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优越感

当天晚上,母狼就在魏家住下了,它显然不习惯睡床,只趴在床边的脚踏板上。

一觉醒来不见母狼身影,魏琳琅并不觉得奇怪。母狼高傲而强大,它愿意让魏琳琅融入人类社会,自己却并不喜欢接触人群。

事实上,母狼跟着他走出山谷的行为很让魏琳琅费解,“知子莫若父”,同样的,魏琳琅也很了解母狼的性格,除非有很重要的事情需要走出山谷,否则它绝不会走出山谷进入人类的生存区域。

去公社上学的路上,魏琳琅皱着眉头,忧心忡忡的样子。顾瑾玉问他怎么了,他想了想还是说出自己的疑惑,“妈妈好像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狼妈妈很聪明的,它既然不说,那就一定有不说的理由。等到了该说的时候,它总会告诉你的。”顾瑾玉想得十分通透。

也对!

魏琳琅无奈地点点头,现在也只能这么想了,不然还能怎么办呢?母狼不想透露的信息,任凭魏琳琅如何试探都没办法打听出来,它跟人类不一样,人类总有弱点,只要找准弱点,总能套出自己想要的信息。

再说就算母狼有弱点,那个弱点很可能也是他……这样一想,魏琳琅突然觉得自己有点不孝,“姐姐说得很对,妈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不该猜来猜去的。”

“趁狼妈妈在家,我们去副食店买点肉!”顾瑾玉身上正好有两张肉票,能买一斤猪肉呢!

两人走到大路上,正好遇见其他同学,焦春桃笑嘻嘻地扑上来抱住顾瑾玉的胳膊肘,“小玉你今天早饭吃的啥?悄悄告诉你我今早吃的是肉包子哦,皮薄肉多,一口咬下去,满满都是油……吸溜,特别好吃!”

“我还带了两个,你和魏琳琅一人一个,你是想现在吃还是中午吃?”

公社离得远,不像小学就在大队,中午还有时间可以回家吃饭。在公社上初中,中午饭就得在学校解决,但学校也不给做饭,只提供开水,学生们都是自己带饭。

一般大家带的都是煮红薯,或者杂粮窝头,家境好些的就带白面馒头或者包子,配着开水吃也不怕噎着喉咙。

“我吃过早饭了现在不饿,等中午再吃吧,我带了水煮鸡蛋,也给你一个。”顾瑾玉并未拒绝焦春桃带来的吃食,今时不同往日,焦家不像以前那样贫穷,虽然也不富裕,但至少能吃饱穿暖。

焦春桃咧嘴笑了,她用力拍拍顾瑾玉的肩膀,语气豪爽地说:“好姐们儿,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路过魏家大队时,背着双肩背包的魏宝珠从田坎上走来,焦春桃艳羡的目光落到魏宝珠的背包上,“我听说她的书包是从大城市买回来的,真好看啊!”她要是能有这样一个书包该多好啊!

不过焦春桃也只是想想而已,现在的生活已经比以前好太多了,她很满足。

“小玉,你也去过大城市,为什么不买个像她那样的书包?”焦春桃这话倒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单纯的不解。

按照她的想法,魏宝珠是很洋气,但顾瑾玉也不差啊!再说顾家条件好,顾瑾玉自个儿又跟着她妈去大城市见过很多世面,听说大城市的供销社都有好几层楼高,里面啥都有,还有许多外国货呢!

见过魏宝珠的双肩书包,再看顾瑾玉背了几年的挎包……的确没人家的好看。

“我这个书包还没坏呢,就算坏了我也不买她那样的。”顾瑾玉摆摆手,对背什么书包并不在意。

但焦春桃特别感兴趣啊,她觉得魏宝珠背那个书包看上去特别像城里娃,多俊啊!顾瑾玉咋就看不上呢!

“为啥啊!”焦春桃特别不理解。

“跟咱们厂里生产的藤编书箱比,她那个书包也就一般吧。等这个书包不能用了,我就去买个藤编书箱,就今年刚出来那款,我妈说那款书箱肯定受欢迎,背久了对皮肤也好。”说起厂里的产品,顾瑾玉的语气中满是骄傲。

厂里生产的成品都是以工艺的精细和复杂程度分出好几个级别,越好的产品价格自然越高,像那种品质最好的货,一般都是销往国外。

但这并不代表自己人就得用次品,就算是古代贡品,也不是只有皇室才能享用的,更别说现在这个社会。外国友人出得起价钱,厂里自然会提供值这个价钱的产品,厂里不允许工人私底下接活儿干,但人家用自己买的材料给自家人做点东西,这个却不归厂里管的。

那给厂里做的都是精品,没道理给自家人就做个次品吧?再加上厂里也有内部福利,凡是本厂职工购买产品,都是有内部折扣的。

打个比方,顾瑾玉想要的藤编书箱出口国外,每个的价格是六元。卖给外人是六元,内部价能打个半折,当然这样的福利也不是没有限制,要不然内部员工光靠倒卖厂里的产品都能发财。

“你想要书箱我送你呗,干嘛花钱买啊!”焦春桃拍拍挎在腰间的书箱,得意洋洋道,“让我嫂子给你编一个,她手艺可好了,还会许多花样,这些连我爷都不会呢!”

