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吃人肉。

在去查令十字车站的火车上,我开始琢磨“吃人肉”这个古怪野蛮的词语和现象,也思索着它如何影响查尔斯·狄更斯的生活。当时我没有想到它在不久的将来会对我的生活产生多么严重的影响。

查尔斯·狄更斯的性格里一直潜藏的某种特质,对吃人肉或以任何形式被人吞食这个概念反应特别激烈。当年他跟前妻凯瑟琳的分居事件演变成公开丑闻,其实是他自己铆足了劲把家丑外扬,却毫不自觉。那段时间他不止一次对我说:“威尔基,他们要把我活生生吃了。我的敌人贺加斯家族,还有那些接收到错误信息、凡事往坏处看的公众把我的四肢一根根吞掉了。”

过去十年来,狄更斯多次邀我跟他去逛他非常喜欢的伦敦动物园。可是,尽管他喜欢观赏河马、禽鸟和狮子,真正吸引他走进动物园的却是爬虫类喂食秀。狄更斯怎么都不肯错过,为了怕迟到一路催赶我。园方喂爬虫类——主要是蛇——小老鼠或大田鼠,那种景象对狄更斯似乎有种催眠效果(经常扮演催眠师的狄更斯从来不允许别人对他催眠)。他会出神地站在原地。曾经有好几次,比如一起搭车出门,等演出开场,甚至坐在他家客厅时,他会再次对我叙述两条蛇分秒不差地同时吞噬同一只田鼠的情景,田鼠的头部和尾部各自消失在蛇的咽喉里。两条蛇强有力的下巴持续进逼,那只一息尚存的田鼠还在挣扎蠕动,前脚和后脚在空中扒抓。

就在斯泰普尔赫斯特意外事故前几个月,狄更斯曾经私下对我透露,他总是把家中家具的脚——比如浴缸、每个房间里弯弯曲曲的桌脚椅脚,甚至固定窗帘的那些粗绳——都看成正在慢慢吞噬桌面、浴缸或窗帘的巨蟒。“亲爱的威尔基,就算不看它们,我也觉得整栋房子正要慢慢把自己吞掉。”他会边喝调制朗姆酒边跟我说这些。他还告诉过我,他经常在宴会上(多半是为他举办的宴会)沿着长桌望过去,看见他的同侪、朋友和同事把牛羊鸡肉往嘴里塞,有那么一时半刻,就那么惊悚的一秒,他会幻想那些把食物叉进嘴里的餐具是不停蠕动的肢体。他说,那不是大小老鼠的肢体,而是人类的。他说他觉得这些经常浮现脑海的画面……令他焦虑不安。

不过,十一年前的真实吃人肉事件,或者该说相关传闻,改变了狄更斯的生命。

1854年10月,约翰·雷医师发表了一篇报告,叙述他搜寻失踪的富兰克林探险队的结果,这篇报告令英格兰民众惊骇不已。

亲爱的未来世纪读者,如果你没读过富兰克林探险队的事迹,那么我只需要简单告诉你,那是有关约翰·富兰克林爵士1854年带领一百二十九个人前往北极探险的事件。当时他们搭乘皇家海军提供的探勘舰“幽冥号”和“恐怖号”, 1854年5月起航。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去打通我们的加拿大殖民地北端连接大西洋与太平洋的西北航道。英国时时刻刻都在找寻前往远东更新更短的贸易路线。当时的富兰克林已经有点儿年纪,是个经验丰富的探险家,所以那次行动成功概率相当高。那两艘船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是在1854年夏末的巴芬湾。往后三四年间音讯全无,就连皇家海军都开始担忧,各界也纷纷筹组搜救队。可惜那两艘船至今下落不明。

国会和富兰克林夫人都悬赏高额奖金,许多搜救队——除了英国,也有美国和其他国家——纵横穿梭北极,找寻富兰克林和他的队员,或确认他们是死是活。富兰克林夫人信誓旦旦地宣称她丈夫和全体队员都还在人世,政府或海军里没有人狠得下心反驳她,其实当时很多英国人都已经不抱希望。

