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4年,莎士比亚年满四十。到这个年龄,是时候探究一下他的健康状况了;在找不到任何诊断书或药方的情况下,也大致可以猜到他在那时或那前后身体欠佳。如果说人生在世谁都欠着上帝一条命,那么勤奋的艺术家更免不了欠着命运之神,时不时会来一场心力交瘁的病患:他创造了如此广阔的新天地,不可能不损害自己的健康。多年来,莎士比亚始终在驱使自己拼命工作,演戏、写剧,兼做生意。在我们看来,他实在没有必要参加某些演出。1603年他便没在琼生的《西杰纳斯》中担任角色,他自己的工作也已经够他忙的了。然而,他的精力显然相当充沛,这种精力想必来源于他的精神。当他不在伦敦这座地上常年积水、空中家蝇乱飞、疫病不时流行的城市时,他就是骑马去英国各地巡回演出,或回斯特拉福照料自己的家庭和产业。他在伦敦只是寄宿在别人家里,而寄宿生活难得给哪个男子带来什么好处。他的酒量不大——传说他常以“身体不爽”为由,谢绝别人邀他去喝啤酒——但是他的食量有多大也是值得怀疑的。本·琼生的戏中有大吃大喝的场面,然而威尔的戏中却没有垂涎三尺的老饕。福斯塔夫吃得很多,但他只吃阉鸡,这是一种有益于健康的高蛋白食品。《温莎的风流娘儿们》称赞苹果和干酪,但也从未特别提到宴会。威尔的许多剧本给人的印象是:他想到丰盛的食物时更多的是倒胃口而不是食欲大振。在《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中,“糖”的含义是令人讨厌的;《雅典的泰门》则飨人以一盆净身的热水;像安东尼那样的强人,还曾吃过别人宁死不愿一顾的肉——或许是类似《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中那可怖的人肉馅饼;麦克白在劝酒时说:“来,请放量醉饱吧,愿各位胃纳健旺,身强力壮!”这句话听来像是出自伍德豪斯先生之口。
威尔便是为了健康而节制饮食,也未必会合理进餐。当时,人们对于摄生之道所知甚微,对于维生素更是闻所未闻。这里不妨抄录《主妇大全》中一份典型的菜谱,介绍如何配制碎肉饼:
取小牛肉四磅或羊腿肉三磅,投入水中稍煮之后捞出冷却,剁碎,加豆蔻子半盎司、丁香及豆蔻皮半盎司、桂皮半盎司、胡椒少许,食盐适量作调料。取熟蛋黄八枚,捣碎后加玫瑰露半品脱、白糖半磅,调成浆状,拌入碎肉。取橙皮或柠檬皮两份,切成碎粒,与葡萄干或枣泥一磅、干梅半磅拌和,铺在碎肉上。取多汁苹果或一冬梨二三枚,切碎后加入肉中。如要外皮酥软,可另加三四枚蛋黄、少许玫瑰露及大量白糖。
这种肉饼味道非常浓腻,营养非常丰富——有点过分了。宴席上可能有许多诸如此类又甜又酸的食品而连一片绿色的菜叶都不见。这样,无论是男是女,个个都吃得脑满肠肥,最后不得不清肠放血。有许多人患坏血病,说明饮食中缺乏维生素C。
威尔见到这种碎肉饼是否会垂涎欲滴是值得怀疑的,但是他除了面包就腌肉或腌鱼以外,是否还吃蔬菜之类的东西,这也是值得怀疑的。面包是很好的粗纤维食品,可是人们越来越喜欢把它做得又白又松软。马铃薯虽然已经传入英国,但是其价格之昂贵使人不敢问津。腌肉中的佐料可以刺激肠道的蠕动,尤其是冬季。马背上的颠簸对于肝脏也是一种有益的活动,而且使得人人汗流浃背,见面问候时总是伸出湿漉漉的手。麦酒虽说是头等饮料,只是谁都感到口干舌燥,嗜之过度。皮肤从不见太阳,连洗濯沐浴也被认为是有碍健康的陋习,虱蚤之类更是成了人的至亲好友。由于甜食过多,龋齿的发病率甚高;今日之牙科或口腔科,昔日是理发师的业余手艺。但是就总体而论,莎士比亚时代的饮食与我们今天的饮食是利弊相当的。那时,人们幸免于化学除虫剂和实验性化肥之害,没有罐头食品,又进行大量的运动。如果我们能够通过时间老人的安排,将现代那种奇怪的美国式色拉强塞给他们,我想我们是会感到高兴的。在他们那个时代,生之秘诀极为简单,避免幼年早夭就行了。
