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爱德蒙兹从账本上抬起头见到有个老妇人从路上走过来时,他并没有认出是她。他又埋下头去看账本,直到听见她爬上台阶沉重的脚步声、见到她走进小铺时,他才明白是谁。因为他大约已有四五年没见过她走出院门了。他骑了母马去巡视庄稼经过她家时会看到她坐在廊子上,那干瘪的脸凑在陶土烟锅的芦苇秆上,往里一抽一抽的,要不就是在后院的洗衣盆、晾衣绳之间挪动,动作既缓慢又痛苦,她那衰老的动作即使在爱德蒙兹看来也比他所知道她的确切年龄显得老得多;爱德蒙兹有时认真想想便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按常规总是一个月一次在她家院门口下马,将母马拴在围栏上,自己进去,带上一罐烟草或是一小包便宜的软糖,那是她爱吃的,和她聊上半个小时。他把这称作对自己机遇的一次祭酒,就像古罗马的百人长在饮酒前也总要先洒掉一些一样,其实这是对他祖先与良知的祭祀,他说不定会承认自己在良知上是及不上这个黑人妇女的,无论在礼数还是在人品方面,她是他心目中唯一的母亲,她不仅在大雨滂沱、一片泽国的夜晚亲自给他接生,让自己丈夫在险些送命的情况下去请大夫,可大夫来晚了,而且还带了她自己的孩子住到这幢宅子里来,让白娃娃、黑娃娃和自己睡在同一个房间里,这样就可以给他们两个喂奶,一直喂到他断奶,而且在他十二岁上学前从不长时间离开宅子——这是个小个儿女人,几乎小得出奇,而且在接下去的四十年里仿佛越长越小了,老是包着同样的洁净的白头巾,围着同样的洁净的白围裙,他打记事起就见到她是这样装束的,他知道她其实比路喀斯年轻,但是看上去却更显老,老得令人难以相信,近年来她开始用他父亲的名字叫他,甚至用老一辈的黑人对他祖父的称呼来叫他了。
“老天,”他说。“你大老远的上这儿来干吗?你干吗不差路喀斯来?他应当清楚,让你来是不——”
“他这会儿正躺在床上睡觉呢,”她说。走路使她稍稍有点气喘。“所以我才有机会来。我什么东西也不需要。我是来和你谈事儿的。”她朝窗口稍稍转过去一些。于是他见到了那张布满皱纹的脸。
“为什么?是什么事儿?”他说。他从转椅里站起身来,从办公桌后面拉出另一把椅子,那是一把椅腿用铁丝加固过的直背椅子。“坐吧,”他说。可是她仅仅用同样视而不见的眼光看看他又看看椅子,他只好去搀她的胳膊,那胳膊在两三层很旧但是一尘不染的衣服底下捏上去简直不比她抽的烟斗的芦苇秆粗多少。他扶她来到椅子边,让她就座,她那一层又一层的裙子与衬裙摊了开来。她立即低下头去转向一边,把一只扭曲粗糙像是团干枯发黑树根似的手举起来,放在眼睛上。
“太亮了,眼睛不好受,”她说。于是他又扶她起来,把椅子转成椅背朝窗。这一回她自己找到椅子了,并且坐了下去。爱德蒙兹坐回到转椅里去。
“好吧,”他说。“是什么事儿?”
“我要离开路喀斯,”她说。“我要办那个……那个……”爱德蒙兹坐着,一动不动,盯看着他现在看不大清楚的那张脸。
“你要办什么?”他说。“离婚?四十五年之后,在你这样的年纪?你打算干什么?你日子怎么过呢,没有人——”
“我可以干活。我要——”
“行了,”爱德蒙兹说。“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即使父亲没在他遗嘱里写明要照顾好你的下半辈子。我是说你打算怎么办?离开属于你和路喀斯的房子去跟纳特、乔治一块儿过?”
“那只会跟原先一样糟,”她说。“我得彻底走开。因为他疯了。自打他有了那台机器后他就变疯了。他还有——还有……”虽然他刚刚提到过,他知道她连乔治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了。她又开口了,一动不动,在对着他说不上来的什么东西瞪视,两手在洁白的围裙上像是两团难以辨认的墨迹:“——每天晚上都整宿不沾家,寻找那笔埋在地下的钱。他连自己的牲口都再也不管不顾。得由我来喂母马、喂猪、挤牛奶,我只好尽量对付。不过这还不要紧,我干得了。碰到他身体有病我也是乐意做的。可是他现在是头脑有病。病得很厉害。他连星期天也不再起床上教堂。他病得很重呢,老爷。他在做上帝不愿人去做的事。我害怕呀。”
“怕什么?”爱德蒙兹说。“路喀斯壮得像匹马。他现在比我还棒。他这阵子农闲没活儿干,要等庄稼熟了才有事。有几天通宵不睡和乔治一起在沟头沟尾走走对他没什么害处。下个月一摘棉花他自然会停下的。”
“我怕的还不是这个呢。”
“那又是什么?”他说。“怕的是什么?”
