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亲爱的读者,没多久以前,也就是太阳刚升起不久,我把我坐着休息的那张安乐椅旁边的灯关掉后,我还在写这些东西,顺便写了这张字条给毕尔德:“我快死了,方便的话过来一趟。”

我写那张字条的时候并不认为我快死了,但我现在真的觉得很难受,随时可能会开始最后的死亡,而优秀的作家会预做安排。晚一点儿我也许没有力气再写那张字条,所以要事先准备好。我还没把字条送出去。今天卡罗琳不在家,等会儿我可能让玛丽安或哈丽叶送过去给毕尔德。毕尔德如今也跟我一样老迈疲惫又衰弱,不过他不需要赶远路。我从卧室窗子这里就能看见他家。

这时候你很可能会问:你到底什么时候写的这些东西?

亲爱的读者,打从我们展开这段旅程以来,我将首度回答这个问题。

我为你撰写这份长篇手稿最后这一部分的时间是1889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今年夏天我病了,但还是继续写这本回忆录。秋天来的时候,我觉得健康大有起色。9月3日我写了这封信给雷曼:

我睡着了,医生禁止家人吵醒我。医生说睡眠是我的药物,他觉得我的病情很乐观。别管那些墨水渍,我的手还稳得很,只是我晨袍袖子太宽。亲爱的老朋友,暂时别过,也许我们真的会老当益壮。

可是我写那封信的隔周,除了诸多痼疾,呼吸道还发了炎。尽管亲爱的毕尔德没有明说,我看得出来他已经不抱希望。

我相信你看到了我留给你的这份手稿最后几章那些墨水渍,我知道你能谅解。我晨袍的袖子真的太宽。再者,跟你说句我不会对雷曼和毕尔德和卡罗琳和哈丽叶和玛丽安和威廉·查尔斯说的实话,我的眼睛和我的手部协调已经大不如昔。

就在1889年的5月,有个没礼貌又爱打听的年轻记者直接问我,我长期使用兴奋剂的传闻是否属实,我这么回答他:

我写小说三十五年了,我习惯性释放伴随脑力工作——法国小说家乔治·桑声称这是所有劳累工作之中最令人沮丧的一种——而来的压力,一段时间用香槟,另一段时间就用白兰地(老干邑)。如果活到明年1月,我就六十六岁了,此刻我还在写另一篇小说。在这方面我自有定见。

在这个凉爽的9月23日,我相信我活不到明年1月,也听不见我生日那天的六十六响钟声。但我已经比我滴酒不沾的父亲多活了漫长的五年,也比我亲爱的弟弟查理多活大约二十年。查理在世时鲜少使用兴奋剂,顶多就是偶尔啜饮几口威士忌。

查理在1873年4月9日过世。他死于肠胃癌症。狄更斯生前一口咬定查理得的是癌症,只是我们大家一直不肯相信。我唯一的安慰是,查理终于一病不起的时候,狄更斯已经死了三年。万一我必须忍受狄更斯幸灾乐祸地嚷嚷着他对我弟弟的诊断多么正确,我恐怕非得杀了他。

我该不该约略叙述一下狄更斯死后这十九年来我的生活情况?亲爱的读者,那好像不值得浪费你我的时间,也不是这本回忆录的目的与重点,我相信你也不感兴趣。这本回忆录写的是狄更斯和祖德,你好奇的也是他们,不是你卑微、不值一提的叙述者。

简单来说,1870年初秋卡罗琳·G回到我格洛斯特街90号的家,就在……就在狄更斯死亡,而她当时的丈夫失踪的几星期后。那段时间乔瑟夫·克罗的母亲多次中风,似乎根本没人发现他和他太太都失踪了。有些好奇人士随口打听了几句,可是克罗夫妇的账单都付了,债务也清偿了,房子的租金付到7月底。人们发现他们失踪以前,房子已经整理干净,没有留下任何衣物或私人用品,房子和里面的几件廉价家具重新回到出租人手中。即使有人认识克罗夫妇,也都猜测酗酒成性的克罗和他郁卒的妻子迁居他处了。克罗那些流氓朋友都以为时运不济的克罗和他那个经常意外受伤的妻子搬去澳洲,因为平时克罗只要几杯黄汤下肚,就告诉他们有一天他会不告而别。

