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妻出头天

贫妻出头天

作者:风光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她头一天进王府,他就命她去厨房偷馒头,基於害怕,她不得不硬着头皮上了,还把自己的那颗也给了他,此後他像是缠她逗她上了瘾似的,大半夜溜进她房里硬要陪睡,时不时对她毛手毛脚,搂抱亲吻从没少过,总让她又羞又恼,本以为他被派去戍边,她能换得好一段平静的日子,怎料才三年就回来了,不过经过这番磨练的他,更显挺拔不凡,当然,欺负她的本领也更高超了,居然扬言要让她属於他?!其实她哪里不懂他的明示暗示,又何尝不想追求真正的幸福,然而她只是幸得王爷收养、将来得嫁给他大哥的童养媳,更别提她无法辜负王爷王妃当初给予她栖身之所的恩德,可让她不敢正视自己情感最关键的原因,是多年来的那个梦境,那恍若他俩的前世,他为了权势,背叛了对她的承诺,甚至连她的性命都可以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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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更,15:00见!下本写先婚后爱两部曲《那晚我们都喝醉了》《彼岸情话》,可至作者专栏收藏~京城千金沈颜卿X港岛大佬霍星来钓系天仙富贵花X矜冷难驯的野狼1.沈颜卿与霍星来产生交集,是她到港大留学,被长姐交托于他照拂。那时所有人对霍星来的评价都是,狞戾悍勇,野性难驯的狼,和她这位出身儒商的富贵花大小姐不属同路。话里话外都是提醒和警告,除却正常接触,不要与危险的他距离过近,更不要动心。可在她的记忆里,霍星来如漆黑永夜,却有群星温柔的璀璨。也曾为逗她一笑,于不冻港豪降一场烟花、漫雪。无依无靠那几年,人见人怕的野狼,是她忠诚的骑士。久而久之,软兔子小姐生了占有欲,想把那头狼占为己有。2.起初,霍星来顾及交情,总是一副正儿八经模样,人前人后叫妹妹树立边界。后来,沈颜卿还是把他吃干抹净,临告别去美国深造时,人前人后回叫他亲哥哥撇清关系。野狼第一次知道,兔子叛逃,是要狡兔三窟。壹京、港城、美国,他次次扑空,恨不得把城翻过来。她逃他追的戏码,俩人玩得不亦乐乎。连闺蜜都提醒沈颜卿,别真玩脱了,霍星来可不好惹。沈颜卿回忆决裂前晚,无意听闻霍星来与友人交谈,宠溺称她是公主,但配他过于委屈了。小兔子笑的纯良无害,谁要逃了,我才要做那个布置陷阱的猎人。他狡兔三窟要的是人,她要心。3.想要俘获一头不肯归顺自己的野狼,需要眼泪,需要娇嗔,需要满分的演技,还需要适时的以退为进。放狼自由,狼才知道温柔乡的可贵。阅读指南:1.SC,1V1,哪哪哪都干净!2.作者XP之作,纯恋爱拉扯戏码。3.人们酷爱拉高岭下神坛,在泥浆里滚红尘。《那晚我们都喝醉了》奉子成婚,先婚后爱天生对家X青梅竹马幼稚鬼钟祥嘉X骄矜鬼陈斯霖1.钟祥嘉在春节的同学聚会贪了两杯,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正依偎在死对头陈斯霖的怀中。这个男人,从小到大都力压她一头。她考全校第二,他一定是全校第一。她绕道参加艺考终于拿了联考状元,他却直接被保送至华清大学国际金融。终于在钟祥嘉参与国漫电影制作,荣获国际大奖,准备好好扬眉吐气一番时。又从远方传来,陈斯霖的公司于香港上市的敲钟声。所以她万万不能接受,未来在床上还要被这个男人再压一头。于是潇洒丢下一句那晚我们都喝醉了扬长而去。2.钟祥嘉再去敲陈斯霖家门,是她连续两个月没来例假,验孕棒送她明晃晃两条红杠时。只见男人依旧一副冰山脸,直接掏出户口本,身份证,各种动产、不动产资料,对着她说:趁着民政局还没下班,把证领了。以后,我会承担照顾你们的职责。