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他是应该憎恨、畏惧这“狮子”的了。这一年他十三岁。他已经杀死过一只公鹿,山姆·法泽斯还用热腾腾的血在他脸上画了纹记,接着,在十一月里,他又杀死了一头熊。不过在得到这荣誉之前,他就已经和许多具有同样经验的成年人一样,是个能力高强的林中猎手了。现在,他已经比许多具有更多经验的大人更加优秀。营地方圆二十五英里之内,没有一个地方是他不熟悉的——小河、山脊、可以充当标志的树木和小路;在这个范围内,他甚至可以把任何人径直带到任何地方去再带回来。他认得的某些野兽出没的小径连山姆·法泽斯都没有见到过;第三年的秋天,他独自发现了一处公鹿睡觉的窝,他瞒过表外甥偷偷地借了华尔特·艾威尔的步枪,破晓时埋伏在半路上,等公鹿饮完水回窝时一枪把它杀了,山姆·法泽斯曾告诉他,契卡索人的老祖宗就是这样打公鹿的。
到现在,他对老熊的脚印比自己的脚印还要熟悉了,而且熟悉的还不止是那只扭曲的脚印。他只要看见其他三只好脚中任何一只的印迹,便能说出这是哪一只脚的,而且不光是根据它们的大小。五十英里内也还有别的一些熊,它们留下的脚印也一样大,至少是几乎一样大,只有放在一起时才看得出老熊的确实要大些。情况还不仅如此。如果说山姆·法泽斯是他的老师,有兔子和松鼠的后院是他的幼儿园,那么,老熊奔驰的荒野就是他的大学,而老公熊本身,这只长期以来没有配偶、没有子女以致自己成为自己的无性祖先的老熊,就是他的养母了。
现在,只要他愿意,他任何时候都能在离营地十英里、五英里或甚至更近的地方找到那只弯曲的脚印。接下去的三年里,有两回,他守候在岗位上,忽然听到狗群找到了老熊的臭迹时发出的吠声,有一次它们甚至碰巧撞上了它,它们的吠声尖利,凄凉,歇斯底里得简直像人的声音。有一次,他借用了华尔特·艾威尔的步枪打伏击,看见老熊横穿过一条林中走廊,这条长廊是龙卷风扫过时把树木刮得七倒八歪造成的。老熊像火车头似的一冲而过,并没有一步步跨过乱七八糟的枝木,快得他简直不敢相信熊能跑得这么快,几乎快得像鹿,因为鹿跨越时大部分距离都是在空中越过的;他这会儿才明白为什么一只狗非得有非凡的勇气,而且个头与速度也都得与众不同,才能把熊弄得走投无路。他在家里养了一只小狗,是一只杂种狗,也就是黑人称为“小不丁点儿”的那种捕鼠狗,它本身也并不比耗子大多少,可是勇猛异常,这种勇猛早已不能算是真正的勇敢,而是卤莽了。有一年的六月,他把小狗带进森林,算好了时间,仿佛他们是去会见另一个人似的,他亲自带了那只“小不丁点儿”,在它头上套了一只布口袋,而山姆·法泽斯带的是一对猎狗,用皮带拴着,他们埋伏在臭迹的下风头,还真的遭遇了那只熊。双方距离太近了,那只熊竟转过身来作困兽之斗,虽然孩子后来才明白,那只熊大概是被小杂种狗的发疯一样的尖叫弄昏了头所以才会这样做的。它背靠一棵大柏树的树干,用后腿支着站立起来,准备拚命;在孩子眼睛里,这只熊在不断地往上长,变得越来越高,甚至连那两只猎狗好像也从小杂种狗那里感染到一种绝望的、不顾一切的勇气。到这时候,他突然明白小杂种狗的吠叫声是不会停止的。他把枪往地上一扔就奔。等他追上并且抓住那只声嘶力竭地乱吠并且像只纸风车似的在乱转的小杂种狗时,他觉得仿佛来到了老熊的鼻子底下。他闻到了它那股气味,浓烈的、热烘烘的、腥臭的气味。他伸开四肢伛身向地,抬起头来一瞅,只觉得它像从半空中打下来的一个霹雳,黑压压的高不可攀。孩子感到这景象非常熟悉,后来才想起来:这正是他经常在梦中见到的情景。
接着它走掉了。他没看见它是怎么走的。当时他跪在地上,双手抱住那只癫狂的小狗,耳朵里只听见那两只猎狗可怜巴巴的叫唤声一点点地远去,这时山姆走了过来,手里拿着那杆枪。他把枪悄悄地放在孩子的身边,站在那儿低下头来看他。“你现在已经见到过他两次了,手里又有枪,”他说。“这一次你本来是满可以打中他的。”
孩子站起身来。他仍然抱着那只小狗。小狗即使在他怀里也仍旧在拚命吠叫,朝猎犬逐渐远去的声音乱扭乱挣,活像一堆通了电的弹簧。孩子有点气喘。“你也没有打中他呀,”他说。“枪在你的手里。你方才为什么不开枪打他呢?”
