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哲学家,出版过大百科全书与哲学辞典;同时是一个诗人,我的韵文曾在伊斯法罕和君士坦丁堡的宫廷传唱;还是一个小说家,我的书已被基督徒翻译成拉丁文在罗马出版。
尊敬的读者们,请不要感到奇怪,在我们那个年代,哲学家、诗人、小说家,甚至最伟大的宰相,这些头衔都可能是同一个人。当然,我要补充声明一下:目前我还没有当上宰相,否则也不会经历这场故事。
我们的宰相家世高贵,属于最早随巴布尔大帝入侵印度的家族。而我则相形见绌,尽管我的家族也可追溯到帖木尔大帝时代的撒马尔罕,但我的曾祖父不过是阿克巴大帝麾下的骑兵,我的祖父是僻居旁遮普乡间的阿訇,到我的父亲已沦为皇家图书馆的看门人。不过也因为这一便利,我得以在图书馆中度过童年。所有阿拉伯文、波斯文、希腊文、拉丁文的图书,都被我装在了并不怎么大的脑袋里。荷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维吉尔、海亚姆,这些伟大先贤的著作与诗歌,我可以一字不差倒背如流。感谢我默默无闻的父亲,他选择了一个最幸运的职业!
二十年后,我成为整个莫卧尔帝国最著名的哲学家、诗人与小说家。就连帝国最高统治者,神在大地上的影子——沙贾汗皇帝陛下,也将我召入他豪华的宫廷内。皇家大象驮着我进入德里红堡,在威严的皇帝陛下面前,我滔滔不绝地讲述了三天三夜。从古希腊与古阿拉伯的哲学,到即兴创作波斯语的诗歌,直到我那构思中的史诗小说。整个皇室都为我所倾倒,美丽的皇后泰姬对我十分尊敬,她希望自己的女儿——珂赛特公主能够学习波斯语,因为这是皇后故乡的语言,她聘请我每天向公主传授波斯诗歌。
珂赛特公主,是皇宫中最神秘的人物——据说她的眼皮上写有咒语,只要一闭起眼睛,看到她的人就会中毒身亡!当我第一次面见公主之时,也恐惧得双脚颤抖,期望神能够拯救我,让杀人的公主永远不要闭眼。
终于,公主缓缓走出珠帘,裹着一身紫色的丝绸披肩,睁着一双波斯湾似的大眼睛,带着天生的玫瑰香气来到我面前。
不,她不是想象中的魔鬼,而是天堂里的贞女!她是如此美丽迷人,每一次眨眼,每一次微笑,每一次回眸,都让我神魂颠倒。当她闭上充满诱惑的双眼,听我朗诵最得意的情诗时,我再也不惧怕她的眼皮了——事实上什么咒语都没有,那都是为了吓唬求婚者,因为泰姬皇后最爱这个女儿,希望最爱她的男人才能娶她。
没错,按照小说里的通常情节,我迅速爱上了珂赛特公主!
每夜我都会在灯下奋笔疾书,用波斯语创作一首又一首情诗,次日带入红堡念给公主听。再次感谢我那图书馆看门人的父亲,使我成为最有才华的诗人——每当公主听到我的情诗,她都会安静而羞涩地微笑,因为她知道这些诗都是送给她的,没有比这些赞美更痴情的了,也没有什么能比我的心更着急的了。
是,我决心向珂赛特公主求婚。
事实上公主也是这么想的,她的每一个眼神都在暗示着我,每一次交谈都颇有深意。她交给我的那些诗歌作业,都记录着她最真实的心情——她渴望离开宫廷,走进我那并不华丽的小屋,每夜都被我的诗歌赞美。
终于,在某个炎热的下午,当沙贾汗皇帝召我入宫讲解哲学,问我需要得到什么报酬时,我庄重地回答道:“尊敬的陛下,我不要黄金,也不要官爵,更不要采邑,我只要您的掌上明珠——珂赛特公主!”
“我亲爱的诗人,你没有开玩笑吗?”
“尊敬的陛下,我已下定决心,无论任何困难,都无法阻挡我。”
“可你既不是王子,也不是贵族,更没有万贯的家财与万里的封地,凭什么娶我的女儿呢?”
“尊敬的陛下,您需要什么才能把公主嫁给我?”
“一份最贵重的聘礼!珂赛特公主是我的无价之宝,只有同样的无价之宝,才能值得上我的女儿。”
“什么才是无价之宝?”
“上个月,土耳其苏丹要用一百座城市来换我的公主,但我说一百座城市还不及公主的一根头发,现在你明白什么是无价之宝了吗?”
这次谈话让我沉默了三天,虽然我的诗已使我名满天下,但我只是图书馆看门人的儿子。我的全部财产,除了脑子里的智慧以外,不过是一间小屋,半片小院,几只母鸡,还有一条狗而已。我到哪里去寻找一份“无价之宝”的聘礼呢?此时皇帝又下令,不准我再靠近珂赛特公主,没有皇帝的亲笔召唤不得入宫。
就在我陷入绝望之时,突然收到一封来自远方的信:
诗人先生:
若你有兴趣,请光临喜马拉雅山脚下的万榕山庄。本庄藏有一枚无价之宝,只有具备大智慧者方能获得。
期待你的光临。
七喜
这封信实在是奇怪,是一个乞丐放在我家门前的,当我追出去时乞丐已经跑了。
我捧着信思考了整整一夜,这喜马拉雅山脚下的万榕山庄究竟是何地?那无价之宝又是何物?什么人才是具备大智慧者?写信的七喜到底是什么人?是否一个陷阱一个阴谋?
