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房间里,挂着一幅字,上面写者“至诚信义”四字,这就是我的人生座右铭。我时常勉励自己,做事情要言而有信,待人要以诚相待。
有一次,缅因州长打电话给我,该州的刑事化验室主任一职出缺,他想请我做主考官,主持应征者的口试。我欣然答应了。谁知在口试前一天,美东地区发生大风暴,地面积雪有五尺厚,许多道路都被封锁,妙娟劝我不要去,因为气候恶劣,应征者都不可能出席。
但是我说,我答应过的事情,就一定要办到。我们便提早出门,平时只要五、六个小时的车程,由于在大风雪中阻塞严重,道路险状环生,我们花了十几个小时才赶到缅因州,赶到时刚好清晨八、九点,面试是在九点钟开始,当我在九点钟准时出现时,州长和其他主管都大吃一惊,他们原来以为我从新闻报导中得知大风雪的消息,一定不会到场。
果不出妙娟所料,当天早上没有一个应征者出现。到了下午,有一位应征者赶到,他提前一天出发,但是由于道路阻塞而迟到了。他的资历与其他人相比虽然不是最好的,但是我认为他能冒着大风雪赶来应征,答应过的事情不管有多困难都去努力完成,精神十分可嘉,便建议州长录用他,州长马上同意了我的建议。
信誉是刑事鉴识这一行最珍贵的资产。如果没有好的信誉,缺乏可信度,社会大众将不会相信刑事鉴识的结果。
要建立良好的信誉,必须要具备刑事科学家的职业道德。我时常教育学生,刑事鉴识工作者首先是一位科学工作者,不能抱有任何预设立场,不能偏袒任何一方,要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地让事实说话,让证据来决定,不冤枉好人,也不让坏人逍遥法外。除了夤整对被告不利的证据外,如发现对被告有利的反证据也要如实报告。
虽然我主持的化验室是警政厅内的编制,但是我认为警察机构就要主持正义公道,化验室也是一样,要不偏不倚,公正不阿才能取信于人,取信于陪审员。不管如何,刑事鉴识人员不能降低本行的职业道德标准,不能为了某一案件的需要,或受金钱利益的驱使而扭曲事实。
被称为世纪大审判的O.J.辛普森案件,就是测试刑事鉴识人员信用度的一个最佳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