮肤,黑眼睛,有着平和的性格和较圆的头颅。一个家族收留了他们。再后来,他们征服了一些部落,成了一个新的强大部族。为了避开尼斯,他们向东向东再向东。越过帕米尔高原,穿越天山走廊,在一条大河边安定下来,他们的后裔把自己称为夏。
也有一支后裔并没有忘记李斯特的誓言,他们向西进发。在尼斯势力范围的南边,在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之间,有一片充满死亡陷阱的低洼沼泽。他们在那里建立了王城,和尼斯之间爆发了无数的战斗。战争也许互有胜负,却全部被湮没在厚厚的尘土中。许多许多年之后,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深厚的沉积物下边发现了废墟,人们让它重见天日。辉煌的文明没有传人,仅仅只有传说流传下来。
这从天而降的文明,被称为苏美尔。
独木舟载着简狄。路途还很远,只能勉强望见对岸。今天是比石的大忌日,这个最重要的祖先神一直保佑着瓦苏部。海浪拍打独木舟,一阵晃荡,简狄慌忙伸出桨保持小舟的平衡。
简狄不喜欢在海上漂泊,然而她是祭师,比石的大忌日是一个大日子,她必须赶到海峡对面去,比石的坟冢在那里。
如今对比石的祭祀已经不是那么流行了,部族的年轻人根本不在乎比石是谁,他们向着南方去,把所有的一切都抛在脑后。即便是老人们,也对于渡海祭祀心存疑虑,他们宁愿在营地里给比石建一个新的神龛。简狄是一个虔诚的祭师,她绝对不允许自己去膜拜一个虚假的圣地,她必须去到真正的圣地。她相信这是为了整个部族。难以想象,如果比石抛弃了瓦苏部,那会是什么情形。
传说中,这里本来没有海峡。遥远的西方发生了战争和瘟疫,比石带领大家逃出毁灭,来到这里,建设了新家园。因为这个,比石成为了首席祭师,瓦苏部从古到今唯一的一个男性首席祭师。
瓦苏部在这里猎捕海豹,过着富足的生活。一切在祖母的祖母的祖母的年代发生了改变。海水突然涌上来,碧蓝的海水底下某个地方,是瓦苏部曾经的家园,祖母的祖母的祖母就在那里出生,然而当她成了一个老太婆的时候,海水完全淹没了那个海边之城。那个时候海峡还很浅,也很窄,一个人可以毫不费力地游过去。然而现在,海峡已经让人看不见对岸,瓦苏部彻底变成了两部分。海峡这边,传统正飞快地逝去。
独木舟在辽阔无边的海面上仿佛一动也没动。简狄觉得很累,然而一股信念支持着她,让她坚持向对岸前进。傍晚时分,她终于靠到岸边。有人在等她,是虬髯。虬髯也是瓦苏的祭师,不过他是男人,只能做第二祭师。
“我知道你会来的。”
“是的,今天是大忌日。卡苏呢?”
“她死了。”
简狄并没有太意外,毕竟,人总是要死的,“我们去吧。”
虬髯转身带路。简狄在十年前来过一次,那一次,她带着三个随从,卡苏带着很多人在岸边等待她。
“等一等。”简狄停下脚步,“比石的墓不是在那边。”
虬髯低着头,“没有比石的墓了。”
“你说什么?”虽然在海峡那边,人们慢慢地不再尊崇比石,然而那是大海隔绝的缘故,他们不能亲眼看见祖先的陵寝。这里的人们拥有比石的墓,这伟大的祖先就安息在山上,默默地看着子孙们生息繁衍——简狄不知道虬髯到底在说些什么。
这里发生了一次叛乱。他们杀死了卡苏,毁掉了比石的墓。剩下的瓦苏族人四散逃命,也没有剩下多少。
简狄被这吓人的消息惊呆了,最后她说:“你还是带我去看看。”
残断的碑体倒在地上,四周到处都是石头人破碎的肢体。青草爬满整个空地。墓穴是一个吓人的大窟窿,暴露在外。
简狄走上去,摸着断碑,眼泪一点点地流出来。
简狄换上礼服,准备给比石行礼。
虬髯默默地看着。
一个人的典礼完成了。简狄问虬髯为什么还等候着她来参加典礼。虬髯说:“我是祭师,任何人参加典礼我都要陪同。”
“你为什么不行礼?”
