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字,来自甜菜的讲述:
……我在认识王博之前是另外一个人,不是现在的样子。是一个最普通又不懂事又张狂的女孩,当时喜欢话剧,也喜欢表现自己。
我在认识王博之后惊叹于他的才华和思维逻辑,他也帮我开启了另外一扇门,让我找到了一个更稳定丰富、更令他人喜欢也令自我满意的自己。我不但更满意于现在的他和我们的关系,我也非常满意现在的我自己。
这是一段我以前不敢想象的爱情带给我的意外惊喜。
我有记忆以来做得最成功的一件事,就是谈恋爱,和王博谈恋爱。那我就只说这件事。
我和他认识是在2005年4月26日凌晨三点钟,那时候我大一,脱离了爸妈的理科生教育思维和传统大家族的教育理念,我在大学想怎么过就怎么过。
但重点是,我并不知道自己想怎么过,可能大部分女生也都一样吧。
有天晚上到了三点多还睡不着,我就在楼道里面瞎逛荡,看到隔壁宿舍女孩回宿舍拿外套又匆匆出去,说是草地上有人唱歌,我说那我也去,我就去了,到了草地见到了两个男生在拿着两把吉他唱歌。
我认为长得帅的这个男生唱了一首歌,我觉得声音太干净了,我就装作很内行地问,谁的歌?结果他说:我的。
我当时想,不行,我必须泡他!
我就开始假装学琴,结果他是个君子,他在教我弹琴的时候没有碰我的手。
于是我想:必须必须泡到他,怎么还有这么礼貌的人!
后来他才说他当时想的也是泡我,只是太害羞紧张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两天后,我们在一起了,又过了一个礼拜,我们各自和男友、女友分手了,又过了一个礼拜,王博的好朋友因为这件事跟他决裂了。在后来的一个月中,我受到了王博的前女友和支持他前女友的王博的好朋友们的排斥。但是当时的我又倔,又觉得很刺激,也乐在其中。
但最让我刺激和震惊的并不是以上这些,而是王博竟然跟我说他爱我。
他爱我?!他怎么可能爱我呢?一个人怎么可能爱另外一个人呢?他每次对我说他爱我,我都说,我也挺喜欢你的。
但是后来他一直说他爱我,他还说:你也得爱我。如果两个人都不敢承认爱对方的话,那他们迟早有一天会不爱对方。如果两个人都承认自己爱对方,并且一直努力地爱对方,那他们就有可能成就不可能的完美爱情……
大概是与这类似的话,但是他说得很美。
他简直是个诗人。
不管后来他有没有忘记这些话,有没有遵守这些话,反正我信了,我也一直都遵守这些话。
人一辈子真爱一次不容易,他给我真正的爱情开了个好头。当然那时候我又倔,又觉得这太刺激了——就是好好地认真地努力地谈一场恋爱这个事儿太刺激了。
我想,如果我是个能演得了话剧的好演员,那我就演一辈子,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入戏了。
这是我演得最认真的一个角色,我简直不像在演,我就像活在这个剧本里面。
我当时想,不管怎么样,我都不跟他分手。
他既然说他爱我,我既然信了,那我就死乞白赖跟他好一辈子。
后来这个话应验了。
因为那几年的他确实是个诗人,是个理想主义者,是个迈不开腿张不开嘴的痛苦信仰者。
所以跟他好,还就得死乞白赖。
他跟我说了很多他当时信奉的哲学,我才知道,哲学不都是听不懂的东西。
我们俩从小看的书是完全互补的。除了大家名著,我没有看过任何带有思想启蒙性的书。所以,当他把萨特尼采柏拉图这些现在看来是大俗人的人说出来的时候,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努力学习,加以分析,化作己用。
他跟我说的大部分哲学道理我现在已经忘了,因为不符合我自己总结的世界观。我清楚地记得一条。他说,他人即地狱。我觉得,对!我妈妈就是!这句话说得太对了!
但是我发现,对于他来说,这个“他人”中,也包括他女朋友我。
然后我觉得,这不对,我怎么能是他的地狱呢?
如果我是他的地狱,那我这出戏怎么演?俩人一起去死好了!
我当时想得没有现在这么全面,但是我总觉得,俩人一起去死是不对的,反正不应该这么快去死,啥都没干呢,就总结为去死啦?!
于是我决定,不当他的地狱,我就当他!
