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后,楚喃喃没有像往常那样,去图书馆学习。在昨天那件事发生后,她暂时对图书馆带着些许抵触心理。
将需要的书用白色的帆布袋装好,楚喃喃在经过沈知行桌前的时候,特意停下了脚步。
此时,沈知行正翻动着手机,察觉到前方有人,他抬眸看了一眼,刚好将楚喃喃那副波澜不惊的面孔收入眼中。
教室里没剩几个学生,今天是周五,下课铃一响,一个个都像是脱了缰的野马,直接冲向校门。
“昨天,谢谢你。”在看到沈知行时,楚喃喃的面容上才浮现出些许的笑容。
平日里,所有人都觉得她不苟言笑,看起来阴气沉沉的。
但沈知行却发现,自从他来到这个班,楚喃喃脸上的笑容,似乎全部呈现在他面前。
“举手之劳。”沈知行笑笑,看起来同往日无异。
楚喃喃顿了顿,从白色的帆布袋里拿出一盒巧克力。
金色的锡纸,精美的包装,光是从外表来看,这盒巧克力的价格就不便宜。
“嗯?”沈知行挑眉。
楚喃喃微微颔首:“谢礼。”
在午休的功夫,楚喃喃出门去超市特意买了这盒巧克力,总共十二颗,花了楚喃喃一百多。
尽管这让楚喃喃近一个月都要精打计算,但她不喜欢亏欠别人。
送沈知行这盒巧克力,跟和榆市二中那姑娘用零食交换卷子是一种含义。
楚喃喃没办法单方面的接受他人的好意,但她孑然一身,一无所有,只能通过这种方式,用以回报对方。
“以后如果在学习上有需要的话……”说到这里,楚喃喃意识到对方的成绩似乎比她还好一些。于是,话语落在嘴边,楚喃喃自嘲地笑笑,“不,没什么。”
沈知行的目光落在楚喃喃的背影上,如果不是他昨天眼睁睁看着楚喃喃的脚伤的那么严重,恐怕没人会想到,这个亭亭走过的姑娘,脚受伤了。
此时,楚喃喃在沈知行眼中,不再是最初的那只黑毛软兔子。
她变得更为野性,或者说,更为鲜活。
夜晚,沈知行没等到周博言,自己先去了万衍的局。
还没进屋,里面传来的音乐声响震耳欲聋。
沈知行推门进入,一眼就看到万衍的朋友常远川带着自己的女友,身旁还坐着不少清朗高中的人。
“万衍呢?”沈知行看着一桌子的酒水,随手挑了一瓶啤酒,坐在了最边上的沙发。
“说是晚点来。”常远川搂着女友,挠了挠头,“沈哥,我们玩点什么,等万衍来。”
此刻,本该是配角才会坐的边椅,却因沈知行在那里,自动变成了主位。常远川拍拍女友的后背,示意她坐在另一侧。然后,自己向沈知行所在的位置凑近了些许。
“沈哥,没带女友?”常远川问道。
沈知行抿了口酒:“听谁说的?”
“不都说你在海市有个女友吗?”常远川家在榆市也算是豪门,和沈知行也算是从小认识,手里的消息比较灵通。
沈知行喝了一口酒:“你消息闭塞了。”
“嗯?”常远川不解。
榆市是政治中心,海市是文化中心,两个地方都有富豪权贵,但处事方式各有不同。榆市看重家庭血缘,海市更看重身价。彼此之间互相看不上对方,两地富豪权贵之间的联姻自然少得可怜。
但沈知行的母亲是个奇人。出生榆市赫赫有名的沈家,当年为了结婚,与未婚夫私奔到了海市。借着自身能力,在当地白手起家赚得第一桶金。几年后,沈知行的母亲独自带着两岁的沈知行,将公司从海市搬回了榆市。至于沈知行的丈夫,至今成了圈子里闭口不谈的秘密。
常远川叔叔辈的亲戚在海市,从他那里得知的小道消息是,沈知行的母亲有意让沈知行去海市继续发展,所以在儿子的择友上做了干涉,专门为他在当地挑选了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姑娘,表面上说是朋友,但目的是什么,大家谁都清楚。
沈知行依靠在沙发上,手指轻轻点着杯沿,面容清新俊逸,说出的话却带着几分玩味:“你知道我为什么回榆市吗?”
