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我就睡到了索菲的床上,从那以后,我就再也离不开它了。我白天回到自己的住处去工作,但每天晚上都到索菲这里来。我成了这个家庭的一员——为晚餐采购食物,替本换尿布,清理垃圾什么的——我这辈子还从未与他人如此亲密地生活在一起过。几个月过去了,一直让我感到困惑不解的是,像这样过日子,我发觉自己居然还真有一手。我和索菲就像是天生一对,我感到自己越来越能干了,感到她使我变得比以前更好了。范肖就这样把我们撮合到了一起,也真是不可思议。如果不是他的失踪,这一切都不可能发生。我欠了他的人情债,可是除了为他的作品出把力,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回报他了。
我的文章发表了,看来是达到了期待的效果。斯图尔特·格林在电话里说这是一次“极大的促进”——我对此的理解是,他现在觉得接受这部作品更安全了。这篇文章引起人们对这本书的普遍关注,出版范肖的作品似乎不再是一种冒险了。然后《永无之乡》问世了,各种评论几乎是一边倒地叫好,有些文章更是吹得出格。这是一个人所渴求的一切。这是每一个作家都梦寐以求的童话,我承认连我自己都有点惊诧。想不到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现实世界里。出版后没几个星期,销售额就大大超过了预期。第二个印次马上开机了,报纸和杂志都投放了广告,接着平装本出版公司也买了版权,将于第二年再版。我的意思并不是说这是一本商业标准的畅销书,或是索菲凭借这本书成了百万富婆,只是考虑到范肖作品的严肃性和难度,以及背离大众口味的类型,如此火爆的销售形势已经是超乎我们想象的成功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故事到此就该结束了。那年轻的天才作家去世了,而他的著作却流传于世,他的名字将在今后的岁月里被人记住。他童年时的朋友搭救了那年轻美丽的遗孀,从此以后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一切似乎都已圆满完成,只剩下最后的谢幕了。但事实证明,这只是个开始。到目前为止,我写下的这些文字只是一个楔子,是对进入故事正题之前的一切的简要概括。如果没有更多的事的话,那就什么都不会有了——因为我根本不会把它写下来。只有黑暗才有让人向这世界敞开心扉的力量,每当我想到所发生的那些事情,就置身于黑暗之中。尽管写下这一切需要勇气,但我也明白这是我唯一的逃遁机会。但是我怀疑是否还有机会,即使我勉力道出了真相。没有结局的故事只能没完没了地继续下去,置身其中意味着直到你死去,你扮演的角色才能退场。我只希望,我要说的这些终会结束,我能在黑暗中找到一个出口。我将这种希望定义为勇气,但是否有理由抱有希望,又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大约在那几部戏剧公演三个星期后,我像往常一样在索菲的公寓过夜,早上我去上城自己的住所处理一些事务。我记得好像要完成一篇关于四五本诗集的文章——是那种挺没劲的大杂烩式的评论——我很难集中精神。我的思绪从桌上那些书上游离开去,每隔五分钟左右,就会从椅子上站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前一天,我从斯图尔特·格林那里听到了一个奇怪的说法,我总忍不住要去想它。据斯图尔特说,人们开始议论事实上并没有范肖这个人。有传闻说是我虚构了他,设了一个谜局,实际上这些书都是我自己写的。对此,我的第一反应是一阵大笑,用俏皮话回答说,莎士比亚那些剧作也没有一部是他自己写的。但认真思考过后,我不知道听到这种传闻自己是应该感到受辱还是受宠若惊?人们不相信我说的是真话吗?为什么我要不辞辛苦去创建一个完整的作品体系,而又不愿因此得到赞誉呢?再说——人们真的认为我确实能够写出像《永无之乡》这样的作品吗?我意识到范肖的手稿全部出版之后,我完全有可能以他的名义另行炮制一两本书——我自己来写,以他的名义发表。当然,我不打算这样做,只是这个想法,使我产生了某种奇特而迷人的念头:一个作家把自己的名字印在书的封面上意味着什么,为什么有些作家选择隐身于某个假名的背后,且不说那位作家有没有真实的生命。我突然想到,我应该会喜欢用别的名字发表作品——为自己创建一个虚构身份——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觉得这个想法这么有吸引力。一个想法把我引向另一个想法,等到我想明白了,我发现大半个上午都消磨过去了。
