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爷……」
  「别再说了,我没有像你这种吃里扒外的小厮,你给我待在府里好好反省反省,想想谁才是你的主子。」
  「可是小安子也是依照王爷和福晋的嘱咐,好生照料爷的……呃,需要。」
  「你没收半毛钱?」
  「这……」小安子眼神闪烁、心虚不已的低下头。
  端亲王府里内院奇石造景,植满四季花卉,绿柳低垂,满园芬芳扑鼻,引来蜂蝶飞舞,无忧地穿梭盛放的百花中。
  春日雪融后的美景如诗如画,铺地防滑的木屑早已被一片绿意取代,茵草漫生点缀嫣红紫,一身锦衣华服的男子迎风而立,目光炯然地望向遥远天际,方正下颚透着皇室宗亲才有的尊贵气质,凛然霸气地展现出一股不轻易妥协的倨傲。
  五官深刻,仪表出众的元真贝勒有着犹如大漠男儿豪气的胸襟,虽然为人冷峻了些,独来独往,不喜仆婢成群,但在下人的眼里,是个品行端正、不会欺凌仆佣的好主子。
  他不好烟花之地,亦少与眠花宿柳的世家子弟来往,早年曾随父上阵平夷,屡建奇功,深受当今圣上喜爱,多次赏赐丰厚。
  可惜他对立下战功并无太多的兴趣,毕竟他身为端亲王长子,日后必定承袭爵位,再多的功勋恐怕无锦上添花之喜,反而招来祸事,功高盖主可是任何一名贤明君主无法忍受的,即使他驱虏杀敌为的是社稷百姓。
  「真儿,额娘也是为了你好,你都老大不小了,身边却连个侍寝的妾室也没有,叫额娘怎么不着急万分?」她只想要个孙子,有那么困难吗?
  风韵犹存的福晋佟佳氏仍可见当年的惊人美貌,肤白似雪,美目盼兮,娇艳容光一如新披嫁裳时,除了眼角不甚明显的细纹外,与儿子站在一起,一点也看不出两人是母子,还当是一对感情甚笃的姊弟。
  其母是绝世姿容,元真的外貌亦十分出色,浓眉飞鞘入剑似的横入发鬓,鼻梁直挺,发丝如墨,星眉朗日,丰姿逸尘,他的确拥有一张令天下女子芳心大动的好皮相。
  「额娘不必为孩儿担心,孩儿心中自有打算。」元真眸底微闪一丝不耐,口气敷衍。
  「打算、打算,你已经二十有四了,小你两岁的元祥娶妻又纳数妾,孩子一个个蹦出来,你有想过额娘的心情吗?」她的千叮咛万交代,他全当耳边风了。
  即使美人如花,也有迟暮的一天,仍受宠爱的福晋虽是元配,王府里也是她当家主事,可祖宗家训还是得遵从,忍受丈夫迎娶多名姿色上乘的侧室美妾。
  王爷对她有情,眷爱不减,可是其它女子亦是他枕畔人,若说无情谁信其中以侧福晋端敏最让她芒刺在背,那女人在她入门不到一年王爷便以花轿迎娶,隔年即产下有可能威胁她儿子地位的次子。
  新婚之喜犹在眉梢,却见新人倚门盈笑,叫她情何以堪,怀抱娇儿也沉重。
  好在王爷知她心事,不曾冷落,即使身边女人一个又一个,然而在人前人后皆对她呵护有加,这才按捺住她善妒的情绪,强作风度的包容其它女人共侍一夫。
  不过她不能不挂怀子嗣问题,近两年来每回一见到端敏那女人得意的嘴脸,彷佛元祥才是王位继承人的模样,她心口就像针扎般难受。
  什么叫长子不一定是合适人选,有为者当之,还暗指元真有断袖之癖,与礼亲王府的南康贝勒过往甚密,有不可告人的交情。
  女人间的战争永远没有和平的一天,尤其攸关到男人,以及在家中地位和尊荣,无不极尽所能的争取权力。
  简单说来是妒忌之心,即使身为正室也无法不忧心忡忡,自古以来有哪个男人不好色,色衰则爱弛,她的美丽将随着岁月的流逝而风化,那份爱宠也有可能随时易主。
  佟佳氏的担忧不是无的放矢,年岁渐长的王爷最近沉迷于稚嫩女体,刚收房的小妾刚满二八年华,是端敏姊姊的幼女,姨甥共侍一夫,她担心两人连手将有所图谋,想藉由枕边细语影响王爷的决定。
  「额娘宽心,别凡事往心里兜去,多买些珠钗首饰妆点自己,任谁也抢不走妳的风采。」元真脸上虽带着薄笑,可一心只想往外跑。
  苍鹰之势,难以豢养。