虬髯沉默了一下,再次说出了一个吓人的消息:“里边没有棺材,也没有尸骨。比石根本没有葬在这里。”
简狄没有理会。尸骨并不重要,坟冢在这里,墓碑在这里,所有人都知道这是祖先的陵寝,他们就是因为这个而凝聚在一起。上千年前比石给自己修建陵墓,他一定明白这些。也许他也知道陵墓终有被毁掉的一天,于是在不起眼的别处埋藏自己的尸骨。事实真相到底如何,简狄无从知道,然而她做出了决定,留在这儿,重新修建比石墓。在她的一生中也许没有比此刻更重要的时刻,她已经和祖先的魂灵融合在一起。海峡宽阔,望不见对岸。在那边,自己的部族,正在把这个伟大的英雄遗忘掉,也把曾经的历史遗忘掉。然而她绝对不会这样做。如果忘记了祖先,就会遭受灭顶之灾。她要为自己的部落和祖先做点什么。
很多英雄都是没有名字的,不是因为他们高尚伟大,喜欢默默无闻,而是因为后人健忘。当然,有的时候,英雄开创的历史他们自己也并不明白。比石把族人带到了这里,瓦苏部的子孙们在那片后来被称作阿美利加的土地上统治了整整一万年,直到高度文明的白人登上这片大陆。这些子孙真的遭受了一次灭顶之灾,但不像简狄所想的那样是来自祖先的惩罚。比石的族人人口曾经达到过一千二百万,却在三百年间减少到不足三十万,成了美洲大陆彻底的少数民族。
他们死于白人的枪炮、围垦,还有天花病毒。在后来的历史上,他们被白人赋予了一个张冠李戴的名字:印第安人。
碧蓝的大西洋延伸到天的远方,海天一线的地方现出桅杆的顶端。当整个桅杆出现在视野里,伊达松了口气。飘扬的旗语告知了船的身份,是“勇敢”号。
从船上看去,远方是一片灰蒙蒙的黄色,那就是非洲大陆。山姆船长收起望远镜,下令保持警戒,向克里斯港靠近。这只是一个习惯,此刻“勇敢”号上什么都没有,根本不用担心任何人,不管是英国的皇家缉私船还是海盗。
伊达和山姆见了面。按照约定,山姆会走完整个三角贸易航线。按日程算,此时“勇敢”号应该正好抵达美洲,然后在两个月之后到达里斯本,卸下整船的蔗糖、烟草和黄金。然而山姆却回来了,带回来一艘空船。伊达并不生气,他知道海上充满风险,船能够平安回来就行,发财的机会比比皆是。
“那么,你说说吧,那些货品是怎么处理的?”伊达问山姆。
货品是一个暗语,伊达指的是“勇敢”号押送的三百多个黑人。他们本来应该被送到美洲去,按照每个黑人十五盎司黄金的价钱卖给那些种植园主,然后换成蔗糖和烟草回来。显然,山姆并没有抵达美洲。
“他们绝食了。”山姆恨恨地说,“有个叫做瓦迪库的,他带头绝食。他说自己是王子,绝对不会接受这样的屈辱。”
这一批货里边似乎有一个王子。伊达依稀记得,沙门国王用这批货同他交换三十六支新式来复枪和十箱子弹的时候,似乎提到过,这批货里边有一个王子。不过,这位王子的部落已经被沙门国王消灭,他自己自然就成了奴隶,混在一群黑人中间,和狗没什么区别。
山姆在海上闯荡了三十多年,贩运奴隶也有二十多年,经验丰富,喝过的海水比一般水手喝的酒还多,按说这不过是小事一桩而已……伊达眯起眼睛,询问地看着山姆。
山姆舔舔嘴唇,“您知道,这不算什么。我曾经遇到过无数次绝食,这些黑鬼只要教训一下就老实了。可是这一次,我们遇到了一个硬骨头。我用皮鞭打他,用盐涂他的伤口,把他扔在甲板上曝晒,可他怎么都不肯屈服。其余的家伙,被他鼓动起来,也开始绝食……伊达先生,我并不是想损坏您的财产,然而您知道,在那种情况下,我只有采取极端措施。伊达先生……”
伊达把手一挥,打断山姆的抱歉,“挑重要的说。”
“我下令切掉那个瓦迪库的两根手指。但没有想到,他突然撞翻大副,冲过甲板,跳进了海里。他像一块石头一样掉了下去。黑鬼们骚动起来,还好我一直用铁镣锁着他们。几皮鞭下去,他们也老实了。
