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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长乐宫两里路外,东长安街上的第一家豪门,是领军将军于府。于府占地广远,高大的门墙内,林木蓊郁,台阁众多。

于府曾经是洛阳城最大的豪宅。八年前,于府新修的花园曾经令整个洛阳城赞叹,连清河王元怿都常常借这里摆酒。

如今,那些曾一度璀璨耀眼的朱红瓦当和门墙,因为岁深年久、风吹雨淋,又被隔壁的高司徒府的高楼画台挡住了阳光,显得有些阴暗、旧陋。

与高肇府上夜夜笙歌、门前车马喧腾的气象不同,于府这五六年来,一直冷冷清清的,没有什么人上门过访。

对比之下,更让人觉得萧索,觉出世态炎凉。

年青的领军将军于忠正坐在后面的斋堂读经,忽然间,一阵行酒令的哗笑声,打破了佛堂的宁静。

“这是怎么回事?”于忠掷下书,瞪起环眼喝道,“高府的声音竟能传到佛堂里来了,咱们家还有一块安静的地方没有?管家,快去看看,是不是他们借了二老爷家的花园摆酒?”

管家从门边进来,苦笑道:“将军,是高府买下了二老爷家的房子,还没修缮好,高司徒已经带了一帮子人进来,一边游园,一边大开夜宴。”

“竟有这样的事!”于忠大怒,咬牙切齿道,“高家是咱们的仇家,顺皇后死了才几天,于晖就将房子卖给了他们家!还有点血性没有?”

于晖是已故于皇后的弟弟,也是于忠的堂弟,放在外任,官拜汾州刺史,去年料理完父亲太原郡公于劲的丧事,丁忧还没满制,就将家眷全带出去到汾州上任了。

现如今,曾出过无数公侯将相的洛阳于家,早大势已去,善于审时度势的于晖,不愿再身处洛阳官场的是非窝中。

于府的房宅主要是于忠居住,但西花园和后院都是于晖名下的家产。没想到于晖竟然把房子卖给了当朝炙手可热的大司徒高肇。

管家看了看于忠的脸色,强笑道:“二老爷是个聪明人,他这一卖房子,我听说,高肇已经答应了他,下半年要升二老爷做河南尹,也算是个大吏了。”

“没骨气!”于忠嗤之以鼻,“咱们是出过一皇后、四赠公、三领军、二尚书令、三开国公的人家,能稀罕一个河南尹?真正白生在咱们家了!这般没见过世面的小家子嘴脸!”

年近六旬的管家嘿然不语,他虽然只是个仆人,但多年来,在于府见过了太多人的升谪沉浮,早品味到了“家世败落”的滋味。

于忠虽然仍是朝中的领军将军,爵秩很高,但却没有什么实权。这个“领军将军”,与他父亲太尉于烈的那个“领军将军”,怎么能同日而语?

想当年,太尉于烈在孝文帝病榻前受命,辅佐元恪临朝听政,身列三公,手握天下兵权,一呼百应,一言九鼎,当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现在呢?于忠不过能每三天去军中点一次卯,其余时间和一帮闲官喝喝酒,要不然在佛堂读读经。于忠是个性爱热闹的人,却会建起这样一间幽静的佛堂,这本身就说明了他的寂寥和痛楚。

“外面有个人要见将军。”管家将话题岔开来,“他不肯通名。”

“什么人这样蹊跷?”于忠有些纳闷和好奇,“叫他进来,就在这里相见。”

“是。”

大步走进门来的胡容筝,撩开蒙住脸庞的披风,打量了打量这个佛堂。

正面佛龛里供奉着观世音的赤足立像,上写“慈航普渡”四个大字,龛前供奉着几碟时鲜瓜果。

堂中只有两把椅子,一张书桌,桌上放着几本流传最广的经书,看来,这个于将军并没有用心去钻研佛经,只不过聊以打发时间。

与别的佛堂不同,这里还供奉着于忠父母的牌位,佛龛一旁,又列着宣武顺皇后于丽仪的牌位,白木牌位边,还用琉璃盒放着于皇后生前穿过的一套常服、一双绣鞋、一缕头发,这一切无不表明,于丽仪和于忠姐弟俩十分情深。

于忠不远好奇地看着这个相貌十分清秀的陌生来客,他到底是个女人还是个太监?

“于将军,”胡容筝坐下来,啜了一口清茶,笑道,“你还认识我吗?”

于忠满头都是雾水:“恕在下眼拙,阁下是……”

岂料来人却并没有回答他的问话,竟将视线一直逗留在琉璃匣上,良久,才答非所问地说道:“顺皇后,她长得美吗?”

于忠愕然不已,直到这时,他才听出,来的这个清秀少年,面貌妩媚动人,声音娇柔清脆,竟然是个女子。

看她举手投足中的大家气度,和那清秀脱俗的脸部轮廓,以及身上那份不张扬的华贵,必然是后宫中的女人,她是谁?竟能随意出入宫闱,言行这等无忌?

于忠决意先不追问她,他沉声叹道:“你说呢?不美,就能被皇上立为皇后、专宠多年?自古红颜薄命,丽仪也不例外,她死的时候,只有二十三岁。在她十六岁的时候,本来号称‘辽西第一美人’,所过之处,农夫为之弃耕……”

胡容筝听出他声音中蕴含的深沉情意,不禁为之心动。

“于将军,听说顺皇后死得十分突然,当夜便仓促入殓,不知道于将军有没有见到顺皇后的死状?”胡容筝问得十分直截了当,毫无半点含蓄。

于忠的环眼登时变得忧郁而黯然:“我……你到底是谁?”