“我是怕他会找到那笔钱呀。”
爱德蒙兹重新跌落到他的椅子里,直直地看着她。“怕他会找到?”她仍然在对着他说不上来的什么东西瞪视,一动不动,那么小,就像是个玩具娃娃,是件小摆设。
“因为主说了:‘入我土者必归于我直至我允其复生。勿论男女凡触及者务须注意。’所以我害怕。我必须走。我必须要摆脱开他。”
“这地方根本就没有钱埋在土里,”爱德蒙兹说。“他从春天起不就在洼地那儿探来探去想找到钱吗?那台机器也是不会找到的。我已经想尽办法让他别买了。除去控告那个商贩私自闯进别人产业把他逮捕,我什么都做了。我直后悔当时没那样做。倘若我预先料到——不过这也不会有用的。路喀斯反正是会在哪段大路上和他碰头把机器买下的。不过有了它路喀斯也不会找到一个钱的,跟他背着手在沟头沟尾走来走去,认为哪儿有就让乔治·威尔金斯挖下去没什么区别。他再傻,过不了多久也会死心的。他会停下来的。到那时他就正常了。”
“不,”她说。“路喀斯老了。他看上去不显老,可他已经六十七了。一个人那么一把年纪迷上了挖宝,就跟迷上了赌钱、喝酒和追娘们儿一样。他根本没有停下来的空儿。然后他还会跟着迷下去,迷下去……”她停下了话语。她坐在硬椅上一动不动,就连放在褪色围裙上两摊墨渍似的多节瘤的手也是一动不动。他娘的,他娘的,他娘的,爱德蒙兹想道。
“我可以告诉你怎样在两天内把他的毛病治好,”他说。“要是你年轻二十岁的话。可是你现在做不到了。”
“告诉我。我做得到的。”
“不,”他说。“你现在太老了。”
“告诉我。我做得到的。”
“明天早上等他带了那东西回家,你自己带上它到沟底去寻找埋藏的钱。后天早上也这样干,大后天也是。让他发现你是在干什么事儿——在他睡觉的时候用他的机器,在他睡觉不能盯着看它、不能自己找钱的全部时间里。让他回到家里发现没给他准备好早饭,睡觉醒来发现晚饭没做,因为你仍然在沟底,在用他的机器寻找埋藏的钱。这个办法能治好他的。可是你太老了。你顶不住的。你回家去等路喀斯醒了,你跟他——不,路太远了,不能让你一天跑两回。告诉他我说的,让他在家里等我。我晚饭后去你们家跟他谈谈。”
“谈谈是不会让他改变主意的。我谈没用。你谈也没有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干脆离开他。”
“谈话也许没用,”爱德蒙兹说。“可是要说的话我是一定要说的。他也一定得听着。我晚饭后来。你叫他等着。”
这时候她站起身来。他看着她怪费劲地一路走回去,那么小,简直像只玩具娃娃。他现在的感情不仅是对她关怀,如果他足够坦率的话,那根本不是关怀,他是在勃然大怒——一种不仅是他活着这几十年而且是他父亲一生所积累的轻蔑与气愤的突然迸发,甚至还可追溯到他的祖父麦卡斯林·爱德蒙兹的时日。路喀斯不单是这地方活着的年纪最大的人,比爱德蒙兹的父亲年纪还大,倘若老人家还活着的话,他身上有四分之一的血液,那不仅是白人的血液,甚至还不是爱德蒙兹家的血液,而是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本人的,路喀斯是他的男性后裔,而且与他只隔一辈,而爱德蒙兹却是女性的后裔,算起来是第五代;他小时候就注意到路喀斯总称呼他的父亲为爱德蒙兹先生,从不像别的黑人那样称他为扎克先生,而且逢到要与白人说话时也总是冷静与有心机地避免用任何名称来称呼对方。
可是路喀斯并没有拿他的白人的、甚至是麦卡斯林家的血统来作资本,恰好相反。好像是他不仅不拿这当作一回事,而且还非常冷淡。他甚至不觉得有必要用它来争取什么。他甚至也懒得去反对它。他兀自充当他这个人得以组成的那类双种族综合物,任凭自己拥有这个身份,就仅仅以这样的方式来抗拒它。他也不去当这两种张力的战场兼牺牲品,相反,他是一个容器,很结实,来历不明,并非导体,在其身上毒素与对立物相互制约,不起波澜,在外界空气里没有制造出什么谣言。原先是同胞三个:老大詹姆士,然后是一个姐姐,叫凤西芭,再就是路喀斯,他们的父亲是托梅大婶所生的图尔,他是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儿子,母亲则是谭尼·布钱普,她是爱德蒙兹的舅公阿摩蒂乌斯一八五九年在一次牌戏中从邻居手里赢来的。凤西芭结婚后搬到阿肯色州去住,再也没有回来过,虽然路喀斯不断地听说她的情况,直到她的死讯传来。可是詹姆士那个老大,还没成年就跑掉了,他一路都没停下来,直到他越过了俄亥俄河,后来他们再也没有听到他捎来的或是关于他的任何消息——这是就他白人亲戚所知而言的。就好像他不仅仅(他妹妹日后也这样做)让奔腾的河水隔开他自己与他祖母的被弃以及他父亲的没有姓氏的出生,而且还让纬度与地理介入,永远地把自己脚下得自原先那片土地的尘土跺下去,在那片土地上他的白人祖先可以按照自己的怪念头今天承认他明天又抛弃他,可是他却连与白人祖先脱离关系的想法都不敢有,除非是恰巧碰上白人此刻也正好这样想。
可是路喀斯留了下来。其实他不是非得留下不可的。在三个孩子里,他不仅没有物质上的羁绊(也没有良心上的束缚,如卡洛瑟斯·麦卡斯林后来开始理解的那样)使他难以脱身,而且他是哥仨中唯一事先就在经济上独立、满二十一岁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永远离开的人。在爱德蒙兹家中这是父传子再传子一直传到卡洛瑟斯这一代的事,他们全都知道早在五十年代初,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双胞胎儿子阿摩蒂乌斯与梯奥菲留斯在开始释放父亲的奴隶时,就对父亲的黑人儿子作出一项特别的规定(因而也算是一种正式承认了,虽然还仅仅是推论,而且仅仅是得自他白皮肤的同父异母兄弟)。那是一笔钱,还加上累积的利息,是给这个黑皮肤儿子的,在他口头提出要求的时候,可是托梅的图尔在宪法上规定获得自由之后选择留下来,他从来没有利用这个机会。后来他也死了,那时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已经去世五十多年,连阿摩蒂乌斯与梯奥菲留斯也已不在人世了,他们是七十好几在同一年去世的,就跟他们在同一年出生一样,这时麦卡斯林·爱德蒙兹拥有地产和农庄了,在实际上与名义上都如此,这是梯奥菲留斯的儿子艾萨克·麦卡斯林让给他的,这样做,除了讨一份麦卡斯林以及他儿子扎卡里还有扎卡里的儿子卡洛瑟斯至今仍在付给住在杰弗生草草搭成的小平房里的艾萨克的养老金之外,还有什么理由,并且究竟出于什么考虑,就没有人确切知道了。不过让是确实让掉了,事情发生在密西西比州的黑暗岁月里,那时,一个人真得冷酷无情才能使祖产传到自己手里,也得很坚强冷酷才能保住产业直到传给别人;——让掉,简直就是放弃,由产业真正的继承人(亦即艾萨克,人称“艾克大叔”的,他没有子裔,如今是个鳏夫,住在他亡妻留下的房屋里,他也同样拒绝接受房子的产权,他是父亲老年所得之子,他自己也活了很久,但是却越活越小越活越小了,因为他过了七十眼看奔八十连自己都不爱照实说了,可身上却出现了唯独少年人才有的那种高尚无私的天真劲儿),他只保留了一份遗赠的托管权,这是他亲自这样要求的,对这笔遗赠,他的黑人叔叔仍然不太能理解只要提出申请就是自己的了。
他从未提出申请。他去世了。接着他的大儿子詹姆士出走了,跑掉了,离开他出生的茅舍,离开庄园,甚至出了密西西比州,连夜出走,除了走时所穿的一身衣服什么都没带。当艾萨克·麦卡斯林在城里听说此事后他领出了这笔钱,这笔遗赠的三分之一以及累积的利息,都是现钱,也离开了,而且一星期后才回来,又把钱存回到银行里。接着那个女儿凤西芭结婚了,而且搬到阿肯色州去了。这一回艾萨克跟随他们而去,并把三分之一的遗赠存进阿肯色州当地的一家银行,作出安排,让凤西芭每周可以从这笔钱里取出三元,不多也不少,然后他才回家。接着有一天早晨,艾萨克在家,正在看报,并不是认真看而是对着它像是在看,这时他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和为什么了。正是那个日子。今天是谁的生日,他想。接着他出声地说,“是路喀斯的。他今天二十一岁了,”这时候他妻子走进来了。她那会儿还是个年轻的女人;他们结婚还没几年,可是他已经能看懂她脸上的表情了,他现在并且后来也总是以这样的一种眼光看着她:很平静,对她,也是对她与自己都怀有怜悯与遗憾的眼光,就跟熟悉她的表情一样,他现在对那紧张、刻毒、咄咄逼人的声音也了解得非常透彻了。
“路喀斯·布钱普在厨房里。他要见你。没准是你表外甥捎话来说他决定连每月那五十块钱也不再给了,那是他用来换走你父亲庄园的钱。”不过这样说了也没什么关系。无所谓的。他也可以大声请求她的原谅,声音大得像在吼叫,以此来表示自己的怜悯与悲哀;夫妻间往往不需要开口说话,这倒不仅仅是长期生活在一起习惯使然,而是因为在他们漫长然而是凄惨的生活中至少有一个瞬间(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即使在当时他们也知道这个瞬间是不会也不可能持续下去的),他们曾经亲近过,像上帝一样,那时他们自愿地并事先就彼此原谅,虽然他们知道对方是不可能永远这样做的。这时候路喀斯已经到房间里来了,他就站在房门进来一点点的地方,手捏着帽子,贴在大腿上——脸色像旧马鞍,容貌饶有古叙利亚风,倒不是就种族意义而言,而是说他满像在沙漠上生活了十个世纪的骑士的一个后代。完全不是他们祖父卡洛瑟斯·麦卡斯林那样的脸。而是好比他们的上一辈的人的脸:由一万个不承认失败的南部同盟士兵的容颜综合而成的、像是铁版相片上的脸,稍稍有点漫画化,不细看还看不出来,矜持、冷峻,比他自己的冷峻,比他自己的严酷,比他自己的更有深度。
“祝你长命百岁!”艾萨克说。“我的上帝,我正要——”
“是的,”路喀斯说。“剩下的那笔钱。我要它了。”
“钱?”艾萨克说。“什么钱?”
