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位浪迹大陆各省超过十年的林姓老同学回宜兰了,这回好像打算就此长住下来。这应该算是失业转行而不是什么倦鸟知返落叶归根那一套,还有什么比一个骗子必须回到熟稔他的老家更不智更不得已的呢?更何况是宜兰这么一个窄迫的、三面山一片太平洋封闭起来的小小冲积平原?就像你在日本国铁火车票上看着总会笑起来的那八个汉字,怎么看都是诅咒不是?“中途下车·前途无效”——
如今,我听说他每天晚上大剌剌的坐定在就那两三家鹅肉店海鲜摊日本料理小馆子喝酒,固定班底的酒伴是几名意图再明显不过的在地人渣(借用名小说家骆以军的专利名词),有中低阶的烂警官,有搞不出什么局面的小角头小混混,当然照公式来也少不了两名既是员工又算眷属的风尘女子云云,这当然仍是一具等着傻蛋上门、不宰白不宰的罗网,但美学样式已变了,诡计让位给暴力威胁乃至于更不堪的仙人跳什么的,原来那名事了拂衣去、你惊觉上当时已杳如黄鹤云天高远的骗子,正缓缓过渡向你奈我何、有种上门来讨的流氓了。
真的很不一样了,跟我的记忆。以前这家伙几乎是不喝酒的,喝酒只是工作,严谨得很。即便叫他出来的只是我们几个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大家不幸从六岁就认得彼此的无害老同学,他还是不改其志的永远迟到而且还一定早退,喝酒永远是带着抱歉的浅浅一小口,就跟他坐椅子的方式一样,沾着而已;他也绝不多讲话更不参与集体回忆漫长童年(他的职业不方便保留回忆)仿佛是个透明人,你想起来找他时,总发现他又捂着嘴在店家柜台那头讲电话(那会儿还没手机这东西);还有,有一半以上几率他会随身带着一或两名年纪装扮都和众人格格不入的陌生女子,不是意外的老,就是意外的小,几乎不重复,所以也就用不着认真介绍记名字云云,这样的扫兴行径我不晓得是否刻意,但的确产生很实质的效果,那就是方便他随时告退脱逃。
年少夜市摊的荒唐酒酣岁月里,他是惟一一个我从未见过他醉酒的人,也是惟一一个我从未见过他掏钱埋单的人——后者我完全可以谅解,因为我们并非他的作业对象,“我可以请你,但这样的话我就必须骗你钱了。”不是这样子吗?
有这么一个来自某新兵训练中心的老笑话,一名教育班长问他的同僚:“032那个兵以前是干什么的?为什么他每次打完靶都会把枪上指纹擦得干干净净?”——显然,骗子的工作是二十四小时全年无休的,最起码比起我们这些有正常工作、善良守法的公民。我实在无法相信这是意志力使然,除非天赋异禀武林奇葩,人的意志力通常是一年生的草木,总是禁不起季节偷换会凋谢枯萎,你得想办法抢在意志力消失之前,让它成为一种生活习惯才行,并小心在颠沛造次和休假时刻别破坏它。然而饶是如此,也没什么一治不复乱这种神话,时间永远比你阴险有耐心,会抓住每一次缝隙攻击你;而且时间没有身体,如过隙的白马永远光鲜如新,你有,你会变成四十岁五十岁六十岁,你会愈来愈受不了疲劳,会愈来愈容易生病而且不因传染甚至无须原因,以及遗忘,就连已成反射动作的生活习惯都会遗忘。
你迟早会想跟大家一样,舒服的、靠着椅背坐下来,跟着大家一起你一嘴我一语讲童年往事,一起大口喝酒,不惧酒后说出真话,不以为周遭有危险伺伏,不醉不归。
全世界的骗子都禁不起衰老,但被命运抛掷、生在台湾的骗子还有一个抢在衰老之前一定先来的致命不幸,那就是台湾终究是个太小太小的岛,而且还一路不回头不停歇的变小。骗子这行业,非常浪费土地非常不环保,他是火耕者,是游牧民族,是蝗虫过境,无法停驻在同一块土地太久,每一块土地最好只一次性使用。
