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记忆中会留下的都是些琐碎小事。我头一次跟女人做爱,是在十七岁生日过了几个月后。如今那个女人已经从我的记忆中完全消失。我不知道她长得什么样、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她一定快三十岁了。我也不记得做爱的任何细节。大概颇为欢愉吧,但我无法确切回想起任何欢愉,也不认为欢愉对那件事有任何影响。那是一道要跨越的障碍,而当时,在跨越的过程中,欢愉或缺乏欢愉都无关紧要。
但我记得她事后说的一些话。当时我们躺在一起——在她的床上吧,我想——我正在心里告诉自己,我现在是个男人了。“老天,”她说,“这回上床真好。”不是上床真好,而是这回上床真好。
我一定是喃喃说了些什么赞成的话,很蠢的那种,因为我记得她大笑起来,一种奇怪的笑,混合着欢乐和苦涩。
“你不晓得这回有多好。”她说。“你太年轻了,根本不晓得差别。年轻得可以做得很好,却太年轻不晓得自己在做什么。”
我不晓得这是否证明了什么。只不过人的脑子真奇怪,会去记得这类事情。那回行动本身应该很重大,很值得记忆。但行动一旦结束,我就完全没印象了。只有那段对话仍留存在记忆中。
谋杀也是一样的。我现在谈的都是冲击,而非记忆,但结果也还是差不多。我杀了一个人。我知道,杀人是会引起颇大心灵创伤的。军人和职业杀手有时候会习惯,不过都要花点时间。我以前没杀过人。现在,在小心的计划和慎重的执行之后,我拿枪朝一个人射光了子弹。没错,他是毫无价值的败类——是社会的寄生虫,是只水蛭——但不管他的人格如何,都不能改变我谋杀他的事实,实情就是他死了,而我是杀了他的凶手。
但脑子真好笑。我策划了他的死亡,也杀了他,现在事情结束了。完结了。这桩谋杀似乎是个我可以接受的简单事实。我不会被罪恶感折磨。不是因为个性太坚强就是因为太软弱,但总之,我是个相当没有愧意的凶手。
现在就要谈其他的了。有三件事我挥之不去,老在脑海中浮现。头一个,就是我开枪射杀他之前那一刻,他脸上那个诡异的表情。完全不相信,好像他忽然间走进了另外一个毫不搭界的时空。
其次是第一声枪响。当枪声响起时,在我耳边好大声,大得我的其他四种感官知觉——嗅觉和视觉和味觉和触觉——全都遁入时光中消失了。所有的感官一片沉寂,唯有那声枪响独占一切——鲜明得不得了。
第三个就是把所有子弹都射进那具死透了的身体,真是其蠢无比。我想对着一个死人开枪,给人的感觉要比朝活人开枪更冒犯。因为其中有一种纯粹的残酷性,这或许可以解释一些事,比方有凶手把尸体砍成一块块、分别塞在地铁站的不同寄物柜里,每当这类事情被揭露时,报纸和公众总是特别愤慨。谋杀,至少还是理性的。但想到凶手朝着脑袋已经射穿的死者再打光枪里的子弹,这个画面实在是太荒谬了,完全没有道理,愚蠢,而且更恐怖得多。
那个人脸上的表情。那声枪响。浪费三颗或四颗或五颗子弹。
这三件事情是显著的,重要的。
甚于谋杀本身。
通勤列车载我们到曼哈顿的大中央总站。我摺起《纽约时报》夹在腋下,随着人群下车,来到车站下层。我困惑了几秒钟,才重拾方向感,去找我前一天存着行李箱的寄物柜。我找到了,掏出钥匙,打开柜子,拿了我的行李箱。然后我提着箱子到售票口,里头的售票员是个佝偻的老人,一头乱糟糟的灰发,厚厚的镜片几乎是不透明的,他卖给我一张到克利夫兰的单程坐席票。服务台那个像机器人的职员告诉我,下一班到克利夫兰的火车是在三十八分钟之后发车,在四十一号轨道。我没费多少事就找到第四十一号轨道,在一张长椅上坐下来,行李箱放在两腿之间。
这列火车很舒服,叫作“俄亥俄州特快号”,经过奥尔巴尼、尤蒂卡奥尔巴、锡拉丘兹、罗彻斯特、伊利和布法罗县,然后预定在晚上九点零四分抵达克利夫兰。我心想大概会误点半个小时,然后安坐在那里看报纸。中间列车长适时出现,收走了我的车票,换给我一张窄窄的红色纸卡,上头列着一堆号码。他在上头的一个号码打了洞,然后把纸卡插进我前头座位背后的票槽里。不久之后,另一个和善的绅士出现了。他卖给我两片面包,中间夹了薄薄一片美国制起司,外加一纸杯配三明治的柳橙汁。我递给他一元,他找了我五分钱。你再也找不到其他像搭火车这样的经验了。从篷车时代以来,没有其他交通工具能够费这么多时间、花这么高成本,却只能走这么短的距离。这真是个了不起的成就。
我们准时到奥尔巴尼。但到尤蒂卡奥尔巴晚了五分钟,到锡拉丘兹时又多迟了七分钟。往罗彻斯特路上耽误了八分钟,抵达布法罗县时再晚五分钟。然后我们在布法罗县那站又因为不明原因而多等了一阵子。或许是因为铁轨上有只牛吧。诸如此类的。
火车到克利夫兰的时候,已经九点四十五分了。接下来列车将往南开到辛辛那提,中间经过像春田、哥伦布、代顿这类莫名其妙的城市,我不敢想像最后到达辛辛那提时会误点多久。我在克利夫兰下了车,手上提着行李,准备先找家旅馆,再找家餐厅吃饭。
旅馆位于十三街和彭恩大道交叉口的角落,老旧但体面,便宜但不廉价。房里有个冲澡间,这当然很有用,另外还有个看起来颇诱人的大床。我换上轻松点的服装,出去吃晚餐。
那家餐厅充满“我们来假装现在是一九一〇年吧”的气氛,仿造的煤气灯,地板上铺着锯木层,侍者身穿白外套,头戴宽边大草帽。不过食物有所弥补。我点了牛排、烤洋芋,还有一盘鲜奶油菠菜。餐前喝了波本威士忌加水,餐后喝黑咖啡。咖啡装在一个有木头把手的白锡壶里。一般谋杀案凶手都吃些什么?喝些什么?