“本来事情到此就该结束了,然而说起来奇怪,这家伙绝食的那几天,海上风一直很小,船几乎不动,他刚跳下海,就起了很大的风。伊达先生,你说这瓦迪库是不是真的懂得一点巫术啊?这些黑鬼那么不开化,不过据说他们很懂巫术,特别是一些国王王子之类的。”
伊达发出轻蔑的哼声。
“然后我们就看到了英国海军的船。三艘军舰在追赶我们,如果被他们追上,我们就完了。只要船上还有一个黑鬼,英国人就会把我们都当做奴隶贩子给枪毙了,然后把我们的船抢走。他们刚发表了一个声明,说贩奴是重罪。这些不要脸的英国佬,自己屁股上的屎都还没擦干净……我刚上船那时候,他们才是最大的奴隶贩子。不过,英国佬反复无常也是出了名的。”
“然后你就把所有的奴隶都扔到了海里?”伊达已经明白后面发生了什么。
“是的,伊达先生,我杀死了这些黑鬼,然后把他们沉到海底去了。这么做也是为了保护您的利益。虽然奴隶没有了,但是船能够保留下来。只要有船,搞到黑鬼很容易。”
伊达去“勇敢”号上巡视了一番。甲板上和舱室里都还有些血迹。山姆杀死所有奴隶后血迹已经来不及处理干净,于是就杀死了三头肥猪,把血喷得到处都是……
在甲板上,沉重的锚躺在一圈圈麻绳中间,那个王子就曾被绑在这个锚上,放在阳光下曝晒。突然间,伊达发现船舷上有些可疑的东西,他走过去仔细观察。
那是一行字迹。长年和黑人打交道,伊达已经能够用他们的语言和他们交流。也许除了伊达,这一行字迹没有人能够看懂,它是用拉丁字母拼写的,表达的却是那个来自非洲丛林深处的部落语言。这是那个王子在绝望中用指甲一点点抠出来的。
“杀死他人的罪恶,灵魂将永远在地狱中煎熬。”这句话如果译作西班牙文,就是这个意思。当然,并不是这么简单,这是一句诅咒。在那些黑鬼的眼中,这句话具有某种神秘的力量,让被诅咒者从此生活在绝望和恐惧之中,甚至死亡也不能让他得到解脱。
伊达有些惊讶,他注视着这行字迹,过了一小会儿,走开了。他相信上帝,然而不相信鬼神,特别是非洲人的鬼神。其实伊达完全相信,那些黑人的黑色皮肤下边,毫无疑问也和白人一样,有着一个灵魂,然而,美洲的种植园需要他们,而伊达需要黄金。
伊达付出了代价。一个月后,他亲自押送四百个奴隶出发,结果在海上发生了暴动。暴动最后虽然被镇压了下去,不过伊达却在暴动中死了,一双握过长矛的有力黑手用一根刚从风帆上扯下来的缆绳勒住了他的脖子,很快让他窒息而亡。他的尸体和六十多个死去的黑奴一样,被抛入大西洋。
伊达的父亲和祖父都横跨浩渺的大洋贩运过无数黑奴,而他用这种特殊的方式为家族的这一传统做了了结,他从来不曾预料到自己会死在黑人手中,也不曾预料到自己会成为历史的一部分——“勇敢”号是最后一艘搭载奴隶前往美洲的船只。
再后来的历史,就是那些反对贩奴的人也料想不到的了。一百五十多年后,这个星球上最先进繁荣的白人国家承认了黑人的公民权;三百二十年后,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宣誓就职。在美洲大地上,非洲的黑人、欧洲的白人和亚洲的黄种人在分离了上万年后,重新融合在一起,缔造了一个跨越种族的文明。
新时代的发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打破地域界限,把整个地球联系在一起。人们第一次认识到,无论皮肤是白色、黄色还是黑色,虹膜是黑还是蓝,头发是鬈是直是金黄还是黑,所有的人都是二十多万年前一个非洲小部落的后裔。
地球成为一个村落,传统依旧被继承,纷争仍旧在继续,但是新的时代开始了。
马利昂在总统的办公桌前踱步。这个星球上最重要的权贵正在隔壁,进行一场激烈争吵。等他们出来,和平就来临了。
