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林肯被汗水浸得湿漉漉的浓密头发中有一个可怕的伤口。他挣扎了几个小时才死去。林肯死的那天晚上,美国东部天空中,云层里升出一轮血红色的月亮。
迈克·胡鲁贝克从书上读到,这奇异的现象被不同的来源所证实,证人之一是伊利诺斯州的一个农民。一八六五年四月十五日那天这农夫在刚播种的玉米地里一抬头,看见天上殷红色的月亮,便虔敬地脱下了草帽,因为他知道,一千英里之外有个伟大的人物去世了。
今晚看不到月亮,天上乌云翻滚着。胡鲁贝克骑着自行车摇摇晃晃地顺着二三六号公路西行。他慢慢学会了驾驭这辆越野车,现在显出信心十足的样子。然而只要马路前方或后方亮起了车灯,他就跳下车来,躺到树丛下,等汽车开走再跳上自行车。他的牛后腿般粗壮的双腿把车蹬得飞快。自行车的变速齿轮打在最低档,因为他不知道怎么换档。
一道车灯的闪光使他惊惧起来。他看到田野另一边有辆警车在缓缓地巡逻,车上的聚光灯照着一幢黑沉沉的农舍。灯光熄灭了,警车继续朝东走,离他越来越远。他放心了一点,边骑边回想起自己第一次跟警察打交道的情景。
迈克·胡鲁贝克当时二十岁,因强奸罪被捕。
年轻人在纽约州北部一所私立大学读书。学校在一个小城镇里,盛夏时分这里风景优美,但一年中的大多数时候天气都像小镇衰败的经济一样死气沉沉。
第一学期迈克·胡鲁贝克常显得不安,也不怎么和人来往,但他成绩还不错,特别是美国历史方面的两门课,成绩尤为突出。然而到了感恩节和圣诞节之间,他变得越来越焦躁了。他很难集中思想,似乎对最简单的事情都作不出决定——比如先做哪门功课,什么时候去吃饭,先刷牙还是先撒尿等等。他坐在房里朝窗外呆望,一望就是几个小时。
他当时的个头已经像现在这样高大,生着一头卷发,猿人似的两道弯眉连在一起,一张圆盘脸,不笑的时候挺和蔼,笑起来,倒显得狰狞了。其实他多半是在感到尴尬时才笑,可在别人看来,那笑容里总透着恶意。他没有朋友。
所以,在三月里一个阴沉的星期天,当迈克听到有人敲自己的房门时,他觉得很惊讶。他好几个星期没洗澡,身上穿的衬衫和牛仔裤也有一个月没洗了。谁也记不得他什么时候打扫过房间。同房间的同学早就逃到女友宿舍里住了,这使迈克很高兴,因为他敢肯定这个同学趁他熟睡时悄悄给他拍过照。他在桌上趴了两个小时,阅读T·S·艾略特的诗《普鲁弗洛克的情歌》,味同嚼蜡。
“嘿,迈克。”
“谁?”
来访者是住在学生宿舍的两位低年级同学。迈克站在门口,满腹狐疑地盯着他们。两位同学满脸堆笑地跟他寒暄,他直楞楞地瞪着他们,一言不发。
“迈克哥们,你太用功了。来吧,我们在娱乐室里举办联欢会。”
“还准备了吃的,来吧!”
“我得用功呀!”他诉苦地说。
“得了,来吧……来玩玩。你太辛苦了,哥们。来吃点什么吧。”
迈克好吃。他一天三顿都吃得很多,还时不时要来点零食。他通常总会答应人家的要求,如果他拒绝了别人,心里就会担忧得坐立不安:人家会怎么想?人家会说我什么?
“去也行。”
“喔,太好啦。下楼玩去喽!”
