蛆虫将如同悔恨一般啃噬你的皮肤。
——波德莱尔(Baudelaire)
《死后的悔恨》(The Remorse of the Dead)
黑暗中,死者始终是醒着的。
躺在黑夜里,他心里想的是:这真是个绝佳的藏身之所。活着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可以藏在这种地方呢?也对,严格说来,这算是个意外的场所,所以活着的人才会找不到他吧?
死人的心情,活人是无法体会的。
有好几次,活人从他身边经过,或是来到他附近,但他们大概做梦都想不到他会躲在这种地方。
然而,他并没有玩捉迷藏时的紧张亢奋。他那已死的肉体不但早就不会分泌肾上腺素,更是无时无刻不在朝着腐败迈进。
可越是如此,死人的心里越是放不下未完成的事。那是他生前的心愿,就算如今人已经死了,这些牵挂还是笼罩着他的魂魄——就像是某种使命。
使命?魂魄?
他自问,想了片刻后,不禁在心里苦笑。
明明已经死了,却还被生前的使命感所驱使。尽管肉体正逐渐毁灭,不可思议的是,这种意识却依旧存在。意识?应该叫作脱离了肉体的魂魄吧?难道生命真的可以脱离肉体而存在,而就是这个操控着已经成为活尸的自己?
不过,他强烈感觉到,这魂魄终有一天也会和肉体一样消失殆尽。他凭直觉认为这只不过是上天一时兴起的恶作剧,是死囚意外得到的缓刑。
一直躲下去也不是办法,死者重新思索着。
待会儿从这里出去,把该做的事做完后,找个真正可以安息的地方,静待肉体和灵魂消失的时刻。因为死人复活的蠢事不会一直持续下去的……
“如果那个叫法林顿的家伙真的存在的话,就算是尸体,我也要见上一面。”帕切科·亨特从床上坐起,开口说道。他语带嘲讽、中气十足,不过头上的绷带被从窗户射进来的晨光一照,还是挺吓人的。
等护士收拾好吊瓶的器具后,特雷西问道:“所以你是说,根本就没有休伯特·法林顿这个人?”
“没错!”亨特愤恨地说,“这全是威廉·巴里科恩和吉姆·菲尔德搞的鬼。我和他们大学时代同是话剧社的,所以我很清楚这种下流的伎俩。”
“下流的伎俩?”特雷西身旁的福克斯问道。年轻刑警因为睡眠不足,看起来比躺在床上的病人还惨。
“对,这是之前就出现过的著名手法。其实在好莱坞的全盛时期就有这种事发生过。在那浮华的世界里,有个狡猾的广告商,为了让客户——过气的制片或导演——再次受到外界的瞩目,想出了一种高明的宣传手法。他策划在报纸的影剧版刊登这么一篇报道:东岸知名制作人休伯特·法林顿先生上周打了通长途电话给新锐导演威廉某氏,光电话费就花了四百九十二美元,似乎有巨作正在洽谈中。
“当然,法林顿先生是不存在的,是捏造出来的人物。广告商经常在影剧版上放这种假消息,努力帮不卖座的导演做宣传。可是只要是聪明人,一看就知道……”
“是吗?我好像也听说过。”特雷西说。
“是呀,那时是娱乐类报纸《好莱坞报道》的撰稿人吉姆·汉纳根发现了这场骗局。于是,他在自己的专栏里写道:‘知名制作人休伯特·法林顿先生昨天夜里因心脏病发逝世……在此谨祝他一路好走,荣归极乐。’好莱坞最具传奇性的笑话莫过于此。”
特雷西重重地叹了口气。
“按这个故事分配角色的话,你就是那个聪明的记者,吉姆·菲尔德是狡猾的广告商,而威廉·巴里科恩就是不卖座的导演。这么说来,你也知道与这边渊源颇深的另一位登场人物南贺平次喽?”
亨特喜形于色地挑了挑眉,但也许是拉到了伤口,他的脸立刻又皱成一团。
“那还用说,我当然知道那个炒地皮的流氓。这真是个大笑话,一开始就是因为那家伙,才会有今天这些事。威廉·巴里科恩就是从这里下手,逮住机会翻身的。反正呀,除了他在美国越战时期拍的那部卖座电影《灰熊和西贡摇滚》外,就没人记得他的存在了。那家伙本身并没有什么才能,你知道那部畅销电影我出了多少点子吗?威廉因为害怕我的才能,把我从制作名单里删除了……”
特雷西想办法将话题拉回来。
“所以,南贺和他们是什么关系?”