不是,其实还有其他办法。她怯生生说道。然后就见陈斯霖不给她半分拒绝的余地,回道:那种办法,你想都别想。就这样,钟祥嘉奉子成婚,嫁给了自己最讨厌的人3.在钟祥嘉拒绝负责,一走了之后,独留陈斯霖回味了整整两月悸动夜。她说那晚我们都喝醉了,但只有他知道那晚什么也没发生。可他还是心甘情愿,守着自己暗恋二十多年的女孩,生下不属于他的孩子。阅读指南:1.SC,1V1,哪哪哪都干净!2.女主怀孕另有原因,没和任何人发生过关系。【其余涉及剧情,正文揭晓~】3.男主误会,但甘心接盘。4.女主先婚后爱,男主暗恋成真。
  • 作者:沉雾雨
    温柔心机白月光神女x偏执狠戾反派魔君,双c1v1he【本文将于1.5日于25章入v,届时掉落万字更新】#预收《反派师尊的白月光》,文案在最下面#应怜生为极天城神女,与仙尊秦宸定下婚约。她术法高强,仙姿佚貌,位高权重,是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女。直至她突逢意外,灵核尽碎,一朝从云端跌落,才惊然发现,这个世界只是一本书。男主是秦宸,而她是秦宸的早逝未婚妻。她灵核尽碎,久病而逝。在她死后,秦宸便将藏在凡间的红颜知己带上极天城,百般呵护,无比珍视。灵核尽碎后,应怜落到了书中大反派君执天的手中,成了他的笼中之鸟。所有人都以为,应怜必死无疑。过了段时间,君执天却亲自把应怜送回极天城。再然后,魔族进攻,极天城一败涂地。已是魔君的君执天一反常态,要求谈判。谈判中,再优厚的条件,君执天都不为所动。秦宸无奈,问:那你想要什么?君执天抬手一指应怜,我要她。他道:我要神女与我成婚,永远留在我身边。君执天公然索要应怜,羞辱极天城,一片哗然。只有应怜神色沉静,道:好。魔君乖戾无常,所有人都认为神女在以身饲虎。秦宸更是幡然醒悟,甚至把红颜知己弃之不顾,追到魔界要把应怜带回。看到的,却是残忍冷酷的君执天处处温柔,和应怜柔情蜜意。清晨,君执天从后面环过应怜,在她耳边低语。神女,我刚刚差点杀了秦宸。他说我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得到极天城。他弯起唇角,眸中似是燃烧着血色的火焰。极天城,凭它也配?只要你不离开我,我愿将三界一齐奉上。应怜轻笑。宿命又如何,天命之子又怎样?这个世界,终究会落入她的手中。君执天从魔气本源里降生,是三界的梦魇和阴影,本该冷酷暴虐,无心无情。但他心里藏着一个秘密。偶然间,一次意外让他遇到了想要据为己有的温柔月亮。趁着那月亮跌下云端,他将月亮揽入怀中。无论如何,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他都不会再放开。*女主与原男主之间政治联姻,并无任何感情*男主真.反派但守男德,后期女主灵核会修复*有强取豪夺元素但是甜文,不虐女主————————————————预收《反派师尊的白月光》文案:云织瑶入魔后,由惊才绝艳的剑修,成了人人痛恨的魔女。等到死的那一刻,她才发现,自己只是一本书中的反派。她和修真界的那些血海深仇,都不过是书中的寥寥数语,衬托男女主深明大义的背景板罢了。对此,云织瑶并不惊讶。然而,令她意外的是——她那位修无情道的前师尊也是反派。云织瑶生平最厌,莫过于大道无情四个字。不巧,她的师尊,贵为剑君的宗霜烬就是这四个字最好的诠释。她是他唯一的弟子,他把她从小养到大,两人却没有应有的师徒之情。宗霜烬高傲而冰冷,似是一个令人窒息的牢笼,将她束缚其中。于是,入魔之时,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当着宗霜烬的面,把他为她铸的剑折断。然而她死后,按书里的剧情,宗霜烬却生出心魔,堕入魔界,杀尽一切阻碍,成了魔君。他把他的剑同样折断,和她的身体一起封在冰棺里,不惜颠覆世界也要让她复活。云织瑶没有复活,但是重生了。重生回了她尚未得知身世,还是宗霜烬唯一的弟子之时。花灯之夜,众人纷纷把灯笼送给自己的心上人。她地位高贵,兼之容貌美丽,惊才绝艳,引得无数修士竞相追求。对此,云织瑶烦不胜烦。她正打算拒绝,余光瞥到远处伫立的那个身影,鬼使神差地,说了句谎话:我已有意中人。有人不死心,问:谁?云织瑶眨了眨眼睛,声音清脆,如银铃作响。我从很久以前,就对他心生恋慕。至于那人究竟是谁——当然是尊贵的剑君,我的师尊了。她将师尊咬得特别重,稍稍侧头,如愿以偿地,见到宗霜烬的身影微微一僵。
