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说什么?”谢铭瑄一挥手,将地上巨型秃鹫的尸体收进空间里,转身往越野车的方向走去。
其实她也不太清楚自己做了什么,精神异能本就玄之又玄,就像某种本能一般,她在意识海中接过了小秃鹫递出的那条细线,原本只是想要利用精神体的力量牵制秃鹫,以防巨型秃鹫的事情重演,可没想到,这只小秃鹫的精神体竟留在了她意识海中,与她心神相连。
谢铭瑄不禁有些怀疑,自己做得是对是错。
越野车行驶在去往林崇的路上,这是巢市到金城中间最大的一座城市,希望它还没被丧尸彻底占领。
“瑄瑄!”火吻盯着窗外,“那小杂毛还跟着我们!”
谢铭瑄闻言将车窗打开,探出头去,只见那只杂毛小秃鹫顶着寒风,跟在车后艰难地飞行着。
她伸出手来,秃鹫奋力挥动两下稚嫩的翅膀,落在了谢铭瑄的手掌上。
谢铭瑄将手收回车里,摸着它的羽毛:“你想跟着我?”
小秃鹫竟像模像样地点了点头。
火吻激动道:“它好像能听懂你说话唉!”
谢铭瑄双眸微敛:“那就暂且留下吧。”
其实不是它能听懂谢铭瑄说话,只是它的精神体和她链接在一起,所以它明白她的指令。
谢铭瑄有些说不上来的感觉,精神系异能令她感到惊悚,她就这样靠着强横的精神力,完全控制了这只小生命。
——这简直像武侠小说里反派修炼的魔功。
火吻就没这么多烦恼了,坐在卡座里,脚搭在另一边的卡座上,头靠在谢铭瑄的肩膀上,没骨头一般在逗小秃鹫:“你怎么这么丑啊,一根黑毛一根灰毛的,以后就叫你小杂毛吧?”
谢铭瑄双手抱胸,看着桌上的地图思考进城的路线,结果被脸颊被火吻的头发扎来扎去,一直分心。
“干嘛一直靠着我啊?”谢铭瑄皱眉,“你平时不都卧在床上吗?”
“靠靠怎么啦!”火吻看了正开车的梁医生一眼,意有所指,“以后万一轮不着我呢,我得现在靠个够本!”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谢铭瑄无奈摇头,帮她顺了顺头发,继续看她的地图去了。
金乌西斜,四人终于赶到林崇,在郊区找了处人烟稀少的别墅群。谢铭瑄还病着,火吻主动拦过了杀丧尸的活儿,手持藤蔓剑,下车将附近的丧尸烧了个精光,然后捧着一袋子透明晶核给了队长大人。
养兵千日,今天终于用上了,谢铭瑄十分欣慰。
这是一片造型繁杂的欧式别墅,绿化做得不错,即便入了冬,社区里依然郁郁葱葱地生长着各式各样的丹桂、香樟和松树。门口写着“法尼庄园”四个大字,一看便是个富人区,火吻是个占便宜没够的,为他们选了间最大的别墅,室内装修得和宫殿似的,洛可可风极尽奢华。
只是无论再好的装修,放置了半年,都是一层灰尘。
谢铭瑄将床品一掀,里面的浮灰荡起,刺激得她忍不住咳了两声。
她刚从口袋里掏了个口罩带上,就听到身后门框上传来两声“咚咚”的敲击声。
一回头,梁英哲双手抱胸,脸上带着谢铭瑄给他们发的口罩,靠在门框上:“你去楼下歇着吧,我帮你收拾。”
“为什么?”
“你是病人,”梁英哲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病人就应该好好养病。”
说话间,他已经将原屋主的床品卷了起来,连带着枕头一起扔到了地上。
还有这等好事儿?谢铭瑄是真觉得自己这病早好利索了,但还是耸了耸肩,背着手出了门。
如果要选出除了做饭之外她第二讨厌的事情,估计就是收拾家了。这活儿实在是浪费时间,但她爸一直奉行“自己的事情自己干”的原则,请了钟点工也只打扫公共区域,从小到大她都是自己收拾屋子的,没想到末世来临,反而有了躲懒的机会。
她倒也没闲着,下楼帮冯叔把电路接好。这么大的房子,光伏发电一时半会儿带不起来,她直接掏出了柴油发电机,天黑前整栋别墅就亮起了灯。
火吻拖着吸尘器将屋子里的灰尘打扫干净,冯叔则在厨房准备晚餐,谢铭瑄无所事事,又溜达到二楼,自己的房间竟已焕然一新。
空气中有淡淡的消毒水味儿,床品换了她睡惯的纯棉磨毛,地板刚拖过,隐约能看到水渍,窗玻璃都擦得亮晶晶的。
“嚯,”谢铭瑄比了个大拇指,“收拾得太干净了吧,你这效率够高的。”
梁英哲正在洗手,闻言笑道:“我用84全屋消毒了一遍,还和你的心意吗?”
“太牛了,”谢铭瑄在卧室里转了一圈儿,随手在桌面上一摸,手上干干净净,没有一丝灰尘,“还全屋消毒,你们医生都有这个习惯吗?”
“想多了,”梁英哲擦了擦手,“有的医生也很邋遢,只是我有这个习惯而已。”
“你不会还有洁癖吧?”
梁英哲叹了口气:“我想说你这是刻板印象,但是,好吧,我确实有。”
“那之前你跟烈焰小队他们那么多人挤在一起,岂不是很痛苦。”
“对呀,”梁英哲挑眉,“所以我这不是弃暗投明了吗?”
