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坏的情况出现了。有太多的事情要瞒着索菲,我简直没办法面对她。我变得紧张易怒,孤僻冷漠,整天把自己关在写作间里,只想独自待着。很长一段时间里,索菲以我意想不到的耐心容忍着我,但最后她也承受不下去了,夏天过去一半的时候,我们开始争吵,互相指责,为了毫无意义的事情闹个没完。一天,我走进家里,发现她在床上哭泣,我知道自己的生活已经处在毁灭的边缘了。
在索菲看来,问题出在要写的这本书上。只要我停止写作,生活就会变得正常起来。她认为,我太草率了。接下这个项目是个错误,我不必拒不承认这一点。当然,她是对的,但我却一直在反驳她:我已经承诺要写这本书了,我都签过合同了,这时候撒手不干太不光彩了。我没有告诉她的是,我早就不想写这本书了。现在对我来说,这本书的存在价值就是帮我接近范肖而已,除此之外都与本书无关。这事已经变成了私事,跟写作毫无关系。为这部传记所做的一切调查,我从他的经历中挖掘出来的一切事实,这些看似是为了写这本书而做的一切工作——所有这一切,都只是我用来寻找他的手段。可怜的索菲。她对我要做的事一无所知——因为我嘴上说的跟我实际着手做的事情并无二致。我在把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拼凑起来。我采集各种信息,收集相关的姓名、地址、日期,制作一份生平大事年表。我为什么非要这么做,这一点至今仍让我感到困惑。每一件事情都被简化成了一种冲动:找到范肖,和他对话,最后一次与他当面对质。但我永远也没法想象比这更进一步的事情了,永远不可能想象我期望通过见这一面实现什么。范肖在信上说他会杀了我,但这个威胁吓不倒我。我知道我必须找到他——在找到他之前,什么都无法解决。这是既定的事实,第一准则,神秘的信念:我承认这一点,只是懒得去多想。
说到底,我想自己并不是真的想杀死他。范肖太太带给我的那种谋杀的幻象没有持续多久,至少没有停留在有意识的层面。时不时会有一些零零星星的镜头在我脑子里闪过——我扭住范肖,刺中了他,开枪击中了他的心脏——但多年来,也有别人在我心里被这么干掉了,只是我没怎么留意他们。奇怪的也许不是我想干掉范肖,而是有时我会想象是他希望我去杀了他。这样的情形只出现过一两次——是在神志极为清醒的时刻出现的——我可以确信,这才是他写那封信的真实意图。范肖在等着我。他挑选了我来做他的刽子手,他知道他大可放心地让我来完成这份差事。可这恰好是我不想这么做的原因。必须瓦解范肖的力量,而非任其摆布。关键是要向他证明,我不再在乎了——这就是问题的根本所在:把他当作一个死人,即使他还活着。但在我向范肖证明之前,我得先向自己证明,但我需要去证实这件事的这一事实,恰好证明了我依然相当在乎他。对我来说,顺其自然还不够。我必须搅动局势,将事情引入绝境。因为我仍在怀疑自己,所以我需要铤而走险,用最大的危险来考验自己。干掉范肖毫无意义。关键是要找到活的他——然后,把他活生生地甩开。
写给艾伦的信都很有用。这些信不像那些充满玄思却毫无细节的笔记本,一封封都写得非常具体。我感到范肖竭力要使妹妹开心,他讲了各种有趣的事来娱乐她,所以其中的笔墨也远比其他文稿更个人化。比如,这里经常提到的人名——大学里的朋友,船上的同事,还有他在法国认识的人。而且虽然信封上没有回信地址,但信中还是提及了许多地名:贝敦、科珀斯克里斯蒂、查尔斯顿、巴吞鲁日、坦帕,乃至巴黎周边的一些地名,还有法国南部的一个村庄。这些信息足够让我迈出第一步了,我待在房间里,花了几个星期列出了路线图,人名与地名、地名与时间、时间与人名,都逐一对应起来,画出地图和日程表,查询地址,写信。我搜寻着线索,哪怕是最不起眼的希望也绝不放过。我的假设是,范肖在其活动路线中肯定有过疏漏——有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有过去认识的人后来见过他。这种想法还不能确证是否有效,但这似乎是我着手调查的唯一路径。