  少了兵马军戎的争战沙场,一样意气风发的他不减马上雄风,他将兴趣转为营生买卖,以收集古玩为乐,开了间名闻遐迩的「八珍堂」,专门出售他喜爱至极的奇珍异宝。
  谁说贵为贝勒,不能同时是一名经商有成的商人呢他多年累积的人脉及财富足令他富甲一方,成就不下百年传承的富商。
  佟佳氏没好气的睐了儿子一眼。「你要真替我设想就早早娶亲,为咱们端亲王府开枝散叶,别成天跑得不见人影,让闲得发闷的额娘找不到人。」
  「额娘,孩儿出门是办正事去了,哪能一天到晚待在府中?妳真闷得慌就进宫找太后聊聊,上回的红玉珊瑚妳不是喜欢得紧?」不能常伴亲侧,元真贝勒以罕见珍品一尽孝心。
  「喜欢是喜欢,可额娘更喜爱怀中抱着软嫩白胖的乳娃儿,你何时才要了了额娘的心愿?」她难掩失落神色,感伤子不从母命。
  哪能不怨不妒,每次一瞧见端敏那女人逗弄小孙子的神气样,她是既生气又伤心,出色的儿子样样高人一等,出类拔萃,让不少姑娘家心仪不已,暗许芳心,但他没一个看得上眼,不是拒人于千里之外,便是佯装不知人家女儿心意,以有婚约在身不乱招惹桃花。
  「额娘真要我迎娶端静公主之女呼兰格格?」他反问,表情平静得像不生波澜的湖面。
  「呃,这……」佟佳氏迟疑地顿了一下,面露苦恼。
  就是不想才一心为他寻个贤良侧室,早日入门生个胖娃娃,免得她抱孙无望,还得受骄纵恶媳的娇气,打不得、骂不得地由着她爬到头上去。
  端静公主乃当今圣上胞姊,自小与皇上感情深厚,及长嫁予深受皇上宠信的好友兼状元郎,夫凭妻贵受封为礼亲王,贵不可当。
  可想而知在公主母亲及亲王父亲的宠爱下,金枝玉叶的呼兰格格能有多少谦恭温良,她娇贵得连皇上、皇后都舍不得呵责,疼爱得很。
  为了她的终身大事,她那个皇上舅舅可着实困扰了一阵子,最后禁不起她的哭闹撒娇,下令赐婚元真贝勒。
  这消息一传到端亲王府,可吓坏了府里老老少少,包括王爷和福晋,因为呼兰格格的坏脾气在京城里是出了名的,不仅刁蛮任性还狂妄无礼,曾经为了一件事不顺心而活活打死她兄长的小妾。
  如此蛮性女子谁见谁怕,无不惧上三分,何况她背后还有皇上撑腰,谁敢开罪她?
  难怪福晋虽急着抱孙,却从不催促儿子先迎娶正室再纳妾,原由在此。
  「额娘是否想过,若孩子先纳其它女子为侧室,并生下妳梦寐以求的孙子,妳认为日后呼兰格格入了门容得下他们吗?」只怕不出年余,便接二连三的「意外」身亡。
  「……」佟佳氏闻言当下垮下双肩,面容微僵。「可又不能不娶呀!天子龙口一开,违令形同抗旨……」
  「所以孩儿并不急,等过了三十再说。」一个字—拖,他不信目中无人、骄傲任性的呼兰格格肯虚掷青春在他身上。
  深不见底的黑眸闪了闪,元真冷冽的眸光扫过自作主张的贴身小厮,原本以为会没事的小安子见状,身子抖颤得如秋天落叶,惶惧难安。
  其实他也是出自一片好心,加上福晋的示意,因此才安排江西知府之女柳盈盈入府,想成就一番好事。
  谁知贝勒爷一踏进房里,闻到盈鼻的脂粉香,二话不说就将躺在被窝里、寸缕不着的美人儿给揪下床,毫不顾忌其父是地方官员,直接送给性好渔色的好友魏江南享用。
  收了馈赠的小安子这下子两面不是人,惹得主子不快,又没法向卖女求荣、意图升官的江西知府交代,要不是搬出福晋这块挡箭牌,他十颗脑袋也不够掉。
  「什么要等你到了三十岁才……不行、不行,额娘绝不同意,你尽快给我纳几名妾室、多生几个孩子,呼兰以后再怎么胡闹撒泼,也不可能赶尽杀绝。」真动了她孙儿,她也不会善罢罢休,必定上禀圣上,休此恶媳。
  佟佳氏人不坏,只是自私了一点,为了香火传承,她宁可牺牲别人家的女儿,一圆抱孙美梦。
  她的想法很简单,她要儿子多娶几个老婆分散风险,纵使呼兰格格妒意横生,对他身边的女人不利,可一次两次尚可容忍,次数一多若传入宫中,相信圣明的皇上也无法容许她的残暴手段。
  十个孙子若能留三、五个她就满足了,其余的只能怪自己命薄,怨不得她这个祖母狠心,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她绝不会将王爷之位拱手让给端敏的儿子元祥,她的元真才是正统继位者。