山姆好像没有听见他的话。他伸出手去抚摩在孩子怀里的那只小狗,它仍然在叫、在挣扎,虽然现在那两只猎犬的声音已经听不见了。“他走远了,”山姆说。“你可以放松一下休息休息了,等下次再说吧。”他用手抚摩着小狗,直到它一点点安静了下来。“你差不多就是我们要想找到的那只狗了,”他说。“你仅仅是身架子还不够大。我们还没找到那只合适的狗。光是机灵还不够,还得身架子再大一些,也得更勇敢些。”他把手从小狗的头上收回去,站着凝望熊和猎犬在那儿消失的树林。“反正总有一天会被谁找到的。”
“这我知道,”那孩子说。“这就是这事非得发生在我们当中的一个的手里的原因。所以,不到那最后的一天这件事是不会发生的。在那时连老熊自己都不想活下去了。”
这么说他是应该憎恨和惧怕那“狮子”的了。那是在第四个夏天,他第四次被吸收参加德·斯班少校和康普生将军生日庆祝活动的那回。早春那阵,德·斯班少校的母马产下了一只小公驹。一天黄昏,山姆把马和骡赶到厩里去过夜时,那只小马驹不见了,他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把那只发了疯似的母马赶进栅栏。起先他想让母马带他到马驹丢失的地方去。可是它不干。它连头都不愿朝森林的某个特定的地区或某个具体的方向扭过去。它光是狂奔,好像魂给吓得出了窍,什么都看不见了。有一回它猛地转过身,朝山姆冲来,好像在极端的绝望中要袭击他,好像它一下子连他是人,是一个早就很熟的人都认不出来了。最后,他总算把它赶进了栅栏。到这时,天已经很黑,没法再循着它的足迹去追溯它方才无疑因忽发奇想而走过的路线了。
他走进屋子去告诉德·斯班少校。这当然是一只野兽干的,一只大野兽,而那只小马驹肯定已经死了,不管死在什么地方。他们心里都明白。“这是一只豹子干的,”康普生将军立刻说道。“还是那一只。去年三月咬死母鹿和小鹿的那一只。”当时,布恩·霍根贝克按惯例到营地来视察,看看牲口过冬的情况如何,山姆就叫他给德·斯班少校捎话——说母鹿的脖子给咬破了,那只野兽接着追上了那可怜巴巴的小鹿,把它也咬死了。
“山姆从来没说过这是豹子干的,”德·斯班少校说。这时山姆也不说什么,他们吃饭时他就站在德·斯班少校的背后,神情莫测高深,好像只是在等他们把话说完他就可以回家。他的眼睛里像是什么也没看见。“豹子固然会去扑杀母鹿,事后再去追上小鹿也不费什么事。但是没有一只豹子会在母马和小马在一起时去扑杀小马的。这是老班干的,”德·斯班少校说。“我对他太失望了。他破坏了我们的规矩。我从没想到他会干出这样的事。他咬死过我和麦卡斯林的狗,这倒没什么。我们拿狗的性命来搏的;而且我们双方都是事先发出警告的。可是现在他闯进我屋子里来毁坏了我的财产,而且又不是在狩猎的季节。他违反了章程。这是老班干的,山姆。”可是山姆还是什么也没说,光是站在那儿直到德·斯班少校觉得自己也该住嘴了。“咱们明天沿着母马的足迹找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德·斯班少校说。
