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亚朝的臣民将这位埃文河上的诗圣视为基督教的思想家和道德上的引路人加以崇拜(那是在1818年英国编辑托马斯·包勒“包揽勒除”作品中粗鄙下流的内容,使之成为“家庭本莎士比亚”之后)。时至今日,依然有人视4月23日为圣人节,虔诚地庆贺他们从未拜读过的剧本和诗篇所产生的鼓舞力量。把高度的道德修养与高度的艺术造诣等量齐观,这是德国人的传统,也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传统。他们认为:艺术家越是伟大,他的道德情操就越高尚。这自然是无稽之谈。这些人视威尔为道德高尚的艺术家而加以爱戴;能够在此冒他们之不韪,录下威尔在婚前曾与人私通的史料,并且提出具体日期作为证明,这是一桩令人十分满足的事情。1582年11月28日,沃里克郡有两个庄户人为某威廉·萨戈比亚(Shagspere,此拼法颇带粗俗味)与某安妮·哈瑟维结为合法夫妻作保。伍斯特主教的记事录中就是如此记载的。但是在斯特拉福教区教堂的记事录中,我们又看到这样的记载:1583年5月26日,一名女婴,威廉·莎士比亚之女,接受洗礼并被命名为苏珊娜。这婴儿是他们结婚刚满六个月就出生的。
有一些学者,尤其是那些不愿使自己的道德偶像成为泥足偶像的学者认为:他们二人必定是在1582年8月订婚的,而订婚即便是按基督教的习俗,也几乎等于完婚。我认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而且我想莎士比亚本人也不会认为它站得住脚。在《暴风雨》中,他让普洛斯彼罗警告说,假如腓南迪在与米兰达举行婚礼的“神圣仪式”之前侵犯她的处女贞操,那么“冷淡的憎恨、白眼的轻蔑和不睦”等最可怕的灾难将降临于他。威尔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是很激烈的;我们可以认为他是在表达当时的法律观念和习俗。威廉·莎士比亚与安妮·哈瑟维(Hathaway,她的姓氏通常是这样拼写的)至少是在他娶她或者说她嫁他之前三个月就已经私通,并且可能根本未曾提到订婚之事。这纯粹是放荡的苟合,无疑是发生在盛夏的麦田里,而且威尔在《皆大欢喜》中对此记忆犹新:
小麦青青大麦鲜,
嗳唷嗳唷嗳嗳唷,
乡女村男交颈眠,
春天……
我们假定,这桩婚事是因为安妮已珠胎暗结,沃里克郡两个庄户人急于充当保人而促成的。围绕这件事仍然有某些费解之处。就在这两个农民作保——此事有充分的文字记载——的前一天,伍斯特主教区记事录中还有该教区为某个叫威廉·萨克比亚(Shaxpere)的男子与格拉夫顿寺某个叫安妮·惠特利(Anne Whateley)的女子出具结婚证书的明确记载。很少人会怀疑这个萨克比亚与安妮·哈瑟维的那个萨戈比亚是不是同一个人,不过倒是有人怀疑是否真有安妮·惠特利其人,因为他们想到都铎朝的文书缀字离奇,认定“惠特利”就是“哈瑟维”,只是拼法多少有点出格而已。然而,安妮·哈瑟维是肖特里人,非格拉夫顿寺人,文书们无论如何独出心裁,也不可能在地理位置或拼法上把一个地方变成另一个地方。两个地方都位于斯特拉福以西,如把肖特里并入某个大行政区,那将是并入斯特拉福而不是格拉夫顿寺。事情也确实早已如此,肖特里如今只是斯特拉福的一个郊区。格拉夫顿寺始终未被归并,它有宾顿、多德威尔和德雷顿三道屏障。