“老主人留给我爹的。如果仍然算我们的话。要是你打算给我们的话。”
“这钱不是我的,不该由我来说是给还是不给。那是你父亲的。你们几个只需提出来就行了。我曾想找到吉姆,那会儿他——”
“我现在就提出来,”路喀斯说。
“全部?有一半是吉姆的呢。”
“我可以代他保管的,就跟你一直在做的那样。”
“是的,”艾萨克说。“你也要走,”他说。“你也要离开了。”
“我还没有决定,”路喀斯说。“我也许会的。我是大人了。我想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我要知道我决定想走的时候就可以走。”
“你本来就是什么时候都可以这样做的。即使是爷爷没有留下钱给托梅的图尔也罢。你们几个,你们当中的任何一个,只消上我这儿来说一声就可以……”他的声音一点点沉寂了下去。他想,五十块钱一个月。他知道我只有这点儿钱了。知道我背叛了,喊“牛绳”了,出卖了我的与生俱来的权利,背叛了我的血统,为了他也会说是并非平静而是消弥伤痕以及一点点的食物。“钱存在银行里,”他说。“我们去取出来好了。”
只有扎卡里·爱德蒙兹以及他的儿子卡洛瑟斯——在轮到他管事的时候——知道一部分的情况。可是下面要说的事杰弗生镇大多数的居民都知道,于是这故事不仅仅在爱德蒙兹家的年谱里占一席之地,而且也成为镇史里的一个小插曲了:——都说那天早上白皮肤与黑皮肤的堂兄弟如何肩并肩地走进银行,路喀斯开口说,“等一等。这笔钱数目不小呢。”
“是太多了,”那白人说。“多得没法藏在炉床的一块砖的底下。让我代你保管吧。让我来保管好了。”
“等一等,”路喀斯说。“银行可以像替白人保管那样替黑人保管的吧?”
“可以的,”白人说。“我可以叫他们这样办。”
“那我怎么取回来呢?”路喀斯说。那白人就解释支票是怎么一回事。“好吧,”路喀斯说。他们一起站在服务窗前,白人办转户手续,填写了新的存折;路喀斯又说了声“等一等”,于是他们一起站在墨迹斑斑的木架前,路喀斯签写支票,他在白人的指导下一气呵成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字写得歪歪扭扭,但是能看清楚,这点本事还是白人的母亲教会他以及他哥哥和姐姐的。接着他们又重新站到格栅前,出纳员把支票兑了现,路喀斯仍旧堵在那唯一的服务窗前,不厌其烦、慢条斯理地把钱数了两遍,然后把钱推回到格栅里面出纳员的面前。“现在你可以把它存回去了,”他说。“我那张纸还我。”
可是他并没有离开庄园。那年年内他结了婚,娶的不是一个乡下姑娘,不是农庄里的闺女,而是个城里女人,麦卡斯林·爱德蒙兹为他们盖了幢房子,又专门划了几英亩地,只要他住在这儿不走,就随他怎么耕种。接着麦卡斯林·爱德蒙兹去世了,他的儿子娶了亲,在发大水被围困的那个春夜,男孩卡洛瑟斯诞生了。他孩提时起就已接受这个黑人,把他看作是那个女人的附属品,这女人则是他记忆中唯一的母亲,就是这样简单明了,就像他接受他黑皮肤的干哥,接受自己的父亲,把他视为自己的生存的附属品一样。即使在他脱离婴儿时期之前,两幢房子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他和他的干哥要就是睡在白人房子里同一张草席上,要就是在黑人家里的同一张床上,也是在两边餐桌上吃同样的饭菜,事实上比起来他倒是更喜欢黑人房屋的,那儿炉床里即使在夏天也总燃着一小堆火,这是一家人生活的中心。他甚至都不需要了解这样的事本来就是他家史中的经常现象,他的白皮肤的父亲和他干哥的黑皮肤爸爸小时候也有过同样的经历,他也从来没有想到他们在他们的幼年而且也是从不记事时起就将自己的生命与一个女人连结在一起,而这女人的皮肤也同样是黑色的。有一天他知道了,没有想过也不记得是何时知道、如何知道的,这个女人原来并不是他的妈妈,知道了也没感到遗憾;他也知道自己的母亲已经过世了,知道了也没感到哀伤。还有这个黑女人呢,这是永恒不变的,还有这个黑皮肤的男人呢,比起自己的父亲来他并不少见到甚至见的时候更多,还有那个黑人的茅舍呢,那里有一股浓烈、温暖的黑人气息,有夜晚的炉床以及即使夏天也总是煨着的炉火,比起自己的宅子来他仍然更喜欢这个茅舍。再说,他不再是个小娃娃了。他和他干哥骑在庄园的马和骡子的背上,他们有一小群跟去打猎的小猎狗,还有希望再过一两年便可得到的猎枪;他们日子过得充裕、完美,像所有的孩子一样,他们不求让人了解,一旦隐私受到侵害便跳进孩子们共有的壁垒里去,他们只要求可以去爱别人,可以随便提问、盘查而不遭到呵斥,另外就是不要多管他们。
接着有一天,他父辈的古老的诅咒降落到他头上来了,这古老的居高临下的祖传的傲慢,它并不产生自任何价值而是一个地理方面的偶然事件的结果,并非起源于勇敢与荣誉,而是得自谬误与耻辱。当时他对之并没有什么认识。那年他和他的干哥亨利都是七岁。他们在亨利家里吃完晚饭,莫莉正要打发他们上门厅对面的房间里去睡觉,他们在这边时总在那儿睡的,突然之间,他说,“我要回家了。”
“咱们就在这儿睡吧,”亨利说。“我想咱们早说好了要跟我爹一块儿起床一块儿去打猎的。”
“你留在这儿好了,”他说。他已经在朝门口走去了。“我要回家了。”
“好吧,”亨利说,也跟了出来。他记得他们怎样在夏夜初起的晦暗中走了半英里来到他家,他自己让步子就快那么一点点,始终不让那黑孩子赶上来和他并肩而行,他们成单行鱼贯进入宅子,上楼,走进卧室,那里有一张床,地板上有张草垫,他们在这里过夜时总在草垫上睡,他记得自己怎样衣服脱得就慢那么一点儿,好让亨利赶在他头里躺到草垫上去。接着他来到床边躺了下去,身子僵僵的,一直对着黑黑的天花板瞪视,他听到亨利用一只胳膊肘支起上身,以一种不慌不忙、平平稳稳的惊讶眼光朝床的方向看去,即使这时候,他仍然在瞪视。“你要在那儿睡吗?”亨利说。“那好。我睡这草垫觉得挺好,不过要是你想睡床我也可以的。”说着便爬起身走到床前,站在白孩子的边上,等他移动身子腾出地方来,可是那孩子用虽然不很响但却刺耳、粗暴的声音说:
“不!”
