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坐上一辆老式福特车,驶向了弗里斯的家,他家距旅馆有三英里远。道路两旁密密麻麻长满了高大的树木,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蕨类植物和匍匐植物。小镇郊外便是原始丛林。一路上,时不时跳出一间破烂的茅草屋,衣衫褴褛的马来人在游廊里闲荡着,无精打采的孩子们则在桩下的猪群中玩耍着。天气潮湿又闷热。这时他们来到了一座某位种植园主留下的庄园面前。庄园大门上涂着灰泥,样式赏心悦目,气势也恢弘,但却早已破旧不堪。拱门上方嵌着一块门牌,上面刻着屋主的姓名和庄园的建造日期。他们沿着一条土路颠簸着向里开去,路面坑坑洼洼,到处是小土堆和车辙印子。土路尽头便是一个独栋房屋。这是一座规模宏大的方形建筑,屋顶采用了马来式的亚答屋顶,但却是砖石结构,而非桩承结构。房屋周围是一个废弃的花园。他们向大门开去,马来司机用力地按着喇叭,之后屋内出来了一名男子,朝着他们挥手。他就是弗里斯。他站在通向游廊的台阶口,当那几个陌生人走上台阶时,他热情地喊出了他们的名字,并一一与他们握手。
“真高兴见到你们,我有一年没见到英国人了,快进来喝一杯。”
弗里斯个子很高,长得很胖,一头灰白的头发,上唇留了一小撮灰白的髭须。他头发稀疏,头顶微秃,额头非常宽大。他的脸圆圆的,没有一丝皱纹,面色通红,因汗水的浸润而显得容光焕发,乍一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大男孩。他的嘴巴正中嵌着一颗摇摇欲坠的黄色大门牙,仿佛稍一用力就能拔出来似的。弗里斯穿着一条卡其色的短裤,一件敞开领口的网球衫,走起路来明显跛足。他领着一行人进了一间宽敞的房间,这里既是会客厅又是餐厅。房间墙上装饰着马来武器、鹿角和野牛角,地上则铺着一张破旧的虎皮,看着像是被虫蛀过,上面还有一些霉斑。
他们一进房间,一个小个子老头便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没有上前迎他们,只是站在原地盯着来访的三位陌生人。他腰驼背曲,饱经风霜的脸上布满了皱纹,看上去已非常年迈。
“这是斯旺,”弗里斯说着,随意地点了一下头,“他是我的岳父。”
眼前的老头有着一双浅蓝色的眼睛,眼睑红红的,里面光秃秃什么都没有。然而透过这双眼睛看到的,却是满满的狡诈,而他看你的时候眼珠子转来转去,就像是猴子一样灵活。他一言不发地和三位陌生人握了握手,接着便转向弗里斯,张开了他那因掉光了牙齿而干瘪的嘴唇,说起了谁也听不懂的语言。
“斯旺先生是瑞典人。”弗里斯解释道。
那老头一个接一个地打量着他们,眼神中带着明显的怀疑,还有一种不加隐瞒的直白的蔑视。
“五十年前,我跟着一艘帆船出了海,从此再没有回去过,也许明年就能回去了。”
“先生,我也是航海的。”尼克尔斯船长说道。
然而斯旺先生却对他一点儿都不感兴趣。
“我年轻的时候干过很多行当,都做得非常好。”他继续说道,“我当过纵帆船的船长,做奴隶贸易。”
“黑鸟勾当,”尼克尔斯船长打断了他,“在过去做这个确实能赚不少钱。”
“也做过铁匠、贸易商,还开过种植园,大概没什么我没做过的行业了。那些人一直想杀掉我,我有胸疝,就是和所罗门当地人发生争斗时留下的伤口引起的,他们是真想弄死我,因为我那时有很多钱。对吧,乔治?”