笛福写那名生龙活虎女骗子的精彩小说《摩尔·弗兰德斯》,出生于英伦三岛,才刚刚成为寡妇、进军这门古老可敬行业的弗兰德斯,一开始就发现这个真理:“看到这种情形,我决定非迁居不可了,到人们不认识我的地方去,甚至于换一个名字,假使有这种需要的话。”
可能更精彩的另一部小说,吉卜林的短篇The Man Who Would Be King,那两名分别邂逅于火车上、深夜找上门的英国骗子德雷佛和康宁汉,一样开门见山的说:“一言蔽之,我们已走遍全印度了,绝大部分还是用两脚走的……我们的结论是,对于我们两人而言,印度还是太小了。”
吉卜林这篇小说,我是先看到电影的,片名莫名其妙译为“大战巴墟卡”,读大学时在如今已尸骨无存的景美戏院,当时这戏院已是半废墟状态,二十块钱一包长寿烟的价钱看两部,开奖一样你永远不会先知道今天播映什么,演德雷佛的是彼时脑袋已秃、并持续奋力摆脱〇〇七情报员邦德形象幽灵的肖恩·康纳利,康宁汉则是数十年如一日的永恒绿叶迈克尔·凯恩。
这两个兴高采烈的殖民地骗子,因为职业需要,不仅踩遍整个印度半岛,还干过全印度所有的行业。就防御一面来说,他们发现印度愈来愈难混愈透明了,殖民地政府愈来愈完整愈逐步控制住每一行业每一方土地;就异想天开一面来说,他们想到了一个此生惟一还没扮演过的职业,那就是国王。于是他们读了书、翻了资料还察看了地图,发现这个世界仍有一处而且仅剩这一处宽广干净之地,那是阿富汗东边、海拔动不动六七千公尺以上的折曲高山地带,地球的屋脊,相传只有几千年前年轻的马其顿疯子亚历山大大帝东征时“统治”过,但忽然被死亡阻止于印度河畔的亚历山大再没回去过,去圣邈远宝化为石,这两个有趣的骗子瞄准这个历史悠悠空白,决意去那儿当国王。
心意已决的这两个骗子,临出发前之所以夜访作为通讯记者的“我”吉卜林本人,除了再确认基本的地理历史数据,更重要的是两人签署了一纸也是盟誓也是严格自我规范的合约,需要有个第三者见证——内容重申他们成为国王的心志,并保证彼此携手同行不离不弃;更重要的是两人话说前头,壮志未竟之前,有两件诱人的事绝不能碰,一是酒,另一是女人,不管“黑色的、白色的,或者褐色的”——
日后,写骗子的小说愈来愈多,随着道德约束一寸一寸的从小说书写领域退去,但我个人以为,这两部一长一短的骗子小说仍无可撼动,峥嵘的立于两极。笛福以他银行记账员的笔法,仔细的、拍照存证般的记录这一个不自觉被命运潮水推过来推过去、却又毫不犹豫出手抓住每一个机会每一丝可能每一笔财货、野草般踩不死的女骗子一生,事实上每隔个十页二十页,这位可敬的女士总会查账般回头清点自己的财富,现在有多少英镑现款、多少金银器皿、几枚戒指、几只金表,以及几块丝帛衣料云云;吉卜林则是小说历史上最后的大故事者,他从不怕说大话不怕吹牛,就像《山海经》里那些怪山怪水怪人怪物怪事,它们不是全然虚构的想像的,全然的虚构不仅骗不了人而且像加西亚·马尔克斯说的非常难看,你仔细看,所有这些不可思议的事物几乎都有一个实体的、坚硬的、信而有征的核心,日后我们也的确可以一样一样找出来,原来就是这座山这道河这只动物这种果实,它们只是被说得更大、更奇怪、更吓人、更繁华如梦令人神往而已。纳博科夫最喜欢说所有的艺术就像蝴蝶翅膀般都是精密美妙的骗术,小说前身的传说故事尤其如此,传说故事的欺骗是匿名的而且是自由添加的,比日后冤有头债有主的艺术创作更不惧拆穿,反正拆穿了你也找不回去骗子是谁,没有刑责,没有道德负担,甚至不会伤害到谁,传说故事本来就是骗子的理想国不是吗?
