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完头发之后,爸爸开车载我回家。一到家门口,我立刻就看到它了。它就摆在门廊上。
就在门廊上,停车支架撑着地面。
一辆全新的脚踏车。
“天啊!”我惊呼了一声,立刻跳下车。我已经说不出话来了。我三步并作两步跳上门廊,然后伸手去摸它。
原来我不是在做梦。是真的。好漂亮的脚踏车。
爸爸吹了一声口哨,一脸赞赏的表情。他是很有眼光的,脚踏车漂不漂亮,他看一眼就知道。“嗯,好车。”
“真的好棒。”我觉得自己仿佛还在做梦。这是我梦寐以求、渴望已久的东西。我已经等了好久好久了。现在,它是我的了。我忽然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在往后的岁月里,我见识过很多美好的事物,但没有一样比得上它。它那种灿烂鲜艳的红,没有任何一个漂亮女人的嘴唇比得上。虽然那只是一辆脚踏车,但它所散发出来的力量,足以令全世界各大名牌跑车相形失色,就算马力再大、底盘再低也一样望尘莫及。车身上镀铬的部位是如此光亮夺目,有如夏夜皎洁的明月。车头有一个大圆灯,把手的橡皮握把上装了一个喇叭。而车身看起来是如此结实坚固,就像是赫拉克勒斯壮硕的肌肉。而且,它看起来似乎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冲力,一种绝对的速度感。另外,它把手两边向前垂弯成一个半圆形,仿佛迫不及待想迎风冲刺,而且,那黑色的橡胶踏板显然没有被别人踩过。爸爸伸手摸了一下头灯,然后一手把整辆车提起来。“天哪,我没见过这么轻的东西。”他赞叹了一声,“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轻的金属!”他放下脚踏车。停车支架又撑到地面上,于是,车子又稳稳矗立着,仿佛一头温驯而又充满野性的猛兽。
我迫不及待地跨上车。一开始,我觉得不太习惯,由于把手的形状和坐垫向前倾斜的角度,我不太能保持平衡。骑在车上,我的头被迫往前伸,几乎和前轮切齐,而我整个背往前俯,几乎和车身的主横杆平行。我觉得,要是不小心的话,车子可能会失控。这脚踏车仿佛散发出一种力量,令我惊叹,令我畏惧。
妈妈从屋子里走出来。她告诉我们,车子是大约一个钟头前送来的,是莱特富特用他的小货车送过来的。“他说,女王特别交代,在车子还没有习惯你之前,千万不要骑太快。”她说。接着,她看了爸爸一眼。爸爸正绕着那辆新脚踏车踱来踱去。“车子应该可以交给科里吧?”
“你应该知道,我不喜欢别人施舍。”
“这怎么能算施舍呢?她是为了答谢我们家科里。”
爸爸还是继续踱来踱去,走到车子前面,他忽然停下脚步用鞋子踢踢轮胎。“这车恐怕花了她不少钱。这绝对是很高级的脚踏车。”
“爸爸,车子可以给我吗?”我问。
他站在那边看着我,手扶在坐垫上。接着,他咬咬下唇,然后转头看着妈妈。“你确定这不是施舍?”
“绝对不是。”
爸爸又转过头来看我。“好吧。”他终于说。那是我最想听到的一句话。“车子是你的了。”
“谢谢你!谢谢你!”
“好啦,现在你有一辆新脚踏车了。那么,你打算给它取什么名字?”爸爸问我。
这我倒没想到过。我摇摇头。骑在车上,整个人往前倾,那种姿势我还是不太习惯。
“怎么样?想不想先去试骑看看?”他伸手搂住妈妈的腰,对我笑了一下。
“好啊。”我立刻跳下车把停车支架踢上去,然后抬起车子走下门廊前的台阶。我小心翼翼,尽量不让车子受到碰撞,因为我跟它还不太熟,要是不小心碰撞到它,那种感觉仿佛对它很不尊重。大概是这个原因吧,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我怕惊醒它,因为我还没有心理准备。接着,我又骑上坐垫,两脚撑在地上。
“去吧。”爸爸说,“小心点,别骑太快。”
我点点头,但我还是没骑走。这时候,我忽然感觉脚踏车震动了一下。我对天发誓,它真的震动了一下,仿佛它已经迫不及待了。不过,也可能只是我的错觉吧。
“上路吧。”爸爸说。
这真是历史性的一刻。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一只脚踩到踏板上,另一只脚往地上一蹬,把车子往前推。车子往前一动,我两脚立刻开始踩踏板,朝马路骑过去。轮子转动的时候几乎听不到半点声音,只有很细微的滴答……滴答……滴答,听起来像是炸弹快爆炸了。
“好好玩吧!”妈妈开门要进去的时候,回头朝我喊了一声。
我回头看了她一眼,一只手放开把手对她挥挥手。那一刹那,脚踏车猛然往前蹿,我一时控制不住,开始左右摇晃,差一点就翻车。但我立刻抓稳把手,车身立刻又打直了。踏板踩起来好顺滑,车轮越转越快,飞快掠过热腾腾的路面。那一刹那,我忽然明白,这辆脚踏车可以快得像火箭一样。我开始沿着街道快速奔驰,风从我旁边呼啸而过,拂过我刚剪好的头发。但老实说,我紧紧抓着把手,很怕会摔倒。从前那辆破脚踏车,链条齿轮嘎吱嘎吱仿佛有千斤重,我已经习惯用力踩,而这辆新脚踏车踩起来却毫不费力。接着,我试捏了一下刹车,结果整个人差点飞出去。我绕了一大圈把车子掉头,然后又开始往前冲,骑得更快。我飞快踩着踏板,车子加速得非常快,没多久我头上开始冒汗了。车子的速度快得惊人,仿佛再踩一下踏板它就会凌空飞起,然而,我紧紧抓住把手,车子好像感应得到我的意志,我想转向哪个方向,车子就会转向哪个方向。我骑着脚踏车在绿荫蔽天的大街小巷风驰电掣,仿佛乘着火箭划破长空。那一刹那,我忽然想到应该给它取什么名字了。
“火箭。”我喊了一声。那声音仿佛随着高速的气流向后飞逝,“你喜欢这个名字吗?”