大学期间的信件有几分枯燥,却充满诚挚的语调——列述他看过的书,和朋友们的讨论,对宿舍生活的描述——但这些信是在艾伦发病之前写的,他们之间那种亲密无间的语气在后面的信里就不见了。比如写到在船上的生活时,范肖就很少说到他自己——除非他觉得适合作为趣闻轶事来讲述。我们看见他试着适应新环境。他跟一位从路易斯安那来的油泵工在休息室里打牌(还赢了他),在岸上的各种下等酒吧里跟人玩台球(也都赢了),随之又解释说这只是侥幸:“我是因为作好了充分准备唯恐丢脸,所以似乎超常发挥了,我想,是肾上腺素激增的缘故吧。”他还描述了在轮机室加班的劳作:“一百四十度啊,如果你愿相信的话——我鞋子里浸透了汗水,我觉得自己就像是踩在水洼里似的。”还有在得克萨斯的贝敦拔牙的经历,那回碰上一个喝得烂醉的牙医:“血流得到处都是,牙根的残茬在我牙龈上的窟窿里又待了一个星期。”作为一个没有资历的新手,范肖总是被从一个职位换到另一个职位。每次船回到自己的港口时,都有船员离船回家,于是就有另外的人来填补他们的空缺,如果这些新来的伙计先挑了范肖的差事而不是那些空缺,这小子(他们都这么叫他)就该被人挤到别处去了。所以范肖总是不停地换岗,做一个普通海员(刷洗和油漆甲板),做勤杂工(拖地板,铺床,清洗厕所),在餐厅值勤(端送食物,刷盘子)。最后一份活计最累人,却也最有趣,因为船上的生活主要就是围着食物转:单调乏味的生活养成的好胃口,从这一顿吃到下一顿的人,其中一些人对饮食的讲究程度(这帮肥壮的粗人对食物的挑剔堪比十八世纪的法国公爵)简直惊人。但是,范肖一开始接手这活时就从一个老手那里得到了很管用的忠告。“谁的气也不用受,”那人说,“要是哪个家伙抱怨饭菜不好,叫他别吃就是了。要是他还抱怨个没完,就当没听见,最后一个给他上饭。如果这样还不行,你就告诉他下回要把冰水兑进他的汤里。更好的办法是,告诉他你要把尿撒进他的汤里。你得让他清楚谁才是管事的。”
我们看到,那次在哈特勒斯角经过一夜风暴折腾后,第二天早上范肖是怎么伺候船长那顿早餐的:范肖斟上葡萄汁,端上炒鸡蛋,往盘子里摆了烤面包,把盘子包在锡纸里,然后再用毛巾裹上,希望走到通往驾驶台的舰桥上时这盘子别被刮进水里(因为风速保持在每小时七十英里);范肖爬上舷梯,刚跨出第一步,突然一阵狂风袭来,刮得他脚尖打转——这股强劲的风从盘子底下吹过来,把他两条胳膊向上托起,一直扯过头顶,当时那架势就像是抓着一架原始的飞行器,正要把自己投放到水面上;范肖使出吃奶的劲儿才端住盘子,最后好不容易把它扳回来稳稳地端在胸口,盘子倒是奇迹般的没有滑落,然后他继续费力地一步步往上攀去,走到舰桥那块地方,在四周呼啸的狂风中就像是一个不起眼的侏儒;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才走到舰桥那头,走进驾驶室,瞧见胖胖的船长正站在舵轮后面,他说:“船长,你的早餐来了。”那舵手转过脑袋,赏识地瞟了他一眼,心不在焉地说:“谢谢,小伙子,就搁在桌上吧。”
但并不是每一件事都那么让范肖开心。他提到一次斗殴事件(没有具体描述),似乎让他很不安,还有几个他在岸上目睹的丑陋场景。比如说,在坦帕的酒吧里羞辱黑人的例子:一群喝醉了酒的家伙合伙对付一个带着一面大幅美国国旗走进来的黑人老头——他想兜售那面旗帜——这时第一个醉鬼上前去扯开旗帜,说那上面的星星少了几颗——“这旗是假货”——黑人老头不承认是假货,几乎是以哀求的口气,这么一来其他几个醉鬼就都骂骂咧咧地上来帮腔了——后来,那老人被推出门外,倒在人行道上,那些醉鬼还点头叫好,扯了一通让世界变得更安全而不是更民主的事。“我感到耻辱,”范肖写道,“我对自己置身此地而感到羞愧。”
