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长夏,日子一如以往。
布莱萨牧师还是不肯放过那首歌,还是闹个没完,另外还有少数几个人写信到报社去呼吁当局查禁那首歌,禁止卖他们的唱片,但除此之外,这场风波已经差不多算是平息了。这可能跟7月慵懒漫长的炎炎夏日有关吧。另外,也可能是因为有人在女王家的院子里放火烧了一根十字架,分散了大家的注意力。另外,也有可能是因为大家都仔细听过了那首歌,看法和布莱萨牧师不一样。不管是哪个原因,奇风镇上的人似乎认为布莱萨牧师的疯狂行径只不过是无的放矢。后来,斯沃普镇长甚至亲自登门拜访,叫他不准再搬出撒旦来恐吓镇上的人,因为,好像只有布莱萨牧师自己看得到撒旦,其他人根本看不到。
至于撒旦,后来大概有五六个人看到它在树林里游荡。另外,有一次格拉斯姐妹把香蕉馅饼放在窗台上吹凉,后来发现被抓得一塌糊涂。平常,大家一定会认定是布兰林兄弟干的,不过这阵子他们一直都很收敛,所以大家都认为很可能是撒旦干的好事。这些日子,撒旦和布兰林兄弟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两兄弟很收敛,而我们的撒旦却招摇到极点。马凯特队长试过想抓它,而且还有另外几个人也尝试拿网想去抓它,结果下场都很悲惨。他们全都被那只猴子喷得满衣服都是。我们的撒旦喷东西显然很准,而且弹药充足,无论从嘴巴或是从屁眼。爸爸觉得很好笑,他说那真是绝佳的防卫武器。可是妈妈说,看那只猴子在我们镇上横行霸道,她觉得很不自在。
白天的时间,撒旦通常都不见踪影,不过,一到夜晚降临,大家就会听到它尖声号叫,那惊天动地的声音恐怕足以把波特山上的死人都吵醒。有一两次,我听到霰弹枪的枪声,原来是有人被撒旦的叫声吵醒,气得拿出霰弹枪想在它身上打几个洞,结果,子弹没打到撒旦,枪声倒是把附近的狗都吵醒了,然后,此起彼伏的狗吠声把全奇风镇的人都吵醒了。后来,奇风镇的镇民大会通过了一条规定,晚上八点以后全镇禁止开枪。没多久,撒旦开始学会翻垃圾桶,从此乐此不疲,而且通常都是利用半夜三点到凌晨六点这段时间下手。斯沃普镇长摆了很多有毒的香蕉想捕杀它,但它都不上当,而且搞坏了那个陷阱。后来,它开始把大便拉在人家刚洗好的车上。而且有一天下午,杰拉尔德·哈奇森正在送信,结果半路上,撒旦忽然从一棵树上跳下来,在他耳朵上咬了一口。那天哈奇森先生送信到我们家,在门廊上陪爸爸坐了一下,顺便抽两口雪茄,然后把这件事告诉爸爸。他左边的耳朵上缠着绷带。
“真可惜那天没带枪,不然我一定亲手宰了那小王八蛋。”哈奇森先生说,“不过我必须承认,它动作真是快。它突然咬了我一口,然后一转眼就不见了,我几乎没看到它。”他叹了口气,摇摇头,“好端端地走在路上都会被猴子咬,真是要命。”
“说不定它很快就会被抓到了。”爸爸安慰他。
“也许吧。”哈奇森先生喷出一口烟,看着那团烟雾袅袅上升,“你知道我有什么感觉吗,汤姆?”
“什么?”
“我有一种感觉,那只该死的猴子到处乱咬人,这事恐怕不简单。”
“什么意思?”
“你有没有想过,那只该死的猴子为什么一直赖在我们奇风镇不走?为什么它不到布鲁顿区去撒野?”
“我不知道。”爸爸说,“我没想过。”
“我认为这件事跟那个女人一定脱不了干系。”
“什么女人,杰拉尔德?”
“你应该知道。”他朝布鲁顿区的方向歪歪头,“就是她,那个老女人。”
“你是说女王?”
“没错,就是她。我认为她一定是施了什么法术,叫那只猴子来找我们麻烦,因为……因为……因为那件事。”
“你是说烧十字架的事?”
“嗯。”太阳已经照到哈奇森先生的大腿上了,于是他挪了一下屁股,坐进阴影的范围里。“我认为就是她在用巫毒教的法术对付我们。而且真的很邪门,怎么也逮不到那只该死的猴子。有一天晚上,它跑到我们家窗户外面鬼叫,琳达差点就被它吓出心脏病!”
“那只猴子到处乱跑,罪魁祸首就是那个布莱萨牧师。”爸爸提醒他,“这跟女王哪有什么关系?”
“你确定吗?”哈奇森先生把雪茄的烟灰抖到草地上,然后又把雪茄塞回嘴里。“我们根本不知道她的法术厉害到什么程度。告诉你,我认为三K党说得有道理,不应该让那个女人住在我们这边。她竟然还敢跟镇长请愿。”
“我可不认同三K党那种做法,杰拉尔德。”爸爸对他说,“我无法接受烧十字架这种事。我认为那根本就是懦夫的行径。”
哈奇森先生哼了一声,嘴里又喷出一口烟。“没想到我们这一带也有三K党。”他说,“不过,我倒是听到一些消息。”
“比如说?”
“呃……就只是传言。你也知道,我们干邮差的常常有机会听人家东家长西家短。有人觉得三K党很厉害,敢烧十字架警告那个女人。有人觉得时候也差不多了,应该趁早把那女人赶走,免得她毁了我们奇风镇。”
“你知道她已经在我们这里住多久了吗?我们奇风镇不是一直都好好的?”
“嗯,前几年她还算安分,不会乱讲话。可是现在她开始会制造麻烦了。你能想象吗,黑人和白人在同一池水里游泳!而且你知道吗,斯沃普镇长竟然答应了她的请愿!”
“嗯,”爸爸说,“时代不一样了嘛。”
“天啊!”哈奇森先生忽然瞪着我爸爸,“汤姆,你该不会是跟她一个鼻孔出气吧?”
