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她不能相信,不敢相信,无法相信竟然会发生这种事,为什麽集大悲惨的可怕阴影会缠上她,她没法接受,真的没办法。
  逃,她必须逃。
  但是四周都是围堵她的人,个个面上都带著让她由心底害怕的惊悚笑容,一步步、一步步的逼向她。
  像是看见死神背著大镰刀朝她走来,寒气森森地狞笑说:「好美的头发。」她感觉自己的头皮被扯痛,镰柄戳著她後脑勺直说好看。
  牛鬼蛇神也靠近了,品头论足地商量该由何处下手,东瞧瞧西看看地半转著她的头,他们也在说话。
  好细致的皮肤。
  天呀,这是怎麽回事,难道我快死了吗?没人听见我在说不、不、不……
  可恶,我是任性妄为、无法无天的于弄晴,我绝不能放弃自由,我不妥协,我要向命运抗争——
  「不要,不要,你们都给我滚开,休想碰我一下。」死也别想。
  「妈!你成熟一点成不成,很多人都在笑呐!」太丢脸了,我很想否认她是我妈。
  叛徒,未老先衰的小老太婆。「于问晴你想找死是不是,我光宰了你。」
  「你想宰了谁呀!于弄晴。」一道更权威的女声在她耳边响起。
  「妈,你理智一点可不可以,你笑得好像花痴哦!」她发誓绝不承认这位头上戴花的欧巴桑是她妈。
  可耻呀!
  「你最好给我闭嘴,我不想在大好日子打女儿。」如果她敢再不孝的话。张网巧掐了女儿手臂一下。
  「黄历说今天诸事不宜,咱们改天再来。」她作势要落跑。
  「坐下,你敢给我跑看看,我会先打断你的腿。」她用力一按,将她困在椅子上。
  「外婆,老爸说今天不能使用暴力,否则我妈会哭三年。」因为羞於见人。
  「小问晴乖哦!帮外婆把那边的小盒子拿来。」面对令人疼惜的小外孙女,张网巧的语气可是万分慈祥。
  「好。」外婆的盒子好重,里面装了石头吗?
  今天是一个好天气,好到叫人想抓狂,一大堆男人像是来参加丧礼似的打领带、穿黑色西装,手里端著一杯鸡尾酒,要喝不喝的四处寒暄。
  女客倒是少之又少,少到非常反常,令人想问声这是男同性恋者的聚餐吗?
  但是一看又不太像,门口挂了一幅巨大的彩绘人形画,一对上了年纪的新娘、新郎笑得好甜蜜,仿佛正在说著一句话——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怕的是在现场的这对新人似乎有些返老还童。
  「妈……妈呀!你在干什麽?」吓到口齿不清的于弄晴差点一把推倒张网巧。
  「叫魂呀!咱们乡下人的礼俗不能免,你一件件给我戴上。」多美呀!她的老本全用上了。
  于弄晴都快哭了。「很土呐!现在没有人在戴这种俗毙了的东西啦!」
  她会被时尚界的人笑死。
  「少罗唆,这些都是你爸生前交代我要为你准备的,你想害他死不瞑目吗?」其实这是她掰的,那短命的死得仓卒,哪还记得交代这些事,她目的只是要让女儿乖乖就范。
  「可不可以少戴一些,很重呐!」一提起死去的老爸她就没辙,老妈真奸诈。
  张网巧又捏了她一下。「面子问题你懂不懂,快把链子戴上,我好像听见鞭炮声了。」
  妈妈好可怜喔!戴了一堆黄澄澄的东西,我长大以後一定不要像她那麽可怜,一生难得一次的好日子还被外婆捏,而且那些东西起码有好几斤重。
  外面好热闹哦!好想偷偷地去看一眼。
  可是大人说不可以,因为我身负重任要跟在妈的身後,只是我一直很怀疑,以我的年纪来担任这项重大工作是否适宜?我好像太老了。
  不过大家都说没关系,我很可爱,刚刚好适合做这件事。
  唉!看到妈妈快哭了,我也很想哭,为什麽主角不是我,我还得穿上这件可笑的衣服,大大的荷叶边像在嘲笑我不无邪、天真,有一点点蠢。