但为了我的珂赛特公主,所有的危险我都愿意尝试,我下定决心收拾好行囊,告别炎热的印度平原,向从未涉足的喜马拉雅山前进。
艰险的旅途刚刚开始,我就遇到了许多困难:身上的盘缠不足,只能夜宿古庙之中;白天太过于闷热,只能在危险的黑夜赶路。
第七天,当我在干旱的大地上筋疲力尽时,身后响起一阵急促的蹄声,一辆骆驼车停在了我的身边。
年轻的车夫包着白色头巾,也许来自西部的拉贾斯坦,他抚摸着高大的骆驼说:“喂!你要去哪儿?”
“我想去喜马拉雅山!能否带我一程?”
“好吧,坐到车上来吧。”
我心满意足地坐到车上,由骆驼载着我继续前向。年轻的车夫对路很熟悉,他向骆驼挥舞了几下鞭子,便在大道上飞奔了起来。没想到骆驼飞奔起来如此之快,我紧紧抓着车栏十分担心,万一连人带车摔出去就惨了。但车夫驾驭得非常稳,骆驼车居然还转过几个弯道,就连最快的驿马也追不上我们。
“非常感谢你!”我爬到车夫的旁边,与他并排坐在驼车上,“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汗·汗”
“汗·汗?真是奇怪的名字,你很喜欢赶车吗?”
“是的,这是我的职业。”
“你去过喜马拉雅山吗?”
“当然去过!”
汗·汗已把我当作好朋友了,一路上和我不停地聊天,而骆驼车的速度也丝毫没有减慢。他挥着鞭子大声说:“你知道吗?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的骆驼车变成了四个轮子,而骆驼变成了一个长方形的盒子,不再需要给它喂草料了,只要定期给它加一些油。你明白吗?是一些特殊提炼过的油,来自地底的深处,据说在阿拉伯人那里非常丰富。”
“那还叫骆驼车吗?”
“当然不叫骆驼车,而应该叫——汽车!” 汗·汗越说越兴奋,猛赶着骆驼向前走,“反正梦里就是这么叫它的,人就坐在这辆车的里面,还有顶棚可以挡风避雨。前面有一个圆盘,抓着它就可以控制方向,向左转圆盘车就向左,向右转圆盘车就向右。要是让车加快速度,就踩脚下的一个踏板,要是让车停下来,就踩另外一个踏板,甚至还可以让它往后面开。这样前后左右各种方向就非常方便了,我就在梦中开着这辆车,飞驰在这条大道上。旁边也有许多辆相似的车,到了十字路口还会有红色和绿色的灯,红灯就必须停下来,绿灯就得快速通行过去。如果你闯了红灯——嘿嘿!就会有士兵跑过来没收你的本本,那样你就不能再开车了。”
“真是奇特的梦啊!”
汗·汗突然让骆驼停了下来,抱歉地说:“亲爱的朋友,我要去参加一个骆驼车比赛了,接下来的路只能由你自己来走了。”
“你已经让我快了许多,非常感谢。”
我跳下车与汗·汗依依惜别,继续走上北印度干旱炎热的大地。
几天后,我感到地势渐渐升高,气候也开始凉爽起来。我发现兜里还有几个卢比,便在客栈里暂住了一夜。
也许是这里太过于荒凉,整个客栈里居然只有我一个客人。而老板已经苦等了三个月,望眼欲穿地盼来了我,立刻端出最上等的菜肴招待我——事实上他还兼任了厨师、小二及客房服务。老板的名字叫石·康,他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我感激涕零,即便我所能提供的小费,只有我临时口占的一首短诗。
我在客栈里度过了一个宁静的夜晚,还好不是想象中的幽灵客栈。次日清晨,石·康老板突然敲开我的房门,满脸惊恐地向我述说:“听说你是个哲学家?”
“是的,难道我的房费不够吗?”
“不,请你帮我研究一下,我刚才做了一个奇怪的梦,非常非常奇怪——” 石·康在屋子里转了几圈,额头上已满是冷汗了,“我梦到在我的房间里,就在案几的位置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木头箱子,而箱子当中还是玻璃做的。那块玻璃当中突然闪起灯光,接着黑暗的屋子就被照亮了,而灯光里竟跳出一个人!”
“是什么妖怪?一千零一夜里常有这种东西。”
“但那个人就躲在箱子里不肯出来,玻璃中出现了一片森林,还有一口孤零零的井,同时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听着让我感到毛骨悚然。是的,那个人是从井里爬出来的,白色的衣服,长长的黑发,遮盖着脸庞,是个年轻的姑娘。她显得非常痛苦,每走一步都耸动着肩膀,黑色的发梢在胸前摆动,向我越走越近,眼看就要从箱子中钻出来了!我吓得躲到房间角落里,只见玻璃里的女孩撩起长发,露出一只没有黑眼珠只有眼白的眼睛,嘴里发出地狱般的呻吟:贞!”
