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敦去斯特拉福有两条路线可走,一是取道埃尔兹伯里和班伯里,一是取道海惠康和伍斯托克。莎士比亚似乎更喜欢第二条路线,这样可以在牛津歇脚过夜。
“威廉·莎士比亚先生每年都要回沃里克郡一次。”约翰·奥布里曾经这样说过,然后他又谈到威廉·达维南爵士时常引以为豪的一件事。达维南是在清教徒禁戏几达二十年之后,使戏剧重新回到伦敦舞台出力最多的一个人。他自称是莎士比亚的非婚生子,莎士比亚在途经牛津时,总是在达维南夫人开设的王冠旅店下榻。奥布里说这位夫人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子,谈吐优雅,聪敏过人”。至于达维南,奥布里认为他时常挂在嘴上的话“损害了他母亲的名声,使人们称她为娼妇”。是啊,假若那个使自己成为私生子的嫖客叫威廉·莎士比亚,或许母亲当娼妇、自己当私生子也是值得的。
莎士比亚回斯特拉福的这两条路线,一条是走班伯里公路,另一条是走希普斯顿公路,两条公路正好在克洛普顿大桥前交叉。跨过大桥向左转入滨河路,再向右便是教堂巷。“新宅”就在教堂巷与教堂街的拐角,在这里莎士比亚有妻子安妮和女儿珠迪丝等待着他。苏珊娜已于1607年出阁,嫁给镇上那位深受上流社会欢迎的医生约翰·霍尔。
如今新宅早已不在了,但是我们还是十分了解它当时的样子。它是休·克洛普顿爵士在十五世纪九十年代修建的房子。这个斯特拉福人后来出任伦敦市长,修复了斯特拉福圣十字公会教堂,并且还架设起至今仍用他的姓氏命名的那座大桥。克洛普顿的日子过得不错,似乎也不会在那所他称之为“大宅院”的房子上惜力。房子的正面宽六十英尺,进深七十英尺,室内共有十只壁炉,就是说至少有十间房间。十六世纪中叶,有一个游客说它是“一座砖木结构的漂亮房子”。那是在沃里克郡的地主、四法学院内殿学院的律师威廉·安德希尔见它“破败不堪,即将坍塌”,把它买下进行修缮之前;那时,莎士比亚只有三岁。后来在1597年5月,安德希尔的儿子,也叫威廉,把它卖给了莎士比亚——要价六十镑,相当便宜,因为它还包括两片园子和两间谷仓。房子成交后两个月,卖主小威廉·安德希尔被他的儿子福尔克用毒药要了命,而福尔克也因此在沃里克上了绞架。呜呼,那不肖之子竟然毒死了生身父亲!是不祥之兆?是鬼魂附身?房子的新主人似乎并不特别在乎。
新房主在辞别舞台之前卜居异乡,他不得不把属于一家之主的各项事务——譬如修缮和改建工程——留给妻子办理。安妮买下了许多石料,实际上是买得太多了,因为后来镇上又从她手中买走十便士的石料(记录在案的自然是“Shaxpere先生”)。那两间谷仓使安妮或威尔有可能在伦敦街头饿殍横陈的荒年囤积谷物和麦芽。1597年2月,斯特拉福的史料中说“教堂街区的威廉·莎士比亚”有十夸脱麦芽。这一记载同时说明:莎士比亚在法定购房日期之前已经占有新宅。那时候,财产的转让颇费周折,它必须经过一个称为“法律假定”的手续,由财产受让人控告财产转让人非法阻碍自己占有财产。被告承认原告的产权,双方遂将妥协结果详细列入一份称为“结案文书尾联”的文件,即三联契约的下联。所谓三联契约,顾名思义就是在契约中间打两行骑缝,撕开成锯齿状边缘,合拢像上下两排牙齿那样啮合,以此证明文件的真伪。房产交易是卖方、买方和法庭各执一联。法庭备案的是最底下的第三联,故称“结案文书尾联”。莎士比亚在《哈姆莱特》中想到了这一切——“这家伙生前也许曾经买下许多地产,有那些……结案文书、双重保单、胜诉通知”。胜诉通知与限定财产的继承权有关。