亨利没有动弹。“你是说你不要我在床上睡,是吗?”那孩子也没有动。他不回答,僵僵地朝天仰卧,向上瞪视。“好吧,”亨利轻轻地说,走回到草垫那儿重新躺下。那孩子听到他的声音,也注意谛听他的声音;他不能不这样,他躺在那儿,捏紧拳头,全身发僵,睁大眼睛,听那不慌不忙、不紧不慢的声音在说:“我想今儿晚上这么热,咱们可以睡得凉快些,倘若咱们——”
“别说了!”那孩子说。“你老是说个没完,我们俩还能睡吗?”亨利便再也不说了。可是在亨利平静、没有心事的呼吸声响起后,孩子仍然没睡着,他怀着一种自己也解释不清的夹杂着无名火的忧伤,一种他不愿承认的羞耻心,僵硬地躺在那儿。接着他睡着了,可是自己觉得还是醒着的,他醒来时不知道自己已睡着过了,直到他在朦胧的晓色里看到地板上那张空荡荡的草垫。那天早上他们没有去打猎。他们再也没有在同一个房间里睡觉,也没有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因为他承认现在再这样做很不像话,他不再上亨利家去,一个月以来他仅仅从远处看到亨利,看见他和路喀斯在地里干活,走在父亲的身边,在路喀斯犁地时他拉着两匹牲口的缰绳。后来有一天他知道这是可悲的,也准备承认这是可耻的了,他要想这样承认,可是已为时太晚,而且是永远、永远地太晚了。他上莫莉家去。时间已近黄昏;亨利和路喀斯现在任何时候都会从地里回来。莫莉在家,他穿过院子时她站在厨房门口对着他看。她脸上什么也没有显露出来;他尽当时情况所能说了一句话,因为待会儿他还要恰如其分地说些话的,说了以后就再不用说了,这事就算是永远过去了,他还没进屋子就停住步子,双脚稍稍分开,正面对着她,稍稍有点发颤,但还是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地说:“我今天晚上和你们大家一块儿吃饭。”
这很好。她脸上什么也没显露出来。到时候他是可以随时把要说的话说出来的。“当然可以,”她说。“我给你炖只鸡。”
接下去好像那件事根本没有发生过似的。亨利不多会儿就回来了;亨利准是在地里就看到他的,于是他和亨利在厨房里宰鸡洗鸡。接着路喀斯也回来了,他和亨利、路喀斯一起去谷仓,亨利在那儿给母牛挤奶。然后他们于暮色中在院子里忙这忙那,一面闻着炖鸡的香味,直到莫莉叫亨利,过了一会儿又叫他,那声调和以往的一样,平静而又坚定:“进来吃你的晚饭吧。”
可是已经太晚了。餐桌放在厨房里一直放的地方,莫莉也像以往一样站在炉前,把烤饼干的屉子拉出来,可是路喀斯不在,这儿只有一把椅子,一只盘子,旁边放着给他的那杯牛奶,盘子里堆着没有动过的鸡,即使在他往后跳了一步、房间在他眼前翻腾晃动、弄得他什么也看不见时,亨利也没有改变他转过身子朝门外走去的步态。
“我吃的时候你不好意思吃,是吗?”他喊道。
亨利停住脚步,把头稍稍扭过来一点儿,用慢腾腾的、没有火气的声音说道:“我没为任何人感到不好意思,”他平静地说。“包括我自己。”
因此,他进入了他的传统。他咽下了它的苦果。他听路喀斯提到他父亲时称之为爱德蒙兹先生而从来不叫扎克先生;他注意路喀斯怎样完全避免用任何称呼叫白人,真可谓煞费心机,时刻警惕,手段又是那么高明与滴水不漏,有一段时间他真拿不准是不是连他父亲也不知道这黑人现在根本不愿叫他“先生”了。最后他终于和父亲说了。父亲严肃地听着,脸上的表情对那孩子来说是深不可测的,而且他那时也没怎么注意,因为他那时还小,还是一个孩子;他还没有看出在他父亲与路喀斯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这关系并不能仅仅用种族之间的区别来解释,因为它不存在于路喀斯与别的任何一个白人之间,也不仅仅能用白人的血统,甚至是麦卡斯林家的血统来解释,因为这种关系在他的表亲艾萨克·麦卡斯林与路喀斯之间并不存在。“你所以那样想是因为路喀斯比我年老,老得足以能有点儿记得布克大叔和布蒂大叔,又是原本就住在这块儿的人的后代,而我们爱德蒙兹家却是篡夺者,是昨天刚冒出来的蘑菇,这还不足以使他不愿称呼我为‘先生’吗?”他父亲说。“我们是一块儿长大的,我们一起吃一起睡一起打猎一起钓鱼,就跟你和亨利那样。我们一起那样,直到我们长大成人。不过我总是在打枪方面超过他,除了一次。而那一次到头来还是我压过了他。你认为这理由还不够充分吗?”