“这是什么?听起来像中国字。”
感谢父亲看守的图书馆,里面还藏有一些中国的图书。
“谢天谢地,那个女妖没有从玻璃里爬出来,接着她就迅速消失了,变成了一排文字从黑色背景上升。然后箱子里出现了一个男人,他对我说:”这就是电视机!你可以写下一个故事,然后找来几个人扮演你故事里的角色。你有一台神秘的机器,可以将所有的事件记录下来,就和你亲眼所见到的一模一样,这些记录将在电视机里播放,让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到——这就是电视剧!“这段话让我非常兴奋,因为在我客栈老板的生涯里,曾经见过各种各样不同的人,每个人都给我说各自的故事,我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可以变成电视剧。是的,从此我将可以成为最棒的编写电视剧故事的人,我的故事在电视机里播放出来,千百万人都沉浸在我的故事里,这真的是很奇妙!”
我只能附和着老板说:“是的,是很奇妙。”
“然后,我的梦就醒了,我又回到了小屋子里,再也没有那个木头箱子了,但我相信这个梦会变成现实的。”
“但愿如此!”
我辞别了客栈老板,继续独自踏上前往喜马拉雅山的道路,脑中仍然回响着石·康的梦。
几天后,景象已与印度平原截然不同,这里也脱离了莫卧尔帝国的统治,成为一片独立的王国。在满目苍翠的群山之中,四周宛如世外桃源的仙境,本地居民的相貌也颇为独特。
路过一条湍急的溪流,有个村姑正在溪水中洗衣服,我走到村姑身边问:“请问,你听说过万榕山庄吗?”
“当然,我曾经去过那个山庄,不过离此地还有很远的路——翻过前面那个山口,沿着河谷往上游走去,还需要一个月的路程。”
村姑对我莞尔一笑,看来也不是泛泛之辈,难道这山谷之中还藏龙卧虎?
“请问姑娘芳名?”
“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村姑,名叫雪·漫,我看你心事重重的样子,是要去万榕山庄找宝贝吧?”
“是啊,你怎么知道?”
“这样宝贝世人皆知,但究竟是什么却又是个谜。”她一边在溪水中洗着衣服,一边神秘地微笑,“昨晚,我还梦到了万榕山庄——梦中的庄园在喜马拉雅山脚下,占地极为广大,园中有许多条街道,两边都开着各种小店,贩卖女孩喜爱的物品。在街上逛的都是十几岁的少女,每个女孩都可以在学校里读书,而你们帝国只有男孩才能读书,梦里真是个好地方啊。她们佩戴着奇异的首饰,可以不用蒙着面纱,可以在街上放声大笑,遇到年轻漂亮的男子经过,还可以追着打量一阵。”
“什么?你梦里的女孩们还调戏男生?这是什么世道!”
“就是这样喽,难道这样的世道不好吗?梦里头我也过得很爽呢,我们每个女孩都牵着一条狗,带着一群家丁,路上看到漂亮男生就拿来调戏调戏。而庄园里的男人都流行漂亮美丽型的,还有许多男人的选美大赛。男人都长得越来越像女人,而有的女人也长得越来越像男人。”
“真是人间地狱啊!我若活在你的梦里,一定被折磨死了。”
我擦了擦额头的冷汗,赶紧辞别了村姑雪·漫,涉过小溪往前面的山口进发。
第二天,我进入深深的河谷之中,越往上游走去就越是人迹罕至,地势也越来越险要,回头望去让人头晕目眩。
黄昏时分,就在我准备露宿在山崖下时,只见对面走来一个人影。那奇怪的家伙骑着毛驴,神色匆匆地从山谷中赶来。
在这空旷的地方遇见我,他也非常惊讶地喊道:“你要去哪里?这里非常危险,常有强盗逃犯出没!”
“啊,我要去喜马拉雅山脚下的万榕山庄。”我随即警觉地打量着那个男人,“不过我身上也没几个油水,强盗抓到我也没什么兴趣。”
“万榕山庄?我刚从那出来呢!不过路途遥远险恶,我劝你还是不要去了吧。”
我心中更有疑惑了,摇头道:“我是从莫卧尔帝国的德里出发的,走到此地已花去数十天,怎能半途而废呢?”
“哎,你把时间浪费在无用功中,不如听我说个梦吧?”这家伙从毛驴背上跳下来,撩起溪水喝了一大口,“最近我每晚都做这个梦,真是奇怪——我梦到家里多了一个发光的玻璃盒子,玻璃里面出现了许多文字,还有一排琴键般的东西,上面标着各种字母。按下那些字母,就会有相同的文字出现在玻璃上。而我的其他朋友们,每个人的家里都出现了这个东西,每个人都可以往玻璃里面写字,而不同人写的文字,都可以在玻璃里面看到。”
“你可以看到别人的文字,别人也可以看到你的?”
