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好(天上人间如果真值得歌颂)

叶知春活过来了。

人活着就离不开衣食住行,过去一整年,叶知春不曾在意过吃什么,穿什么,住的只有病房,坐在轮椅上哪都去不了。

而今,一切都因袁山河的出现而改变。

衣——

叶知春第一次对母亲提出要求:“妈妈,明天给我带一条裙子来吧。”

母亲一怔,“裙子?”

“我不想总穿病号服。”

母亲张了张口,还未来得及说什么,就看见女儿侧头望着和煦的窗外,“天气暖和了,我想穿裙子,最好是浅绿色的那种。”

说这话时,她不自觉弯起嘴角。

隔日,叶知春穿上了母亲带来的绿裙子。

袁山河来病房找她时,她正费劲地攀住扶手,一点一点往前挪动僵硬的脚。视线接触到那身浅而明亮的绿,袁山河一怔,停在病房外。

褪去条纹病服,叶知春不再是个病人。

她和这个年纪的所有女孩子一样,即便不施粉黛,也闪耀着青春的光彩。

绿裙子是旧衣服了,过去合身,如今略显宽大。她一动,裙摆激荡,像朵绽放的花。

袁山河一时没能踏进病房,失神好一阵,直到叶知春脚下虚浮,身子一晃,他一个箭步冲上来,在她跌倒前抱住了她。

可惜他也瘦得可怜,扶不住,最后两人双双倒在地上。

好在袁山河很有绅士风度,下意识当人肉垫子,叶知春倒在了他的腿上。

两人同时叫出了声。

四目相对时,袁山河揉着屁股,问:“我垫在

叶知春也揉屁股,“垫

她讲话越发流利了,虽然只能三个字三个字地念,像小孩儿念三字经似的。

袁山河又好气又好笑:“所以还是我不对了?”

“那可不?”

“我说公主,你可真不讲道理。”

“你都说,我是,公主了——”某人翘尾巴,“公主,讲什么,道理啊?”

“是是是,公主不需要讲道理,活该我当人肉垫子。”袁山河失笑,“敢问公主,打算什么时候起来?我这么瘦,你不嫌硌屁股了?”

叶知春这才发现自己还坐在人家腿上,面上一红,攀住扶手,手忙脚乱想站起来,最后还是在袁山河的帮助下才站起身。

她留意到袁山河多看了两眼裙摆下方。

因为长期坐轮椅,腿上的肌肉早已萎缩,裙摆下露出两只纤细的脚踝,像小鸡爪子似的。

叶知春心头一跳,下意识扯动裙摆,想要遮住它们。

自卑,慌乱,懊悔,诸多情绪涌上心头。

真可笑,她怎么会想要穿裙子?这样的腿,这样畸形的身体,她凭什么穿裙子?

握住裙摆的手忍不住发颤,叶知春强装镇定,却遮掩不住瞬间低落的情绪。

直到有人伸出手来,轻快有力地握住她的手,将它拉离裙子。

两人的体温形成鲜明对比,大的那只滚烫,小的那只冰凉,还带着颤意。只是说来奇怪,在他握住她的那一瞬间,她的手奇异地不抖了。

像是红日初升,春冰瓦解,他用一片旭日融化了她。

袁山河对她说:“很好看。”

“裙子很好看,你也是,叶知春。”

并不是什么热情洋溢的赞美,在过去的日子里,追她的男性不计其数,每一个都有比这更动听的话语。

但没有哪一句,没有哪个字,比这样平实的赞美更令她动容。

叶知春望进那双眼底,看见一片坦荡的真挚。

不知为何,明明是喜悦的时刻,她忽然眼眶一热,几欲落下泪来。

食——

生病之后,叶知春毫不在意自己吃下些什么。事实上,她经常情绪失控,动辄打翻餐盘,抗拒进食,病房里永远一片狼藉。

不知什么时候起,她开始在意自己每天吃了些什么。

大概是袁山河对她说:“女孩子太瘦不好看。”她便下意识从餐盘里挑肉吃。

他捧着从食堂打来的饭菜,一一摆在她的小餐桌上。

叶知春一看就皱眉,不满地敲盘子:“不吃,苦瓜。”

“我吃。”

“也不吃,菠菜。”

“我吃。”

“西红柿,真多。”

“你吃蛋,我吃西红柿,行了吧?”

叶知春翘起嘴角,把那盘红烧肉往自己面前扒拉扒拉,“这个,我的!”