不是有这么一种骗子的说法吗?“他是个满口谎言的骗子,特别是他讲实话的时候。”
我们来看一下吉卜林怎么为他的骗子故事收尾,他描述戴着黄金皇冠的德雷佛从悬空的绳桥摔下去:“翻转着翻转着翻转着,两万英里之深,他整整在空中下落了一个半小时才掉入河中,我看到他的尸体就卡在一方岩石上,那顶黄金皇冠滚落在他身旁。”——好心奉劝你别去找哪里有一座海拔两万英里的高山,也不必花力气去计算重力加速度一个半小时九十分钟五千四百秒究竟下落多少距离,和两万英里符不符合,更不用奇怪何以康宁汉有如此惊人的远视能耐,像庄子寓言故事里的奇人,可以穿透重重山岚如见秋毫之末的看见两万英里以下的一具尸体以及更小的皇冠。吉卜林本来就是个骗子,如果他没成为诗人小说家的话,或更正确的说,尤其是他已是桂冠诗人、诺贝尔奖加身的小说家时。
先知不会在自己家乡成为先知,骗子也很难在自己家乡行骗,因为人们认识你,太认识你了。所以先知穆罕默德垂垂老矣才回到故乡,那是他伟大生涯的最后一站,也就是耐心等所有看过你生下来、看过你一路长大过来的人皆已死去、故乡实质上成为他乡之时——你怎么可能会是神会是先知会是任何你自我描述的那个人呢?少来了,我跟你们家、你爸妈当邻居多少年了,我还抱过你替你换过尿布洗过屁股,十岁那年我记得你偷摘人家桑椹还被告到学校去,被你们老师揍得好几天哭着不敢去上课,你不是那个阿南仔(或铁牛或肉丸或天赐、福来……)吗?家乡总是太小太透明,每个人都知道所有人的所有事情。家乡的真正危险不是骗子,而是八卦,住着一群记忆力超强的人,左拾遗右补阙,就像田纳西·威廉斯、像福克纳笔下那些窒息得令人想冲出去、哪里都好的鬼域般坟场般美国南方小镇。
然而,真正的问题不是家乡,而是人们认识了你,记得你长相、知道你名字、摸清了你某一部分底细云云,所谓的“家乡”不过是个方便好说的代称而已,别犯这种唯名论的错误。一处异乡停留的时间久了,但使主人能醉客,也照样会一分一分的家乡化,让你逐渐分不清是家乡是异乡。我们前面所看到弗兰德斯警觉到危险,打包出发到下一个人们不认识她、可以再改名换姓的新地点,其实当时她人早已远离自己出生和被收养成长之地了,她所谓的危险,不过是担心当地人们有可能发现,她并不是个有钱有资产的寡妇(只剩四百六十镑,一些十分华贵的衣服,一块金表,几颗并不很值钱的钻石,还有三四十磅没有卖出去的布料),在英国当时结婚等于赚钱的没出息社会风气里,这会让她无法骗到一个有钱的新丈夫。甚至,笛福一开始就告诉我们,所谓的摩尔·弗兰德斯从头到尾就是个化名,但假名黏住真人久了,久假不归也就是真的了,一样会循路招徕真实的危险,日后,英国警方果然一直捕风追缉着一个从不知道长相、不清楚来历,只晓得人称“荡妇弗兰德斯”的狡猾惯犯。
因此,除了机长空姐船员乃至于赔钱的台铁高铁员工之外,骗子极可能是花最多时间在交通工具上的人,有点像鲨鱼,不能停,一停下来就很快窒息而死。
真正救了台湾这一代骗子的,我相信是海峡两岸的解冻开放,跟英国当时的广大北美新殖民地之于弗兰德斯一样,忽然掉下来一个做梦都想不到的全新运动空间。整个二十世纪九〇年代,我个人所知道的台湾骗子,包括正职的、业余的、打工的、伺机转行的,乃至于本身工作或志业就带着高度骗术色彩的,几乎全去了大陆,如同搭乘同一班历史加开的富贵列车。林同学当然也是这股浪潮中的微尘一粒,整整十年,大家喝酒众会偶尔讲起他,总听说他又转进太原或成都或东北大连云云、此时此际他也许正在某节火车车厢里,打着盹,或没事看着外头漫天大雪;我们开玩笑说他像台湾的过气歌手,热潮如海浪,第一批打上岸的总是垃圾,一时谁也分不清谁是谁,谁都可以放胆吹嘘自己是来自宝岛的第一红歌星,反正一个省一个省唱过去,反正大陆就可以这么大,等一圈轮完了再回头,可不是又全新的好汉一条?