她说的嫂子就是卢苗儿,两年前卢苗儿跟她哥结了婚,现在连孩子都有了。要说以前焦春桃对卢苗儿做她嫂子是不太满意的,毕竟卢苗儿情况特殊,不是实在娶不到老婆的男同志肯定不会考虑她。

但焦家当时的情况也确实不咋样,焦冬至是个聪明又能干的好小伙儿,可他家庭条件差啊!焦家要房子没房子,像焦冬至这样的大小伙子,连个正经房间都没有,住的是比牛棚条件还差的草棚子。

再加上焦家壮劳力少吃饭的人多,谁家姑娘想不开进他家门,这嫁进去肯定是做牛做马的命!

焦冬至是自家人知自家事,以他家那个条件要想娶一个性格样貌都不差的姑娘,那是想都别想。说实话他对卢苗儿并不反感,卢苗儿外形条件并不差,性格嘛……也没见她跟谁生气,或者动手打人,这些都没有。唯一缺点就是脑子不太好,但这个缺点对他来说其实也没什么影响,再说这也不是天生的。

焦家大人对卢苗儿也挺满意,等卢苗儿进厂后,原本五分的满意就变成了八分。后来卢苗儿进了焦家门,这八分的满意,就变成十分!

为啥?因为卢苗儿她不找事!

她是不会下地干活,也不会干家务,但她能挣钱啊!换成厉害点的婆家,就算她能挣钱又咋样?该干的活儿还是得干,反正就是个傻子而已,想咋欺负就咋欺负。

但焦家人不搞这套,别说卢苗儿能挣钱,就是她不能挣,焦家人也不会慢待她。这也是卢苗儿进厂后,卢家仍愿意将女儿嫁到焦家去的原因之一。

卢苗儿脑子虽笨,但她有一颗赤子之心。焦家人对她好,她就恨不得将心掏出来。焦春桃嘴硬心软,以前她嘴上说着嫌弃卢苗儿不想让她当大嫂,但也见不得别人欺负卢苗儿。

后来卢苗儿真成了她嫂子,焦春桃就彻底将她划拉到自己人范围内。这会儿说起她嫂子,脸上也尽是骄傲。

“你也别不好意思,我小侄子出生你还拎了好大一篮子鸡蛋来,我妈说你那鸡蛋特别补人,我嫂子坐完月子皮肤气色都变好了,小侄子也跟发面馒头似的……”焦春桃巴拉巴拉说个没完。

魏宝珠目不斜视往前走,看到顾瑾玉也跟没看到似的径直往前走,要不是有焦春桃的说话声盖着,还能听到从她鼻孔里喷出的轻哼声,那是不屑一顾,也是迁怒。

不过她不搭理顾瑾玉,顾瑾玉也不搭理她。两人就跟平行线似的,相隔不远,却永远走不到一起。

自从跟魏淑华闹了不愉快后,魏宝珠再也没去过四队,她自认也是有骨气的,没必要拿自己热脸去贴别人冷屁股。

反正她有钱有闲,身边又没个极品亲人,简直不要太快活!等她考上大学再读完书出来,这个国家也将迎来飞速发展,到时候真是遍地黄金啊,她有学历有眼光,想成功还不容易吗,何必去抱别人大腿?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她算是看明白了,谁有都不如自己有,靠别人还不如靠自己。

再加上她这几年冷眼瞧着,顾瑾玉这个女主除了运气好点之外,还真没有女主光环。她既没有动人的美貌,也没有过人的智商,就连特别突出的能力也没有,这算哪门子女主啊!

以她多年书虫经验,像顾瑾玉这种在家靠父母出嫁靠丈夫的女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都知道灰姑娘最后嫁给了王子,可嫁给王子之后呢?

“魏宝珠她怎么回事,每次她看你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考试得双鸭蛋的差生,可是……她的成绩还没有你好吧?”尽管焦春桃羡慕魏宝珠的书包,但她对这个人却没什么好感。

顾瑾玉摇摇头,“不知道,她以前老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比如什么“男主女主”之类的,魏宝珠并不知道顾瑾玉耳力好,她嘀嘀咕咕的话都被对方听到了。

到了公社,顾瑾玉和魏琳琅先去把肉买了,这才去学校上课。这几年学校氛围越来越好,尤其是最近两年,许多老师陆陆续续回到学校,重新站在讲台上。

这对学生来说是好事,但却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轻松,放学时间也没有以前早。

放学后,顾瑾玉和魏琳琅拎着肉往回走,才刚走到分岔路口,就听到身后传来“嘟嘟嘟”的汽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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