结果我并没有摔下车,而车子也没有忽然转弯撞上旁边的树。我猜它应该喜欢吧。
接着,我胆子越来越大了。我开始骑着火箭蛇行,绕8字形,压过路边的台阶,而它也任凭我随心所欲地做出这些疯狂的动作。接着,我整个人往前俯,用尽全力踩踏板,于是,火箭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过山塔克街,路面上斑驳的光影向后飞逝。接着,我猛拉车头冲上人行道,轮胎压过隆起处时甚至没有震动。凉风迎面吹来,感觉好凉爽,而我的胸膛却充溢着满满的热气。一栋栋的房子、一棵棵的树迅速向后飞逝,一片模糊。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和火箭已经融合为一体,感觉火箭已经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我咧开嘴大笑起来,结果一只虫子飞进了我嘴里。但我根本不在乎。我把那只虫子吞了下去,因为我忽然觉得自己变成了金刚不坏之身。
但没多久,这种疯狂的念头立刻出现后遗症了。
我看到前面的人行道上有一道裂缝,但我根本没减速,也没转弯避开,硬是从那道裂缝上骑了过去。那一刻,我立刻感觉到火箭震动了一下,那股震动瞬间从前轮传到后轮,车身立刻发出喀的一声。我一只手被震得松开了把手,而前轮撞上了裂缝的水泥边缘,整辆车突然弹起来,在半空中偏向歪斜,而我两脚脱离了踏板,屁股也脱离了坐垫,整个人飞起来。那一刹那,我忽然想到了妈妈的话:女王特别交代,在车子还没有习惯你之前,千万不要骑太快。
不过,我已经没时间反省了。转眼之间,我飞过篱笆,飞进人家的院子里,闷哼了一声重重摔在草坪上,差一点就撞破了人家的篱笆。我的手臂和脸颊都擦破了一点皮,不过并没有流血。我从篱笆里走出来,拍掉身上的落叶,接着,我看到火箭横倒在草地上。那时,我吓出了一身冷汗。万一这辆全新的脚踏车撞烂了,回家铁定被爸爸修理。我跪在火箭旁边,检查看看车身上有没有损毁。结果,我发现前轮的轮胎有点磨损,挡泥板有点小凹陷,不过,链条并没有松脱,而且把手没有撞歪,车灯没破,车身也没有扭曲。整体说来,火箭有点轻微磨损,可是奇迹似的完好无缺。我把车扶起来,暗暗谢天谢地。刚刚一定有天使在旁边保护我。接着,我伸手摸摸挡泥板,那一瞬间,我看到车头灯忽然变成了一只眼睛。
黄色的眼球,黑色的瞳孔。那只眼睛正凝视着我,眼神流露出无限包容。
我愣住了,猛眨了几下眼睛。
接着,转眼之间,那只眼睛又消失了。车头灯又恢复到原来的模样,只是一颗小灯泡,外面是一层玻璃。
我一直盯着车头灯,看了好久。结果,那只眼睛再没有出现。我把火箭抬起来转圈,一下让车头对着阳光,一下对着暗处,结果,那只眼睛还是没出现。
我摸摸自己的头,看看有没有哪里肿起来。结果什么都没摸到。
太荒唐了。小男孩就是喜欢胡思乱想。
接着,我又跨上车,开始慢慢踩踏板,沿着人行道慢慢骑。这次我骑得很慢很慢,结果,骑了不到八米,我就看到前面的人行道上有一摊碎玻璃。我转了个弯骑到路面上,免得火箭轧到碎玻璃爆胎。我简直不敢想象,要是刚刚高速冲过那摊碎玻璃会有什么后果。比较起来,摔在满是落叶的草坪上,擦破了一点皮,简直可以算是一种享受。
一定是老天保佑火箭和我。
戴维·雷的家就在附近。我骑到他家门口,可是他妈妈告诉我,他和约翰尼一起到棒球场去练习了。我在我们的少年棒球队——印第安队担任二垒手。今年我们已经跟别人打了四场,结果四场全输,所以,我们必须加紧练习了。我跟戴维·雷的妈妈说了声谢谢,然后就骑着车往棒球场去了。
棒球场没多远。球场上阳光灿烂,我看到戴维·雷和约翰尼站在内野,两个人拿着球传来传去。我骑着车进了球场,然后围着他们转圈。他们一看到火箭,都惊呆了。接着,他们当然要用手摸一摸,亲自坐上车踩踩踏板骑两圈。跟火箭比起来,他们的脚踏车简直像破烂古董。戴维·雷试骑了两圈之后,他对火箭的感觉是:“把手好像不太好控制,对不对?”而约翰尼的感觉是:“真漂亮,可是踏板踩起来好吃力。”我知道他们绝对不是故意要泼我冷水。他们是我的好朋友,他们都替我高兴。所以,他们会有这种反应,纯粹是因为他们喜欢自己的脚踏车。火箭是属于我的,为我量身打造的。
我把火箭的停车支架踢下来,然后站在旁边看他们投球。戴维·雷传了一个高飞球给约翰尼。我看到几只黄蝴蝶飞过草地,然后我抬头看看天空。蔚蓝的天空万里无云。接着,我看向土黄色的露天看台。看台边缘是一整排的广告海报,都是商店街上的店家提供的。接着,我忽然看到看台最上面那排座位有个人坐在那边。
“嘿,戴维·雷!”我叫了一声,“那是谁?”