“对,虽然一连几天都足不出户,但感觉就像坐在茶馆里,大家喝着茶磕着瓜子聊天,你可以和大家一起说话,也可以单独找人说悄悄话。若是你遇到了心仪的女子,不必每天见面,也可以这样说说情话,胜过鸿雁往来徒费痴情——这就叫‘网’!”
我心中一动,这家伙的梦若能成真,我与珂赛特公主也可以夜夜传情了:“‘网’?网人网情,此梦妙也!”
“还有更妙的,我在梦中写下一篇小说,记述我通过此玻璃机器,与一位美丽女子聊天而产生的感情,我无意间将这篇小说放在”网“上,没想到竟有成千上万人观看,都被我小说中的故事所感动,赚尽了无数眼泪,同时也赚到了金条银砖。这篇小说还被改编为戏剧,搬上舞台表演,成为一代人成长的标志,许多人都能背出我的文字——”
他竟在山野间大声背诵出梦中的诗句: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
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
可以。所以,是的。我爱你。
这最后一句听得我汗毛直竖,急忙从他身边夺路而逃,爬上
此刻,身后传来那人的呼喊:“诗人,请记住我的梦;也请记住我的名字,我叫痞·蔡!”
奇怪——他怎么知道我是诗人?但来不及多想了,我连夜在河谷中赶路,脑中却始终无法摆脱痞·蔡的梦。
我在河谷中走了三天,直到前面再也没有水了,只剩下茫茫无边的大山。气温也急剧下降,尤其是夜里简直冻得人发疯,我被迫披上一件兽皮袄子御寒,继续往喜马拉雅山赶路。
清晨,我见到对面远远过来一个女子,骑着一匹雪白的马,如神话传说中的人物,披着红色的斗蓬,腰间还挂着一把佩剑,在我面前勒马停下。
“喂,你去哪里?”
她骑在马上扬起下巴,眉宇之间英姿飒飒。
“万榕山庄!”
我一时搞不清这是女强盗还是女国王,但为了保持帝国最著名诗人的尊严,还是站直在她的面前。
“怎么你也要去那里?你是什么人?”
“我是哲学家、诗人兼小说家。”我警觉地后退了一步,“你又是什么人?”
“我是沧·月剑客!在喜马拉雅山两边行侠仗义,专门捉拿强盗与逃犯,你可曾看见一个名叫江·南的瘦高男子?此人言语中夹带西洋话语,专门花言巧语欺骗商旅,又行杀人越货拦路抢劫之恶事。”
“没有,没有!”
幸好她所描述的逃犯与我太不像了。
“嗯,暂且信你。”女剑客在马上转了转眼珠,微笑道,“你是哲学家?你能否帮我圆梦?”
“圆梦?中国的紫微,阿拉伯的占星术,欧洲的塔罗牌,我都有所涉猎。”
“好,昨夜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来到一个遥远的地方——云荒大陆,那是天地的尽头,传说中的奇幻世界,但却是真实的存在。在云荒大陆的中心,是巨大而神圣的镜湖。方圆三万顷的湖面宛如镜子,倒映着湖中心的城市——伽蓝圣城。城市正中有一座白塔,高耸入云,壁立千仞,飞鸟难上,是为伽蓝白塔!此塔建筑于七千年前,由九百处子之血祭天,驱使三十万众,历时七十载,高六万四千尺方建成!”
“这听起来像是奇幻小说?”
“这是梦!”她再一次纠正了我,“而我在这座城市中,是一个天才的建筑师。我躲在一间地下室里,年复一年地描绘着建筑图纸。在暗无天日的工作环境中,我万分痛苦地分泌着想象力与智商——尽管我非常喜欢这份职业。但我的梦想是去写小说,将我的沧·月剑客生涯写成文字,让全世界的人们都能看到。”
“哦,你想成为我的同行吗?”
沧·月剑客骑着白马绕了我一圈:“但在梦中我依然是个建筑师,伽蓝圣城中的大部分建筑,出自于我的图纸,凝结了我日日夜夜的心血,以及宝贵的青春岁月。我亲眼看着我设计的大厦拔地而起,当然也有幽静美好的庭院,濒临镜湖的海镜别墅,宏伟阳刚的大竞技场……这是一个镜的世界,无论是天上的诸神,还是隐藏在湖底的灵魂们,抑或高塔下的芸芸众生,我们与镜子,无法分辨清楚。究竟现实是在镜中?还是镜子已是现实?你既然是哲学家,能否解答我的疑问呢?”
“那就把镜子打破吧!即便它就是现实,这是最简单的方法。”
“你是残忍的哲学家。”
“是啊,人生中有许多无法解决的问题,这是命运。”我决定结束此次谈话,继续踏上前往喜马拉雅山的道路,“告辞了!”
“祝你一路平安,小心强盗逃犯。”
“好的,也祝你美梦成真。”
“谢谢!”她纵马向南奔去,却回头大声喝道,“当然,因为我是织梦者!”