然后我就努力地变成他。
他那时候的生活,每天白天睡觉,偶尔和朋友打《拳皇97》、玩《跑跑卡丁车》、打《帝国时代2》、打台球,晚上通宵不睡觉,在电脑前写东西,或者打游戏,听起来一点儿也不诗意,因为能体现他当时是个诗人的点不是这些实际生活,而是他脑子里每天都想着死。
既然每天都想死我做不到,那我就先从前面开始做。
于是我学会了打《拳皇97》《跑跑卡丁车》、打《帝国时代2》、打台球,一直到后来,发展到他们宿舍出去打《帝国》,会要求喊我,因为我是很重要的后勤能源补给。
当他说想死的时候,我就哭,一直哭,然后说,尽量别死吧,你要死了,咱就一块儿死。
在现在看来,当时的我太忘我了,但我当时不知道,他也不知道。
我只是觉得很累很开心,因为他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把我轰走。
他觉得很烦很无奈,但也觉得好像多我一个不多。
“忘我”很管用,我就这样先在他的生活中变成了他,现在看来,这第一步没走错。
他是一个对所有人都很客气容忍、彬彬有礼的人,没有人见过他发脾气。
所以当他第一次对我暴怒的时候,我又害怕又委屈,又感到欣喜。
我觉得他从那时候开始在心理上接受了我,他对我很信任,就像信任他自己一样。他知道,哪怕他发脾气,他暴怒,他把最不理性、最恐怖的一面展现给我,我也不会离开他。
那是我们大学毕业一年之后的事情,我们因为一点事情发生了争吵,好像是我嫉妒他给前女友写的歌,他后来就不再写关于爱情的歌了。他暴怒的表现现在想起来挺好笑的,但是当时挺吓人的,他把新买的一袋橘子一个个地拿起来扔在墙上,于是墙上糊了很多个橘子饼,流着汤慢慢地往下滑。
然后他去厨房拿了一把菜刀。
我想,完了,我玩大了,要死了。
结果他只是把他当时那把很珍惜的1100块的吉他砍得稀烂,是稀烂哦!然后他哭了。
他念着他死去的爸爸,缩成一坨,哭得很伤心。
他说,爸爸你带我走吧……
我没想到爱一个人这么痛苦,他缩在床上浑身发抖,只说这一句话。我当时所有的感情都被心疼取代了。那个是没有人见过的他,甚至他的妈妈也没见过。
那天之后,我用当时我们仅有的1600块钱托朋友买到了一把全单的吉他,然后跟他一起吃了半个月一块五毛钱的葱花饼。
在我心里面,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单纯善良的好孩子,我能遇见他很幸运。他过去心灵上的创伤和这个对他来说太复杂和光怪陆离的社会给他带来的压力都让我心疼不已。
他后来越来越多地跟我说他不愿意跟别人提的那些事,不愿提起他心里面所有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和想法。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揭开他的伤疤,他就痛着、忍着、流着眼泪。
那我们就一起把那些伤疤慢慢地治好吧。
现在我们已经变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我是他的妈妈、他的女儿、他的姐姐妹妹、他的妻子和他偷会的情人,还有他自己。
他也一样。
只要有对方在,我们完全不需要任何其他的感情,这个世界,我们不关心我们所看所听所想到底是不是真实的和有意义的,尽管它们有时候也会成为我们的谈话内容,但仅限于谈话和讨论。
只要他能在我身边,我就对整个世界都漠不关心,也可以饶有兴趣,因为跟他相比,所有其他的东西加在一起,都太不重要——
钱不重要,在哪里生活不重要,吃什么不重要,喝什么茶不重要,哪里打仗了,哪里矿难了,都不重要,别人怎么说我,甚至我怎么看别人都不重要。
说句大逆不道的话,我爸跟我妈也不重要。
只要我一转头,看见他就坐在那儿,咧着嘴冲我傻乐,我就立刻满足了。
嗯,这个就是我现在的世界观。
因为他,我可以不在乎一切别人在乎的东西,也因为他,我也可以很认真努力地好好玩我这辈子这个大游戏。我可以去研究做一块手工香皂赚五块钱,也可以去做点儿其他的事情,做什么都行,只要我们在一起开开心心的。
他说不想在北京,我们就不在北京,他说不想在丽江,我们就不在丽江,他说不想再当酒吧歌手,那我们就不在酒吧唱歌。
他之前说,他不想结婚。我们就说好一辈子都不结婚也不要孩子。
他后来又说,他想当爸爸了,那么我就立马开始计划,让他快点儿当上爸爸。
我们一直都过得好,丰富多彩,有滋有味,乐在其中。
大冰哥,你问我为什么这样无忧无虑,我可能跟其他女孩不太一样……我看这个世界时,里面全是他,他就是我,我就是他,在这个前提下,所有的烦恼都是不重要的。
我认为,好好地爱王博,就是这辈子对我最重要的事儿。
我总觉得,如果一个人能够坚定在一个理念里生活和成长,那么,那些所谓的烦恼,终究会转化成安宁和开心,甚至转化成让你内心强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