“我们不是篡夺者,”那孩子说,几乎是在叫喊了。“咱们的祖奶奶麦卡斯林也和布克、布蒂大叔一样,是老卡洛瑟斯的嫡亲后裔。艾萨克大叔自己给了——艾萨克大叔自己说……”他停住了。他的父亲盯看着他。“不,父亲,”他生硬地说。“理由还不够充分。”
“啊,”他父亲说。这时那孩子能看懂他脸上的意思了。他以前也见到过,就像所有的孩子都经历过的那样——见到过那样一个时刻,自己虽然仍被温馨与信任所围裹与环绕,但是却发现他原以为已经不复存在的保留仅仅是后退了一步,并且树立起一个新的屏障,仍然是不可穿透;——见到过那样一个瞬间,孩子怀着又伤心又生气的心情理会到父母亲早就预料这个时刻准会来到,他们经历过种种事情,既失意过也得意过,这些经历却一点儿也没有小孩的份儿。“我和你达成个协议如何。路喀斯用什么态度对待我,你让我自己来和他处理,至于他怎么对待你,这是你们间的事儿,我也不管。”
接着,在进入青年时期后,他知道那天早上自己在父亲脸上所见到的是什么了,那是什么样的阴影、什么样的痕迹、什么样的记号——是发生在路喀斯和他父亲之间的一件什么事情,除了他们之外无人知道,而且永远也不会知道,如果那个说法该取决于他们——反正发生过一件什么事儿,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他们是他们自己,是男子汉,而并非源出他们种族间的区别,也不是因为同一种血液流动在他们两人的身上。再以后,在他十八、九岁几乎是个成年人时,他甚至都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了。那是为了一个女人,他想。我父亲跟一个黑鬼,为一个女人而争吵。我父亲跟一个男黑鬼为一个女黑鬼而争斗,因为他压根儿不朝这方面去理解:他甚至拒绝考虑那会是一个白种女人。莫莉的名字他则是连想也没有想到过的。那倒算不了什么。但居然是路喀斯打败了他,天哪,他想。爱德蒙兹,他想,恶狠狠与刻毒地。爱德蒙兹。甚至作为黑鬼的麦卡斯林也是更强的男人,比我们都强。老卡洛瑟斯就在自己后院里让个女的怀上他的黑野种,我真想看到有哪个丈夫或任何别的人敢对他说个不字。——是的,路喀斯打败了他,否则路喀斯是不会留在这儿的。如果是父亲打败了路喀斯,即使他原谅了路喀斯也不会让路喀斯留下来的。情况只能是这样:路喀斯之所以会留下,是因为他面对任何人都是概不松动,即使他原谅了他们,即使他不得不伤害他们。
在岁月面前也是毫不松动。扎卡里·爱德蒙兹去世了,现在轮到他来继承这个庄园,而那个真正的继承人——是子系的后裔,从道德上自然是,如果真情为人所知的话,从法律上看大概也是——仍然活在人世,依靠那点微薄的施舍为生,现在又轮到他的曾甥孙按月给他送去了。如今洛斯管理这庄园已有二十年了,他想尽力赶上这个起了变化的时代,就跟父亲、祖父、曾祖父在他以前所做的那样。可是当他回顾这二十年时,他觉得那是一个漫长与不间断的过程,充满了骇人的麻烦与冲突,倒不是由于土地或气候(近年来更添上了联邦政府这一项),而是因为那个老黑人,他作为一个黑人甚至都不用费心去记住不称他为“先生”,而是叫他爱德蒙兹先生,或是卡洛瑟斯先生,或是卡洛瑟斯,或是洛斯,或是孩子,或是把他和一伙黑人青年搁在一起,把他们全拢作一堆,称之为“你们这些小后生”。这些年里,路喀斯一成不变,继续用古老的笨办法耕作他那几英亩地,没准当年卡洛瑟斯·麦卡斯林本人就是这样耕作的,他不听劝告,拒绝使用任何改良农具,甚至连拖拉机穿越他的地都不让,这地是他的麦卡斯林祖先让他终生无偿使用的,他甚至还拒绝飞行员把杀象鼻虫的农药洒在光剩他那块没喷的棉田里,连那架装了农药的飞机想飞过都不让,可是他却大模大样地到小铺去领取各种供应,仿佛他种了一千英亩并获得令人难信、极为可观的利润似的,小铺账本上至今还记着他头三十年前欠下的债,爱德蒙兹知道这笔钱路喀斯是永远不会还的,理由很简单,路喀斯不仅会活得比目前的这个爱德蒙兹长久,就像他活过了前两代一样,而且说不定在记下了欠债的账本都久已不存在之后还会活在人世呢。然后是蒸馏壶的事,按照那闺女的说法,路喀斯几乎是在他爱德蒙兹的后院里经营了至少二十年,直到他自己的贪婪暴露了自己,还有那三百块钱的骡子,他不仅是从自己的事业上的合作者、担保人那里而且是从自己的血亲那里偷来的,偷了去换一台探测窖藏地点的机器;如今又出了这样一档子事:在建立四十五年后去拆掉一个妇女的家,这妇女是他爱德蒙兹记忆中唯一的母亲,她抚育他,像奶自己亲生子那样用自己的乳汁喂养他,还持久地用无微不至的关怀来保护他的肉体乃至精神,教他要有礼貌,要行为端正——对不如自己的人要和善,对相等的人要尊重,对弱者要慷慨,对老人要多加照顾,在所有人面前都要彬彬有礼、以诚相待和勇敢无畏——她给了自己这个失恃的孤儿一种始终不渝的、永不衰竭的深情与热爱,这是他在世上任何别的地方再也没能找到的,但是她给他时毫不吝惜,也从未考虑是否会得到回报;——去拆掉这样一个妇女的家,她除了在杰弗生的一个哥哥之外再没有别的亲戚,而且已有十年没见到他了,另外就是那十八岁出阁的女儿,她肯定是不会跟女儿一块过的,因为这女婿同样在自愿走火入魔,跟她认为的自己丈夫的处境一模一样。
在岁月面前也是毫不松动。爱德蒙兹独自坐在他吃不下去的晚餐前,仿佛眼前真的出现了路喀斯,站在房间里他的面前——六十七了可是他的脸却比四十三岁的自己那张显得年轻,不像自己的脸因激情、苦思、餍足、沮丧留下了那样深的痕迹——路喀斯的脸倒不全是乃祖麦卡斯林的翻版,即使漫画化的也不是,可是却继承了如今又以无比惊人的忠实性复制了老祖宗整整的一代人的面貌与思想——如老艾萨克·麦卡斯林四十五年前那个早晨所见到的,那是一个整整一代凶猛的、不认输的年轻同盟军人的集体形象,用香料使之不朽,也稍稍有点木乃伊化——他惊愕地也几乎是不无畏惧地思忖:他比我们所有人加在一起,包括老卡洛瑟斯在内,都更像老卡洛瑟斯。他既是传人同时又是原型,是产生了老卡洛瑟斯和我们其余的人以及我们这个族类的所有的地理、气候与生物因素的传人与原型,我们的族类已数目繁多,难以胜数,变得面目不清,甚至名姓不详,但只有他是自成体系、不受外界影响、完整无缺的,对所有的血统不论是黑是白是黄是红,包括他自己的在内,全都不放在眼里,老卡洛瑟斯当年想必也是如此。
他把母马拴在路喀斯的围栏上,走上那条两旁细致地用碎砖、瓶底以及这类东西镶边的石块路,登上台阶。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路喀斯在等候,他戴着帽子站在门口,炉床发出的火光衬出了他的身影。老婆婆没有站起来。她就跟下午在小铺里时一样,一动不动地坐着,只是上身稍稍前倾,她那双虬结的手一动不动地置放在白围裙上,那瘪陷、悲惨的面具的这一块或那一块被火光映照着,成为亮点,在他印象中,见到她在屋子里里外外嘴上没含那须臾不离的陶土烟锅,这倒还是破天荒头一遭。路喀斯为他拉过一把椅子。但是路喀斯自己没有坐下。他去站在炉子的另一边,火光现在也触及他了——照出了那顶手工缝制的海狸皮帽的宽阔的边檐,这帽子是爱德蒙兹的爷爷五十年前给他的,照出了那有点像叙利亚人的面容,以及那松垂在没扣住的背心上的沉甸甸的金表链。“这又是怎么啦?”爱德蒙兹说。
“她要打离婚,”路喀斯说。“蛮好。”
“蛮好?”爱德蒙兹说。“蛮好?”
