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栖梧迷上了狼人杀,偶尔她来李暮这赶功课,李暮还能听见她跟李云溪嘀咕。
李暮听了一耳朵,发现她们管古代版狼人杀叫“捉匪”,为了凑人头玩游戏,林栖梧竟还叫上了和自己关系不怎么好的李楹和林晏安,就这样人还不够,到处找人组局,因此结交了不少新朋友。
而捉匪也像一阵风似的,在京城传开了,就连鸽舍送来的消息里,也提了一嘴相关的信息。
有人说这游戏打打杀杀,有辱斯文,也有人不在意这个,只觉得惊险刺激,总要在酒桌上玩两局,旁的人便是不爱玩也爱看。
连牌的材质也多了好几种,民间常用竹子做牌,富贵人家用贵一点的木材,边上雕刻各色花草纹路,到后边连玉质和银鎏金的都有,还有脑子活络的商人找了画师,做了有人像的牌子,价值不菲。
李楹的生母柳姨娘家里是行商的,听闻也借此挣了不少,有把捉匪牌往南边带的架势,还托人送信给李楹,说你那做燕王妃的堂姐要是再有什么主意,可千万同他们那边知会一声,做生意嘛,就是要快人一步才有钱挣。
李楹也是胆子大,真敢问到李暮面前,问得李暮无言以对。
玩捉匪的,都知道捉匪牌是她弄出来的东西,不是古人的版权意识好,玩个游戏都会标注游戏来源,而是燕王妃的身份够高,容易产生名人效应,所以总要被提一嘴。
李暮为此羞耻了好长一段时间:原版狼人杀不是她创造出来的东西,换个时代换个名字就说是她的创意,李暮很难不尴尬,穿越前怎么都抹不灭的想玩狼人杀的心,居然在这份羞耻之下逐渐熄灭,甚至开始刻意逃避有关捉匪牌的信息。
且这样比起来,土豆的扩散还是太慢了。
李暮看着鸽舍给的内容,郁闷不已。
土豆已经在喜好新奇的世家大族餐桌上流行,南方富商最爱花钱跟京里的潮流以彰显财力,因此土豆的种植也从宫内流向宫外,其中一小部分高价卖往南方。
她先前还觉得挺好,直到捉匪牌在短时间内迅速火起来,她很难不替土豆感到委屈。
且这个时代这么像明朝,一想到这里可能会和明朝一样遇上小冰河期,导致作物减产,她就恨不得赶紧把亩产量高的土豆推广开。
要不,跟林却谈谈?
毕竟她穿越前就是个打工人,在推广作物改善百姓生活方面,林却应该比她更加擅长。
有了这样的想法后,李暮经常在林却面前走神,林却问过三次,第一次她下意识摇了头,表示自己没事,第二次她想说,没做好心理准备,说出口的话语临时改成了:“我想学骑马。”
林却带她去府内的跑马场,给她挑了一匹性情温顺的,教她怎么和马培养感情,怎么上马,怎么坐在马背上,怎么让马儿走起来又怎么停下……林却是个很好的老师,没几天李暮就已经能在无人帮忙的情况下自己上马,骑着马在草地上慢慢溜达。
林却还带着她跑了两圈,让她适应在马背上驰骋的感觉。
等从马背上下来,李暮脸色煞白,腿都是软的。
林却:“我下回慢些?”
李暮先是点头,然后又摇头:“适应就好。”
她的恐惧都点在社交上了,其他反而很容易克服,穿越前她曾去学滑雪,当然是一个人,教练通过对讲机的关心比坐缆车的时候机器故障停在了半空中更让她感到害怕。
去做手术,最痛苦的回忆不是一个人住院,也不是术后切口感染发炎还排线,她最痛苦的回忆是局麻躺在手术台上听主刀医生和护士闲聊,听到自己熟悉的领域,脑子一抽跟了句话。
所以骑快马什么的,她还能接受,反而是林却在背后抱着她,过于贴近的姿势让她不太习惯。
林却第三次问她,她还是没能把土豆的事情说出口,答的是:“想吃白象斋的金缕酥。”
林却:“正好我要出趟门,回来给你带。”
李暮点头,心想等林却回来她再说也行。
然而三次失败让她对自己不抱太大希望,她没办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知道土豆高产,一想到可能要面对的追问,她真说不出口。
要不还是算了吧,反正土豆已经进入民间,任其发展,或许也能有不错的结果。
李暮怀抱着纠结的心情等到了傍晚,吴管事带来了林却的小纸条,上面表示他要夜里才回,原先说好的金缕酥怕是只能带回来给李暮当宵夜。
除了小纸条,吴管事还带来几样让李暮看了眼皮直抽抽的东西。
那几样东西分别是已经被厨房料理过的两份食物和一个盆栽,吴管事是这么说的:“王爷瞧王妃这阵子心情不好,记得王妃先前喜欢土豆,特意让人到西苑搜罗了些外邦来的食材,这个叫番麦,这个叫甘薯,都是地方进贡的稀罕玩意儿,还有一盆番柿,虽然不能吃,但果子红通通的,可喜人了。”
李暮:“……”
那盆番柿,就是西红柿。
而那两样经过烹饪的食物,一样是煮玉米,一样是蒸红薯。
这跟弃游前夕单抽两次,两次都抽出UR(极端稀有)有什么区别?