“嗯,南贺呀,就是个乡巴佬,趁着日元强势时随意挥霍,把美国土地像苹果派似的切成一块一块的,用些卑鄙的手段收购美国的地产。做起买卖来他可是不管不顾,一个劲儿猛冲,不过在艺术方面他就是一窍不通了。那个家伙,说是用南克·费尔奇这个笔名写了一本畅销书,但这也是假的,那本书其实是一位没什么名气的美国恐怖小说家代笔的。”
“恐怖小说家代笔……”特雷西觉得很不可思议。
“就是爱慕虚荣嘛!暴发户都会有的自卑。”
“所以吉姆·菲尔德和威廉·巴里科恩就从这一点下手?”
“你挺灵的嘛!他们两个人想在百老汇制作一部仿巴斯比·伯克利风的摇滚歌舞剧,正在找赞助商。就在这个时候,南贺送上门来了。吉姆成了介绍人,开始和南贺交涉,但南贺是个生意人,疑心病很重,迟迟不肯点头。于是这两个人决定反向操作,利用他这种商人的特质……”
“向南贺施压吗?”
“正是。他们俩收买了《脚灯日报》的二流记者琼·惠曼,让她捏造一篇关于法林顿的假报道,然后让南贺看到,装作正在评估应该选择哪个赞助商的样子。这招正好刺激到了南贺的商人本性,那家伙虽然不懂艺术,但碰到这种有利可图的事,他是无法忍受被人抢先一步的。”
“而你就想让这出戏落幕?”
“没错,大学的时候我们就讨论过这种吹牛皮式的好莱坞方式,所以一下子就猜到了。经过种种调查,我得知他们正准备和南贺签约,于是我想,就让我来终结这场闹剧吧!我就写了一篇法林顿的讣告,顺便让他的葬礼在好友威廉家开的殡仪馆里举办。而且,我暗中让曾在宴会场合见过几面的南贺知道此事,还灌输他出席葬礼就有机会在影视圈露脸的观念。威廉他们可吓坏了,因为法林顿竟莫名其妙地‘被人杀了’,并且南贺和我还告诉他们,我们要出席葬礼……”
“而你为了出席这场假葬礼,特地大老远地跑来墓碑村,不料发生了意外?”
“嗯,我想着顺道来观光的,所以葬礼之前就到了。谁知去看瀑布的途中从那该死的弯道摔了下去……”
特雷西冷冷地说道:“喜欢让戏落幕的你,自己也鞠躬下台了。”
福克斯挠着头插嘴道:“法林顿的葬礼是出烂戏,我现在知道了。不过有人看到了法林顿的尸体也是事实,你说那会是谁呢?”
亨特第一次露出不知所措的表情。
“我怎么知道?反正法林顿这个人不存在,我可以和威廉对质。那家伙呢?”
“跑了。”特雷西气呼呼地说,“我们警署的警员好像在活人死人里都没人缘,除了你这种动不了的以外,找谁谁就跑。”
亨特耸了耸肩:“他是个没有担当的男人,为了这出假戏,他可是煞费苦心。如今行不通了,他就撒手不管逃跑了。我想他现在应该正在佛罗里达的酒吧里,一边喝酒,一边想着怎么安排一场脱衣舞秀来捞钱吧。”
亨特言尽于此,特雷西和福克斯站起身来。要回去时,福克斯说道:“对了,《幕后》的编辑在催稿了……不过你两只手都骨折了,恐怕是无法工作了吧?”
特雷西接着讲下去:“威廉找到新项目的话,说不定你也可以去应征脱衣舞秀的闭幕演员哦!”