“是的。那得让我破多少财?”
“我懂了,”爱德蒙兹说。“要是你得为这事儿破财,她反正是一个子儿也拿不到的。告诉你,这件事可不是让你拿来哄骗人的。你此刻不是在买进或卖出挖金机,老爷子。她要的也不是一匹骡子。”
“她要离就离,”路喀斯说。“我只不过想知道我得花多少钱。干脆你给我们离了不就得了?就跟去夏你给奥斯卡和他从孟菲斯带来的黄皮娘们办成的那样。你不单单宣布他们离掉,而且还亲自带她进城给她买火车票打发她回孟菲斯去呢。”
“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正正经经结婚,”爱德蒙兹说。“而且早晚她会用她带着的那把剃刀给他来上一家伙的。要是她有什么差错闪失,他也会拧断她的脖子的。他正眼巴巴地等着这时机呢。所以我才那样做。可你不是奥斯卡。这是不同的。听我说,路喀斯。你年纪比我大,这我承认。你攒的钱比我多,我估摸是这样的,而且没准你脑子也比我的好使,反正你自己是这样想的。可是这事你千万做不得。”
“这话别跟我说,”路喀斯说。“跟她说去呀。又不是我要这样做的。我对现状挺满足的。”
“是啊。当然啦。反正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除去睡觉和吃饭,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差乔治·威尔金斯在沟底踏过来踏过去上,带着那台该死的——该死的——”这时他停住话头,然后重新开始,不仅压低了嗓子,而且简直是把声音全吃了进去,至少有一瞬间是这样的:“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你这一带根本没有藏起的钱。你只不过是在浪费时间。不过这也没啥。就我而言,你跟乔治·威尔金斯俩尽可以在那儿乱转,直到累得趴下。可是莫莉大婶——”
“我是个老爷们儿,”路喀斯说。“在这儿,我是当家的男人。在我家里,由我说了算,就跟在你们家里由你、你爹和你爷爷说了算一样。你对我种田收庄稼这方面没啥意见吧?”
“没意见?”爱德蒙兹说。“没意见?”另外那人根本没打断自己的话头。
“只要地种好了,我私人的事情就由我自己来管,你爹若是在人世绝对会这样劝告你的。再说呢,我很快也不能每晚都去找钱了,因为我要摘棉花了。我想光是星期六、星期天晚上去找。”到这时为止,他显然是在对着天花板自说自话。现在他把眼光移向爱德蒙兹了。“可是那两个晚上是我的。那两个晚上我不侍弄任何人的地,不管自认为这地是属于他的那人是谁。”
“好吧,”爱德蒙兹说。“一星期两个晚上。下星期你就得开始,因为你有些棉花已经熟透了。”他转身向那老太太说。“嗳,莫莉大婶,”他说。“一星期两个晚上,就算是路喀斯这样的人,不久之后也准会清醒过来的——”
“我不是要他一星期刨去两晚不去找钱,”她说。她一动不动,用吟唱般单调的声音说话,也不看着两人中的任何一个。“我要他根本不去找钱。因为这会儿已经晚了。他如今已经管不住自个儿了。再说我一定要得到自由。”
爱德蒙兹再次抬起眼睛去看宽边老式帽子底下那张不动声色的、看不透的脸。“你是要让她走?”他说。“是不是这样?”
“我是要做当家的男人,”路喀斯说。那口气倒不是有意闹别扭。那是平静的,也是斩钉截铁的。他的眼光像爱德蒙兹一样坚定,而且是更加无比地冷峻。
“听着,”爱德蒙兹说。“你年纪一点点老了。也不会在世界上活多长的时间了。方才你提到我的父亲。很好。不过他在大限来临躺下准备离开人世时,他的心可是平静的。因为他从来没做过——”什么事情耶稣啊,他几乎要出声地说出来。该死该死真该死他想什么事情在他妻子老年时是对不起她的因而必须得说主啊原谅我做了那件事吧。几乎要出声地说出来;但总算控制住了。“等你的时辰来到你想心平气和躺下,这一刻何时来到你是不知道的。”
“你也是不知道的。”
“不错。可是我四十三岁。你可六十七了。”他们对瞪着。在帽子底下的那张脸仍然是不动声色、无法看透的。接着路喀斯动了一下。他转开身子朝火里怪利落地啐了口唾沫。
“是的,”他平静地说。“我也是要安然躺下睡觉的。我不用那机器就是了。我把它送给乔治·威尔金斯——”这时候老太太动弹了。爱德蒙兹转过头去,只见她打算从椅子里站起来,一只手撑着椅子借把力,另一只手伸得直直的,倒不是想挡住路喀斯,而是向他爱德蒙兹伸来。
“不!”她喊道。“扎克先生!你还不明白吗?他不但会接着使用机器,就跟归他所有的时候一样,而且还会把上帝的诅咒转移到我最小的幺妹子纳特身上去。已归还给上帝的东西谁碰了都会遭到报应的。我要机器留在他那儿!我非得离开,就是为了让他留着,连转送给乔治的念头都不用起!你还不明白吗?”
爱德蒙兹站起身了,他的椅子哗地朝后倒去。他浑身发抖,瞪视着路喀斯。“原来你对我也想搞阴谋诡计。对我也搞,”他用颤抖的声音说道。“好。你不能离婚。你也不能把机器送掉。明天天一亮,你就把那东西送到我家里来。你听见没有?”