而且:“稀罕玩意儿?”
李暮重复吴管事说的这个词,都种到民间地里去了,却还是没能推广开吗?
为什么?因为是外来的东西,所以很难推广?
还是这会儿的红薯玉米没经过现代培育不好吃?
吴管事以为李暮好奇,强调:“可稀罕了。”
李暮坐下吃了两口,玉米没有现代的那么甜,但也不至于被嫌弃到无视高产这一优势的地步。
吃红薯的时候吴管事说了,不能多吃,容易胀气。
可红薯抗旱耐涝又能抵抗蝗虫,她以前还听人说过,红薯煮前泡盐水可以减少腹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李暮起身去书房,准备把这几样东西和自己对它们的了解都写下来,要实在说不出口,她写总可以了吧。
走到半路李暮又折回来坐下,决定吃了再去,不能浪费食物。
……
“林狗贼!你不得好死!!!”
潮湿阴暗的诏狱内,响起一阵令人头皮发麻的嘶吼。
林却坐在一派斯文儒雅气的圈椅上,不紧不慢地喝着从王府带来的玉叶长春,与整个诏狱的氛围格格不入。
空气中紧接着传来皮肉炙烤的滋啦声与撕心裂肺的惨叫,林却面不改色,又等了许久,才等到锦衣卫从骂他那人口中撬出东西——
“义安菩萨?”
“是,那人晕过去前嘴里念着‘义安菩萨’。”
林却起身离开,随行的侍卫连忙跟上。
后头被刑讯之人让一桶水泼醒,竟又挣扎着冲林却的背影嘶哑地喊了几声诸如“不得好死”“天打雷劈”的话。
仿佛已经将对林却的恨刻进了骨子里。
泼水的赶紧把人嘴给堵上。
林却还是反应平平,连脚步都没停,也没否认自己会不得好死,而是自言自语似的随口接了句:“死也不是现在,我家王妃还等着我带金缕酥回去给她添宵夜呢。”
又吩咐:“拆了吧,叫另外那几个看着,没准能吓出点有用的东西。”
深夜,林却拎着一包金缕酥回到府中,进屋前又看了看身上,确定没有血迹之类的污脏,这才踏进屋门。
屋子里,李暮还在看自己写好的文字,进行第不知道多少遍的确认。她手边放着一个小小的酒杯——她提前喝了平时睡前才喝的酒,让自己不那么紧张,然而林却进来的时候,她还是险些一个用力把纸给撕了。
林却的视线扫过那只酒杯,问:“不是不爱在烛火下看字吗?”
一张口就能听出林却对李暮的了解。
他将金缕酥放到李暮面前的桌上,李暮顿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林却又笑着:“是根本没想到我真会给你带,还是想着别的事情,把这个给忘了?”
李暮:“……”
你这么能猜,不如直接把我写纸上的内容猜了?
在酒精加持下飞扬起来的不仅有李暮的心情,还有思绪。
林却去面盆架那洗了手回来,瞧见李暮不似他刚进来那么紧张,还在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对他翻了个白眼,心情不错地在她身旁坐下,准备蹭一口妻子爱吃的金缕酥,顺带等她将这几日心不在焉的原因告诉自己。
不知道她喝了酒能不能胆子大些,把想说的说出口,也不知道她到底想说什么,这几日可把他急死了。
纤云在林却去洗手的时候就已经把金缕酥拆包装到青花瓷盘中,这会儿已经跟飞星一起退了出去。
屋里就剩他们俩,李暮悄悄地深呼吸两下,毅然决然将下午写好的东西递到了林却面前。
林却接过纸张,可能是长时间相处染上了李暮的毛病,竟然也觉得烛火下看字不太舒坦——哪怕屋里的烛火已经因为李暮方才看字,比平时点得要多许多了。
林却把纸上的内容一点点看完,脸上的笑容逐渐收敛,变得认真起来。
李暮等了许久,终于听见他说:“这些东西可以种在土地贫瘠处,甚至是坡地丘陵,那岂不是不与稻麦争地。”
李暮:……好像是哦。
李暮只知道红薯玉米土豆的土壤适应性很强,没想到这方面。
“土豆种久了对土不好容易害病,中间需换种。”李暮这次用的几乎都是大白话,林却念了一句,问她:“害的什么病?”