  天哪!我还套上白长筒袜呢!上面各别著一朵红色小花。
  好在出糗的不只我一人,还有一身黑不拉叽的衣仲文陪我丢脸,他更拙的在脖子上打了个小啾啾,活像橱窗里展示的小人偶。
  嗯!心情好多了,看到他比我好笑我就想笑,想想我还不算太糟糕。
  「于大妈,你女儿好了没?婚礼要开始了。」房门口一颗头探呀探的直催著。
  「就来了,你跟大家说别心急,有我在她绝跑不掉。」她盼了二十七年了,今天终於如愿以偿。
  「喔!好。」
  来人一走,于弄晴更加的愁眉苦脸,她的原则怎麽办?为什麽没人肯听。
  「妈,我想上厕所。」于弄晴犹做困兽之斗。
  「忍著。」她那点鬼心思骗得了谁。
  「憋不住了,我已经忍了很久。」厕所的窗户应该够大。
  「憋不住就尿在裤子里,反正裙子够长遮得住。」就算她一身尿骚味也不会有人嫌弃。
  「妈,你太狠了吧!很丢人耶!」可恨呀!她妈太精了。
  「无所谓,反正来观礼的来宾全是你的旧情人,他们能理解你的任性。」都是自己人嘛!
  她用含恨的眼神一瞪。「我没那麽多旧情人。」
  「谁的旧情人?」
  满面春风、喜色盈眉的卓尔男子走进来闻言取笑著,低头一吻不高兴的「受害者」,将手中的花束亲手交到她手中,符合传统之礼。
  今天就数他最开心,七天前他开始筹备婚礼,七天後他步入礼堂,与他所爱的女人。
  「郑夕问,你太无耻了。」她很想将手上的捧花掷向他带笑的脸。
  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结婚。
  可是,今天就是她结婚的日子。
  为什麽会这样?他今天娶的应该是另一个女人而不是她,到底是哪里出了错?
  「晴儿,你想反悔也来不及了,乖乖地做我老婆吧!」他说话的调调像山大王抢亲。
  「没有答应哪来的反悔,你把我的原则全忘了吗?」她要为自由奋战到底。
  「我都达到你要求的原则,你当然要嫁我。」原则是用来打破的。
  「怎麽可能,光是第一个原则就办不到。」她不信他有通天之术。
  郑夕问拿著一张缩小的手绘结婚请帖交给她,上面题字:郑夕问与于弄晴四十岁时共结连理,提前十三年举行婚礼。
  「你……你干麽把我弄得这麽老,我不要啦!」她才二十七岁,美美的二十七岁啦!
  他耸耸肩又将另一本她很眼熟的小册子翻开,「从四十七页後由我负责,我们一年谈一次恋爱。」
  五十三年後两人都老了,不谈恋爱该相扶持了。
  「我的一百次恋爱!」他好过份,四十七页以後的花名册全填上他的名字。
  「还有你要的五十亿。」「聘金」打开,十位数字存摺的开头是五。
  「啊!你……你疯了,你哪来的五十亿?」她一定在作梦。
  他帮她盖上头纱。「我名下所有郑氏集团的资产全移到你名下。」
  「老妖婆会气死。」她哭了。
  可是别以为她是感动,她是绝望地流下眼泪,她真的要结婚了,自由的脚步……远离了。
  「于问晴、衣仲文,快把新娘子的婚纱拉好,金童玉女快就位。」
  什麽金童玉女,分明是超龄的花童,人家一般都用幼稚国的小男孩、小女孩,大人都欺负我们只有十一岁,真是好讨厌。
  「走好,小心……拉好……」也不知哪找来的媒婆总是慢半拍。
  扶著不情愿的新娘手肘,郑夕问一瞧见蜂拥而上的一群男人,眉头的笑意当场垮下来,回头一瞪太过聪明的女儿,她简直是……
  该揍。
  「晴子,你要是嫁得不好尽管离婚,井田会社就是你的娘家,随时欢迎你来投靠。」
  「晴,虽然我们情深缘浅,如果你哪天要抓奸找不到好人选帮你,打通电话来FBI。」
  抓奸?!