“我没有跟谁同一个鼻孔出气。我只是说,从前那个警长‘公牛’尤金·康纳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奇风镇不需要用消防水龙头和警犬对付抗议的民众。在我看来,时代不一样了,现在的世界已经不再像从前一样了。”爸爸耸耸肩,“我们挡不住未来的,杰拉尔德。就这么回事。”
“我想,三K党的人恐怕不会同意你的说法。”
“大概吧。不过,他们的时代也已经过去了。冤冤相报何时了。”
哈奇森先生忽然沉默了好一会儿。他看着远处布鲁顿区的房子,但他的视线却仿佛落在不知名的远方。后来,他站起来,把他的邮件包甩到肩上。“汤姆,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很有理智的人。”说着,他开始朝车子那边走过去。
“杰拉尔德?等一下!你回来,我有话跟你说。”爸爸在后面叫他,可是哈奇森先生却一直走,根本不理他。爸爸和哈奇森先生当年都是亚当谷中学毕业的,他们是同班同学。他们虽不是十分亲近,但年轻的岁月也有许多共同的回忆。有一次爸爸告诉我,哈奇森先生当年是橄榄队的四分卫,到现在学校的荣誉榜上还有一枚银牌刻着他的名字。“嘿,大熊!”爸爸一直叫他。那是哈奇森先生高中时代的绰号。然而,哈奇森先生把雪茄烟蒂丢进路边沟里,然后就开车走了。
我的生日到了。我邀了戴维·雷、本和约翰尼到我们家来吃蛋糕和冰淇淋。蛋糕上插了十二根蜡烛。后来,蛋糕吃到一半,爸爸不知什么时候摸进我房间,偷偷把礼物放在我桌上。
后来,约翰尼不得不提早回家。他的头有时候还会痛,而且会头昏眼花。他送我两只白色的箭头。那是他自己的宝贝收藏。戴维·雷买了一个木乃伊模型送我当礼物。本则是送了我一整袋的塑料恐龙。
我走进房间,赫然发现书桌上有一台皇家牌的打字机,转轮上还夹着一张白纸。那打字机看起来很像一艘灰色的战舰。
那打字机显然已经被人用过很多年了,上面的按键有点磨损。打字机的侧面刻着“Z、P、L”三个字母。我后来才想到,那三个字母就是“奇风镇公共图书馆”的简写,而那台打字机就是他们拍卖的旧设备。E的按键卡住了,而小写字母i上面那个点不见了。然而,我还是兴奋得心脏猛跳,整夜睡不着觉。我在那台打字机前面坐了一整夜,一直到天亮。我把一笔筒的铅笔丢到一边,然后小心翼翼地在那张纸上打出我的名字。
我的科技时代来临了。
后来,我很快就明白打字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容易。我的手指头老是不听使唤,必须好好训练一下。我一直练,练到三更半夜。妈妈叫我去睡觉,但我不理她。我在纸上打了一堆字,但字母老是拼错:科里·麦克森,戴维·雷·卡伦,约翰尼·威尔逊,本·西尔斯,叛徒,老摩西,女王,火烧十字架,帽子上的绿羽毛,奇风镇,奇风镇,奇风镇。
看样子,我恐怕还有得练呢!不过,我感觉得到一种兴奋感在慢慢滋生,仿佛我脑海中那无数故事中的人物迫不及待想在那张纸上重新活过来。西部牛仔,印第安战士,英勇的士兵,私家侦探,还有乌贼海怪。
有一天下午刚下过一场雨,我骑着火箭去兜风。路面上热气蒸腾,感觉很像是在腾云驾雾。后来,我不知不觉骑到尼莫家附近,立刻就看到他那瘦小的身形。他站在院子里,把棒球丢到半空中,然后等球掉下来再一把接住。我把火箭停到旁边,然后跟他说我想跟他丢几球。其实,我是很渴望再见识一下尼莫那惊人的臂力。不管那条手臂看起来多细瘦,我确定尼莫绝对是上帝最得意的杰作。后来,我注意到马路对面有一棵橡树,树上有个洞。于是我就叫尼莫把球丢进那洞里。结果,他轻而易举地就把球丢进了洞里,而且球还卡在洞里没掉下来。连续三次。我差点就忍不住当场跪下来膜拜他。
这时候,尼莫家的前门忽然哐当一声打开了,尼莫的妈妈走到门廊上。我注意到尼莫的眼神忽然畏缩起来,那模样仿佛认定自己快被打了。“尼莫!”她大吼了一声。听到她的声音,我忽然联想到那天被虎头蜂蜇到的感觉。“告诉你多少次了,不准玩棒球,你听不懂吗?我刚刚一直站在窗户前面看你,看好久了!”
尼莫的妈妈慢慢走下门廊前的台阶,走到我们旁边,那股气势仿佛暴风雨来临。她一头长发是深棕色的,脸色铁青。我感觉得到,她从前应该很漂亮,可是现在整个人都变了样。她那双棕色眼睛眼神好凌厉,眼角有深深的鱼尾纹,脸上的粉涂得很厚,整张脸看起来像橘红色。她穿着一条紧身的五分裤,一件红色圆点花样的白上衣,手上戴着一双黄色的橡胶手套。她嘴唇上涂着大红色的口红,感觉很怪异。我有点纳闷,做家事干吗打扮得这么漂亮?“我要告诉你爸爸!”她说。
告诉他什么?我觉得很奇怪。尼莫只不过是在院子里丢棒球。
“我又没跌倒。”尼莫说。
“你很可能会跌倒!”他妈妈大声呵斥,“你知道自己有多脆弱吗?万一你摔断了骨头,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拿什么付医药费?你这孩子脑筋一定有问题!”接着她视线忽然扫到我身上,仿佛监狱里的探照灯。“你是谁?”
“他叫科里。他是我的朋友。”尼莫说。
“朋友。嗯哼。”科理斯太太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眼。看她那种眼神,还有她皱起鼻头的那种表情,我感觉得到,在她眼里我跟麻风病患者没什么两样。“你姓什么,科里?”
“麦克森。”我告诉她。
“你爸爸买过我们的衬衫吗?”
“没有。”
“那算什么朋友。”她说。接着她又转头狠狠盯着尼莫,“告诉你多少次了,不要跑到外面像野孩子一样,不要玩棒球,你是听不懂吗?”
“我没有野啊。我只是——”
“你总是不听我的话。”她突然打断他,“天啊,家里都没规矩了吗?必须得有点规矩啦!你爸爸整天在外面跑,然而赚的钱还不够他的开销。结果呢,你还敢跑出来,害我整天提心吊胆!”她脸上的肌肉绷得好紧,仿佛快要绷破了。她眼中露出一种怪异的光彩,“你不知道自己很脆弱吗?”她逼问他,“你不知道自己的骨头风一吹就会断掉吗?”
“妈妈,我没怎么样啊。”尼莫小声说道,脖子后面一直冒汗。“真的。”
“是吗?你不怕突然心脏病发作昏过去?你不怕摔到地上撞断牙齿?谁要帮你付医药费?你好朋友的爸爸会帮你付钱给牙医吗?”这时她又狠狠瞪着我,“难道这镇上的人都不穿好一点的衬衫吗?都没人穿手工订制的上等白衬衫吗?”
“没有,”我不得不老实承认,“据我所知没有。”
“哦,真了不起啊!”她咧开嘴笑起来,但眼中毫无笑意。她那种笑就像太阳一样,看了很刺眼。“你们这个镇上的人水平真高啊!”她忽然伸出戴黄手套的一只手,一把抓住尼莫肩头。“你给我进去!”她对他说,“马上进去!”说着她开始拖着他走向门廊。他转头看了我一眼,眼中流露出既渴望又遗憾的神色。
这时我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了。“科理斯太太?你为什么不肯让尼莫参加棒球队?”
这时她已经快走上门廊了。本来我以为她会马上进门,根本不会理我,但没想到她忽然停下脚步,然后猛一转身瞪着我,眼中仿佛快喷出火来。“你刚刚说什么?”
“我……我只是想问问你……为什么不让尼莫参加棒球队。我的意思是……他的手臂……”
“我说我儿子很脆弱,你听不懂吗?你知道脆弱是什么意思吗?”我还来不及回答她立刻就接着说,“意思就是他的骨头很脆弱。他没办法像别的孩子一样整天在外面野!意思就是他不是野蛮人!”
“我知道。可是——”
“尼莫跟你们不一样!他不是你们那种孩子,懂吗?他是有教养的孩子,他不会像别的孩子一样整天在泥巴里打滚,像野兽一样!”
“我……我只是觉得他好像喜欢……”
“你给我听着!”她忽然嘶吼起来,“你竟敢跑到我家来教我怎么教育我的孩子!他三岁的时候得了肺炎差点死掉,我急得差点发疯,那是什么滋味你懂吗?他爸爸呢?他爸爸整天在外面跑,拼命想多卖一件衬衫,免得我们家破产!可是最后呢?我们家的房子还是没了!那栋房子有三面凸窗,多漂亮你知道吗?结果呢,房子最后还是没了!有谁帮过我们吗?大家都号称是基督徒,可是有谁帮过我们吗?没半个人!于是,我的房子没了,当年我养的那只漂亮的小狗就埋在那房子的后院里!”那一刹那,我忽然发觉她的表情好像没那么严厉了。我发现,她那愤怒的面具背后隐藏的是令人心酸的恐惧和悲伤。她一直紧抓着尼莫肩头。接着,她很快又变回原先那种冷漠的表情,然后冷笑着说:“噢,你以为我没见过你这种小孩吗?告诉你,我见多了!从前我们住过的每个镇上都有你这种小孩!你们只是想伤害我儿子,背地里嘲笑他!你们巴不得他跌倒,摔得头破血流,你们巴不得听他讲话结结巴巴,把他当笑话!哼,想欺负人,去找别的小孩,不要找我儿子!”
“我没有要欺负——”
“你给我进去!”她忽然对尼莫大吼了一声,而后把他推上台阶。
“我要进去了!”尼莫拼命想表现出不以为意的样子,“不好意思!”