  元真瞳眸瞇了瞇。「额娘,纳妾一事日后再议,孩儿有事待办。」
  「又要出远门了?」瞧他一身外出打扮,心中不舍的佟佳氏神色微黯。
  「是的,少则三个月,多则半年,额娘想要什么,孩儿途中若是瞧见便为妳买下。」他避谈终身大事,不让任何人牵绊他鹰扬天下的脚步。
  他并非外传的不近女色,甚至说是有龙阳之癖,只是他对男欢女爱之事有洁癖,不想象发情的公狗看到女的都可以上,风流满天下。
  南阳春香阁阁主沐香云便是他娇藏的女人之一,两人交往数年之久,春香阁以贩售女子香粉、胭脂为营生,他此行亦有意前往温存个几天几夜。
  但是娶她说真的,他想都没想过,不过是软玉温香的床笫贪欢,称不上男女情感。
  「额娘什么都有了,真那么有心,就给额娘一个孙子吧!」
  孙子
  勾起唇的元真笑不达眼,回想临行前和母亲的这番话语。光是几个孩子就能巩固她的地位吗?未免太天真了,女人的一生取决于男人的宠爱,与其在他身上大费苦心,还不如用心思捉牢丈夫的心,让他一辈子离不开她。
  座下良驹疾风日行千里,远离天子脚下纷扰的京城,策着马,他一路南行,他此行欲到苏州,收购新织丝绸,以及闻名天下的苏绣。
  自早奔行至今,日头西偏,他回过头想询问小安子距离下一个城镇还有多远,蓦地发觉,身边空无一人。
  他忍不住失笑,想起为了惩罚贴身小厮的多事,为小利而出卖主人,因此不准他跟着外出洽商,留在府里服劳役,日劈百担柴火。
  既然难得一人轻骑上路,就轻松一回吧!耳边少了喳喳呼呼声倒也清静。
  这么一想后,元真放松心情,迎着偏凉的冷风策马入林,杂生的树木高耸入云,遮蔽出一处处凉荫,更让人有种心旷神怡的舒爽。
  也许之前有小安子无微不至的打点,因此此际没了小厮的瞻前顾后,很多事他都轻忽了,一片乌云从山的那头逐渐拢靠过来,染红的霞光很快消失。
  第一滴雨落下时他还不以为意,身强体健的大男人淋点雨不算什么,驱马继续赶路。
  可没料到这阵大雨还伴随着惊人闪电,轰隆隆的雷声直劈而下,震耳欲聋地令人心头微惊,山头落石纷纷滚动,受到惊吓的马匹扬起前蹄,马嘶鸣鸣,慌乱地往前奔跑。
  风大雨急,水流湍急地带动滚动的巨石,豆大的雨水打在脸上造成视线不良,又一道闪电划过天际时,一颗滚落飞石打上元真眉间—
  再一闪光,马背上已不见俊朗男子身影,滚滚黄泥水中只见一只翠绿玉佩飞落勾挂在树底下,让翻出泥土的树根盘缠住。
  「什么叫根茎过老、叶片发黄,恐无疗效,没法高价收购,若是便宜点贱卖,她倒可以施舍三、五两银子,将那一亩田药草雇工收割,免得有人饿死家中……
  「呸!去他的周恬玉,居然睁眼说瞎话,欺人欺到门坎前,不懂还装懂,天冬的根茎若不够粗大怎么熬炖得出药性,她当是种菜黄吗?小小的一根就能养阴润燥,清肺生津,治她的肠燥干咳……」
  可恶、可恶,她就不信没有周家药材行的收购,她那一屋子药草会没人要,大不了卖给杏花村的吴村长,让他去赚黑心钱。
  天冬又名天门冬,蔓生、叶有刺,五月花白,十月实黑,根连数十枚,有颂曰:「春生藤蔓,大而钗股,高至丈余,叶如茴香,极尖细而疏滑,有逆刺,亦有涩而无刺者,其叶如丝杉而细散。」
  眼前这一亩地种植的是枝有逆刺的天冬,一名穿着厚实衣物的姑娘手持镰刀,挥汗如雨的收割恶邻口中的粗鄙药草。
  说起恶邻,还真是陶乐梅心底一根拔也拔不掉的尖刺,刺得她心口扎呼呼地,巴不得一刀砍了,再以刀尖剔向心窝,勾出那根令人厌烦的毒刺。
  陶家和周家只有一墙之隔,比邻而居,她和周恬玉那女人小时候还玩在一起,摘花、扑蝶、捉夏蝉。
  前几年,陶家二老相继辞世后,原本小康的陶家景况便一日不如一日,家道中落,一些闲钱因陶家小弟的病而花费殆尽,仆佣尽散。
  从那时起,周家就有些看不起家底渐空的陶家,甚至不与之往来,有时还酸上两句,嘲笑陶家是个空壳子,要他们姊弟搬走,他们好买下陶家的房子和田地,成为桃花村最有钱的大户。
