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只会爱你

4人桌的位置瞬间挤了6个人。

谭丫丫认识林筱, 和沈书周却只见过照片,没见过本尊,这算初次见面。

“久闻大名, 梦蝶以前常提起你。”谭丫丫瞥了一眼夏时初和盛怀扬这边,故意又接了句,“这不, 刚才还在说你。”

“说他什么?”林筱好奇。

夏时初先人一步抢过话头,“你们怎么在这儿?”

“在附近吃饭, 看时间还早就过来坐坐。”林筱把伸手拿了一瓶酒递给沈书周。

他没接,“我不喝。”

“不喝酒来酒吧干嘛?”林筱把瓶酒塞进他手里, 转眸扫到夏时初面前的果汁,笑着摆手, “你例外。”

“我开车了。”沈书周再解释。

“有代驾。”林筱不容置喙, 举起自己的酒瓶,“来吧, 这么巧碰见,碰一下。”

沈书周叹口气,跟着大家举杯, 饮了一口。

夏时初抿了口果汁, 杯子落回桌面时,她恍然想到——不对呀, 林筱怎么会和沈书周在一块儿?

可惜, 没给她探究的机会, 她的两个“好闺蜜”竟又把话题绕回了她和盛怀扬身上。

“哥, 你认识他吧?”沈梦蝶指着盛怀扬问。

沈书周点头,认真地回答:“认识的,我们在西城时一起工作过。”

“对哦, 他们在西城时你也在。”沈梦蝶嫌弃地看了他一眼,“你说你,都在西城,好歹是自己地盘,你居然让他把我嫂子给抢走了。”

沈书周纵是再迟钝也觉察到妹妹的意图,眉心微微蹙了一下,出声解释,“我和时初只是朋友。”

林筱视线在夏时初和沈书周之间转了转,轻轻笑了一声,“感情你心里的白月光是夏时初。”

语气酸溜溜的,夏时初瞬时明白了点什么,忙给沈梦蝶和谭丫丫打了个眼色。

好在两人也挺敏锐,谭丫丫更是机灵地把话兜里回来,“夏时初是沈梦蝶的白月光。”

“你这么说,盛怀扬要不高兴了。”沈梦蝶跟她配合无间,“时初是他的白月光,要不,人家分手五六年还念念不忘地找回来。”

被点名的盛怀扬只是轻轻拉了下嘴角,独自酌了几口酒。

因为林筱的关系,关于沈书周和夏时初的玩笑就这么掀了过去。

四个女人凑在一块,又是同行,话题一个接一个,热闹得很。

沈书周不在他们这个圈子,但林筱极为体贴,时不时cue他两句,让他不至于被冷落。

夏时初则恰恰相反,她知晓盛怀扬素来话少,也不过多关注他,只是把手随意搭在他手臂上,偶尔捏或者揉他一下,无声地陪伴。

聊着聊着,话题就引到了春节安排上来,沈梦蝶说,“我们今年带爬爬回老罗家过年。”

“我懒得回去,也不想出远门,打算就在北城附近找个民俗窝几天。”林筱碰碰沈书周,“你呢,回家吗?”

“应该回的,不过也得看学生实验情况。”

谭丫丫用下巴点了下夏时初,“我本来跟她约好去日本过春节,但被她鸽了,现在准备自己去。”

“我要留在北城陪奶奶。”夏时初稍加解释。

“你奶奶,还是他奶奶?”林筱看着盛怀扬。

“他的。”

林筱不像丫丫他们,知道个中内情,听到这儿,不由笑了,“你俩这是好事近了?”

她理解为,两人已经见家长,还在对方家里过春节,按照习俗,那就是奔着结婚去。

“现在还没考虑这些。”夏时初说完朝盛怀扬睨去一眼,目光掠到他面前空掉的几个瓶子时,挑了下眉。

她偏过身子,靠近他,压低声音问:“喝这么多。”

盛怀扬轻描淡写地,“还好。”

几次饭局下来,他的酒量夏时初是知道的,这几瓶啤酒的确是放不倒他,只不过……她略思忖了下,朝他耳边凑得更近些,“是不是无聊?”

