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回来做什么呢?”
藤椅不大,刚好能坐一人,江映宁怀里抱着那只白色的猫咪舒适地窝在里面,她清冷的目光扫过身前的少年,突然觉得他有些像自己怀里的猫,粘人得紧。
少年眉清目秀,身量抽条了不少,比之前离开的时候还高了一些,肩膀也宽了,他抓了抓她的袖子,神情似伤心:“我不想走,您怎么一定要送我走,我什么都不会说出去的,先生会看着我的。”
他伏在她膝上,又道:“这么久了,我一个人在外面,饭也吃不好,还被人骗,您不心疼我……”
江映宁笑了笑:“被人骗?”
说起这个,这孩子就像吃了枪药似的,激动得差点站起来:“就前日,我路过一家玉器铺子,碰巧见着一支水绿的芙蓉玉簪,我想着姐姐许是会喜欢,便花光了盘缠买了。”
“后来,我拿去给先生看,他……他说这是假的。”少年气愤极了,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
这样生动的表情,他做起来一点都不维和,倒是有几分好看。
“哦?给我的?”她喝了口茶,说道:“给我看看。”
他愣了愣,紧接着拿了出来,说道:“这是假的,要是真的,肯定更好看。”
纯白的锦帕被打开,露出一只碧绿清透的玉簪来,江映宁拿起来看了看,确实如他所说,做得精巧。那工艺师傅手上,还是有几分功夫的,可惜没有走正途。
就在她准备放下的时候,怀里的小东西突然伸出了爪子,用力地拍了拍那绿色的簪子。猫咪不懂什么是漂亮,但它会对陌生的东西感到新奇,沈詹摸了摸它的头,看着她道:“您看,它都觉得您戴上会好看。”
年轻人若是存了心讨人欢心,没有人会不喜欢。
江映宁笑着把簪子拍到他的肩上,说道:“所以你回来,是没盘缠了?”
沈詹顿了顿,很认真地抬头:“那您愿意收留我吗?”
终于,连身侧站着的茗烟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时至黄昏,月亭水面泛着麟光,葱嵘的长亭被一片淡淡的金黄掩盖着,江宜宁笑着,却并没有太高兴的感觉。她偏过头,无意间一瞥,看见了另一人漆黑的眼眸。
是赵椿。
她收回了脸上的笑,拉开伏在她膝上的少年,说道:“你先回去,邬正青会帮你安排住处,你跟着他就是了。”
沈詹抬起了头,眼看着起身要走,却又停了下来,半蹲在她身前,问道:“宁姐姐,你没事儿的时候,我能来找你么?”
他不放弃,一双清亮的眼眸热切地望着她。
江映宁看着他还有些少年气的脸,没有立刻拒绝,却也没有答应,只道:“你先下去吧,我让茗烟送你。”
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眼前的少年似是有些气馁,可是不过一瞬,又笑着看她,说道:“好,我先去找先生。”
茗烟引着他离开。
穿过长廊拐角处时,沈詹瞥见一张熟悉的面孔,他侧头,眼中意味不明。
少年迎面而来,赵椿侧身,让他先走,两人擦肩而过,目光都短暂地停留在了对方身上。
“过来。”江映宁招手,而后起身,带着他往书房走去,赵椿跟在她身后。
“见到敖达了么?”
“是。”
“感觉怎么样?”江映宁抱着小猫坐在了扶手椅上,她让他坐在另一侧,转头从书柜里拿出一本书来。
“敖大人很好。”他话很少,沉默的时候眼眸会微微垂下。
江映宁也不喜欢说话,她喜欢安静。
书房的桌案十分整洁,上面仅有一方砚台,两卷书册,还有一个空空的花瓶,里面有水,却没有插上花。
“过来,我教你练字.”她铺开一张干净的宣纸,他站直,江映宁站在他身后,说道:“就写《老子》。”
这是她接触的第一本书,那时候她兄长十二岁,她坐在他膝上,什么都不懂,只能听着他念。这本书江寒生读了很多年,她也听了很多年,几乎烂熟于心。
赵椿握着笔,她就在他身后看着。
明明之前在月亭里沾了水就能练,可是现在,她近在咫尺,他的手却颤起来。
挥毫落笔,不成章法。
江映宁看不过去,探过身去,右手握着狼毫的上半端,教他运笔。
“不需要写得多好看,能用就行,但是很多时候,写字能让自己心静下来。”她一边说着,视线落在他的手上。
嫩白纤细的手握着笔的上端,下半部是他的,又长又粗糙,并不好看,却意外地宽大。
“你练吧。”她松了手,坐到了窗边,把方才那本拿出来的书也带了过去,窝在自己的小榻上看了起来。
那只漂亮的小猫顺势坐在了桌案上,就蹲在宣纸旁,耷拉着脑袋,也不怕生,紧挨着他。
时间就这样过去大半,他揉了揉手腕,有些酸痛。不自觉抬头,瞧见她已经窝在榻上睡着了,那本书册被不小心压在了身下,她皱着脸,似乎不太舒服。
夜里烛光昏黄,她安安静静的。
小猫咪蹲了许久,早就累的趴了下来,懒洋洋地歇在桌案上,漂亮的爪子一下一下地踩在他的手上。
她看着那么瘦,躺在软榻上,绵软的丝织物陷下去一小块儿,一点分量都没有。
江映宁与四年前城门口打马而过的女郎,真的一点都不像了。她现在看着有了些精神,却显而易见地高兴不起来,小猫咪躺在她怀里的时候,不管怎么动,她始终是虚虚地抱着。
他走了过去,拿了一旁的绒毯给她盖上,然后出了门。
回偏厢的时候,他碰见了茗烟,这时候她刚送完沈詹,正提着灯往回走。
“姑娘……”
“郎君。”茗烟放下了烛灯,“夫人可是歇下了?”