  可是陶乐梅就算什么都没有了,一身打断了还硬撑的傲骨还是不会丢,她独力整理爹娘留下的药圃、照顾多病痛的幼弟,虽未能大富大贵,起码生活还过得去。
  可惜她的努力老天爷没瞧见,在去年冬夜里,她年仅十岁的弟弟咳出一口浓血后就没再睁开双眼。
  有时候她那被家人接回家安享天年的奶娘会来瞧瞧她,带上两条腊肉或干果,让她不致过得窘困。
  「有钱有什么了不起,我陶乐梅是那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吗?等我哪天时来运转发达了,妳就不要来抱我的大腿,求我给妳一口饭吃。」
  越想越气的陶乐梅一肚子火,手中的镰刀也越割越快,田里的工作对她来说是驾轻就熟了,而且只要一想到恶邻居趾高气扬的嘴脸,她动作不自觉的跟着变快,不小心,天冬的逆刺刺入肉里。
  「哎呀!好疼,连你也找我麻烦!我不割了,让你被荒草湮没算了,」她说着气话,把镰刀狠甩在地。
  她低头望着指头冒出的小血滴,眼眶微红的浮现泪光。
  她为谁辛苦为谁忙啊?整个家除了她以外,再也没有其它人了……
  思及爹娘临终前的不舍和哀伤,陶乐梅手背一抹,不让眼角的泪水滑落,好强的将割好的药草捆扎成束,先晾在田边晒干。
  昨儿傍晚下了场雷雨后,路面有些湿泞,她背起空竹篓想到山涧旁摘些滋胃舒血的山菜,顺便收收前几日铺架在溪边的鱼网,煮个鱼汤打打牙祭。
  为了活下去,她逼自己什么都要学会,会捕猎山鸡、野獐,编篓补网捞些溪虾、螃蟹,运气好的时候呢,还能捉到跟手臂一样粗的野鳗或大鱼。
  通常她会留下小鱼小虾自个食用,而那些可以挣钱的鱼虾便卖给客栈、饭馆,反正她一人饱全家饱,用不着过得太奢靡,多攒点钱好给爹娘修坟,他们在地底下才能过得更好。
  「咦,有两根嫩笋,炖排骨应该不错,苋菜炒猪油很下饭……嗯,再摘些山苏好了,我记得这附近有野生豌豆……」
  冷不防地,她以为自己眼花了,用力揉了揉眼睛。她一点也不好奇,真的不好奇……好吧!是有那么一点点好奇,她看见她放置鱼网的地方有一只男人的靴子。
  正确说法是穿着皮靴的一条大腿,他身体的其它部位被鱼网和芦苇遮盖住,潺潺流水让那只腿一上一下的浮动,可是因为勾住鱼网的关系,没法飘走。
  「一具尸体……」不会吧!她今天这么倒霉,大鱼没半条却抓到一个死人……
  杏花村、桃花村、李家村、张家口这四小村位处在一座封闭的山谷里,村庄自给自足,少与外界往来,虽知外面的局势变化却不在意,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
  不过他们有一点风俗民情可与外界大大不同,村落里是女尊男卑的社会,女人才是一家之主,权力大到甚至可以拍卖或买男人当相公或男仆,男人不得有意见,得乖乖服从,做好份内的事。
  而男人的工作大都是操持家务、耕田、打猎、挑水劈柴,在这里男人看的是魁梧的身材和吃苦耐劳的性格,长得好看或过于瘦弱的将乏人问津。
  每个月会有女商将男仆带往村庄市集拍卖,男人的价值有时还不如牲畜,因此陶乐梅此时才会一脸不快,不太开心捞到个没用的男人。
  「你这人死也死远点,为什么偏要和我作对?要我给你收尸就算了,还毁了我的鱼网……你知不知道一条大鱼可买几斤米,我十天份的白米饭全收你给毁了。」陶乐梅气呼呼地踢了「尸体」一脚,心想着要怎么解开打结纠缠的网子。
  人死了一了百了,天埋地葬,根本没什么感觉,而活着的人要吃要喝,柴盐油米都要钱,哪能由着他破坏她的生财工具。
  看到死人没人不怕的,尤其她还是未出阁的姑娘家,可是也不能放任这个飘流物在水里烂啊,没有退路的陶乐梅只好硬着头皮走上前处理,万一被人发现尸体,她难逃杀人嫌疑。
  算了,就当做一次好事,顺手把人给埋了,省得被山里的野兽给吃了……
  咦,谁捉住她的脚,为什么她动不了?
