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屋开山立柜多年,当下的古城众火塘里,也算是数得着的元老。
曾经有人说小屋是最纯粹的民谣火塘,是一面旗,或许吧,褒许之词谁不愿听,但实在没必要非把自己塑造得多么清癯飘逸。实话实说,我跌进了中年后生活压力越来越大,散去的千金未见复来,早已慢慢淡却了当初的孟尝心。丽江的游客一年比一年蜂拥熙攘,五一街快变成第二条酒吧街了,散人浪子少了,猎奇的跟团游客多了,小屋也许还会艰难维系上几年,三年?五年?难说。大家希望我的小屋当丽江的活化石,我未尝不想,奈何房租水电酒水庸俗的客人……凡尘俗务林林总总,再三逼人。
小屋的义工也越来越难招了,不是报名的人少,而是真正契合这个地方的年轻人越来越难找。
2013年除夕,我回小屋守岁,就着窗外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写了首诗:
十年滇北复山东,来时雾霾去时风,
知交老友半零落,江湖少年不峥嵘。
忽忆昔年火塘夜,大冰小屋初筑成,
时无俗人论俗务,偶有游侠撒酒疯。
倥偬数载倥偬过,何日始兮何日终,
今夕又是一岁尽,新酿青梅为谁盛?
我想我是个有怀旧病的人吧,是哦,所以怀念王博和甜菜看店时的氛围:时无俗人论俗务,偶有游侠撒酒疯。
王博和甜菜不在小屋当义工后,有段时间在五一公社打工。
王博当驻场歌手,甜菜当服务员。白天不忙的时候,她摆个摊在门前卖手工肥皂。
我每回路过,她都冲我吼:大冰哥,晚上来找我玩儿啊。
这语气配上她一副民国不良少女的打扮,颇能引路人遐想……
我心理素质不是太好,每每一边敷衍地应承两声一边加快脚步逃离五一公社,游客们投射来的惊异目光纷纷落在我背上。
五一公社是我和丽江鼓王大松当年合开的一家院落酒吧,号称五一街最大。不到一年就倒闭了,接手的人没改招牌字号,但把我画在墙壁上的画儿全给抹掉了。酒吧转让前,我住在二楼的耳房里,江湖传言那间屋子里曾经吊死过人,一般这种房子都比较旺财,谁做生意谁发财,但或许我例外。
话说,吊死的人估计被超度得很到位,我住了那么久都没被魇住过。
大松胆子小,不肯在酒吧里过夜,每天打烊后偌大的院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拎着手电晃来晃去。那时候,一个叫亚历山大的法国佬租了公社的一角卖西式点心,我习惯半夜摸着黑去偷上一块苹果派吃。有一回在作案过程中,忽然很想从冰箱里拿瓶风花雪月喝,就随手把点心往吧台面儿上一放,等转身回来,连盘子带苹果派消失得无影无踪。
前后不过五六秒钟的事儿,当时已是凌晨4点左右,不可能有人无聊到专门候在那儿搞恶作剧。
如果是猫叼走的,那这得是多牛×的猫,猫会端走一只8寸的盘子?
当时门已经反锁,整个院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琢磨着既来之则安之,于是一边喝风花雪月一边静候下文。一直等到吃早饭的辰光,也没再发生什么,反把自己困成了马。
算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夜晚吧,走江湖的人,这种事不算稀奇。
我有一天逗甜菜,很神秘地把过程说了一遍。
她一脸羡慕不已的表情看着我,说:哎呀,真有意思……
我仔细看看她的脸,完全没有害怕的意思,我奇怪道:你是个娘们儿吗你?你怎么不害怕你?
她捧着脸说:如果我是你,我那天就再拿一块苹果派,重复一遍那个动作,然后猛回头……肯吃苹果派的鬼肯定不爱吃人肉!
对啊,这么聪明的主意我怎么就没想出来?
甜菜那天送了我二十块她自己做的手工皂。
她很细心地在一张纸上写上每一块的药效,什么颜色的是美白的,什么颜色是专治脚气的。我一直用到今年都没用完,出门旅行的时候总是带上两块。那张纸早就找不到了,每次用之前都要费尽脑筋琢磨半天,生怕用错……
谁乐意用治脚气的肥皂洗头啊?
2012年夏天,我借宿在黔东南一个古镇上,半夜头皮发痒,跑到院子里的水井边洗头。
费劲打了一桶水,用甜菜给我的手工皂打起了满头泡沫,我随手把肥皂搁在了井台上,一边抬头看月亮一边搓头。
然后,我猛地一回头,那块肥皂……
P.S.为弘扬社会正能量,此处删去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