到了1871年3月,我重新在教区记录里正式登录卡罗琳·G太太为我的管家。凯莉很高兴她母亲终于回家来,据我所知,她从来没问过她母亲是如何摆脱不幸的婚姻的。

1871年5月14日,“马莎·道森太太”生下我的小女儿哈丽叶(当然以我母亲的闺名命名)。马莎跟我的第三个孩子——威廉·查尔斯·柯林斯·道森——生于1874年的圣诞节。

我几乎不需要告诉你马莎每次怀孕生产后都变得更胖。威廉出生后,她不再假装想甩掉像大片猪油似的挂在她身上的肥肉,也好像不再在乎自己的外表。我曾经描写过马莎,说她是我喜欢的那种女孩的典型:“那种吃牛肉长大的胖嘟嘟英国女孩。”可是牛肉养出来的肥肉难免有可预期的结果。如果有人要求1874年的我重写那个句子,它就会变成:“她是吃女孩长大、胖嘟嘟的巨大英国牛肉的完美典型。”

就算卡罗琳听说过马莎和孩子们的事,甚至知道我把他们都迁移到道顿街,好让他们住得舒适些,也离我近些,她从来没提起过,也没让我知道她知情。就算马莎知道1870年以后卡罗琳又回到格洛斯特街90号(或这几年的温波尔街)跟我同住,她也没提起过,也没让我知道她知情。

亲爱的读者,如果你想知道狄更斯死后我的文学创作进展,我可以用一个残酷的句子为你做个总结:世人认为我的事业与人生一帆风顺,我却一直很清楚,我的事业与人生携手并进,迈向一塌糊涂的惨败。

一如过去的狄更斯,我终于开始举办公开朗读会。朋友们都说我的朗读会轻松愉快又精彩。我自己知道——英国和美国那些直言的评论家也都这么说:我朗读时语调含糊、了无生气、支离破碎。

一如过去的狄更斯,我继续写小说,尽可能将它们改编成剧本。每一本书都比前一本更蹩脚,所有的书都比我的杰作《月亮宝石》更逊色。只是,多年以来我一直都知道《月亮宝石》根本不是什么杰作(是那半部《艾德温·祖德疑案》让我看清了这点)。

或许我的不受欢迎——事实就是如此,未来世界的读者——是从狄更斯逝世几天后开始的。当时我私下跟查普曼与霍尔出版社的费德列克·查普曼联络,我说只要他们愿意,我可以为他们完成《艾德温·祖德疑案》。我告诉他们,虽然那本书后半部内容没有现存笔记——这是事实,狄更斯并没有在任何纸页空白处或蓝色纸张写下《艾德温·祖德疑案》未完成部分的大纲——但狄更斯过世之前曾经私底下向我(而且只有我)透露过相关情节。我,而且只有我,有能力写出《艾德温·祖德疑案》的后半部,我只要求微不足道的费用和列名为共同创作人(正如我们早期那些共同创作的作品一样)。

查普曼的反应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他大动肝火,直言不讳地说,英格兰没有任何人——不管他多么有才华,或自以为多么有才华——能够取代查尔斯·狄更斯的地位,就算我口袋里有上百条完整的大纲也一样。“宁可世人永远不知道谁杀了艾德温·祖德,如果艾德温·祖德果真死了的话,”他写信告诉我,“也不能让平庸之辈狗尾续貂。”

我觉得他用的成语既不贴切又很可笑。

查普曼甚至信誓旦旦地说,有关我的提议他会保密到底(也提醒我永远不要告诉任何人),以免如下后果:“你会不可避免又无可救药地遭世人唾弃,也必定被看成、被认定为全英格兰、全大英帝国和全世界最放肆的人。”