但总的来说,这些信件基本上用的都是比较诙谐的语气(“叫我雷德本”,有一封信是这样开头的),看到最后让人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范肖成功地向自己证明了某些事情。这条船不过是一个挡箭牌,一个随机选取的异乡,一种测试自己应对未知事物能力的方式。就像所有的入会仪式一样,生存下来本身就是胜利。他的起步条件也许并非有利——哈佛教育,中产家庭背景——到头来他却把这些都转化成了自己的优势,到了航程的最后,他已经成了船员们眼里的智者,不再是“小子”,而是“教授”,成了船上仲裁纷争的权威(谁是第二十三届美国总统,佛罗里达的人口是多少,谁是1947年“巨人队”左路的外野手),而且大家经常向他咨询一些颇费脑筋的事情。船员们请他帮着填写那些官方印发的表格(税务报表、保险问卷、事故报告),甚至有人还请他代写家信(其中一个叫奥蒂斯·斯玛特的家伙,他替他写过十七封情书,寄给住在路易斯安那州迪多的女朋友苏-安妮)。关键不在于范肖成了众人瞩目的中心,而是他想办法融入其中,找到了自己的一席之地。毕竟,真正的考验是要成为和其他人一样的人。一旦做到了这一点,他就不必再把自己的与众不同当成一个问题了。他解脱了——不仅摆脱了别人,也摆脱了他自己。最终可以证实的一点是,我想,离开那艘船时,他没有向任何一个人道别。一天夜里,他在查尔斯顿结束了这一切,从船长那里把工钱结了,然后就消失了。两星期后,他到了巴黎。
接下来的两个月里音讯全无。然后,第三个月里,只有几张明信片。草草地写了几句,明信片背面是那些常见的旅游景点:圣心教堂,埃菲尔铁塔,巴黎裁判所附属监狱。再来信时,也是断断续续地,也没写什么重要的事情。我们知道,这时范肖已沉迷于写作了(大量早期的诗歌,《黑暗降临》的初稿),但信中没有提及他的生活状态。这些信让人感到他处于挣扎与矛盾中,拿不准该怎么对待艾伦,既不想失去与艾伦的联系,又不能确定该对她说到什么份上。(事实上,这些信多半都没有被艾伦读到,信寄到新泽西的家里,范肖太太当然会先拆阅了,这些信她得先过滤一遍才能拿给女儿——多半的信,艾伦见都没见过。我想,范肖一定知道这情况,至少会有所怀疑。于是事情变得更为复杂了——因为在某种程度上,那些信其实根本不是写给艾伦的了。最后,艾伦只不过是一种文学手法,是范肖经和母亲联系的媒介。这让她很愤怒。因为即使是在对她说话,他也装出无视她的样子。)大约有一年时间,来信基本集中在客体上(描绘巴黎的见闻,建筑、街道什么的),事无巨细地一一列述其所见所闻,但范肖本人几乎完全不在场。接下来,我们渐渐开始能看到他的一些熟人了,意识到话题在慢慢地转向奇闻轶事——但,这些故事仍然是不具备任何语境的,这使得它们有了一种飘飘忽忽、脱离现实的特质。例如,我们眼前出现了一位名叫伊万·维斯纳格拉迪斯基的俄罗斯老作曲家,现年将近八十岁了——穷困潦倒,是个鳏夫,独自住在小姐街一处破败不堪的房子里。“我觉得此人比其他任何人都要了不起。”范肖断言。接下来没有一个字说到两人之间的友情,一点都没有提及他们有过什么交谈。而是笔锋一转,大谈起房间里的那架四分音钢琴,它多排的琴键和庞大的体量(这是五十年前维斯纳格拉迪斯基在布拉格定做的,是欧洲仅有的三架四分音钢琴中的一架),然后,并没有进一步讲述老作曲家的职业生涯,故事转到范肖如何送给老头一台冰箱上边。“上个月,我搬到了另一间公寓,”范肖写道,“因为这边有一个新的冰箱,所以我决定把原来那台作为礼物送给老伊万。就像巴黎的许多人一样,他从来没用过冰箱——多年来他一直把自己的食物储存在厨房的一个小壁橱里。他对这份馈赠似乎相当高兴,我想方设法才把冰箱弄到他家里——请人开卡车帮忙送过去,再一起抬上楼。伊万把这台机器的到来看作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像个孩子似的兴高采烈——但又有些担心,我看得出,好像有点胆怯,不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个陌生的家伙。‘这太大了,’他老是这么说。我们把冰箱抬到合适的位置上,插上电源,机器启动了——‘噪音太大了。’我一再向他保证他会慢慢习惯的,指出这个现代化设备的一切好处,他的生活将会得到的全部改善。我觉得自己仿佛是个布道者:无所不知的神父,要向他宣示真正的宗教,以救赎这个石器时代的人的生活。