人们有理由认为威尔想娶一个叫安妮·惠特利的女子。这名字在英格兰中部相当普遍,连班伯里骡马市上一家上等饭店也叫安妮·惠特利。这女子的父亲可能是约翰·莎士比亚的朋友,也许是他的羊皮价格公道——总是有各种原因可以使莎士比亚和惠特利两家或两家已到婚龄的子女成为朋友。威尔受父亲差遣去格拉夫顿寺买羊皮,可能看中了人家那位小鹿一般羞涩、春天一般妩媚的千金。十八岁正是青春年少、柔情似水的年华,而且既然已经略通人道,自然会发现此番才是真情实意之所在,与他对肖特里那位哈瑟维小姐的感情大不相同。
但是,威尔既要娶安妮·惠特利为妻,为何又会落到非娶安妮·哈瑟维不可的地步呢?我以为这可以借用昔日妇女杂志中一些警世小说的一个简单而又现成的说法:他在感情上爱上了这个安妮而在肉体上又放不下那个安妮。为方便起见,我认为可以假定他是在1582年春初次与安妮·哈瑟维苟合,或许就是在5月的狂欢气氛中一时冲动酿成的。他必然在此之前就与她相识,但是他们之间年龄相去甚远,在他开始成年之前,他们是不可能枕席交欢的。二人相差八岁,完婚时安妮是二十六岁,威尔是十八岁。安妮的父亲理查·哈瑟维是肖特里的庄户人,1581年故世,留下的房屋原来叫休兰德农庄,如今叫安妮·哈瑟维农舍。他在遗嘱中责成嗣子巴塞洛缪迁入农庄,替母亲经营这片土地。理查的遗孀是继室,不是安妮的生母,因而安妮必定会感到自己只是生活在一些近亲的家庭之中: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还有巴塞洛缪接管三个月后又添的一个弟媳(此时他已有能力娶妻)。这弟媳很可能自视为农庄的主妇,而理查的未亡人则是一家的老太太。安妮在这个家庭中没有真正的地位,不过无疑她必须做活,也许是照料乳牛。二十六岁已超过通常的出嫁年龄,她必然早就开始相当不顾一切地在寻找婆家,餐桌上或许已经有人指桑骂槐,说她迟迟嫁不出去。
找婆家的办法之一就是先与一个男子暗结珠胎,使他做下这件不体面的事情,然后在他耳边稍加威胁,或在他的背后顶上一支枪,这样他或许就会愿意接着做那件体面的事情。威尔的长诗《维纳斯与阿都尼》说的是一个年长色衰的女神,向一个情窦未开的美少年求爱。少年只爱狩猎;而少年的创造者使用venery这个包含两层相悖意思的词语,必定曾给他带来一点玩弄文字的小小的快乐。那维纳斯能言善辩,放荡不羁,十分执拗;这少年傻头傻脑,撅嘴绷脸,拒不接受她奉献的宝藏。他撇下她去追逐野猪,却在野蛮法则之下被野猪獠杀。维纳斯哭了,部分是出于自怜,因为如今她再也无法勾引这血肉模糊的可爱身躯了。但是,威尔-阿都尼无疑是喜欢非狩猎性的venery的,因而维纳斯-安妮也无需在他耳边多费唇舌。而且,尽管他打算娶的是另一个女子,她还是不费唇舌地轻易取胜了。诚如斯蒂芬·迪达勒斯所说:“谁想占有威尔,安妮都自有办法。”
我以为,那个可能确实很可爱的少年威尔——茶褐色的头发,迷人的眼睛,伶俐的口齿,还时常吟咏拉丁诗句——春天在安妮身上尝到甜头之后,直到仲夏都不急于重返肖特里再尝那窃玉偷香的滋味。或许安妮已经提到在洞房中同床共枕的好处,可以免受田野里牛粪和麦芒之苦。但是“结婚”二字会吓坏任何年轻人,自然也会吓坏威尔。只是事情总是那样捉弄人,威尔竟坠入情网,爱上了一个更为年轻的安妮,并且自己也谈论起婚姻大事了。这个安妮是个贞洁的女子,非放荡不羁之属;她的家庭可能也决不容忍诸如订婚后同房的无稽之谈。要么举行圣洁的婚礼,要么什么也别想得到。因此,威尔在1582年漫长的夏季,只能与这女子神交;他痛感自己心愿难偿,或欲火难消。他没有采取不堪设想的举动,强行摘下那娇嫩的花朵,而是惊讶地发现自己竟身不由己地回到肖特里——阿都尼终于调转马头追逐维纳斯了。于是,在那8月的田野里又发生了一番肉欲的较量,其实是一种发泄情感的净化过程(威尔的头脑中歪理甚多,可能会如此申辩),为的是保持他对另一个安妮的纯洁的爱情,以待他们二人的双亲为他俩的婚礼祝福。这次8月的相遇使安妮·哈瑟维有了身孕。