一整晚,她们叽叽喳喳讲个不停,话题零碎,他几乎没说过话,八成无聊得很。

盛怀扬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握住了她放在沙发上的手,揉了两下,“没有,我在听。”

声音带着几分懒卷,又夹着一丝清冷。

夏时初转头,借着墙角打来的昏黄灯光,对上他墨黑的眸子,“醉了?”

盛怀扬摇头,视线却像涂了胶水,黏在她脸上,不肯偏离半分。

漆黑的瞳孔里确实没有一丝迷离,看不出半分醉意,却蓄满了浓重又似曾相识的情绪,那种深沉得让人喘不上气来的复杂难辨,像夜里的大海,深邃得让人心慌。

“怎么了?”夏时初捏了捏他的手,“不舒服吗?”

“没有。”他垂下密长的眼睫,掩住了眸子里的情绪。

夏时初还想再进一步探寻,却突然听到林筱点到她的名字,“有时候缘分这个东西,你不得不信,你看时初他们,分开五六年,兜兜转转还是能在一起,真的应了那句,是你的逃也逃不掉。”

她说着话时,视线若有似无地瞥向旁边的沈书周,暗示意味十足。

沈书周低头盯着手里的酒瓶,没作声。

一旁的沈梦蝶接过了话,“我的想法跟你相反。”

“缘分重要,可我更信事在人为。”她似笑非笑地睨了一眼盛怀扬,“他们还能在一起,不过是幸运而已。”

“同意。”谭丫丫狂点头,“别说五年,就是五个月,都够彼此再遇到另一个人,恋爱,结婚、生娃。”

“也是。”林筱若有所思地点头,“要不总有那么多有缘无份。”

“想要的幸福和爱情还是要靠自己争取。”林筱垂眸笑了一下,心下也明白了沈梦蝶和谭丫丫这番话是故意说给盛怀扬听的,在替自家姐妹儿抱不平,批判盛怀扬过了五年才回来续前缘。

既然这样,她也添一把柴呗。

“夏时初,盛怀扬他这么多年没回来找你,你都不在意吗?”

夏时初怎会不明白她们的好意,就算不明白,林筱直白挑开这话时,盛怀扬突然僵硬的身子和收紧的手掌,也让她清楚,她们的目的达到了。

她吸口气,目光一一掠过在场在所有人,最后落在盛怀扬脸上。

“不在意了。”她浅浅一笑,望进他眼睛里,“我不也没去找他吗?”

云淡风轻的一句反问,透着早已释怀的坦然。

过去那些让他们分开的误会,他没说,她不也没问?

分手时,他没挽回,她不也没告诉他缘由?

这么多年,他们谁也没放下谁,他没回来找她,她不是也放弃了吗?

形只影单,夜梦怅然的,有她,也有他。

蹉跎掉的岁月,是她的,何尝又不是他的?

她们讲的缘分、幸运,人为她都同意。既如此,不是更应该握紧这份幸运,又何苦去纠结过往?

一时寂静。

盛怀扬用力握住她的手,千言万语都载在那深沉的眸色里。

许是错觉,夏时初竟在他眼里看见了盈盈浮动的水光。

静默半晌后,谭丫丫率先发声,“受不了啦,咱们走吧,让他俩在这儿含情脉脉。”

沈梦蝶也霍地站起来,“走走,我也回家找老罗对望去。”

夏时初移开视角,并未难为情,而是搡了一下盛怀扬,“去结账。”

“我来。”沈书周起身。

“那轮到你。”沈梦蝶摁住他,“让情场得意的人买,你嘛……”

她故意拖长音,睨了一眼林筱,“等你得意时再买。”

“那估计得我买。”林筱不客气地接过话,朝沈书周眨眨眼,“我更得意。”