约翰·雷医生在哈德逊海湾公司任职,他走陆路北上,花了几个夏季的时间探索偏远的北方岛屿(据说那些地方只有冰冻的沙砾和昼夜不歇的风雪),深入“幽冥号”和“恐怖号”消失的那片广袤冰洋。雷的做法有别于皇家海军与其他搜救队,他跟当地因纽特野人共同生活,学习他们的原始语言,并在报告里引用许多当地人的证词。他也带着各式各样的物品返回英国,包括黄铜纽扣、无边帽、印有约翰爵士家族纹饰的船用碗碟、书写工具,都是富兰克林或他的队员们的所属物品。最后,雷还找到了人类遗骸,有的埋在浅坟里,有的散落地表上,甚至有两具骸骨还端坐在系了雪橇的小艇上。

除了这些足以说明富兰克林一行人悲惨命运的证据,令英国举国震撼的是雷访问因纽特人的内容。报告中表示,富兰克林和他的队员们非但全数罹难,更在生命走到尽头时吃队友的尸体苟延残喘。当地土著告诉雷,他们曾经见过白人的营地,那里有啃过的骨头,有成堆被砍下的肢体,有些高筒靴里甚至还留有腿骨或脚骨。

富兰克林夫人闻言当然大惊失色,她将雷的报告斥为无稽,甚至用她所剩无几的财产雇请另一艘船继续搜寻她的丈夫。吃人肉的说法让狄更斯毛骨悚然,却也无比着迷。

当时他开始在自己的杂志《家常话》发表有关那件悲剧的文章。起初他抱持怀疑态度,说那份报告“草率断言他们吃掉死去同伴的尸体……”。狄更斯告诉我们,他潜入“浩瀚书海”查找数据,最后确认“可怜的富兰克林一行人啃食同伴尸体的概率等于零”。可惜他没有说出具体参考书目。

当时举国上下开始相信雷的报告(他宣称已经找到有关富兰克林探险队去向的决定性证据,因此向政府索讨赏金),或开始遗忘。狄更斯的否认演变成激昂的怒气。他在《家常话》里毫不留情地对那些“野蛮人”口诛笔伐。在他眼中所有的有色人种都是野蛮人,但这回他指的是约翰·雷与其共同生活并且对其进行访问的那些阴险狡猾、谎话连篇、不可信赖的因纽特人。当然,在我们的时代狄更斯被归类为激进的自由主义者,可是,当他为绝大多数英国人发声时,一点儿都不影响他在大家心目中的地位。他写道:“……我们相信所有野蛮人都有一颗贪婪奸诈又冷酷无情的心。”他说,富兰克林爵士全体队员根本不可能“做出吃同伴尸体这么恐怖的行为来延长自己的生命”。

紧接着狄更斯做了一件怪事。他为了证明自己的论点而深入“浩瀚书海”,最后却选了《天方夜谭》作为佐证,之前他屡次告诉我,这是他童年时期最重要的书籍。他在总结时写道:“在《天方夜谭》的广大世界里,只有食尸鬼、独眼黑巨人、体积庞大样貌狰狞的怪物和潜行海岸的污秽动物……”才会吃人肉,或吃同类的肉。

就这样,举证完毕。

到了1856年,狄更斯为约翰·富兰克林爵士和他那些英勇队员的辩护提升到全新层次……而且把我也卷了进去。

我们一起在法国旅游那段期间,狄更斯突发奇想,要我写一出戏剧,安排在他当时的家塔维斯多克寓所演出。附带一提,我们一起出门旅行时,狄更斯总爱说我是他旅途中的“损友”,还说我们停留巴黎那段期间“身陷险境”。不过,尽管狄更斯喜欢那里的夜生活,偶尔也会跟年轻女演员聊聊,他却没有像我一样寻花问柳。狄更斯说,这出戏必须以探险队在北极失踪为题材,而且探险队成员必须像富兰克林远征队那样英勇过人临危不惧。他说,这出戏同时还得刻画伟大爱情与牺牲奉献。