一个出版商兼编辑表达能力竟然如此差劲,写出这种残废句子,我到如今都想不通。

可是那时候确实开始出现不利于我的传闻与耳语,也正是那个时期——如我所说——公众对我的憎恶排山倒海而来。

一如过去的狄更斯,我到美国和加拿大办了一系列朗读巡演,时间是在1873年到1874年,客观来说,那场巡演是彻底的灾难。巡演还没正式开始,一路上的轮船、火车和马车的奔波已经把我累垮。美国观众好像跟英国观众见解一致,认为我的朗读欠缺活力,甚至口齿不清。巡演过程中我身体始终不舒服,到最后就连大量的鸦片酊——我发现在美国寻找并购买这玩意儿出奇地困难——也无法为我带来精力和愉悦。美国观众都是白痴,那一整个国家都是老古板、女学究和乡下草包。对于卡罗琳跟我一起出游,法国人一点儿意见都没有,美国人却完全无法接受我的巡演团体里有个不是我妻子的女性。因此,在美国那漫长的几个月里,我必须独自忍受旅途的劳累、身体的病痛和每晚在舞台上的屈辱,都得不到卡罗琳的慰藉与协助。

我也没有多尔毕来帮我打理巡演时的生活琐事。我雇来代替我督导我某一出戏在纽约与波士顿的上演事宜——我配合朗读巡演安排的首演——的经纪人满脑子只想敲我竹杠。

1874年2月,在波士顿和美国人称为新英格兰那块单调白色帆布地图上的几处郊区疙瘩,我跟多位美国文学圈与知识界的引航光相聚,比如朗费罗、马克·吐温、诗人惠蒂尔、医生作家奥利弗·霍姆斯等人,我不得不说,如果这些人就是“引航光”,那么美国文学圈与知识界的光芒实在非常暗淡。(不过,我倒是很喜欢霍姆斯为我撰写并当众朗诵的赞美诗篇。)

当时我就明白——至今依然相信——那些争先恐后来看我或花钱买票听我朗读的美国人之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我曾经是狄更斯的朋友兼合作伙伴。狄更斯是我永远摆脱不掉的鬼魂,是我每次走近一扇全新的门的时候,必然出现在门环上的马利脸庞。

我在波士顿见到了狄更斯的老朋友费尔兹和他太太,他们带我出去享用一顿美味晚餐,又带我去欣赏歌剧。但我看得出来安妮·费尔兹不太喜欢我。所以,不久后我读到她私底下描写我,却迅速登上媒体的文字时,丝毫不感到惊讶:

个子矮小,体型怪异,额头和肩膀过大,跟身体其他部位不成比例。他口齿伶俐,谈吐有趣,内容却乏善可陈……一个在伦敦社交圈备受推崇与宠爱的男人,饮食不知节制,百病缠身,为痛风所苦,简单来说,不是人类的完美典型。

总而言之,我在美国那几个月里唯一享受到人情温暖又放松的时刻,就是我南下宾夕法尼亚州夸克镇探访故友法裔英籍演员费克特那段时间,他就是送狄更斯瑞士小屋那个人。

费克特已经变成酒鬼兼满口胡言乱语的偏执狂,这个曾经出类拔萃(相貌不算太俊美,毕竟他擅长反派角色)的演员如今无论外表或举止都显得粗俗又自满。他离开伦敦之前跟剧院里所有合作伙伴都起过争执,当然,那些人都是他的债主。他也跟他的女主角夏绿蒂·列克莱克吵架,甚至公开羞辱她。后来他到美国宾州娶了一个叫莉琪·普莱斯的女孩,她也是演员,但才华平庸。没有人觉得有必要告诉普莱斯小姐,费克特在欧洲已经有妻子和两个小孩。

1879年费克特肝硬化死亡,根据伦敦的一份讣告,当时他的处境是“遭到全世界鄙夷并孤立”。他的死对我是一大打击,因为他死亡前六年我去夸克镇拜访他,他又再一次跟我借钱,始终没有还清。

去年我写这本(墨渍斑斑的)回忆录时,或者是前年1887年,总之是在我从格洛斯特街90号(埃格妮丝开始尖叫,我觉得不只我一个人听得见,因为魏博太太和其他仆人无论如何都不敢靠近那扇封死的门)搬到我目前居住(兼等死)的温波尔街82号现址后不久……

我说到哪里了?