山姆走了。他是不愿住在营地里的;他在四分之一英里外的一条小溪旁给自己搭了一个小窝棚,有点像乔·贝克住的那种,只是更结实些,更紧凑些,那儿还有一间结结实实的小木仓,里面贮存了一些玉米,这是用来喂他每年养的小猪的。第二天早上他们醒来时,他已经在等候了。他已经找到了那只小马驹。他们连早饭也顾不上吃了。那地方倒不远,离马厩还不到五百码——那只三个月大的小马驹侧身躺在地上,喉咙给撕破了,内脏和小半个后臀给吃掉了。它躺倒的姿势不像是倒下去的,倒像是被击中后用力抛出的,而且身上没有猫科动物的爪痕,没有豹子寻找喉管时会在抓住的地方留下的爪印。他们细细辨认那只发疯的牝马绕圈子时和最后在绝望中乱冲乱撞时——就像昨天晚上冲向山姆·法泽斯时那样——的足迹,也观察了它受惊后死命奔跑时的一长溜脚印以及那只野兽的脚印,牝马往前走时那只野兽甚至都没有向它冲过来,仅仅是朝它走了三四步,牝马就垮下来了,这时康普生将军说,“我的天,多大的一只狼呀!”
山姆仍旧什么也没说。当大人们跪下来量脚印时,孩子盯看着山姆。这时山姆的脸上显现出某种表情来了。这既不是狂喜也不是喜悦又不是希望。后来,当他长大后,他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原来山姆早就知道这是什么的脚印,是什么动物春上撕裂了母鹿的喉咙并且咬死了小鹿。那天早上山姆的脸上出现了征兆。这么说山姆倒是高兴的,他对自己说,他老了。他没有孩子,没有亲人,在这个世界上再也见不到同一个部族的人。即使他去见了,他也不能抚触他们,与他们说话,因为到这个时候他被迫当黑人都当了七十年了。这样的日子快到头了,所以他是高兴的。
他们回到营地,吃了早饭,又带了枪和猎狗回来。事后孩子才认识到他们当时也该跟山姆·法泽斯一样,明白是什么动物杀死小马驹的了。可是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他看到人们根据自己的错误判断来推理和行动。在布恩叉开双腿站在小马驹之上,用自己的皮带把猎狗轰开之后,它们便去闻臭迹了。其中有一只没有什么判断能力的年幼的小狗吠叫了一阵,狗群就往一个方向跑了几英尺,看来那儿有臭迹。接着它们停了下来,扭过头来看看人们,急切倒是很急切的,但是并不惶惑,仅仅是有点弄不懂,仿佛它们在问“下一步该怎么办?”接着它们又奔回到小马驹身边,布恩仍然劈开腿站在那儿用皮带把它们轰开。
“我从未见到过臭迹会这么快就变淡的,”康普生将军说。
“也许单独一只个头很大的狼,当着母马的面竟能把马驹咬死,是根本不会留下臭迹的,”德·斯班少校说。
“没准是鬼干的,”华尔特·艾威尔说。他眼睛瞅着谭尼的吉姆。“怎么样,吉姆?”
