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六节

他的感觉越来越不好了。周围的同僚们好像总在背着他窃窃私语;隔壁邻居的房客又换了一对陌生的夫妻;他走在街上,后背上似乎总有目光扫来扫去;还有,每次回到家中,总是觉得房间里有人来过。他本来有很多话要说,可是面对苗副官的时候,他却只说出了一句话。

“这一切,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啊。”

苗副官仍然是老生常谈,快了快了,就在这几天。可是这样的日子他一天都熬不下去了。

连宽慰的话也没有什么新意,什么富贵险中求啊,什么男子汉大丈夫要拿得起来放得下去啊,那幅美好的蓝图也又一次被他描绘了一遍。最后,苗副官拍拍他的肩膀说,越是到最后越要稳住,然后再次放下一个信封后悄然离去。他知道,信封里装着的是一叠钱。那曾经是他最渴求的东西,但是此时此刻,即使摆在面前的是一座金山,也不能让他的情绪好转起来。

他怀念以前的日子。现在,不要说彻夜的花天酒地,就是找一间酒馆的雅间,自斟自饮地度过一个夜晚也成了一个奢求,相比之下他还是觉得家里最安全。快到家的时候,他看到街边有一家做烧麦的小铺还算干净,于是打算带点回去,聊作晚餐。

就在接过找零钱的瞬间,他从老板的眼中看到了惊恐的神色,于是纵身一跳,闪到了街边。一辆轿车擦着他的肩膀疾驰而过。

回到家里,他哭了。

他没有勇气搜索黑暗的厨房,而是哆哆嗦嗦、精神恍惚地爬到了床上。但是到了半夜,他不知从何处获得了一些力量,那是报仇的力量。

他下了床,把桌子上那屉一个也没有动的烧麦推到了一边。他取出一叠信笺,又找到一张复写纸垫在了第一页的下面。整理了一番思路,他开始奋笔疾书,他要把他知道的统统写出来。

“不错,我只是个小人物,像蝼蚁一样卑微。不过,有道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怕什么?要完蛋就一起完蛋。”他咬牙切齿地想着。

第二天上班之前,他把原件和副本分别装进了两个信封。副本被他藏在衣橱的最下面一层;原件被他带在身上出了门。

他选择的是四川大酒店。这里是重庆成为陪都之后,新建的几个具有国际接待标准的酒店之一,住客们大都是外国通讯社驻重庆的记者。他趴在一楼的服务台上,把信封和一张大额钞票交给服务员。

“如果三天之后我还没有来,就把这个信封交给住在这里的……”他犹豫了一会儿,最终选了一家最权威的,“就交给路透社的记者好了。”

从酒店出来,他觉得胆气壮了,腰板也挺直了不少。而奇怪的是,之前种种诡秘的现象也消失不见了。

晚上,他喝了几杯后才回到了家中。因为喉咙又干又燥,他一进门就灌了一大杯凉白开。不久,他就感觉到了不对劲。他以前也喝过,但这种手脚僵硬的感觉却是第一次出现。等到房门被打开,一行人轻手轻脚地走进来的时候,他不但身体动不了,连喊叫的功能也丧失了。

他们注意到了他不断闭合的嘴巴,其中一个把耳朵凑了过来。

“别杀我……我有把柄……衣橱。”他已经尽了全力,但发出的声音既微弱又不连贯。很快,他就失去了知觉。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绑在了椅子上,嘴巴也被布条堵着。但他试着活动了活动舌头和手指,觉得还是恢复不了正常的能力。

现在他看清了,闯入者一共有五个,有四个人站在他的周围默默注视着他,第五个坐在沙发上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那份文稿的副本。这是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显然是这几个人的首领。他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因为谁都能看出来,那是垫在复写纸下面的文本。只要他们知道还有原件存在,就不敢动他半根毫毛。

“写得不错,很生动,很细致。”首领看完了最后一页,把副本放在了茶几上。他站起身来走到了他的跟前继续说:“我猜想,你一定是把正文存在了一个很保险的地方。一旦你出了什么事,正文就会在几天之后出现在一家权威的报纸上。”

他的眼神追着面前来回走动的首领不住地点着头。

“这样吧,我看这件事不如就交给我,明天早上就可以见报。”首领突然停下脚步,直视着他,“忘了告诉你,我也认识一家报纸,叫《新华日报》。”

他一下子就懵了,他知道那家报纸是谁办的,难道他们……

“没错,我想你误会了我们的身份。”说着,首领从怀里掏出一份证件伸到了他的眼前,名字他没注意,但身份却看清了,是八路军办事处的……

就在他惊愕万分的时候,首领拉了一把椅子坐在了他的面前。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他给他分析了这件事情的方方面面。他讲得头头是道,他也不由自主地点头承认。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所有的人都不愿意看到他活着。

就在他回味着、沉思着的时候,首领示意随从解开了堵在他嘴里的布条。

“你们到底想干什么?”他问道。

“我们想救你。”

“你们能救我?”

“我们不但能拯救你的性命,还能拯救你的灵魂。”项童霄一字一顿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