在接下来一周左右的时间里,伊万几乎每天都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这冰箱给他的生活带来了多大幸福,向我描述他新买来储存在家里的所有食物。接着就开始坏事了。‘我想它可能坏了,’有一天他对我说,声音显得非常懊丧。最上面那个冷冻室显然积满了冰霜,不知道怎样才能把它去掉,他用锤子去敲,不仅敲掉了冰,还把壁内的线圈也给砸坏了。‘我亲爱的朋友,’他说,‘我非常抱歉。’我告诉他不必烦恼——我会找个修理工来修好的。电话那头停顿良久。‘哦,’他最后说,‘我想这样也许更好。那些噪音,你知道的。弄得人都没法集中精神了。我跟那个小壁橱都一起生活那么久了,我觉得很舍不得它。我亲爱的朋友,别生气。恐怕像我这样一个老头子已经改不了了。等你到了某个年纪,要改变就已经太晚了。’”
接下来的那些信也是这一路的,间接提到一堆人名和各种各样的职业。我估计范肖在船上挣的钱供他花了大约一年,之后他就又得努力赚钱了。有一个时期,他似乎翻译了一系列艺术类著作;还有一段时间,有证据表明他在给几个中学生教英语;有一个夏天,他在《纽约时报》驻巴黎办事处当大夜班的总机接线生(别的不说,那至少表明他的法语已经很流利了);然后进入了一个有点古怪的阶段,其间他断断续续地给一个电影制片人打工——修改电影脚本、翻译资料、草拟剧本梗概。虽说范肖的作品中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自传性的指涉,但我相信,他在那部《永无之乡》里所描写的某些事情也许可以追溯到最后这段经历(第七章中蒙太格的家;第三十章里弗莱德的梦)。“这个人的古怪之处在于,”范肖写道(那封信中他说起这个电影制片人),“跟有钱人做生意时近乎犯罪(心狠手辣,连蒙带骗),但同时,对那些时运不济的倒霉蛋倒挺和善。欠他钱的人不但很少被起诉或是送上法庭——还有机会为他干点活抵消债务。比如说,他那个司机,是个穷困潦倒的侯爵,开着一辆白色奔驰车到处跑。还有一个老男爵,除了复印文件什么也不用干。每次我去他那幢房子里交稿,总有某个新来的男侍站在墙角,某个衰老的贵族躲在窗帘后面,某个优雅的金融家充当信童。什么都不会浪费。上个月,住在六楼女仆房间的那位前导演自杀了,我继承了他那件大衣——后来就一直穿在身上。那件黑色的长大衣几乎拖到我的脚踝,看着像一个间谍。”
至于范肖的私人生活,只有一点最模糊不清的线索。他偶然提到过一次晚宴聚会,描述过一个画家工作室,不经意地提到过一两次一个叫安妮的名字——但它们之间是什么性质的关系却让人一头雾水。然而,这些正是我用得着的东西。通过展开必要的查访,四处问足够多的问题,我想自己最终总能把那些人找到。
除了去爱尔兰(都柏林、科克、利默里克、斯莱戈)那三个星期的旅行,范肖似乎总是待在同一个地方。《黑暗降临》的最后一稿是他到巴黎后的第二年里完成的;《奇迹》写于第三年,其间还写了四五十首短诗。所有这一切都很容易确定——因为范肖在这期间养成了注明写作日期的习惯。他离开巴黎搬到乡下的确切时间尚未弄清,但我相信那应该是1971年6月到9月间的某个日子。那段时间里来信渐渐变少了,甚至笔记本上也只是草草列出了他正在阅读的书籍(雷利的《世界史》和《卡韦萨·德巴卡历险记》)。但是,等到他在乡间别墅安顿下来以后,倒是相当详尽地记述了他是怎么去的那里。那些细节本身并不重要,但非常关键的一件事情浮现了出来:住在法国时,范肖没有隐藏他是一个作家的事实。他的朋友都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如果有什么秘密的话,那也只是对他的家庭而言。他这回肯定是疏忽了——在所有这些信件中仅有这一次他泄露了自己的踪迹。“戴德蒙夫妇是我在巴黎认识的一对美国夫妇,”他写道,“他们明年不能去自己家的乡间别墅住了(他们要去日本)。因为那地方曾被小偷光顾过一两次,所以他们不想让那房子空着——于是给了我一份看管房子的差事。不仅免房租,我还可以使用他们的汽车,而且还能拿点薪水(如果我省着点花就足以维生了)。真是走运了。他们说宁愿付我薪水让我在这房子里写一年东西,也不愿意租给一个陌生人。”也许,这不过是小小的一个细节,可我偶然在信里看到这一段时,精神大为振奋。范肖短暂地放松了警惕——如果这种事情发生过一次,就没理由觉得它不会再次发生。
