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子吓得不轻,不敢搭话,好似生怕拓跋筝冲上来一把掐住她的喉咙一般。
倒是李馥,到底是宫廷长大的公主,这胆识大些,又可能看着拓跋筝如今的模样,心里可怜,声音放柔了些,壮着胆子走过去:“阿筝,最艰难的日子你都挺过来了?你就好好的吧!”
这话,有些像是求她一般。
可拓跋筝转动着那空洞洞的眼珠子看了她一回,捧着戒指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朝着里面飞快地跑进去了。
白色的影子很快就消失在那黑漆漆的房间里。
李馥叹了口气,只吩咐着那伺候她的婆子们:“她既进了里屋,就在外面烧些火盆子,再去另外拿几件厚实的新衣裳来给她,莫要冻坏了,终究是个可怜人。”
说罢,有些愧疚地转头看着孟茯:“阿茯,你那东西暂且不能归还给你了。”又叹着气,“她这个样子疯疯癫癫的,时好时坏,我也不敢叫你近身去给她诊断,免得她伤了你。”与孟茯亲近了,她也不再端架子自称什么本宫,只觉得那样太过于生疏了。
“没事,给她就给了吧,若是能叫她好一些,那戒指也算是物尽其用了。”孟茯听着李馥叫她阿筝,显然是从前就认识的,所以才这般照顾着她。
果不其然,这回去的路上,就听着李馥感慨,“少年时候,她还随着她二哥到京里来,我们一般年纪,也是能玩到一起的。只是没有想到,这再见却是这般光景。”
李馥不单跟拓跋筝玩得好,确切地说是跟着他们兄妹一起骑马玩耍,好不快活。
她那时候还憧憬过,以后她不要招什么驸马,她就嫁到拓跋聿吧!
可是哪里晓得,京城一别,就再也没有见过。
等着再见到拓跋筝的时候,她已经成了这副模样。
她们,还共·侍一夫。
“世事难料,哪个能算到明日是什么光景呢。”孟茯不知如何安慰她,毕竟她作为一个外人,看到拓跋筝的样子,想起她的遭遇,心里也有些替她难过可惜。
这时只见李馥一脸认真地看过来,“我一直在想,我能一直坐稳这忽云王府的王妃位置,究竟是忽云王对我的另眼相看,还是因为我身后的大齐。”
孟茯隐隐明白了她的意思,下意识接过她的话,“是了,大齐即便兵力再怎么弱,可这经济和技术终究是他国无法超越过去的。”
李馥颔首点头,“正是这样了,所以我有时候再想,若是我身后没了大齐,我是不是就是下一个拓跋筝,被男人们随意玩·弄?厌恶了便丢弃掉?”拓跋筝,可不就是辽王丢过来的么?
她有时候甚至在想,也许拓跋筝根本就没有疯,这只是一个自保的手段而已,不然她还不知道会继续被送到谁的手里去。
在这里,最起码还有自己相伴。
“所以阿茯,我好希望大齐有朝一日,能恢复到□□开国时的繁荣鼎盛,那时候我不必在苟且偷生,看人脸色了,我即便是在异国他乡,但如果我的国家强大,我便还是那个骄傲的公主!没有谁敢欺负我。”
孟茯听着她的话,心里有些震撼,脱口就说道:“你放心,大齐一定会变得强盛起来,我也会努力,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不会让你在辽国受一点委屈。”
李馥听到她的话,只觉得鼻头有些发酸,“阿茯,谢谢你。”这想来是她到辽国以后,听到的最温暖的话了。
可是她晓得自己现在的处境其实不是特别好,府上又送来了新的美人,忽云王已经许久没有到她的正院里去了。
所有的人都一样,踩低爬高的,她也不晓得自己还能风光到何时?只是她要继续忍,不为别的,也要为自己这肚子里的孩子。
希望,能撑到大齐真正站起来的那一天!
孟茯见她神色不对,有些担心,“怎么了?”
李馥摇头,“没事,只是想到昨日进来的那几个美人,哪个王爷都喜欢,不知要如何安排才算妥当。”
孟茯晓得,这王府虽然是照着大齐风格设计的,亭台假山,兴许百年不变,可是这情却是难以支撑三两年。
李馥的处境,如今的确不算好,尤其是她如今已有四个月的身孕,虽还不显怀,但也藏不了多久了,终究会让人发现。
那时候才是最难防的时候。
所以忍不住问李馥:“你现在,有没有要什么我替你做的?”