大约十一点半——这是开邮箱的时间——通常这个时候我会乘电梯下去看一下邮箱里有没有东西。对我来说这是一天之内最扣人心弦的时刻,我发现自己总是不能镇定自若地去看它。人们总希望会有好消息等在那里——一张不期而至的支票,一份工作邀请,一封没准能改变我的生活的信件——时至如今,这种心理预期已经成了我的习惯,弄得我每次都要急匆匆地拉开邮箱。这是我的一个隐秘空间,这个世界上唯一一处只属于我的地方。它把我和世界上其他地方联系在一切,它那神奇的黑暗里有一种使事情发生的能量。
那天只有一封信。那是一只未标明发信人的白信封,盖着纽约邮戳,没有回信地址。上面的笔迹我很陌生(我的名字和地址都用大写字母写在上面),我甚至猜不出这是谁寄来的。我在电梯里就打开了信封——就在这时,往九楼去的途中,整个世界向我压顶而来。
“别因为我写信给你而生气,”信一开始这样写道,“冒着引起你心力衰竭的危险,我想最后跟你说一句——谢谢你所做的一切。我知道你是值得托付的人,而事情的结果甚至比我想象得更好。你做得不可能再好了,我欠你太多的人情。索菲和孩子将会得到很好的照顾,正因为如此,我才能问心无愧地生活。
“我不想在这里向你解释我的行为,虽然我给你写了这封信,但还是想让你继续把我当成个死人。最最重要的是,一定不能告诉任何人你收到了我的消息。我不想被找到,透露这事情只会带来不值当的麻烦。最要紧的是,什么都不能告诉索菲。让她和我离婚吧,然后,尽快跟她结婚。我相信你会这样做的——我会为你祝福。孩子需要一个父亲,而你是我唯一能托付的人选。
“我希望你能理解,我非并失去了理智。我作出了一些必要的决定,虽然有人会为此痛苦,但离去是我所做过的最好也最仁慈的事情。
“在我失踪七年之后的那一天,将是我去世的日子。我已经作了自我判决,不会再听取任何诉求。
“我请求你不要来找我。我不想被发现,我认为我有权以我认为合适的方式度过余生。我不喜欢采用威胁的手段——但我别无选择,只能给你这个警告:如果你奇迹般地发现了我的行踪,那我只能杀了你。
“我很高兴自己的作品能引起人们那么大的兴趣。我从来都不敢对这样的情形有一丁半点的奢望。但现在所有这一切都与我无关了。写书属于另一种生活,现在再想到这件事,我的内心已静如止水。我永远不会索要这笔钱——我很高兴把这一切留给你和索菲。写书是一场困扰了我很久的疾病,但现在我已经康复了。
“尽管放心,我不会再来联系你了。你现在跟我没关系了,我祝你长命百岁生活幸福。每件事情都像现在这样真是太好了。你是我的朋友,我唯一的希望就是你继续做你自己。至于我,那就另当别论了。祝我好运吧。”
结尾没有签名,随后的一两个小时里,我试图说服自己这不过是一个恶作剧。如果是范肖的信,为什么他不签上自己的名字呢?我坚持把这一点作为恶作剧的凭据,拼命寻找理由来否认眼中的事实。但这种乐观并没有持续多久,我一点一点地迫使自己面对现实。这里把签名给漏了可能会有许多理由,而我越想越清楚地觉得这封信的的确确就是范肖的真迹。一个搞恶作剧的人会特别留心不要忘记名字,但真正的人不会想那么多:只有那种没想骗人的人才会出现如此明显的遗漏。而且,信的末尾有这样一句话:“……继续做你自己。至于我,那就另当别论了。”这是不是意味着范肖已经成了另外一个人?毫无疑问,他现在在用另外一个名字生活着——但他过得怎么样——以及在哪里呢?也许,纽约的邮戳是某种线索,但也可能只是一个障眼法,一个用来遮蔽他的行踪的错误信息。范肖向来处事谨慎。我把这封信看了一遍又一遍,逐字逐句推敲着,试图找到一处突破口,从字里行间窥出一些蛛丝马迹——可是毫无结果。我最后只能放弃,把信塞进写字台抽屉里,承认自己完全晕头转向了,一切对我来说都不一样了。