“查尔斯,你为什么不自己写?”我理所当然地问。

他有心无力。他刚开始创作新小说《小杜丽》,他要办朗读会,杂志要出刊……所以必须由我来写。他建议剧名定为“冰冻深渊”,因为这出戏不但要描写北极的冰天雪地,也要探索人类内心深处的神秘情感与灵魂。狄更斯说他会帮我构思剧情,也会“做做校对之类的杂务”。我立刻明白这出戏将会是他的创作,而我只是负责把文字写出来。

我答应了他。

我们在巴黎时就开始动笔——或者该说我开始动笔,狄更斯则是花蝴蝶似的穿梭在跟朋友的聚餐、宴会等社交场合。到了1856年酷热夏季的末尾,我们已经回到他在伦敦的家。我跟他不管是写作还是生活上的习惯不尽相同。比如在法国的时候,我经常在赌场玩到凌晨才离开,狄更斯却坚持在八点到九点之间用早餐,所以有好几次近午时分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享用鹅肝派早餐。同样地,不管是在塔维斯多克寓所或后来的盖德山庄,狄更斯的工作时间是上午九点到下午两点或三点,在那段时间里,不管是家人与留宿的宾客,所有人都要各忙各的事。我就曾经看过狄更斯的女儿或乔吉娜在狄更斯锁在书房里那段时间假装读校对稿。那段日子(当时另一个威尔基·柯林斯还没开始跟我争夺写字桌和书写工具)我喜欢深夜写作,所以大白天里经常得在狄更斯家的图书室找个僻静角落抽根雪茄,或小憩片刻。只是,有好几回狄更斯会毫无预警地从他的书房跑出来,闯进我的藏身处把我拉出来,命令我继续创作。

我(我们)的剧本创作延续到那年秋天。我剧本的主角名为理察·渥铎(当然由狄更斯扮演),大致上融合了世人印象中那位刚毅不屈的约翰·富兰克林,以及一名叫弗朗西斯·克罗泽的爱尔兰籍平庸副指挥官的特质。我想象中的渥铎年龄稍长,才华平平(毕竟富兰克林远征队明显全军覆没了),略为疯狂,或许甚至有点儿反派倾向。

狄更斯彻底推翻我的构想,把理察·渥铎变成一个年轻干练、复杂易怒,到最后却又毫不保留地牺牲奉献的角色。在狄更斯改写这个角色留下的大量注记里有一句写道:“终其一生都在寻找真爱,却事与愿违。”他为这个角色写了很多独白,直到最后阶段的排练(没错,我也在这出业余戏剧里演了一角)才公开。我到他家拜访或留宿时,都会听见他出门健走或走完三十公里路回来的时候,边走边大声排练他的渥铎独白:“年轻,有一张略带哀愁的美丽脸庞,有善良的温和眼眸,柔软清晰的嗓音。年轻、深情又慈悲。我将她的容颜牢记脑海,除此之外我一无所有。我必须流浪、流浪、流浪,不眠不休、四海为家,直到我找到她!”

事后看来,当时的狄更斯婚姻濒临破裂(出于他自己的选择),不难看出这些文句都是发自内心、情真意切。狄更斯终其一生都在等待、在寻找那个有着善良温和眼眸与柔软清晰嗓音的、哀愁的美丽脸庞。在狄更斯心目中,他的想象永远比现实生活来得真实,而他从少年时期就开始幻想这位真实纯洁、温柔体贴、年轻貌美(又善良)的女子。