早上,格林和柴郡看着诺曼随莫妮卡外出散步后,潜进了他的阁楼房间。
房间内十分狭窄,连着陡梯的出入口就占了整个地板的约六分之一。圆形窗户下放着一张铁床,除此之外还有小衣橱、煤油炉、床边的一张小桌子和椅子。没有电视,小桌上放着一台年代久远的手提式收音机。果然是记忆一片空白的男人的房间,真是煞风景,同样也空荡荡的。
不过,柴郡心里早就有了目标。她听玛莎说,杰森小时候的旧东西都收在木箱里,放在架子上。柴郡望了望房间入口处正上方的架子,只看到一台盖着防尘罩、罩子上面积着灰尘的打字机,其余就看不到什么了。柴郡站上椅子再往架子上看,结果看到打字机旁边有一块没有灰尘的正方形痕迹。可见木箱之前一直搁在这儿。
幸亏房间很小,他们很快就找到了木箱,它被塞在床下。柴郡像找到猎物的猎犬一样,趴在地上把箱子拉了出来。是一只可以放入一台录像机的扁箱子。
“嘿嘿嘿,分宝藏喽!”柴郡兴奋地说道,打开木箱的盖子。
这的确是只藏宝箱,它曾是一个孩子的无价之宝,不过一朝长大成人后,就被收在衣橱深处,成了不值钱的破铜烂铁。这个箱子里就收藏了各种这类的宝物,像是缺少扳机的柯尔特左轮手枪,伤痕累累的史波尼克号和电星号的塑料模型,没有鞋带、上面写着名字缩写“J.B.”的旱冰鞋,各种证书、奖状,一沓风景明信片,一张有皱痕的巨人队威利·梅斯的签名照,生锈了的童子军军刀,披头士的EP《Twist and Shout》——柴郡把它放进怀里,占为己有——画有红萝卜和辣椒、像玩具似的圆筒形罐子,以及边缘已经烧焦了的绘有和平标志的臂章……
柴郡一直在旧物堆里挖宝,感到疲惫的她从箱子里拿出一只画有辣椒的罐子当凳子,“嘿咻”一声坐了上去。格林见状正想出声制止,却听柴郡压低声音叫嚷道:“有了,有了,终于找到宝物了,这上面写得满满的都是呢!”
柴郡递过来一个有点脏的文件套,里面装的是打字机打出来的原稿。稿纸用带子整齐地绑好,第一页上面写着:
一九六九年十月/心理治疗用札记/杰森·巴里科恩
看来他们找对方向了。从越南回来的杰森一直受精神状况所扰,大概是为了自我治疗才写了这些东西吧?这份文件是在二十年前的十月写的,那时这一带刚好发生了可怕的万圣节杀人事件。
格林翻了翻稿纸,发现最后几页里夹了几张照片。
第一张有年头了,照片里有两个小孩,害羞地笑着,肩并着肩。两人手中都拿着玩具左轮手枪,穿着五分裤,一副牛仔模样。他们身后是高大的糖枫树和墓碑的一角。“哇!好像!这两个人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站在后方越过格林肩头偷看的柴郡说道。翻到背面,上面有钢笔写的标注,字迹已经褪色。
一九五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杰森和詹姆斯
无敌的独行侠/六岁/于墓地
下一张照片里的人一下子长大了许多,看起来有十七八岁。是一名身穿天主教祭服的青年和一名中年神职人员的合照,两人背后是哥特式教堂的尖塔,像在不可一世地俯视着他们。
“这位是年轻时的马里亚诺神父吧?”格林低语道。
“对哦!既然是和神父在一起,那这个应该是杰森吧?你有没有发现他不像小时候那么像詹姆斯了?是衣着的关系吗,还是因为性格不同?他的面孔看起来比詹姆斯柔和多了。”
最后一张是已经泛黄的报纸上的照片,场景是在帐篷里,浑身上下绑满绷带的男人并列横躺在床上,还能看到外侧这位戴着钢盔的男子手臂上缠着红十字臂章。而杰森神父靠在床边,弯着腰,似乎正对床上的男人施行某种仪式。照片下方的报道部分被剪掉了,只留下一行图片解说。
在前线看望临终的英勇士兵,为他们施行敷油圣礼的巴里科恩神父。
格林将照片和原稿收回到文件套里,说道:“看样子,柴郡心上人的秘密就在这里面呢!”