“我是这么听说的。”
“飓风把我的家产都毁了,店也没了,什么都没了,不过我也不在意,现在只剩下了这个庄园,也没关系,反正足够吃喝了。我有四位太太和数不清的孩子。”
他声音非常嘶哑,说的英语带着浓重的瑞典口音,使得你不得不全神贯注地听他说话。他语速很快,就像是在背诵课文一般。他说完后笑了起来,笑声中也透露出龙钟之态,好似在说,他经历过太多变迁,早已看透世事,一切对他来说都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他远远地观察着世人和世事,但却不是用那种站在奥林匹克山上俯瞰的姿态,而是那种鬼鬼祟祟地躲在树后,每过一会儿便一步跳到另一棵树后,探出脑袋,消遣着世界。
这时一名马来仆人端来了一瓶威士忌和一根虹吸管。弗里斯为客人们斟上了酒。
“斯旺,来一点儿苏格兰酒吗?”他向那老头建议道。
“你为什么问我这个?”他声音颤抖地说道,“你知道我受不了它的,给我来点儿朗姆酒和水。苏格兰是太平洋上的废墟,我从瑞典出来时,没人喝苏格兰酒,都是喝朗姆酒,要是他们坚持喝朗姆酒,坚持航海,事情也不会变得像现在这样,差太远了。”
“我们来的时候遇到了非常恶劣的天气。”尼克尔斯船长说道,想创造一个海员与海员的聊天氛围。
“恶劣的天气?现在哪儿还有什么坏天气。你该看看我年轻时候遇到过的坏天气。记得有一次我驾着自己的一艘纵帆船,正准备从新赫布里底群岛带一批劳工往萨摩亚驶去,结果被飓风困住了,我让那群野蛮人赶紧上船,然后就出航了,我三天没合眼,捡了一条命回来,但丢了帆,主桅也折了,救生筏也没了。坏天气!别跟我提坏天气,年轻人。”
“我没有冒犯的意思。”尼克尔斯船长咧嘴一笑,露出了他那被虫蛀得不成样子的小牙齿。
“没关系,”老斯旺咯咯笑了起来,“给他倒点儿朗姆酒,乔治。他要真是个水手,那是不会喜欢你们喝的讨人厌的威士忌的。”
过了一会儿埃里克建议大家去庄园里走走。
“他们还没见过肉豆蔻园呢。”
“乔治,带他们去转转。这儿是整个岛上最好的地段了,有二十七英亩,”老头说,“三十年前用一包珍珠买来的。”
他们起身走向外面的花园,留下斯旺一个人。他像一只奇怪的秃鹫,耸着肩、弓着背地喝着朗姆酒和水。花园尽头没有明显的标志,走着走着便来到了庄园。夜晚很凉爽,空气也很干净。高大的爪哇橄榄树成排站着,就像是《天方夜谭》中清真寺里的石柱一样高耸入云。在它们的树荫下则种植着胖胖的摇钱树——肉豆蔻。地上并没有蜿蜒缠绕的下层丛林,倒是覆着一层枯叶,像铺了地毯一样。庄园里有很多鸽子,你能听到它们咕咕的叫声,还能看到它们起飞时呼呼地扑棱着翅膀。成群的小绿鹦鹉忽的一下尖叫着掠过了肉豆蔻树,就像是一颗颗活的珠宝投到了温柔地闪烁着星光的夜空中。桑德斯医生感到非常安宁,觉得自己简直就像是一个脱离了肉体的灵魂一样自由自在。他的脑海中闪过一幅又一幅的画面,他愉快地享受着想象带来的乐趣,一点儿也不觉得疲惫。医生和弗里斯以及船长三人并排走着,弗里斯正在详述肉豆蔻贸易,不过他却一个字也没听。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慵懒的气息,浓重得就好像能亲手触摸到一样,让人想起了柔软而饱满的纤维。弗瑞德和埃里克并肩跟在他们后面。太阳渐渐西落,金黄色的余晖穿过了爪哇橄榄树那高大的枝丫,照耀在肉豆蔻树的叶子上,那浓郁而华丽的绿色闪闪发光,就像是一枚枚亮锃锃的铜币。
他们沿着一条曲径悠然地踱着步子,这儿本没有路,走得多了,便也成了路。这时他们看到有一个姑娘正迎面朝他们走来。她垂着头,就像在沉思着什么。她听到了他们的脚步声,这才抬起头,停了下来。