毫不掩饰地调-笑,让沈书周耳根微微烫起。

其余三人互看一眼,心照不宣地笑了。

林大小姐,怕是不久就能得意了。

**

谭丫丫和沈书周都找了代驾。

夏时初没喝酒,自然做车夫。

坐到驾驶座后,她调好位置,拉过安全带扣上,正想启动车,一偏头发现盛怀扬正一瞬不瞬地盯着她。

停车场光色黯淡,昏黄地路灯从前挡玻璃透进来。他眉眼深邃,瞳如墨色,五官轮廓很深,平日神色总带着一份矜敛的沉稳,此刻眼眸里却是翻涌欲出的情绪。

他极少有这样的时刻,夏时初心里一颤,“怎么……”

话音未全,混杂着木质香和酒味的气息霍地逼近,盛怀扬扣住她下巴,深深吻了下来。

他吻过她很多次,这一次却全然不同。

熟悉的气息贴附上来,裹挟着的却是陌生的、让她心慌的感觉。

她睁着眼,想看清他的状况,却发现他双眼紧阖,细长浓密的睫毛微微打颤。

这状况太反常。

夏时初抓住他的手臂,想拉开他,却被他一手扣住后颈直接扣得更紧。不仅如此,他这边将她扣近,那边还倾身压上来,仿佛要将她吞吃入腹,嵌入他身体里。

吻到最后,夏时初已然升起缺氧的眩晕感,窒息的恐慌让她用力拍了他的背,被他搅着舌,含糊地呜咽。

好在盛怀扬尚存一丝理智,在她晕过去前,放开了她。

夏时初刚呼吸到新鲜空气,人就被他扶着头捞了回去,重重地撞进他怀里。

缺氧导致的晕眩让她人轻飘飘的,失了力气地任由他禁锢一般抱紧,贴着他的胸口喘-息。

车内静得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还有她耳下,砰砰乱撞的他的心跳。

不知过了多久,夏时初模糊的神思渐渐归位。

她从他怀里挣出来,仰头,对上他敛眼看下来的目光,漆黑,沉默。

“你怎么了?”夏时初抬手摸他微微泛红的脸,紧张地问,“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他拉下她的手,紧紧攥住,薄唇轻启,“去酒店。”

声音暗-哑得几近无声。

夏时初心里一磕,“不回家吗?”

“酒店。”他又重复了一遍。

夏时初盯着他的眼睛几秒,没再多问,转身启动车,朝最近的酒店开。

下车,办入住,进电梯、上楼。

盛怀扬眼神清明,看不出任何异状。但是,她已隐约感知到他的反常,也大抵明白了为什么不回去。

房间里没有通电,屋内黑漆漆的,只有屋外投来的依稀灯火,看不真切东西。

夏时初掠过他的肩膀,望着被纱窗轻掩的霓虹,星星点点,斑驳地印在玻璃上,目眩迷离。

她凝着他的黑眸,倏然想起了《江海共余生》

你贯穿我的山河,似暮色沉溺,似黯然星火

山河远阔,人间烟火。

无一是你,无一不是你。

**

“要洗澡吗?”盛怀扬半搂着她,贴着她耳边问。

夏时初摇头,一头栗色的长发垂下来,“等一下。”

她趁着匀过来一点力气,在他怀里转了个身,借着窗外投来的微光,盯着他漆黑的眼睛,“盛怀扬,你不打算告诉我怎么了吗?”