哦,对了。去年或前年,有人介绍我认识霍尔·凯恩(亲爱的读者,我只能假设你听说过这号人物,也听说过介绍我们认识的罗塞蒂),凯恩注视了我很久,之后他对我的印象也诉诸文字:

他的眼睛又大又凸,眼神迷离又朦胧,像盲人的眼睛,又像刚施打过麻醉药剂的人。

但当时的我还不至于瞎到看不见他打量我的时候那种惊吓表情。那天我告诉凯恩:“你的视线好像离不开我的眼睛,我必须说明,我的眼睛里有痛风,它想方设法要把我弄瞎。”

当然,那个时候(以及之前很多年)我用“痛风”代表“甲虫”——代表“圣甲虫”——代表“祖德那只钻进我脑子,进驻我疼痛双眼后方的昆虫”。它的的确确想方设法要把我弄瞎,向来如此。

好吧……读者,但我知道你一点儿都不在乎我的过去和我的病痛,更不在乎此时煞费苦心为你撰写这本回忆录的我即将油尽灯枯。你感兴趣的只是狄更斯和祖德、祖德和狄更斯。

亲爱的读者,我从一开始就摸清了你的心思……你根本不在乎这本回忆录里的我,你之所以继续读下去,都是为了狄更斯和祖德,或祖德和狄更斯。

几年前我开始动笔写这本回忆录,满心希望你知道我是谁,更重要的是,你还知道我写过哪些作品、读过我的作品,也看过我的戏。可惜不是,生活在冷漠未来的读者,如今我知道你没有读过《白衣女人》,甚至没读过《月亮宝石》,更别提我的《夫妇》或《可怜的芬奇小姐》或《新妓女收容所》或《法律与仕女》或《两种命运》或《鬼旅馆》或《流氓的一生》或《落叶》或《耶洗别之女》或《黑袍》或《心与科学》或《我说不行》或《邪恶天才》或《该隐的后裔》,或目前我殚精竭虑创作的小说《盲目的爱》,这本书正在《伦敦新闻画报》上连载。

各位读者,以上这些书你一本都没听过,是吧?

在你的傲慢未来里,当你乘着无马车辆滑进书店,而后回到你点着亮晃晃电力灯具的地下室住宅,或者甚至在你装有电灯的车厢(什么都有可能)里展书阅读,或者夜晚溜进剧院——相信你们还有戏院,我很难相信你读过我的书,或看过我的剧本的演出:比如《冰冻深渊》(这出戏在曼彻斯特首演,它从来就不是狄更斯的作品);或《黑与白》(在阿代尔菲剧院首演);或《白衣女人》(在奥林匹克剧院首演);或《夫妇》(在威尔士王子剧院首演);或《新妓女收容所》(在奥林匹克剧院首演,也配合我的美国巡演在纽约登台);或《桂欧小姐》(在环球剧院首演);或《绝对的秘密》(在兰心剧院首演);或——终于——《月亮宝石》(在奥林匹克剧院首演);或……

光是写上面那些东西就让我精疲力竭,耗去我最后一丁点儿力气。

那几千个又几千个日日夜夜的笔耕,在说不出口的疼痛与难以忍受的孤寂和纯然的恐惧中创作,而你……读者……却没有读过或坐在剧院中欣赏过任何一件。

去它的。去你的。

你要的是祖德与狄更斯,狄更斯与祖德。好吧,那么,现在上午九点刚过,我用我仅剩的、游丝般的气力告诉你祖德的事。读者,你要多少祖德就有多少,噎死你。这一页的墨水渍多于文字,但我不道歉。我也不为我的出言不逊道歉。我道歉得烦了,我的人生就是没完没了、一回合又一回合、毫无理由的道歉……

我曾经以为我能够预见未来——那些游走在科学边陲的人称之为预知能力,但我从来不敢确定我是不是真的有天眼通。

如今我很确定。尽管我的生命只剩不到两小时,我却能看见这段“余生”的每一个细节。我能清楚看见未来——即使我的视力渐渐模糊——这点仍然很不同凡响。所以请原谅我使用未来式。我的未来将会是——套句俗话——昙花一现。我现在就要写,趁我还能写,因为我能看到未来,看到今天早上稍晚的时候,看到我生命的尽头,能预先偷窥到我再也提不起笔的那些时刻。

