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晨 译
“又要开始认真了!”当我从这里起身将要走向写字台之前,我不由自主地对自己说。现在我坐在这里,想要讲述我那个失踪的朋友、那个蘑菇痴儿的故事,探究其最终确凿——抑或是模糊——的结局。我继续不由自由地自语道:“将这样一个丝毫不惊天动地的故事付之于笔墨时,我竟然开始认真了,这一定不会是真的!在开始讲述这个故事前,一部已过数十年的意大利电影在我的脑海中闪现,由乌戈·托格内吉出演片中的人物:《一个可笑人物的悲剧》,我只想起了电影片名,而不是电影情节。”
我这位故友的故事还远远算不上悲剧,至于他以前或现在是否更加可笑,我也搞不清楚,而且今后也不会弄明白;我再次自言自语并同时写下:“但愿就这样保持下去!”
在我从这里走向写字台之前,又有一部电影在我的脑海中掠过。但我这次想起的不是片名,而是片头场景中的一幕,完全是影片开始的一个场景。这是——又是——一部西部片,由——毫无疑问——约翰·福特导演。詹姆斯·斯图尔扮演经墓碑镇枪战后享誉全球的怀特·厄普警长。在影片开头,他闲散却若有所思地坐在警长办公室的阳台上,沐浴着得克萨斯南部的阳光,帽子戴得很深,几乎遮住眼睛。他在如此祥和的场景中,看着时间一点点流逝,这让人心生羡慕和向往之情。但是后来,要是我没记错的话,受金钱的诱惑,他们离开南部向西北进发,踏上冒险的征程,否则这部影片就不会被称为疯狂的西部片了。但最后,尤其在片尾:詹姆斯·斯图尔再次散发出曾经熟悉的感觉:顺理成章的影响,温柔的聚精会神,使人安静的心境。不仅仅是他们这两位《马上双雄》,片名中所指的第二个骑兵是理查德·韦德马克:而是在影片结尾,大部分人都被生活消耗殆尽,很多人,可以说是全部。在我现在起身将要走向写字台之前,我为什么会忽然想起该影片开头画面中的这位警官?他坐在临街的阳台上,半躺着,身子深陷在躺椅里,脚上穿着靴子,舒展着的双腿搭在阳台的围栏上,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脸上挂着惬意的笑容。
我恰好穿着靴子,舒展着双腿坐在那里。当然不在阳台上,也不在遥远的南方,而是在阴暗的北方,完全远离阳光,双腿放在临窗的凳子上,居于一处墙体几乎有一米厚的百年老屋里,屋外笼罩着暮秋时分的雨雾,来自山区高地那光秃秃的山毛榉林中的凛冽寒风吹过玻璃窗上的裂纹。我的靴子是橡胶雨靴,没有它几乎不能行走,更别说穿越原野和森林了。在我走向写字台之前,我将它“脱下”,脱在房屋门口,放在一件器物旁,一件曾被称为“靴子仆人”的器物,对我而言就是一件用沉重铁块做成的古老物件,做成一个巨大的蜗牛造型,它那一对金属质地触角帮助我的脚后跟从靴子里撬出来。我走了几步,穿过下一扇门进入旁边的屋子,一间小屋,被我称为房屋“附属物”,在此开始伏案写作。
这是怎么回事呢?这进进出出至书桌前的几步算一条“路”吗?是一种“启程”,一种“开路”吗?我觉得是这样,我就是这样经历的,就是这样。在此期间,十一月份的山区高地脚下的平原已经逐渐变得昏暗,我就坐在高地陡峭的山崖旁,平原一直延伸至北面远方广阔的地平线,书桌上的灯亮着,“是应该认真起来了。”
蘑菇痴儿很早以前就是我的朋友,尽管在他中年或老年时,朋友这个词的含义发生了改变。直到他渐渐步入晚年时,他的故事才被视为一个痴儿的故事。关于蘑菇痴儿已经写得不少了,通常情况下,甚至无一例外?痴儿本人自称“猎人”,或至少是追踪者、采集者和自然专家。当然不仅仅有蘑菇文学,蘑菇书籍,还有一种文学,其中人将蘑菇与自己的生存联系起来进行叙述,这种现象在现当代才出现,甚至可以说是“二战”结束后才有的事。在19世纪的世界文学中,几乎没有一本书中出现过蘑菇的踪影,即便出现,也是少数,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且蘑菇与主人公之间无任何关联,往往只代表它本身,例如一些俄国作家作品中的蘑菇,陀思妥耶夫斯基、契诃夫。
我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独特的故事,有一个人——尽管只是一个片段——身陷蘑菇世界,这个遭遇对他来说完全情非所愿。故事发生在托马斯·哈代的长篇小说《远离尘嚣》—19世纪末的英国文学——中的那个年轻漂亮的女主人公身上,她在夜晚的乡间某个地方迷了路,于是失足滑进一个长满巨型蘑菇的坑里,那些恐怖的东西包围了她,并且不断地疯长,看起来越长越多,女主人公一直身陷蘑菇坑里直至清晨(无论如何这是我很久以前的记忆了)。