接着,纱门砰的一声关上了,而里面那扇门也砰的一声关上了。到此为止了。
旁边树梢的鸟儿好像浑然无觉,啾啾叫得很开心。我站在绿油油的草地上,阳光照在我身上,在草地上拖出长长的影子。接着,我注意到房子的窗户忽然拉上了窗帘。我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于是,我转身走到火箭旁边,骑上去,然后一路骑回家。
回家的路上,夏日的微风夹带着清香迎面吹来,小虫子绕着我团团转。当时,我忽然意识到,监狱不止一种。那种灰色的石头建筑,四周的高塔上有荷枪实弹的警卫,高墙上有带刺的铁丝网。没错,那是监狱。但有时候,被窗帘密封、透不进阳光的房间也是一种监狱。束缚自由的脆弱骨骼也是一种监狱。有的监狱还有红色圆点花样的铁栅栏。事实上,你必须亲眼见到囚犯,感受到他那被囚禁的灵魂,你才会知道什么叫监狱。我骑车的时候,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些。过了一会儿,我感觉到火箭的把手忽然往旁边一偏,车子在人行道上和弗农·撒克斯特擦身而过。我心里想,要是火箭看到弗农在光天化日之下一丝不挂,说不定它那只金黄色的眼睛会猛眨好几下。
整个7月恍恍惚惚就过去了,有如一场梦。那段时间,套句我们奇风镇的名言,我“好像很忙,可是却不知道忙了些什么”。约翰尼的伤势渐渐复原了,不会再晕眩,于是,他爸妈也就答应让他偶尔跟我们一起到外面走一走。于是,约翰尼、本、戴维·雷,还有我,偶尔会骑车到处兜风。不过,约翰尼总是尽量放慢动作,不敢太激烈,因为帕里什医生告诉他爸妈,头部创伤必须长期观察。约翰尼还是跟从前一样沉默拘谨,不过我注意到,他的动作变得比从前迟缓了。我们骑车兜风的时候,他总是骑得特别慢,常常落在后面,甚至比身材笨重的本还慢。自从那天被布兰林兄弟疯狂殴打之后,他似乎变得跟我们有点疏离。那种感觉很微妙,我无法形容。我觉得那是因为他尝到了痛苦的滋味,所以,他灵魂中那种自由奔放的神秘力量似乎已经消失了,而那种神秘力量,正是小孩和大人之间最大的区别。唯独小孩子才具有那种神秘的力量。如今,不管他如何奋力踩踏板,不管他骑得多快,他也永远追不回那种神秘力量了。约翰尼还那么年轻,但他却已经看到了死亡的黑暗深渊,而我们三个都还没看到。而且他已经意识到,有一天,当夏天再次来临,他恐怕无法和我们一起在灿烂的阳光下翱翔天际了。
我们躲在制冰厂门口,听着制冰机轰轰作响,享受吹出来的凉风。我们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忽然聊到死亡这个话题。最先扯到这个话题的是戴维·雷。他告诉我们,他爸爸开车撞到一只猫,结果回到家之后,发现右前轮上黏满了那只猫的内脏。我们都相信,猫和狗也有它们自己的天堂,不过我们好奇的是,它们也有地狱吗?本认为没有,因为猫和狗不会犯罪。可是戴维·雷立刻反问他,要是有只狗发疯咬死人,被抓去安乐死,那它会下地狱吗?这个问题立刻引发了更多的问题。
约翰尼靠在一棵树旁边。他忽然说:“有时候我会把收藏的那些箭头拿出来看。我忍不住会想,那些箭头到底是谁做的。我很好奇,不知道他们的灵魂是不是还附在那些箭头上,渴望看到箭头落在什么地方。”
“没这回事!”本大叫了一声,“天底下根本就没有鬼!你说对不对,科里?”
我耸耸肩。我一直没有告诉他们那天我在路上看到午夜梦娜。要是他们不相信我把扫帚柄插进老摩西的喉咙,那么,他们怎么可能会相信我看到过午夜梦娜和史蒂维的鬼魂?
“我爸爸说雪灵就是鬼魂。”戴维·雷说,“他说那就是为什么没有人能够开枪打中它,因为它早就死了。”
“根本就没有鬼这种东西。”本说,“也没有所谓的雪灵。”
“当然有!”戴维·雷挺身捍卫他爸爸的信念,“我爸说,我爷爷小时候看到过雪灵!看过一次。而且我爸还说,他认识一个造纸厂的人,那个人说去年他的朋友亲眼看到了雪灵!那个人说,当时雪灵就出现在森林里。那是一片大得吓人的森林!那个人说他朝雪灵开了一枪,可是子弹都还来不及飞到,只见雪灵影子一闪,转眼就不见了!”
“哪有这种事!”本说。
“就是有!”
“没有!”
“就有!”
“没有!”
这样扯下去会没完没了。于是我从地上捡起一颗松果往本的肚子上砸过去。本吓了一跳,大叫了一声,大家都忍不住笑起来。在奇风镇那群猎人的心目中,雪灵是一种希望的象征,一个神秘的传说。据说,奇风镇和联合镇之间那片广袤的森林里,有一只巨大的白鹿。它头上的鹿角巨大无比,交错扭曲有如橡树的树枝,你甚至可以抓在上面荡来荡去。有一位猎人信誓旦旦地说,通常每年一到猎鹿季节,雪灵就会出现。他说他每年至少会看到一次。他还说,他看到雪灵跃向空中,没入茂密的枝叶间,然后就消失了。一大群男人拿着来复枪去追踪雪灵,后来,他们回来之后说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比如,他们看到地上有巨大的蹄印,树根上有磨损的痕迹。他们说,一定是雪灵在树干上磨它的鹿角。而且他们说,雪灵是不可能抓得到的。我心里想,要是森林里真的有那只巨大的白鹿,那么,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位猎人真的会开枪打它,因为对他们来说,雪灵象征着生命中某种无法触及的神秘力量。雪灵永远深藏在那深邃茂密的森林中,它永远在秋日林间的空地上漫步。雪灵永生不死,它的传奇在猎人的家族里一代代流传不息。每一个猎人心中都怀有一个憧憬,总有一天,他一定会猎到传说中的雪灵,那人类永远无法企及的自由狂野的灵魂。我爸爸不是猎人,所以我不会像戴维·雷那样,对雪灵的传说那么着迷。戴维·雷的爸爸对打猎十分狂热,每年一到狩猎季节,他就迫不及待地想大显身手。
“我爸说他今年要带我一起去。”戴维·雷说,“他已经答应我了。所以,爱怎么笑随便你们,到时候,等我真的带着雪灵从森林里出来,你们就笑不出来了。”
其实我觉得,就算他们真的看到雪灵,他们也不会开枪。不管是戴维·雷还是他爸爸,都不会。戴维·雷有一支青少年专用的来复枪,有时候,他会开枪吓唬松鼠,可是却从来没有真的打中过什么。
本拿着一根野草放进嘴里嚼,然后用力吸了一口制冰厂里吹出来的冷气。“有一件事我一直非常好奇,”他说,“沉在萨克森湖底的那个人到底是谁?”
我缩起双腿,抬头看着两只乌鸦在半空中盘旋。
“你不觉得很诡异吗?”本问我,“你爸爸看到那个人沉到湖里,可是现在呢,那个人可能已经全身长满了水草,而且全身的肉都被乌龟吃光了。”
“我不知道。”我说。
“难道你都没想过吗?我是说,当时你就在现场不是吗?”
“没错,我确实想过。”可是,我说不出口的是,我几乎没有一天不会想到那天的情景。那辆车从我们车子前面冲进湖里,爸爸跳下水去救人,然后,我看到有个人站在树林边,帽子上有绿色的羽毛,还有那个手上拿着一把刀的人。我几乎每天都会想到。
“真是毛骨悚然。”戴维·雷说,“奇怪的是,为什么没人认识那个人?为什么没有人找他?”
“因为他不是我们这边的人。”约翰尼说。
“这一点警长也想到过了,”我说,“所以他打电话到别的警察局去问过。”
“话虽如此,”本又继续说,“可是全美国的警察局他都问过了吗?他应该没有问过加州或阿拉斯加的警察局吧?”