和写作一样,在乡间居住时他写的信也远远超过了其他任何时候的。到这时,范肖的眼睛已经变得异常敏锐,可以感觉到他心里有一种新的运用语言的可能性,就好像观察与描述之间的距离被缩小了,两种动作几乎可以等同了,合而为一,不可分割。范肖沉醉于乡间的景色,他不断回到这里,没完没了地观赏,没完没了地记录着它的变化。他在这些事物面前表现出前所未有的耐心,那些信和笔记本上描述大自然的段落,比起我以前读过的任何篇章都毫不逊色。他居住的那座石头房子(墙壁有两英尺厚)建于法国大革命的年代:一边是一个小葡萄园,另一边是羊群吃草的牧场;屋后有一片树林(喜鹊、白嘴鸦、野猪),房子前面,穿过那条路是一道悬崖,通往一处村庄(人口四十人)。悬崖上,一座倾颓的教堂掩映在灌木和树荫之中,那里曾是圣殿骑士团的领地。金雀花,百里香,矮栎树,红土地,白陶土,密斯托拉风——范肖在其间住了一年多,这地方似乎一点一点地改变了他,把他打磨得更深沉了。我不太想谈论宗教或是神秘主义(那些术语在我看来毫无意义),但从所有这些证据来看,范肖似乎一直独居,很少能见到别的人,甚至很少开口说话。这种苦行僧似的生活在磨练他。独处成了进入自身的通道,一种发现的手段。虽然当时他还很年轻,但我认为这段时期标志着他开始成为一个成熟的作家了。从那以后,他的作品不再只是有潜力的——而是成熟的,富有成就的,毫无疑问独具一格的。从一连串写于乡间的诗歌(《地基》)开始,然后是剧本和《永无之乡》(这些都写于纽约),范肖达到了全盛状态。我曾在那些字里行间寻找疯狂的痕迹,寻找那些最终自相矛盾的思想——但那里面找不出一丝这样的迹象。范肖无疑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人物,但表面上看,他仍是一个心智健全的人,当他1972年秋天回到美国时,似乎完全能够控制自己。
最初的一些反馈来自范肖在哈佛的旧识。传记这个词似乎为我打开了许多门径,我在约见大多数人时都没遇到什么麻烦。我见到了他大一时的室友;我还拜访了他的一些朋友;我找到了他曾约会过的两三个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女孩子。但并没有太多收获。所有我见过的人中间,只有一个人提供的情况有点意思。那人叫保罗·希夫,就是他的父亲介绍范肖去油轮打工的。希夫现在是韦斯特切斯特县的儿科医生,我们在他的办公室里聊到很晚。我喜欢他所表现出来的真诚(此人短小精悍,头发稀薄,眼神坚定,嗓音柔和悠扬),他滔滔不绝地说着,不必提示他说什么。范肖曾是他生活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他非常怀念他们的友谊。“我是一个用功的男孩,”他说,“我很努力、听话,没有太多的想象力。范肖不像我们其他人这样被哈佛吓倒了,我对此感到叹服。他比我们所有人读的书都多——更像是诗人、哲学家、小说家——但学校那些事似乎让他很厌倦。他不在乎成绩,缺课很多,一贯我行我素。一年级时,我们住在同一个寝室,不知怎么地,他选了我做他的朋友。从那以后,我就一直就跟在他后边。范肖对每件事情都有许多想法,我觉得我从他那里学到的要比从任何课堂上学到的都要多。这是一起严重的个人崇拜,我想——但是范肖帮过我,我不会忘记这一点。是他教会了我独立思考,作出自己的选择。如果不是他,我可能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医生。我转到了医学院读预科,是因为他劝我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我至今仍对此感激不尽。