倘若我们真是为莎士比亚的摄生操心,那是由于我们想象他不太注意体力的恢复——常常是匆匆对付一顿便立即继续工作。待在伦敦就是为了工作,不是为了营养和享福。营养、享受和休息,等退休回到斯特拉福的“新宅”之后自然会有。莎士比亚决心在自己四十多岁成了财东再荣归故里,他似乎计划在四十六岁左右实现这个理想。但是在此之前,他要在伦敦拼命工作,宛如孑然一身浪迹海外殖民地过光棍生活的不列颠人——花一便士买一盘咖喱食品当一餐,贪婪地瞪着那节省下来准备带回家的钱则算是一份甜食。
无论莎士比亚是否营养不良,他在着手写《李尔王》和《雅典的泰门》时,神经是异常紧张痛苦的。这两部悲剧有许多共同之处。就其主人公李尔与泰门而言,他们都是几乎无法表演的角色:喊出所有那些狂言谵语,只怕还没演完就要中风。这两出都是悲观厌世的戏,也都完全脱离剧情地大声疾呼反对淫乱行为。莎士比亚倘不是积劳成疾,必然是染上了性病。以下泰门对雅典两个青楼女子的一番话,清楚地描述了梅毒的某些症状:
把痨病的种子播在人们枯干的骨髓里,让他们胫骨疯瘫,不能上马驰驱。嘶哑了律师的喉咙,让他不再颠倒黑白,为非分的权利辩护,鼓弄他的如簧之舌。叫那痛斥肉体的情欲、自己不相信自己的话的祭司害起满身的癞病;叫那长着尖锐的鼻子、一味钻营逐利的家伙烂去了鼻子;叫那长着一头卷曲秀发的光棍变成秃子;叫那不曾受过伤、光会吹牛的战士也从你们身上受到一些痛苦;让所有的人都被你们害得身败名裂。
泰门并没有染上这种病。作者只是说这位富翁过于天真无邪、宽厚慷慨,终于使自己落得一贫如洗。他的朋友悄悄地离开了他,他自己也变成一个愤世嫉俗的隐士。他对于忘恩负义者的所作所为感到愕然,诅咒他们染上花柳病。其实,咒诅人世间发生瘟疫与地震已经足矣,但是他却非说这些人因梅毒而喉咙嘶哑,变成秃子,烂去鼻子。他的心思无端为性病缠绕。
《李尔王》与《雅典的泰门》一样,疾言厉色地斥责忘恩负义之徒。李尔在荒原上发了疯,从女人身上发现了他但愿世人皆坠入其间的那座地狱的象征:
其实她自己干起那回事来,比臭猫和骚马还要浪得多哩。她们的上半身虽然是女人,下半身却是淫荡的妖怪;腰带以上是属于天神的,腰带以下全是属于魔鬼的。
把人物的思想感情归之于作者,始终有如盲人骑瞎马,但是李尔与泰门二人把堕落与疾病的根源都归于女人,超越了单纯戏剧上的需要。莎士比亚似乎有其自身的癫狂,这种癫狂表现为一时的精神失调,使他将人世视为忘恩负义、伪善狡诈、人伦颠倒(“一条得势的狗,也可以使人家唯命是从”)的地狱。尽管如此,反复出现的永恒形象则是沦为情欲的奴隶而不能自拔,以及对于由此产生的令人羞辱的后果感到愤慨和羞愧。凡人俗士是无力排除情欲,避免其恶果的:
这一切人所共知;但谁也不知怎样
逃避这个引入下地狱的天堂。
这是诗人自己的心声而不是他笔下的一个人物在说话。禁锢在一首十四行诗中的情感,宛如脓血或熔岩一般,在这两部悲剧中迸发。
