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之后

主持人做了五年,只有这一次改了“名分”,被尊称为“主席”了。本想与年龄相仿的辩手们融成一片,但被他们毕恭毕敬地一叫,特别是领队的老师还要提醒那些尚未打招呼的门生:“看见主席怎么不叫呢?”我不由地和他们一样惶恐起来。兼之要维护客观公正的形象,避免任何亲疏之嫌,所以变得愈加客气。今天借助笔端,可以抛开拘束,一抒胸怀,可谓快事,但时间仓促,不觉只落得只言片语。

对于学生,特别是大学生,我一直有一种特别的亲切感。

因为父亲是大学教授,所以我从小生长在校园里。一九九○年,还在上大学的我考入中央电视台做起主持人。观众很快接受了我,据说原因之一便是我有“书卷气”。一九九四年,我远涉重洋,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重新做了一名学生,攻读国际传媒的硕士学位。没有了“明星”的负担,还一个朴素自然的我,读爱读的书,听爱听的课,写爱写的文章,呼唤我曾久违的新鲜明净的校园空气,实在是人生一大乐事,一大幸事!

正因为与大学生活的这些渊源,所以每次主持大学生的节目,我在情感上都很投入,而大学师生也对我抱有很大的认同感。当导演打电话到纽约邀请我主持’95国际大专辩论会时,我便一口答应下来。

然而辩论赛毕竟与轻松自由的晚会不同。

单是从辩手们略显苍白的脸色和发黑的眼圈,以及领队教授们轻轻的“别紧张”的叮嘱中,便可使我感到那无声的压力。每场辩论赛录像前,演播室一切准备就绪后,往往有几分钟时间的静寂,全场等待导演的指令。台上的辩手个个仪态端庄,大气不出,在场的几百位观众无不受到这气氛的压迫,几个耐不住的观众首先不自在地咳嗽起来,接着咳嗽声便此起彼落,像是每个人都在准备发言了。一瞬间,我仿佛又回到了学校的考场正不安地等待着老师发下的试卷。看着身边的辩手们摊在桌上写得密密麻麻的卡片,我突然倍受感动。好一群兢兢业业的学生啊!但愿今天的考题不要太难为他们;真想看到那一张张看起来镇定而老练的面孔上露出本来仍属于他们的略带稚气的笑容。

说实话,这次辩论赛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倒不是南京大学、辅仁大学等强队,而是几名非华族的辩手。其中,韩国外国语大学的整体实力最为突出。在美国学习一年多之后,我深深认识到语言不仅是思想的载体,而从某种角度说,语言就是思维本身。语言的障碍不仅影响表达能力,更会直接妨碍逻辑和判断。所以我特别能体会这几位外国学生在以非母语的华语进行辩论时所遇到的困难,在“愚公应该移山,还是应该搬家”的辩论中,持移山立场的韩国队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今天讨论的,归根结底是价值观的问题,而不是方法的问题”,在自由辩论中又反复强调寓言的意义在于比喻而不是就事论事。若不是坐在主席台上,我一定会随观众一起为如此精辟的发言而拍手叫好。

我认为学生读书的动机大致可一分为二:喜欢读书而读书或为好成绩而读书,而参加辩论的动机或许也有为辩而辩和为赢而辩之分,两者当然不完全对立,但就每个辩手而言,大概还是有轻重之别的。从感情上来说,我更钟情于前者,因为我相信真正的创造和美源于热爱而不是功利。

克拉尔·多娜丽是新南威尔士大学的“明星”辩手,其对华语的掌握程度及良好的风度、率直的性格都让人不能不喜欢她。而我最欣赏她的则是她在做观众时也表现出来的对辩论与思考的热衷。如在“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还是靠道德?”的辩论结束后,评判团退席了,观众席中的她举手发言,有条不紊地回答正方辩手提出的、反方辩手没能正面回答的问题:“到底有哪个社会主要靠道德维系秩序的?”她列举了一些以宗教为主要社会法则的阿拉伯国家及没有成文法律的澳大利亚土著部落为例,与正方辩手讨论进一步辩论的可能,取得了很好的现场效果,更让人觉得她的可爱。我看见新南威尔士大学及其他一些大学的领队老师纷纷点头表示赞许。大概老师们都在同一时间达成了默契:孺子可教也。

赛前与波恩大学的四位“老外”聊天,想知道他们对于自己未来事业的设想。除了欧福克一人比较肯定要做老师外,其余三位都没有明确的打算。问他们怎么会选择花五六年的时间学习一门与就业并不直接“挂钩”的学问,他们极坦然地说:“我们喜欢中国文化,我们是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一个近来很少听人们提起的名词,从几位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口中,以并不十分标准的我们的语言说出来,不是可以让我们对自己有所参悟吗?

当波恩大学首场失利后,我在结束语中说:“他们对中华文化的热爱及在辩论中展现的良好素质,使我感到他们虽败犹荣。”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一定是与我有同样的感受吧。

如果一定要问我对本届辩论赛存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考试的气氛过浓。由于辩论的空气不足,偏于文字准备,因而临场发挥不够;辩手们勤恳用功的学生气非常可爱,但在场上似乎给人各说各的,以不变应万变的印象,真正针锋相对的对辩还不多见。是不是因为事先观摩的辩论太多,以致把一些辩论技巧程式化了呢?比如在自由辩论阶段,当一方提出一个质询后,另一方往往以“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回答过了,我倒要请教对方辩手……”然后把已准备好的问题抛出了事,这样问来问去,往往不了了之。又比如对仗工整、合拍押韵的句式往往对辩论的气势有所帮助,但一味追求文字本身的抑扬顿挫,或为了营造现场气氛一味讲一些俗语、俏皮话,我个人以为都会以文害意,反而给人哗众取宠之感。

相比之下,七场辩论中,”短平快”式的精彩发言尤为难能可贵。如在“治贫与治愚哪个更重要”的辩论中,持治愚更重要观点的新加坡国立大学举出“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古训,而反方新南威尔士大学立即反唇相讥:“不妨先吃了这条鱼,再学钓鱼不迟。”又如在“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还是靠道德”的辩论中,反方香港中文大学提出孔子的教化思想,又以包拯秉公执法为例说明道德在执法中的重要作用,正方南京大学的辩手不避不让,以孔子”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及“道德对陈世美的恶行无可奈何,最后还是靠包青天的虎头铡给了一个了断”相辩,可谓神来之笔,令我暗自叫绝。

虽然只有七天的相处,又多是在演播室正式的气氛中,我却已经与这些辩手建立了友谊。他们还是学生,有学生的好学,有学生的透明,也有学生的稚气。在场上,他们据理力争,有礼有节;在场下,他们随和友善,宽厚待人,都让我觉得他们的可爱。我其实也是学生中的一员,却偏偏不得不与他们保持一定的距离。我心里有许多对于辩论的想法想与他们交流,或许能帮他们出一两个好主意,但碍于身分,不敢把酒论英雄。等到比赛结束了,可以放下架子,畅所欲言了,他们也要离开北京了。只有在临行前,我们意外地在海淀图书城相遇,每个人都拎着一袋书。虽是不期而遇,却又心意相通:学生嘛,买书不是一件最自然的事吗?!

他们要回去继续读书,而我的学校也已开学了。回到校园,我们本来就没有多少区别。何况,在我们的日记里,已经留下了“95国际大专辩论会”这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