莎士比亚对于自己在近乎大饥之年囤粮牟利似乎并不感到羞愧。买卖就是买卖。不过,他也是深知人们对于哄抬粮价的态度的。《科利奥兰纳斯》一开场就有“一群暴动的市民”要杀卡厄斯·马歇斯(后来又加称“科利奥兰纳斯”以纪念他征服科利奥里城的业绩),把他视为那些“让我们忍受饥寒,他们的仓库里却堆满谷粒”的家伙中最坏的一个。在莎士比亚身上可以看到科利奥兰纳斯的一点影子——他是一个鄙视暴民的乡绅。
然而,那些逛戏院的暴民却在填满威尔的腰包。1602年,他可以从伦敦捎三百二十镑回家,由他的弟弟吉尔伯特充当代理人,买下孔家的一百二十英亩土地。同年,威尔又在新宅附近的教堂巷购得一间农舍给看园人居住,因为他的园子以及后来又成为他的私产的两片果园,需要雇佣一个专职的看园人照料。第二年,他又在斯特拉福镇、旧斯特拉福(镇北的农田)韦尔肯和毕晓普斯顿教区买下了价值四百四十镑的农产品什一税。此外,他还从环球剧场分红,后来又有黑僧戏院的红利。但是,莎士比亚一家虽然富有,仍然收了一户房客。苏珊娜出嫁以后,新宅腾出了房间(或许在这之前就有空房间),租赁给本镇执事托马斯·格林和他的妻子以及两个孩子居住。在保存下来的一份文书中,格林表示自己可能在1610年搬出新宅。人们自然会推断莎士比亚要在这一年把自己的基地由伦敦迁到斯特拉福。回到家乡之后,他在伦敦依然会保留一部分事务,但是比起他在斯特拉福的生活,那将是第二位的。他不希望自己退休后身边还跟着一个格林(对“暴发户似的乌鸦”那句话依然耿耿于怀?),也不希望别人的孩子在他的园子里吵吵嚷嚷。
1610年,有一群人显得格外忙碌。他们正在对詹姆斯王钦定的新旧约全书译本作最后的润色。这项伟大的工程始于1604年,即詹姆斯王雄辩地对英格兰使用圣经的状况表示不满之后三年。国王的不满是有道理的,因为当时老百姓用的是日内瓦版的圣经,教会用的是主教版圣经。日内瓦的版本非常糟糕,旁注中充满犯上作乱的情绪——“甚为偏颇、失实,蛊惑人心,有许多危险的叛逆性讽喻。”国王谕示:统一的新圣经必须通俗易懂,一目了然,没有难字。这是一条很好的原则,它产生了令人赞叹的结果。
这是画在一幅古老勘测图上的“新宅”;莎士比亚在这里度过了晚年。
新圣经的翻译人员共五十四名,分为六组——兰斯洛特·安德鲁斯在威斯敏斯特带两组,约翰·哈丁在牛津带两组,爱德华·莱弗利在剑桥带两组。一组译完一章之后即由其他两组仔细校核。遇到具体困难是请教大学中博学之士而不一定是找教士。旧约中的诗歌部分,如《诗篇》与《雅歌》,则请熟谙语言音韵的人审核是否和谐悦耳。鲁德亚德·吉卜林在短篇小说《圣经校样》中,描写过莎士比亚和琼生二人共同讨论一位译者向他们提出的一个语言问题。人们没有理由认为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他们是当时最伟大的诗人;圣经不仅应该是敬神之作,它也应是文学作品。
人们会乐于认为以下几段蔚为大观的文字是出自莎士比亚之手:
神是我们的避难所,是我们的力量,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
所以地虽改变,山虽摇动到海心,
其中的水虽匉訇翻腾,山虽因海涨而战抖,我们也不害怕。细拉。
有一道河。这河的分议,使神的城欢喜。这城就是至高者居住的圣所。
神在其中。城必不动摇。
到天一亮,神必帮助这城。
外邦喧嚷,列国动摇。神发声,地便熔化。
万军之耶和华与我们同在。雅各的神是我们的避难所。细拉。
你们来看耶和华的作为,看他使地怎样荒凉。
他止息刀兵,直到地极。他折弓,断枪,把战车焚烧在火中。
你们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我必在外邦中被尊崇,在遍地上也被尊崇。