我们这些乡愿的老同学,打心底的为他庆幸,还举酒遥遥祝福他——连我(老同学中最犬儒的一个)都不免暂带侥幸的相信,这也许会是他生命中最好的一段时光吧,也许他自己都开始认定此生就是中国大陆了,像纳博科夫笔下的普宁教授,满意的看着自己的美国新房子,恍惚到好像自己真的就生于斯长于斯跟眼前的大树一样,从来就没有俄罗斯祖国,没有过革命,也没有流亡,没有内战迫害和那些个披星戴月的日子。我甚至期盼他能有余裕有心情可以开始计划自己的晚年,不怎么真实都可以,对一个总是朝不保夕、生命能见度有限的骗子而言,这可能是幸福的征兆,甚至可以救他——
如果你不是通过传闻、通过类型小说或电影等神话载体去认识一个骗子,那你将很难夸张他的真实能耐和聪明。笛福的《摩尔·弗兰德斯》最有趣的地方就在这里,除了线条有点拉直,过程中多了些上帝圣经的宗教体悟,基本上笛福是贴近的、老朋友也似的看着弗兰德斯,如同我们之于林同学,而这位被传闻夸大为英伦首席女骗子的弗兰德斯究竟有何神通之处?我们看到的永远就那几招——她持之以恒的一直假扮自己是个有钱的贵妇,好猎取一个有钱丈夫(弗兰德斯于是结过五次婚、严格上来说皆不算成功),这是她惟一可称为骗子的行径,但对有同情心的人来说,毋宁更像只是一个女人的可怜自卫术而已不是吗?另外,她能做的只是顺手牵羊式的行窃,偷人家店里的布料、偷公园里落单有钱儿童的项链、偷旅店酒客的钱包行李云云,需要的不是聪明,而是某种手眼协调的快速反射,皆是日后电影中、小说里的骗子壮夫不屑做、我们作为一名观众读者也绝对看不到的事。
我跟林同学从小学到初中同校七年半,日后他跟了出嫁姊姊去瑞芳,我迁居三重再转台北市,我们两家原来只隔一条不到两米宽的巷道,不想知道他家的种种都不行。在一九六〇年代除了小孩生产过剩其余一切严重不足的年代,宜兰没有几家父母真的在逼小学阶段的小孩读书的,因此学校成绩好坏,基本上就直接是先天资质的显现。我记忆中的林同学,稳定在前段三分之一处,也就是中等稍上之资。他的麻烦但也是他日后真正的骗子资产,是他唇红齿白、哭兮兮的瘦弱,有一点天予不取、不欺负他太对不起自己的味道,因此,我们这几名老同学的交情,其实是从保护他、为他打群架开始的。
屠格涅夫的名著《罗亭》(另一部也可视为骗子小说的经典之作),写最后两名恩怨风雨的老朋友在雪天逆旅的驿站相遇(又是交通工具),感慨的引述翻译过来平淡无奇的俄罗斯老俗谚:“是的,我们全都听天由命——”;纳博科夫在被问到他每十九年就飘洋迁居的一生时,难得动情的仿佛把《罗亭》的老友对话接了下去:“在英国,我曾同格雷厄姆·格林一起吃午饭。我也同乔伊斯一起吃过晚饭,同罗伯·格里耶一起喝过茶。孤独意味着自由和发现。一个荒岛也许比一座城市更有劲。不过,我的孤独,从整体来讲,没有多大意义。这是环境使然——船搁浅了,潮流反复无常——”
正如我们再怎么翻书回头确认,也找不出弗兰德斯究竟在她生命的哪个时间数学点正式成为骗子,在日后台湾一波一波涌起来的潮水中,林同学商校念完先干了几年好推销员(他的业绩动不动全公司第一),再顺势转入所谓的多层次传销;另一道也在台湾经验里的支流是,他们一群寓恋爱于公益的年轻男男女女,成立了一个宗教意味的、假日跑跑孤儿院养老院并募集捐款的团体。推销、直销、公益和恋爱,全都带着浮夸、吹嘘、洗脑和买空卖空色泽,活过那段岁月的台湾人都知道或说记得,这两股潮水一会流,不必然但多么容易把人不偏不倚的推过去,最终搁浅在一方名为骗子的岩礁之上。
我从来无意轻忽人在巨大命运潮水中俯仰的自由意志,和一次次道德抉择暨其责任,我真正想说的是,骗术很少是独立的、创举的聪慧发明,它有很大一部分只是人对当下自身所在命运潮水顺服、侥幸、揩油的结果,就像弗兰德斯的行骗和行窃基本上是同一件事一样,也因此,当潮水转向,原来的骗术也就跟着失去凭依不成立了。要叫一个只比社会平均聪明程度高一点点,又耐心不足、欲望远远大过他能力的骗子,与时俱进的一次又一次更新他的骗术,我们可能就弄错人了,如果有这样的人,他的名字应该叫托尔斯泰,叫狄更斯、福楼拜、纳博科夫、格林或加西亚·马尔克斯吧,我们说,即便在这样以创造为名的睿智领域里,能一再更新自己、如狐狸千智的人物仍属少数,像张爱玲,聪明锐利如此,她一生只能写同一趟命运潮水的小说,不是吗?