狄更斯死后这十九年又三个月以来的每一天,祖德始终以某种形式跟着我。

每逢凄冷的秋冬夜晚,当我望着窗外的雨,就会看见祖德的某个喽啰——巴利斯或狄更森,甚至那个眼睛怪异、无辜送命的男孩醋栗——站在对街盯着我。

每回我在伦敦街头散步,努力想甩掉身上这些腐烂之前不可能离开我的肥肉,我都能听见背后传来祖德的手下、祖德的眼线的脚步声。巷弄里永远藏着阴暗身影和明亮眼睛。

读者,如果你有一点儿想象力,请想象一下,你置身纽约市某个鸟不生蛋的村庄——比如奥尔巴尼,那里的痰盂比人口数来得多——在某个宽敞、通风良好、阴暗又酷寒的演讲厅里朗读,外头暴风雪肆虐。当时有人好意告诉我,十六年前狄更斯在那个场地演讲时,观众超过九百人,那天我的观众大概只有二十五个。可是,在那二十五个人之间,在他们上方,祖德就坐在后方配合当晚朗读封闭的老旧衰朽楼座上,那双没有眼皮的眼睛眨也不眨,始终露出尖齿在微笑。

那些土包子美国人却想不通我的朗读为什么这么小声、这么矫揉造作又了无生气。

读者啊,日以继夜、夜以继日,祖德和他的爪牙和他的圣甲虫耗尽我的生命。

每回我张开嘴让毕尔德执行他愈来愈频繁的检查,我总是预期听见他惊叫:“天哪!威尔基,我看见一只巨大甲虫的壳堵在你的喉咙!它的螯会把你活活吃掉!”

祖德出席了我所有剧本的首演,也目睹了我小说的失败。

读者啊,你有没有看出我用书名玩着揭秘游戏?

《两种命运》,我曾经拥有,但狄更斯和祖德帮我选了差劲的那种。

《绝对的秘密》,我的心:对于那些跟我共享床褥(却不共享姓氏)的女人和那些身上流着我的血(同样不能冠我的姓氏)的孩子而言。

《流氓的一生》,我不需要多说。

《夫妇》,尽管身陷诸多牢笼,我独独避开了这个。

《我说不行》,我的一生。

《邪恶天才》,当然是祖德。

《该隐的后裔》,但我是该隐,还是亚伯[1]?我曾经把狄更斯当成哥哥。对于我谋杀他的意图,我唯一后悔的是我没有得手,祖德从我手中夺走了那份乐趣。

读者啊……你看出来了吗?你看得出狄更斯留在我身上的诅咒多么邪恶、多么可怕吗?

从过去到现在,我连一秒也没相信过祖德是某种催眠暗示的产物。我不相信他只是1865年6月被人一时性起创造出来,从那时起便诅咒着我生命中的每一天。但假使狄更斯当真做了这种事——假使世上没有祖德,那会是多么可憎、多么恶毒的行为。光凭这点,狄更斯就该死,他的肉体也活该在生石灰坑里被腐蚀。

但如果1865年他没有发神经在一场被(我)遗忘的催眠里对我鸦片药效作用下的浑浑噩噩作家脑袋暗示祖德,却告诉我他这么做,还说他只要晃荡怀表几分钟、简单下一道“无法理解”的指令,就能让我摆脱祖德,从此走出我人生的这场噩梦,这种行为又是多么残酷、阴险、不可原谅地差劲。

光凭这点,狄更斯就该死,死再多次都不够。

更重要的是……读者啊……狄更斯该死、该下地狱,因为尽管他有种种缺点与毛病(无论身为作家还是作为一个男人),他始终是文学奇才,我却不是。

这个诅咒——这个持续存在的认知,就像亚当受诱吃了辨识善恶树上的苹果后那场无比痛苦又难以挽回的苏醒——甚至比祖德更糟糕,而没有任何事比祖德更糟糕。

《盲目的爱》是我目前创作中的书本,我已经写出初稿。此时的我心知肚明,我再活不久,没办法完成润饰。

对谁的盲目的爱呢?