戴维·雷转头瞄了一眼,然后抬起手套接住约翰尼丢过来的球,“我不知道,不知道哪儿来的小孩。我们刚来的时候就看到他已经坐在那里了。”
我看着那个小孩。他弯腰向前倾,一只手肘撑在膝盖上,手掌撑着下巴,眼睛盯着我们。我转身从戴维·雷旁边走向看台。这时候,看台上的小孩忽然站起来,好像准备要跑了。
“你怎么会坐在那里?”我大声问他。
他没吭声,就只是愣愣地站在那里。我看得出来他正在盘算要不要跑。
我慢慢靠近他,可是却认不出他是谁。他一头棕发,剃得很短,额头左边的头发翘得乱七八糟。他戴着眼镜,可是那眼镜却大得离谱,几乎快把他整张脸都遮住了。他大概只有九岁或十岁吧,瘦巴巴的,看起来有点笨手笨脚。他穿着白色的T恤和牛仔裤,裤子的膝盖上全是补丁。他脸色苍白,一看就知道他很少出门。我走到看台的围栏旁边,然后开口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他还是没吭声。
“你不会说话吗?”
我注意到他在发抖。他好像很害怕。
“我叫科里·麦克森。”我说。我站在围栏边,手指头扣在围栏的铁丝网上。“你有名字吗?”
“有啊。”那孩子终于说话了。
起先我还以为他说他的名字叫“优雅”,后来我想了一下,忽然想到他可能有点结巴。“你叫什么名字?”
“尼莫。”他说。
“尼莫?跟鹦鹉螺号那个尼莫舰长一样的名字吗?”
“什么鹦鹉螺号?”
显然他没读过凡尔纳写的《海底两万里》。“你姓什么?”
“科理斯。”他说。
科理斯。我想了好一会儿才想到在哪里听过这个姓。原来他就是那个刚搬来的小孩。他爸爸就是那个推销员。多拉尔先生让他坐在那匹玩具马上给他理头发。那个娘娘腔。
尼莫·科理斯。嗯,这名字倒还挺适合他的。他看起来就像是那种两万里深的海底才捞得到的怪异生物。不过,爸妈一再提醒我要懂得尊重别人,不论那个人是不是长得像娘娘腔。而且老实说,我自己也长得不是很帅。“你是刚搬来的对不对?”
他点点头。
“多拉尔先生跟我提到过你。”
“是吗?”
“对,他说——”我差点就说漏嘴说“你坐在玩具马上”,“他说他帮你剪过头发。”
“是的,我的头发差点就被他剃光了。”尼莫抬起手搔搔头顶。他手指头细得可怜,手腕瘦得皮包骨头,皮肤非常苍白。
“科里!小心上面!”我忽然听到戴维·雷大喊了一声。我立刻抬头一看,看到约翰尼使尽全力传了一个高飞球,结果球不但从戴维·雷头顶上飞过去,甚至飞过看台的围栏,掉到第二排看台上,然后滚到最底下的地上。
“嘿!小弟,请你帮忙捡一下!”戴维·雷用拳头拍拍手套内侧大声对尼莫说。
尼莫走到看台最底下,把球捡起来。他恐怕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矮的矮冬瓜。另外,我自己手臂已经够瘦了,可是他却瘦到皮包骨头。他看了我一眼。巨大的眼镜后面是两只棕色的眼睛,他整张脸看起来真像猫头鹰。“我可以丢回去给他吗?”他问我。
我耸耸肩。“可以啊。”接着我转身看着戴维·雷。我知道这样很残忍,可是我实在忍不住笑。“戴维·雷,球要过去啦。”
“噢,噢!”戴维·雷立刻很夸张地往后退,装出一副快吓死的样子,“小弟,请你不要丢得太用力哦。”
尼莫又走回最上面那排看台,然后眯起眼睛盯着球场。“你准备好了吗?”他大喊了一声。
“准备好了!丢吧,大个子!”戴维·雷说。
“不,不是你。”尼莫立刻纠正他,“我说的是你后面那一个。”接着,他拿着球,手臂往后拉,然后用力一投。那一刹那,只见他的手臂以一种快到不可思议的速度在半空中划了一个大圆弧,然后只看到一团模糊的白影从他手上飞出去。
我听到那只球咻的一声宛如冲天炮一样飞向半空中。
戴维·雷大叫了一声:“嘿!”然后立刻向后跑想去接球,可是球从他头顶上飞了过去,他根本碰不到。远处的约翰尼盯着那个高飞球,往前面跨了三步,然后,退了两步,接着,又退了一步,回到他原先站的位置。然后,他把手套举到面前。
啪!球不偏不倚落进他的手套里。
“正中红心!”戴维·雷大叫了一声,“天哪!那只球是怎么飞的你们看到没有?”
站在一垒旁边的约翰尼忽然脱下手套拼命甩手。那只球速度实在太快,他的手指头被震得好痛。
我抬头看着尼莫,目瞪口呆。我简直不敢相信,他个子那么小,又瘦巴巴的,怎么能把球从看台围栏上丢过去,然后飞过大半个球场,不偏不倚飞进约翰尼手套里?更不可思议的是,看尼莫那个样子,他好像根本不觉得手臂会痛。换成是我,就算我有办法把球投那么远,我的肩膀铁定会痛上一整个星期。虽然我没亲眼看过大联盟比赛,不过我相信,那种球速已经达到大联盟的水平了。“尼莫!”我大叫一声,“你投球是跟谁学的?”