“我怀疑你就是看上我们房车能洗澡了,”谢铭瑄笑着在他背上拍了一下,“走吧,下楼吃饭去!”
冯叔准备了铜火锅涮羊肉,羊肉是手切的,每片肉都切得极薄,夹起来几乎能透光。配上切成丝的酸菜,在二八酱里一沾,当真是鲜美无比。
房车再舒服,住起来没有终究没有房子的踏实感,今天再次住进房屋,哪怕是暂时停留,鲶鱼小队众人心中也大感熨帖,连小杂毛都高兴地在栏杆上蹦来蹦去。
谢铭瑄开了瓶陈酿的白酒,举杯道:“恭喜我们四个全须全尾地到了林崇,希望之后也能全须全尾地顺利到达金城!”
冯叔道:“希望瑄瑄早日康复!”
火吻道:“希望去了金城我们也有大房子住!”
梁英哲看了谢铭瑄一眼,道:“希望瑄瑄早日康复!”
火吻小声吐槽:“学人精。”
“谢谢大家的关心和照顾,”谢铭瑄笑得很开心,“能在末世里遇到你们,我觉得是很幸运的事情,希望我们鲶鱼小队的众人能相互扶持,彼此照顾,越来越好!”
“越来越好!”
“干杯!”
羊肉锅的热气腾腾向上,将那六米多的落地窗都打上了一层细密的水蒸气,林崇寒冷寂静的夜里,血腥佝偻的丧尸缓慢行走,繁华都市的街头巷尾尽是森森死气,唯有法尼庄园这栋别墅,散发出暖黄色的光亮。
——
法尼庄园的时间过得很快,谢铭瑄和火吻每天会将聚集到附近的丧尸清理干净,保证他们住所的暂时安全,同时也收集了不少透明晶核,谢铭瑄手中大概已积攒了十万块儿晶核,不出意外够她用到老了——不过反正有空间,这东西也不嫌多,有她就收着。
转眼就是两天后,她身体已经平复如故。经过和秃鹫的对战,她对金系异能又有了新的领悟,对异能的掌控力隐隐又上了一个台阶,她希望能在出发前将身体状态调整至巅峰,这两天一刻没松懈过,一直在不断练习异能,陆续捏碎了五六块晶核。
离金城越来越近,眼看目标就要达成,她也第一次尝到了压力的滋味。
不过冯叔给了她个惊喜。
这两天他一直在兀自忙着什么,今天才舍得将成果给谢铭瑄看,她还以为又是什么绝世神兵呢,结果竟是她放在鞋柜里的两双靴子。
“这靴子?”
冯叔避而不答,卖起了关子:“穿上试试。”
难不成冯叔他老人家改行修鞋了?谢铭瑄不明所以地拿起一双,穿在脚上,没觉得有什么变化啊……她忽然愣了一下,站起身来回走了两步。
“这……这鞋底?”
“以前我们面临的对手只有丧尸,从没想过会遇到来自空中的敌人,”冯叔背着手道,“我是从你和秃鹫打斗时得到的灵感,不影响舒适度的前提下,在鞋底里加了几块金属,以后即便是在空中,你也能借助金系异能稳住身形,只是异能消耗应该会很大,谨慎使用吧。”
谢铭瑄感受着鞋子底部的金属块儿,兴奋地在空中踏了几步。一开始没能适应骤然变化的高度,在空中晃悠了几下,但她下盘功夫扎实,平时走个梅花桩不在话下,很快便适应了她的新装备,在空中跳来跳去,一个跟斗翻到了冯叔面前。
“以后我岂不是会飞了?再碰上什么秃鹫猫头鹰的,来一只我揍一只,来两只我揍一双!”谢铭瑄拉着他的胳膊,激动道,“冯叔,你真是个天才!”
冯平笑呵呵地将手从背后伸出来,手上拎着一条流光溢彩的黄铜鞭子。
“九节鞭?”谢铭瑄伸手接了过来。
“十三节鞭。”冯平道,“你不是说,之前的九节鞭被秃鹫崩断找不回来,我正好重做了一条,更适合现在你的使用习惯,长度有三米多,韧性和坚硬度也升级了,不会像之前那么容易崩断了。”
“之前那根也很好用,只是那时我们都没想到,会用它来缠巨型秃鹫的嘴巴。”
想到当初冯叔送自己九节鞭时的情景,谢铭瑄少有地生出了几分感慨,那时他们骤然失去至亲,当真的内心凄惶,前路迷茫,一转眼,竟已在这光怪陆离的末世中走到了今天。
虽然这世界仍旧满目苍凉,但至少他们有了新的目标,即便不清楚金城有什么在等着他们,只要她手中有刀,身边有队友,就不会再迷茫和恐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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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误事啊》
是轻松愉快的狗姐文学~~
——
韦梦之后悔了。
她和秦远在一起三年,改掉了自己身上一切他不喜欢的“毛病”,最终换来那个男人一句“没有我你什么都不是。”
她该感谢他,让她彻彻底底死心了。
只是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因为分手这么点破事儿,就和闺蜜去夜店喝了个酩酊大醉。
第二天醒来,她闺蜜那双十年华的亲弟弟,竟和她躺在一张床上?
简直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她手捂胸口,心存侥幸:“我们应该只是单纯得睡了一觉,没真的做什么吧?”
“做了。”柳扬诚实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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