那么现在,在这个崭新的——该怎么说呢?——“我们的”时代看似涌现出大量的小说,蘑菇在其中大多遵守了普遍规则,即发挥它在幻觉世界中的角色,不是作为谋杀工具,就是作为一种手段——怎么说呢?——一种“拓宽意识”的手段。
在《试论蘑菇痴儿》中,要讲述的主人公,不同于上述任何一种,他既不是蘑菇猎人,也不是梦见完美谋杀的做梦人,也不是出现另一种自我意识的先驱。或许从动机来看,他还真算一个?这样或那样:这是一个他自己的故事,一个已经发生的故事,一个我时而也在近前共同经历过的故事。不论怎样,这样的故事还从未被写过。
这个故事从金钱开始,始于很久以前,当后来的蘑菇痴儿还是个孩子时。故事从金钱开始,这孩子一直想着它直至入睡。在他整晚的梦境中,所有道路上的硬币都在闪闪发光,随后不见了。故事从金钱开始,对他来说,白天黑夜都缺少金钱,白天黑夜都想着怎样才能得到它。整个白天,无论他走到哪儿或站在哪儿,都耸拉着脑袋,这只意味着: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脚下,寻找着值钱的东西,即使不是在寻找丢失的宝物。为什么他真的身无分文——就算有,最多也就是几个小小的硬币,没用,完全没什么用。他家里也没什么钱,根本看不见一张纸钞——这些都无关紧要。他到底怎样才能有钱呢?他其实对钱并无贪念——而是贪婪地渴望拥有它:要是有一天他真的有钱了,那他就要付诸行动去花钱,他早就明白,早早就明白,要把钱花在什么地方和用钱做什么。
事情好凑巧,在他从小生长的村子附近,建起了一个蘑菇收购站。那是“二战”结束之后的一段时期。当时,市场交易普遍以一种崭新的、相对于战争时期完全不同的模式重新活跃起来,特别是乡村与大城市之间的贸易往来,城里人对没有品尝过的新口味(无论从热带还是从别的什么地方进口的东西)充满了好奇与向往。尤其是野生蘑菇的交易,和普通菌类有所不同,因为它们既不是在地下室、也不是在山洞中人工种植的,而是纯野生的,每一朵都是经过了长期寻找后手工采摘来的。至少对于那些生活在城市、远离乡村的人来说,野生蘑菇提供了独特而稀少的味道,是一种珍馐美味。
那个蘑菇收购站完全位于森林中,所有的蘑菇都在那里交易,然后满载着运往城市。收购站使童年时期这个渴望有钱的孩子异常兴奋。这个后来成为蘑菇痴儿的人,以前不会为了任何事而进入大自然,丝毫不会:森林里通常只有树叶的沙沙和呼呼声,风吹过森林的呜呜声,或者还有树木簌簌作响的声音。他根本不会为此而特意深入森林或别处,而只是蹲在森林外缘,一直蹲着,静静地待着,背靠大树,面向空旷的大地。
从森林外缘逐渐进入森林,然后直抵森林最深处,是出于所谓的钱的缘故。在他童年时期,这个地区的森林主要是针叶林,山顶上长满落叶松,形成了落叶松岛,光泽闪耀。此外,延伸至岛的地带几乎全部长满杉树,披着它们十分繁茂的针叶外衣。这些树一棵挨着一棵生长着,枝条层层叠叠地彼此缠绕,光线在枝繁叶茂的杉树林中也愈加昏暗。因此越往深处走,就越无法分辨究竟是单棵树还是整片的森林。而最昏暗、最无路可寻的地方无疑是森林内部了。它通常距离森林外缘很近,甚至也就是几步路的距离,能把一个人完全包围起来:人们无法透过那些枝枝干干,那些通常长在下面的枯枝向外张望,无法看见照耀在外面大地上的日光。所谓阳光,其实也仅是恒久不变的昏暗,根本起不到光的作用。(看不见的)树梢间不是“几乎没有一丝风”,而是完全密不透风,更别说听见几步之外的鸟鸣了。
有这样一种光,它源于某种东西,有时在森林的地上被发现,有时半隐半藏在苔藓植物中。这个孩子进入昏暗的森林越频繁,就越经常遇见这种光,在他尚未有收获之前,是的,离收获还早呢。这种情况曾多次出现,以至于后来能发现蘑菇的地方甚至都空空如也了——他完全被这种苔藓植物中的光所迷惑了。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光?一种闪闪烁烁的光。在枯木与苔藓形成的灰暗无光的灌木丛下面,闪烁着一种宛如宝库的光芒。怎么回事呢?是一小片鸡油菌,冲着走近的人们真切地散发着光芒;它们一下跳入眼中,使得身处昏暗环境中的人们一眼就能完全看见它们耀眼的光彩。一种珍宝?是珍宝,一种你可以把它们带到外面的蘑菇收购站兑换成钱的东西,运气好时,最多能得到两张小小的纸币。但通常情况下,估计也就是不满一把的普通硬币吧?——但无论多或少,那个孩子当时都乐在其中,然后他花掉钱,并感到骄傲,多么骄傲啊!一种通过自己的双手挣到钱的骄傲:远离他人,远离“尘嚣”,深入森林,如果找到的蘑菇能堆积成山,即使不是很大的一座,但毕竟这样的寻找关系到珍宝,毫无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