康登医生为英国男子带来幸福是两个世纪以后的事情,而眼下青年男女的私情是要冒风险的。但是,乡间的露水鸳鸯自有其简单易行的避孕方法,包括甘犯俄南之罪,而且5月的纵欲也并不一定会在来年结出果实。然而,在那8月的日子里,威尔时运不佳,他太掉以轻心或太放纵自己了。
1582年11月28日在伍斯特作保的那两个沃里克郡庄户人,是富尔克·桑德尔斯先生和约翰·理查森先生;他们或许是已故理查·哈瑟维的好友,忠心耿耿地照料朋友身后留下的女儿。我以为,在确信安妮有了身孕以后,他们便找到威尔,要他像个男子汉,弥补自己的过失。威尔可能会说:既然她可以与他如此随便,与别人也同样可以如此随便;这样回答虽说毫无绅士风度,却也合乎情理。两个庄户人听了自然不会吃他这一套,他们可能举起庄稼汉的铁拳吓唬他。到了11月,威尔可能预感生米既成熟饭,强迫完婚的事情即将发生,于是他便催促惠特利和自己的家庭,要求立即与那黄花闺女成婚。为什么那么急?要知道,12月2日到次年1月2日这个月不经特许是不能举行婚礼的,而申请特别许可则要花很多钱——这与教会对耶稣降临节的态度有关——还有1月27日到4月7日这段时间,教会也是疯了似的禁止举行婚礼的。那么好吧,让我们省下这笔钱,把婚礼赶在耶稣降临节之前举行吧。孩子,你说得有理,去领结婚证书吧。于是,伍斯特的记事录中便出现了11月27日的那段记载。
就在这时候,桑德尔斯和理查森赶到,并且居然带来了四十镑钱——这在当时是一笔巨款,几乎可以购买斯特拉福那座最好的房屋“新宅”了。这笔钱是支付伍斯特主教及其忠实的下属的;他们为萨戈比亚其人和那个忸忸怩怩冒称“黄花闺女”登记的安妮出具特别许可证,一旦因此受到控告,这就是一笔赔偿。它是一种保金,保证新郎新娘均无使这门婚事在法律上不能成立的因素:二人皆从未婚嫁,亦无不可通婚的血缘关系。持有特别许可证意味着教堂只需连续两周发布预告即可主持婚礼,而不是通常所需要的三周。安妮通过其拳头发达、有钱有势的朋友,证明自己确实是“有办法”的。
另外那个安妮以及双方的家长必然是发现了这件事。威尔使一个姑娘(其实也很难说是姑娘)怀了孩子,又想逃避责任。威尔终于怀着痛苦的心情屈服了,无可奈何地被牵着鼻子拽入了屠房,或者说是洞房。他是被迫扮演体面的基督教绅士这个角色的。无论如何,这就是根据有案可查的史料提出的令人信服的看法,不过并不强求哪位莎士比亚仰慕者接受。当然,1582年11月27日记载于主教区记事录的威廉·莎士比亚,也可能并不是日后写诗编剧的那个人。沃里克郡的莎士比亚家族如今已经香烟断绝,但在都铎朝它也许是颇为人丁兴旺的。而第二天记录在案的那个萨戈比亚无疑就是我们的莎士比亚。对于那些但愿威尔的事业一开始便如结束时那样合乎资产阶级礼仪的人,这一巧合是令人欣慰的。然而我和诸如弗兰克·哈里斯这样一些人只好告罪,因为我们认为,威尔被迫与一个非他真心相爱的女子结婚,而且这门没有爱情的亲事是促使他背井离乡,去伦敦谋求新的生活的原因之一。