他愣愣地眨眨眼。“什么投球?”他问。
“你下来好不好?”
“干吗?”尼莫忽然害怕起来。那一刹那我忽然明白,平常他在孩子群中的下场是什么。全国各地到处都有我们这样的小镇,而像这样的小镇一定有三个共同点:教堂,秘密,还有欺凌。像他这样矮小瘦弱、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绝对是那些恶霸小孩优先下手的梦幻目标。不难想象,当尼莫·科理斯跟着他那个推销员爸爸来到我们这个小镇,他一定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命运。想到自己刚刚竟然还暗暗嘲笑他,我忽然觉得很羞愧。“没事啦,”我说,“下来嘛。”
约翰尼把球传还给戴维·雷。戴维·雷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到球员出入口前面。“哇!小朋友,刚刚那一球你是怎么丢的!”尼莫刚从那个门走出来。“太准了!太厉害了!你几岁啊?”
“九岁,”他说,“快九岁半了。”
戴维·雷露出困惑的表情。我知道他跟我一样困惑。这孩子个子这么小,怎么可能投得出这么强劲有力的球,而且还投得这么准?“约翰尼,你去站在二垒!”我大叫了一声。约翰尼对我挥挥手,然后立刻就跑到二垒。“尼莫,想不想再多投几球?”
“这个……我差不多该回家了。”
“就随便投几球,要不了多久的。我很想看看你投球到底厉害到什么地步。戴维·雷,你的手套可以借他一下吗?”
戴维·雷脱下手套,尼莫立刻接过去戴到手上。那手套戴在他手上简直大得离谱。“你去站在投手丘上,投几个球给约翰尼接,好不好?”我怂恿他。
尼莫看看投手丘,看看二垒,接着,他忽然转头看着本垒板。“我站那边好了。”说着他就朝打击区走过去。我和戴维·雷愣在那里目瞪口呆。从本垒板到二垒,这种距离就连我们都会丢得很吃力,更何况是一个九岁半的小鬼。“你不是在开玩笑吧,尼莫?”我问他。可是他说:“不是。”
尼莫拿出手套里的球,那一刻,我似乎看到他脸上露出一种庄重的神色。他修长的手指抓住那只球,转动了几下,慢慢转到有缝线的地方,那个时候,他立刻扣紧手指。“准备好了吗?”他大喊了一声。
“好了,我准备好了!你投——”
啪!
要不是亲眼看到,打死我们都不相信。就在心脏跳一下的瞬间,尼莫的球已经投进约翰尼手套里了。要不是因为约翰尼反应够快,那只球可能会砸在他胸口上,让他当场倒地不起。甚至,尽管约翰尼接到了球,那股巨大的冲力还是把他撞得倒退了好几步,手套里的球扬起一股灰尘。约翰尼忽然开始绕圈踱步,露出一种痛苦的表情。
“你没事吧?”戴维·雷大声问他。
“有点痛。”约翰尼说。我和戴维·雷都很了解约翰尼。他嘴里说有点痛,但一定是痛死了。“我可以再接一球。”但接着他好像又嘀咕了一句什么,我们距离太远听不太清楚,好像是:“上帝保佑。”接着他把球还给尼莫。他球投得很高,尼莫往前跨了六步,眼睛看着那个球朝他脸上飞过来,然后,就在球快要打到他脸上的那一瞬间,他猛然抬起手套接住了球。那真是电光火石的一刹那,那小子时间掐得真准——百分之百精准。但我发誓,就差0.1秒,他的鼻子就要被球打扁了。
尼莫又走回打击区。接着,他忽然抬起脚,脚上的棕色球鞋在牛仔裤上搓了几下,搓掉上面的沙尘,然后,他又摆出投球的姿势,约翰尼立刻提高警觉。接着,尼莫忽然又站直身体,把球放回手套里。“这样投球没什么了不起。”他对我们说。好像我们盯着他看,令他很不自在。“这谁都会——除非你没有手。”
“开什么玩笑!谁能这样投球?”戴维·雷说。
“你们好像觉得这样投球很了不起是不是?”
“你的球速真快。”我说,“快得吓人,尼莫。连我们队上的投手都没办法投得像你那么快,而且他块头还是你的两倍大。”
“这根本没什么。”接着,尼莫对约翰尼大喊:“你往三垒跑!”
“什么?”
“往三垒跑!”尼莫又喊了一次,“还有,把手套抬起来,张开,举在我看得到的地方!”
“什么?”
“尽量跑,用最快的速度跑!”尼莫催他,“反正你张开手套举起来就对了!眼睛不要看我!”
“跑啊,约翰尼!”戴维·雷喊着,“听他的就对了!”
约翰尼这小子很勇敢,他果然毫不犹豫地开始跑向三垒,脚下扬起漫天黄沙。只是,他虽然没有转头看本垒,但心里还是有点怕。他缩着脖子,手套平举在胸前的高度,手套开口朝着尼莫。
尼莫猛吸一口气,手臂往后拉,接着,我们只见他的手臂在半空中划了一个圆弧,白影一闪,球立刻像子弹一样从他手上飞了出去。
约翰尼用尽全力拼命狂奔,眼睛盯着三垒,接着,就在他距离三垒只剩五六步的时候,他忽然感觉有一团沉甸甸的东西结结实实飞进了他手套里。那一刹那他吓了一大跳,身体忽然失去平衡,整个人摔倒在地上往前滑,扬起一片黄沙。后来,当黄沙渐渐消散,我们只看到他坐在三垒垒包上,低头呆呆地看着手套里的球。“哇!”他嘴里嘀咕着,惊呆了,“哇!”