《克利夫兰通讯报》没登那则谋杀新闻。这份报纸不折不扣是种种克利夫兰资讯的大仓库,头版是火灾和市政弊案,最末版是一个小小的瞭望台式专栏,登了一篇小家子气的滥情韵文,害我下了肚的牛排都差点吐出来。读者不时可以发现,我的妈,克利夫兰外头的世界有种种大事正在发生。比方航太总署在佛罗里达州卡纳维拉角的基地有个火箭即将发射,泰国发生了革命,意大利正在举行选举。另外纽约发生了一桩谋杀案,但《克利夫兰通讯报》却不晓得。
我找了个垃圾桶把那份《克利夫兰通讯报》塞进去,然后到处逛了一下,看有没有报摊卖纽约的报纸:大部分没有。其中一个有,我买了一份《纽约世界电讯报》,带回旅馆房间,打开来仔细搜寻。
我找了好久。从头版一路往后,不知不觉就翻到二十二版,终于找到了。位于第三栏,共有六段,十八级的标题占了两行:
威彻斯特男子
家门外遭枪击身亡
清晨的枪声粉碎了住宅区切希尔的一片宁静,一辆路过的汽车开了五枪,击倒一名刚步出家门的进口商人。
死者是五十二岁的进口商人莱斯特·基思·布拉萨德,现居拉斯康门道341号,公司位于下曼哈顿。他是在离家前往上班时遭到杀害。当地警方在案发现场数个街区之外发现了一辆赃车,据信是凶手谋杀时所驾驶的交通工具。
对于这桩典型黑帮手法的命案,死者的遗孀莫娜·布拉萨德想不出任何可能的动机。“基思没有任何敌人。”她告诉警方和记者。她承认他最近似乎很紧张。“但那是因为生意上的事情。”她说。“据我所知,他没有任何私人问题。”
切希尔的警探阿诺德·史维纳同意,这件凶杀案似乎毫无道理。“他有可能是被误杀的。”他推论。“这看起来像是职业杀手做的。”
史维纳的说法是指谋杀手法——从一辆赃车上开了数枪。这是黑道间风行多年的作案方式。
切希尔警方目前正与曼哈顿西区凶杀组的警探密切合作,进行这桩命案的调查。
最后一段是个突然的转折。如果西区凶杀组已经介入,这表示警方会寻找这件谋杀案在生意上的动机。于是,就表示基思的办公室会经过一番彻底搜索。我无法确定他们会找到那些海洛因,但机率很大。西区凶杀组里的警探绝对不是什么蹩脚外行人。
我又看了一次报导中引用莫娜的话,忍不住咧嘴笑得像个食尸恶鬼。她表现得太完美了,口吻拿捏得恰到好处。基思没有任何敌人——除了他亲爱的妻子和她的男朋友。她承认他最近似乎很紧张。但那是因为生意上的事情。据我所知,他没有任何私人问题。
那个口吻很适当。她没设法向他们解释,但却给了一点线索,让他们自己去拼凑出全貌。我把整件事情布置得很好——一件典型黑道手法的命案。现在她的反应也恰到好处,海洛因则是下一个环扣。等到警方发现了,整场球赛就结束了。他们会认定这是一桩黑道凶杀案,没问题,不然还会是什么?