“笨蛋,加州人或阿拉斯加人怎么可能跑到我们奇风镇来?”戴维·雷反问他。
“你又知道了,天才!你怎么知道他们不会来?”
“只有笨蛋才不知道!”
本正准备要骂回去的时候,约翰尼忽然说:“说不定他是间谍。”他一开口,本立刻就闭嘴了。
“间谍?”我问,“我们奇风镇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地方,间谍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罗宾斯空军基地。”约翰尼开始按他的指关节,按得嘎吱嘎吱响,“说不定那个人是俄国间谍。说不定他是来监视我们的飞机投掷炸弹,也说不定基地里正在进行什么秘密计划。”
我们忽然都兴奋得说不出话来。俄国间谍在我们奇风镇被人杀了,这实在太刺激了。
“那么,他是被谁杀的?”戴维·雷问,“另外一个间谍吗?”
“有可能。”约翰尼歪着头想了一下,他的左眼皮又开始有点抽搐。这是他上次受伤的另一个后遗症。“不过,也说不定沉在湖底的那个人是美国间谍。他发现了那个俄国间谍,结果反而被他杀了。”
“哇!”本忽然笑起来,“你是说可能有一个俄国间谍躲在我们这里,是不是?”
“有可能。”约翰尼说。本忽然笑不出来了。约翰尼转过头来看我。“你爸爸说那个人全身赤裸,是不是?”我点点头。“你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吗?”我又摇摇头。“因为……”约翰尼继续说,“杀他的人很聪明,知道必须脱光他的衣服,衣服才不会浮到水面上。而且,杀他的人一定是我们镇上的人,因为他知道湖水有多深。另外,那个死掉的人知道某个秘密。”
“秘密?”戴维·雷很专心地在听,“什么样的秘密?”
“我不知道。”约翰尼说,“反正就是秘密。”接着他又转头看着我。“你爸爸说那个人被打得很惨,很像是被人严刑拷打,对不对?想想看,既然你已经打算要杀人了,为什么还要先把他打个半死?”
“为什么?”我问。
“因为凶手在逼问他。这就是为什么。就像我们在电影里看到的,坏人抓到好人之后,总是把他绑在椅子上逼他说出密码。”
“什么密码?”戴维·雷又问。
“我只是打个比方。”约翰尼说,“不过,我是觉得,既然凶手已经打算要杀人了,他不会无缘无故先把那个人打一顿。”
“也对,不过,说不定凶手本来就是打算把那个人活活打死。”本说。
“不对。”我告诉他,“那个人脖子上缠着一条铁丝。他是被活活勒死的。要是他早就被打死了,那凶手干吗还要多此一举,拿铁丝勒死他?”
“天哪!”本又拔了一根野草放进嘴里嚼起来。半空中,那两只乌鸦拍着翅膀呱呱叫个不停。“有个杀人凶手躲在我们奇风镇!搞不好他还是个俄国间谍!”说到这里,他愣住了,嘴里的野草也不嚼了。“嘿!”他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他为什么没有继续杀人?”
这时候,我决定要说出来了。我清了清喉咙,开始告诉他们,那天我看到一个人站在树林边,我在地上捡到了一根绿色的羽毛。后来,发洪水那天,我看到一个人的帽子上有绿色的羽毛。“我没看到他的脸,”我说,“不过,我看到他帽子上有绿色的羽毛。而且,我看到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把刀。我以为他打算偷偷靠近我爸爸,然后从背后刺他一刀。说不定他本来真的打算这样做,可是因为怕自己跑不掉,所以才没下手。说不定就是因为我爸爸看见那辆车掉进湖里,跑去告诉艾默里警长,所以他很不高兴。也说不定他注意到那天我看见他了。只不过,我并没有看到他的脸。根本没看到。”
我说完之后,他们几个好一会儿都没说话。后来是本先开口了,“这件事你为什么一直没告诉我们?你怕我们知道吗?”
“我本来是打算要告诉你们的,可是自从那天老摩西——”
“噢,别再扯那个了!”戴维·雷警告我。
“我不知道那个帽子上有绿色羽毛的人是谁。”我说,“不过,我们奇风镇上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是他。甚至……说不定是我们很熟的人,而且,我们绝对想不到他会做这种事。我爸爸说过,知人知面不知心,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所以,奇风镇上的每个人都有可能就是他。”
听我说了这件事,他们都很兴奋,个个都跃跃欲试,想尝尝干侦探的滋味。他们都说一定会帮我留意那个帽子上有绿羽毛的人。不过,我们也说好了,这件事就只有我们几个人知道,绝不能告诉我们的爸妈,免得我们的爸妈无意间碰到那个杀人凶手的时候说出这件事。此刻,卸下了千斤重担,心里轻松多了,不过,我还是有点不安。我忽然想到,那天在理发厅里,多拉尔先生说唐尼·布莱洛克杀了一个人。那么,他杀的是谁?另外,女王告诉妈妈说她梦见有人在弹钢琴,那又代表什么意义?爸爸还是不肯去找女王,我也还是常常听到他睡觉做梦的时候在哭。我心里明白,虽然那个可怕的早晨已经过去很久了,但爸爸始终忘不了那个两手被铐在方向盘上的人。那一幕依然阴魂不散地纠缠着他。不知道后来爸爸是不是瞒着我偷偷跑回萨克森湖边,但我怀疑他很可能回去过,因为有好几个下午,我看到门廊前的台阶上沾了一些红土。那很可能是因为他进门前在台阶上刮掉了鞋子上的泥沙。
没多久,8月到了,带来一波更惊人的热浪。有一天早上我醒过来的时候,忽然想到再过几天我又得去爷爷家住一个星期。想到这件事,我立刻把被子拉上来盖住头。
只可惜我没办法让时间静止,而墙上那些怪物也救不了我。每年夏天,我都必须到爷爷奶奶家去住一个星期,不想去也得去。其实,我周末常常会到外公外婆家去玩,每年都会去个好几次,不过问题是,那和去爷爷家根本就是两回事。去爷爷奶奶家,就算只待一个星期,都足以让人发疯。
不过今年,我决定跟爸妈谈个条件。我告诉他们,每次去爷爷家的农场,爷爷总是大清早五点就把我叫起来,然后六点就开始除草。我告诉他们,如果非去不可,那他们要答应让我跟戴维·雷和本去露营。爸爸说他会考虑。看样子,我也只能祈求上帝保佑了。于是,那天终于来临了,临走之前,我跟叛徒说,我们一个星期后再见了。我把行李箱丢到车子后面,然后爸妈就开车载着我出发了。我们一路从奇风镇开到乡间,然后,车子转了个弯开上一条崎岖不平的泥土路,穿过一大片玉米田,于是,我爷爷的农场到了。
奶奶一直性格温柔,待人很好。我想爷爷年轻的时候一定是英俊潇洒,活力充沛,充满魅力。只可惜,随着时间一年一年过去,他脑袋里的螺丝好像越来越松。如果是妈妈,她大概会说爷爷“有点脱轨”。我觉得爷爷根本就是脑袋有问题,心肠不好,自以为是。不过,有一点我必须承认:要不是因为爷爷,我永远写不出我的第一篇故事。
我从来没看过爷爷表现出和蔼体贴的一面,从来没听他赞美过奶奶或爸爸。每次和他相处,我总是觉得他只是把我当作他的临时财产。他很情绪化,心情仿佛随着月亮圆缺不断变化。不过,他倒是很会说故事。他真是天生的说故事高手。每当他兴致一来,开始说起鬼屋,魔鬼附身的稻草人,印第安人的坟场,狗灵之类的故事,你一定会情不自禁地彻底被他迷住。
也许可以这么说,那个阴森森的死亡世界简直就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他绝顶聪明,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是个白痴。有时候我觉得很奇怪,爸爸跟爷爷在一起生活了十七年,在那种诡异阴森的阴影下成长,长大以后怎么还会那么“正常”。不过,我先前提到过,爷爷并不是一开始就那么疯。他是在我出生以后才开始变得不正常的,而且,奶奶头脑很清楚,也许爸爸遗传了不少她的优良基因。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免不了是一场煎熬。我不知道那几天会发生什么事,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那绝对会是惊心动魄。
爷爷家虽然住起来还挺舒服的,但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房子外面,除了那一大片发育不良的玉米田和一小片草地之外,四面八方几乎全是茂密的森林。爷爷平常就是在那片森林里找他的猎物。奶奶看到我们来了,非常高兴,立刻把我们拉进客厅里坐。客厅里很闷热,电风扇哗啦啦吹个不停。接着,爷爷也出现了。他还是穿着那条连身工装裤,手上端着一只大玻璃瓶,里头装满了琥珀色液体。他说那是“忍冬茶”。“这壶茶已经整整浸泡了两个星期。”他说,“这样香气才出得来,喝起来才会甘醇。”这壶茶是他特地准备要给我们喝的。“来,喝喝看!”