我从来没见过有人能把球投得那么准。准得吓人。约翰尼根本不需要伸手去接球,因为,等到他察觉的时候,球已经在他手套里了。“尼莫?”我问他,“你在少年棒球联盟的比赛投过球吗?”
“没有。”
“你打过棒球吗?”戴维·雷问。
“没有。”他皱起眉头,伸出一根手指把眼镜往上推。他鼻子上全是汗水,镜框一直往下滑。“我妈不准我打棒球,她怕我会受伤。”
“你是说,你从来没有参加过棒球队?”
“是这样,我家里有一只棒球,还有手套。有时候我会自己练习接高飞球,有时候我会试试看自己能投多远。我把玻璃瓶放在栏杆柱子上,然后拿球去投。大概就是这样。”
“你爸爸从来没想要叫你去打棒球吗?”我问他。
尼莫耸耸肩,脚上的球鞋往地上踢,扬起了一些沙尘。“他对棒球没什么兴趣。”
我忽然感到很困惑。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矮冬瓜,瘦得皮包骨头,戴着大眼镜,讲话结结巴巴,但谁想象得到,他却是举世无双的棒球天才。“你投几个球给我接好不好?”我问他。他说好。于是我跟约翰尼借了手套,然后把球传给尼莫。跟约翰尼借手套,他显然很乐意,因为他的手已经快痛死了。接着,我跑到二垒上站好。“尼莫,丢到这里给我!”我大喊了一声,然后把手套伸出去,举在肩膀的高度。尼莫点点头,摆出投球的姿势,然后用力一投。结果,我的手根本连动都没动一下,球就啪的一声结结实实砸进了我手套里。那力道好猛,我立刻感到一阵剧痛沿着手指头一路蔓延到肩膀。然后,我再把球传给尼莫,他往前跑了好几步,然后猛然往前一蹿才接到那个球。接着,我开始往后退,退到中外野最外围。外野边缘长满了杂草。我把手套高举在头顶上。“尼莫,投到这里!”
尼莫忽然弯腰屈膝压低身体,几乎已经快跪到地上去了。他的头垂得好低,整个人几乎缩成一团。他一直维持着这个姿势,持续了好几秒钟,眼镜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接着,他全身忽然像快爆炸似的伸展开来。
那种气势,仿佛超人从电话亭里飞出来,他手臂猛然往后拉,然后瞬间只见一团模糊的影像,他的手臂划了一个圆弧甩出去。当时要是有人站在他后面,被他瘦骨嶙峋的手肘撞到下巴,那牙齿肯定要掉光。球从尼莫手上飞出去,夹带着腾腾杀气朝我飞过来。
那只球一开始飞得很低,从本垒板到投手板之间这段距离,球几乎是贴着地面飞行,几乎快扬起沙尘。过了投球区,球开始慢慢往上升,而且似乎越飞越快,接着过了二垒上方,球还在往上升。这时候,我忽然听到戴维·雷对我大喊,可是我不知道他在喊什么。我全神贯注看着那只风驰电掣的小白球,手套举在头的高度,从他投球的那一刻就一直维持在这个高度。但这时候,我已经本能地准备要压低身体了,因为怕被球打到。接着,球飞进外野了,我听得到它划破长空的嘶嘶声,充满杀气,充满惊人的力道。我两脚定在原地,正准备要咽下一口唾液,结果咽到一半——咕噜!——球已经飞到我面前了。
球啪的一声飞进手套,那力道之强,震得我连退了好几步。我用力夹住手套,把球紧紧握住。隔着那层皮革,我感觉得到那只球的温度,那只球的热力。
“科里!”戴维·雷又在叫我了。他两手围在嘴巴旁边大喊,“科里!”
我不知道戴维·雷为什么要叫我,也没放在心上。尼莫·科理斯的手臂真的太神了,简直不是人的手。我不知道那有多少是天生的,有多少是苦练出来的,不过,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尼莫不只是手臂具有可怕的神力,而且他手眼协调的精准度已经达到天衣无缝、出神入化的境界。那不是凡人做得到的。我只能说,他真是万中选一的顶尖高手。
“科里!”这次是约翰尼在叫我,“小心!”
“什么?”我大声问他。
“小心你后面!”约翰尼大叫。
这时我听到声音了。听起来像是镰刀划过麦秆的声音。我立刻回头看后面。我看到了。
原来是戈萨和戈多。两兄弟骑着他们的黑色脚踏车往我们这边过来了,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他们的金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外野后面是一大片草地,草大概齐膝盖那么高。他们用力踩着踏板,骑车穿过那片草地,朝我骑过来,沿路经过的草丛里不时跳出蚱蜢和蟋蟀。我很想跑,可是两腿却不听使唤。没多久,布兰林兄弟已经骑到我旁边,把我夹在中间。戈萨在我右边,戈多在我左边。他们满头满脸都是亮晶晶的汗,眼睛死盯着我。这时候,我听到远处忽然传来乌鸦的啼叫,那声音听起来仿佛是魔鬼在狂笑。
十四岁的哥哥戈萨伸出食指勾住我的手套。“科里,原来你会玩球啊?”他的口气很猥亵。
“他一天到晚都在玩他的球球。”戈多笑得很淫秽。他今年十三岁,只比戈萨矮了一点点。他们两个块头都不大,不过肌肉很结实,而且身手矫捷。戈多眉心的位置有一道伤疤,而戈萨则是下巴有一道伤疤。这意味着他们两个好勇斗狠,根本没把头破血流当一回事。接着,戈多看向本垒板。戴维·雷、约翰尼和尼莫都站在那里。“妈的那臭小子是谁?”