奥卡姆的剃刀禁止人们增加无绝对必要的实在东西,这是写小说的有效武器,因为小说中的人物应该是为数有限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各种人物多如牛毛,而且时刻都在增加。我的意思是,人们很容易把莎士比亚的悲观主义和对于纵欲及隐疾的烦恼,与一个特定的对象——黑女子——联系在一起;但是假如我们认为威尔的情欲确实极为强烈,那么他的过失就不是只爱一人而是乱交了。他爱得无方又过于频繁。然而,我们从他这一时期写下的悲剧中发现的,不只是一个非常黑的女子,还有一个黑男子,这似乎表明莎士比亚对于欧洲以外尤其北非某个人物的感情与举止产生了兴趣。克莉奥佩特拉是女色诱惑力的最后化身,世人会说:被她俘虏的后果比染上花柳病远为严重。(顺便说一句:特别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莎士比亚必然会发现,创造“梅毒”Syphilis一词的吉罗拉莫·弗拉卡斯托罗,竟然是维洛那这座永恒的恋人之城的一位医师:1530年他在一首诗中塑造了一个梅毒缠身的牧人,就叫Syphilis。)其严重性就是生灵涂炭,王朝覆亡。但此时此刻莎士比亚正站在情欲一边,地狱多少有点遥远,有点抽象,没有表现为下疳和梅毒瘤。
黑男子的悲剧《奥赛罗》似乎是继《哈姆莱特》之后创作的那些伟大的黑色形象之中最早的,而且很可能是伊丽莎白在世时创作的。首次记录在案的演出是在1604年,但是其中一些片断可以在讹误甚多的1603年《哈姆莱特》四开盗印本中找到。此外,伊阿古是西班牙人名(意大利文为贾科莫),暗示一个依然是敌人的种族所特有的无耻背叛,而且它在英文中相当于詹姆斯。作者是不至于笨到在詹姆斯继位不久便以他的名字作为一个马基雅维利式反派角色的名字的。使我们今天尤为感到兴趣以及羞愧的是,一个黑人居然能够被那些排外的观众接受为伟大的领袖。奥赛罗的肤色丝毫不意味着他属于可以任人奴役的劣等种族。当时,伟大的黑人(或摩尔人,黑皮肤的人通称摩尔人)到处可见,例如刚果国王派驻罗马教廷的使臣安东尼奥·曼努埃尔·德·温思。黑皮肤的基督徒乃至非基督徒都被认为比白皮肤的穆斯林好得多,奥赛罗统率威尼斯大军去打的就是肤色比他白的穆斯林。
奥赛罗无疑是莎士比亚后期作品中最值得同情的悲剧人物,当年远比现在更能博得同情。那时,他在观众的心目中是一个男子汉,有着属于他这个种族的激烈的情欲,不仅是因为受到伊阿古的愚弄才使他心中的嫉妒发展到顶点。伊丽莎白以及詹姆斯时代的人会认为,苔丝狄蒙娜并不完全像奥菲利娅那样无辜可爱。她是威尼斯人,而威尼斯女人个个都被认为是青楼女子;她在使奥赛罗成为自己丈夫时过于无所顾忌,而且她的忤逆也不易得到人们的谅解。她在婚后虽然和蔼可亲,但是也过于随便。她的“杨柳歌”第二节显然是有失体统的:
我叫情哥负心郎,他又怎讲?
唱杨柳,杨柳,杨柳。
我见异思迁,由你另换情郎。
然而,这出戏的情节扣人之处,或许是我们这些老于世故的人无法不假思索便轻易接受的:一个十足邪恶的幽灵向一个品格仁厚、高尚的人兜售奸计,而居然能够得逞。
《麦克白》归根结底也是如此,只是莎士比亚在写这部悲剧时可以不使邪恶表现为某个具体的人,而是利用那迷住国王心窍的巫术。这是因为詹姆斯一世也颇为迷恋此道,甚至还曾就此写过一篇短文——《魔鬼学》。对于老妪,无论她们是单独与黑猫居住,还是身上长着许多像哺育精怪的乳头一般的赘疣,詹姆斯来到英格兰以后较他在苏格兰时或许更能加以容忍。英格兰已经开化,他的王位也显得固若金汤;苏格兰仍然处于半野蛮状态,他在那里时常会遇到危险,而这危险既潜伏于人世间,又潜伏于超自然界。当詹姆斯一世还只是詹姆斯六世的时候,他对于女巫的态度是令人生畏的,尤其是他似乎握有真凭实据证明:他母亲的第三任丈夫,那个满腹杀机的博思韦尔伯爵,始终试图以巫术达到弑君的目的。他发现了一具蜡制偶像,上面的标签写着:“此乃苏格兰王詹姆斯六世,应贵族博思韦尔伯爵弗朗西斯的请求,注定遭受灭顶之灾。”有一次詹姆斯乘船去丹麦,发现有人将一些活猫缚在死人的断关节上抛入海中企图掀起风浪。魔鬼缠上了他,但是始终不能得逞,这使詹姆斯王更加深信自己是上帝的至亲骨肉,受到上帝的庇护。“他是上帝的人!”一个屡受挫折的巫婆以魔鬼的名义惊呼。就此而论,假如有谁说的话可以相信,那必然是魔鬼无疑了。