马利昂点上一根雪茄,这种来自古巴岛的手工制品味道醇厚,实在是一种极致享受。就因为这个,地球也是一个值得珍惜的地方。如果失去了和平,火星应该能够独立,然而不会再有雪茄了,特别是这种手工制作的极品。这是一个牵强的理由,甚至有些不严肃,火星和地球都在怀疑马利昂说这话的用意。但是马利昂相信火星和地球都需要和平,而他说出了真正的原因。
战争是荒谬的。两个星球最近的距离在六千八百万公里左右,目前最好的飞船每小时能飞一万五千公里,飞完这样一段距离也要半年以上的时间。显然,如果战争继续下去,将旷日持久,最后的结果便是火星与地球的隔绝。这不是双方愿意看到的结局。
冲突的起因是火星不愿意纳税。火星的所有产业都必须纳税。最早的时候,这里只有实验基地,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火星改造计划的进行,越来越多的人移民到了火星,于是这里逐渐有了商业、工业和城市。
起先是宇航局管理着火星,后来,联合政府派遣了总督。火星的成就有目共睹,那些厌恶官僚主义、拖沓作风还有贫富差距,可又觉得无力改变现实的精英,会竭尽所能购买前往火星的单程票。两年一趟的航班总是人满为患。
最后,联合政府的财政官员发现,火星不仅不需要地球的财政支持,而且它已经开始为地球财政提供支持,其比例随着时间推移而增长,占据了联合政府财政收入的一成。火星居民创造的财富除了少量用于殖民地扩建,大部分都返还地球了。联合政府每年划出特别预算,称为火星开发特别预算,预算额相当于每年火星返还地球财富的百分之三。
半年前,火星宣布驱逐总督,实行自治。马利昂临时被任命为火星代表,从小行星矿业月球办事处飞到地球上,和联合政府的高官们谈判。谈判拖拖拉拉进行了半年,没有任何进展。两天前,火星上空进行了一场胜负分明的战斗。地球联合政府总统紧急召见他,马利昂相信自己的使命很快就可以完成。
雪茄仅仅燃烧了小指盖那么一截,门开了,总统走出来,掌握地球联合政府最高权力的十二名大人物依次走出来。
总统清了清嗓子,“原则上我们同意你们提出的要求,但细节仍旧需要讨论。”
马利昂礼貌地微笑。地球联合政府已经没有筹码了,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挽回一些面子。
当天晚上的《联合公报》引起了轰动。其主要内容有三点:火星成立独立的政府机构,由火星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受总统约束;火星拥有不可辩驳的自卫权利和开发权利,允许建立自己的军队,但舰队规模不能超过太阳舰队编制的二分之一,火星舰队由太阳舰队总司令直接指挥,然而人事任免需要火星议会同意;在未来的三十年中,火星将逐步减少对地球的财政输出,到三十年后减为零,任何民间经济往来或者政府协议资金不在此列。
和平马上就要来了,然而火星上的人们却并不领情,他们嘲笑自己的政府和军队,称他们为懦弱者。形势一边倒。地球远征舰队被彻底消灭,他们的飞船上一半是死人,另一半是快死的人。机器人虽然仍旧各就其位,然而却是不能作战的——没有人的指挥操作,它们并不比一堆废铁强多少。火星却仍旧拥有强大的武装舰队,这是给地球致命一击的最好机会。只要控制了地球的高空轨道,地面基本就任由火星宰割了。然而,临时政府主席宋汤姆还是决定和地球媾和。
在飞向地球之前,马利昂和汤姆有一次摊牌式的谈话。这次谈话通过保密信道,以十五分钟一次的传输速度进行。
“你知道,我们不能和地球撕破脸。就算火星消灭了联合舰队,也没有办法征服地球……半年的时间,地球的战争机器一旦开动起来,很容易凑够一支舰队来保卫地球。火星很脆弱,一次失败就会让我们的所有努力付诸东流。而且我们对这个星球的了解太少,也许不久的将来,我们就需要地球的援助。”
“你是说灾难?”