“他是刚搬来的。”我说,“他叫尼莫。”
“泥魔?”戈萨也死盯着尼莫。我注意到他们两个都露出饿狼的表情。他们已经闻到血腥味了。“走,我们去见见那个泥魔。”戈萨跟戈多说了一句,然后就开始踩踏板骑向尼莫。戈多在我手套上打了一拳,里面的球立刻掉到地上。我弯腰去捡的时候,他朝我的头发吐了一口唾液,然后也骑车走了,跟在他哥哥后面。
我立刻就明白事情不妙了。尼莫又瘦又小,已经够悲惨了,要是这两个凶神恶煞发现他说话结结巴巴,那就更惨了。接着,那两兄弟慢慢靠近我的火箭,那一刹那,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们从火箭旁边经过的时候,戈萨突然毫不在乎地一脚把火箭踹倒在地上。我拼命按捺住一肚子火,只是当时我还不知道,到最后我的火气还是会爆发的。
那两兄弟骑到他们三个旁边,停住车,把他们围在中间。“你们这几个臭小子在比赛吗?”戈萨问。他脸上那种狰狞的笑容看起来活像伊甸园里的那条蛇。
“我们只是在练习传球。”戴维·雷告诉他。
“喂,小杂种。”戈多对约翰尼说,“你看什么看?”
约翰尼耸耸肩,低头看看地上。
“知不知道你臭得像大便?”戈多对他冷嘲热讽。
“我们不想惹麻烦,”戴维·雷说,“放过我们,可以吗?”
“干吗,又不会把你们吃掉,怕什么怕?”戈萨跳下脚踏车,站到他们面前。他把脚踏车的支架踢下来,然后整个人靠在车上。“我们有说要把你们怎么样吗?喂,戈多,来根烟。”
戈多手伸进裤子后的口袋里,掏出一包烟丢给他哥哥。戈萨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包折页火柴。他抽出一根烟塞进嘴里,然后把火柴丢给尼莫。“来,帮我划一根火柴。”
尼莫接过火柴。他的手在发抖。他拿下一根火柴,划了三次才点着。
“帮我点烟。”戈萨命令他。
尼莫可能已经在别的小镇上见识过太多戈萨和戈多这种货色,所以他乖乖听话。戈萨吸了一口烟,然后从鼻孔喷出来,“听说你叫泥魔,是真的吗?”
“我……我叫……尼莫。”
“尼……尼莫?”戈多吐了一口唾液,“尼……尼莫?你没长舌头吗,泥魔?”
我把倒在草地上的火箭扶正。此刻,我面临一个抉择。我大可骑着火箭逃之夭夭,抛下我的好朋友和尼莫,让他们自己去面对那两个恶魔。或者,我可以选择和他们并肩作战。我很清楚自己不是什么英雄好汉。我根本不是打架的料。尽管我心里很怕,尽管我的理智告诉我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但我心里明白,在这样的时刻,要是我真的夹着尾巴逃了,我会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虽然理智可以教你明哲保身,但那种后果却不见得是你承受得了的。
我开始朝他们走过去,心脏剧烈地狂跳。
“你看起来很像个娘娘腔。”戈多对尼莫说,“你是不是啊?”
“嘿……老兄,”戴维·雷硬挤出笑脸,“帮个忙好不好——”
戈萨猛然转过去看着他,往前跨了两步,一手抓住戴维·雷胸口用力一推,然后伸出一只脚勾住戴维·雷的脚踝,把他推倒在地上,扬起了一片沙尘。戴维·雷重重摔到地上,忍不住呻吟起来。然后,戈萨站在他旁边,居高临下看着他,嘴里抽着烟。“你!”他说,“你给我闭嘴!”
“我该回家了。”尼莫准备离开,但戈多一把抓住他的手臂。
“臭小子。”戈多说,“谁说你可以走的?”
“可是我妈妈叫我要赶快回——”
戈多仰天狂笑起来。棒球场四周树林里的鸟被他吓得纷纷飞出来。“戈萨,你听听看!他好像嘴里含着大便在讲话!”
这两兄弟为什么会变成这种凶神恶煞,没有人知道。也许他们两个本来就是天生的坏胚子,也或许是因为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有样学样。不管是什么原因,反正布兰林兄弟就是无法无天,横行霸道,目无法纪。而且,这种习性越演越烈,一发不可收拾,两个人离那种杀人放火的罪犯只差半步了。
戈多抓住尼莫双臂一阵猛摇,“我说得对不对?”
“不对。”尼莫喉咙哽住了。
“不对才怪。”戈萨说。他的阴影笼罩在戴维·雷身上。
“不对,真的不是那样的。”尼莫胸口开始颤抖,忽然哭出声来。
“噢,妈妈的心肝宝贝哭了!”戈多说。他笑得很狰狞。
“我……我要……我要回家……”尼莫开始啜泣,眼泪滴到他眼镜上。
天底下最残酷的,莫过于满腔愤怒却饱受欺压无力还手,只能默默忍受委屈。而更残酷的是欺负你的人卑鄙无耻,只敢欺负弱小。布兰林兄弟绝对不会找上那种跟他们同年纪或是比他们大的孩子。
我扭头看看四周,忽然看到一辆车从棒球场旁边经过,可是开车的人却没注意到棒球场里面出事了。我们只能想办法靠自己脱困了。此刻,我忽然感觉头顶上的太阳格外的毒辣火热。
“戈多,把那小鬼放到地上。”戈萨说。于是戈多把尼莫推倒在地上。接着戈萨说:“戈多,喂他喝个饱。”于是戈多开始拉开牛仔裤上的拉链。
“喂,别这样!”约翰尼说话了,“不要!”