  • 作者:楼采凝
    穿越时空回到清朝去她还是和他杠上了不同的是他忘了她是谁一向懦弱的她虽然变得性格而坚强面对他的欺凌却只能黯然神伤要知道他是权势熏天、倍受皇宠的贝勒爷而她只是宫里头不起眼少人疼的雨梅格格从此后她还不是要为他哭为他笑为他心碎断肠
  • 作者:安琪
    人家只是日本来的可爱留学生, 很善良的要替她老师讨回爱人, 可他他他…… 这个连祖国都快绝种的大沙猪, 欺负她一口烂国语, 把她拐来留在身边当做交换条件。 好吧!她认了, 但他每次都在她「安慰」他的时候 叫别的女人的名字, 那滋味让她苦涩又难捱; 原来呵,她只是「她」的代替品啊! 原来她根本比不上他念念不忘的旧情人, 可付出得真心已经这么多,叫她情何以堪……
  • 作者:艾德勒
    本书初版于1940年,1972年大幅增订改写为新版。不论什么时候读,都不能不叹服作者对阅读用心之深,视野之广。不懂阅读的人,初探阅读的人,读这本书可以少走冤枉路。对阅读有所体会的人,读这本书可以有更深的印证和领悟。这是一本有关阅读的永不褪色的经典。莫提默?J.艾德勒(1902-2001)以学者、教育家、编辑人等多重面貌享有盛名。除了写作《如何阅读一本书》外,以主编《西方世界的经典人并担任1974年第十五版《大英百科全书》的编辑相异而闻名于世。查尔斯?范多伦(1926-)先曾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后因故离任,和艾德勒一起工作。一方面襄助艾德勒编辑《大英百科全书》,一方面将本书1940年初版内容大幅度增补改写。因此,本书1970年新版由两人共同署名。
  • 作者:岸寻
    【下本《我听听》《有你才安好》可收藏,专栏查看。】本文于8.20从17章倒v由于作者不会写文案了,这是摆烂版文案(摊)*聂恩静在闫桡心中是天使一样的女孩儿,愿意为她付出一切。可后来呢,他尝到了天使为他做的恶果。他的女孩儿,一点都不乖。/冷拽实则纯爱的体育生vs清纯实则腹黑的软妹甜蜜小剧场:某天,有人捡到一踏粉色的便签纸,纸上写着几行话。——[小乖,中午跟我一起吃饭,不然把你抓起来揉成团塞我裤兜里。]——不是你的小乖了,男人不自爱就像烂白菜,我先把你变成垃圾塞垃圾桶里!——好吧,烂白菜需要你滋润。然后后面……就是一张密密麻麻写满几百页的罚抄闫桡不自爱,是聂恩静的烂白菜。捡到的人:6,年轻人惩罚就是不一样,够凶。**指南:*双洁,高中大学校园,本文女主infj偏暗恋,男主entp偏明恋。————下一本《我听听》作者专栏查看程宁晚动过两次心。第一次是他做她同桌时,他亲手替她塞上助听器,凑她耳边说记得带好,后来他却告诉她:你下课趴桌上睡觉时会打鼾,带上自己好好听听。第二次,是他当众对她说了一句我喜欢你。程宁晚愣神的功夫,他又笑着和旁人说:不就是大冒险,找个耳朵听不到的说多省事儿。**后来,她在灯红酒绿的场所再遇他。他捏着酒瓶,对一个女孩儿说了句我喜欢你。程宁晚看了两眼便转身离开,再次听见他说:别误会,大冒险输了。脚步没停,又听见他说:上回输惨了。程宁晚那晚破例沾点酒,差点晕在厕所,被某人凑巧碰见,他走到她面前。有话和你说,有兴趣听听吗?还没跑掉,就被他死死堵住。姚时湛凑她耳边,轻呼气。上回我就当你没听见。这回贴说,我喜欢你,求你,给个机会。/散漫拽哥X耳障软妹*暗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