于是迈克不情愿地跟着那两位同学顺着走廊朝娱乐室走去,那里传来联欢会的喧闹声。经过一间黑暗的卧室时,两位低年级学生闪到一边,让迈克先走。他们蓦地转过身来把他推进卧室,砰地关上门,从外边上了锁。
迈克吓得拚命吼叫,用力拽门把手。他在屋里乱摸,找不着电灯。他冲到窗前,扯下窗帘,要砸破玻璃从离地四十英尺的窗口跳到下边的草坪上。这时他看到屋里还有一个人。他在另一两次聚会时见过她。这是一年级的一个胖女孩,圆脸,鬃发剪得极短,脚脖子很粗,肥手腕上戴着一堆手镯。女孩醉得不省人事,躺在床上,裙子撩到了腰际。她没穿内裤,手里还捏着一只酒杯。里面有喝剩的桔汁和伏特加酒。她显然曾经清醒过来,呕吐一阵之后又昏睡起来。
迈克凑到跟前去看她。看到她的下体(平生第一次看见女人的这个部位),闻到酒和呕吐物的气味,他的惊恐发作了。他朝昏睡不醒的姑娘吼道:“你想干什么?”他一遍又一遍地撞门,响声震动着整栋宿舍楼。外边的走廊里传来哄笑声。迈克倒在床上,喘不过气来,一阵幽闭感使他恐惧得浑身每个毛孔都往外冒汗。过了一会,他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后来他只记得两个警卫无情地抓住他的手腕,把他从床上拖起来。那女孩清醒过来,放下了裙子,在尖声号哭。迈克的裤子开着口,阳物软软地吊在外边,被裤子拉链蹭出了血。
迈克·胡鲁贝克什么也记不得了。女孩说她害感冒,刚躺到床上,一睁眼就看见迈克掰开她的腿,不顾她的反抗和挣扎对她施行强暴。叫来了警察,通知了家长。迈克当晚在监狱过夜,两个看守提心吊胆地盯着他。迈克瞪着他们,叫他们到他房间去取来历史书,不然就“宰了你们”。他们从没遇见过这样的犯人。
证据是互相矛盾的。女孩的阴部的确发现了三种不同的避孕套润滑剂,但迈克被警察抓获时并没戴避孕套,屋里也找不到任何避孕套。迈克的辩护律师说,女孩自己掏出了迈克的阳物,反诬他强奸,以掩盖她在半醉之后与好几个男生乱搞的事实。
然而另一方面,有好几个证人,包括女孩本人,声称愿为迈克的罪行作证。另外,迈克曾经威胁过,或者恶狠狠地盯过许多同学,尤其是女同学。
但最不利的证据是迈克·胡鲁贝克本人:一个高大、可怕的男子,比这女孩的个子大一倍——而且被抓获的时候裤子还没穿上——控方律师得意地指出这一点。事件过后迈克·胡鲁贝克变得语无伦次,嘴里嘀嘀咕咕地骂粗话。这就使迈克更没有胜诉的希望了。律师知道迈克这样出庭准会惹乱子,便承认他犯了性攻击罪,然后将他保释出来,条件是先退学,再住进他家附近的州立病院,接受为性暴力者设立的心理治疗。
六个月后他出了院,回到父母家中。
回家以后他有时清醒,有时糊涂。有一天,迈克对母亲说,他要回学校去念书,“只读历史,不读别的。”
母亲吃惊地笑道:“回学校?你说笑话吧?瞧瞧你都干了些什么?你知道你对那个女孩干了什么吗?”
迈克不知道他对那女孩干过什么。他真不知道。他只知道有个女孩撒了谎,因为这个缘故,他上不成心爱的历史课了。“她是混蛋!她撒谎!我要回去读书,要当一个牧师。将来我要写一本关于牧师的历史书。他们经常操小男孩……”
“滚回你的房间去!”母亲含泪怒喝道。这个二十岁的男子,比母亲的个子大一倍,竟像挨了打的小狗一样乖乖地回自己的房间。
他常会央求母亲:“求求你,让我回去上学吧!”他保证好好学习,当个牧师,让她高兴。母亲走了。母亲再也不把他叫做我的小士兵了。
痛苦的回忆使胡鲁贝克激动不已。在十一月里这个潮湿的夜晚,骑着自行车,以每小时二十英里的速度执着地沿着二三六号公路前进。胡鲁贝克沉浸在回忆中,因而没听见那黑色警车悄悄跟了上来。警车离自行车后轮只有十英尺时他才觉察。车灯亮了,警报器也响了。
“啊,上帝,啊,上帝,啊,上帝!”胡鲁贝克惊呼,突发的恐惧感在他全身震荡。扩音器里传来刺耳的喊声:“你!停下自行车,下来!”聚光灯照在胡鲁贝克脑后。警察!他想。密探!联邦调查局!胡鲁贝克停下来,用脚支住车。警察们从巡逻车里走过来。
“下车,年轻人。”
胡鲁贝克艰难地迈腿下车。警察们小心翼翼地走过来。一个警察悄声说:“嗬,他高得像座山。”
“喂,请出示你的证件。”
狗娘养的密探,胡鲁贝克想。他有礼貌地问:“你们是联邦政府的特务吗?”
“特务?”一个警察笑了一声。“不是。我们只是警察。从甘德森来。”
“请过来,先生,你有身份证吗?”
胡鲁贝克坐下来,背对警察们,低着头。
两个警察互望了一眼,不知该怎样对付这种局面。更糟的是,胡鲁贝克竟哭喊起来:“我真——倒楣呀,什么都被他拿走了。他用石头砸我的脑袋。看我的手!”他伸出擦伤的手掌。“谁能救救我呀?”