我不得不承认,真的很好喝,除了爷爷自己,每个人至少都喝了两杯。只不过,我猜他大概知道这玩意儿威力惊人,因为,大概十二个钟头后,我坐在马桶上起不来了,拉肚子拉到五脏六腑都快要出来了。至于爸妈呢,我相信他们一回到家就知道厉害了。不过,奶奶还是一觉到天亮,因为她对这东西大概已经免疫了,不过,我听到她半夜发出一种很可怕的声音,差点没把我吓死。
后来,时间也差不多了,爸妈该回奇风镇去了。我感觉得到自己整张脸都垮了。我知道,我的表情看起来一定很像受伤的小狗,因为妈妈在门廊上紧紧搂了我一下,然后跟我说:“不用怕,科里。晚上记得要打电话给我,知道吗?”
“我知道。”我站在门廊上看着他们的车子越开越远,扬起漫天沙尘,然后那些沙尘又慢慢落到满地的玉米梗上。只不过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应该不会太糟糕吧。
“嘿,科里!”爷爷坐在摇椅上叫了我一声。我转头一看,看到他正咧开嘴对我笑。我心里暗叫不妙。“来,说个笑话给你听!有三根绳子走进了一家酒吧,第一根绳子说:‘给我来一杯!’酒保看着它,说:‘我们这儿不接待绳子,你走吧!’第二根绳子想碰碰运气,于是说:‘就给我来一杯吧!’酒保对它说:‘我说过了,我们不接待绳子,你也赶紧走吧!’第三根绳子实在快渴死了,于是也试了试:‘快给我来一杯!’酒保斜眼看着它,说:‘你不也是根该死的绳子吗?’第三根绳子把胸口的线散开来,说:‘不,我是个磨坏的结!’”说完爷爷立刻大笑起来,但我却愣愣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你听懂了吗?听懂了吗?”我摇摇头,“不太懂。”爷爷忽然皱起眉头,“哼!”他凶巴巴地说,“你跟你爸一样都没什么幽默感!”
一整个星期。老天啊。
有两个话题爷爷最感兴趣,一开口就没完没了,一说就是好几个钟头。第一个话题是:他是如何熬过当年的经济大萧条时期。当年,他曾经在殡仪馆给死人擦过棺材,当过铁路平交道守卫员,干过马戏团的杂工。至于第二个话题呢,就是女人。他说他年轻的时候对女人是手到擒来,无往不利,就连大情圣瓦伦蒂诺也要自叹不如。真可惜我不知道瓦伦蒂诺是什么人物,要不然我一定会更佩服爷爷。只要奶奶不在旁边,爷爷就会开始细数他的丰功伟业,比如那个“牧师的女儿伊迪丝”,或是那个“列车长的女儿南茜”,或是那个“一天到晚吃糖葫芦的龅牙女生”。他唾沫横飞地吹嘘自己的“强宝”有多厉害,说那些女人如何被他的“强宝”迷得神魂颠倒。他说,他曾经被十几个人追杀过,他们不是那些女孩子的丈夫,就是她们的男朋友。只不过,他反应很快,只要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他立刻就逃之夭夭。他说,有一次他躲在铁路高架桥底下,紧紧抱住一根支架,底下就是五十米深的山谷,而上面有两个人手上拿着霰弹枪在找他。他听到那两个人说什么要活活剥掉他的皮,然后把他的皮吊在树干上示众。“说实在的,”爷爷拿起一根野草放进嘴里嚼,“我惹上了人家的老婆、女朋友。没错,就是我,还有我的‘强宝’,我们曾经有过辉煌的日子。”每次说到这里,他就会露出一种哀伤的眼神,而昔日那个年轻人还有他的“强宝”仿佛逐渐变得模糊黯淡。“我跟你打赌,要是哪天在街上碰到当年那些女孩子,我一定认不出她们。不可能了。因为现在她们都老了,我恐怕一个也认不出来了。”
爷爷很排斥睡觉。也许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日子不多了。不管大晴天还是刮风下雨,他每天都是五点就起床,然后冲进我房间把我从被窝里拉出来,嘴里一边大吼:“起床啦,小子!时间宝贵,你以为自己可以活到一百岁吗?”
而我也一定迷迷糊糊地嘀咕一声说,“没有啊。”然后立刻坐起来。接着,爷爷会去把奶奶也叫起床,叫她去准备早餐,而每次奶奶做出来的早餐大概够一整个军团吃了。
住在爷爷家那几天,每天吃过早餐之后,爷爷都会叫我去做些事,至于做什么倒是没有一定的规律。有时候,他会扔一把锄头给我,叫我去整理花园。有时候,他也会叫我到房子后面的森林里去玩,那里有一个池塘。爷爷养了几十只鸡,还有三只羊。那三只羊看起来长得都很像他。另外,基于某种奇怪的理由,他还在后院的一个玻璃缸里养了一只会咬人的鳄龟。他帮那只鳄龟取了一个名字,叫天才。那个玻璃缸里的水黏糊糊的,看了好恶心。那几只羊偶尔会把头探进玻璃缸里去喝水,这时鳄龟就会一口咬上去。这一来,免不了就是一场天翻地覆。爷爷家永远都像战场一样,而他最喜欢形容那叫做妖魔乱斗。就像那天,天才咬上羊的鼻子,那只羊立刻痛得横冲直撞,然后一头撞上奶奶晾在晒衣绳上的那些刚洗好的衣服,然后全身被一条被单裹住,然后拖着那条被单一路冲过我刚整理好的花园。另外,爷爷收藏了一些小动物的骨头,而且还用细绳子串在一起。那是他的得意杰作。你永远无法预料那些骨头什么时候会突然出现在你眼前。爷爷很喜欢故意把那些骨头藏在那种你看都不看就会把手伸进去的地方,比如说,枕头底下,或是鞋子里。然后,一听到你被吓得尖叫起来,他就会笑得东倒西歪。说得含蓄一点,他的幽默感真是有点不太正常。有一个星期三下午他告诉我,他上星期在房子附近发现了一窝响尾蛇,然后全部都被他拿铲子打死了。结果那天晚上当我正准备要上床睡觉的时候,他忽然开门探头进来。房间里黑黢黢的,我听到他用那种淡淡的、阴森森的口气告诉我:“科里?如果你半夜起来撒尿,最好小心一点,因为你奶奶告诉我,今天早上她在你床底下看到一条刚蜕掉的蛇皮,上面有一个好大的蛇尾。好啦,晚安了。”
接着他关上门。结果,到了早上五点,我眼睛还睁得大大的。
很久以后,我回想起来,慢慢觉得当时那很像是爷爷在训练我。那种训练的方式仿佛在磨刀子。我不觉得他是有意的,可是对我来说,那是一种严酷的磨炼。就拿响尾蛇那件事来说吧,那天夜里我紧张得睡不着,房间里一片漆黑,我的膀胱已经胀得快爆炸了,但我满脑子想的都是那条蛇。我仿佛看到那条响尾蛇盘踞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等着我的脚嘎吱一声踩到地板上。我仿佛看得到那灰灰白白的鳞皮,那恐怖的扁平形蛇头仰在半空中,毒液从两颗尖牙上往下滴。我仿佛看得到它在半空中猛嗅我的味道,体侧肌肉缓缓蠕动。我仿佛看得到它对我露出狰狞的笑容,似乎在告诉我:“你跑不掉了,臭小子。”
要是有人想办一所学校训练小孩子发挥想象力,那么,他真的应该把爷爷找去当校长。他真是不二人选。一直到很久以后,那天晚上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而那天晚上我学到的东西,就算进了最顶尖的大学付出再高昂的学费也是学不到的。另外,我也学会了忍受痛苦的折磨,因为,吃晚饭的时候,我总是被迫喝好几杯牛奶。对我来说,那真是无比的煎熬。
所以,你懂了吗,爷爷给了我很严格的磨炼,尽管他自己并不知道。
另外,我还学到了许多很宝贵的经验,也接受了不少考验。有一个星期五下午,奶奶叫爷爷去杂货店买一盒冰淇淋盐。爷爷平常是不管这种事的,可是那天他却一反常态地答应了,而且,他叫我跟他一起去。奶奶叫我们早点回来,越早回来就越快有冰淇淋可以吃。
那真是一个吃冰淇淋的大好日子。那天,就算躲在阴影里,气温都高达摄氏三十二度,而一旦你走到太阳底下,那火辣的阳光仿佛会把你的影子烙印在地上。我们买到冰淇淋盐之后,立刻就开车回家。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的另一项考验又开始了。
“杰里米·克莱普尔就住在这条路上。”他说,“他人还不错,我们去跟他打个招呼怎么样?”