威尔与安妮建立家庭的时候,他们除了住在亨利街的双亲家中之外,别无其他去处。约翰·莎士比亚在家道兴旺时曾经买过一所房屋,但在中落时又把它卖了。安妮带来的妆奁甚微——六镑十三先令四便士,按她父亲的遗嘱是要“在她出嫁之日支付”。这对新婚夫妇自己是无力购买房屋的,而桑德尔斯与理查森二人此时已无法再慷慨解囊。当然,约翰·莎士比亚在亨利街的房产或许不限于目前作为威尔诞生地供人凭吊的那所房屋;他可能也是邻屋的主人。然而,人们无法清除这样的印象:安妮与威尔结婚时除卧室一间(即让吉尔伯特搬出与理查及埃德蒙合住)以外别无他处;结婚家具也只有一张双人床,按伊丽莎白时代的粗话,就是好让四条光腿(有人说是五条)在上面任意驰骋。这张床可能是安妮从肖特里带来的她父亲与继母结婚时的床,哈瑟维老太太既已居孀,自可用先夫前妻之女的单人床而无需这张双人床了。或许这张双人床就是威尔日后指明留给他自己的未亡人那张仅次于最好的床。无论他打算在身后留给安妮的遗产如何微不足道(按不成文法,安作为未亡人有权得到丈夫的一份遗产),他是难以剥夺她要回自己父亲那张双人床的权利的。不过,这自然纯属推测。
经过了起初相互猜忌的攻守较量之后(“我的儿子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而你已经年龄不小了”),玛丽·莎士比亚可能还是乐于家中有个成熟的儿媳,一个精于治家、勤于洗涮的帮手,尤其是自己生下了埃德蒙,已经开始感到年老力衰。家中有五个于家事无用的男人需要侍候,琼无论多么愿意做家务,毕竟只有十三岁。现在来了一个安妮代替殁了的安妮,而且比早已夭亡的第一个琼只大两岁,倘若琼活到今天的话。安妮或许从这位饱尝生儿育女甘苦的婆婆的疼爱中,得到了某种慰藉。至于她与丈夫如何相处,我们只能猜测。威尔也许依然是目光飘忽不定,向往着他在斯特拉福一带能够看到的更为年轻的血肉之躯。我认为《错误的喜剧》是在1582年至1587年之间构思并写出初稿;果真如此,那么人们从凶悍泼辣的阿德里安娜身上寻找某种暗示也是情有可原的。阿德里安娜疑心丈夫有外遇,告诉一位住持尼自己如何狠狠地数落丈夫:
在床上他被我劝告得不能入睡;吃饭的时候,他被我劝告得不能下咽,没有旁人的时候,我就跟他谈论这件事;当着别人的面前,我就指桑骂槐地警戒他;我总是对他说那是一件干不得的坏事。
那住持尼严厉地训斥了她一番:
所以他才疯了。妒妇的长舌比疯狗的牙齿更毒。他因为听了你的詈骂而失眠,所以他的头脑才会发昏。你说你在吃饭的时候,也要让他饱听你的教训,所以害得他消化不良,郁积成病。这种病发作起来,和疯狂有什么两样呢?你说他在游戏的时候,也因为你的谯诃而打断了兴致,一个人既然找不到慰情的消遣,他自然闷闷不乐,心灰意懒,百病丛生了。吃饭、游戏、休息都受到烦扰,无论是人是畜生都会因此而发疯。你的丈夫是因为你的多疑善妒,才丧失了理智的。
这些话是很有说服力的,足以使人联想到作者的真实意图,但是,威尔也可能是想到他人之妻的所作所为,或是一时跨入了纯戏剧想象的世界之中。
然而,妻子总是爱唠叨的,便是最好的妻子也难免如此。我感到,安妮若是对威尔耍泼,这与其说是因为怀疑威尔,莫如说更多是因为对自己新的生活景况不满。她何时才会有自己的房屋呢?威尔何时才能使她摆脱那小得可怜的卧室、公用饭厅和刺鼻的鞣酸味儿,得到一个家庭主妇而不是黄毛丫头应该享受的一切呢?只有等到他谋得一份像样的差使才有可能,但这又该是何年何月呢?执教是没有前途的,因为他没有学位;在法律界也不会有擢升的希望,也是因为没有学位。他在学写诗歌,但这又能有什么出息呢?她的父亲至少经营过一个兴旺的农庄,还留给她一份嫁妆;他威尔又算什么呢?既非庄户人又非正儿八百的手艺人,能有什么遗产留给儿女呢?