潮流反复无常,但骗子不死——从电视上、从报纸上、从日常生活经验里我们感觉的好像是这样,但其实不然,不是老骗子不死,而是新的潮水总是带来全新的另一批骗子;不是个人的骗术苟日新又日新,而是骗子已然替换过了。原先的骗子哪里去了呢?如果没腐烂掉,他们只能搭车离开,找寻他们熟悉的、如鱼得水的那一种昔日潮水,去某个他们这一招半式依然行得通的地方,人类社会的发展从不均匀,惟零乱无序中仍多多少少存在着某种线性时间表。
也因此,每个骗子的人生都有着某种怀旧的生命情怀,寻寻觅觅——我不必问都猜得到,整个九〇年代在大陆如巡回演唱歌手的林同学,曲目戏码仍是他在台湾的那一套,结合直销和恋爱,永远坐不暖席,永远一两名陌生女子随侍左右,永远有接不完打不完的电话(谢天谢地有人发明了手机,真不知道以前那些日子怎么活过来的),永远又像先知又像投资代表般准备把外头广大世界、外头某一个黄金国给引进到这个不知有汉遑论魏晋的小城小镇来——
总的来说,我对骗子此一行业其实是悲观的,不是基于我对这门特殊行业有多少了解,而是证之我长年关心的书写创作领域,事关本质问题。博尔赫斯和纳博科夫的看法有些许不同,他以为所有的诡计总迟早会被拆穿,拆穿的极致不只是诡计的破解而已,而是诡计根本的不被当成存在过,人们看到的只是光天化日之下一具颜色极难看、平凡到你不会想再多瞧一眼的黑鸟尸体,完全不知道它曾是夜间那只浑身幸福夺目光采的青鸟。愈到晚年,博尔赫斯愈不信任这类灵巧的、书写潮水式的书写技艺,就像华美的包装纸只是短暂的、幻惑的增加内容物品的价值一样,他甚至很委婉的劝告大家不必勉强发明新的隐喻,不必焦虑新诡计的产出,不必太追逐作品是否通体完美,那种增一分太肥减一分太瘦的完美暗示存在着某个所有要素高度相互嵌合依赖、极其脆弱的结构,通常是对当下某个特殊潮水太顺服的结果,因此也就最容易被变动不居的时间第一个摧毁,像古生物学者一再告诉我们的,愈是适应完美的生物体,愈容易在下一波灭绝。问题甚至不必等到灭绝来临,一个牺牲可能性、不留存未来余裕和沉着力量的作品,对够锐利的阅读眼睛,其实当下这一刻就是乏味的,支撑的时间不超过一声惊呼赞叹的时间。我们去外双溪故宫博物院看那些个白玉镂雕、一层套一层的九连环玉球不都是这样吗?
诡计迟早会被拆穿,博尔赫斯这话如果有什么挑剔的余地,那必定是其中“迟早”这个用词。过往,诡计发明的悲剧宿命已经是,一个全新的诡计,得是人绞尽脑汁加聪明加时间加机运的艰辛结果,但诡计的拆穿却可以是一瞬间完成的事,就像昔日来自马其顿蛮族的年轻亚历山大直接用剑斩破那个号称无人能解的什么什么结一样。如今的现实是,新诡计的发明已抵达右墙了,尚未被发明出来的诡计究竟还有多少存量(随便去问个写推理小说的人吧)?而除魅却仍幂数的加速度进行,人们破解诡计的能力不断在增加,还不断发明出新工具来,从交通到大众传媒到网络,整个世界不断变小、夷平而且持续透明,就像《青鸟》第三幕的夜间世界夜之宫一样,不断被侵削被压缩被曝晒在光之中,“我的‘精灵’都吓得不敢出去了,‘鬼怪’也逃走了,还有大部分的‘疾病’也都病倒了……”
可怜的林同学一定没想到如今的中国大陆变得这么小。昔日的北美十三州殖民地够弗兰德斯终老还可以传之后代子子孙孙永宝用,但今天物理空间更大的中国大陆却仅够他消耗十年;而且,蓦然惊觉印度太小的德雷佛和康宁汉翻翻地图,仍找得出有那一道海拔七千公尺的人迹较稀之径可以不改兴高采烈而去,林同学的地球上已再没秘境了,只能摸摸鼻子甚没出息的回转亲友熟人仍健在的宜兰夜市。从结果来看,这天降十年原是祝福,最终却成了诅咒,让一个无计可施早该转业的骗子整整耽搁了十年,更苍老更疲惫更所剩无多,只有我们这些见过他年轻时模样的,才可能从他五十岁秃鹰般的面容里,在某个光影、某个角度、某个一闪而逝的神色里,依稀恍惚看到那个胆小、怕打雷、清秀有病的少年朋友。十年只是个梦境吧,只能供他在自己心里的某一面墙壁上多刻几个记录战果的正字,人民币、女同志、酒店夜店云云。但一个骗子的麻烦是,谁听你吹嘘这些呢?正常的老人家一回忆起当年之勇都只被嗤之以鼻,更何况是这个说谎几十年的老家伙?