李馥闻言,笑道:“你是个大夫,是救人的,难道还会跟着我一起害人么?”
孟茯摇头。
李馥颔首,目光变得温柔,纤细白嫩的手指轻轻地摸着自己并不显怀的小腹,口里淡淡地说道:“不管我生下的是男是女,我都要让他成为这府里的唯一嫡系,所以阿茯你别怕,那些事儿我自己会来。”怎么说她也是宫里长大的,那宫里最不缺的就是这些阴暗的手段,从小看到大,难道还学不会么?
孟茯看着她腹中的小生命,他想要顺利生下来,想要长大,会更难。
人生,好艰难。
是夜,万般寂静。
孟茯忽然觉得一阵冷风灌了进来,她下意识地拉了拉被角,却发现拉不动,便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只见着一张苍白枯廋的脸出现在眼前,吓得她张口就要大叫。
那人却先比她一步,捂住了她的嘴巴。
孟茯这也才缓过神来,是拓跋筝。
而玲珑,站在床榻边不远处,手里拿着双刺,却一动不动。
只怕是被封住了穴道。
孟茯听李馥说过,拓跋筝武功特别高,只是如今疯了,白白可惜了那一身的本事。
这本事没浪费,连玲珑都被她制住了。
孟茯冷静下来,冲她眨着眼睛。
显然她根本就没有疯,能看懂孟茯的意思,只是神情仍旧冷冽得吓人,“你哪里来的?”问的,多半是那戒指的来路。
枯廋有力的手,却没有收回去,而是滑到了孟茯的脖子上,凉飕飕的。
拓跋筝,拓跋聿。
孟茯想着,应该他们是有什么关系的吧而且如今这个样子自己若是编谎话瞒了她,只怕她一个不高兴,就捏碎自己的喉咙。
于是只得老实回道:“是我齐国时候,一位病人送我的。”
“什么样的病人?”拓跋筝的声音沙哑得让人觉得恐怖,好似那声音不是她喉咙里发出来的,而是从四面八方。
“一位产妇,她难产,她家的小叔接我过去诊治,她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但是他家的小叔叫拓跋聿。”孟茯一口气说道,就怕拓跋筝没耐性。
没想到她拓跋筝听了这话,眼神变得更恐怖了,“你没骗我?”
“我骗你做什么?如今命都捏在你的手里?”孟茯有些发狂,假话说不得,真话说了又不信,有些生气起来,“你不信就还给我,她说了那是她从前最珍贵的东西,我还想着往后送回去给她的儿子。”
听着儿子,拓跋筝的神色逐渐软和了些,“她生了儿子?”
孟茯点头,又细说那孩子长得怎样,以及那位病人,还有她身边只会说夏国话的侍女。
拓跋筝听着听着,这才松开手,又将那因为过分枯廋,而戴在指上显得松垮的戒指,“这样说来,他们还活着的?”
那日王兄被王叔害死,破城之时,她尽了所有全力,堵住逃生的出口,不让叛军追去,就想让他们能逃得远一些。
嫂子才有孕,二哥背着她,不知道能走多远。
双拳难敌四手,她没能撑住,还是被王叔抓住了。
紧接着就是非人的折磨,到最后王叔还要将她送到这辽国来换取牛羊。
往昔,想起这些痛苦,她便觉得没有勇气再活下去了。
可是现在有七八分确定他们还活着,又让拓跋筝看到了希望。“你在哪了遇到他们?”
“玖皁城。”孟茯回道,从拓跋筝的话和神情里,依稀猜到了。
可能,拓跋聿就是那个失踪不知生死的夏国二皇子。
那么那位产妇,可能就是前夏国皇后。
难怪沈夜澜说认识……
拓跋筝这会儿才缓缓收回手,不知思略什么,沉吟片刻,朝孟茯道:“你们离开上京城的时候,带着我。”
孟茯想问凭什么?可是武力值面前,她只能唯唯诺诺地点头,“好,尽量……”
但拓跋筝即便是疯子,但想要从这忽云王府离开,也不容易,孟茯小心翼翼地提着建议:“可告知阿馥,她一起我才好帮你。”
孟茯可以用药让拓跋筝假死,但肯定不能瞒着李馥,毕竟还要让李馥来操持后事,若她不经手,拓跋筝就真的被一把火烧了,或是直接被喂了苍鹰。
拓跋筝点了头,起身解开玲珑的穴道,不等玲珑反应过来,轻飘飘地就犹如鬼魂一般,出了这房间。
孟茯看得目不转睛,“她的武功好厉害!”