“喂,你快念来听听呀!”柴郡的眼神充满期待。
不料,这时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柴郡!柴郡,你在哪儿?是妈妈不好!我想和你一起吃顿早餐啊……”
楼梯下方传来伊莎贝拉的声音。格林和柴郡急忙把木箱放回原处,紧紧抱着杰森的原稿,从阁楼走了出来。
“没错,根本就没有法林顿这个人,威廉拜托我帮他办个假葬礼时,我也很困扰。”詹姆斯神经质地扶了扶眼镜,说道。
从帕切科·亨特住的医院出来后,特雷西和福克斯立刻折回微笑墓园,对詹姆斯进行侦讯——令人惊讶的是,他竟然没有逃跑。特雷西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威廉跟我说这件事关系到他的一生,请我务必帮忙。他还说,在刚当上经理就摆架子的约翰面前办场假葬礼,瞒着他,让他难堪,这不是件很有趣的事吗?说来丢脸,这个诱惑对我来说还真是难以抗拒。
“话虽如此,我还是想尽可能不要涉入太深。所以我只是为他们提供情报,默许他们的行动而已。南贺对威廉和吉姆还是不信任,他表示要亲眼看到知名制片人法林顿的尸体,才考虑是否成为他们的赞助商。因此,他们无论如何都得准备一具尸体,办一场葬礼。然而,眼看着葬礼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却找不到年龄相近、正好适用的尸体。当时我提议使用已经送回来的不动产商人奥布莱恩的尸体,被逼急了的他们马上就同意了。”
“尸体是什么时候被偷走的?”特雷西问。
“喂,可不是我偷的哦!我只是制造机会给他们而已。做完弥撒准备下葬前,通常都会把棺木送到地下室的防腐处理室帮往生者补妆,威廉就是在那时候把尸体偷走的。”
“帮死人补妆?真是多此一举。我记得史迈利也是在做完弥撒、送往防腐处理室的过程中失踪的。也只有那个时候,棺材会离开我们的视线。”
“喂!我爸失踪又关我什么事了?那件事我是真的不知情。昨天我也跟你说过了,补完妆后棺盖就盖上了,然后我稍稍离开了一下,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吧,我老爸不见了。”
特雷西的脸上满是怀疑,不过他暂且避开这件事,回到原来的话题。
“先不说史迈利,还是来说奥布莱恩,这件事你真的没参与吗?”
特雷西严厉的语气让詹姆斯有些慌乱。
“也、也不是完全没有参与啦……因为像约翰这种见过奥布莱恩的人也会来参加法林顿的葬礼嘛,所以我就帮尸体小小地变装了一下。加了副眼镜,贴上了胡子,我发誓我做的就只有这些了。之后就任由威廉他们自己去搞,只要事后再将尸体送回到墓园就好了。当然,是没有死亡诊断书这种东西的。原本我们约定好,在法林顿葬礼的早上,威廉要把法林顿的灵柩搬去丝克伍路的家,也就是威廉和伊莎贝拉幽会偷情的地方。却因为那个烦人的小妞造成的恐怖混乱,没能办成。”
特雷西一脸不悦地说:“我现在觉得对待殡葬业者也该像对待特种行业从业者一样,动不动就没收他们的执照,勒令他们停业。那么,奥布莱恩怨恨约翰的事是真的吗?”
“嗯。奥布莱恩是我老爸多年的合作伙伴,结果约翰一脚把他踢开,换成了南贺。”
“因为继唐老鸭之后,全世界最吃香的就是日本人了。”特雷西的语气不像是在开玩笑。
“听说为奥布莱恩守灵那晚,他那帮爱尔兰亲戚大闹特闹,吵得屋顶都要掀了,他们还唱了《约翰·巴里科恩非死不可》这首颇有讽刺意味的民谣呢。话说回来,在约翰被杀那晚的餐桌上也曾谈到这件事,约翰还和杰西卡起了争执。”
“你好像提过,在为奥布莱恩做防腐处理时,尸体曾睁开过眼睛?”
“是哈斯博士告诉你的吧?嗯,没错,是有那么回事。我当时以为是死后尸体僵硬造成的,现在不得不改变这个想法了。”
“那奥布莱恩是真的活过来了?”