戈多站在尼莫旁边,准备向他脸上撒尿。“臭杂种,你给我闭嘴,不然我就先喂你喝个饱。”
我已经按捺不住了。我低头看看手上的棒球。尼莫一直在哭,戈多已经准备要在他脸上撒尿了。我受不了了。
我想到火箭被他踢倒在地上,想到尼莫的满脸泪痕。于是,我不由自主地把那只球丢向三米外的戈多。
棒球并不是什么多要命的东西,但还是结结实实地打中了戈多的右肩。他惨叫了一声,然后摇摇晃晃地从尼莫旁边退开,而那一刹那他正好尿了出来,他的裤裆立刻湿掉,尿液沿着大腿往下流。戈多立刻按住自己的肩膀,整张脸皱成一团,哀声惨叫,而且突然哭了出来。戈萨立刻转身面向我,牙齿上还咬着那根香烟,嘴里喷出一团烟。他脸涨得通红,立刻扑到我身上。我还来不及躲开就被他扑倒了,然后他抡起拳头用尽全力在我身上一阵猛打。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意识到自己平躺在地上,而戈萨坐在我胸口,全身重量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我没……没办法……呼吸了……”我已经快说不出话来了。
“那最好。”说着他又抡起右拳重重打在我脸上。
一开始那两拳很痛。真的很痛。然而,接下来那两拳,我已经差不多昏倒了,没什么感觉了。不过,我还是继续挣扎,大声惨叫,拼命想挣脱。接着我注意到,戈萨的拳头上满是鲜血。“噢,妈的,我的手断了!”我听到戈多在呻吟,看到他跪在草地上。
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人抓住戈萨的头发,他的头立刻往后一仰,嘴上的香烟掉到了地上。接着,我看到约翰尼站在他后面,然后听到戴维·雷大叫了一声:“抓紧他!”然后他就一拳重重地打在戈萨鼻子上。
戈萨的鼻子立刻肿了起来,血从鼻孔里喷出来。戈萨发出野兽般的一声怒吼,从我身上跳起来,转身扑向戴维·雷,然后拳头如雨点般打在戴维·雷身上。约翰尼立刻冲上去,拼命想抓住戈萨的两条手臂,但戈萨甩开约翰尼的手,然后猛一转身一拳打在约翰尼脑袋上。这时候,戈多也挣扎着爬起来了。他气得龇牙咧嘴,一脸狰狞,立刻冲上去猛踢约翰尼的大腿。约翰尼倒在地上,我看到他眼睛上被人打了一拳。戴维·雷忽然大吼:“你们这两个王八蛋!”接着他猛然扑到戈萨身上。但戈萨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整个人提起来甩了一圈,然后用力一丢,把他摔到了地上。这时我已经坐起来了,嘴里全是血。尼莫也已经站起来,而且开始逃,可是他太紧张,被自己的脚绊倒摔到草丛里。
后来我一直不太愿意去回想接下来那三十秒里的景象。一开始戈萨和戈多把戴维·雷打倒在地上,打到他哭出来。接着,他们开始狠狠殴打约翰尼,一拳比一拳狠。后来,约翰尼已经被他们打得快喘不过气来了,鼻孔鲜血直喷,于是那两兄弟又过来对付我了。
“你这臭小子。”戈萨嘴里咒骂着。血从他鼻孔里滴下来。他用脚踩住我胸口,把我踩到地上。戈多手还抓着他的肩膀,嘴里说:“这小子交给我。”
我被打得头昏脑涨,根本无力还手。事实上,就算我没有头昏脑涨,我还是一样不是他们的对手,除非我手上忽然多出一根狼牙棒,除非我身上忽然多出三十公斤的肉。
“揍扁他,戈多。”戈萨怂恿他。
戈多立刻抓住我衬衫的衣领,把我从地上拖起来。我的衬衫被扯破了,我忽然想到我一定会被妈妈骂个狗血淋头。
“我要杀了你。”我忽然听到有人说话。
戈萨大笑起来。“小子,把那玩意儿放下。”
“我要杀了你。你死定了!”
我眨了几下眼睛,吐掉嘴里的血,然后转头看着尼莫。他站在五米外的地方,手上拿着那只棒球,手臂向后伸展。
这下子好玩了。刚刚戈多只是被我的球打中肩膀,算他命大。现在,球在尼莫手上,那就真的会要命了。我百分之百确定,那只球一定会精准无比地正中他们当中某一个人的眉心,而且我也百分之百确定尼莫一定会出手,因为我注意到在他那副大眼镜后面,眼睛炯炯发亮,眼里燃烧着熊熊怒火,射出腾腾杀气,仿佛一股火苗即将变成一发不可收拾的燎原大火。他已经不哭了,也没在发抖了。手上拿着棒球,他简直就是主宰宇宙的天神。我忽然觉得他真的很想杀人。也许是因为他天生个子矮小,说话又结结巴巴,特别容易成为恶霸小孩的目标,就好像瘦弱无力的小牛特别容易引起恶狼的虎视眈眈。这种处境令他感到愤怒。不过也可能是因为,他一天到晚被人欺负,已经忍耐到极限了。无论是什么原因,我在他眼里看到的是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决心。他已经打算要用一种最致命的方式改变一切。
戈多立刻放开我。我坐在草地上,嘴唇裂开了,衬衫也扯破了。
“好恐怖哦,你看我都开始发抖了。”戈萨满脸狰狞地笑着,往前跨了一步,向尼莫走过去。
戈多也跟在他哥哥后面。他牛仔裤的拉链还没拉上。我忽然想到,那应该是一个理想的目标。“扔啊,窝囊废。”戈多说。
这两兄弟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快走到鬼门关了。
“嘿,小朋友!嘿!小朋友!”