玲珑叹着气,有些沮丧:“姑娘您不用提醒我,我回去就勤加练武。”以后断然不会再这样轻而易举就被人制住了。
孟茯见她误会了自己的意思,连忙笑着解释道:“哪个嫌弃你?你也不错。只是这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而且我听说她本来就是天生学武的好料子,人家出生就在终点了,你看开些。”
“姑娘您确定是在开解我么?”玲珑叹着气,听完觉得更郁闷了,“我不睡了,笨鸟还能先飞呢,我要努力!”说着,还真不睡了,到外间打坐吐纳。
孟茯伸头出去看了她一回,见还真用功了,也没再打扰。
也不知拓跋筝如何跟李馥说的,第二日李馥就来找孟茯,“早些做安排吧,她身子须得几日调养才合适上路。”
好叫拓跋筝出去先好好休息几日,毕竟在这里装疯也是需要精力的。
又忍不住感慨世间的巧合。
孟茯得了她这话,暗地里调了药出来,拓跋筝自己来拿的,第二日一早起来,就听府上的侍女说,拓跋筝半夜跑出来,伺候的婆子没发现,等找到的时候她已经被冻死了。
李馥去请示了那忽云王。
如今的忽云王正沉醉美色之中,听着隔三差五发疯的拓跋筝死了,只给了一句话:“死就死了,你看着办就是。”他府上美人众多,也不见得个个都需要百年后给他陪葬。
李馥就等着他这话,当日就安排拓跋筝出了府去。
住在孟茯原来住的小屋里。
拓跋筝走了,李馥是羡慕的,只是她却还不能走,她还要维持大齐和辽国这表明上的和平。
当然,她也可也像是拓跋筝一样死遁,那想来用不了多久,又有一位姐妹要嫁过来了。
这样的人间地狱,她一个人来就足矣了。
不过想到拓跋聿还活着,她的眼睛里也透着亮光。
孟茯不知道她心里有那拓跋聿,只以为她是替拓跋筝高兴,也期待肚子里的孩子到来而充满希望。
转眼又过了两日,阿木尔家的马被假冒的赛罕家的人骗走,犹豫一块巨大的石头一般,砸在了上京城热闹中,瞬间激起无数水花。
算起来,马已经被骗走快半个月了,他们才察觉出来,这要上哪里去追踪?
便是最好的驯马人也没有办法追踪足迹了!
而这驿馆里各国来使,也都被列入了怀疑对象中。
那是整整六千匹,不是六十匹。
辽王也大怒,严禁贵族间再以马匹作为赌注。
丢马的阿木尔被惩罚,呼伦部落的赛罕也没逃过。
此刻城中人心惶惶的,那忽云王回来的时间也越来越少,想来是为这马的事情,偏在这个时候,孟茯还听李馥说:“白隼部落的人,不知怎就和萧家起了矛盾,如今萧太后这寿宴,只怕过得不安宁了。”
她是忽云王的王妃,肯定是要进宫里参宴的,孟茯有些担心她,“要不,你别去了。”一面看朝她腹部,可拿此来做借口。
而且肚子也快藏不住了,总会让人知道的。
李馥摇着头:“我若不去,反而显得心虚。不过你放心,我会在宴上公开身孕的事情,忽云王一直盼望着有子嗣,真出什么事情,他必然会保我。”
可孟茯还是不放心。“可是……”
反而让李馥安慰她,“没事了,待这寿宴过了,你们就即刻启程离开上京城,如今白隼部落的人来了,你们走得匆忙,倒也不会引人注目,不会有人联想到那件事情上,只会觉得你们是想避开白隼部落的疯子。”
但李馥有些遗憾,“我不能去参加你跟沈大人的婚礼了。”
孟茯想同她说,其实是假成亲的。
而且如今薛蓉蓉跟格日勒跑了,可能他们这婚事就不作数了。
可却见李馥一脸羡慕地看着她,“你是我认识的人里,最幸运的,沈大人是个不错的,那日他听说你被李世白害的时候,你晓得他神情是有多紧张么?也是后来知道你在我这里,才放了心。他也不是个多话的人,那天却再三托付我。”
孟茯听着她的这些话,想起和沈夜澜以往的相处点滴。
其实很多时候,她也觉得沈夜澜是不是对自己有什么想法?可是她的这身份让她不敢有半点心思。
她这个身份实在是配不上沈夜澜。
可是想着若是他以后真娶了别人,单是想一想,孟茯心里就十分不舒服了。
人到底是自私的动物,孟茯想沈夜澜身边一直是自己。她想为自己拼一把,人生是很长,孩子们以后也会有自己的爱人,总不能陪自己一辈子。
上哪里再去找第二个沈夜澜?