“这是我女儿。”弗里斯说。
你也许会想象着,在看到陌生人的一瞬间,她会尴尬地停下脚步,然而她却没有如你想象的那样惊慌地跑开,反而静静地站在那里,注视着朝她走去的男子,冷静得惊人。这种冷静透露出的,不是自信,而是一份淡然的冷漠。她只穿了一件爪哇蜡染布制成的纱笼,棕色的底上有一些白色的花纹。她赤着脚,纱笼紧紧地裹在她的胸前,刚好及膝。看到这几个陌生人后,一丝微笑停留在了她的嘴角。她很自然地摆了摆头,甩松了头发,将手伸进头发里,以指当梳,捋了几下她那垂在背上的长发。而除此之外,她身上便再也没有什么痕迹能表明她注意到眼前这群陌生人了。那一头秀发如云雾般笼罩在她的颈后肩头,非常厚重,柔亮得竟泛着灰白色的光泽,让人误以为那是一头银色的长发。她沉着地站在那里,纱笼紧紧地裹着她的身体,凸显出了她的曼妙身材。她很苗条,腰部窄小纤细,双腿修长,乍一看个子很高。她的皮肤被晒成了一种蜂蜜般浓厚的金棕色。通常医生是不易受美色诱惑的,他总是认为女人那为了满足男人生理需求而生的身材是没什么美感可言的。如同桌子就应该结实宽大高度适中一样,女人就应该波涛汹涌,臀宽而丰润,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美也只是实用的附属,或许有人会认为一张结实宽大高度适中的桌子是美的,但对桑德斯医生来说,那永远只是一张结实宽大高度适中的桌子而已。眼前的姑娘慵懒地站着,散发出一种沉静淡然的美,再加上她腰间的纱笼叠着皱褶,医生联想到了曾在美术馆里见过的某位女神像,具体是哪位女神他已记不起来了,不是希腊之神就是罗马之神。她和那些广州花船上的中国姑娘一样,有着一种暧昧的纤细。年轻的时候,他不时能从她们身上感受到那种置身事外的旁观的乐趣。弗里斯的女儿就像花朵一样优雅,她的美貌为这片热带的土地带来了一种异国风情,整个园子都显得熠熠生辉。她让医生想起了那苍白又团团簇簇拥挤在一起的绣球花。
“他们是克里斯汀森的朋友。”她的父亲说道。
随后弗里斯向她一一做了介绍,先是桑德斯医生,接着是船长。她没有伸出手,而是优雅地朝两位陌生人轻轻点了点头。她冷静地观察着眼前的二人,眼神中带着质疑,然后很快做出了判断。医生注意到她那棕色的手瘦而纤长,眼睛是蓝色的,五官精致而对称,她无疑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年轻小姐。
“我刚在池子里洗了澡。”她说。
这时埃里克和弗瑞德走了过来,她一看到埃里克,便露出了一个甜美而友好的微笑。
“这是弗瑞德·布莱克。”他说。
她微微转过头,看到弗瑞德的一瞬间,她的目光停滞了,嘴角的微笑也散去了。
“很高兴遇到你。”弗瑞德说着,伸出了右手。
她的目光仍旧停留在他身上。她的神情既不是傲慢无礼,也不是厚颜无耻,而是带着一丝惊讶,让人以为她曾遇见过弗瑞德,而现在正搜肠刮肚地想着到底是在哪儿见过这张熟悉的面孔。然而她犹豫的时间很短,以至于当她握住弗瑞德伸出的手时,没人意识到她曾犹豫过。
“我正准备回房间穿衣服。”她说。
“我陪你去。”埃里克说。
埃里克站到了她身旁,这时大家才发现,她个子并非初见时那么高挑,只是她四肢颀长,身材苗条,举止优雅,让人误以为她身高过人。
“那个年轻人是谁?”她问道。
“我不清楚,”埃里克说,“他和那个阴沉的瘦子是一起的,听说是来找珍珠贝的,想找一块新的养殖场。”
“他长得很好看。”
“我猜你会喜欢他,小伙子人很不错。”
其他人则继续参观着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