我折起报纸,扔进垃圾桶里。然后我点着了香烟,找张椅子坐着。我想做些计划,但并不容易。我不断看到莱斯特·基思·布拉萨德那张完全无法置信的脸。我原先还一直不知道他的L是莱斯特的缩写。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要大家喊他基思。任何脑子正常的人都会做这样的选择。
我不断看到他的脸,听到那声枪响。然后看到自己在那辆黑色福特里头横过前座,朝一具尸体发射子弹。根据报纸上的说法,警方认为车子当时也在移动。这对我有利。这表示有两名杀手,一个开枪,另一个开车。鉴识人员大概会发现其实不是这么回事,但到那时候已经无所谓了。眼前,就让他们以为是两个杀手,或五个,或甚至一整排人。
那张脸,还有那记枪声,还有刻意愚蠢地打光枪里的子弹。这三件事在我眼前不断浮现,我很好奇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罪恶感。我对那个行动并不感到懊悔,也完全不觉得自己是错的,甚至不怕受到惩罚——只是对那个行动中留下的某些回忆、某些缠绕不去的感官刺激深感厌恶。
我不认为布鲁图斯遗憾他刺了恺撒那刀。我不认为他觉得那是错的。
但我确定,一直到布鲁图斯扑向仆人司特拉托为他举起的剑而自杀时,恺撒临终前那句“布鲁图斯,你也在内吗?”都始终缠绕他不去。那句话害布鲁图斯走上绝路,就像血害马克白和他的好夫人自我毁灭。
我又点了根烟,努力想集中精神思考。但这真是不容易。
按照计划,谋杀发生之后一星期到十天,她会离家到迈阿密。现在是星期三晚上,而下星期的星期六,她就会在伊甸罗克饭店了。我告诉过她,我会比她先到。所以我随时可以动身。
好笑的是,我并不完全想这么做。我原来是一具机器,上好油、添足燃料要执行谋杀,而现在任务结束,我就觉得自己没有作用了。我完成了。剩下的是简单的部分,但我却根本不想去碰。一个诡异的想法不断纠缠着我。现在我手上还有五百多元,我可以打包离开——找一个新城市,用这些现金重新开始。我可以完全忘记那个女人的一切,也完全忘记那些钱。
还有那张脸和那记枪声和那五颗没有作用的子弹。
那是我对谋杀的情绪反应,没有道理,也没有理性思考过。因为要是我真的一走了之,那么我杀掉L·基思·布拉萨德就根本是白费了。我赢了,现在布拉萨德的太太和布拉萨德的钱都等着我去接收。两样都很讨人喜欢。我是白痴才会拒绝任何一个。
如果你逐步细看每个部分的情绪,也会得出同样的结果。我还是爱莫娜,还是想要她,还是需要她。即使我有那些钱,没了她也毫无意义。真正重要的是她,她是我的“新生活”,是“更高更远的目标”,诸如此类的。
我不禁大笑起来。一张脸和一个声音和五颗多余的子弹放在一端;莫娜和钱则放在另一端。该选哪个好简单、好明显,其实根本不必选了。我星期六之前会到迈阿密,而她再过四、五天也会到。
我拧熄香烟,很高兴那些胡思乱想总算解决了。户外的空气充满了工业烟雾和人类汗臭。我逼自己走出去,找一家酒吧,喝杯酒。一个妓女坐在里头等着我去搭上她。那种冲动忽然好强烈;我忽然难以抗拒地渴望着有个神奇的解脱,让我从这一切紧绷的心情中释放出来。我看看她,她微笑,露出至少五十三颗牙齿,没有一颗是真的。
她是那种只要不凑近、看起来还不错的女人。有一副坚强耐用的躯体,天生适合活动。那张脸掩盖在太多各式各样的化妆品之下。廉价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更显廉价。我想到吉卜林《到曼德勒的路上》的诗句:在一块更干净、更绿的土地上,我会是个更纯净、更甜美的姑娘。
我转回头来没理她,专心对付眼前的酒。我喝完了,抓起找回来的零钱,走出酒馆。我考虑要去看电影,然后决定自己实在没力气坐在那边看完。看电影是打发时间的好方法,但我实在受够了。或许以后哪天,我可以只因为想看电影而去看电影。或许有一天,我去看电影时能真正看进去。
但短期内还不行。
我又四处逛了一阵子,或许加起来总共半小时吧。我经过几家电影院,又经过一些酒吧却懒得进去。我经过了灰狗巴士长途汽车站,那股冲动又来了,想跳上碰到的第一班巴士,随便去哪里都好。幸运的话,那辆车会带我去纽约。
又走了一阵子,然后我突然想到,不说别的,我根本累得要死,又根本没事可做。我显然该做的,就是回旅馆倒头大睡。但我凭直觉就知道,我有好几个小时会睡不着。毕竟,我才刚犯下一桩谋杀案。在谋杀之后你可以随便做几件事,而安心入睡绝非其中之一。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杀人,我大概搞到天亮都未必能睡着。
我决定不要太理性了。困兮兮的旅馆职员把我房间的钥匙交给我,困兮兮的电梯服务员载我上楼。我对他们两个都产生了一种亲切感。进了房间,我脱掉衣服,梳洗一番,然后爬上床盖上被单。
我准备好一切,要开始数绵羊了。那些绵羊成了小小的、裸体的莫娜,一点也不像绵羊。他们身上只零星长着毛,看起来可不太有绵羊的样子。他们也不是跳过篱笆,而是欢乐地跳过一具尸体。你知道那具尸体是谁。
等到第四个小莫娜跳过尸体,我克服了自己的失眠症,睡得像个死人,而且没有人从我身上跳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