詹姆斯在苏格兰时曾经严厉斥责地方法官失职,未能给予有罪的女巫应得的惩罚。他甚至曾经亲自参加阴森可怖的刑讯,将女巫活活折磨死。但是他在英格兰只是进行一些学术研究,也曾为了探讨巫术的神学性问题协助法官盘问嫌疑犯。晚年,他对鬼神的迷信逐渐消失。历史学家托马斯·富勒说,他“对于女巫与魔鬼的法术渐渐变得将信将疑,最终断然斥之为谎言谵语”。但是,詹姆斯早年的关注足以促使地方小法官与百无聊赖的乡民恣意迫害行为古怪的无辜。整个时代依靠迷信得以兴旺。在莎士比亚看来,巫术是戏剧的好素材,适于编入一部严肃的悲剧。在琼生看来,巫术可以用于诸如《女巫的假面剧》之类供宫廷娱乐的剧目,而写《炼金术士》那样严肃的喜剧的目的,则在于揶揄那些对任何荒诞无稽的奇迹都深信不疑的人。
《麦克白》中的超自然成分,使莎士比亚得以引出一幕幻术哑剧,说明詹姆斯是班柯家族的后裔。当他在尽兴发挥其奇妙和神迹的内容时,他在最不合剧情之处插入了一小节华彩段,声称国王握有医治淋巴结核的回春妙术:
除了他自己以外,谁也不知道他是怎样祈求着上天,可是害着怪病的人,浑身肿烂,惨不忍睹,一切外科手术无法医治的,他只要嘴里念着祈祷,用一枚金章亲手挂在他们的颈上,他们便会霍然痊愈,据说他这种治病的天能,是世世相传永袭罔替的。
关于詹姆斯,莎士比亚作为宫廷内室侍从,有一件事或许是会有所了解的,即詹姆斯并不相信国王真有用手一触便能治愈瘰疬的神力。那纯粹是罗马天主教的迷信,他说。但是国王对于那妄称神迹的恶感,或许是产生于他想到要用手抚摩庶民身上脓疮的厌恶心情。尽管如此,为了不显得唐突,他有时还是做出相信自己拥有那种回春之术的姿态。那么莎士比亚插入这一情节意欲何为呢?是想让自己的国王对这种装腔作势的举动感到不舒服?是想劝他认真对待这件事?是在运用一切手段编织一段传统的谄媚插戏?
威尔悠然自得地转移到了苏格兰,与他当年取得罗马或伊利里亚临时市民资格一样自在。就以苏格兰为背景的戏而论,迄今尚找不到一出写得像《麦克白》那样好;其中麦克德夫的哀叹:“啊,苏格兰,苏格兰!”尽管是出自沃里克郡人的手笔,却始终能够催得不列颠北部的人落泪。看来詹姆斯王对《麦克白》是满意的,不过如果1606年夏季宫中是上演这出戏款待丹麦国王的来访,那么剧团或许会识时务地删节谋杀邓肯这场戏,因为詹姆斯对于这类事情一向甚为神经过敏,自从1605年11月5日发生国会炸药案以后尤为如此。
至于本·琼生,无论他曾经在暗中如何为侦破此案出力,他无疑并不属于他的朋友威尔那种受詹姆斯宠幸的诗人。由于他妄自尊大,盛气凌人,编剧时又常常过分尖锐地针砭时政,他总是与当权者格格不入。他曾与查普曼和马斯顿合写过一部喜剧,叫《东边去喽》。这三个硬凑在一起的搭档原以为取笑一下苏格兰人可以使全剧增色,不料反而引起詹姆斯的不悦。他们把弗吉尼亚殖民地描写成“只有几个勤奋的苏格兰人居住,或许他们真是散落在整个地球表面”——这是十八世纪的约翰逊喜欢用来伤害那些急于离开故土的苏格兰人的讥诮之一。这出戏还说苏格兰人是英格兰的好朋友,不过只有在他们“出了苏格兰来到英格兰”时才是如此。这种俏皮话的效果非常不佳,当权者的铁拳也落下来了。尽管如此,这事过去以后许久,琼生曾到苏格兰一游,从伦敦徒步旅行到霍桑登的威廉·德拉蒙的庄园。德拉蒙记下了琼生告诉他的关于这件事的经过:
詹姆斯·默里爵士向国王控告他在《东边去喽》一剧中诋毁苏格兰人。他主动要求与这出戏的其他二位编剧查普曼和马斯顿一齐坐牢。判决是他们将被割去耳鼻。他们获释后,他设宴款待诸亲好友,其中包括卡姆登·塞尔登等人。席间,他的老母亲举杯为他庆贺,并且出示一包毒药,声称一旦执行原判,她只能在狱中将此剧毒药粉混入他的酒中。她表示自己出身并不卑微,一定会先喝下这毒酒。
然而,琼生的说法令人难以置信。很难想象他会主动请狱卒打开牢门,让他到里面去品尝铁窗风味,与潮湿的石子及鼠类为伍,说“我乐于与朋友们同甘共苦”。他在《蹩脚诗人》中已经表示了自己对马斯顿的看法,而查普曼也过于博学多才,精通希腊,令他讨厌。他们在一起合作只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友谊。不过,这仍是一段有趣的故事,很像琼生这种福斯塔夫式大言不惭的人物说的话,是他在霍桑登悠闲自得地呷着酒,看着主人恭恭敬敬地拿着记事簿随时准备记下他每一句话时说的。这真可谓琼生的“巧编排”(Ben trovato)。但是,有一段故事他似乎从未提到,即他是如何与凯茨比及其友人共进晚餐,又是如何听得他们谋划炸毁国会大厦的。
我们知道,每年11月5日英国儿童焚烧盖伊的摹拟像,燃放烟火,这是历史与某种古老的民间仪式重合并将之掩盖的一个例子。但是,有意思的是英国历史上发生过无数暗杀君主的图谋,唯独这一次竟如此不可磨灭地铭刻在公众的脑际。詹姆斯向其臣民强调王权受命于天远较伊丽莎白为甚:君主相当于神,以暴力谋取君主的性命——一如莎士比亚时刻准备在舞台上说明的——是颠倒纲常的渎神行为。詹姆斯的主教们布道时虽然每次长达九十分钟,又不如看戏引人入胜,却始终不忘声嘶力竭地说明王权神授的道理。可是如今竟然发生凯茨比的案件,人们几乎看到神示的世界末日一般的可怖景象扑面而来:他们这位仅以圣油沐浴洗濯的国王被炸上了天。詹斯姆的父亲也是被炸上天的,那是他母亲去参加舞会留他父亲一人在菲尔兹教堂时发生的事。
国会炸药案是天主教徒感到绝望的产物。詹姆斯娶了信奉天主教的女子为后,曾许诺天主教徒信仰自由。后来,他违反诺言,诏令残酷迫害天主教。罗伯特·凯茨比伙同其他天主教贵族以及那个骠勇的士兵盖伊·福克斯,一心乘国王、王后、亨利王子、主教、贵族、法官、爵士、乡绅等人出席新一届国会开幕之机,将国会大厦炸毁。盖伊·福克斯在大厦地下室堆放了二十桶炸药,铺上了干柴。此举是如此荒谬绝伦,人们说起它至今仍心情激动;倘若马洛在世,他无疑会为此编一出马基雅维利式的好戏,并且认定其精彩剧情为自古未见。然而,参与密谋的第十三个成员弗朗西斯·特里香,深患天主教贵族将与新教贵族同归于尽之不公(显然信奉天主教的王后不在此列,她是外国人),写了一封信给他的姐夫蒙特伊戈勋爵,说:“国会中的人将遭到可怕打击而又无法知道是谁伤害了他们。此信阅毕请即销毁,免生意外。”蒙特伊戈并未销毁这封信,他将它送到索尔兹伯里伯爵罗伯特·塞西尔手中。塞西尔尽管身材矮胖、肥头大耳,却继承了乃父的全部机敏,立即呈报国王。国王想起自己生父达恩利勋爵在菲尔兹教堂的遭遇,立即敕令进行搜查。阴谋终于败露。詹姆斯王在上帝的弼佑下,不仅救了自己的性命,而且也救了整个王国。1606年,伦敦出版了一本小册子,题为《最新谋反事件破案记》。作者虽不是詹姆斯本人,却提供了关于这一案件的钦定说法。