最使我烦恼的,我想,是我自己的愚蠢。现在来回顾这整个过程,我发现所有的事实从一开始就摆在我的面前——早在我第一次与索菲见面时。多年来范肖一部作品也没有出版,然后他嘱咐妻子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就怎么处理(与我联系,让我负责出版他的作品),然后就一走了之。所有的一切都一目了然。那个人想远走高飞,然后他走了。有一天起床后,他就那么离开了怀孕的妻子,而且因为她相信他,因为她想不到他竟会这样做,所以她只能认为他已经死了。索菲就这样哄骗自己,可是处于这样的境况,很难看出她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我却不能这样来为自己开脱。我从一开始就没有通盘考虑过这件事。我和她一起陷了进来,欣然接受了她对事实的误读,随后就根本不再去想它了。真是死有余辜。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我所有的直觉都告诉我应该把这个秘密告诉索菲,给她看看这封信,但我还是做不到。我太害怕了,对她的反应实在难以把握。我执拗地对自己说,保持沉默是保护她的唯一途径。知道范肖抛弃了她,对她有什么好处呢?她会为发生的事情而责备自己,而我不希望看到她受这样的伤害。然而,这高尚的沉默背后,还有着另一种出于惊慌和害怕的沉默。范肖还活着——如果我让索菲知道这一点,这个事实会给我们的关系带来什么影响呢?想到索菲可能会要他回来,这可让我受不了,我没有勇气冒这番风险去发现真相。这也许是我所有行为中最大的失败。如果我对索菲对我的爱有足够的信心,我会愿意冒任何风险。但当时似乎没有别的选择,于是我就按照范肖的要求去做了——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我自己。我把秘密锁在心底,学会了管住自己的舌头。
又过了一阵,我向索菲求婚了。我们在这之前谈过这事,但这一次我不再只是说说而已,我清楚地向她表明了我是认真的。我意识到这不太符合我的性格(缺乏幽默感,死板),但我控制不住自己。我无法忍受这种不确定的状况,我感到必须马上把问题解决。当然,索菲觉察到了我的这种变化,但由于并不知道事情的真实原因,所以她把这理解为一种激情迸发——一种紧张狂热的男性表现,急切地渴望着他最想要的东西(这倒也没错)。好的,她说,她愿意嫁给我。难道我真认为她会拒绝我吗?
“还有,我要收养本,”我说,“让他跟我姓。他长大后把我看作父亲,这很重要。”
索菲回答说她不可能有别的选择。这是唯一合理的方式——对我们三人来说都是这样。
“我想尽快结婚,”我接着说,“越快越好。在纽约,要等一年才能离婚——那太长了,我不能忍受等那么长的时间。可还有其他地方呢。阿拉巴马、内华达、墨西哥,上帝知道那些地方。我们可以去度假,等到我们回来时,你就可以不受限制地嫁给我了。”
索菲说她喜欢这种说法——“不受限制地嫁给我”。如果这意味着要去某个地方待上一阵,她会去的,她说,她会去我想去的任何地方。
“毕竟,”我说,“如今他走了一年多了,几乎有一年半了。要等七年才可以正式宣布一个人的死亡。事情已经发生了,生活还得继续。只要想想:我们彼此相识几乎有一年了。”
“更确切地说,”索菲回答,“你在1976年11月25日第一次走进这个家门。再过八天就整整一年了。”
“你记得真清楚。”
“当然记得清楚。这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天。”
我们坐飞机去阿拉巴马的伯明翰,是11月27日走的,12月的第一个星期回到纽约。那个月的11日,我们在市政厅结了婚,事后我们和二十来个朋友一起喝得酩酊大醉。我们那天晚上住在广场酒店,第二天早上叫了客房早餐服务,那天晚些时候,我们带着本一起飞往明尼苏达。18日,索菲的父母在他们家里为我们举行了婚宴,24日晚上,我们欢度了挪威圣诞节。两天后,索菲和我离开了那个冰雪之地,到百慕大玩了一个半星期,然后回明尼苏达来接本。我们计划回到纽约后尽快找一处新的公寓。飞机起飞后大约过了一小时,在飞越宾夕法尼亚西部某个地方时,本把尿撒到了我腿上。当我把裤子上那块湿漉漉的地方指给他看时,他大笑起来,拍着两只小手,然后,直视着我的眼睛,第一次叫了我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