儿女,那自然又是一个问题;但是眼下最迫切的是空间问题。我们已经看到,苏珊娜于1583年5月26日受洗。1585年2月2日圣烛节,哈姆奈特和珠迪丝这对孪生兄妹受洗。莎士比亚家原来人口已经相当可观,如今又添了四口。最好不要再生孩子了。《圣经·次经》中的犹太女英雄珠迪丝,在巴比伦作战时砍下了敌将霍罗福尼斯的头颅。霍罗福尼斯(Holofernes)有时是男性生殖器官的谑称;让珠迪丝·莎士比亚的到来预告父亲生育能力的结束。莎士比亚家从此再无生育儿女的记载,说明事情确实如此。
我打算在人名上任凭自己的意思异想天开一番,头脑冷静的读者完全可以不理睬。我很想假定威尔不是随意或为纪念别人而替儿女取名的,尽管有证据说明事实并非如此。有人说,哈姆奈特和珠迪丝是为邻居萨德勒夫妇取的名字。苏珊娜无非是个好名字,或者说是清教徒的名字,《圣经》上的名字,但是,苏珊娜还象征着清白受到年长者的肉欲的袭击。日后,当苏珊娜·莎士比亚嫁给当地一个受人尊敬的医生为妻,成为苏珊娜·霍尔的时候,她断然否认自己与任何人有过奸情,并且反使原告被教会逐出教门。在婴儿时期,她的名字是具有讽刺意味的:她是肉欲的产物,不是爱情的结晶,而且还涉及一个贪欲的年长者安妮·哈瑟维。在《爱的徒劳》中,威尔把一个迂腐的塾师命名为霍罗福尼斯,是取自拉伯雷笔下的高康大所雇用的迂腐的私人教师——《皆大欢喜》中提到了高康大,莎士比亚是熟读拉伯雷的作品的(霍特森博士在论述《第十二夜》中“维比亚人”的起源时,进一步证明了这点)。法语是法律事务必需的语言,斯特拉福镇的执事罗杰斯是否教过威尔法语?是否以拉伯雷的作品为教材?威尔想到自己曾经是塾师霍罗福尼斯之类的人物,是否在开始考虑《圣经》中的那个霍罗福尼斯以及与其有关的那个女子?他如今有一个孩子的名字是以字母S开始的,另一个将以J开始。此外,斯特拉福在1月底2月初或许会连降暴雨,洪水泛滥成灾,威尔可能会觉得自己有点像挪亚。挪亚有三个孩子,名叫闪(Shem)、雅弗(Japhet)和含(Ham),头两个以S和J开始,最后一个是H。威尔不能用闪和雅弗这两个名字,但是他可以用含,也就是哈姆,或小哈姆(little Ham)。哈姆奈特是个当时常用的爱称,常作教名或父名。在威尔童年,有个叫凯特·哈姆奈特的女子投埃文河自尽——有人说轻生是为了殉情。因慈父惨死而发疯的奥菲利娅也是溺死的。哈姆莱特(Hamlet)和哈姆奈特(Hamnet)这两个名字可以交替使用。在英格兰的乡间,人们觉得mn这两个辅音连在一起很难读,喜欢把chimney读成chimley,而且常在鼻音与舌侧音之间增加一个字母b作为过渡。至今我们仍能听到有人把chimney读成chimbley。年幼的哈姆奈特·莎士比亚在人们叫他吃饭或睡觉时,听到的可能是“Hamblet”!不过,我这段文字是毫无根据的。
威尔要经过很久才将自己的儿子演化为一个精神失常的丹麦王子,但是他在亨利街的五年婚后生活期间,有可能在创作一首长诗,即关于维纳斯与阿都尼的神话故事,取材于奥维德的《变形记》。这故事说出了他本人的遭遇,因而触动了他的心弦。长诗的形象真实生动,准确地再现了英国的乡间景色和那位十分真实可信的饶舌女神,因而名列伊丽莎白朝改编古典传奇文学作品之榜首,相比之下,其他作品无非是将古典传奇文学变成诗歌的一种冷冰冰的习作而已。《维纳斯与阿都尼》的语言是光彩夺目的,然而又充满着奇思妙喻和双关语(约翰逊博士曾说,在莎士比亚看来,模棱两可的双关语就是那个使整个世界为之湮没的致命的克莉奥佩特拉);尽管措辞如此——而不是因为措辞如此——那蜗牛,那遭到追猎的野兔和嘶叫着的牡马,以及那肉欲的吁求,依然活生生地呈现在读者眼前。