我的剧本于1857年1月6日在狄更斯的塔维斯多克寓所首演,当天正是第十二夜[1],狄更斯总会安排某种庆祝活动,那天碰巧也是他儿子查理二十岁生日。他不计代价地要让这场演出接近职业水平,比如雇请木匠把他家里的教室改装成能让五十名观众舒适地观赏表演的剧院,拆掉教室里原有的小讲台,改在凸窗位置搭建一座标准舞台;请人编写配乐;找管弦乐团现场伴奏;聘请专业人士设计并绘制细腻考究的布景;不惜重金定制戏服。后来他还夸口道,我们这些戏里的“极地探险家”可以穿着身上货真价实的极地装备直接从伦敦走到北极;最后,他亲自监督舞台灯光配置,设计出能够忠实呈现北极诡异的白天与黑夜的每一小时和夏季永昼的灯光效果。

狄更斯为他那个原本十分戏剧性的人物增添了一股怪异、强烈、含蓄却具体得难以置信的真实感。在其中一幕里,我们其他人企图抓住“渥铎”,阻止深陷剧烈痛楚的他奔下舞台。狄更斯事先警告我们他会“全力反抗”,要我们大家都使出看家本领阻止他。事实证明他的警告稍嫌保守。排练还没结束,我们已经有好几个人受伤挂彩。事后他儿子查理写信告诉我弟弟:“他执拗地奋力挣扎了好一阵子,我们迫不得已只好来真的,就像赤手空拳的拳击手。至于我,身为那群人的带头者,在那场混战中首当其冲,被东推西挤,结果首演前已经瘀肿两三回合。”

到了首演当晚,我跟狄更斯的共同友人约翰·福斯特负责诵读狄更斯在演出前才写成的开场白,希望借由人类内心深处与北极天寒地冻恶劣环境的对照,让观众了解戏剧的宗旨。他在很多小说里都曾采用这种手法。

广阔深邃的无尽奥秘深锁

你我心中,有只探索的手,

测试冰封灵魂的国度,

搜寻北地极心的通路,

软化那寒冬深处的惊悚,

消融那“冰冻深渊”的表层

火车已经到达伦敦,但我没有前往查令十字站,还不急。

当时(以及往后的人生),我生命中最大的祸患是痛风。有时候它折腾我的双腿,更多时候它会钻进我的脑袋,经常像一块火烫的铁锥停留在我右眼内侧。我凭借坚毅性格对付这股无止无歇(它确确实实不曾让我喘息)的痛楚,外加一种名为鸦片酊的鸦片制剂。

这一天,我去执行狄更斯交付给我的任务之前,先在车站招了一架出租马车去到我家附近那个街角的小药房,因为我很不舒服,没办法再多走一步路。那个药剂师(如同城里和其他地方某些药剂师)很了解我这场对抗疼痛的战役,愿意将止痛剂以只限医生购买的数量卖给我,换句话说,一次一整瓶。

亲爱的读者,我大胆猜测你们那个未来世纪仍然使用鸦片酊(除非医学界发明了更有效的普通药物),万一没有,那就容我稍加介绍这种药物。

鸦片酊是将鸦片溶入酒精的制剂。过去我还没开始大量购买之前,我会遵照我的医生兼朋友法兰克·毕尔德的吩咐,只在半杯或一杯红酒里添加四滴。之后四滴变八滴,然后是每天两回八滴或十滴。最后,我发现原本就含有酒精的鸦片酊(既是鸦片也是酒)对治这种无以复加的疼痛更有疗效。过去几个月来我开始喝整杯的纯鸦片酊,或直接拿起药瓶就喝,这将会变成我终生的习惯。坦白说,我曾经有一次在自家当着知名外科医师威廉·弗格森的面喝下一整杯鸦片酊,当时我以为他一定能理解我的苦衷。没想到他竟然宣称,这么大的剂量足以毒死餐桌上所有人。那天晚上我与六位男士和一位女士共进晚餐。那次事件后,我不会隐瞒我服用这种灵药的事实,却不再让人知道我使用的剂量。