此后的几天,山道渐渐趋于平缓,进入一望无垠的寒冷高原。我也感到头晕目眩,时常气喘吁吁,当我加快脚步之时,甚至会呼吸困难!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高原反应?还好有几个牧民救了我,他们赶着牦牛和帐篷车过来,给我喝了许多牛奶,让我逐步适应这里的气候。
我继续向万榕山庄进发,当我可以眺望到喜马拉雅白色的雪峰时,迎面走来一个身着黑色劲装的男子。他留着一撮小胡子,背着个大大的包袱,手里拿着一支登山手杖,看起来相当专业,一定对周围的地势非常熟悉,于是我跑上去问道:“请问万榕山庄怎么走?”
“怎么还有人要去那里?”小胡子苦笑了一声,然后回头指着喜马拉雅山说,“看到那座最高的雪山了吗?笔直向前,步行七天,即可到达!”
“多谢拉。”
“等一等,既然我告诉你怎么走,那么你也应该有所回报!”
这句话让我心里一凉,难道是传说中的逃犯?这下是要我买路钱了?
“这位仁兄,实在抱歉,我已是身无分文,再无油水可刮,请再觅良人下手吧。”
“哎呀,你误会了,我是个探险家,来自大山那一边的中国,名叫孙·睿。”
我仍将信将疑道:“那你要什么回报?”
“你做过的最精彩的梦是什么?”
“梦?我虽然是个哲学家、诗人兼小说家,不过我所做过的梦实在是乏善可陈,因为我把想象力都用在清醒时的创作上了。”
“好吧,那我告诉你一个梦,是我所做过的最精彩的梦——我梦到了数百年之后,每个人都有机会读书了,我也获得了教育的机会,进入一座繁华的城市之中,享受人生的各种机遇。那个世界实在太特别了,城市里都是几十层高的楼房,街道上飞奔着不用牲畜的车,每个人都穿着各自的衣服,商店里贩卖着各种奇珍异宝。”
“你梦到了罗刹海市?还是大西洋底的亚特兰蒂斯?”
探险家孙·睿有些激动地说:“不,这是数百年后的整个世界!我徜佯在这城市之中,却丝毫都感受不到快乐。虽然大多数人都衣食无忧,还有不少人终日纸醉金迷,但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许多人泡在暧昧的灯光之下,彻夜不眠狂歌滥舞,还将自己灌得酩酊大醉,只愿不问这尘世的烦恼!还有人渴望自己为世人所知,动辙芙蓉出水,转瞬艳照奇门,更有红花主教,各领风骚数十天!更有人一心为利为名,不惜尔虞我诈,害人害己,搞得家破人亡!”
“哎,无论放在哪个世界,人心莫不如此?”
“但世上已经无神了!有人说上帝已死去,有人说佛陀本凡人,有人说自己就是神!你说这个梦可怕不可怕,疯狂不疯狂?”他不知不觉之间,已是老泪纵横,“因为这个梦,所以我甘愿流浪四方,只为寻找世上的真理,可惜万榕山庄也无法给我答案。”
“根据我哲学家的判断,有多可怕就有多美妙,有多疯狂就有多理智,世界本来如此。”我长叹了一声道,“你的梦实在很精彩呢,请问你也去万榕山庄寻找过无价之宝吗?”
“也许世上本没有什么无价之宝,祝你好运吧!”
探险家孙·睿与我挥手作别,继续在荒原上寻找真理。
而我仍然要踏上前往万榕山庄的道路,往前的环境越来越恶劣,地势也更加陡峭险峻。到处都覆盖着厚厚的积雪,还有绵延亘古的冰川,禁锢着几千年来不化的尸骨。仰望天空连飞鸟也没了踪影,白茫茫的大地上只有我一人独行,在刺骨的寒风之中,心底却念起珂赛特公主,便又一次加快了脚步。
终于,天空飘起了鹅毛大雪,我固执地向最高的雪山进发。突然,我感到脚底一空,整个人便坠入一个无底深渊……
世界陷入黑暗。
寒冷彻骨,如地狱的最底一层。
我死了吗?
当我重新睁开眼睛,却看到一点幽幽的火光,四周都是白色的世界,要比刚才温暖了不少。有个男人正端坐在火堆前,用一双狼似的眼睛盯着我。
原来这是雪里的地穴——这样可以躲避寒冷,我不小心踩动上面的雪层,便掉到了这个地穴之中。
再看穴中的男子,体形瘦瘦长长,形容诡异,怀中还暗藏兵刃,让我立即提防起来。
“NICE TO MEET YOU!欢迎光临喜马拉雅山!”
此人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英吉利语,意思是“很高兴认识你”,再看他的外表与特征,完全符合沧·月剑客口中逃犯的形象——真是倒了大霉,居然在这地方偶遇了凶残的逃犯!这地方实在太适合躲藏了,根本没办法找到啊,我要怎么才能逃出去呢?只能胆战心惊地问道:“敢问英雄大名?”
“老子行不改名坐不更姓,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前美少年今大帅哥——江·南!”
此话一出,不知要呕倒多少人了,我也强忍着自己的反胃,厚颜无耻地附和道:“果然是一枝梨花压海棠!”
逃犯江·南朗声大笑:“这位帅哥,你可是去万榕山庄?”
“你怎会知道?”