可她要如何才能配得上沈夜澜?照着这样混吃等死,如果真运气好跟了沈夜澜一辈子,那百年后他在史书里被人提起,自己这个无所事事毫无建树的寡妇必然是他一身的败笔。
她是不在意名声,可是她不愿意让沈夜澜被后人评价的时候,说他有眼无珠,千挑万选娶了这样一个一无是处的媳妇。
但孟茯只擅长妇科,想要混个国手难于上青天。
所以孟茯想,医术为辅,行商为主,她要赚许多许多的银子,让沈夜澜无后顾之忧,成为他的贤内助,在声望之上,一定要和他匹配得上。
“你怎么了?”李馥见她忽然一脸斗志昂扬,觉得莫名其妙。
却见孟茯一脸认真地笑道:“我想,将来能与沈先生齐名。”
“你想要名声,这还不简单,只要你不怕辽人报复你,这六千匹哈青马天大的功劳,够你炫耀一辈子了。”
孟茯摇头:“那不够的。”那马,终究是要给朝廷的。而且空有虚名没用呀,到底是得手里有银子,当然有权就更好了。
不过这样的封建社会,她一个女子想要拥有权力,完全是白日做梦了。
马上就是寿宴了,这寿宴结束他们就直接离开。
孟茯出去不太方便,所以让玲珑帮自己走了一趟,去往乌海药铺。另外还给她备了两副药,耐心交代:“你也跟我一段时间,药材的好坏你应该是能分清楚,不用我再说了吧?这药记得给他们夫妻俩,就说对胎儿极好,可稳固胎心。”
玲珑听着,一面应了话,“姑娘且放心,我从中抽几袋来检查,若真有质量问题,这药我就不给他们了。”说着,晃了晃手里的药。
孟茯想了想,还是说道:“给吧,这么短的时间里,让他给我收购那么多药,时间本就有些急促,他也不可能面面俱到。”而且他们夫妻是真心想要求一个孩子,孟茯到底是有些不忍他们空欢喜一场。
“姑娘就是心善。”玲珑哦的应了一声,方去了。
她这一去,除了从乌海药铺子里交接所有的药材,还要安排人马上运送出城,反正肯定要走在使官队伍前面。
因此走后就不会再来了。
而孟茯回等到明天寿宴结束,沈夜澜来接了她,就直接一起出城。
万事俱备,隔日一早,李馥便同她依依不舍地告别,与忽云王一起进了宫去。
不过中午,孟茯便听到院子外面传来一阵吵闹声,觉得有些不对劲,心里想着莫不是李馥的身体有什么不适?不然怎么才中午就回来了?
这时候却发现吵闹声竟然是朝自己这里来的,心里觉得不对劲,玲珑又不在身边。
只是也没个藏身之所,当即一着急,就跳到那结了厚厚冰块的池塘里,躲到那亭脚下面。
随后便听着丫鬟的阻拦声,以及浩浩荡荡的一群人从她头上的小亭子里穿过,一个熟悉的声音自人群里传来,“有没有人,难不成本王不能自己亲自去看么?”
这人也不是旁人,而是应该出现在萧太后寿宴上的萧元脩。
但见他一脚踹开房门,大步流星进去,见着这房间果然是有人住着的,桌上的茶水都还透着暖意,粗狂俊美的脸上,不禁露出满意的笑容来,“看来那李世白果然没有骗老子,这李馥还真把人藏在了府上。”
原来萧元脩那日接沈夜澜的时候,虽没仔细瞧跟着他的女眷,但是后来忽然没了,他这才去打听,方晓得了原来沈夜澜身边那女眷,竟然是和他连续错过两次的勾人妖姬。
可是忽然凭空失踪,再也无处可寻。
偏最近到了萧太后的寿辰,他也没那么多时间寻找。
直至今日在宫里,才听那李世白提了,人竟然是藏在忽云王府,所以他也顾不上宴席已开始,直接就领人人来寻。
想来事不过三,这次应该不可能再错过了吧?