既然猎犬都不愿追踪,德·斯班少校就让山姆去搜索,他在一百多码之外又找到了印迹,他们再一次让猎狗去闻,那只年幼的小狗又叫起来了,当时他们中没一个人明白这不是狗找到猎物的踪迹时的叫法,而仅仅是乡下狗发现它的院子被侵入时的那种吠叫。康普生将军对那孩子、布恩和谭尼的吉姆说,对这几个逮松鼠的人说:“今儿早上你们几个把狗带上。它很可能就在附近转悠,还想把小马驹当一顿早餐呢。你们说不定会撞见它的。”
可是他们没有撞见。孩子记得他们牵着猎犬走进森林时,山姆用怎样的眼光瞅着他们——那张印第安人的脸在露出微笑前一丝表情也没有,除了鼻孔稍稍翕张,就像狗群发现老班的那第一个早晨时那样。第二天他们又带了猎犬出去,到达了出事地点,原想再找到新的足迹,可是却发现连小马驹的尸体都不见了。接着,第三天早上,山姆又在等候他们了,不过这一回他先让他们把早饭吃完。然后他说:“来。”他把他们带到他的屋子,那个小窝棚,又带到旁边存放玉米的小木仓。他把玉米都腾出来了,把门改成了一个陷阱,用那具小马驹的尸体来引它上钩;他们从圆木缝里朝里张望,虽然来不及细看那只畜生的颜色和形状,却已瞥见它的颜色跟长枪或手枪的枪管差不多。它既不是蹲着的,甚至也不是站着。它正在跃动,从半空中向他们冲来——一个重重的躯体往门上猛撞,使那扇厚厚的门蹦了起来,碰得门框格拉格拉直响,而这只动物——也不知它是啥东西——好像还不等自己落在地上并找到一个新的立脚点来开始跳跃,就又把整个身体朝那扇门扑过去了。“咱们快走吧,”山姆说,“不然他真要把脖子给撞断了。”即使他们已经退了出去,那一下下重重的、有节奏的冲撞还在继续,每撞一下,那扇结实的门就跃动一次,格拉格拉地响一阵,而那只野兽本身却还是一声不吭——既不哼嗥,也不吠叫。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德·斯班少校说。
“这是一条狗,”山姆说,他的鼻孔在很有规律地微微一张一合,那第一天早上猎犬追踪老熊时他眼睛里那股淡淡的、蒙眬的凶光又出现了。“就是这条狗。”
“这条狗?”德·斯班少校说。
“这就是能缠住老班的狗。”
“说是狗才怪呢,”德·斯班少校说。“我宁愿让老班自己参加我的猎狗队也不要这只野东西。开枪打死他算了。”
“不行,”山姆说。
“你永远也驯服不了他的。你还指望让这样一头野兽怕你?”
“我根本不想让他驯服,”山姆说;孩子又一次观看他的鼻孔和眼睛里的那股蒙眬的凶光。“不过要是让他怕,怕我或任何人、任何事情,我倒宁愿让他变得驯服的。不过他是两样都不会的,他是啥也不怕的。”
“那么你打算拿它怎么办呢?”
“你等着瞧吧,”山姆说。
第二个星期,每天早上他们都去山姆的小木仓。山姆早就把屋顶上铺的木瓦掀去了几块,在小马驹尸体上拴了一根绳子,等陷阱一关上,他就把小马驹吊出去。每天早上,他们都看他把一桶水吊进小木仓,而那只狗一个劲儿不知疲倦地在撞门,掉下来,再跳起来撞门。它从来不发出声音,撞门的时候也并不显得气昏了头,而是显出一种非常冷静、冷酷的百折不挠的决心。一个星期快过去时,它不再撞门了。然而它并不明显地变得虚弱,也并不看来领悟了那扇门是怎么撞也撞不开的。好像仅仅是它暂时不屑于这么干了。它也没有趴下。大家都从来也没有见到它趴下过。它站得直挺挺的,他们现在能看清楚了——它身上有一部分大獒犬的血统,有一些阿雷代尔㹴犬的成分,说不定还有十来种其他成分,肩宽超过三十英寸,重量他们估计将近九十磅,黄色的眼睛冷冷的,胸膛无比宽大,全身上下都是枪筒的那种奇异的钢蓝色。