“嘿嘿,此乃喜马拉雅山最高峰,也是普天之下最高峰——珠穆朗玛峰脚下,方圆数十里渺无人烟,惟有一家万榕山庄,修造在万丈悬崖之上,传说拥有一件无价之宝。庄主向天下四方广发英雄帖,但迄今却没有一人可得此宝物!”
“这个……这个……江·南大哥你又为何在此?”
“我在此做梦。”
“做梦?”没想到还有人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在做梦,“可是何等美妙之梦?”
“美不可言,妙不胜收!”
“愿闻其详?”
我被迫装作虚心求教的样子,江·南眯起眼睛娓娓道来:“我已在此地穴之中,蜇伏了三年有余!更有一位沧·月女剑客追捕了我三年有余,但我不顾孤独寂寞栖身于此,只因为在这珠穆朗玛峰脚下,我每夜都能做同一个梦——在梦里我成为了商人,起初是去西洋米国求道,掌握经邦济世之道,更得国子监博士之学。因我乘坐一只大海龟归国,故又被称为海龟族。此时我邦盛行海龟,不少西洋富商携万贯金银来此,愿倾力投资我等年轻帅哥。所从事之买卖包含贩卖人口,倒卖军火,拐骗妇女,诱惑儿童……”
“啊,你!你!你!”
“莫要惊奇!兄台你一定以为我是个大逃犯?其实我是老实本分的生意人,不过在梦中过了一把买卖瘾而已。何况我梦中的这些买卖,也并非丧尽天良的干活,而只是虚拟经营——你明白”虚拟“二字吗?就是假的,宛如一场游戏。没错,游戏也变成了一项大买卖,成千上万人同时玩同一个游戏,经营者可以日进斗金,乃至成为全国之首富!”
我再也不愿对他客气了:“梦中你还在行骗术?”
“哎呀,兄台言之差矣,岂可用骗术来形容?此乃网络游戏,并可以融资经营,那些富商巨贾,往往有多余资财,投资到我等海龟帅哥身上,可以一本万利乃至无穷无尽。虽然风险巨大,但收益同样也可观。其人投资十个,只要成功一起,不但可连本带利回收,还可以狠狠大赚一笔呢!”
江·南在地穴的火光前面,越说越兴奋,再度放声大笑起来,不禁让头顶的雪层为之松动,坠落下来几大块,并露出了一个洞口,可以望见飘雪的天空。
我趁其不备爬出了地穴,赶快向雪山上跑去,不顾漫天遍野的大雪,只愿摆脱那危险的逃犯。
在陡峭的雪地里走了不久,便看到一片悬崖绝壁,其上似乎有一组宏伟的建筑,宛如天上的宫殿。
好不容易才找到上去的路,等我一步步走到悬崖之上,才看到一扇铁皮大门,上面用汉字、梵文、阿拉伯文、希伯莱文、拉丁文、希腊文分别撰写着庄名——万榕山庄!
果然到了万榕山庄!一路上来的艰辛困苦酸甜苦辣,让我不禁泪如雨下,激动地敲响了庄门。
铁门缓缓打开,露出一座绿色的建筑,偌大的地方却见不到半个人影。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去,来到一间华丽的厅堂,壁炉里生着熊熊的火焰,倒一下子也不觉得寒冷了。
我在大厅里徘徊了许久,这里陈设着许多西洋名画,还有不少中国瓷器,更有一排排书架——罗列着许多我闻所未闻的古书,真是个奇怪的地方!
当我实在忍不住要大喊“有人吗”时,前头屏风前闪出一个人影,同时亮出洪亮的嗓音:“诗人先生,你终于来了!”
再定睛一看这位庄主,却是瘦得像根竿子,头顶的发丝都直起来,顶端却打了个弯弯,衣着宛如还在夏日,与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
“你就是庄主?”
“没错,我的名字叫七喜,是我给你发了英雄帖,请你来一睹本庄的无价之宝。”
“究竟是什么无价之宝?惹得那么多人想要得到?”
七喜庄主大笑了起来,他说话的洪亮声音,实在与纤瘦迷你的体格太不相称。他伸手按了一下花瓶,从大厅天花板上吊下来一个玻璃盒子,就悬挂在半空中伸手却触摸不到。
玻璃盒子里发出灿烂夺目的光芒,简直刺痛了我的双眼。我只能低头揉着眼睛,许久才适应里面的光线。
宝石——玻璃盒子里是一枚宝石!
难以置信!万能的造物主啊!请你原谅我的贪婪,我无法用人类的眼睛来注视它!古往今来的诗人们啊!请原谅我的愚蠢,我无法用人类的诗句来赞美它!历朝历代的君王们啊!请原谅我的胆怯,我无法用人类的宝剑来夺取它!
是的,这枚宝石竟是如此美丽,用任何美丽的女子来比喻它,都简直是对它的亵渎。这枚宝石又是如此神圣,用任何先贤的智慧来比喻它,又简直是对它的侮辱。
它的美不属于人世,完全超出我们的想象,让我五体投地地拜倒,再也不敢用正眼瞧它,再也不敢靠近它半步,以免我那凡夫俗子之气玷污了它。
对,这枚宝石就是传说中的“无价之宝”!
