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乜[咩-什么/你当初怎么找到这里的/喺-在/咁-那[这么/仲-还/听日-明天/嚟-来/嗰种-那种/嘅-的/冇-没有/刚刚[啱啱]是知道的现在[而家]不确定
005/最后的晚餐
许多猝不及防的故事,都是以某方一时兴起的好奇或蓄谋已久的算计作开头。
至于结尾,谁在乎。
只要打从一开始就喜欢坏故事,一切就变得没那么难接受了。
甚至可以平静地说:我本来也没抱什么期待呀。
俞锦书符合标准。
她的目的很单纯,又心机。
——让他记住她。
所以送完章歆和陈姨,俞锦书开始喊饿。
江梦迟问她是不是故意卡着点。
她没否认,选了个不上档次的大排档。
但是五年过去了,它还活着没,不好说。
俞锦书建议:“如果你不嫌麻烦,我们可以一起找一找。”
江梦迟抬眸,从车内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你都唔嫌,我嫌乜?送佛送去西。”
然后,她带着他七扭八绕,钻了几个小巷。
但凡他车技再差一点,这么大的车都不可能过得去。
到地方,她先夸赞了他的车技。
环境相当恶劣,不比小巷强。
一连串的摊位挤成一排,地面算不上干净。
嘈杂吵闹,喝了酒的人们大声地聊天划拳,充满市井气。
江梦迟挺稀奇的:“你当初点搵到呢度架?”
俞锦书笑笑,走到一张桌前,用鞋尖勾了个塑料矮凳坐下,“呀,你真聪明,知道我喜欢听你讲粤语。”
她一边看着桌面上沾了不少油渍的菜单,一边苦恼:“你吃鱼吗?”
他跟着坐下,“唔食。”
“小龙虾呢?”
“我唔肚饿。”
“我也不喜欢吃海鲜。”
能驴唇不对马嘴,还能顺着把天聊下去的,也就俞锦书了。
扫完二维码,她又开始纠结:“挺多我想尝的东西,可是吃不完。”
后来以江梦迟的妥协收场,“可以打包。”
“我不吃第二顿。”
“我拎。”
俞锦书点着菜品后面的加号想,耳坠果然是送女人的,总不能送长辈放着一定没错的绿翡翠不选,选蓝宝石。
到哪一步了?住在家里吗?那应该谈了很久吧?
想着想着,菜单上有的,除了鱼和小龙虾,她几乎全点了。
“你在广东呆了很久吗?”
他回:“喺香港,二十几年。”
“哦。”俞锦书说,“我没去过,只是喜欢听粤语歌。”
他问:“杨千嬅嘅《野孩子》,听过未?”
“你们心理医生是不是都会读心术啊。”
江梦迟没反应过来,愣了一时。
恰逢老板来上菜,她掰开自己的筷子,哼了句‘缠住吻住春风吹住我吗’。
他说不太标准。
她咬着筷子:“那你有空教教我呗。”
江梦迟看向上桌的菜,“你食海鲜?”
一个男人,如果在这种请求后没明确答应,多半是对你没意思。
总不能直接拒绝,多尴尬。
可俞锦书不怕,“你转移话题转移得好生硬。”
“我以为算委婉。”
“我不吃啊。只是觉得不点,对不起你耗那半升油而已。”
“咁我真系要尝下。”
“我想问问你。”她抬头盯着他,“没意思,跟我讲粤语干嘛?我还以为是我特殊呢。”
是有疑惑直问的性子,懒得费心神猜来猜去。
好似在她的字典里,不存在生和熟的概念。
见了几次谈感情,很正常。
“方便。”江梦迟夹了一筷子菜,“其实讲真,我普通话唔算好,但喺医院做嘢,冇办法。”
俞锦书小幅度点头,“这样,原来我自作多情了。”
直接得让人自责。
江梦迟本想找补,她却转瞬一副宽宏大量的姿态:“没关系,你在我面前可以随意一点,反正我听得懂嘛。”
并非单纯想让他行方便,俞锦书哪会那么好心。
不过是他讲起来格外风流,她爱听。
他要因此觉得她贴心,那更好,她不会解释。
想引男人的兴趣,其实挺简单的,多制造几个这样的误会就够。
总归大家没机会深刻接触,见得只是刻意营造出的一面柔情。
过了新鲜劲儿,再一人丢掉的一人去捡。
隔壁桌酒过三巡踩箱喝时,俞锦书差不多吃了个八分饱。
于是又有闲心找找事,让他这顿饭吃得不安生,“你女朋友吃了吗?”
江梦迟用奇怪的目光看她一瞬,搞不清楚问题的出发点在哪儿。
旁敲侧击的话,应该有更聪明的话术。
无聊问问的话,她也不像这种人。
他沉默得太久,久到俞锦书忽然就没那么想知道了,随口打发:“你别误会,我就是看隔壁桌的大哥有女朋友。”
“你男朋友食咗未?”