可是如今这院子里外都找了遍儿,却没见着半个人影。
但这屋子里的一切,又证明着就在前一刻,孟茯还在这院子里。
“给我找,我就不信她能上天入地!”萧元脩因没有找到人,所以再没了方才的喜悦,有些恼怒起来,只差让人掘地三尺了。
这王府里又没有管事,不过是一堆下人,哪里敢拦着?
孟茯就这样站在冰上,后背贴着亭柱脚,只觉得背脊骨冷飕飕的,连呼吸都不敢太过用力,生怕惊动着上面的人群。
要说她藏身这一处,可能是荷花没有办法养活,所以这池塘里种了不少芦苇,如今虽已干枯,上面也挂满了冰渣,但却也能将她娇小的身体给藏住。
忽然,听到那萧元脩喊道:“出来吧,别躲了,我已经看着你了小美人。”
这声音,好似从头顶响起一般,孟茯差点就信了,正犹豫着要不要出去,忽然听萧元脩脚步声远去,朝着里面的房间去,继续喊着与刚才一样的话,“小美人,本王已经看到你了,还躲什么?”
孟茯这才松了口气,原来是诈她。
萧元脩还真将这院子里外翻了个遍儿,但就是没找到孟茯,也没想着找一找这结满了冰的池塘。
他本欲还想去别的院子里找,可是萧家那头来催促,忽云王夫妻又不在这府里,他不好过份,于是便气急败坏走了。
想着带宴会结束了,直接让忽云把人到自己府上是一样的。
走了半个多时辰,孟茯才确定安全了,从亭脚下出来,顺着那滑溜溜的冰面上了岸。
刚进房间烤了一会儿冻僵的手,就有丫鬟进来,见了她吓得不轻,“姑娘跑到哪里去了?”方才可叫人担心。
“我去别处逛了。”孟茯自然没有将自己躲藏的地方直接说出来。
那丫鬟听罢,也不疑有她,毕竟刚才萧元脩那么多人,差点都要将这院子拆了,也没见着她的人。
所以就认定了她说的话是真的。
孟茯简单吃过午饭,将自己的行李都收拾好,本来以为会等到晚上,没想到这行李才收拾还没多久,沈夜澜就来了。
眼神里有些惊慌,不过看到孟茯的时候,一切都平静了下来,“你没事吧?”
他在宴上发现萧元脩不在,就隐觉得不对劲,不过稍微查了一下,就晓得是李世白漏了口风。
所以给那萧太后拜礼祝寿,便以喝醉告假先行出宫,然后直接来了这忽云王府寻孟茯。
“没事,咱们现在走么?”孟茯不知道他和那萧元脩怎么前后从宫里出来,但既然沈夜澜已经出来了,自没有再回去的必要,正好自己也收拾好了包袱。
“走吧。”
忽云王府里,戒严按理也算是森严的,但是孟茯住了这么久,那沈夜澜又有李馥给的地形图,两人神不知鬼不觉从这府里离开,也不算是什么难事。
沈夜澜没回驿馆,两人从王府里出来,便直接从西城出口去。
这里,沈夜澜早已经备好马车,当下也没旁人跟着,两人就这样离开了上京城。
孟茯不知沈夜澜是什么打算?但这方向明显不是回齐国。所以从马车里探出半个脑袋,问着他:“咱们这是要去哪了?”
“队伍现在出城太急,引人注目了些,明日李世白会带着队伍出去离开。”李世白害孟茯,总不能就这样放过他。他自己不惦记以往情份,算计到孟茯身上,沈夜澜自不可能再姑息他。
今日那萧元脩没找到孟茯,明日怎么可能让大齐使团顺利离开?必然会拦截下来,到时候李世白交不出人,那萧元脩自然会对付他。
能活着回大齐,全凭着李世白的运气。
可他若真有那命活着,沈夜澜也好叫他看一看,动了自己的人,下场结果是什么。
所以李世白明日即便侥幸命大,活着离开上京城了,但到了齐国,真正的地狱才开始呢!
但这些沈夜澜觉得终究是琐事,也是自己一开始没直接处理那李清雅,才引来的这些后患,因此并不打算跟孟茯提,免得叫她烦忧。
而且也晓得她心里最担心的是乌海药材店的那些药,一手扬着鞭,一面扭头朝她说道:“玲珑那边,我打发了几个可信的人跟着,他们会随着别的商队,一起回到玖皁城,你倒不必担心你那些银子砸了水漂。”
孟茯的确最是挂忧这事儿,前儿她还在想,怎样才能与沈夜澜齐名呢。眼下这匆匆忙忙走了,生怕粗心大意的玲珑没办成这事儿。
那么多银子可不就打了水漂么?