它当之无愧又名至实归,就算是千百万人为它而牺牲生命也绝不可惜。
因为它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无法用权力来衡量,无法用荣誉来衡量。
它是无价的!
而我——小小的哲学家、诗人兼小说家,怎有福气去接近它享有它?
然而,就当我望而却步之时,心中却浮起了一张面容。
啊,就是她。
宇宙间只有一样事物可以与这枚宝石媲美——我的珂赛特公主!
瞬间,勇气重新充塞于我胸间,就如我万水千山跋涉至此,为的就是得到这无价之宝。
“请告诉我,怎样才能得到它!”
“好,有一大半的来客,见到这枚宝石以后,就自动灰溜溜地逃跑了,真正敢于提出挑战的人不多。”庄主七喜再度大笑起来,“我给你三天两夜的时间,若你能在此期间,将你做过的最精彩的梦告诉我,这枚无价之宝就归你了!”
“真的吗?”
“万榕庄主从无戏言!”
七喜庄严的声音传遍了整座山庄,或许也传遍了整座珠穆朗玛峰。
“好!”
这一晚,我就住在了万榕山庄之中。
庄主给我安排了一间温暖而幽静的房间,没有风雪和寒冷来打扰我,这么多天来第一次住得如此舒适,莫卧尔皇帝的寝宫恐怕也不过如此。
为了做到一个最精彩的梦,我故意折腾到子夜以后才睡下,在这种疲倦状态是最容易做梦的。
果然,当晚我做了一个奇妙无比的梦,梦中发生了许多曲折动人的故事,让梦中的我兴奋异常。我甚至自己在做梦,还有意识地控制着梦中的情节,让其往更精彩的方向去发展,若是写成小说一定可以成为最伟大的经典。
次日清晨,当我从梦中惊醒之际,却悲哀地发现自己一点都记不得了!
该死的!我拼命地抓着头发,几乎要将头皮给扯破了,却一丝半点都记不起来。我只记得自己的梦精彩纷呈,故事引人入胜,无论讲述给任何人听,都是有史以来最棒的梦。
然而,我却全部都忘得精光了,怎么回想都没有办法记起来。我痛苦地想要从悬崖上跳下去,为什么不在做梦最高潮的时候,从床上爬起来记录下来呢?
我的意志几近崩溃,如热锅上的蚂蚁坐卧难安——突然,我想起来到这里的路途上,我遇见过的七个怪人,那七个人分别给我讲述了他们各自的梦。每一个梦都是那么奇怪而有想象力,有的梦还让人深省不已。
若把这七个人的梦串联在一起,不正好是一个精彩漂亮的梦吗?
我仿佛又获得了新生,赶紧找到庄主七喜说:“我已有了最精彩的梦,请容我细细道来。”
于是,我把一路上所听到的七个梦,巧妙地编织在了一个故事里,作为一个梦讲述了出来。
我真是个天才!这些梦被我编得天衣无缝,如同一个完美无缺的整体,少掉哪一部分都不行,而合在一起又强大无比。
听完我讲述的这个梦境之后,庄主七喜沉吟了许久,仿佛被我的故事深深地征服了。我强行按捺住激动之情,等待他说出“宝石归你了”。
终于,他走到我面前说:“很好,很强大!”
“我成功了?”
“不,你失败了。”
我立刻大惊失色:“什么?”
“对不起,你刚才说的这个梦——事实上是七个梦,我都早已经听过了。”七喜微微一笑,“你是不是见到了一个年轻的车夫;一个古板的客栈老板;一个八卦的村姑;一个多嘴的游客;一个骑马的女侠;一个愤世嫉俗的探险家;一个坑蒙拐骗的通缉犯?”
庄主的这一番话,已经让我彻底投降了:“没错,在我来万榕山庄的路上,依次见到了这些古怪的人们。”
“其实,他们也都收到过我的信,也都兴奋地赶到这万榕山庄上来,说出了他们做过的最精彩的梦——可惜,这些梦虽然都还不错,但没有一个是我心目中最好的。”
“啊,那么把这些梦串起来呢?”
骨瘦如柴的七喜又一次微笑起来:“一百匹驴子加起来,终究还是驴子,不可能变成马。”
“那我怎么办呢?”
“我说过给你三天两夜,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大半,你还剩下最后一夜,好好把握吧!”