这时候两个星期满了。大伙儿准备拔营回家。孩子恳求留下,他的表外甥答应了。他搬进小窝棚和山姆·法泽斯一起住。每天早上,他都看山姆把一桶水吊到小木仓里去。这个星期结束时,狗趴倒了。它会挣扎着站起来,蹒蹒跚跚地半走半爬地来到水桶边喝水,然后又倒下去。有一天早上,它连水桶边也到不了,连前半身也无法从地板上抬起来了。山姆拿起一根短棍准备进小木仓。“等一下,”那孩子说。“让我去拿枪……”
“不用,”山姆说。“他现在动弹不了啦。”它果真不能动了。山姆拨它,戳戳它的脑袋和瘦骨嶙峋的身体时,它侧躺着,一动也不动,两只黄眼睛张开着。眼光已不凶狠,没有一点怨恨,只有一种冷冷的几乎并不针对什么人的敌意,就像某种大自然的力量。它甚至没有看着山姆,也没有去看透过圆木缝在窥探的孩子。
山姆又开始给它喂食了。第一次喂时还得把它的头托起,好让它舐得到肉汤。那天晚上,他在狗够得着的地方留下了一碗肉汤,里面有几块肉。第二天早上碗空了,狗肚子朝下趴着,头抬起着,山姆进去时它那双冷冷的黄眼睛盯着那扇门,当它跳起来时它的眼神没有一丝变化,还是没发出任何声音,只是因为太虚弱,它瞄准的功夫和全身协调的能力还不行,所以山姆还来得及用棍子把它打倒,从小木仓里跳出来,砰的把门关上,而那只狗好像不等四只脚撑起身子蹦跳,就又撞起门来了,好像根本没有挨了两星期饿这回事似的。
当天中午时分,有个人从营地方向高声呼喊着穿过林子前来。原来是布恩。他走过来透过圆木缝朝里张望了一会儿,看这只大狗肚子朝下趴在地上,头抬起着,那双黄眼睛睡意蒙眬地眨着,也不知它在看什么,还真有那么一股子摧不垮打不烂的劲头哩。“最好的办法,”布恩说,“就是放出这狗娘养的,逮住了老班,让老班去追它。”他把他那张晒红的颧骨突出的脸扭过来对着孩子。“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卡斯说你该回家了。你在这儿跟这条吃马肉的臭狗泡在一起时间已经太长了。”
布恩有一匹借来的骡子,拴在营地那边;那辆轻便马车等候在大洼地边。当天晚上他回到了家中。他把森林里的事情告诉麦卡斯林。“山姆打算再饿他,直到能进去摸他。然后再喂他食。然后再一次饿他,如果有必要的话。”
“不过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麦卡斯林说。“这又有什么好处呢?即使是山姆,也永远驯服不了这只野狗的。”
“我们也不要让他驯服。我们希望他保持原来的野性。我们只不过要让他终于明白:他要想走出小木仓,唯一的办法就是乖乖地听山姆或是别人的话。他就是以后能把老班截住并拖住的那只狗。我们已经给他起了名儿。叫做‘狮子’。”
十一月终于又来到了。大伙儿又回到营地里来。他和康普生将军、德·斯班少校、他的表外甥、华尔特和布恩一块儿站在院子里,四周是枪支、被褥和一箱箱食物,他看见山姆·法泽斯和“狮子”穿过小巷从围马的栅栏那边走过来——这印第安老头穿着破破烂烂的工装裤和胶皮靴以及一件破旧的羊皮外套,头上那顶帽子还是孩子的爸爸的;那条硕大的狗踩着庄严的步子走在他的身边。那些猎犬冲上去迎接他们,可是半路上都停了下来,只有那只判断力依旧不强的小狗继续往前冲。它摇尾乞怜地跑到“狮子”的面前。“狮子”倒没有咬这小狗。他连步子都没停。他一只爪子一挥,小狗便嗥叫着滚到五六英尺外去了,这种挥打法是只有熊才会使用的。接着他来到院子中,站在那儿,睡意蒙眬地眨巴着眼睛,既不朝任何地方,也不朝任何人瞧一眼,这时布恩说了:“耶稣啊,耶稣。——他会让我摸摸他吗?”