她放下筷子,“你对我有意思的话,可以直说。”
江梦迟正喝水,没想到她会来这么一出,呛了一口。
俞锦书压抑住心中雀跃,递去张纸巾,“不至于。”
在他慌乱的瞬间,她恶作剧的满足感简直抵达顶峰。
就像,没什么比看一个秀才听到烂俗黄段子后手足无措更有趣。
“好好食饭,唔好百厌。”
“这句我听不懂。”
“让你不要调皮捣蛋,一般用在小孩子身上比较多。”
“你多大呀,说我小孩子。”
“比你大。”
风吹散烟雾,带走热闹,毕竟吹牛也得停下喝两口酒歇一歇。
夜色渐渐晚,到了凉一阵的时候。
俞锦书却没紧衣衫,弓着腰凑近了些,“我们会变成达芬奇的那幅画吗?”
“什么?”
“最后的晚餐。”
他打趣:“那我们谁是叛徒?”
“我猜是我。”她捂着剩了一半饮料的酒杯,突然后悔,没喝点酒,“你看起来就像最忠诚的那一个,揪出我,是你表忠心的最佳途径。”
江梦迟也好奇,还特地确认了一遍玻璃杯里透出的颜色。
登时,俞锦书配合地把手挪到杯子前,阻挡住他的视线。
他要是当她醉了,那就真的醉了吧。
“我估,我唔算最忠诚嘅。”江梦迟说,“我冇信仰。”
“那我们结账吧。”
“好。”
他慢了一步,俞锦书抢先付了钱。
东西包好,重新放回桌上。
她并未伸手去拿,起身拍了拍衣服,“吃饱了,走了。”
待江梦迟拎好,转身一看,她都走远了,根本没等他。
他朝着她喊了一声:“我送你?”
“不用了。”俞锦书留给他一个侧影,“我要抽烟。刚才看你车上没有烟灰缸,你不在车上抽烟的吧?”
不知道是不是坏人回头只需要立地成佛,她不问还好,一问,江梦迟突然对她充满好奇。
是个清醒的疯子,还是个装睡的人。
怎么看,她都不像在乎别人的主儿。
难得多事,他用手指点了点自己嘴角,“我仲以为你今日从良。”
俞锦书花了几秒钟反应,才意识到他指的是今天特地摘下的唇钉。
捂着肚子笑了一会儿,直起身时擦着笑出的眼泪,冲他做了个鬼脸,顺便吐出舌钉,“这儿还有一个呢。”
从哪门子良?踏进苦海,她就没打算渡过去。
他问:“唔痛呀?”
她如实交代:“疼。”
“痛仲打?”
“我要得就是痛觉呀。”
任何不着边际的事情,放在她身上,仿佛会变得合理一点。
俞锦书抽着根饭后烟,仰头,冲天空吐雾,“人体穿刺算另类艺术,跟艺术沾边的东西总不大众,能被称为天才艺术家的人大多都疯。”
灯光穿过雾,染了一层暖色。
她颈部的线条似天鹅,在夜里好突兀。
江梦迟说:“我唔知,冇诊断过。你要想知,听日叫毕加索嚟我诊室挂个号。”
“哈?”她吸了一肚子凉气,笑得咳嗽,“人家都说他有精神分裂,怎么到你这儿,还要重新诊一回。”
“我系嗰种,接触交流前,唔会通过表面嘅行为妄下定论嘅人。”
看起来很认真地听进去了,转头,俞锦书就证明了她完全将他的话作耳旁风,“那你觉得我是哪种人?”
他开玩笑:“十二门徒中嘅其中一位。”
她眼波流转,“那你看人还蛮准。”
俞锦书没准备再聊了,一手揣着衣兜,往路边走,完美融入那群醉酒的人,步子摇摇晃晃。
江梦迟快走两步,到她身旁,扶了一下她的胳膊,“真系唔好我送?”
她抬眸时,微眯着眼睛,脸被风吹红,“真不用,我喝没喝酒,你还不知道么?”
他说:“啱啱系知嘅,而家,唔确定。”
“看不出来,先生这么喜欢开玩笑。”
“我亦冇睇出,你咁正经。”
“你喜欢毕加索,还是达芬奇?”
“弗洛伊德。”
俞锦书抽出手,挥停辆出租车钻进去。
态度十分明确了,他也没必要再坚持了。
只是按照常理,江梦迟应该在窗边跟司机交代几句,比如家庭住址,开慢点之类的。
但他不知道她的住址,也不知道她急不急着回家。
干站了半晌,才说:“别绕路,按导航开,她没喝酒。”
司机斜着眼瞧他,拍下空车的标志,将计价器又归一次零。
俞锦书从后座探出头,手臂叠在车窗上,撑着下巴,“你怎么这么不讨喜啊。”
“没必要。”
他原本弯着腰在副驾那边,俞锦书一伸手,扯过他衣领,凑到耳旁:“我在你车上留了一样东西。”
说完便推开他,“走啦!”
车开始去几米,江梦迟的半边脸还因她的吐息烫着。
礼物总给人期待。
她能留下什么呢?
当他接着电话拉开车门,一扭头,副驾座椅扔着张孤零零的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