不是对卡罗琳,也不是马莎。我对她们的爱是短暂的、理性的、限额配给的,永远给得心不甘情不愿,而且总是——毫无例外——受欲望操控。

也不是对已经长大或成长中的孩子玛丽安、哈丽叶和威廉·查尔斯。我很高兴他们来到人世,除此之外,我没什么好说的。

也不是对我的书或我创作那些书付出的辛劳。那些书我一本都不爱。它们只是成品,跟我的孩子一样。

可是,天可怜见,我爱查尔斯·狄更斯。我爱他那种突如其来、感染力十足的笑声,爱他幼稚的荒唐行为,爱他说的故事,也爱跟他相处时那种每个当下都很重要的感觉。我痛恨他的才华,他活着的时候掩盖我的光芒,死后的每一年都更让我黯然失色。而且,不忠的读者啊,我相信在你那遥不可及的未来他更会远远凌驾我。

过去十九年来,我经常想到狄更斯最后告诉我的那个小故事。他说他还是个穷小子的时候走在伦敦街头,把一颗颗樱桃喂给一个骑在爸爸肩膀上的小男孩。那男孩吃光了他的樱桃,那个爸爸自始至终都没发现。

我认为狄更斯把故事说反了,我认为他偷了那男孩棕色袋子里的樱桃,男孩的爸爸始终没察觉,全世界都没察觉。

或者这是我自己不为人知的故事,或者狄更斯趁我骑在他肩膀上的时候偷了我的樱桃。

再过一小时,我会派玛丽安把字条送去给毕尔德:我快死了,方便的话过来一趟。

他当然会来,毕尔德从不让人失望。

而且他会来得很快,他家就在对街。可是他赶不及。

我会坐在我的大扶手椅上,就像现在这样。我后脑勺会枕着一颗抱枕,就像现在这样。

火焰会在炉栅里燃烧。

但我感受不到它的热度。

我为这些墨水渍致歉,我晨袍的袖子真的太大了。

阳光会从窗子高处照进来,就像现在这样,但只是高一点点,正如壁炉里的煤炭只会烧低一点点。应该会在十点过后。虽然阳光灿烂,房间却会一分钟一分钟变暗。

我不孤单。

读者啊,你一直都知道的,我死的时候不会孤单。

有好几个身影跟我一起在这房间里,或许在我费力写着的时候,它们会滑行过来,但我的手会没有知觉,我的写作从此终止,我手上的笔只会画出毫无意义的线条和污渍。

祖德当然会在这里。他的舌头会一吐一收。他实实实在很想跟柯林斯斯斯先生说个小秘密。

我在猜,在祖德后方左侧,我会看见巴利斯——菲尔德探长的儿子。菲尔德也会在场,在他儿子后面。他们俩都会露出食人族的尖牙。站在祖德右边的会是狄更森,他终究不是狄更斯认养过的那个儿子。他向来就是,也永远会是祖德的怪物。在这些身影后面就只是模糊的形状,个个都穿黑色西装披斗篷。在这屋里渐渐变暗的阳光中,他们看起来会很滑稽。

我将无法清楚辨识他们的面孔,圣甲虫终于啃穿了我的眼珠。

可是后方会有一个隐约不明的巨大身影。那可能是黑彻利探员,我只能勉强看出他黑色背心和寿衣底下的恐怖凹洞,像梦魇里的假怀孕。

可是读者啊(我早看穿你了,我知道这些事比我本人更吸引你),狄更斯不在其中。狄更斯不在场。

但我相信我会在,我已经在了。

接着,我会听见亲爱的毕尔德上楼的脚步声,刹那间我房间里那些身影会开始挤过来,七嘴八舌说着话。他们一面向我靠过来,一面嘶嘶嘶地喷着吐着含糊又刺耳的声音,同一时间说着话,却都语无伦次。我会举起双手捂住耳朵,如果我办得到的话;我会闭上仅剩的眼睛,如果我办得到的话。因为那些面孔会很惊悚,那些吵闹声会叫人吃不消,那会是一种我从没体验过的痛苦。

再过四十五分钟,这些事就会发生——在我送信给毕尔德之前,在其他人比他先到之前——可是我已经觉得痛苦、恐怖、难受、无法理解。

无法理解。

丹·西蒙斯

美国科罗拉多州

2008年4月23日

[1] 典故出自《圣经·创世记》,该隐与亚伯是亚当与夏娃的儿子,该隐后来因嫉妒杀死亚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