“你摸好了,”山姆说。“他不在乎的。不管是什么事情什么人,他全都不在乎。”
那孩子也观察到这一点了。随后的两年里,他一直在观察,要说开头,那还是从布恩抚摩“狮子”的这一刻开始的,当时布恩在“狮子”身边跪了下来,抚摩他的骨骼和肌肉,体会他的力量。好像这“狮子”是个女人似的——或者不如说,布恩本人是个女人似的。这样说更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些——一边是那只魁梧的、庄严的、半睡半醒的大狗,像山姆·法泽斯所说的那样,对任何人任何事情全都无所谓;另一边是这个性情暴烈、感觉迟钝、面色严峻的人,他身上多少还有点印第安人的血液,头脑简单得像孩子一样。孩子眼看布恩从山姆和阿许大叔两人手里把喂“狮子”的任务接了过去。他常常看见布恩蹲在厨房旁看着“狮子”大嚼,全然不理会冷雨的浇淋。“狮子”是不肯跟别的狗一起睡一起吃的,因此谁也不知道他究竟睡在哪儿,一直到下一年的十一月,大伙儿还都以为他睡在山姆·法泽斯窝棚边的狗窝里呢,当时孩子的表外甥麦卡斯林无意间跟山姆提起这事,山姆才告诉他。那天晚上,孩子和德·斯班少校、麦卡斯林提了一盏灯走进布恩睡觉的后房——这是个拥挤、密不通风的小房间,里面有一股布恩从来不洗的身子的气味和他那套湿漉漉的猎装的气味——布恩在这里仰天呼呼大睡,忽然喉咙里岔了气,醒了过来,躺在他身边的“狮子”抬起了头,扭过来用那双冷冷的昏昏沉沉的黄眼睛瞅着他们。
“真要命,布恩,”麦卡斯林说。“快把这条狗轰出去。明儿一大早还得让他去追老班呢。在这儿让你的臭气熏了一整夜之后,你怎能指望他闻出不如臭鼬气味浓的臭迹呢?”
“我倒没留心我身上的臭味会使我的鼻子失灵,”布恩说。
“即使失灵也没关系,”德·斯班少校说。“我们并不靠你去追踪熊。让他到外面去睡。让他跟别的狗一起到屋子底下去睡。”
布恩起床了。“他会把第一条冲着他打呵欠或者打喷嚏或者不小心碰他一下的狗咬死的。”
“这倒不见得,”德·斯班少校说。“没有一条狗敢冲着他打呵欠,也没有一条狗敢碰他,即便在睡梦中。把他牵出去吧。我明天还要用它的鼻子呢。去年老班耍弄了他。今年老班别想再来这一手了。”
布恩穿上鞋子,没有系鞋带;他穿着那件肮脏的长内衣,因为睡觉而头发乱蓬蓬的,就和“狮子”走了出去。其他的人都回到前房去,接着打牌,发给麦卡斯林和德·斯班少校的牌还摊在桌子上等着他们呢。过了一会儿,麦卡斯林说,“你们要我回后房去再看一看吗?”