胡容筝掀开了自己的风帽,露出一头青丝,她微笑道:“妾身是建乐宫的胡容筝。”

“胡左昭仪?”于忠讶异非常,这也是个炙手可热的人物,怎么会做这般打扮,在这种时候神秘地出现在他的府中?

“从我入宫那年起,就听过了许多关于顺皇后之死的流言,”胡容筝的脸色渐渐变得凝重,“直到前年,我生下皇子的第三天,在御膳房送来的鸡汤里发现了剧毒‘灭心莲’,我才相信,那流言是真的。还有这个,到现在我才明白,当年我在清缘寺香炉里拣到的东西,是顺皇后写下的遗书。”

胡容筝从怀中慢慢取出一个小小锦囊,交给于忠。

于忠颤抖着手,接过锦囊,取出里面的织物碎片,但见巴掌大小的一块白色丝绢碎片上,有黯红鲜血写下的字迹:“高华欲夺位中宫,迫死吾与元俞母子”和“灭尽高氏夷贼”。这笔迹于忠很是熟悉,正是他堂姐于丽仪的字。

“呵!”从未将与高家的血仇淡忘的于忠,忍不住拍案大叫,“高华这个蛇蝎心肠的毒妇!这个高句丽来的可怕的女人!”

胡容筝忙用手指头压在上唇:“于将军,噤声,小心隔墙有耳,听说此处与高司徒府现在只有一壁之隔……”

她的话,像盐粉一样,再次抹在于忠最痛的伤口上。

于忠的环眼暴起,铁髯掀动,脸色转成紫红,喝道:“我不怕他!我们平城于家四世七公,门生遍及天下,岂是这个高句丽暴发户可以相比的?别看他现在恣狂纵性……”

“于将军!”胡容筝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我问你,你想不想为顺皇后报仇?”

“怎么不想?做梦都想!”于忠听话地压低了声音,“我只告诉你一个人,顺皇后出葬的前夜,我潜入宫中,密地打开了她的棺椁,果然发现她嘴角有黑色血污,我剪了她的一绺头发回来,让申讼所的仵作师验了,遇银而黑,是中了灭心莲和鸠药的剧毒!可是皇上有意庇护高家,不但不交掖庭追究,竟然还立了那毒妇为皇后!这些年来,我这个世袭罔替的领军将军也完全被架空了,每天只能在这佛堂中打发岁月……”

“好!”胡容筝的眼睛发出灼热的光亮,“于将军,妾身有一件事相求,于将军若能答应,便是两利,不但妾身的性命可保,于将军所朝思暮想的复仇和重振家业之事,也都唾手可得。”

“哦?”于忠久已黯然的眸子里闪现出同样灼热的芒彩,他陡然在椅背上坐直了身体,“果真如此,于忠万死不辞!”

“于将军,”胡容筝慢条斯理地说道,“半年后,皇子元诩将会被正式立为大魏皇储,他立为太子之日,按照旧制,妾身必须被赐死。”

“祖宗体制虽然传了一百多年,其实毫无道理。”于忠同情地叹道,“其实孝文皇帝本来就打算废去这‘留犊去母’的制度,但他的祖母文明太后极力反对,所以陋习流传至今。奇怪,女人从政后,心肠竟然会比男子更狠毒!”

“于将军,只有你能救我。”

“我?”于忠苦笑,“我其实只是一个爵秩极高的闲官,论真实能力,还不如个普通言官。我说的话,皇上肯听吗?”

“于家的门生故旧、姻亲本家遍布当朝,于将军,请你联结多名京官和封疆大吏,为我进言,皇上本来心存怜惜和犹豫,见到联名奏折,必然会如你们所请,废去‘留犊去母’的陋俗。”胡容筝的口气不但是求恳,而且是命令,“胡容筝只要留得性命,必有得志之日。到那时,我会好好对付高肇和高皇后——他们,同样是你的仇敌!”

于忠沉吟了,此事非同小可,一旦被人攻击为“后妃私交大臣,内外勾结,擅干国事,阻扰祖制”,就不仅仅是流放和削爵这种小事了,只怕性命难保。

胡容筝任由他静静地思考,隔墙,又传来了高府的悠悠丝竹声,一个声音清婉的歌女在箜篌声中曼声唱道:

奉君金卮之美酒,

玳瑁玉匣之雕琴。

七彩芙蓉之羽帐,

九华葡萄之锦衾。

就在这句充满骄奢之气的歌声中,于忠握着下颏一把坚硬的胡须,下定了决心。

生来好赌的他,决定为自己、也为大权旁落的于家博上一记,功成则能顺利铲除高肇、再度振兴于氏,事败不过是个死,不管是哪一种结果,总比在这佛堂中苦捱岁月、比在高府的阴影下煎熬着生活要强。

“好!”于忠慨然道,“就这样说定了,我们联手对付高肇!胡左昭仪,你得志之日,不要忘了今天的诺言!”

门外,微醺的夜风中,高府的丝竹声仍然是那么悠扬、婉曼、安宁、傲慢而得意。它似乎近在耳畔,又似乎远在万里,这弦歌声令于忠想起了童年时代家中那同样豪华盛大的夜宴,自家道中落以来,他已经有整整五年没开过这么大场面的筵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