庄主的话让我感到绝望,我只能回到我的房间里,面对墙壁苦思冥想了一整天。但临时抱佛脚也无济于事,我痛苦地倒在床上,心中却满是珂赛特公主的身影。
这是我在万榕山庄的最后一夜,明日若不能说出精彩的梦,我便要被赶出山庄,终身不得再见识那无价之宝,公主恐怕也不能再与我相见了。想到这里,心中又升起无限恐惧。
也许是壁炉里的火太温暖了,不知不觉之中,我竟倒头睡着了。
后半夜,我做了一个梦。
可惜,这个梦实在太平庸了,以至于我虽然记住了这个梦,却实在没有勇气再回想一遍。
梦——我梦见自己娶了珂赛特公主,没有价值连城的陪嫁,也没有欢天喜地的婚礼,甚至连一个小侍女也没有。我将她带回我的小屋,让她躺在我那并不宽敞的床上,然后亲吻她美丽的唇,给她讲一个古老的故事,再为她作一首深情的诗,最后为她唱一首情歌。从此,她成为了我的新娘。我们不需要华丽的住宅,不需要成群结队的佣人,不需要堆积如山的财宝,也不需要权倾朝野的地位。我只需要她——美丽的女子,是不是公主并不重要。她也只需要我——有趣的男子,是不是哲学家也不重要。我只要每夜陪着她数星星,每天伴着她去田里劳作,养肥自家前院的老母鸡,吃一串自家后院的甜葡萄。然后我们生下一儿半女,彼此长相厮守。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她一起慢慢到老……
这就是我的梦。
这个梦丝毫都不华丽,一点都不曲折,甚至连一丁点的哲理也没有。既没有阴谋也没有凶案,既没有帝王也没有将相,既没有圣贤也没有伟人。缺乏想象力与创造力,不过是普通生活的累积,就像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农夫村姑,到老也只有那么一点出息!
事实上,这个梦我已经做了无数遍!从确定自己爱上珂赛特公主的那一夜起,我就开始做这个梦。每夜都重复着相同的梦境,直到我踏上前来喜马拉雅山的旅途,依旧每夜都会梦到自己娶了公主,而每次都是这么平庸这么没有创意。
但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在最后一个白天,我垂头丧气地来到庄主七喜面前,低声说:“昨晚,我又做了一个梦,可是那个梦实在太差劲了,我根本没有勇气说出来。”
“说吧,我愿意做一个倾听者。”
于是,我如实地将昨晚的梦说了出来,没有任何添油加醋,也没有任何修饰描写,完全是我梦中的真实情景。
七喜平静地听完了我的讲述,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
“年轻人,这枚宝石的名字叫爱情,它属于你了。”
一开始我没有听明白,以为自己还在梦中:“什么?你说什么?快点让我从梦里醒来吧。”
“你现在没有做梦,我是在告诉你——你已经说出了我心目中最精彩的梦,因为你刚才说的这个梦,若能够实现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这枚宝石又算得了什么呢?”
“比无价更无价吗?”
“是的,宝石属于你了,快点拿走吧。”
随即,庄主七喜取出了灿烂的宝石,将它塞到我的怀中说:“哎,我还真是舍不得它,快点带着它下山吧,趁着我还没有改变主意之前!”
我就像做梦一样抓过宝石,飞快地冲出了万榕山庄,一口气跑下了珠穆朗玛峰。
为了躲避路上的强盗们,我装扮成乞丐晓行夜宿,又经过两个月的艰难旅程,回到了莫卧尔帝国的德里。
终于,我将这枚无价之宝——世界上最美丽的宝石,我给它取名为“莫卧尔宝石”,献给了沙贾汗皇帝陛下。
皇帝与皇后连同满朝的文武大臣,都被这枚无价之宝惊呆了,他们纷纷称赞这是帝国昌隆的象征,而我则为帝国立下了不世之功勋。
我庄重地跪在皇帝面前说:“陛下,这枚”莫卧尔宝石“是我迎娶珂赛特公主的聘礼,你的承诺如同整个帝国的最高法律,比喜马拉雅山还要贵重,请你履约!”
沙贾汗皇帝犹豫了片刻,但泰姬皇后则微笑着说:“皇帝是神在大地上的影子,怎么会自食其言呢?现在公主属于你了,勇敢的年轻人!”
三天后,我带着珂赛特公主走出了皇宫。
由于我既不是贵族的儿子也不是大臣的子弟,所以沙贾汗皇帝并没有给我一个卢比的嫁妆。珂赛特公主既没有骑上皇家大象,也没有坐上金色的牛车,而是被我用一头小毛驴牵了出来。
我快乐地牵着毛驴和新娘,来到我那并不宽敞的小屋。没有管家也没有侍女,只有我的小狗在门口欢迎她。就在我那张普通的床上,我给她讲述了我在喜马拉雅旅途中的故事,又给她唱了一首在群山中听到的民歌,共同度过了一个幸福的新婚之夜。
我的平庸的梦想成真了。
在我们新婚的第二天,珂赛特公主悄悄拿出了一个漆盒,打开来居然是“莫卧尔宝石”!
“这是我从妈妈的首饰盒里偷出来的。”
珂赛特偎在我的胸口说。
而我的心底立时慌张起来,万一被皇帝知道,我和公主都有性命之忧。
这时,我看到门外经过一个乞丐——正是那天将七喜的信放到我家门口的那个人。
我脑中闪过了什么,马上冲出去将宝石送给乞丐说:“这块石头放在家里没什么用,送给你去玩玩吧!”
“哈哈,这石头长得可真丑,我会把它送给恒河女神去的。”乞丐嘴里又嘟囔了一句,“还不如送我一碗手抓饭呢!”
说罢,乞丐带着宝石向恒河方向走去。
眼看我将“莫卧尔宝石”送给乞丐,珂赛特却没有责怪我的意思。
我搂着她的肩膀说:“我已经得到了我的无价之宝。”
珂赛特微笑道:“我也是。”
没错,她才是我的“莫卧尔宝石”。
2008年3月9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