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敲响他的房门,听到回答,调整了一下表情,进门。他站在壁炉旁,手里举着已快见底的酒杯。通常他要等我来之后才喝点烈性酒,虽然我知道他们在晚饭时已经喝了葡萄酒。他的脸微微有些发红。我努力猜测他到底喝了多少杯。
“嗨,”他招呼道,“小美人儿今晚好吗?”
有几杯,但不太多,因为他的笑容是装出来的,经过精心设计。而且举止不失礼貌。
“很好。”我说。
“来点小小的刺激如何?”
“对不起,你说什么?”我问。在他这个行为后面,我意识到一种局促不安,一种拿不定能带我走多远、沿什么方向走的疑惑。
“今晚我想给你一个小小的惊喜。”他说完笑起来,那副样子更像是窃笑。我注意到今晚他说的所有话里都带着“小”字。他想把一切都缩小,包括我这个人。“一件包你喜欢的东西。”
“是什么?”我问,“是中国跳棋吗?”诸如此类的随便话我尽说无妨;他似乎乐于看我这样,尤其是喝了几杯之后。他喜欢我举止轻浮。
“比那强多了。”他说,故意吊我胃口。
“我真等不及了。”
“太好了。”说着,他走到桌子旁,在抽屉里摸索了一阵。然后把手藏在身子后面,走到我跟前。
“猜猜看。”他说。
“动物、植物还是矿物?”我说。
“嗯,动物。”他故作严肃地说,“我得说,毫无疑问是动物。”他把手从背后拿出来,乍一看,那上面抓的似乎是一把淡紫和粉红的羽毛。接着他一下抖开。原来是一件衣裳,显然是女装:胸前为乳罩式,上面覆盖着紫色的星状闪光饰片。短及大腿根部的裙边布满网眼,周围缀着羽毛,上半身也是。看来我前面说的送腰带的话多少也猜对了些。
我奇怪他从哪里弄来这东西。所有类似的“奇装异服”照理都已被彻底销毁。我记得曾在电视上看到销毁场面,是在不同城市拍摄的新闻镜头剪辑,一个个城市依次报道过去。在纽约,这项活动被称为“曼哈顿大扫除”。时代广场上燃起熊熊大火,周围聚满密集的人群,个个嘴里念念有词。女人们每当感觉到摄像机镜头对准自己,便立刻高举双臂,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脸上轮廓分明、面无表情的青年男子不断往火堆里扔着无数暗黄绿色、红色和紫色的丝绸、尼龙和仿皮以及黑色、金色和闪闪发亮的银色绸缎;还有比基尼内裤和透明乳罩,上面用粉红缎子做的心形图案遮住乳头。制造商、进口商和推销员跪在地上向公众谢罪。他们头上戴着笨蛋高帽似的圆锥形纸帽,上面是红墨水写的“厚颜无耻”。
不过肯定会有一些漏网之鱼,不可能清除得那么彻底。这东西一定和那些杂志一样:是通过非法途径搞到的。它散发着浓重的黑市气味。它不是崭新的,已被人穿过,腋窝下有点起皱,还有些汗渍,其他女人的汗渍。
“我只能目测一下大小,”他说,“希望能合身。”
“你想让我穿那个东西?”我说。我知道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一本正经,很不情愿,但这个主意还是不无诱人之处。我从未穿过和这东西有一点点类似的衣服,那么耀眼炫目,夸张显眼,像演戏似的,是了,它一定本来就是戏装,要么就是从某个不复存在的夜总会里弄来的演出服。我穿过的服饰中最接近这东西的便是泳衣,还有一套粉色蕾丝背心式内衣,是从前卢克买给我的。尽管如此,这东西还是让人内心发痒,充满孩子气的盛装打扮的诱惑。再有,它是那样的招摇抢眼,对嬷嬷们该是多大的讥讽,罪孽深重,却又是那么的随心所欲,自由自在。自由,如同其他所有东西,纯属相对而言。
“好吧。”我说,不想表现得太迫不及待。我希望让他觉得我是在给他面子。现在也许就要接触实质了,他的深藏不露的真正欲望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他是不是在门后藏着一根马鞭?会不会拿出“铁靴子”,把他自己或我弓身夹在桌子上?