他回到家中,或者不如说回到厩房里。现在月亮出来了,照在已绽开马上就可以收的棉桃上,白花花的一片。上帝的诅咒。他知道她的意思了,知道她颤巍巍摸索向前想要达到的是什么了。就算那令人几乎无法相信的情况是确实的,在路喀斯的搜索范围之内某处确实埋藏着被人遗忘的钱,多至一千元,就算是果真给路喀斯找到了——这更令人无法相信了,那对他,即使是对一个六十七岁的老人,会有什么好处呢,据爱德蒙兹所知,路喀斯在杰弗生的一家银行里存有相当于这笔钱三倍的款子,多了这么一笔没花血汗、至少是没花他自己血汗的钱,又会有什么好处呢。对他的女婿乔治,此人一文不名,年纪未满二十五岁就有了个来年春天就要分娩的十八岁的妻子,又会产生什么后果呢。
没有人来给他牵走母马;他告诉过丹别等他。他亲自卸下马鞍,擦刷皮毛,打开通向牧场夹道的门,解下马笼头,拍拍她那月亮般发光的屁股,看她又跑又跳,嗖地冲了出去,拐弯时脚踝上那三圈白毛和额上那颗白星朝月亮反出了光。“他娘的,”他说。“我真他娘的希望自己或者路喀斯·布钱普是一匹马。哪怕是头骡子也行啊。”
路喀斯第二天早上根本没带着那台探测器出现。爱德蒙兹本人在九点钟(这天是星期天)离开家时,他仍然没有来。爱德蒙兹现在正驾驶着他的车;有一瞬间他想去路喀斯家,半路上在那儿停一下。可是这天是星期天;他觉得从五月起一星期倒有六天他都在为路喀斯的事情操心,备受熬煎,而且非常可能明天太阳一出来还要接着受罪,而且既然路喀斯自己说了从下周起光在星期六星期天使用这台机器,那么很可能在这期限之前,他是会认为自己该遵守戒规不去用它的。因此他把车子径直往前开了。他出去了整整一天——先是去五英里外的教堂,接着又往前开了三英里和几个朋友一起享用星期天的午餐,在那里他看了别人的棉花,又吼叫着参加到大伙儿对政府在棉花种植与销售方面的干预的咒骂里去。因此,当他重新来到自己的大门口记起路喀斯、莫莉与探测器时,天已经黑了好一会儿了。路喀斯是不会在他出外时把机器留在空荡荡的宅子里的,因此他掉转车头,朝路喀斯的小屋开去。屋子里黑黑的;他喊他们,可是无人回答。于是他又开了四分之一英里来到乔治与纳特的家,可是这儿也是黑灯瞎火,无人理会他的喊叫。也许现在一切都弄妥了,他想。也许他们全都去教堂了。反正再过十二小时就是明天了,我又得开始操心路喀斯和别的什么事了,因此不如就让它去吧,那些事至少是我熟悉与习惯的。
接着是第二天早上,那是星期一,他来到马厩都快一小时了,可是还不见丹与奥斯卡的影子。他亲自打开厩房的门,把骡群赶进通向牧场的夹道,在他正提了饲料篮从母马厩栏里出来时,奥斯卡来到谷仓当中的甬道,他不是小跑来的,而是疲惫、慢腾腾地拖着步子走来的。接着爱德蒙兹看到他仍然穿着星期天的好衣服——一件鲜艳的衬衫,打着领带,毛哔叽裤子,一条裤腿上拉了一个大口子,烂泥一直溅到膝盖处。“是莫莉·布钱普大婶,”奥斯卡说。“昨天不知什么时候起她就不见了。我们一通宵都在找她。我们发现她下沟底的地点,便跟踪她的脚迹。只是她那么小那么轻,几乎没在地上留下一只脚印。路克大叔、乔治、纳特和丹还有别的一些人还在继续找呢。”
“我来给母马备上鞍,”爱德蒙兹说。“我已经把骡子放出去了;你得到牧场去拦一头了。快点儿。”
那些骡子在大牧场里自由奔跑,很难逮住;差不多过了一小时,奥斯卡才骑了匹光背的骡子回来。又过了两小时,他们才追上路喀斯、乔治、纳特、丹和另外一个人,这伙人追踪、失去、再搜寻又找到并重新追踪那老太太的很淡、很轻的足迹,她像是沿着小沟漫无目的地在荆棘丛与朽木之间乱走的。快到中午时,大伙儿才找到她,见到她脸朝下躺在烂泥地里,一向是一尘不染的围裙与整洁的旧裙子也弄脏撕破了,她的一只手仍然紧握她摔倒时捏着的探测器的把柄。她并没有死。奥斯卡把她抱起来时,她睁开了眼睛,茫然地不知在看谁与看什么,然后又闭上了眼睛。“快跑,”爱德蒙兹对奥斯卡说。“骑母马去。回去开车去接赖德奥特大夫。要快呀。——你能把她抱去吗?”
“我可以带去的,”奥斯卡说。“她根本没有分量。还不如那台觅宝匣子沉呢。”
“我来带她吧,”乔治说。“她是纳特的——”爱德蒙兹转过身去对着他,也对着路喀斯。
“你提那只箱子,”他说。“你们俩拎着它。最好它能在此地与我的房子之间找到点儿什么。因为往后去即使这些个指针再在我的地界里晃动,你们任谁也休想再见到了。——我要亲自来处理这桩离婚案,”他对路喀斯说。“再这样下去她真会把自己杀了的。也不用你跟那台机器通力合作把她害死了。天哪,我真庆幸自己此刻不处在你的位置上。我很高兴我今晚不用睡你的床,操你不得不去操的那份心。”
那一天来到了。棉花都收进来了,轧了棉籽也打成包了,霜降了,使玉米最终变干,现在正在收摘、过秤与藏进谷仓。路喀斯和莫莉坐在后座,他开车进入杰弗生,把车子停在县法院的前面,法官要在这儿开庭。“你不用进来,”他告诉路喀斯。“他们也许不让你进。不过你也别走远了。我可不想等候你。还有,记住了。莫莉大婶要分到房子、你今年一半的收成以及每一年的一半收成,只要你一天呆在我的地界里。”
“你是说我每种一年我的地就得这样分?”
“我是说你在我地界里每呆上一年,就得这样。我的意思非常清楚。”
“卡斯·爱德蒙兹把那块地给我了,说只要我一天——”
“我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爱德蒙兹说。路喀斯看着他,眨动着眼睛。
“你是不是要我搬走?”他说。
“何必呢?”爱德蒙兹说。“有什么必要呢?你不是还要每天晚上通宵在上面找埋下的钱吗?你不如整个白天都在上面睡觉呢。再说,你还得在那上面干活,好把莫莉大婶那一半收成挣出来。而且我还不是说光是今年。我的意思是每一——”
“全部收成归她都可以,”路喀斯说。“我种庄稼就是了。她把全部收成都拿去也行。我还有老卡洛瑟斯留给我的那三千块钱呢,就存在那边的那家银行里。这些钱也够我一辈子花的了——除非你又决定要分出一半来给某某人。等我跟乔治·威尔金斯找到了那笔钱——”
“从我的车子里滚出去,”爱德蒙兹说。“走。快出去。”
法官正开庭,地点在他的办公室——那是法院正楼旁附属的一个小楼。他们朝那里走去时,爱德蒙兹突然得去扶住老太太的胳膊,他及时抓住了她,再一次感觉到好多层衣料底下那条细瘦的、几乎没有肉的手臂,它干枯、轻脆、虚软,简直像根朽枝。他停住脚步,把她扶直了。“莫莉大婶,”他说,“你还是要这样做吗?你不一定非这样不可的。我替你把那东西从他那里夺走。天哪,我——”
她拉着他的手要继续往前走。“我得这样干,”她说。“他会再去弄一台来的。然后会马上把那台交给乔治,免得又给你收走。有一天他们会找到钱,没准那时我已经不在,管不了这事儿了。纳特是我最晚生的幺妹子。我闭上眼睛以前是不会再见到那几个孩子的了。”
“那就走吧,”爱德蒙兹说。“那就往前走吧。”
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在办公室里里外外走动,有几个人呆在里面,人不算多。他们安静地呆在房间深处,等轮到他们。这时候爱德蒙兹发现自己实际上是在搂着她。他领着她往前走,仍然扶着她,相信只要自己松开她一下,她就会瘫下去,在自己脚下变成极其洁净的褪色旧衣服遮盖着的一堆枯枝。“啊,爱德蒙兹先生,”法官说。“这就是原告吧?”