李暮:“忘了。”
她真没记住,就以前看科普视频的时候听说某个国家以土豆为主要作物,结果害病,产量和品质都大幅下降,原因是种久了导致土壤出问题,解决办法就是两到三年换一次种,避免连续种植。
之后林却又陆陆续续问了李暮一些问题,李暮把自己知道的都答了,话也逐渐多了起来。
林却心情明朗:“真是巧了,早许多年便下了开荒令,这些东西要和你说的一样,还真能派上不小的用场。”
李暮苦恼的问题,在林却面前仿佛什么都不是,李暮听着林却的话,看他这幅轻松应对的模样,心中升起向往。
她拉住林却的衣袖,又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
林却见她面露疑惑,还是对自身的疑惑,静静地等了许久,看她缓缓松开了手,才状似不经意地问:“我准备找内阁学士安颖给栖梧讲课,你八妹也在,你要一同去听吗?”
李暮豁然开朗:她想多了解这个时代的政治民生。
李暮点头。
林却:“不是怕人吗?”
李暮倔强:“我坐远点。”
她是社恐,但人总要活着,不然她怎么上大学、怎么找工作、怎么考驾照、怎么养活自己,生病了还去不去医院看病?
且她很早就懂了一个道理:越是什么都不会,才越需要向别人求助,产生社交。
尽可能多学点,反而能独自生活,只是先前对这个世界还不熟悉,她学习的手段比较单一,只有练字看书运动,最低限度保证自己的文化水平和身体健康。
不过李暮只会在生活需要的压力以及道德的胁迫下逼着自己在恐惧中前行,其他的就算了,她心脏承受不住那么多。
“在那之前,”林却挥了挥手中还拿着的纸张:“先说说你是从哪知道这些的?”
李暮僵住,林却的反应太自然,差点忘了还有这茬。
她不复方才的硬气,轻轻道:“……书上。”
林却很是和蔼地问:“看的哪本书?”
仿佛他真信了李暮的话,想借那本书来看一看。
李暮嗫嚅,不敢对上林却的眼睛:“不记得,书不见了。”
林却伸手,替李暮正了正发间的珍珠花钗:“我可是把我的事都和你说了,你却要瞒着我吗?”
李暮静默许久,与人交流时会产生的焦虑被酒精缓解,让她敢反问他:“你告诉我那些,是为了让我也把我的事告诉你吗?”
林却看着李暮,微笑着。
对此,李暮反而松了口气。
感到意外的人成了林却:“还以为你会生气,怎么是这个反应?”
李暮扯了扯嘴角,她感觉自己今晚的状态很好,很有勇气,顺带就把内心藏了很久的吐槽说了出来:“你对我太好了,好到不像一个真实的人,令我很不安。”
林却:“如今安心了?”
“没有,”李暮摇头,她松了口气但没有安心。无论林却是为了什么,自己确实得到了好处,这点无可更改,三哥对她好她会不自在,努力还回去。林却对她好,她也是一样的感觉,所以:“你对我的好,我会努力还给你。”
林却把桌上的金缕酥往李暮面前推了推,又给她满上了温水:“何必为难自己?我只是希望你过得开心。”
李暮还是摇头:“不算为难,有来有往很正常。”
她很久没说这么多话,且又喝了酒,身体微微发烫,嘴巴也很干。她端起温水喝了一口,又补充:“欠太多我也还不起,所以你有不乐意的地方可以直接告诉我,不用再为我委屈自己。”
林却向她确认:“真的?”
李暮点头:“嗯。”
做你自己吧,比如我晚上睡得晚你也睡不着什么的,一次两次发现不了,近一个月下来想不知道都难,说出来,我正好也搬到书房睡去。
林却向李暮倾了倾身,果然做了一回他自己:“酒分我,不然我同娘说你为了喝酒不肯喝药,到时候我们谁都别想喝。”
李暮:“……”
别过脸:“不喝就不喝。”
作者有话要说:虫应该捉完了吧
这章发一百个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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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红薯种植有限,玉米是几乎被无视。
有资料说明朝那会儿玉米虽然经过驯化进入我国,但味道还是不好,所以“种者亦罕”,又说进贡到了皇帝那,所以又叫“御麦”,也有资料说明末玉米没有推广的主要原因是没引起重视,外域作物引进需要一个本土化的过程,受到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影响,所以到清朝才推广开。
搞不明白,不管他,爽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