“这是用来掩人耳目的,”他说,“你还得在脸上化化妆。我这里有那些玩艺儿。不这样根本进不去。”
“去哪里?”我问。
“今晚我要带你出去。”
“出去?”这个词汇早已过时,不用说,现在再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让男人带女人出去了。
“出这个家门。”他说。
不用说我也知道这个提议太冒险,对他如此,对我更是如此。可无论如何我还是想去。任何事情,只要能打破这单调划一的生活,搅乱被众人认为高尚体面、理所当然应该遵守的常规秩序,我都想干。
我告诉他不想当着他的面穿这件东西。我仍然羞于在他面前展现身体。他说他把身子转过去,并真的这么做了。于是我脱去鞋子、袜子和棉衬裤,在宽大的裙子里套上那件羽衣。然后把裙子脱掉,把两根细细的缀满闪光饰片的带子攀上双肩。还有鞋子,淡紫色的,跟高得出奇。整个行头都不是太合身,鞋子偏大了些,腰有点紧,但还算能穿。
“好了。”我说。他转过身。我自我感觉蠢极了,真想有面镜子瞧瞧自己的模样。
“很迷人,”他说,“现在来弄脸。”
他所有的不过是一支唇膏,放得很久了,软塌塌快要融化的样子,散发着一股人造葡萄酒的味道,还有就是一些眼线膏和睫毛膏。没有眼影,也没有胭脂。有那么一瞬间,我好像忘了该如何使用这些东西。我先是试了试眼线膏,一下就把眼皮弄得乌黑一团,好像刚和人打过架。我用植物油做的润手液将它擦去,重新来。又在颧骨上抹了些唇膏,揉进皮肤。我这么做时,他则为我举一面银背面的镜子。我认出它是赛丽娜·乔伊的。一定是从她屋里拿来的。
至于头发就无计可施了。
“太棒了。”他说。此时他已开始兴奋起来,好像我们正精心打扮,准备去参加一个聚会。
他走到柜子前,拿出一件带帽子的披风。淡蓝色的,属于夫人们的颜色。这一定也是赛丽娜·乔伊的。
“把帽子拉下来遮住脸,”他说,“注意,别把妆弄花了。这是为了应付检查站。”
“可通行证怎么办?”我说。
“放心,”他说,“我为你弄到了一张。”
就这样我们出发了。
车子轻快地驶过黑下来的街道。大主教拉着我的手,活像电影院里的一对少男少女。我紧紧抓着裹在身上的淡蓝色披风,像一位守规矩的夫人理应做的那样。从帽子的缝隙中,我可以望见尼克的后脑勺。此刻他帽子戴得端端正正,身子坐得端端正正,脖子挺得端端正正,整个人都端端正正。他的姿势在对我的行为表示非难,或者这只是我的想象?他知道我在这件披风下面穿着什么吗?是他弄来的吗?假如真是这样,他是对此感到愤怒、冲动、嫉妒还是没有任何感觉?我俩确实有相似之处:都是被人视若无物的小人物,都有任在身。我不知道他是否明白这一点。当他为大主教,顺便也为我打开车门时,我试图捕捉他的眼神,让他朝我看。可他的举动仿佛根本没看到我。为什么不呢?因为这份工作轻松简单,只需跑跑腿、讨讨好,他当然舍不得失去它。
检查站根本不成问题,尽管我心跳得厉害,头脑里血压骤然升高,一切还是如大主教所料,平安无事,顺利通过。胆小鬼,莫伊拉会这么说。
过了第二个检查站,尼克说:“先生,是这里吗?”大主教说:“是的。”
车子驶到路边,大主教说:“现在我得请你趴到车底上。”
“趴到车底上?”我说。
“我们得进大门。”他说,似乎这话对我有某种意义。我想问他究竟准备去哪里,可他说想给我个惊喜,现在暂且保密。“那地方夫人们可去不了。”
于是我贴着车厢平躺下来,车子重又上路。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我眼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披风下面闷热无比。这是一件冬天用的厚披风,不是夏天用的薄棉布披风,闻起来一股樟脑丸味。他一定是从储藏的衣物中找出来的,知道这样才不至于被她发现。尽管他已经很体贴地移开了脚让我躺的地方大些,我的前额还是碰到了他的鞋子。从前我从未如此靠近过他的鞋子。这双鞋硬邦邦的纹丝不动,像甲壳虫的外壳:漆黑发亮,神秘莫测。它们似乎和脚风马牛不相及。
又经过另外一个检查站。我听到说话声,公事公办、毕恭毕敬的口吻,电动车窗拉下来又升上去,显然是在出示通行证。这回他不会出示那张被认为是我的通行证。此刻的我在众人前已经不复存在。
车再次启动,然后再次停下,大主教扶我起来。
“动作得快点,”他说,“这是后门。把披风给尼克。照老时间来接。”他对尼克说。这么说他不是第一回干这种事。
他帮我脱下披风。车门打开了。我感觉凉风吹过我几乎裸露的皮肤,这才意识到身上已是大汗淋漓。转身关车门时,我望见尼克正透过车窗注视着我。这会儿他肯正眼瞧我了。从他目光中我读到的是轻蔑,还是无动于衷?在他心目中我是否就是这个模样?
我们走在一座大楼后面狭窄的走道上,这是一座式样颇为新潮的红砖大楼。一排排垃圾筒立在大门旁,散发出炸鸡变质后的味道。大主教有开门钥匙,门是灰色的,式样普通,和墙在同一平面上。我想是钢制的。门里面是一条混凝土空心砖筑成的走廊,顶上有许多盏日光灯照明。这是一条出于某种实用目的而设计的地下通道。
“到了。”大主教说。接着把一个标签套在我手腕上,紫色的,系在橡皮圈上,就像机场用的行李标签。他吩咐我:“要是有人问起,就说你是夜女郎。”然后挽起我裸露的上臂往前走。这时我真希望有面镜子,看口红是否完好,羽衣是否过于滑稽可笑,过于纷乱不整。在这么亮堂的灯光下,我这一身看起来一定花枝招展,绚丽耀眼。但一切都已为时过晚。
白痴,莫伊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