我忽然听到球场外面有人在大喊。声音是从球场旁边那条路上来的。“嘿,你们没事吧?”
虽然我感觉脑袋昏昏沉沉重得像石头,但我还是扭头去看了看。我看到邮局的厢式货车停在路边,而开车的邮差正朝我们走过来。他头上戴着一顶遮阳帽,穿着短裤,脚上是黑袜子,身上那件蓝衬衫被汗水浸湿了,颜色变得很深暗。
布兰林兄弟就像动物一样警觉性很高,对铁笼子打开的声音非常敏感。他们一声不吭地转身冲向脚踏车,丢下满目疮痍的现场。戈多匆匆拉上拉链,然后立刻飞身跨上脚踏车骑走了。临走之前,戈萨又一脚踹翻了火箭,我想,他那种破坏欲真是根深蒂固。接着,他也跳上脚踏车,两兄弟开始疯狂猛踩踏板,朝他们刚刚过来的方向一溜烟骑走了。“等一下!”邮差在他们后面大喊,但布兰林兄弟根本不理他。他们飞快地骑过棒球场,扬起一片沙尘,然后冲上刚刚那条草丛间的小路,很快就消失在前面的树林里。我听到树林里传来乌鸦的啼叫,看样子,那些吃腐肉的动物正在欢迎它们的同类。
战争结束了,接下来要清理战场了。
邮差的名字叫杰拉尔德·哈奇森,每个月他都会送一只牛皮纸信封到我家来,里面装的就是我订的《怪物世界》杂志。他走到我面前看到我的脸。“天哪!”他惊呼了一声,“是你吗,科里?”
我点点头。我下唇肿得比鸡蛋还大,左眼也肿了。
“你没事吧,科里?”
我有点头昏脑涨,不过还是站了起来。我摸摸嘴巴,发现牙齿都还在。戴维·雷也还好,不过他脸上肿得青一块紫一块,而且手指头被那两个王八蛋狠狠踩了一下。而约翰尼呢,他伤势最严重。哈奇森先生脸圆圆的,脸色红润,送信的时候喜欢边走路边抽雪茄。他扶约翰尼站起来,发现约翰尼那印第安人特有的高挺鼻梁显然断了,鼻孔流出黑黑浓浓的血,而且整个眼睛肿起来,视线有点模糊。“你看到几根手指头?”他在约翰尼面前举起三根手指头。
“六根。”约翰尼说。
“我想他很可能有——”
接下来他说出的那个词,是一个令人畏惧的词,很容易令人联想到脑部受创的人淌口水的画面。
“——脑震荡。我要赶快送他去看帕里什医生。你们两个能自己回家吗?”
我们两个?我立刻转头看旁边。我看到戴维·雷了,可是,尼莫呢?我看到那只球丢在本垒板旁边,可是那个拥有一双神奇手臂的小男孩却不见了。
“是布兰林兄弟干的,对不对?”哈奇森先生扶约翰尼站起来,然后从短裤口袋里掏出一条手帕压住他的鼻孔。没多久,那条手帕迅速被鲜血染红了。“那两个家伙真的需要好好教训一下。”
“约翰尼,你不会有事的。”我告诉约翰尼,可是他没吭声。他有气无力地跟着哈奇森先生走向那辆厢式货车。哈奇森先生把他扶上车,然后自己绕到另一边,坐上驾驶座,发动引擎。约翰尼往后靠在椅背上,垂着头。他真的伤得很重。
后来,哈奇森先生开着货车绕过街角,然后加快速度朝帕里什医生的诊所开过去。这时候,我和戴维·雷把约翰尼的脚踏车塞进看台底下,藏在那里比较不容易被人看到。约翰尼的爸爸可能会来找这辆脚踏车,可是万一布兰林兄弟早一步回到棒球场,铁定会把他的脚踏车砸个稀烂,所以藏起来比较安全,不过,我们也只能做这些了。接着,我们两个忽然都想到,那两兄弟可能还躲在树林里等哈奇森先生离开。
想到这里,我们不由自主地加快动作。戴维·雷把棒球用具收了起来,骑上车,而我走过去把火箭扶起来。那一刹那,我仿佛看到头灯里那只金黄色的眼睛又出现了。它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着我,仿佛在说:“原来我的新主人这么没用?看样子以后要自求多福了。”今天是火箭第一天上路,没想到却多灾多难。但愿我们两个以后可以很愉快地在一起。
然后,戴维·雷和我也骑着车离开棒球场,两个人都浑身酸痛。我们都预料得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爸妈看到我们的模样,一定会吓得魂飞魄散,接着,一听我们说这是布兰林兄弟干的好事,他们一定会气冲冲地打电话去兴师问罪,说不定还会惊动警长。接下来,布兰林兄弟的爸妈一定会敷衍大家,保证以后一定不会再发生这种事。
只是,我们心里明白,没这么简单。
这一次我们侥幸逃过了布兰林兄弟的毒手,但戈萨和戈多必定会怀恨在心。那两辆黑色的脚踏车随时会冒出来偷袭我们,完成那天未完成的任务。或者应该说,找我把账算清楚,因为我用那只球打了戈多的肩膀。
布兰林兄弟阴魂不散,我们的夏日时光忽然变得不是那么美好了。我们还要熬过7月和8月。但愿到9月的时候,我们的牙齿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