起初,在酒吧,他情绪不对,她以为是在吃沈书周的干醋;可渐渐发现猜错了,尤其在车上,他近乎凶狠地吻她,还有刚才那场将她逼得发抖的暴风雨,绝对不是因为醋意。

盛怀扬垂下眸来,睫毛很长,鼻梁很高,嘴唇抿成一条线,良久的沉默后,才缓道,“夏时初,我很后怕。”

她愣了一下,慢慢明白了。

“因为丫丫她们说那些话?”她柔声问。

谭丫丫她们那番话带来的杀-伤力,比她想象的还要厉害。

难得地,他没有丝毫迟疑和遮掩地点头。

“初宝。”他抚上她白皙的脸庞,手指微微打颤,嘴巴嗫喏了两下,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夏时初心口一紧,替他说了,“你是不是觉得,如果不是因为奶奶,你就不会回来,我们会彼此错过。我会谈恋爱了,爱上别的男人,结婚,生……”

“不许说。”他猛地攥住她的下巴,狠狠地亲上去,带着颤音,“不要说。”

他不敢想,从前就不敢想,如今拥着她,抱着她,亲着她,再次感受她的美好更不敢想。

她为别人笑,为别人哭,有人牵她的手,抱她……那些念头,光是想就会逼疯他。

那种蚀骨的痛曾将他吞噬得在无数夜里只能靠药物让自己安睡。

夏时初安抚地拍摸他的背,单手捧着他的脸,毫不避讳地展露自己的内心,“其实,我跟你一样后怕,怕你会喜欢上别人,会牵别的女孩儿,会爱……”

“不会。”他贴上她的唇,颤声说,“不会有任何人。我爱你,只爱过你,只会爱你。”

他带着她的手摸到身上一块不同于他处的皮肤,有微微的凸起,像是一条浅浅的疤痕。

但好像又不是。

夏时初愣住,挣开他,问:“什么?”

“First。”他呢喃。

她给他的字,纹进他的皮肤里。

——————

2014年的深冬,整个纽约被暴雪笼罩。

唐人街窄小的刺青店内,暗红的灯光为这如灾难片一般的天气染出丝丝靡靡。

“老弟,这里的皮肤很薄,血管多,纹在这里会很痛,你要不要改个地方,要不还是弄腰上?”

“就这里。”眉目俊逸的男人微垂着头,漆黑的眸子清冷凉沉。

“行吧,那我给你多敷点麻药。”

“不用,直接纹。”

一头黄发的刺青师傅咂舌,“不是,这个地方真的会很痛。”

“开始吧。”

“好吧,那你等下熬不住告诉我,我就停下。”师傅戴上薄薄的手套,视线落在男子带来的图案上。

那是一张照片,拍的是一张写着英文的便签条,手写体,字迹颇为娟秀,像是女孩子的笔记,纸上还画了一只简笔小兔子,兔子画得很大,笑眯眯地,机灵又可爱。

“first。”

这是男人要纹的单词。

他打开纹身机,眯着眼,贴上那块薄如蝉翼的皮肤。

疼痛让仰躺着的男人身体本能地抖了一下。

“疼吧?”他移开纹身机,劝道,“要不还是敷点麻药。”

“不必。”男人已安定下来,用手臂压住眼睛,缓而沉地吸气。

秀到第三个字母时,刺青师望着他额上斗大的汗珠,提议:“休息下?”

“继续。”他的声音很稳,要不是手下紧绷的皮肤真实地反应着他有多痛,刺青师傅都该怀疑他是无痛人了。

黄毛师傅叹口气,一边加快手上动作,一边想聊天分散他注意力,“first,什么意思?是想做第一?”

男人摇头,陷入沉默。沉默得他以为得不到答案时,才轻喃,“最初、最重要。”

————

P大图书馆,穿着白色羽绒服的女孩又一次与他“偶遇”在打水的地方。

“我知道你嫌我烦,我说完就走。”女孩仰着头看他,漂亮的眼睛扑闪扑闪的,“你明天要去比赛了吧?这是我给你画的幸运符,很灵的,你带着,这次一定还能拿第一,实现三连冠。”

说完,便把一张粉色的便签纸塞到他手里。

“等你好消息。”她挥挥手,转身跑了,帽檐上的毛圈一跳一跳地,直跳进他心里。

盛怀扬垂下头,展开手上的“幸运符”。

印入眼帘的是一个英文单词——first,右下角还有一只小兔子。

指尖拂过那串字母,嘴角无声地翘了起来。

first,是第一,是最初,也似是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