詹姆斯吞了口口水,缓缓地点头。这时,刚才跑出去接警署来电的福克斯回来了,他附在特雷西耳边小声说道:“在办公室保险箱上采集到的指纹经电脑比对的结果出来了,和之前发生交通事故时记录下来的指纹一致,是弗兰克·奥布莱恩的……”
特雷西感觉胃壁上的细胞又死了一堆,体温也好像猛然上升了一两度。不行了,又不舒服了……
然而,詹姆斯接下来说的话更是揪紧了特雷西的神经。
“对了,警官,今天早上,我发现了一样很奇怪的东西。那东西就放在我的防腐处理室的办公桌上,不知道是不是恶作剧……”
詹姆斯拿出一张纸。特雷西摊开来看,准备承受胃绞痛。上面有打印的字,内容是:
詹姆斯,第三名死者就是你。
格林利用柴郡去吃早餐的空当阅读杰森留下的原稿。
稿纸共有二十多页,当中零零散散地记载着让他神经衰弱、心灵苦恼的记忆片段。这些似乎是遵从医生建议而写下的,不过因为他自身的精神状况时好时坏,所以文章很多地方显得杂乱无章,前后不连贯。格林仔细阅读,从中选出了他认为较为重要的三篇。
十月一日
我遵照德克森医生的建议,开始写这本札记。
这也可以说是我探索自己心灵的旅程吧!不过这不是对神的告解。我的心生病了,失去了信仰,不再是称职的神职人员,所以我尽量不在字里行间加入宗教性注解。我只是想发掘出压抑在内心深处、一直困扰着我的根源——我只是想要找出事实真相。
想要探究我内心的阴暗面,第一步要从去年那些残酷的体验开始。
从一九六八年夏天开始,半年期间我所经历的种种,改变了我的一生。
春节攻势后,我以随军神父的身份到了越南。以深入前线为己任的我,在酷热难耐、脏乱不堪的帐篷中为许多可怜的士兵涂抹圣油,守护着他们咽下最后一口气。每天每天,我见证那么多人死去,不知不觉中,我倾听的对象不再是在世的人,而是将死的人——他们只是活着的尸体。充斥我脑海的不是对生命的期望,而是对死亡的想法。说来真是窝囊!可是,这对我这种信仰薄弱的人来说是很难抵抗的。因为我每天都不得不和“死亡”相处,要比与神相处的时间多得多。
然而,我必须要说,能够在一旁执行临终仪式已经算很好的了。
一旦战况激烈,就谈不上什么临终仪式了,只期望能为死者进行最实际的处理。换言之,为了让战死的士兵被送回家乡时看起来不要“太糟糕”,军队里非常需要整理遗体的遗体化妆师。
这时,碰巧詹姆斯来到我服务的前线战区,他是以军用遗体化妆师的身份被派来这儿的。这对我来说实在不是什么值得庆贺的事。詹姆斯以遗体化妆师人手不足为由,把我推荐给了军方。我原本就是因为讨厌那种工作才做神职人员的,不过迫于父亲的命令,我还是取得了遗体化妆师执照。詹姆斯为什么要指名讨厌帮遗体化妆的我来帮忙呢?他真正的用意我并不清楚,或许是因为过去发生的某件事让他怀恨在心,想要借机报复吧?不过在这里我不想多谈。总之,当时的情况是,除了拿枪以外,被命令做什么就得做什么。于是,我开始每天和詹姆斯一起面对悲惨的死亡。
我们家是开殡仪馆的,所以虽然我讨厌处理遗体的工作,但很熟练。只不过,战场上的遗体处理完全不是同一回事。
先说遗体的受损状况,那程度根本无法与正常死亡相比。在家里,遗体就安详地躺在柔软的床上,我们小心仔细地清洗遗体,心爱的家人会在一旁看着——这些在战场上可就是天方夜谭了。曾经拥有思想、懂得爱、叱咤风云的人物,一下子就成了散落在战场上的肮脏尸块。而且这种转变都发生在一瞬间,没有丝毫踌躇和停顿的空隙。
我们就像在拼图似的拼凑尸块。搜寻队有个戏称,叫“狗牌”,意思是认皮肤上的刺青、找盲肠手术留下的伤疤、核对衣服上的洗涤标签来确认死者身份……然后用尽一切办法让尸体呈现出人的样子,再放入铝制的棺材里,送回在故乡焦急等待的亲人身边。日复一日,我们做着同样的工作。
最惨的还不止于此。随着军队攻防策略的变化,前线阵地也会不断转移,有时我们不得不紧急撤离,只好将死尸草草掩埋,将他们丢下。几个月后重新夺回那块地方,再把坟墓挖开,把尸体取出来,正式入殓。
我们要挖开钉有识别牌的木头十字架,取出用覆满白色霉菌的帐篷布包裹着的尸体,放在解剖台上,将帐篷割开。里面的状况可说是凄惨无比。尸体被虫吃得乱七八糟,没了眼球的眼窝空洞洞地望向这边。我见过最惨的情况是有上万只蛆正在啃噬尸体,浓烈的恶臭也让人无法忍受。我那时才知道,原来臭味和有形的物体一样,也是有厚度的。从尸体身上冒出的腐臭味就像一面墙,碾碎了我的鼻子。虫很多、臭气很重的时候,我们会喷洒加有薄荷或香料的氯化苯溶液,不过对可怕的恶臭而言也只是杯水车薪。
越南的恶劣气候助长了腐败,我们目击了太多不该存在于这世上——不,是不能存在于这世上的惨状。
就像坏掉了的比萨,变成那种黏糊糊的东西。遗体快速腐烂,所有柔软的部分会不断融化,各种颜色混在一起——肺是墨绿色的,胃和肠子是土黄色的,肝脏是暗红色的,肌肉是鲜红色的,还有银灰色的筋腱。这些全部混合成泥状,还有骨头从里面露出来……
不过,看多了残忍的惨状,感官就会麻痹,我甚至觉得这种可怕的东西是一种美。我就像被杰克逊·波罗库的动态画作所迷惑的学生,一直盯着看。
如果真是神创造了这个世界,那么这一幕就不会存在。这不该是会思考、懂得爱、向神祈祷的人类该有的样子。一年前和长官约好“圣诞节要回国”的可爱青年不应该变成这个样子。打死我都不相信,那腐败的肉汁是因为认同约伯所说的“神只不过是把他赐予的东西再要回去”才消融的。
于是,我有了这样的想法:如果连这种事都会发生,那么神根本就不存在!
