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要飞奔。冰冷的空气灌进肺里,内啡肽让他神经振奋。
一切都按部就班。轮子开始转动,小鼠们一头雾水,困在他设下的迷宫里毫无头绪。人像啮齿动物一样东窜西跑,而他则站在桌子一头藏起奶酪。绝佳的类比。他咧开嘴,双手插进脑袋和靠枕的缝隙,难得让大脑放松片刻,整理起思绪。
一切才刚刚拉开帷幕。
下一步是什么?他查看脑海中的笔记本,划去了卡尔文·川顿的名字,把注意力集中在它下方的名字上。多年来在纸上筹划、温习和修正的计划已经烂熟于心,毫不费力就能在脑中把他需要的那一页摊在眼前。
坐在他身边的女人换上一些新的白纸,他克制住掐住她喉咙的冲动,虽然拧断她的脖子用不了吹灰之力,也不会有谁怀念她。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站街妓女。他用豪华酒店和山珍海味收买了她,让她陪他一整晚。
这间酒店着实奢华,价格也比想象中高,但是这是他应得的,他已经为筹备和实施计划殚精竭虑。这间酒店和婊子是他的奖赏。每次顺利实施了阶段性计划后,他都会犒赏自己——这是种正向激励。他看着身边这个金发的小矮个。何不把她杀了,作为一份额外奖赏呢?
但他把这个想法清出了脑海。她不在计划之内,他也不想脱离计划行事。闭上双眼,他深吸一口气,抑制住跳动的脉搏。克制。一切都需要内在的自我约束。他不会放任身体的一时兴起。
他以为性能够让感官变得迟缓,放松身心,但他仍能感觉到巨大的愉悦感撞击着血管。这感觉多棒。谁会想吸毒呢?当本能欲望已经足够令人亢奋,何必再用化学药剂玷污身体呢?
他需要理清思绪,锁定目标,而这个婊子除了是他远征途中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休息站以外什么都不是。他已经用生活的大半时间厉兵秣马、缜密蓄谋,如今绝不打算因为无谓的冲动让一切前功尽弃。
他让神经放松下来,舒展着握拳的双手。控制。能量似波浪般直贯全身,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理解精神自律能够带来巨大成就的时候。
那时候他还没满十岁,他把狗拴在家后面树林深处的一棵树上,随后开始观察。
他看着那条狗因为缺少水和食物日渐消瘦,它试图咬断绳子,直到嘴里鲜血直流。它的眼睛逐渐凹陷、灰暗,变得毫无生气。
狗死了以后,他对尸体做了一番研究,对于是否要肢解尸体做了一番思想斗争后,还是因为尸体糟糕的情况和难闻的腐味放弃了。那尸体已经血肉模糊,身上覆满泥土和血垢,被它撕咬过的皮肤已经完全溃烂,尸体周围的泥土上全是它为了逃跑而疯狂刨开的小洞。愚蠢的动物。
而他对于自己在整个过程中控制住情感冲动感到自豪。不论多想放走这条狗,他都凭强大的意志压抑住本能反应。放走这只动物意味着行动上的软弱和失败,而成功的力量令他愉悦。
这是他的第一次杀戮。
他的父亲从未把母亲娶进门,却挥霍母亲的财产,住在她的房子里,把她和孩子们当仆人使唤。给我拿杯啤酒,滚出我的视线。
一天,父亲消失了,只留下自己的衣服和一辆旧卡车。他恨这个男人,却不明白为什么被抛弃会带给他这么大的痛苦。父亲离开后不久,他便杀了这条狗。
“全部完成了吗,亲爱的?”妓女昏昏欲睡的声音打破了他的遐思,把他从往昔的追忆中拉了回来。
“不。还差得远呢。”
一丝戏谑的笑容划过双唇,他还有很多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