《维纳斯与阿都尼》是以沃里克郡的乡村为背景的。那遭到追猎、“满身露沾濡”的“可怜的东西”,是英格兰乡村的一种动物——野兔。假如把这首长诗拍成某种附庸风雅的电视剧,人们根本无需把摄制组带到那满是魔草和水仙的乐园。维纳斯是英格兰的一个出身名门而极为贪欲的美貌女子,阿都尼是当地某权贵的娇娇儿。由于这首诗篇与作者本人境遇有关,我们多少可以无需怀疑安妮是个白皙的金发女子,丰腴高大,自有其作为成年女子的风韵。然而,我们不可过分强调诗的自传色彩。威尔给予这个年轻猎手的同情甚微:他一向是站在受猎者一方的。维纳斯尽管过于饶舌,却是文学作品中最有诱惑力的人物。我只是认为,在《变形记》的全部神话故事中,威尔唯独被这个故事吸引,是因为它以最普通的方式触及了他自己的生活,即一个成年女子企图勾引一个少不更事的小儿。假如他在婚后开始写一首较长的叙事诗,那么这就是第一首,无论它以什么形式出现。
《维纳斯与阿都尼》和《错误的喜剧》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于两性的关系采取某种冷漠甚至是粗俗的态度。这两性关系可以说是纯粹的性关系,丝毫不掺杂爱情。请听维纳斯对阿都尼说的这番话:
“心肝,”她说,“我既筑起这一道象牙围篱,
“把你这样在里面团团围定,紧紧圈起,
“那我就是你的苑囿,你就是我的幼麂。
“那里有山有溪,可供你随意食宿游息。
“先到双唇咀嚼吮吸,如果那儿水枯山瘠,
“再往下面游去,那儿有清泉涓涓草萋萋。
“这座囿里水草又丰美,游息又可意,
“低谷有绿茵芊绵,平坡有密树阴翳,
“丛灌蒙茸交叶暗,丘阜圆圆微坟起,
“给你又遮断了狂风,又挡住了暴雨。
“苑圃既然这样美,那你为什么不作幼麂?
“纵有千条犬吠声狂,都决不能惊扰了你。”
这地形是别出心裁的,不过以此描写炽烈的欲火未免有点过了。在《错误的喜剧》中,这地形变成了世界地理。叙拉古的德洛米奥进一步引申了这种比喻,但格调甚低。他说那个想要他的女人是浑圆的,像个地球。按约翰·邓恩在一首诗中的说法,地球上必须标出各个国家。“她身上哪一部分是爱尔兰?”叙拉古的安提福勒斯问德洛米奥。“呃,大爷,在她的屁股上,那边有很大的沼地。”德洛米奥回答。那么尼德兰(荷兰,或Hole-land)在哪里呢?“啊大爷!那种地方太低了,我望不下去。”结婚并未赋予威尔心驰神往地使女性的身体超凡脱俗的能力,这是要有真挚的爱情作源泉的。那些主张神交的十四行诗的作者们“没有情妇,只有缪斯”,他们走到了一个极端;脸上带着学童窃笑的威尔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婚姻不能仅靠性生活维持。威尔只是被肉欲吸引到安妮的身边,他或许时常会感到万分厌恶(他日后显然产生过这种心情,有一首十四行诗的第一行,“把精力消耗在耻辱的沙漠里”,就是证明)。要维持那过于庞大的家庭已非易事,担心家庭人口继续增加,可能使威尔感到应该节制自己的欲念。然而这是无法实现的。他必须离开安妮,至少是离开一个时期。这可能是他背井离乡的一个原因,也还有安妮在他耳边喋喋不休地抱怨他胸无大志的问题。1587年盛夏,威尔在一气之下或许会反唇相讥说,他和她一样盼望发迹,但只有离开斯特拉福才有可能。好吧,你走吧!我走,就走!