“是的,先生,”爱德蒙兹说。法官(他也相当老了)歪着头从眼镜上面打量莫莉。接着他把眼镜往鼻子上托了托,又透过镜片看他们。他嗓子眼里发出一下咯咯声。“都过了四十五年了。你就不能想想办法吗?”
“没法子呀,先生,”爱德蒙兹说。“我试过的。我……”法官又发出了咯咯声。他瞧了瞧秘书放到他面前的那张状纸。
“她会得到赡养,不错吧。”
“是的,先生。我会注意的。”
法官对着状纸沉吟了片刻。“没有反对意见吧,我想。”
“没有,先生,”爱德蒙兹说。可是接着——他甚至都不知道路喀斯已跟着他们进来,直到他见到法官又歪着头,这回是透过镜片朝他们身后看去,看到秘书抬起眼睛,并听见他说,“嗨,黑鬼!摘掉你的帽子!”——这时路喀斯把莫莉往边上一推,自己来到桌前,边走边脱帽。
“我们不反对,但是也不离婚了,”他说。
“你们什么?”法官说。“这是怎么回事?”路喀斯一次也没有朝爱德蒙兹看。就爱德蒙兹所感觉到的,他也没有朝法官看。爱德蒙兹傻呆呆地想道,他不知有多少年没看到不戴帽子的路喀斯了;事实上他根本不记得以前是否知道路喀斯的头发都已经是花白的了。
“我们不离婚了,”路喀斯说。“我改变主意了。”
“你是那个丈夫?”法官说。
“不错,”路喀斯说。
“在法庭上要称呼‘先生’!”那个秘书说。路喀斯朝秘书瞥了一眼。
“什么?”他说。“我又没想要上法庭。我已经改变我的——”
“什么,你这狂妄自大——”秘书开始说。
“等一等,”那法官说。他看着路喀斯。“你提出得太晚了。本诉状是通过正规方式与程序递上来的。我立即要对它作出判决了。”
“先等一等,”路喀斯说。“我们不打算离婚了。洛斯·爱德蒙兹明白我的意思。”
“什么?谁知道?”
“嗨,你这狂妄自大的——”那秘书说。“阁下——”法官再次朝秘书稍稍举了举胳膊。他仍然在看着路喀斯。
“洛斯·爱德蒙兹先生知道的,”路喀斯说。爱德蒙兹迅速地向前走了两步,仍然挽住了老太太的手臂。那法官朝他看去。
“是吗,爱德蒙兹先生?”
“是的,先生,”爱德蒙兹说。“是这样的。我们此刻不想办了。”
“你希望撤回诉状吗?”
“是的,先生。如果您同意的话,先生。”
“啊,”法官说。他把状纸叠起来,交给秘书。“把这一起从判案单上划掉吧,休利特先生,”他说。
他们一行人走出办公室时,他几乎是在抱着她了,虽然她也想自己走。“好了,”他几乎有点粗暴地说,“现在没事了。你没听见法官的话吗?你没听见路喀斯跟法官说,洛斯·爱德蒙兹知道他的意思吗?”
他几乎是把她整个儿抱到汽车里去的,路喀斯紧跟在他们后面。可是他没有上车,却说,“等一会儿。”
“等一会儿?”爱德蒙兹说。“哈!”他说。“你的等待策略破产了。你费尽——”可是路喀斯已经走开去了。爱德蒙兹只好等着。他站在车旁,看着路喀斯穿过广场,朝商店走去,在那顶讲究的、保护得很好的旧帽子底下,身子挺得笔直,时不时故意作出一副勇往直前、神气十足的模样,爱德蒙兹心里不由得一颤,他认出了这步姿与那顶帽子一样,是从自己的祖先那里得来的。路喀斯没离开多久。他不慌不忙地走回来,钻进汽车。他手里拿着一小包东西——显然是糖果,也就值一枚五分镚子儿的。他把它放进莫莉手里。
“拿着吧,”他说。“你牙没有了,不过还是可以含着吃的。”
那天晚上天气很凉。他点起一小堆火,从熏房里取来今年头一批熏得的火腿作晚餐的菜,他坐下来刚开始享用他独自一人吃的饭菜,好几个月来似乎也就今儿晚上有点胃口,这时听见屋子前面传来几下敲门声——那是用手指关节叩击廊壁的声音,声音不大,也不急,但却是咄咄逼人的。他对着厨房门那边的厨子喊道:“叫他上这儿来,”他说。他继续吃他的饭。他还在吃,这时路喀斯走进来,走过他的身边,把那台探测器放在餐桌的另一头。此刻机器上没有泥土;看来是擦过的,让那些光洁的神秘莫测的表盘与锃亮的摁钮一衬,显得既精密又复杂,像是挺灵验的。路喀斯站着,低头朝它看了好一会儿。接着便转身走开去了。他走出房间,没有再回过头来看它一眼。“放在那儿了,”他说。“把它处理掉好了。”
“好吧。我会把它存放在顶楼上的。没准明春莫莉大婶会不在乎,你就可以——”
“不。处理掉吧。”
“永远吗?”
“是的。别留在这个地方,别让我再看到它。干脆别告诉我弄到哪儿去了。卖掉它,如果办得到的话,钱存在你这儿。不过得卖到远点儿的地方,别让我再见到它或听说它。”
“好吧,”爱德蒙兹说。“好吧。”他把椅子推得离餐桌远些,坐在那儿看着对方,看到那个老人,此人出现在自己幼年失恃的悲惨复杂境况中,是他记忆中唯一的母亲的丈夫,此人从未因为他皮肤白而叫他一声“先生”,他也知道此人甚至在他背后也叫他洛斯,更不用说当着他的面了。“听着,”他说。“你倒不一定非这样做不可的。莫莉大婶老了,她免不了有些怪念头。可是她不知道的是——因为你是不会在这里或是别的地方找到任何钱的,不管是埋藏的还是没埋藏的。要是你想偶尔把这劳什子拿出去,比方说一个月一回或是两回,用一个夜晚在那鬼沟的头头尾尾走动走动——”
“不,”路喀斯说,“把它弄走。我再也不想见到它了。《圣经》上说,我们的寿数不外七十春秋。在这段时间里,一个人可以需要一大笔钱,倘若动手早,他想要的钱是可以弄到手的。我耽误了,动手晚了。地里钱是有的。三年前那个晚上,两个白人悄悄进来,起走了两万两千块,然后带着钱溜了。我很清楚。我见到他们重新填好的那个坑,还有原先埋钱的那个坛子。可是我那七十年快活到头了,我琢磨我是命中注定不该找到这笔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