或许因为国王已经把话说尽,戏剧家便懒得再把这位贤明君主如何揭露一宗弑君阴谋的事迹写成扣人心弦的剧本搬上舞台了。在《麦克白》中,邓肯的白银的皮肤及时地镶上一缕缕黄金的宝血。1606年圣诞节,宫中上演《李尔王》款待宾客。这出戏难以作为节日喜庆的娱乐活动,人们不知道那位热衷于寻欢作乐的安妮王后以为如何,也不知道詹姆斯本人有何感受,或许他会发现莎士比亚关于忘恩负义的谵妄幻想拨动了他的心弦。王权神授在第一幕中已是十分响亮的主题,但是就喜欢别人曲意奉迎、不愿听真话而言,李尔太像詹姆斯了,他的悲剧在于他不能容忍表里如一的诚实人。詹姆斯似乎不可能从中看到任何寓意,因为古代不列颠神话中的国王是不会有什么东西可以教给现代不列颠货真价实的国王的。再说,整出戏无非是新悲剧的一种离奇的试笔,连挖眼珠也搬上了舞台。不过,葛罗斯特关于国家衰微的一席话倒是有一点现实意义:“我们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现在只有一些阴谋、欺诈、叛逆、纷乱追随在我们的背后,把我们赶下坟墓里去。”葛罗斯特指的不仅仅是国会炸药案。但是,剧作家把故事情节编排得如此取决于通过信件揭露谋反事件,他心中想到的只有国会炸药案。时代赋予他一种戏剧手段,然而关于邪恶却没有什么新东西可以教给他了。
事实就是如此。除去那出忸怩地穿上苏格兰短裙,系上毛皮袋的《麦克白》以外,莎士比亚在詹姆斯一世时期所写的悲剧,往回看多于向周围看。即便在《麦克白》中,他也想起了埃塞克斯,我们听到的是埃塞克斯而不是考特被处决的消息:
我曾经和一个亲眼看见他就刑的人谈过话,他说他很坦白地供认他的叛逆,请求您宽恕他的罪恶,并表示深切的悔恨。他的一生行事,从来不曾像他临终的时候那样得体,他抱着视死如归的态度,抛弃了他的最宝贵的生命,就像它是不足介意、不值一钱的东西二样。
淫荡妖妇克莉奥佩特拉的原型或许依然活着,但是女王克莉奥佩特拉的原型已经死了。她虽已离去,对新王朝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却超过在位的国王。克莉奥佩特拉的尼罗河也可以是三十年前的泰晤士河。就其反复无常、狡黠嫉妒、睚眦必报、雍容华贵、年华消逝却风韵犹存而言,伊丽莎白似乎继续活在一个出身克拉肯韦尔的摩尔或吉卜赛或皮肤黝黑的烟花女子的躯壳之中。去除一切而只保留其爱国心、力量与辩才,她便是科利奥兰纳斯的母亲、被元老们欢呼为“我们的女恩人,罗马的生命”的伏伦妮娅。同时,詹姆斯作为谁都无法仿效的原型,作为神而不是神话中的人物,他教育他的臣民要尊敬主教,要戒烟。
《雅典的泰门》中是否也有先朝的遗迹呢?主人公一开始是一个类似南安普顿的贵族,富有、忠厚,也是艺术的保护者。第一幕,一个诗人正等待着向他献诗,诗句听起来难免像是出自现实生活中的莎士比亚之手:
诗句当为美善而歌颂,
倘因贪利而赞美丑恶,
就会降低风雅的声价。
一名画师也在寻找庇护人,他问诗人:“您又在吟哦您的大作了吗?一定又是献给这位贵人的什么诗篇了。”莎士比亚的心中无疑是在想着早年写《维纳斯与阿都尼》的往事。但是,那位诗人随即从剧中消失——我们无须怀疑莎士比亚实际上以何人自居:他就是泰门本人。把自己比作泰门是夸张、发狂、任性的,但也可以视之为作者为了避免陷入精神郁悒或智力衰退而必须采取的净化自己感情的举动。如今是新时代,不是旧时代。兼有诗人、演员、商人身份的莎士比亚已经成为一个引人敲诈的阔佬。乐善好施繁育忘恩负义;放债往往连债款和友谊都一齐失去;性爱的行为是通向疾病的大门。这部悲剧的基调,就是一个男子受够了大千世界中的阿谀奉承、吮痈舐痔、尔虞我诈以后的感情基调。泰门永远抛弃了雅典。此刻正是泰门的创造者抛弃伦敦的时候——或许不是永远抛弃,而是离开的时间越来越长,去享受乡间的安谧,然后不知不觉地过渡到类似退休那样的生活。说它类似退休,是因为从未有过哪位作家会真正退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