关于威尔离家的原因,有人还提出过一个更为戏剧性的说法,不过现在一般人都不以为然。这就是所谓威尔曾到查尔考特潜入托马斯·卢西爵士的庄园偷猎。查尔考特离斯特拉福整整四英里路,需要走很长的时间;要是拖一只鹿回来,无论有多少猎手同行也需要更长的时间。但是与传说相反,查尔考特当时尚未正式划为王室特许的猎园,因而在那里猎鹿在法律上并不算是偷猎。所谓威尔在偷猎时被托马斯爵士的看园人甚至是托马斯本人捉住,挨了鞭子,无理狡辩,锒铛入狱,又被幸而脱身的同伙营救出狱,立即逃往南方,如此之类,确实是惊险动人的电影镜头,只是我们找不到任何依据,连可能性的影子都没有。威尔很可能是一时冲动而离开家乡的,但这也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或许是因为镇上那个名叫理查·菲尔德的青年在伦敦一家印刷所学艺时,老板不幸去世,他则有幸娶了老板娘为妻,并接管了一家效率高、生意好的印刷所(日后,《维纳斯与阿都尼》就是菲尔德印刷的),而威尔看到别人发迹想到自己不免怆恨伤怀,便盘算起出门闯荡之事。或许是与安妮经过一番激烈口角之后毅然出走的,其情景足以写一首无韵诗或斩钉截铁的英雄偶句诗。然而,当威尔在夜色苍茫或晨曦中出走时,他会想到自己将成为一名演员和剧作家吗?
无论威尔在斯特拉福市镇大厅看过的多数戏剧和演出如何芜杂,至少有一位演员的才华激起了他的极大热情。这位演员就是居于所有专业艺术大师之首的爱德华·阿莱恩。阿莱恩比威尔小两岁,已经是伍斯特伯爵剧团的一颗明星。我们知道,威尔在家乡度过童年时代并长大成人的时候,这个剧团曾经六次访问斯特拉福。后来阿莱恩成了马洛笔下悲剧人物的非常卓越的表演者,威尔本人也将为他写剧,他将以约翰·邓恩博士的佳婿、达利奇庄园的主人、达利奇神赐学院创始人等身份,享尽荣华而终其一生。他在青年时代无疑已经显出了光彩夺目的才气;透过他,威尔或许已经窥见一个诗人在戏剧舞台上所能赢得的荣誉。威尔看过阿莱恩的表演之后,自然再也无法鄙视演员的技艺。饱经夫妻争斗的唇枪舌剑的磨砺,他或许还在自己身上看到了演员天赋的种子。做一名演员还不能成为乡绅,但是瞻望未来,他或许已经看到这无非是待以时日而已。阿莱恩的身上或许已经有一位大庄园主老爷的影子在闪动。
1587年夏季,女王剧团第二次莅临斯特拉福,也许是来演出《七大重罪》。这家剧团的主要喜剧演员是迪克·塔尔顿(Dick Tarleton)和威尔·肯普(Will Kemp)。肯普的舞台生涯刚刚开始,日后他将作为莎士比亚的同台演员而达到自己事业的巅峰。塔尔顿的舞台生涯却已接近尽头。第二年他染上肝病,贫病交加地离开了人世。他是在1583年加入女王剧团的,并且曾经作为一位情趣横溢的即兴表演家和随机应变的滑稽演员而名噪一时。然而在这样一个剧团里,他有时显得太俏皮太冒失了,终于在1587年因不识时务地嘲弄他的第一位恩主莱斯特伯爵而招致女王的不悦。威尔在斯特拉福度过青年时代的最后一个夏天时所看到的,是一个目光忧伤、体力衰惫,然而却是才华横溢的丑角。威尔结结巴巴或信心十足地要求加入剧团,或许就是向塔尔顿提出的申请。孩子,你这么大的年龄学戏是不行了。会改写剧本吗?于是,威尔可能会拿出他的作品:一幕尚未完成的《错误的喜剧》,一二节《维纳斯与阿都尼》。你倒是写得一手好字,抄抄写写的速度快吗?这方面他可是训练有素的,不是吗?好,让我们看看他是如何出场的。
威尔出场的经过大体如下:由剧团的下榻处返回亨利街,打点好仅有的几件衣服,恳求父亲给几个钱,与诸亲好友洒泪惜别。从此他不再是斯特拉福的威尔。在一座大都市里,一个可爱的莎士比亚先生的角色正等待着他去扮演。这都市污浊、繁华、卑鄙无耻、杀机四伏,然而却是像他这样既无土地又无手艺的新的一代人唯一可望发迹、成名的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