“我们还是快点把冰淇淋盐拿回去——”
“嗯,杰里米人真的很不错。”说着爷爷已经转弯开向他朋友家了。
车子开了十公里之后,停在一栋快要倒塌的房子前面。院子里摆着一张破破烂烂的沙发,一台报废的榨汁机,一堆烂掉的轮胎,还有一个锈迹斑斑的汽车水箱。我想,我们已经沿着烟草路越过奇风镇边界,来到德帕奇镇了。不过看起来,这位杰里米·克莱普尔好像真的挺受欢迎的,因为他家门口还停了另外四辆车。“下来吧,科里。”爷爷推开驾驶座的车门,“我们进去一下就好,马上就走。”
我才走上门廊,立刻就闻到一股又浓又呛的廉价雪茄烟味。爷爷敲了几下门:咚、咚、咚咚。“谁啊?”门里那个人的声音听起来充满警觉。爷爷立刻回答:“来抢劫的!”我立刻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心里想,他一定是疯了。接着门忽然嘎吱一声开了,那声音好刺耳。我看到一个人站在门口,他下巴好长,一双黑眼睛,眼角全是鱼尾纹。接着,那个人忽然盯着我。“他是谁?”
“我孙子。”爷爷伸手搭住我肩膀,“他叫科里。”
“天啊,杰伯!”那人皱起眉头,“你带小孩子来这里干什么?”
“应该没什么关系吧。他不会说出去的。对不对,科里?”他用力掐住我肩膀。
我搞不清楚到底怎么回事,不过显然这里不是什么好地方。要是奶奶知道了,她一定会不高兴。我忽然想到萨克森湖附近的格雷丝小姐家,想到那个对我吐舌头的女孩子莱妮。“对,我不会讲出去。”我说。然后爷爷就放开了我的肩膀。他安心了,知道我不会泄露他的秘密。
“霸丁一定会不高兴。”那个人警告爷爷。
“我才懒得管霸丁高不高兴,叫他去死吧。杰里米,你到底要不要让我进去?”
“有带钱吗?”
“多的是。”爷爷拍拍口袋。
接着爷爷拉住我准备要进门了,但我忽然害怕起来。“奶奶还在等冰淇淋盐——”
他瞪了我一眼,那一刻,我注意到他眼中闪过一丝怪异的光芒,忽然明白那是他深藏的本性。他脸上显现出一种饥渴。不知道那房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不过那显然激起了他内心强烈的渴望。他已经把冰淇淋抛到九霄云外了。“进来!”他忽然大叫一声。
我站在原地不肯动。“可是这样好像不太——”
“小孩子少啰嗦!”他的表情忽然变得很狰狞,仿佛那屋子里的诱惑已经彻底淹没了他。“叫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懂吗?”
接着他用力一扯,我就被他拖进去了。我心里忽然好难过。克莱普尔先生关上门,拉上门闩。窗户都用木板封死了,透不进半点阳光,只点了几盏灯泡,屋子里弥漫着雪茄烟雾。我们跟在克莱普尔先生后面穿过一条走廊,走到房子最里面,接着,他又打开另一扇门。我们走进那房间,发现里面没有窗户,而且也是烟雾弥漫。房间正中央有一张圆桌,天花板上悬着一盏灯,光线很刺眼,四个人坐在桌子四周,桌上有好几堆扑克牌,而每个人手边都摆着一只装着琥珀色液体的玻璃杯。“他妈的!”其中一个人忽然大叫起来,那声音震得我耳朵很不舒服,“你以为我在唬你吗?老兄,你搞错了!”
“哦,是吗?那我跟,五块钱。”另一个人说。接着他把一片红色的东西丢到桌子中央。那里已经堆了一堆。他猛吸了一口雪茄,烟头烧出一小团红光,看起来仿佛火山口的岩浆。“再加五块。”第三个人说。他嘴唇上满是疤痕,咬着一根雪茄。他慢慢把雪茄挤到嘴角。“下注下注,快点,要不然就闭——”这时他忽然转过头来,用他那猪眼般的小眼睛狠狠瞪着我,然后立刻把手上的牌盖到桌上。“这小鬼到这里来干吗?”
那一刹那,所有的人忽然都转过头来看我。“杰伯,你疯了吗?”其中一个人问,“把他带出去!”
“他不会惹麻烦的。”爷爷说,“他是我孙子。”
“他是你孙子,不是我孙子!”那个嘴里咬着雪茄的人忽然皱起眉头,两条粗壮的手臂撑在桌面上。他一头棕发剃成平头,右手小指上戴着一枚钻石戒指。接着,他把嘴边的雪茄拿下来夹在手指上,然后眯起眼睛盯着我爷爷。“杰伯,你应该知道规矩。没有我的允许,谁都不准进来。”
“他不会惹麻烦的。他是我孙子。”
“他是天王老子我也不管。你破坏了规矩。”
“哎呀,别这样嘛,只不过是——”
“你这白痴!”那个人忽然大吼了一声,龇牙咧嘴,面露狰狞,满脸的汗珠在灯光下闪闪发亮,身上的白衬衫已经湿透,胸前的口袋上有一小块烟草渣的污痕,旁边还绣着两个英文字母:BB。“白痴!”他又继续骂,“你是想把警察引到这里来吗?你想坐牢吗?我看你干脆画一张地图给他妈的警长看好了!”
“科里不会说出去的,他很乖。”
“是吗?”那双猪眼般的小眼睛忽然转过来盯着我,“小鬼,我看你跟你爷爷一样是猪脑袋,对不对?”
“不是。”我说。
他忽然大笑起来。听到他那种笑声,我忽然联想起4月那一天,菲利浦在教室里把早上吃的燕麦粥吐得干干净净。那声音听起来真像。只是,那个人虽然在笑,眼里却完全没有笑意。“哼,看你这小子倒还不像笨蛋。”
“布莱洛克先生,我生的孙子当然不会是笨蛋。”杰伯说。这时我才明白,原来眼前这个说我不像笨蛋的人就是霸丁·布莱洛克。他弟弟就是唐尼和韦德,而他爸爸就是恶名昭彰的毕刚。我忽然想到,爷爷刚刚在门口骂他骂得很难听,说什么叫他去死,这下子,要死的恐怕是爷爷了。
“哼哼,还真不愧是你的种。”霸丁忽然又大笑起来,然后转头看看另外几个人,于是他们也跟着大笑起来。老大都笑了,他们敢不笑?“杰伯,你滚出去吧。”他说,“等一下有几位贵宾会上门。是基地那边的飞行员,他们说要让我输到脱裤子。”
爷爷有点紧张地清清喉咙,眼睛死盯着桌上的扑克牌。“呃……我是想……既然我都已经来了,那就让我玩两把吧,可以吗?”
“赶快把这小鬼带走。”霸丁说,“我这里是开赌场的,不是托儿所。”
“噢,我可以叫科里在外面等。”爷爷说,“他一定会乖乖在外面等的,对不对,科里?”