“是的,火星气候极不稳定,科学委员会已经发现它的温度周期变化比地球频繁得多。最短的一次更替间隔只有三千年,平均温度从四十度降低到零下五十度。平均来说,两万年更替一次。我们属于一个热时期,已经有三万四千年。冷时期随时可能到来。”
马利昂把眼光投向窗外,那颗红色的星星非常醒目。人们把水从地下引上来,火星的土壤里已经长出了各种各样的绿色植被,一道道的运河构成网格,输送水分,滋润大地。人类在那儿不断地努力,拓展生存空间。然而,行星的一次灾变就可能毁掉这一切。马利昂明白,无论运气如何,火星都必须为将来做好准备。人类必须学会适应一颗更为寒冷的火星。
但愿那一天不要来得太快。
阿尔斯在准备自己的毕业课题。作为人类研究院的学生,他所准备的论文毫无新意。只不过,他是桑巴斯头骨的发现人。作为罕见连环物证,桑巴斯的完整头骨和他的武器还有一件显然具有工艺品性质的石头佩件一起出土,同位素检测证明它们是同一时期的产物,就在十三万三千年前。阿尔斯还在头骨上找到了至少属于两种动物的齿痕,证明他死于狮子和鬣狗。这轰动一时的考古发现给阿尔斯的论文加了分,无论如何,教授们不会让论证这个轰动发现的论文无法过关。
阿尔斯写下最后一个字,然后把提纲举起来,不无得意地审视着。
第一次分裂,走出非洲——黑人和白、黄种人的分离,追逐食物的迁徙
尼安德特人的灭绝,占领欧洲——竞争对手的消失,同类竞争的胜者通吃
伊朗高原的骄傲——黄种人的出现和迁徙,东亚文明
生命的走廊,陆桥——白令海峡的暂时通路和美洲文明的出现
罪恶与光荣,熔炉——大联合时代,种族平等的追求,地球村
一小步与一大步——火星殖民地独立,异星文明的前奏
再见,火星——告别白色星球,尚不清楚的未来
他的视线落在最后一个标题上。告别白色星球,那并不太遥远,距今三百六十一年。
火星仍然是白色的,短短的几个世纪,不会令一个星球发生太大的变化。人类却变化了很多。三十年前,联合政府通过法令,承认火星的《基因修正案》合法。从此,每一个火星人都具备了耐寒体质,可以在火星表面零下三十度的冰天雪地里自由活动。这也让“火星人”这个名词成为了现实,他们和地球上的人们如此不同,以至于一眼就能分辨:虹膜呈红色,帮助他们实现耐寒的基因也让他们的眼睛变成了原始火星的颜色;他们的体型也略为修长。三百六十一年前,红色的眼睛在恪守旧传统的人们中间仍旧是魔鬼的象征。战争机器开动起来,人类社会再一次走到分裂边缘。火星的先行者们组织了庞大的舰队,地球也派出最精锐的太空打击力量。
然而战争并没有发生。
火星人没有向抵达的联合舰队开火,也没有长途奔袭地球。他们走了,远离太阳系。可能离开的人们没有想到地球人的宽容来得如此之早,如果这样,也许他们不会选择离开。
然而他们走了。殖民团飞船离开了火星轨道,驶向深空。飞船上有一千四百二十万人口,他们都有红色的眼睛和修长的身体。那些敏感的人远远离开了这让他们伤心的地方,尽管这里是他们的家园。
历史的记录到此为止了。他们去向何方,遭遇到什么命运,没有人知道。然而毫无疑问,他们将活下去,找到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
阿尔斯的眼光投向星空,那里星星点点,充满不可捉摸的光彩。十三万年前,当桑巴斯的部族走出非洲,人们也问着同样的问题。时代已经前行,从家园出走的游子却演绎着相似的故事。阿尔斯想,他们会回来的。也许他们还保留着火红的眼睛和修长的身材,也许是一团光或一团电……阿尔斯相信,那个时候,人类都会有足够的智慧和自信,不会用石块、弓箭、枪炮、激光和核武器来消灭对方,也不会把对方关到笼子里。
阿尔斯托着腮帮,眼睛里空洞无物。他的思绪飘扬,脑子里飞快地闪现着关于人类和文明的一个又一个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