袁山河哈哈大笑,“你的你的,都给你。知道你爱吃肉,特意多打了一份。”

他的大脑里大约有一只小本子,上面钜细靡遗写满了《叶知春的喜好与厌恶清单》。而他本人极具科学精神,总在留心观察她对待一切事物的反应。

会在水果盘里只剩下木瓜时,总结道:“哦,喜欢草莓和蜜瓜,不爱木瓜。”

于是下一次,他会把盘子里的木瓜都吃掉,只留下草莓和蜜瓜。

他看出她不爱吃蔬菜,一边说“不吃蔬菜可不行”,一边绞尽脑汁每天换着种类打菜,像科学家做实验一样,今天试小白菜,明天试苕尖,后天试南瓜叶子……

最后总算发现,叶知春勉为其难能接受娃娃菜,理由是“娃娃菜,没什么,味道”。

最讨厌的蔬菜是豌豆尖,理由也很可笑——“豌豆尖,太有,性格。煮在,汤里,汤里,都是它,的味道,炒进菜里,肉都被,它污染。”

袁山河:“……”

真不愧是公主。

他把她喜爱的东西都堆在她面前,而她不爱吃的,他统统笑纳。

其实叶知春并没有这么讲究,过去学琴,常在国外,只要能填饱肚子,哪有那么讲究?但她像个顽劣的孩童,心知肚明只要哇哇大哭,大人就一定会给糖吃。

于是她任性地挑三拣四,每当看见袁山河妥协的表情,举手投降的样子,心情就像中了□□。

住院以后,人生只剩下一片晦暗,而袁山河是一束光。

他将她照亮。

住——

病房就是病房,再昂贵,再豪华,也改变不了它是病房的事实。

叶知春在这里呆了一整年,闻到空气里的消毒水味道就想砸东西。

可是渐渐地,它也因为袁山河的存在变得可爱起来。

起初他抱了只公仔来,神气地放在她的床头,“喏,拿去。”

“这是——”

“医院对面的便利店新进了娃娃机,我刚抓的。”

“厉害。”叶知春竖起大拇指。

“是吧?我也觉得自己挺厉害。”

袁山河很乐观,夸他两句就能上天,可惜叶知春慢吞吞问了句:“抓了几次,抓着的?”

肉眼可见,袁山河的表情僵硬了一瞬间,然后云淡风轻说:“没几次。”

“没几次,是几次?”

门外的王娜端着盘子走进来,嘻嘻一笑:“我听说也就三四十次吧。”

袁山河:“……”

叶知春噗嗤一声笑出来,“听谁,说的?”

王娜指指楼上:“我之前在十四楼轮科呢,认识不少人,听王叔说的。他说山河哥抓娃娃的时候,他正好去买牛奶。”

王娜模仿王叔的语气,粗声粗气说:“我问那小子,是不是准备在娃娃机前头倾家荡产了,他跟我说,‘老子不信邪了,今天非要抓’——”

话音未落,袁山河拎着王娜的衣领往外走,“娜娜,跟我出来谈谈心。”

病房里传来叶知春快乐的大笑声,很久很久都没有停下来。

于是袁山河站在病房外,看着王娜皱着小鼻子冲他讨好一笑,“哎呀,不是故意损你的啦,别生气,别生气哈!”

忽然就气不起来了。

一部分是因为王娜卖萌,另一部分原因是,住在这间病房里的姑娘,似乎很久很久没有露出过这样爽朗的笑声。

他把手揣进裤兜里,斜眼看王娜,“给你记一功。”

“啊?记什么功?”

“下次给你也抓一只。”

叶知春留下了这只来自娃娃机的蓝胖子,公仔的眼睛都做得歪歪斜斜,一看就是粗糙的盗版。可是不要紧,她自带滤镜,就好像又老又瘦的袁山河,在她眼里是个英俊的浪子,这只糟糕的哆啦a梦于她而言也能算得上丑萌。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最怕浪子忽然的回头,最怕冰山忽然的温柔。

接受了那只公仔以后,病房里一点一点多出了色彩。

袁山河喜欢溜达,仿佛这寻常的世界总有细枝末节的美丽以供探寻。他会在花鸟市场傍晚打折时,带着一束不那么新鲜的花回到医院,一边插在单人病房的床头柜上,一边喜滋滋地说:“猜猜这束多少钱?”

“二十?”

“错,是五块!”他像从超市里抢来打折商品的大妈们一样,骄傲地说,“五块钱买这么一大把,怎么样,我是不是很会过日子?”