  郑夕问的脸黑了一半,他们是存著什麽心?他好不容易才把爱了十馀年的女人骗到手,他们居然怂恿她离婚,诋毁他对婚姻的忠诚度。
  好,他忍,反正只有今天,这群过气的失败者也只能在这一刻嚣张。
  「艾莉莎,我永远会在德国等你。」
  「东方女孩,法国的凯旋门将迎接你的到来,我们相约在巴黎铁塔下。」
  「甜美的小东西,你的美让威尼斯的水都为之羞愧,我不会忘了我们午夜的爱语。」
  忍、忍、忍,脸色全黑的准新郎强压抑杀人的冲动,原本沉稳的笑脸逐渐僵硬,他为什麽要忍受这些狗屎话,他们到底还有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今、天、他、结、婚。
  直到最後一位前任情人到来,他所说的才叫新郎倌真的火冒三丈。
  「晴晴,罗兰奶奶一直希望你成为我的妻子,即使你为人妻、为人母,在你四十岁以前,我绝不结婚。」
  「杰生,你……」原来他还爱著我。
  「够了,我们该上台了,各位请便,希望你们好好享受中国美食。」
  我听见老爸嘀嘀咕咕的说:最好个个拉肚子拉到虚脱,他会包架专机将他们丢回各自的国家,从此不相见。
  爸和妈在礼台上忍受著一些大人物的致词,我瞧见妈用高跟鞋踩爸的脚,一下子又踢他,然後大喝一声要老家伙长话短说,她尿急。
  所有人都笑了,用力的鼓掌叫好还起身举杯一敬。
  可是「老家伙」好像不开心,笑不出来的说了一句礼成,老爸就马上抱著妈亲吻。
  不骗人哦!我看了一下表,足足吻了二十分钟,然後台下的叔叔们都哭了,一把眼泪一口酒地猛喝,安静得好像有人死掉。
  连一向很听我话的衣仲文都偷偷地拉我裙子,问我为什麽他们哭得那麽伤心,我捏了他一下不回答,只用眼睛瞪他。
  他大概怕我生气,一直到婚礼结束都不敢再开口,只是跟著我後头转,我吃什麽他就吃什麽,一口也没多吃。
  我想,有一天我长大了,我可能会喜欢衣仲文吧!因为他看著我的眼神好可爱,好像粪坑里的蛆拚命在扭动。
  不过,我真的会很惨啦!
  刚刚老爸非常和善地拍拍我的头,他用很轻的声音说.「皮绷紧一点,待会再来算礼金。」
  啊!我要赶快逃,他一定知道是我寄E-mail给各位叔叔,顺便AA通报费,网路真好用,可是我要逃命去。我看就到衣仲文家好了。
  我这样算不算离家出走呢?
  反正我还小,以後长大就会知道了,大人都是这麽说的。
  我很乖哦!我不坏,真的,我要去收拾包袱跟人「私奔」了。
  ×××
  同一时间,不同的宴客饭店,高挂著郑季府联姻的门面显得冷清,满厅的商界人士前来道贺,可是每一个人都面露不自然的笑容,犹豫著不知该不该走了。
  只因新娘逃婚。
  「爸、妈,我决定去寻找自我不结婚了,流浪的女儿上。这……」季夫人念著季缈缈留下的短笺泪流满面。
  而另一边,气得差点昏厥的郑夫人手中有两张大小不一的纸张,银牙咬得快断了。
  其中一封是因故不到场的新郎,他是这麽写著——
  爸、妈.  今天是四月一日,所以我不结婚了。
  儿在此祝两位愚人节快乐。
  另一封则是——
  哈!哈!哈!郑老妖婆:
  我来抢亲了,还记得十年前你用一千万打发的女孩吗?
  就是我。
  还有,那个被你称为来路不明的小杂种是我女儿于问晴,今年十一岁。
  不过你等到死吧!我绝不会让她叫你一声奶奶的。
  最会记恨的于弄晴草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