万军之耶和华与我们同在。雅各的神,是我们的避难所。细拉。
无论莎士比亚是否参与其事,他本人已身在诗中了。这是《诗篇》第四十六篇。从头数到第四十六个词是shake;不算收尾的“细拉”,倒数第四十六个词是spear。1610年莎士比亚适逢四十六岁。假如这纯属巧合,那么我们也可以异想天开地认为它是绝妙的巧合。属于所有世纪的最伟大散文巨著,巧妙地收入了属于所有世纪的最伟大诗人的英名。至于本·琼生,那个被父亲改名为本杰明的本,或本俄尼,他总是能够自诩为雅各——英文为詹姆斯——的爱子。这是非常近于真实的,因为在威尔打点行装回斯特拉福的时候,本·琼生的假面剧正在詹姆斯朝得势。他与英尼戈·琼斯最后闹翻并且失去朝廷的宠幸,是二十年以后的事。
在斯特拉福,莎士比亚有许多事情可做。他没有像他父亲那样谋求入选市镇议会,而是致力于“掌管国会公路维修法案之执行”。莎士比亚随剧团旅行较多,因此比大多数人都了解英国的公路破败不堪。没有材料说明他曾经为慈善事业掏过自己的腰包,不过在疫疠使女子变为寡妇、火灾使人们无家可归的时候,斯特拉福像任何其他城镇一样,倒是常常需要赈济。尤其是火灾,它给这座由木屋与茅舍构成而又没有消防队的城镇带来更大的破坏。(1594年至1614年十年间,全镇共有二百幢房屋付之一炬。)镇上确实曾经募集捐款赈济灾民,但是有充分材料说明:受命募款的官吏为解救自己的困难多占了捐款的份额。
莎士比亚是业余的法律事务好手,我们当中有人认为他一度几乎成了职业律师,因此他在退休期间是可以在诉讼方面大显身手的。他曾经为了自己在韦尔肯某些土地的地界问题,同别人打了很长时间的官司;在购买那一百二十英亩土地时,又为了某些细节与孔家恶言相交。他需要索讨欠款,催逼那些蓄意赖账的人。清教主义在斯特拉福日益抬头,尤其是它造成镇上禁止演戏之后,更加激起了他的愤怒,使他血流加快,始终处于兴奋状态。镇上的生活并不乏味,连教堂中花样翻新地折磨人的布道,如责备居民犯了罪,因而招来大火、瘟疫等灾难,这些话会让莎士比亚那样在教堂拥有专属座位的人听得满腹愠怒或嗤之以鼻,但都还是会在座谛听。
1610年以后,莎士比亚的夫妻生活将会十分冷淡落寞,时而一言不合即遭到妻子一阵反唇相讥。那年,威尔是四十六岁而安妮已是五十四岁了。他们之间的性生活早已结束,但是安妮心中必然明了丈夫在伦敦时曾有外遇,无论是苦是甜都是对自己不忠。理查·菲尔德可能会向她透露她丈夫常去王冠旅店投宿之事,而她自己也可以找到一本十四行诗集,看到莎士比亚如何像日后奥尔德斯·赫胥黎笔下一个人物用粗话说的那样,不仅“打开了自己的心扉”,而且还解开了自己的裤子。她曾在二十多岁时如此急不可耐地寻求男女私情,但是在婚后与丈夫分居的日子里却始终过着从一而终的生活;在斯特拉福这样一个蜚短流长的城镇,舍此也别无他法。安妮也可能会像乔伊斯笔下斯蒂芬·迪达勒斯的说法,和她的小叔理查私通。如此乱伦不是没有可能的,尤其是有人认为理查一度在新宅保有一间卧室。这种行为尽管是罪孽,但并未做得有失审慎以至让她丢了体面。威尔的失慎已经以其诗章流传于世。安妮也可能像许多独守空房的妻子,变得异常虔诚,时常接待清教牧师来访;他们会告诉她戏子的职业如何渎神,并且还会留下几本小册子让她阅读,如《叛神者的头虱篦子》《藐视福音者的清肠泻肚良药》等。