叶知春:“……”

嘴角抽动两下,她开始狂笑不止,眼泪都出来时,才抬头看见袁山河的表情。

他温柔地望着她,眼底是一片欣慰。

那一刻,叶知春忽然明白过来,他哪里是在骄傲,分明是为了逗她笑。

再后来,病房有了贴纸——

“叶知春,你每克服一次挑食的毛病,我就给你贴一朵小红花!”

“你当我,三岁,小孩儿?”

“反正你在我这儿,最多也不超过八岁。”

“呸!”

“呸!”

有了跳棋、飞行棋——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咱俩来下棋!”

“下就下,谁怕谁?”

“哎哎,叶知春你怎么悔棋呢?”

“就,就悔!”

“你这个癞皮狗!”

“你,你才狗!”

下飞行器时,叶知春的飞机要被炸回家了,她急急忙忙护住棋盘,大声嚷嚷:“不,不许炸!”

袁山河皮笑肉不笑:“刚才你炸我的时候,可没有手下留情过。”

“好,好男不跟女斗!”

袁山河砰的一下把她炸回家,还配了个音,拿腔拿调地说:“那你当我是女的吧。”

叶知春气得把棋弄乱,一推,“不玩了,不玩了!”

袁山河就叹气,一边捡起地上的棋,一边说:“公主,你这脾气,也就我能让着你了。”

他把棋一一摆好,又把叶知春被炸回家的飞机放回原来的位置,“不炸,不炸就是了。这下不气了吧?”

在他的注视下,叶知春渐渐红了脸,嘴上说着“才不要你让”,心里却是一个繁花盛开的春天。

行——

这其实是两人最初的相识。

若不是那天夜里,叶知春想不开,独自推着轮椅爬上天台,也不会遇见去天台弹吉他的袁山河。

后来他推着她看遍了医院的春天,他们一直在路上。

因为袁山河的主动,叶知春认识了一个更广阔的的世界,不管是车祸前,还是车祸后,她都不曾留心观察的细枝末节。

春天最早盛放的花是迎春花。

至尊宝的英文名字叫joker。

法国梧桐并不是梧桐树。

医院后花园里散发香气的是含羞草。

他推着她一起去对门的便利店吃热狗,挑薯片,怂恿她尝试樱花味、芥末味、小龙虾味,这些垃圾食品是以前的叶知春绝对远离的。

电视上放美食节目时,叶知春忽然说想喝乌鱼汤,袁山河就推着她去市场买鱼。

老板挑了条活蹦乱跳的乌鱼给他,“您瞧这个如何?”

袁山河装模作样接过来看看,下一秒,忽然把与扔给叶知春,吓得叶知春哇哇大叫。

可怜的乌鱼滚落在地,挣扎得厉害。

叶知春气得指着袁山河,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而袁山河笑得像个顽童,哪里有半点四十一岁的样子?这让叶知春想起不久前他们一同观看的电影,那个返老还童的男人。

她又好气又好笑,身上湿漉漉的,还带点鱼腥味,可看见袁山河那样开怀的笑,她居然也跟着笑起来。

脑海里只有一个模糊的念头:真好。

闹哄哄的市场,人来人往,水产区域脏兮兮、臭烘烘,她却觉得此刻宁静悠远,人间烟火也别有一番滋味。

那是过往二十七年的叶知春都不曾体会过的滋味。

那天夜里,她捧着袁山河炖的鱼汤,小口小口抿着。入口即化的鱼肉,鲜嫩味美的汤汁,又或许鱼汤本身并没有这样好的滋味,全是因为她给他加的一层滤镜。

只要是袁山河做的,她都觉得好。

在她喝汤时,袁山河就坐在她的对面,又一次拿起了他的木吉他。

他唱了一首王菲的歌,叫做《人间》。

风雨过后不一定有美好的天空

不是天晴就会有彩虹

不是所有感情都会有始有终

孤独尽头不一定惶恐

起初他只是拨弄吉他,低头看弦,后来才抬起头来,含笑望着她。

他唱:

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

但愿你流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

但愿你以后每一个梦不会一场空

天上人间

如果真值得歌颂

也是因为有你才会变得闹哄哄

天大地大

世界比你想像中朦胧

我不忍心再欺哄但愿你听得懂

遗憾的是,人的记忆如此有限,那碗鱼汤究竟是什么滋味,随着时间流逝,后来的叶知春早已不记得。

她唯一确定的是,这一生都不曾喝过比那天更美味的鱼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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