“二年级读到一半,范肖告诉我他要退学。我一点也不吃惊。坎布里奇对范肖来说不是一个合适的地方,我知道他一直焦虑不安,一心想要离开。我跟我父亲说了这事,他和海员工会有些关系,便为范肖在船上找了个工作。整个安排非常周密,范肖很快办妥了所有的证明,几个星期后就离开了。我只接到过几次他的消息——各地的明信片。嗨,你好吗,诸如此类的话。这并没有让我不开心,我很高兴能为他做些事情。但后来,所有的好感都成了对我的迎头痛击。大约四年前的一天,我在市区走过第五大道时,遇见了范肖,就在那条街上。看见他我真是高兴坏了,简直是又惊又喜,可他几乎连话都不肯和我说。好像他已经忘了我这个人。非常生硬,近乎粗鲁。我只好把自己的地址和电话硬塞到他手里。他答应会来电话,但当然根本就没打过。我可以告诉你,我很受伤。这狗娘养的,我对自己说,他以为他是谁啊?他甚至都没告诉我他在干什么——避开了我的问话就匆匆走开了。大学时代到此为止了,我想。友谊到此为止了。我的嘴巴苦涩得要命。去年,我妻子买了他的一本书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我知道这很幼稚,但我根本没有勇气打开它。就摆在书架上积灰。很奇怪,不是吗?每个人都说那是一部杰作,但我一眼都不想看。”
这是我得到的最明晰的说法。油轮上的海员们也说到一些事,但基本上没有我用得上的。比如说,奥蒂斯·斯玛特,记得范肖替他写的情书。我在巴吞鲁日和他通上电话后,他就开始大谈特谈那些情书,甚至还引用了范肖编的一些词句(“我亲爱的光芒闪烁的小脚趾”“我的扁南瓜女人”“我那迷得七颠八倒的淘气包”,等等),一边说一边笑。最该死的是,他说,那名叫苏-安妮的女人在跟他鱼雁往来的那段时间里,一直在跟别人鬼混,他返乡那天,她就对他宣布说她要嫁人了。“就像,”斯玛特又说,“我去年在老家偶然碰见苏-安妮时一样,她现在得有三百磅了。看上去完全是一个肥嘟嘟的卡通女人——穿着橘黄色紧身裤在街上大摇大摆地走,一大堆半大小子跟在她后边起哄。我见了这样子就大笑起来,真的——想想那些信吧。范肖那小子真是把我玩惨了。一想起他就会想起他给我编的这种词,笑得我像只猴子似地直打滚。这事情可真是太糟糕了。真不想承认那小伙子这么年轻就咽气了。”
杰弗瑞·布朗,现在是休斯敦一家餐馆的大厨,曾在船上做厨师助手。他记忆中的范肖是一个对他相当友善的白人船员。“那可真不容易,”布朗说,“那艘船上尽是一些红脖子,他们都一见我就朝我吐口水。但范肖不管别人怎么想,就是跟我好。到了贝敦或者其他类似的地方,我们就一起上岸喝酒泡妞什么的。我比范肖更熟悉那些城镇,我告诉他,要是想跟我一起去,我们就不能去那些普通水手的酒吧。我知道去那种地方会遭什么罪,我可不想惹麻烦。没问题,范肖说,我们一下船就去黑人区,完全没问题。大多数时候,船上的日子过得挺平静——没有什么我对付不了的。可是突然来了个刁钻的家伙,他在船上只待了几个星期。那家伙名叫卡特伯斯,不知道你信不信,他叫罗伊·卡特伯斯。是个加油工,一个愚蠢的白鬼子,最后被轮机长给炒了,因为发现他压根儿不懂发动机。为了获得这份工作,他在加油工资格考试里作弊了——如果你想让船爆炸就请这家伙留下好了。卡特伯斯是个笨蛋,又贱又笨。他手指关节上文了字——右手四个指头各文了一个字母:L-O-V-E;左手再文四个:H-A-T-E。你一见这种疯疯颠颠的玩意儿就想离它远远的。这家伙有一次跟范肖吹牛说他是怎么度过星期六晚上在亚拉巴马老家的周末的——坐在两州交界的坡道上,朝汽车开枪射击。这家伙还挺逗的吧,不管怎么说。那时他一只眼睛就有点毛病,老是充满血丝看不清东西。可他还要吹个没完。说是有天飞进去了一块碎玻璃搞的。在塞尔马,他说,一个扔向马丁·路德·金的瓶子。不用说,这个卡特伯斯可不是我的哥们儿。他总是瞪我,一边叨叨咕咕,一边还在那点头,但我没搭理他。这样过了一阵子。然后他又跟范肖来这套,那嗓门实在太大,范肖不能不注意了。他停下手里的活,转向卡特伯斯,问,‘你说什么?’那卡特伯斯狂妄自大地说什么,‘我正琢磨着你跟这黑鬼什么时候结婚呢,甜心。’嗬,范肖从来都是和和气气的一副斯文的样子,是个真正的绅士,你明白我的意思,所以我压根儿没想到会有那样的结果。就像电视上的绿巨人一样,范肖突然变成了一头野兽。突然他就发火了,我是说他勃然大怒,像是要发疯了。