这时又听沈夜澜说道:“拓跋筝也会随着商队一起回玖皁。”
孟茯这才想起问他,“你是早便知道那拓跋聿的身份,当初为何不与我说?”
沈夜澜听她这是有些埋怨自己的意思,不觉笑道:“他如今在夏国名声狼藉,他叔叔只说他弑兄夺位,然后被发现逃蹿了,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夏国百姓不知宫中密事,信以为真,我怕你晓得了,也是徒添烦劳,只是倒是算漏了,那拓跋筝在忽云王的府上。”
孟茯听着这话,不免觉得这拓跋家三兄妹着实悲惨,如此想要回夏国,再夺回王位,只怕是艰难了。
不觉得叹了口气,“可见,这皇族子弟,反而比我们这些老百姓危险多了。乡下老百姓左右不过是想多争两亩地罢了,哪里还能为了这两亩地做出这等丧尽天良的事儿。”手足相残,血脉相杀!
说罢,忽然想起沈夜澜还没同自己说,是打算去哪里,而且他们这侍卫也没带一个。“咱们是要绕路,然后与使团汇合么?”
“不,我带你去西山,看海市蜃楼。”
孟茯在马车里听着他这话,即便是隔着厚重的帘子,但孟茯还是觉得这话似乎带着暖意的一般,将她心头浇灌得一下沸腾起来,激动地又掀起帘子,“真的?”
其实,跟沈夜澜来这辽国,她是有些后悔的,太危险了,自己没干一件正经事儿,好像给他徒添了不少事儿,就比如那萧元脩,本是无妄之灾的。
而且这一路上天气又十分恶劣,根本没有什么山水可赏,路上还遇着那么多糟心事。
真要说唯一值得安慰的,便是自己遇到了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朋友,李馥。
可李馥为了齐国,却要嫁给一个不爱她的男人,还要替他生孩子,一辈子都不能回到自己的故国。
以后,孟茯只怕也见不着她了。
想到此,不免是有些悲伤起来。
但好在,沈夜澜说带她看海市蜃楼的话,不是随口哄她。
她这会儿心里便觉得,兴许沈夜澜于自己,有那么点心意?又或者,他只是个重信诺的人。
沈夜澜见孟茯伸头出来问了这么一句后,就没了后续,便以为她是睡着了,哪里晓得孟茯这会儿却在纠结,沈夜澜对她到底是哪种感情?
然后想着想着,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等她被叫醒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却没有歇在马车里,而是辽人家的帐中。
孟茯翻身爬起来,看到身旁是沈夜澜,警觉心才放下,“这里是何处?”
“我去过西山几次,这一路上有几个认识的朋友,如今借住他们家。”他指了指旁边呈放着的热水,“洗漱一下出去吃饭,咱们继续启程。”
也正是这一路上都有朋友,他才赶了一辆马车,也没带多余一个人。
孟茯见他出去,这才起身洗漱收拾。
出去与客人家见了礼,一起坐下吃早饭,主人家不会说齐国话,孟茯听着沈夜澜用这里的本地话与对方聊着,也不晓得说什么,只是见两人神情都颇为兴致盎然,可见是聊得不错的。
吃完饭直接启程,那主人家追出来,送了几壶马奶,又朝马车里的孟茯指了过去,好像是专程送她。
果不其然,沈夜澜递到车厢里来,“送你呢。”
孟茯忙道谢一回,这马车才继续往前启程。
上京城地理海拔比较高,可这一路往西走,几乎都是下坡路,所以温度也越来越高。
走了五六日后,路上见到的河终于不再是结满冰渣了。
而且草原上,也能偶尔看到一片绿,甚至还能看到太阳,只是这风太大,孟茯这张脸完全受不住,从马车里出来透气之时,只能将面巾裹几层。