强烈的“死亡思想”占据我的整个脑袋,取代了神的位置……
十月十六日
今天我想写写安妮塔·摩根的事,但我不想写得太细。总之,安妮塔发现詹姆斯是性无能,离开了他,转而投向我的怀抱——我终究还是得面对这极度令人不快的事实。
当安妮塔一脸鄙夷地说出那件事的时候,我对她的爱也逐渐消失了。当然,这不单单因为我无法认同安妮塔只重视性爱的放荡思想——是的,詹姆斯的缺陷,我要负很大的责任,是这份罪恶感让我对安妮塔失去了兴趣。
和安妮塔分手的第二天,我决心抛下一切,到越南去。
十月三十一日
万圣节,凯尔特人的除夕,相传这一天,邪恶的力量将攀升至最高点,女巫和恶灵会到村子里作怪。化了妆的小孩手里提着南瓜灯,挨家挨户地拜访,喊着:“不给糖就捣蛋!”
然而,十三年前的万圣节,我们兄弟三个(约翰、詹姆斯和我)都没有化妆。因为家里开殡仪馆的小孩也化妆的话,肯定会成为同学们嘲笑的对象。
今天,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将那件事写下来。我必须将过去犯下的、埋在我内心深处的罪恶记载下来。
十三年前的万圣节当天,墓碑村的孩子们都兴奋不已。山野马戏团两天前来到了镇上,对没有什么休闲娱乐活动的乡下小孩而言,他们魅力无穷。再加上适逢万圣节庆典,村里热闹极了。
可是,我们几个无法过万圣节的巴里科恩家的小孩,就只能靠玩模仿西部电影的游戏来打发时间。我们三个人在通向墓地山丘的南边坡道旁玩耍。我扮独行侠,詹姆斯扮坏印第安人,我挥舞着从殡仪馆资料室拿来的父亲的海狸刀,得意扬扬。然后詹姆斯投降,我和约翰就把他绑在糖枫树上。
当时的我肯定是中邪了,又或许是被不能参与万圣节活动的不满冲昏了头。看着动弹不得的詹姆斯,我竟然起了残虐之心。我将他的裤子和内裤一同扒下,去厨房拿来一些卤肉汁,涂在了他的那个部位。詹姆斯又哭又叫,年纪较长的约翰厌倦了这幼稚的游戏,早早回家去了,只留下我和绑在树上的詹姆斯。天色渐暗,家教严的小孩都回家去了,这时,“那家伙”出现了。
“那家伙”从墓地上方的茂密灌木丛中现身,慢慢朝我们靠近。
然后,“那家伙”向无法动弹的詹姆斯展开了攻击。
凄惨的哀号声响彻墓地,可我就好像被绑住了似的,只是愣在原地,什么也没做。詹姆斯的惨叫声应该也传到家里去了,但因为那天是万圣节,家人可能以为是谁家的小孩子在恶作剧,没有一个人出来看。
詹姆斯受了无法弥补的伤。这件事情以后,詹姆斯就躲着我,不,是躲着众人,像个活死人。这就是埋藏在我内心最最最深处的罪。现在,我无论如何都必须去面对——让詹姆斯变成活死人的人,是我。
而此时,我自己也成了被罪恶感和死亡念头缠身的活死人。我忍受不了这种痛苦了,真希望死了算了。死后接受末日审判,再度承受受死的耻辱——如果这样做可以赎罪的话……
我就相信神的存在……
读完后,格林觉得脑海中的拼图又拼上了一小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