他一把揪起卡特伯斯的衬衫把他顶到墙上,始终把他抵在那里不松手,嘴里呼出的气直往他脸上喷。‘不准再说这种话,’范肖说着,眼睛里冒出火来了,‘不准再说这样的话,不然我就杀了你。’该死的,不管你相不相信,他就是这么说的。他真会杀了那家伙的,卡特伯斯也心知肚明。‘开个玩笑嘛,’他说,‘不过是个小玩笑。’事情就这样了结——快得不得了。整个事情不超过一眨眼的工夫。两天后,卡特伯斯就被炒掉了。也算是他走运吧。要是他再待下去,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呢。”
我收到了几十份类似的陈述——不管是来信,电话里的交谈,还是面对面的采访。搞了几个月,手里的材料每一天都在增加,简直是在以几何级数增加,衍生出越来越多的交际网,一连串的交互关系最后竟成了独立的生命。这是一个渴望无限膨胀的有机体,最后我发现没有什么能阻止它扩张成世界本身。一个生命和另一个相关,然后反过来又跟其他的生命有联系,很快这种链接就成了剪不断理还乱的无穷无尽的关联。我听说了路易斯安那州一个小镇上的胖女人;我听说了一个手指上纹了字母、名字狗屁不通的疯狂的种族主义者;我听说了几十个以前从没听说过的人,而每一个人都是范肖生活的一部分。那当然也好,也许,你可以说这么多材料证明我已达到了某种成功。毕竟,我是一个侦探,我的工作就是要找出线索。面对成千上万随机的信息,指向的成千上万条错误的路径,我必须找出一条能够引领我直抵目标的路径。到目前为止,一个基本的事实是,我还没有找到。他们这些年都没有见过范肖,也没有听说过他的消息,没法怀疑他们告诉我的每一件事情,也没有对他们每个人进行调查,我只能假定他们说的都是真话。
归根结底,我想,是方法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范肖的事我该知道的都知道了。但所有这些并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突破性的启示,也没有推翻我对范肖固有的了解。或者不妨换个说法:这个我了解的范肖并不是我要寻找的那个范肖。肯定是在什么地方发生了一种断裂,一种突然的、难以理解的断裂——我从各种不同的访谈对象那里得到的回答都不能说明这个问题。到最后,他们那些说法只不过是在证实已发生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范肖如何友善啦,范肖如何残忍啦——那些陈年旧事我早已烂熟于心。我要找寻的是某种不同的东西,甚至我都不可能想象得到的东西:完全非理性的行为,根本不符合个性的事情,与范肖失踪前的每一件事情都矛盾的东西。我一直试图跃入那个未知之境,可是每一次着陆时,都发现自己仍是落在本土,四周环绕着最熟悉的事物。
我走得越远,可能性就越小。这也许不是坏事,我说不上来。至少我知道,每失败一次,要探寻的地方就减少了一处。几个月过去了,我都不愿意承认有那么长时间了。2月和3月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在寻找奎因,就是曾为索菲工作过的那个私家侦探。奇怪的是,我一点都找不到他的踪影。他好像不在这一行里混了——不在纽约,也不在其他任何地方。有一阵我查验了一些无主尸体的报告,问过一些在市政停尸所干活的人,还试图找过他的家人——但一无所获。万不得已,我都想雇用另外一个私家侦探去找他了,但想想还是拉倒了。眼下这一个失踪者已经够我忙活的了,我想。后来,一点一点地,我把所有可能的地方都找遍了。到了4月中旬,只剩下最后一处了。我等了几天,期望着会有好运降临,但什么也没有发生。于是在21日早上,我终于走进了一家旅行社,订了一张去巴黎的机票。
我打算星期五启程。星期二,索菲和我一起去买电唱机。她的一个妹妹要搬来纽约,我们想把自己那台旧的电唱机作为礼物送给她。我们想了好几个月要换一台电唱机了,这回总算找到一个合适的借口可以买一台新的了。所以我们星期二去了市中心,买了东西,然后打了辆出租车弄回家了。我们把新机子搁在原来老机子的位置上,把老机子塞进新机子的包装盒里。我们觉得这是一个聪明办法。凯伦预计5月来纽约,眼下我们可以把这玩意搁到什么看不见的地方。这时我们碰到了一个问题。