在我死后的亲爱的读者,请你明白,在我这个年代人人都服用鸦片酊,或者几乎人人都服用。我的父亲原本对所有药物都抱持怀疑态度,却在他生命最后阶段大量使用贝特利滴剂,那是一种强效鸦片。我深信我痛风的疼痛程度就算没有更严重,至少也不亚于他临终前的病痛。我记得我父母的好友诗人柯勒律治曾经在我家为他的鸦片瘾啜泣,也记得我母亲当时给他的忠告。如同我对一些老爱批评我的用药习惯的无礼友人所说,作家沃尔特·司各特爵士创作《拉美莫尔的新娘》时也大量使用鸦片酊,而我和狄更斯的当代作家朋友布尔沃·利顿和托马斯·德·昆西使用的剂量更是远高于我。

那天下午我回到多赛特广场附近梅坎比街9号的自家(我两个家其中之一),我知道那个时间卡罗琳和她女儿哈丽叶不会在家,赶紧趁机把那瓶鸦片酊偷渡进家门藏起来,当然要先喝个两大杯。

几分钟内我又生龙活虎了,至少精神恢复不少。痛风造成的剧痛还潜伏在我躯体里,伺机还击。但至少鸦片已经暂时减轻了疼痛制造的背景噪声,我的精神不再涣散。

我搭马车前往查令十字街。

《冰冻深渊》的演出佳评如潮。

第一幕场景是在英格兰西南部的德文郡,美丽的克莱拉·伯尔尼罕(由狄更斯更具姿色的女儿玛米饰演)为她挺拔帅气的未婚夫法兰克·欧德斯利(由我演出,我目前的大胡子当时才刚开始蓄留)担惊受怕。欧德斯利参加了远征队,跟约翰·富兰克林的远征队一样,奉命去打通西北航道。远征队的两艘船“漫游者号”与“海鸥号”已经失踪两年多。克莱拉知道法兰克在远征队上的长官是曾经向她求婚遭拒的理察·渥铎上校。渥铎不知道是谁掳获了心上人芳心,誓言哪天见到情敌一定要取他性命。我饰演的法兰克·欧德斯利则完全不知道理察·渥铎倾心自己的未婚妻。

克莱拉知道远征队两艘船舰几乎可以确定一起冻结在北极某处冰洋里,非常担心她的两个情人机缘巧合地发现彼此的身份。可怜的克莱拉除了担心未婚夫受到北极的气候、野兽和土人危害,更害怕万一理察·渥铎发现真相,会对她心爱的法兰克不利。

克莱拉的保姆号称有天眼通,她在德文郡傍晚的绯红夕照中(我早先说过,狄更斯不遗余力地设计他教室小剧院的灯光,以便如实模拟出北极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光线变化)告诉克莱拉她看见的血腥画面,这显然无助于平抚克莱拉的焦虑。

“我看见狮子抓住羔羊……”在恍惚状态中观看异象的埃丝特保姆倒抽一口气。“你的美丽鸟儿成了老鹰的猎物,我看见你和你身边所有的人都在哭泣……血!血迹在你身上!哦,我的孩儿,我的孩儿,那血迹溅在你身上!”

那个年轻人的名字原来是爱德蒙·狄更森。

狄更斯说他把伤员安置在查令十字饭店的房间里,事实上那是一间宽敞的套房。有个上了年纪毫无魅力的护士守在套房的小客厅,她带我进去探视病人。

狄更斯说过救难人员如何克服万难地把狄更森从车厢残骸里拉出来,巨细靡遗地描述现场的斑斑血迹、残破衣裳,还说狄更森需要就医治疗。我以为眼前会出现一具全身裹着绷带、只剩半条命的身躯,而且绑了木条打上石膏,外加钢索和秤锤固定,动弹不得。但我进房时,年轻的狄更森虽然穿睡衣披晨袍,却是坐在床上看书。房间里的梳妆台和床头柜上装点着鲜花,包括满满一花瓶的鲜红天竺葵,在盖德山庄庭院感受到的那股恐慌再度袭上我心头。