莎士比亚无疑喜欢与女儿们相处,从他最后几部剧作中似乎能找到证明。人们可以认为,潘狄塔、米兰达和玛丽娜的容貌与魅力,反映了为父的骄傲和慈爱。在莎士比亚的两个女儿中,苏珊娜显然是他的掌上明珠。我们将会看到,珠迪丝的不幸的婚姻使他甚为失望;而苏珊娜的亲事,就斯特拉福这样一个小镇而言,是无法使他更称心如意的了。苏珊娜二十四岁时嫁给了约翰·霍尔。三十二岁的霍尔是一个专为上流社会看病的医生,病人包括北安普顿伯爵、伍斯特主教和托马斯·坦普尔爵士。他留下了一本病案录,记载着他如何医治水肿、间日热和疥疮等疾病。对于他岳父临终前的病况,他只字未提。他或许认为保全面子比坦诚的医德更为重要。
那时候,医生无需具有起码的医学资格,连一张药剂师学会的开业证书都不需要。霍尔曾经在剑桥女王学院就读,未取得任何医科学位便中途辍学。不过这丝毫不意味着他无权自称能够救死扶伤,因为世代相传的本领比科学更为神奇。霍尔行医大量求助于清泻、发汗和催吐疗法,但是医治坏血病却采用符合科学的医术:用花和草药煎剂,补充维生素C的摄入量。下面摘引他在病案录中的一段记载,说明他在1624年或1625年是如何诊治自己女儿伊丽莎白的嘴部痉挛的:
4月初她去伦敦。22日归途中受寒,致使颜面一侧出现方才所述症状……病情虽重,但感谢神的佑护,不出十六日即痊愈。治疗方法如下:……颈项用肉豆蔻、桂皮、丁香及胡极的酒精浸剂热敷,并频频内服肉豆蔻。同年5月24日,她患间歇热:有时发热,渐渐大汗淋漓,随后又发冷,前后持续半个时辰,一日之间发作多次……就如此摆脱了死神及重病的威胁,此后多年未再患病。
这段文字的语气似乎表明:霍尔医生对于那未必真有疗效的处方居然奏效感到宽慰。人的身体是很结实的,能够经受各种药物的试验。尽管霍尔如此采取他的热敷和清泻疗法,他还是闻名遐迩。他说他要感谢神的佑护,无疑是说对了。
作为医生的妻子,苏珊娜能够经常登门安慰病家,敬神之心堪与丈夫媲美,又继承了父亲的才智,因而闻名于斯特拉福镇。她善于交际,意志坚强。但是,她至少有一个仇人,即离斯特拉福镇二英里阿尔维斯顿庄园的约翰·莱恩。此人曾不怀好意地说她“能勒住缰绳,曾同拉夫·史密斯一起缺德”。所谓“能勒住缰绳”是指在家里独揽大权,“一起缺德”就是私通。史密斯是一个经营缝纫用品和帽子的商人,与苏珊娜的姑父威廉·哈特同行,社会地位比医生低。在男女问题上如此诋毁别人的名声是必须由教会负责处理的。于是,1613年7月,苏珊娜对莱恩发起反击;她向伍斯特的宗教法庭提交了一份诉状,以诽谤罪控告莱恩(她继承了乃父随时准备诉诸法律的秉性)。莱恩未出庭,而他玷污一位有身份的太太的名誉使他受到逐出教门的惩罚。苏珊娜的清白得到昭雪;给她取名苏珊娜是颇有预见的。
苏珊娜是个资质聪颖、知书达理的女子,在镇上受到人们的尊敬。她妹妹珠迪丝给人留下的印象却是愚钝、乏味,而且命乖运蹇——最倒霉的就是给她起错了名字。她似乎确实不识字,因为1611年她在两份契约上作连署人签名时,胡乱涂了两个叉;就她而言,这并不只是因为她懒得签名。苏珊娜的签名总是字迹花哨有力。她的妹妹毕竟也是一位大文豪的女儿,那么为什么不像像样样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呢?原因只能是她不识字。这个可怜的姑娘必然已经意识到,自己在双亲的心目中总是与不幸联系在一起,或许隐约间还是一个令人怨恨的对象:她的孪生兄弟哈姆奈特夭折了,而她却活了下来,给人带来痛苦的回忆。珠迪丝也可能是容貌过于丑陋,不然斯特拉福镇上一位富有自由民的千金,为什么非挨到三十才出嫁呢?那些黄花后生想到一份可观的妆奁和那自称曾在伦敦写过舞台剧本、如今又在领年金的秃老头儿将要留下的大笔动产和不动产,谁都会垂涎欲滴的。然而,珠迪丝待字闺中的日子却比她那位陪嫁菲薄的母亲还要长久。