就像纽约所有的公寓楼一样,房间里能搁东西的地方实在有限,我们好像已经把所有的角落都塞得满满当当了。卧室里那个壁橱也许还能有点指望,但里边地上早已堆满了纸盒——三个深的,两个高的,四个宽的——上边的搁架也没有空地方了。这些纸箱里装的都是范肖的物品(衣服、书和其他一些零碎东西),从我们搬进来起就一直搁在那里。当索菲清理她的旧房子时,我俩都不知该怎么处理这些东西才好。我们不想让自己的新生活困在对范肖的回忆中,可是把这些玩意扔掉似乎又不妥。装进纸盒里算是一种折中办法,后来我们似乎把这些东西给忘了。它们成了家庭景观的一部分——就像是起居室地毯下开裂的地板,就像是我们床头上方墙上的裂纹——在日常生活的流动中是不可见的。现在,当索菲打开壁橱门朝里面一看,她的心情陡然大变。
“够了!”她说着,蹲倒在壁橱前。她一把推开挂在那些纸盒上方的衣服,拨开衣架,恼火地挪走窝成一团的衣物。这阵猝然的怒火,似乎是冲她自己而不是朝我而来的。
“什么够了?”我问。我站在床那一头,看着她的背脊。
“所有这一切,”她说着两手还在衣服堆里扒拉着,“范肖和他那些盒子。”
“这些东西你打算怎么处理?”我坐到床上,等她回答,但她什么也没说。“你想怎么处理这些东西,索菲?”
我又问。
她转过身面对我,我看见她眼睛里噙着泪花。“如果这壁橱不能用的话那要它干吗?”她问道,她的声音在颤抖,有点失控了,“我是说他已经死了,不是吗?如果他已经死了,为什么我们还要留着这些东西……这些”——她打着手势在找合适的词——“垃圾。这就像是跟一具尸体生活在一起。”
“你想怎么处理?我们今天就打电话叫救世军来好了。”我说。
“现在就打电话。趁我们还没有改变主意。”
“我会打的。不过,我们先得把盒子打开来,整理一下里面的东西。”
“不,我希望马上把所有的东西都清理出去。”
“衣服可以这么处理,”我说,“可那些书籍我想留一下。我一直想列出一个书单,我还得看看那些书上的批注。给我半个小时就行了。”
索菲一脸疑惑地看着我。“你什么都不明白,是不是?”她说。然后,她站了起来,眼泪终于流下来了——孩童般的眼泪,直刷刷地从她脸颊上淌下来,她好像没有意识到似的,“我没法再和你对话了。你总是听不明白我说的是什么。”
“我尽了最大的努力,索菲。”
“不,你没有。你以为你是这样,可其实没有。你难道没看清吗?你在让他起死回生。”
“我在写书啊。仅此而已——不过是一本书。但如果我不认真对待这事,怎么能够完成它呢?”
“不止是这样。我知道的,我能感觉到。如果我们两个想要继续下去,他就必须得死。难道你不明白吗?就算他活着,他也得去死。”
“你在说什么呀?他当然是死了。”
“已经不再是这样了,如果你再这么弄下去的话。”
“可你也赞成我做这事。是你要我写这本书的。”
“那是一百年前的事了,亲爱的。我太害怕会失去你了。真要这样,我可受不了。”
“事情就快结束了,我保证。这趟旅程是最后一步了。”
“然后呢?”
“到时候就知道了。我不知道会怎么样,直到结果出现才知道。”
“这正是我担心的。”
“你可以和我一起去。”
“去巴黎?”
“去巴黎。我们三个一起去。”
“我不会去的。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去的。你自己去吧。至少,如果你回来的话,那就是因为你想要回来。”
“你说‘如果’是什么意思?”
“就是这意思。‘如果’就是‘如果你回来的话’。”
“这你可以放心。”
“但我还是不放心。如果事情这样发展下去。我就要失去你了。”
“别这么说,索菲。”
“我忍不住要这样说。你好像已经消失了。我有时觉得我能看到你正在从我眼皮底下消失。”
“胡思乱想。”
“你错了。我们就要走到头了,亲爱的,你甚至都不知道。你就要消失了,我再也见不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