狄更森看起来个性温和,二十或二十一岁,圆圆的脸蛋、粉红的双颊,稀疏的黄棕色头发已经开始从他的粉红色额头撤退。蓝眼珠,细致的耳朵有如小巧贝壳。他睡衣的布料看上去像是丝绸。

我上前自我介绍,说狄更斯派我来探询他的复原情况,没想到他不假思索地说:“哦,柯林斯先生!您这么知名的作家来看我,我实在太荣幸了!我很喜欢您在《家常话》上继狄更斯先生的《双城记》之后连载的《白衣女人》。”

“先生,谢谢您的夸奖。”他这番赞美听得我差点儿脸红。《白衣女人》确实大受欢迎,连载期间杂志的销售成绩超过连载狄更斯的小说。“很高兴您喜欢敝人的拙作。”我补了一句。

“是啊,那本书写得太好了。”狄更森说,“您太幸运了,能有狄更斯这样的良师兼编辑。”

我瞪着这个年轻人好长一段时间。他没发现我板着脸不说话,自顾自地说起斯泰普尔赫斯特事故的惨状,又说狄更斯多么勇气过人又乐善好施。“如果狄更斯先生没有在火车残骸里找到我,我不可能活到现在。柯林斯先生,当时我整个人倒挂着,连呼吸都有困难。他陪在我身边一步都没离开。后来他喊了几个救难人员把我从残破的车厢里拉出来,一路盯着他们把我送上铁道路基,跟其他准备撤离的伤员在一起。那天下午狄更斯先生也陪我搭上救难火车来到伦敦,而且,你看!非得让我在这么豪华的房间里养伤,还安排护士照顾我,直到我完全康复。”

“所以你的伤势不重?”我的语气极其冷淡。

“哦,不,一点儿也不!只是双腿、臀部、左臂、胸口和背部瘀青发紫。三天前我还没办法走路,可是今天护士扶我去了一趟厕所又回来,过程很顺利!”

“太好了。”我说。

“我打算明天回家。”狄更森继续念叨,“我永远回报不了狄更斯先生的大恩大德,他真的是我的救命恩人!他还邀请我到盖德山庄过圣诞节和新年!”

那天才6月12日。“太好了,”我说,“狄更斯先生当然很珍视他从鬼门关救回来的生命。狄更森先生,你刚刚说明天就回家……能不能冒昧请问你家在哪里?”

狄更森喋喋不休地说下去。原来他是个孤儿,这可是狄更斯最喜欢的类型,只要看看《雾都孤儿》或《大卫·科波菲尔》或《荒凉山庄》或他笔下那十几本小说的内容就不难想见。他经由错综复杂的管道(有点儿像《荒凉山庄》里詹狄士家族的遗产官司)继承了一笔财富,他的监护人住在北安普敦郡,那栋房子简直是《荒凉山庄》里切斯尼山庄的翻版。不过狄更森宁可在伦敦市区租间朴实住所独居。他几乎没有朋友,偶尔学学文书撰写或当当学徒,却没有打算精通或从事任何一门技艺。他继承的遗产孳息足够他填饱肚子外加买买书、看看戏,偶尔还能到海边度个假,所以他不需要为生活奔波。

我们聊了戏剧和文学。原来狄更森先后订阅了狄更斯以前办的《家常话》杂志和如今的《一年四季》,年纪轻轻的他竟然说他很喜欢我发表在《家常话》里的《离奇怪床》。

“我的老天!”我惊呼一声,“那至少有十五年了!当时你顶多才五岁吧!”