一名警察朝前走了几步,停在安全的距离之外。“你是说,有人打你了?你受伤了吗?让我们看看你的身份证,好吗?”
“他是那个人吗?”警察问自己的同伴。
“先生,让我们看看证件。驾驶执照,什么证件都行。”
“他抢走了我的钱包,把什么都抢走了。”
“你被抢劫了?”
“他们有一伙人,抢了我的钱包和手表。”胡鲁贝克郑重地解释说,“那个表是我母亲送绐我的。你们要是巡逻得认真一点,也不至于出了这种事。”
“我很同情你的遭遇,先生。请告诉我们你的名字和地址……”
“我叫约翰·布思。”
“好像不是这个名字,”一个警察对另一个小声说,好像在婴儿面前说话似的。
“记不清了。局里通知说,他不危险。”
“也许吧,不过他的个头真不小。”
一个警察走到胡鲁贝克跟前。胡鲁贝克晃着身子,伤心地哭着。
“请你站起来,约翰。到警车这儿来。医院里的人都在为你担心。我们要把你送回去。”他又用哄小孩的语气说:“你不想回家吗?回去吃馅饼,喝牛奶?”警察站在胡鲁贝克身后,把手电光照到他空着的双手和泛着蓝光的秃头上。
“谢谢你,先生。你这么一说,我真想回去了。我挺想家的。”胡鲁贝克转过身来,友善地咧嘴一笑,一面慢慢伸过手去和警察握手。
警察也微笑着——对年轻人的友好姿态感到新奇——握住了胡鲁贝克厚厚的手掌,这时才意识到,那疯人可能会拧断他的手腕。但后悔己经太迟,只听卡嚓一声骨头断了,警察尖叫着跪倒在地,手电筒滚落在身旁。另一个警察伸手摸枪,但胡鲁贝克已经用偷来的那把柯尔特式手枪对准了他。
“漂亮,”他讽刺地一笑。“把枪扔掉,扔掉!”
警察扔下枪。“老天!”
胡鲁贝克从受伤警察的枪套里取出手枪,扔到远处。那警察蹲在地上,护着自已的手腕。
“听着,伙计,”另一个警察说,“这样做对你没好处。”
胡鲁贝克啃着手指,低头望着两个警察。“你们没法阻止我。我能成功。我要去做那件事,马上就去!”他像是在宣战,还把拳头举到了头顶。
“求求你,把枪放下,年轻人。”受伤的警察流着泪,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现在还好,没出什么大错,谁也没有真正受到伤害。”
胡鲁贝克以胜利者的姿态望着他说:“哦,说得好,警察先生。可你正好说错了。毎个人都受到伤害。每个人,每个人都受到了伤害!而且事情还没有完结。”
欧文·艾奇森把他的卡车停在二三六号公路旁边,他找到一个已经关门的加油站,从那里挂电话到马斯丹旅店。旅店管理员说,艾奇森太太和她妹妹去过电话,说她们要再耽搁一阵才去。现在还没到旅店。
“耽搁?她们说原因了吗?”
“没有,先生。您要留什么话吗?”
欧文拿不定主意。他想给她们留下一句暗语,说客人正在朝西走,但先不要对任何人说这件事。……但是,这样说很可能会引起旅店管理员的疑心,他还可能会传错了话。
于是欧文说:“不留了,我直接给家里挂电话吧。”
但家里没人接电话。刚好错过,他想。等会再往旅店打电话吧。
夜已经非常黑了,天上布满乌云,空气也变得更加寒冷。他到十分必要时才使用手电筒,而且几乎贴着地面打开开关,以免光线射得太远,一旦发现线索,他便极慢极慢地前进,因为每个战士都懂得,在猎人和被追猎者之间,后者总占有更大的优势。
足迹消失了。欧文来到离二三六号公路二百码处的一块草地,通向一道岩石山岭的豁口处,从那里向南走可以很方便地到达铁路运输线。再往南是一个叫波里斯顿的城市,那里有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
欧文发现了那辆旧汽车,慢慢绕车察看了一圈。他踢开了一个头盖骨,立即认出那是雪貂的头骨。马路上和路边有一些脚印,有的看来是胡鲁贝克的脚印,但被后来人的脚印践踏得不清楚了。他也看到狗爪印,心里猜测追踪者是否也发现胡鲁贝克在朝西走。但只有一条狗的爪印,而不是当初的三条狗。
他在汽车周围没找到胡鲁贝克从这里向何方前进的任何踪迹。他终于注意到车后的自行车架,但立即排除了胡鲁贝克会偷一辆自行车逃跑的念头。在公路上大摇大摆地骑自行车逃跑,谁会这么傻呢?不过仔细想想看……迈克·胡鲁贝克有他自己的疯人逻辑。偷自行车?为什么不可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