“不用去,”德·斯班少校说。“我叫牌,”他对华尔特·艾威尔说。接着,他又对麦卡斯林说,“要是你去,也别告诉我情况怎样。我开始看出我上了年纪的第一个迹象了:知道别人不服从我的命令就不高兴,即使我下命令时就知道这命令是根本没人服从的。——一对小牌,”他对华尔特·艾威尔说。
“怎么小法?”华尔特说。
“小极了,”德·斯班少校说。
躺在一大堆被子和毛毯下面等候入睡的孩子也同样知道到这时“狮子”早已回到布恩的床上去睡了,不论是今晚剩下的时间、明天晚上还是明年、后年的整个十一月的夜晚,他都将在布恩的床上睡。当时他想:我不知道山姆是怎么想的。他本可以把“狮子”留在自己的身边,即使布恩是个白人。他还可以向少校或麦卡斯林提出请求的。而且不仅如此。最先抚触“狮子”的是山姆的手,这一点“狮子”也是知道的。后来他长大成人,也就明白了。这是很有道理的。事情本来就应该这样。山姆是酋长,是君王;布恩是庶民,是他的猎手。管狗自然是布恩的事。
在“狮子”带领狗群去追逐老班的那第一个早晨,营地里来了七个陌生人。他们是沼泽地带的居民,长期疟疾缠身,瘦得不像样,谁也弄不清他们到底住在哪里,他们靠设置一长串陷阱捕捉浣熊为生,也许还在沼泽边上开几块荒地种些棉花和玉米,他们身上穿的比山姆·法泽斯的好不了多少,还赶不上谭尼的吉姆有气派呢,带的猎枪、步枪也都陈旧不堪,天刚破晓时,他们就已经在侧院的霏霏细雨中耐心地蹲着了。他们当中有一个是他们的发言人;事后山姆·法泽斯告诉德·斯班少校,整个夏天与秋天,他们不是悄悄地单独来便是三三两两地来,一声不吭地把“狮子”看上一会儿,然后离去。“早上好,少校。俺们听说您今儿个早上打算让这条蓝狗去追那头两只脚趾的大熊。要是您不在意,俺们想跟着去瞅瞅。俺们倒也不想开枪,除非他正好朝俺们这边跑来。”
“那敢情好,”德·斯班少校说。“欢迎你们开枪。这头熊与其说是我们的,还不如说是你们的呢。”
“依俺说这话不假。俺喂了他这么多玉米,也该对他摊上一份了。还不说三年前给他叼走了一只猪娃。”
“俺琢磨俺也该有一份,”另一个人说,“不过那不是老熊干的。”德·斯班少校瞧瞧他。他在嚼烟草。他把烟草渣啐了出来。“给咬死的是只牝牛犊,挺漂亮的。那是去年的事。后来我找到它,依俺说那模样跟六月里您那只小马驹差不离。”
“哦,”德·斯班少校说。“很欢迎你们参加。要是你们看见有什么野兽跑在我的狗群的前面,尽管开枪好了。”
不过那天没有人朝老班开枪。谁也没有见到他。狗群在离林中空地不到一百码的地方撞见了老熊,孩子十一岁那年夏天也是在那儿见到他的。孩子当时在距离四分之一英里不到的地方。他听见了狗群的喧叫声,可是从声音里没有辨认出陌生的、因而也就是“狮子”的声音,因此他以为,也相信“狮子”不在里面。尽管这一回狗群追逐老班的速度比他听到过的任何一次都快得多,而且也没有发出那种歇斯底里的尖利的高音,他还是没有明白过来。直到当天晚上山姆告诉他“狮子”找到臭迹后是从来不吠叫的,他才领悟过来。“它要到咬住老班的喉咙时才会狺狺嗥叫,”山姆说。“但它从来也不大声吠叫,连朝那扇两英寸厚的门一次次撞的时候也不哼一声。它身上有那种蓝狗的血统。你们管那种狗叫什么来着?”