“奶奶叫我们赶快把冰淇淋盐带回去。”我说。
霸丁·布莱洛克又大笑起来。这时我注意到爷爷脸红了。“去他妈的冰淇淋!”爷爷忽然破口大骂,眼中仿佛快喷出火来。“让她等到天亮好了,管他的!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谁管得着!”
“杰伯,乖乖听话,赶快回去吧。”另一个人调侃他,“赶快回去吃冰淇淋,不要在外面当野孩子。”
“闭上你的臭嘴!”爷爷大吼,“你们看!”他忽然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张二十块钱的钞票,然后砰一声压在桌上。“怎么样,要不要让我玩?”
那一刹那我差点窒息。爷爷竟然要拿二十块钱来赌博。二十块钱是多少钱你知道吗?霸丁·布莱洛克默默抽了一口雪茄,看看桌上的钱,再看看爷爷的脸。“才二十块,”他说,“塞牙缝都不够。”
“我还有。不用怕我没钱。”
那时我忽然想到,爷爷一定是把奶奶那个玻璃罐里的钱都拿光了,要不然就是他藏了一堆私房钱,专门赌博用的。要是奶奶知道他打算来赌博,一定不会让他出来,所以,他出来买冰淇淋盐,显然只是个幌子。不过,也说不定他只是过来瞧瞧,看今天是谁在玩牌。不过,我感觉得出来他已经按捺不住了,不坐下来玩两把他会浑身不对劲。“怎么样,到底玩不玩?”
“叫这小鬼出去。”
“科里,去外面。到车上去坐。”爷爷说,“我马上就出去了。”
“可是奶奶要——”
“叫你去就去,快点!”爷爷又开始大吼了。霸丁在弥漫的烟雾中凝视着我,他的表情仿佛在说:小鬼,看到了吗,碰到我,你爷爷还是一样要乖乖听话。
于是我只好乖乖走出去,快到门口的时候,我听到有人拖了一把椅子到桌子旁边。我走到门外的大太阳底下,手插进口袋里,抬起脚把地上的一颗松果踢得远远的。于是,我就这样等着。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接着,有一辆车开到门口停下来,三个年轻人钻出车子,走到门口敲敲门,克莱普尔就开门让他们进去了,然后又关上门。爷爷还是没出来。我又在车子里坐了好一会儿,可是车子里被太阳晒得好热,我很快就浑身大汗,衬衫都湿透了。于是我只好又跳下车,在门口踱来踱去,然后偶尔停下脚步看看地上那只死鸽子。鸽子已经被蚂蚁啃得几乎只剩下骨头了。我算了一下,大概已经等了一个钟头了。我忽然觉得,爷爷根本没把我当回事,而且,他也没把奶奶当回事。我开始不高兴了,怒火在我心头缓缓燃烧,越烧越旺。我转身盯着门口,我想试试看能不能用意念的力量把爷爷召唤出来。结果,门还是紧紧关着,纹丝不动。
接着,我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一个念头。一个很坚决的念头:管他的!
于是,我拿着那盒冰淇淋盐开始走回家。
刚开始那三公里路感觉还好。但接下来那一公里,我已经被太阳晒得开始头昏了,汗水沿着我的脸颊往下滴,头顶上仿佛一团火在烧。公路两边是茂密的森林,路面的柏油被太阳晒得发亮。一路上偶尔有几辆车子开过去,可惜都是反方向。鞋子踩在热腾腾的路面上,我甚至感觉脚有点烫了。我很想到树荫下坐下来休息,但我还是忍住了,因为我觉得那表示我已经开始软弱了。软弱,意味着我会开始后悔当初决定要走这十公里的路。太阳那么大,气温高达摄氏三十七度,我实在应该留在那边等,等爷爷玩过瘾了,他就会心甘情愿载我回家。不行,我不能软弱,我一定要继续走。虽然我的脚已经起水泡了,但我决定不去想它。
我开始构思我的故事,我打算把这件事写出来。故事里,有人把一盒价值连城的水晶交给一个男孩,而男孩打算带着那盒水晶穿越那片炙热如地狱般的沙漠。我抬头看看天空,看到几只老鹰随着热气流向上盘旋,然而,我光顾着看天空,没注意到路上有一个坑。结果,我的脚踩了个空,扭到脚踝,整个人摔到地上,那盒冰淇淋盐被我压扁了。
我差点哭出来。
差一点。
我的脚踝痛得要命,但我勉强还站得起来。真正令我心痛的,是撒了满地的冰淇淋盐,盒子底端破了一个洞。我用手捧起冰淇淋盐,装进口袋里,然后又开始一跛一跛地往前走。
冰淇淋盐一直从我口袋里漏出来。我说什么都不肯停下来,不想躲到树荫底下去。而且,我绝不能哭。我绝对不让爷爷把我击倒。
又走了差不多一公里之后,忽然有一辆车在我背后按喇叭。我回头一看,本来以为会看到爷爷的车,但没想到却是一辆黄铜色的车。那辆车慢慢减速,然后,我发现开车的人是柯蒂斯·帕里什医生。他把车窗摇下来看着我。“科里?要我载你一程吗?”
“好啊。”我暗暗谢天谢地,然后立刻就钻进车子里。我的脚已经痛得快麻掉了,脚踝整个肿起来。接着,帕里什医生踩下油门又开上路了。“我住在爷爷家。”我说,“沿这条路大概五公里就到了。”
“我知道你爷爷家。”帕里什医生忽然从前座的夹缝里提起他的诊疗包,然后扔到后座去。“天气真的好热。你从哪里走过来的?”
“我……呃……”我面临天人交战,不知道到底该不该说,“我……我去帮奶奶买东西。”我决定还是别说的好。
“噢。”他忽然沉默了一下,然后问,“你口袋里好像有东西漏出来,那是什么?沙吗?”
“盐。”我说。
“噢。”他点点头,仿佛明白了什么。“你爸爸最近怎么样了?工作轻松一点了吗?”
“嗯?”
“我是问他工作状况有没有改善。几个星期前汤姆来找我,说他工作压力太大,晚上都睡不好,所以我就开了一些药给他。你知道的,压力是很可怕的,所以我叫你爸爸去度个假。”
“噢。”这下轮到我点点头,仿佛明白了什么。“我觉得他应该好多了。”我说。接着我忽然想到帕里什医生刚刚说的:我就开了一些药给他。奇怪,我从来没听爸爸提到过他工作压力很大,也没听说他去找过帕里什医生。我就开了一些药给他。我愣愣地看着前方笔直的马路。爸爸还在挣扎,拼命想躲开湖底亡灵的纠缠。我忽然想到,也许长久以来,爸爸一直把内心的某一面隐藏起来,不让妈妈和我看到。就好像爷爷一样,他不让奶奶知道他在赌牌。
帕里什医生送我回到爷爷家之后,还扶我下车走到门口。他敲敲门,奶奶很快就过来开了门。帕里什医生告诉她,他半路上看到我一个人在路上走,就顺便把我送回来。“你爷爷呢?”她问我。我想,我的表情一定很痛苦,她立刻就猜到答案了。“他一定又是去干坏事了。哼,他就是这种人。”
“冰淇淋盐的盒子破掉了。”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盐给她看。我满头大汗,头发全湿了。
“我们再去买一盒新的就好了,至于漏出来的这些,就留给你爷爷吃。”本来我听不懂她这话是什么意思,过了好久我才明白。在往后的那一整个星期,每当爷爷坐下来吃饭,他那盘东西里一定撒满了盐,咸得他哇哇叫。“帕里什医生,要不要进来喝杯柠檬汁?”
“不用了,谢谢你。我要赶快回诊所去了。”说着他脸上忽然闪过一丝阴霾,表情很沮丧。“麦克森太太,你认识塞尔玛·内维尔吗?”
“认识啊。不过我大概有一个多月没看到她了。”
“我刚刚才从她家里出来。”帕里什医生说,“她得了癌症,已经治疗很久了,大概整整一年了。”
“什么?怎么会这样?”