如果说我对这样一个骗子横行的世界尚有什么不舍尚有几分悲伤,那必定是因为骗子总比八卦好。基本上,骗子和八卦,一如我们说通胀和萧条,这两者是相互消长替换的(当然不会完全,仍可犬牙交错的同时存在,如经济学者发现原来菲利普斯曲线会移动),一个骗子无所遁形的透明社会,不会是日月光华、大家争相扶老太太过街的理想国,而是一间八卦的巨大温室。骗子当然比八卦好太多了,骗子多少需要一点才华,本质上只能是点状的、个体的存在,八卦则除了残酷败德和人皆有之的一张嘴之外,什么都不需要,它从来就是个群体现象;骗子只骗你一次人就跑了,八卦会水蛭般黏住你并持续追猎你,要跑的反而是受害的你;我们看骗子受害者的眼睛基本上是同情的,八卦受害者感受的目光却往往是讪笑的、窥探的、淫秽的;最糟糕的是,一个骗子知道自己是戏里的歹角,而且负有刑责,八卦则很容易逸出司法的稀落大网,不痛不痒,而且就像我们天天看到且必须忍受的,他们还可以相信自己做的是挖掘真相(“人民有知道真相的权利。”)、摘奸发伏,真的一样摆一张正义使者的可厌嘴睑。台湾现在已成功发展出一套神奇的道德辩证术,那就是四下指控别人是伪君子,当满天下人都是表里不一的伪君子,我这个真小人于是就从倒数第二名忽然拔升为新的道德楷模,道德制高点了。立志当真小人,这真的是一个好奇怪的人生大志。
也许很快的,我们会开始怀念那个还生产得出骗子的社会吧。
好,最后吉卜林那两名向着皑皑雪山而去的骗子究竟下落如何?简单的说,他们走到了这个世界之顶,利用现代来复枪和在地部落间千年的恩怨情仇,还真的成了国王甚至成了神,用当地的窖藏无用黄金量身打造两顶梦寐的皇冠。但德雷佛的心思起了微妙的变化(传说故事的第一个宿命不祥),他打算转业从良真的世世代代统治这个王国,扩张这个王国,梦想有一天能够谒见尊崇的英国女王,双手把这个奄有整个中亚的王国献在女王膝前;他也因此违背了合约要给自己找个生养子嗣的皇后(第二个宿命不祥),但当地传说被神直接碰触身体的人必死无疑,于是婚礼上惊惧的皇后咬了德雷佛一口,流出了鲜血,神不会流血,只有骗子才会,至此诡计拆穿,国王带种的走上绳桥,从两万里高处飘落下来——
康宁汉呢?康宁汉没死,受尽折磨一身残破的康宁汉挣扎下山,他感觉德雷佛一直引领着他,牵着他的手走过每一段积雪破碎的山路。康宁汉捡了德雷佛的头骨,还有那顶扭曲变形的皇冠,半爬半走的在某个深夜又寻回吉卜林家,说完这个故事。
要了没喝光的威士忌,还有一点零钱,“我在南方还有些要事得马上处理。”这是坐不暖席的骗子犹如昔日的最后一句话,追送他出门的吉卜林只听见他摇头晃脑的歌声——
人类之子昂首步向战场,
攫取那一顶黄金皇冠,
他血染的旗帜猎猎飘扬而去——
谁追随他一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