江映宁睡得早,她总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下了,尤其是喝完药的时候,每每天还为全黑,就已经睡得迷迷糊糊了。
“嗯,她睡了。”赵椿揉了揉手腕,本该直接回房,却在茗烟要走的时候再次唤住了她。
茗烟茫然回头。
夜晚的风吹过,他额上层层细汗慢慢蒸干。
“姑娘,下午在廊间那位,到底是谁?”他没忍住,终是问了出来。寄云只与他说了两句,他隐约知道那是江映宁身边的人,却不知究竟是谁。
白日里他伏在她膝上,那一幕,让他始终忘不了。
布衣最容易干,他站在风口处,身上已经全然干爽。很挺拔的一个青年,许是经历的多,他有着沈詹不曾有的成熟,茗烟抬头,视线落在他身上,觉着这人看着很是敞亮。
“那是沈公子,邬先生为夫人找的人,他从前,也带着那张皮具。”她淡淡地说着,并不吝于告诉他一些往事,“公子犯了错,夫人原是要把他送走的,只是近来有些事,邬先生又把他松了回来。”
他嗯了一声,低头思索了一下,不知道想了什么,又问道:“那我呢?我能做些什么?”
岭关除了罗茂典,其实并没有需要江映宁过分防备的人,他戴着这张皮具,或许只有在上京能用上。
所以他能做什么呢。
这个高大的青年显然是迷茫了,茗烟看了他一眼,突然觉得,他应该早去从军。
她笑了笑,说道:“你知道为什么夫人亲自教你么?”
他不解。
茗烟提着手里的灯,“夫人觉得你可以做得好,她在提拔你,便是不想你埋没在这后宅庭院之众,做一个见不得光的人。”
“而且,你要知道,像你,并不是不可替代的。”她提点他,“只有做到足够好,比所有人都好,你才能真正地站在人前。”
“夫人对你,总是有些不一样的。”
他是江映宁一眼便挑中的人,便是沈詹再在她身边多待半年,那也是不能比的。
说完,她笑了笑,提着烛灯转身离开。
回到偏厢,他耳边依然回响着茗烟说的话。他参不透茗烟话里的意思。
翌日,天还蒙蒙亮的时候,他便已经起了,快速洗漱完后,他便收拾好东西去西大营。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不过是一件短衫,一块干净的布巾,因为他后背的伤没有好透,汗湿了衣裳烧得疼,尤其是中午最热的时候。
府门这时还未打开,他想了想,终是脱了上衣,找了个空旷无人的地方扎起马步来。
他们这种人,必须要身体好。奴隶若是生了病,是不会有人管的,他们只能自己想办法活下去,药石珍贵,没有人愿意用在他们身上。
所以最好的办法便是不生病。
晨光熹微,他像一座青山,淡淡的黄晕打在他身上,健壮的上身好像覆上了一层古朴的铜色。
俗世中,男人大多喜欢女子肤色白皙,触之滑腻,而女人同样对肤色的美感,有着自己的衡量标准。
无疑,江映宁喜欢刚健的男子。
她昨日睡得早,很早便起身了。趁着清晨凉爽舒适,她摇着扇子往外走,不知不觉间便到了此处。任谁一大早,见到这样的场景,都是耐不住浮想联翩的。
她没有走近,安静地站在不远处,欣赏这副完美的躯体。
作者有话要说:我我我承认,我也欣赏美色(对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