这一路走来,除了有一日两人一起歇在马车里外,几乎都是有牧民家借宿的。
“再往前走过两天,便能到西山了,这边天气会暖和些,这个季节,也可看到大片野芍药。”也是在西山尽头那红橙湖里,几乎隔了几天就会出现海市蜃楼。
自从玖皁城出来后,一路上都是枯黄野草,不得见一丝绿色,若不是草原上还能偶尔看到牛羊,孟茯实在觉得没有一点生机。
也直至这几日里,方见了些绿色入目,偶尔也有些野花点缀其中,孟茯看着心情也跟着明朗起来。如今听着沈夜澜说,在往前走,花草越发多,心中也越是向往。
又因天气还不错,所以裹着头巾面纱,也从马车里出来,在沈夜澜身旁坐下来,一边与他学着赶车,一面听他说这沿途风光与人文。
倒也着实过了些恰意的日子。
尤其是太阳落西的时候,因为这草原上山太少,只觉得橙红色的落日就在他们眼前,而他们正向着这一轮橙红的夕阳追去。
那里,所有湖光水色,都氤氲在这一片橙红色之中。
终于,马车到了最后一站。
西山。
名曰西山,可事实连一个坟头大的山坡都没有,而是草原在这里结束,一望无际的戈壁则从这里开始。
“穿越过前面的胡杨林,再往走三四十里,就是沙漠了,从前里面有不少沙贼,不过近年来沙漠里的绿洲越来越少,居住在绿洲里的百姓们都搬走了,沙贼也没了奔头,去了草原上,做起了猎人团。”沈夜澜将车停在一株老胡杨树下,回头扶着孟茯下马车。
“我们晚上就歇在此处,等明日一早,应该是能看到海市蜃楼的,你就在四处逛一逛,我去捡些柴火回来。”白天温度倒是适宜如春,可待到了晚上,没有火塘,人是暖不了的。
而且要要防着野兽。
孟茯答应着,但见左边的戈壁上,有着大大小小的泉水,都是些奇形怪状的样子,但那泉中的水,有绿也有蓝,甚是好看。
就好像是些形状各异的宝石镶嵌在这一片戈壁上一般,甚是耀眼夺目。
在往左边,则是一片一望无际的红色大湖,橘红色的湖水。
她还是头一次看到。
沈夜澜说的海市蜃楼,便是会出现在这片神奇的湖水上空。
孟茯不免是好奇,有些想要靠得近一些,但因沈夜澜没在,也不敢走得太远,只想着这些水色各异,多半是因为水中有肉眼看不见的藻类生物吧。
如此绝美仙境当前,也有些明白为何自己那个时代,多少人不要命也要跑到沙漠戈壁旅行。
这里的美,的确不是江南的秀色能代替的。
这里的美,纯粹又干净,每一处风景都深击灵魂。
她搬了一块墨绿色的平整的石头坐下,发现这戈壁上的小石头,有些像是雨花石,五颜六色的很是好看。不过仔细瞧,又像是些碎玉一般,忍不住好奇,捡了不少,个个都觉得漂亮不已,哪个都舍不得扔。
正发愁着怎么带回去,沈夜澜便来了,见了她面前摆放着的那些石头,“你若是有兴趣,可以在马车后箱里拿小锄头来挖一挖,我听闻有人从前在此处挖到金子,还有各种宝石,至于你捡的那些,不过是普通的石头罢了。”
孟茯缺钱么?按理不缺,但是她听到沈夜澜的话,控制不住兴奋,马上找了小锄头出来。
挖宝寻宝,想来是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拒绝得了的。
能不能挖到倒也不是终极目标,而是这个寻宝的过程,这个充满期待的快乐,是旁的事情无法给予的。
这就有些像是赶海途中的心情一样。
可能一开始就晓得也许没什么收获,但也掩不住这滔滔的期待和希望。
当然,孟茯心里也抱着些期望,每一次挥动着手里的小锄头,又挖出一堆漂亮的小石头和晶莹的沙子,都认认真真地寻找着,生怕自己错过了里面可能会出现一点点金子,哪怕小得只有肉眼能看到。
挖了片刻,没有惊喜,好看的石头倒是又捡了不少。
于是又往左边这泉边去,不是都说戈壁沙子里淘金么?