“她很勇敢,跟病魔斗争了那么久。但很遗憾,两个钟头前,她已经过世了。她不想待在医院。她希望能够在自己家里离开人世。”
“天哪,我竟然一直不知道塞尔玛生病了!”
“她不想惊动别人。过去这一年来她竟然还坚持教书,我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办到的。”
这时候,我才意识到他们说的人是谁。原来就是内维尔老师。就是她鼓励我去参加今年的写作竞赛。我还记得,学期结束那天我要离开教室之前,她忽然对我说了一句“再见”。我还记得,当时她说的不是9月再见,或是下学期再见,而是斩钉截铁的一句“再见”。她一定知道自己快死了,所以那天她坐在教室的办公桌前面,心里感触一定很多。也许她是在想,她已经等不到9月再带一班野孩子了。
“我只是觉得应该跟你说一声。”帕里什医生说。他拍拍我肩膀。我忽然想到,两个钟头前,他就是用那只手把被单拉上去盖住内维尔老师的脸。“科里,下次要注意一点哦。”说完他就转身朝车子走过去。我目送着他的车子渐渐远去。
一个钟头后,爷爷回来了。看他的表情,仿佛刚刚被人一脚踢出大门,而且口袋里的钞票也已经被人洗劫一空了。他拼命想装出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怪我自己“跑掉了”,害他担心得要死,没想到很快就被奶奶拆穿了。奶奶只是淡淡问了他一句:冰淇淋盐在哪里?他立刻哑口无言了。结果,他一个人跑去坐在门廊上。天色渐渐暗了,一大群飞蛾绕着他盘旋飞舞。他那张长脸显得好憔悴,心情很低落,就像他那疲软下垂的“强宝”一样。我忽然有点可怜他。真的。但问题是,爷爷不是那种值得同情的人。只要我开口对他说出任何道歉的话,他一定会立刻反唇相讥,气焰又开始高涨起来。爷爷从来不曾对人说抱歉。他永远不会错。而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没有半个真正的朋友。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会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门廊上。此刻,成群的飞蛾绕着他盘旋飞舞,仿佛昔日的记忆依然缠绕着他。他的记忆里,曾经有很多漂亮的农夫的女儿。
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为我和爷爷奶奶同住的那个星期画下了句点。星期五那天晚上,我睡得不太好。我梦见自己走进教室。教室里空荡荡的,同学都跑光了,只剩下内维尔老师一个人。她坐在办公桌后面改考卷。金黄的阳光斜照在地上,斜照在黑板上。内维尔老师脸色好憔悴,但眼睛却又大又亮,看起来像婴儿的眼睛。她坐得直挺挺的。我站在教室门口,她忽然转过头来看着我。“科里,”她叫了我一声,“科里·麦克森。”
“老师。”我答了一声。
“你过来一下。”她说。
我乖乖走过去,走到她办公桌旁边。我注意到办公桌边缘那个红苹果已经枯干了。
“暑假快结束了。”内维尔老师对我说。我点点头。“你又长大一岁了,对不对?”
“我刚过生日。”我说。
“那很好。”她叹了口气。她呼出来的气虽然还不至于难闻,但闻起来很像一朵快枯死的花。“这辈子,我看过太多男孩子来来去去。”她说,“有些男生长大了,还是一直住在这里,而有些孩子长大了就搬走了。科里,男孩的童年总是很快就结束了。”她淡淡一笑。“男孩总是希望自己快点长大变成男人。然而,总有一天,他们一定会希望自己可以再回到童年时光。不过,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科里。想听听吗?”
我点点头。
“从来没有人真正长大过。”内维尔老师悄悄说。
我皱起眉头。这算是哪门子秘密?我爸妈都是大人了,不是吗?多拉尔先生,马凯特队长,帕里什医生,拉佛伊牧师,女王,他们都已经长大了,都是大人了,不是吗?任何人,只要过了十八岁,就是大人了。
“也许他们看起来像大人,”她继续说,“但那只是一种幻象,就像时间雕塑出来的泥偶。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在内心深处,他们永远都只是孩子。他们心里都渴望能够像童年时代一样蹦蹦跳跳,自由自在,然而,他们泥偶般的身体太重了,跳不动了。这个世界在他们身上套上了太多无形的枷锁,然而,内心深处,他们都渴望能够甩掉那一切。他们渴望能够丢掉手上的手表,脱掉领带,脱掉礼拜日穿的皮鞋,解开身上衣服的束缚,赤裸裸地跳进游泳池。就算只是一天也好。内心深处,他们都渴望自由,渴望家里永远有爸妈会照顾他们,无条件地爱他们。就算是那些最残忍恶毒的人,内心深处也都只是个小男孩。他们的种种凶狠行径,其实都只是把自己缩在一个角落里,避免自己受伤害。”说着,她把考卷推开,两手摆在桌面上,“我亲眼看过太多男孩长大,变成大人,所以,科里,有一件事我希望你一定要做到。你一定要‘记得’。”
“记得?记得什么?”
“把所有的事都记下来。”她说,“无论什么事都要尽量记住。你一定要好好记下你活过的每一个日子,一定要记得某些事。而且,你一定要好好珍惜那些记忆,因为那真的太珍贵了。科里,那些记忆就像一扇扇的门,他们是你的老师,你的朋友,甚至是你的教练。每当你看到某种东西,不要光是用眼睛看,要用心去看。当你体会到了,你就把它写下来,这样一来,别人就有机会体会到你感受到的一切。太多人活了一辈子却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体会到,对一切浑然无觉。科里,你认识的人,见过的人,绝大多数都是这样。也许他们曾经有过某些奇妙的经历,可是他们却从来不曾多看一眼。然而,科里,如果你愿意,你可以活一千辈子,体验每一个人的生活。如果你愿意,你会有机会看到很多人。那些人,尽管你并没有真的亲眼见到,但你却能够跟他们说话。你会有机会去很多地方。虽然你并没有真正去过,但你却能够身临其境一样去感受。”说到这里她点点头,凝视着我的眼睛。“如果你够厉害,如果你够幸运,如果你有能力告诉大家一些有意义的事,说出一些有意义的话。那么,你就有机会永远活在世人心中,即使——”说到这里她停了一下,仿佛在考虑该怎么说,“即使在很久很久以后。”
“我怎么才能办得到呢?”我问。
“一步一步慢慢来。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参加写作竞赛。我先前已经告诉过你了。怎么样,你愿意吗?”
“我写得还不好。”
“我没说你现在能写得很好,至少目前如此。你只要尽力去做就行,就参与一下比赛。你愿意吗?”
我耸耸肩。“我不知道能写什么。”
“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了。”内维尔老师说,“如果你面对一张空白的纸,时间够久,你就会知道要写什么了。还有,不要觉得自己是在写文章。你就想象自己只是想说个动人的故事给你的好朋友听。所以,你愿意试试看吗?”
“我会考虑的。”我说。
“不要把它想得太难。”她提醒我,“有时候想太多,你反而做不了。”
“我知道了。”
“嗯。”内维尔老师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呼出来。她转头看看教室里的桌椅。那些桌子上都刻着学生姓名字母的缩写。“我已经尽力了。”她轻声说,“我已经尽力了。噢,孩子,你的人生还很长呢。”她又转过头来看我。“好了,下课了。”她说。
然后,我醒过来了。天还没亮,但我听到远处传来鸡啼。黎明快到了。爷爷的房间里传来收音机的声音。他们听的是乡村音乐电台。那孤零零的吉他旋律仿佛在夜色中千里跋涉,越过森林,越过绿野,越过漫漫长路。那凄清的吉他声总是令我心碎。
那天下午,爸妈开车来接我。我在奶奶脸上亲了一下,跟她告别,然后和爷爷握握手。他跟我握手的时候特别用力捏了一下,而我也用力捏一下他的手。我们心照不宣。然后,我走到门外,和爸妈一起坐上那辆敞篷小货车。这时候,我发现他们把叛徒也带来了,于是立刻跳上小货车后面的平台,坐在车尾,脚悬在外面。叛徒扑到我身上,朝我脸上喷气,我也随它高兴。
爷爷和奶奶站在门廊上跟我们挥手道别。终于可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