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敌人》七(10)

  说好了穆仰天请闻月吃饭,地方由闻月选。闻月选了去武昌户部巷,说喜欢那种拿土碗斟红酒喝,五爪金龙抽着凉气嘶嘶地啃牛骨头的豪气。不是穆仰天喜欢的“香格里拉”和“东方”,可闻月说了喜欢,坚守住自己被请的权利不放,又说那地点和吃相都极致得很,而且那份去晚了要等着翻台的热闹和毫不讲道理的人气,真该穆仰天这种生意场上的打拼者悟一悟的。穆仰天拗不过闻月,同意了,事后一想,缘起是要请闻月吃饭,闻月却要带他去讨事业上的觉悟,说到底,还是她在照顾他。

  闻月那天打扮得很漂亮,平常总是熨帖的套装或休闲裙的她,那天却换了一件飘然到脚面的湖蓝色吊带裙,发式也做过了,斜出一片来半遮住一只明亮的眼睛,看上去漂亮得很。人却有些伤感,先是一句话也不说,抓了牛骨头在手里啃,啃得像个饥肠辘辘的灾民。后来喝了一点红酒,两颊绯红,眸子明亮,饭吃到一半,突然抬了脸起来对穆仰天说:

  “那天我给你讲的那个笑话,我没讲完,你现在还想不想继续听?”

  穆仰天正用公筷拨了清蒸鲩鱼的肚腩下来,往闻月的菜碟挟,有一段时间没明白闻月说的是什么,停下来拿眼睛看闻月。

  “我在大学里的第一个男朋友,”闻月说,“就是打棒球那个,你忘了?”

  穆仰天恍然大悟,说:“没忘,像野骡子,手特狠的那个,对吧?”

  “对,说的就是他。我不是说他不行吗,他不是反过来埋怨我吗,他埋怨我身材太过分,魔鬼似的,让他精力无法集中。我后来回答他: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长成萝卜的样子?我长成萝卜的样子你就能专心致志了?”

  闻月说完哧哧地笑,举了酒杯起来,并不和穆仰天碰,自己一饮而尽,然后点着一支瘦细的香烟,人坐在那里发着呆,再也不说话,也不笑了。穆仰天往她菜碟里拨了不少清蒸鲩鱼,那以后也渐渐凉在那里。离了骨刺的鱼,再一凉,辨不出原来的样子,很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