“阿雷代尔㹴犬,”孩子说。
“狮子”的确是在狗群里;它们撞见老熊的地方离河太近了。当天晚上十一点钟左右,布恩带着“狮子”回到营地,发誓说有一回“狮子”真的把老班截住了,可是别的狗都不愿往前冲,结果老班突了围,逃进了河里,顺游泅了好几英里,布恩和“狮子”沿着河岸追了差不多十英里路,等他们渡过河爬上对岸,天已经黑下来,他们没能找到老班上岸的臭迹,不过没准老班在经过他们过河的渡口时仍然是在水里。接着布恩把那群猎狗好一顿臭骂,骂完才吃阿许大叔给他留的晚饭,吃完就去睡了,过了一会儿,当那孩子推开那间臭气冲天、鼾声如雷的小屋的门时,那只庄严的大狗把头从布恩的枕上抬起来,朝他眨了几眼,然后又垂了下去。
第二年的十一月来临了,到了狩猎的最后一天——这一天是专门留给老班的,这已经成为一种传统了——在营地上等候的有不止十二个陌生人。这一回来的不光是沼泽地带的居民。有些是城里人,是从像杰弗生一样的其他县府所在地来的,他们听说了“狮子”与老班的事,都来看这只蓝色的大狗如何一年一度与两趾老熊会战。他们有的人连枪都没有,穿的猎装与猎靴昨天还都在商店的货架上摆着呢。
这一回“狮子”是在离河边五英里多的地方与老班遭遇的,它吠叫着截住了老熊,这一回那些猎犬倒是争先恐后地冲上去了。孩子听到了它们的声音;他离它们相当近。他听见布恩在哇哇地叫;他还听见康普生将军放空了两个枪筒,一个枪筒里装的是五颗大号铅弹,另一个是一颗大弹丸,康普生将军把马驱到再往前走一步它就要发疯的地方,就近开了枪,两枪都打中了大熊。他还听见了大熊再次脱逃后狗群的吠叫声。孩子现在是在飞奔,他气喘吁吁,跌跌撞撞,两肺都快爆炸了,他来到康普生将军开枪和老班杀死两只猎犬的地方。他看见老熊中枪后从伤口上流出的血,但这时他再也跑不动了。他停下来,靠在一棵树上,好让自己的呼吸顺畅些,心脏跳得慢些,他耳朵里听到的猎狗的吠叫声越来越远,越来越轻。
当晚在营地里——他们多了五个客人,都是穿了新猎装和新猎靴仍然吓得发懵的陌生人,他们迷了一整天的路,后来山姆·法泽斯回进森林去把他们领出来——他听说了其他的情况:“狮子”如何再一次截住了老熊,死死地缠住它,可是所有的牲畜都不敢上前,除了那只不怕野兽血腥味的独眼骡,而骑在这匹骡子上的偏偏是布恩,大家知道,他是从来打不中什么的。他用他那支压一下上一颗子弹的老枪朝老熊开了五枪,连一根毫毛都没打中,这时老班又咬死了一条猎犬,再次夺路而逃,跑到河边,一下子没了踪影。布恩与“狮子”尽量壮起胆子沿着河岸追赶。太远了;他们在暮色初临时渡过了河,但是走了还不到一英里,就赶上断黑了。这一回“狮子”在黑地里老班登过岸的地方找到那断断续续的臭迹了,说不定还是血迹哩,亏得布恩在他身上拴了根绳子,他爬下骡子亲自与“狮子”狠狠地搏斗了一番,才总算把他牵回营地。这一回布恩也不骂娘了。他站在门口,浑身是泥,精疲力竭,那张丑八怪似的大脸显得悲哀,还带着惊愕的神色。“我没打中他,”他说。“我离它才二十五英尺,可是一连五枪都没打中他。”
“不过咱们也让他流了血,”德·斯班少校说。“康普生将军让他流了血。这一点咱们以前都没做到过。”
“可是我没打中他,”布恩说。“我一连五枪都没有打中他。‘狮子’还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我呢。”
“不要紧的,”德·斯班少校说,“这次较量可相当精彩。何况咱们还让他流了血。明年咱们让康普生将军或是华尔特骑上凯蒂,这样准能降服他。”
这时麦卡斯林问了一句:“‘狮子’在哪儿,布恩?”
“我让他留在山姆那儿了,”布恩说。他已经转过身子在往外走了。“我跟他一起睡不合适。”
这么说他是应该憎恨与惧怕“狮子”的了。然而他心中并没有这样的感情。在他看来,这里面有一种天命。在他看来,像是有一种他还说不清楚的事情正在开始;也可以说已经开始了。这很像一座搭好布景的舞台上的最后一幕。这是某件事情的结局的开端,他不清楚这是什么事情,不过他并不为之感到哀伤。他决心既要谦逊也要有自信心,因为大家认为他有资格成为这整个事件的一部分,至少是够资格亲眼目击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