关于珠迪丝的不幸婚事,既然那是在她父亲仙逝之前十周才开始的,我们尽可留待以后再说。那么,莎士比亚在自己退休以后的全部岁月中既然每时每刻都能见到珠迪丝,他对她自然也就无所谓了。但是对于苏珊娜,他是不能无所谓的。苏珊娜作为一个母亲和繁忙的医生的妻子,有她自己的事情,只能抽空回娘家看看,吃一顿饭或闲聊个把小时。这时,人们会把她当做客人款待,夸赞她的新发式,逗引和娇纵她的小女儿。珠迪丝作为家中的高级女佣(“丫头,把那瓶加那利甜酒拿来,不要那昆尼店里买的蹩脚货”),内心深处无疑会对自己的处境愤愤不平,夜间躺在床上或许还会暗暗落泪。女大当嫁,眼下这种生活是不堪忍受的。
作为外祖父,威尔自然十分宠爱小伊丽莎白。但是,苏珊娜自1608年生下这第一胎之后,再也未见有喜,而珠迪丝的婚事却越来越渺茫;随着流光飞逝,威尔可能会想:莎士比亚的姓氏究竟遭到什么厄运,似乎注定要逐渐消失;而且不仅是姓氏,还包括莎士比亚家族,全部男性后嗣,无论是用什么姓氏的,都一个接一个地死去。命运之神无法悄悄对他说,他威尔本人的英名将永垂不朽,若想要自己的血统也世代相传,未免奢求太多;命运之神和伦敦文坛一样,一时尚未认识莎士比亚的伟大。但是在威尔看来,一个人的血统远比事业重要。至于他的事业,他已完成自己的使命,使他能够向世人宣布:他的血统是伟大的。此外几乎仅余沉默而已。
我们看过莎士比亚1607年至1613年间的家族史之后,就会明白他为何会产生一阵迷信的痛楚。他的母亲玛丽·莎士比亚于1608年9月故去,比丈夫约翰多活了整整七个年头。但是,在此之前,埃德蒙·莎士比亚已于1607年12月在伦敦先走一步,年仅二十七岁。他和哥哥一样是个演员,只是不属于国王剧团(其实威尔有足够的影响可以使他加入该剧团),安葬于如今称为萨瑟克的那座教堂的演员墓地。他生前从未娶妻,不过似乎留下一个私生子。吉尔伯特殁于1612年2月,享年四十五岁,也未曾婚配。随后便是理查,卒于翌年2月,三十八岁,又是未婚。这份记录是令人惊异的,尤其是考虑到那个时代人们都是讲究正式结婚的。
威尔坐在新宅的果园中注视着桑树长大时,心中有许多事情可以思忖,往事、故人皆如过眼云烟,而一个人必须学会乐天知命的伟大才能。有些作家的作品是会有助于此的,只要他们不过分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面孔,卖弄枯燥无味的大道理。威尔既然是一位乡绅,自然必须拥有自己的藏书室;但是,他不想使他的藏书室充斥着波伊提乌及其与神交往的书籍。他的两部诺思译的《名人传》和霍林斯赫德的《编年史》已经翻破,他再也不想从历史中汲取警世箴言了。可是,约翰·弗洛里奥在那新旧交替的1603年翻译出版的蒙田散文集,却是长短适中,与培根那些更为言简意赅的随笔一样,可以作为个把小时的读物。还有那些诗人,譬如说伟大的埃德蒙·斯宾塞的作品,需要重新吟味,只是他的《仙后》有些乏味,似乎在描述一个早已死亡的世界。约翰·邓恩的诗篇饶有趣味,有激情,也有理性的曲径,这二者的结合则能直接涌入威尔的心髓。不过他只能读到邓恩的手抄本,什么时候才能公开发表呢?有一些更老的诗人,如乔叟和高尔,英文古怪,但是故事却很动人。高尔的《爱的忏悔》中有一段故事——“泰尔的阿波洛涅斯”——搬上舞台很可能获得成功。但是阿波洛涅斯这个名字听起来太像“波洛涅斯”,必须改掉。显然,莎士比亚虽已退隐于斯特拉福,但是并未完全退出舞台。在他的藏书室中可以改编成戏的故事太多了,如薄伽丘的《十日谈》中关于吉尔内瓦的故事,还有格林写的《潘多斯托》。那位可怜的格林如今已不在人世,威尔也原谅了他。其实他乐于原谅所有人,或者说是几乎所有人。但是,他不会放弃任何钱财上的债务——那完全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