她也来淘。
沈夜澜早就回来了,见她挖得认真,也没喊她,从胡杨林里猎了两只也兔来,清洗干净,这会儿搬了马车里的调料箱子放在火塘边,正在烤兔子。
孟茯挖得认真,金子是没有挖到,但是却挖到了一颗与别的石头不一样的,有些像是猫眼石,但她不大确定。
激动得捡起来擦了上面的细沙,飞速地朝沈夜澜奔过去,“这是猫眼石么?”原谅她没见识,假的前世摸过不少,但真的不曾见过,不过是前世或是今生。
沈夜澜见她像是献宝一般给递了过来,接过放在手心看了看,“不错,你这运气不错,这片隔壁早就叫前人挖了无数遍,你还能挖到猫眼石,可见这以后是要转运了。”
“真的是么?”孟茯又拿回手里仔细端详,果然像是猫眼。不过最叫她高兴的,还是沈夜澜那句,她以后要转运了。
是该转运了,都倒霉快半辈子了。
当即像是宝贝一般装进自己的荷包里,“我再去,争取给大家一人挖一颗。”说着,又往自己挖到猫眼石的地方继续挖掘。
沈夜澜本要提醒她,这里的泉水莫要去碰,这些五颜六色的泉水,叫□□人泉,是有毒的。
但见孟茯心思都在这戈壁上,眼里根本就没有这些爱人泉,也就没去打扰她的雅兴。
待兔子烤熟了,才喊了孟茯来,取了马车里的馕和羊奶,一顿饭便出来了。
孟茯吃饭的时候,心思都在这戈壁上,觉得哪里还用去做什么生意,扎根在这里,迟早能暴富的。
这不,这一个多时辰里,她就挖了两颗猫眼石,不过金子仍旧没看到。
但还是充满希望,争取在天黑前,再挖一会儿。
她倒是像极了专门来玩耍的,万事沈夜澜都给处理好,等着这天快黑了,沈夜澜见她已经去了那么远,将她给喊了回来,“天黑后,会有狼群出没,你莫要再乱走了。”
孟茯听着有狼群,也不敢大意了,急得跟在沈夜澜身后小跑起来,胳膊下夹着小锄头,手里抱着一堆好看的石头。
沈夜澜见她这模样,忍不住想笑,接了她的锄头拿在手里,又给拾了些石头,“你拿去作甚?”
“好看,见哪个都舍不得扔。”
待到火塘边,但见沈夜澜点了四堆火塘,将马车围在中间。
马车是靠着一株老胡杨树停下的,马也拴在这里,而胡杨树上,挂着一张吊床,火光下好似一个大大的蚕蛹一般挂在上头,“你晚上要睡那里?”不会很冷么?这戈壁昼夜温差过大。
“不会,我有内力。”何况睡得高,真有狼群来,自己也先察觉。
两人围着马车前的小火塘吃了些东西,天就已经彻底暗下来,沈夜澜催促着还在摆弄那一堆石头的孟茯,“你早些睡,明日我叫你起来看。”
孟茯这才收拾,上了马车休息。
见她休息了,沈夜澜将柴火都架好,也翻身上了胡杨树,单手枕着手,靠在树枝上,头顶是那咫尺再近的银河,似乎只要伸手,便能抓得漫天星斗。
这样的美景,他有些后悔,不该让孟茯这么早休息,正犹豫着要她不要叫她起来看看,忽然听得孟茯声音有些不对劲,从马车里幽幽传来,“三公子~”大概是这一段时间都跟着玲珑,她逐渐也改口喊沈夜澜三公子,不在喊沈夜澜作先生了。
沈夜澜听着她的声音气息,觉得有些不对劲,当即翻身跳下树,落在马车上,掀起车帘,借着这马车外一片银月和火光,只瞧见孟茯露出的皮肤,都像是被那爱人泉里的泉水染了一遍似得。
她那本就白得发光的皮肤下,一片粉红。
而她眼神也不对劲,尤其是见了沈夜澜之后,直接就朝他扑了过来,没半点矜持可言。
沈夜澜一个措手不及,叫她直接扑进自己的怀里,一双软绵绵的小手如同小猫儿般胡乱在抓挠着。
他怀中的孟茯因为是一个人休息,所以厚重的外裳脱了个赶紧,如今那身上只着薄薄一层里衣,温香软玉如今就在沈夜澜这怀中撩动着。
胡杨林里,传来狼嚎,将沈夜澜思绪也抽回,有些后悔自责,“你碰了泉水?”该告诫她的。
孟茯如今只觉得浑身难受,但只要靠近沈夜澜,他的气息他的温度他的整个人,便让自己有着如沐春风的感觉。
但也只是那么一瞬,方才的难受又翻倍了,似乎只有从沈夜澜这里得到过更多,才能叫她舒服。
听着他的惊呼声,音调婉转,“什么泉水?”她这会儿脑子里一团浆糊,只想将自己整个人都贴在沈夜澜的怀里,双手扯着那碍事的衣襟,哪里还想得起傍晚的时候,在泉水里洗手洗脸的事儿?
她生怕那些有颜色的泉水里有肉眼看不见的藻类,还专门挑了一处最清澈的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