  低下头,就见水里飘浮的破袖子里有只惨白的手,紧紧地扣住她足踝。
  太过份了,女孩子家冰清玉洁的雪足是他可以碰的吗?简直是死不足惜的登徒子……等等,死人的力气有这么大,抓得她的脚都快断了
  睁大双眼的陶乐梅放下欲砸尸的石头,惊讶万分地瞪着这眼皮微微翻动的男人,一声几不可闻的呻吟由他口中逸出—
  「要命,你居然没死……」
  接下来,她才真的头疼,一个大个子卡在这儿,她要救还是不救?不会拖到一半他就两腿一伸,上天当神仙吧!
  考虑良久,她牙一咬,取出随身携带,准备拿来杀鱼的小刀,忍痛割破她编了好久的鱼网,将半身泡在冰凉溪水中的男人拖上岸,查看他身上的伤势。
  以姑娘家的体力,决计无法将皮粗肉厚的大男人拖回去,而她也不想把自己累得气喘吁吁,像头牛驮负背重,她决定这男人得「人助自助」,她开口道—
  「喂!打个商量,你要是不想死就自个也出点力帮忙,我把你的手臂绕过我的肩膀,你使劲站起来,让我扶好你回家上药……」
  天呀!他好重,她快被压垮了。
  陶乐梅以为自己很有力,但她才一抬高昏迷中男人的臂膀,人就像小鸡笼子般一跌,跌在半死不活的男人身上。
  她大叫。
  男人也吃痛地叫出声,一抹腥红由下腹渗出,染红了湖绿色绣金缎袍。
  「你叫什么叫?是我比较辛苦好不好,也不想想我干么要自找苦吃,救个活死人……」她叨叨念念不休,口气凶恶地彷佛要毁尸灭迹。
  「元、元……真……」他面无血色、吃力地嚅动唇瓣,发出不甚清晰的低音。
  「元啥?元宵哦?你想得美呀!元宵早就过了,想吃元宵明年请早。」而他最好还有命在,不要让她做白工。
  「妳……妳是谁?」一双虚弱的眼微睁开,混沌的意识让他只感到眼前是一团模糊的影像。
  陶乐梅脸不红、气不喘的说道:「记住,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这条命是我救的,等你伤好了之后一定要报答我,不可以知恩不报、恩将仇报。」
  「救……救命之恩,元真……记下了……」他无力地说道,气息越来越弱。
  「对嘛!对嘛!要感恩,我才好把你卖个好价钱,人要知恩图报,下辈子才不会做牛做马来还。」做好事是要有代价的。
  「卖……」眼前一黑的元真再也听不见任何声响,微皱的眉头似乎对她的话很困惑,但黑暗带走了他的思绪。
  「我告诉你喔!你千万不要死,要活着报恩,我这个人可不是施恩不望报的大善人,你把自己养壮点、结实些,不可病恹恹的惹人嫌弃,人家买男人是做事,不养废物的,你要认命,咱们桃花村有不少有钱人……」
  一提到有钱人,陶乐梅心情不快地想到恶邻周恬玉,浑然不知比猪还重的男人已陷入昏迷,兀自咕咕哝哝地数落着。
  直到她察觉异状,浑身湿透又流血不止的男人早已奄奄一息,几乎快断气了。
  而此时,一匹全身沾满污尘泥沙的黑马正奔驰于官道上,被识货的商家合力围捕,卖给前往丝路经商的旅人,一路西行,直至黄沙大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