没等对方做回答,沈知行自问自答:“我妈看上了白家小姐,让我带着她去约会。我没去,让她在餐厅等了我一天。”
亦真亦假,常远川没听出来沈知行话里有话。
不过,大家都知道海市白家有多么看重家里的女儿,沈知行这么一出,完全是把对方的脸往地上踩。
“我听说白家那位是个漂亮的姑娘。”常远川已经十八岁了,从小在长辈身边耳晕目染,对他们来说,妻子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妻子背后的家庭、地位以及可能带来的利益。
在本该为高考辛勤付出的年纪却已经提早接触了勾心斗角,这并非特殊,而是这个圈子的孩子们习以为常的事情。
“那这福分给你?”沈知行瞥了一眼。
常远川连忙摇头。白家家风严谨,他这种花花肠子,娶了这位就跟被阉割当太监差不多。
众人话题换了其他内容,沈知行安静的听着,有时候回上几句。
时针走了一格,桌上的空酒瓶也变多了。沈知行刚从洗手间回来,推门进屋,一眼看到脸上挂彩、狼狈不堪的万衍,气呼呼地坐在沙发上往嘴里灌酒。周博言也陪坐在一边,脸上带着尴尬。
“挨打了?”沈知行看向周博言,对方点点头。
万衍皱皱眉:“林晔那个狗崽子。”
沈知行含笑的眼眸因为这句话,收起了全部笑意。他坐在沙发上,一条腿搁在另一条腿上,看向对方:“林晔?”
万衍的目光在周博言和沈知行身上来回打转,最后说道:“刚才在学校旁边的商场买东西,出来碰见林晔。他和我之前有点矛盾,今天也不知道发什么疯……”
林家疼爱孙子,林晔在清朗作威作福了这么久,至今也没几个人敢动他。
但万衍家庭也不差,真让他把这口气吞肚子里,他也不接受。
捂着红肿的脸颊,万衍又蒙头喝了一瓶酒。半醉之际,当着房间里所有人的面,突然抛出一句话。
“我收拾不了林晔,但我能收拾他的心肝宝贝。”
沈知行挑眉,目光带着几分深意,落在了万衍身上。
“林晔不是喜欢楚喃喃吗?谁能追到楚喃喃,带着去林晔面前走一圈,我送他一辆大奔。”万衍说完后,扫了一圈房间里的人,除了常远川带着女友,其他八-九个人都是独自一人来的。
屋子里先是沉默片刻,有人还没到万衍这种层级,一辆车对他们的诱惑还是挺大的。
不过,有人小声道:“不会吧,追楚喃喃?万哥,我们也没饥不择食成这样啊。”
万衍明显被林晔气的不轻,直接从桌子上拿起空易拉罐砸了过去:“所以呢?林晔喜欢,你就不能去追?管你怎么追,是用钱砸还是花言巧语骗,只要带着楚喃喃去林晔面前走上一圈,让那小子心里不痛快,我就开心。不然,你敢顶着林晔他爷爷的威名,去打林晔?”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万衍准备继续加筹码。
这次,倒是有人接话了:“说定了,万哥,我明天就去,不过是不是得给大家排个序,一口气全去追楚喃喃,恐怕成功几率直线下降吧。”
“林晔都追不到,我们能追到?”还有人提出了质疑。
一人听后,嬉笑道:“我听别人说,林晔这么久没追到,是什么贵的都不送,就想用玫瑰和情话把楚喃喃追到手。但对楚喃喃这种穷酸姑娘来说,这些没用啊。应该砸点钱,肯定立马就投入怀抱了。”
在这群人看来,为了报复林晔而去迁怒楚喃喃一个无辜女生,算不得什么错事。
楚喃喃的感情,并不珍贵。
亦如她这个人一样,就像是杂草。
耳边是其他人对楚喃喃的评论,沈知行脑海中,不禁浮现出楚喃喃的身影。
赤-裸双腿站在水池中抖动的身体、身姿摇曳的步行、被欺负后泛红的眼眸……
同时,沈知行还想到了万衍曾经那句话。
——穷姑娘进大观园,总要巴结点什么。
——如果不接受呢?
——胃口大,想要更好的。
“好了,你们干脆排个序,谁第一个去。”万衍说到这里,心情才好上一些。
可还没等有人接话,坐在边椅上的沈知行突然开了口:“万衍,一辆车?打发叫花子呢。”
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到了沈知行身上。
“三个月,如果我追到楚喃喃,你欠我一个承诺。”沈知行唇角含笑,修长手指抓着酒杯,对万衍做了一个举杯的动作。
没有人敢排第二个。
或者说,沈知行出手了,没人觉得自己能比得过沈知行。
万衍沉默片刻,最后笑了笑:“好。”
这样幼稚的游戏,沈知行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参与。但只要想到是楚喃喃,他心底就浮现出些许说不清的心思。
“沈知行,你喜欢楚喃喃?”在众人重新讨论其他话题的时候,周博言小声问道。
沈知行摇摇头,语气淡漠:“怎么会。”
作者有话要说:狗儿子,你就给我等着真香吧!(指指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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