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我看《围城》的时候,忽然发现:“钱钟书和我好像呀!”转念一想,这样恐怕会引起公愤,连忙改口说:“不对不对,是我和钱钟书好像呀!”
因为认定了钱钟书跟我是一类作家,所以每次发现钱钟书的名字时,我总是倍感亲切:“钱钟书呀,我认识!我跟他好熟的!”就只差没说“昨天我才和他吃过饭!”了。
我斗胆把自己归类为幽默作家。我不求自己能靠着幽默的文章名垂千古,不求一千年后还有人研究我,不求诺贝尔文学奖能瞧上我,我只为各位大爷大娘看着我的文章觉得快活,打消了回家揍孙子的念头;哥们姐们看得开心,给俺添点人气。
我总觉着有幽默感的人都是一家人。
幽默人的“眼睛”是一样的,他们发现事物的角度是一样的。当别人发现事物美好一面的时候,他却发现了这事物搞笑的地方;当别人发现事物悲伤的一面时,他却发现黑色幽默的地方。尽管幽默的人在现实生活可能会结巴(比如我),甚至长少白头。可小女认为他们总不会像哲学家那样,半年不刮胡子,一天喝五六杯咖啡,所以我放心和幽默文章的作者做一家人。幽默的人应当是和睦的大家族,虽然未曾谋面,但我一厢情愿地认为,我和他们的关系比亲眷还要亲。说不准,明天我就可以到马克·吐温家串门,今天晚上里柯克就会请我吃饭呢!幽默文章的作者脾气好,会给人逗乐子,在各类作家里,他们也是最不容易犯神经病的一类人。假如我去诗人家里吃饭,我担心他会给我灌上几升高梁酒,再把愤怒的唾液吐在我的小脸蛋上。
幽默文章是不会过时的。
我现在看一千年前的《高祖还乡》时,就没有嗓子里卡了块肥猪肉,想笑却笑不出来的难受感觉。自以为深刻和感人的,才会有过时的危险哩!自认为思想深刻的人,常常喜欢把自己的思想灌输到别人的脑子里,喜欢抒情的人则要别人和他一块高歌,而思想和感情是会过时的。幽默作家有自知之明,没有名垂千古的打算,也不逼读者和自己的文章成亲,幽默作家最讨人喜欢的,就是他们善于自嘲。每次重读幽默文章都会有新鲜的感觉。更重要的是,幽默的作家“审美观”不发达,而“审丑观”发达,总是窥探人性丑恶的一面,而人性的丑恶本质是不会改变的。
幽默作者和读者也是一家人。
幽默的文章,跟读者的距离感要小得多,觉得很好相处很亲近。我们这一代从小有电视电玩漫画解闷,虽然也会写抒情式的文章(在结尾处高呼:“xxx我爱你!”),但我们却更喜欢接触幽默的东西,幽默的噱头可以随手抓来。所以我一直坚信,最正经的同学仍然有这个年龄特有的幽默。
我和幽默作家是一家人,谁有痔疮,谁有脚气,我比他们的奶妈还清楚,下面请听“幽默文章裙底春光之不完全揭短”。
幽默的文章经常罗嗦,因为它总要费很大的笔墨,来解剖和分析这件事物的幽默点,直到看官看懂了为止。这就是为啥幽默的文章是“大众消费”,拥有的读者群众多的原因。每次我要实行复杂的幽默的时候,脑海里总是浮现出幼儿园小弟小妹为这处幽默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只好费些口舌,把这处幽默解释得明白,透彻,确保小弟小妹能够安全、畅通地笑出来。
幽默的噱头是可以现抓现抖的。今天我就学到两招:说某个人盯着我看,可以说“像是在某张通缉令上见过我一样”;说某人嗓门大,可以说“以失聪者特有的嗓音”。我所学到的噱头都是现学现卖,就算硬加一个情节,也要把刚学到的招数用上,就像刚出炉的新鲜面包,刚一到手,立刻咬下去,不给自己留下产生追悔的时间。
幽默的文章有个大忌,就是耍小聪明。所以我每天都陷入深深的忧虑中,害怕自己说完了笑话,就耍开了小聪明。一个幽默作家如果耍上了小聪明,就证明他离无聊不远了。为了确保我的幽默犹如那每日一歌,经常都能更新,我经常用电脑查询:“白玉金刚臂”用过没有?我无聊过没有?“五香螺旋屁”用过没有?我无聊过没有?我时常警惕着自己有没有耍过小聪明,以免犯下自己的“亲眷们”经常会犯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