狄更森脸上的红晕从耳朵开始,迅速扩散到两颊,而后像粉红爬藤般蹿上他太阳穴的凹陷,抵达那片圆弧状的苍白额头。我看得见那抹红晕延伸到他稀疏的稻草色发丝底下。“其实是七岁。”他说,“可是我的监护人华森先生——他是自由党国会议员——图书室里有《笨拙》杂志和《家常话》的皮革合订本。我目前爱读书的习惯都是在那间图书室养成的。”

“原来如此,”我说,“真有意思。”

多年前我加入《家常话》撰稿人行列,对我而言只是每星期多五英镑收入,看来对眼前这个孤儿却意义非凡。他几乎可以凭记忆背诵出我的短篇小说集《天黑以后》,听见我说那本书里收集的几篇故事题材主要来自我母亲的日记和她追忆身为知名画家另一半的心路历程的正式手稿,他更是无比惊奇。

我还发现,1857年8月12日,十一岁的爱德蒙·狄更森跟他的监护人赶到曼彻斯特规模宏大的新自由贸易厅观赏过《冰冻深渊》的演出。

《冰冻深渊》第二幕场景移到北极。狄更斯扮演的理察·渥铎和他的副手克雷佛少校在讨论他们面临酷寒天候与断粮危机,能有多少存活概率。

“只要不向你的胃屈服,你的胃终将屈服于你。”探险经验丰富的渥铎对克雷佛说。这种决心,也是永不示弱的意志,不单单只是狄更斯笔下的文字,更是他的中心思想。

渥铎接着又说,他之所以喜爱北极的荒野,正是因为“这里没有女人”。在同一幕戏里他呐喊道:“不管是工作、艰难或危险,只要能在我和我的痛苦之间筑起堡垒,我都能接受……克雷佛,劳动正是我们生命的灵丹!”最后,“世间最令人绝望的不幸,就是女人带来的祸患”。

名义上那是我的剧本。节目单上的作者栏印的是我的名字(我同时也是剧中演员),可是理察·渥铎的台词几乎都是狄更斯亲自撰写或改写过的。

婚姻生活幸福美满的男人应该不至于写出这些词句。

第二幕接近尾声时,有两个男人被奉命派遣穿越冰原,为受困的全体队员寻找最后一线生机。这两个人一起横越一千五百公里的冰冻深渊,他们当然就是理察·渥铎与抢走他心上人的情敌法兰克·欧德斯利(也许我已经说过,我跟狄更斯为了演出自己的角色都留了胡子)。后来渥铎发现受了伤、饥饿又虚弱的欧德斯利就是他最痛恨的仇人,是他发誓要杀死的情敌,第二幕到此结束。

“你在事故现场有没有看见一位名叫祖德的绅士?”等那个白痴狄更森终于闭嘴,护士也离开房间,我开口问他。

“叫祖德的绅士?坦白说我不太确定。那天有太多绅士在现场救我,除了我们这位不平凡的狄更斯先生,其他人的姓名我多半不知道。”

“这位绅士的外貌好像很难忘记。”我列举了几点狄更斯对那个魅影的描述:黑色丝质斗篷和大礼帽、手指缺损、没有眼皮、半截鼻子、斑白微秃又稀疏的头发、慑人的眼神、走路像滑行的古怪模样、说话时的嘶嘶声和外国口音。

“哦,天哪,没有。”狄更森惊呼道,“如果我看见或听见过这样的人,肯定不会忘记。”说完他的视线似乎往内探索,狄更斯在他阴暗的书房里也曾几度出现这种神态,“尽管当天在我身边有太多惊悚画面和声音。”他又补了一句。

“嗯,我相信。”我说。我几乎想拍拍他床单底下的腿部,表达我的同情。“那么当天你在火车上也没听说过祖德这个名字,没听任何人提起这个人?”

“印象中没有,”他说,“狄更斯先生找这个人有重要事吗?只要我力所能及,我愿意为狄更斯先生效劳。”

“嗯,我相信你,狄更森先生。”我说。这回我当真轻敲了他毯子底下的膝盖。“狄更斯先生特别吩咐我来问你还有什么需要他做的,”我边说边看表,“有没有任何护士或狄更斯先生帮得上忙的需求或短缺或疼痛?”

“我什么都不缺,”狄更森说,“到明天我应该就恢复得差不多了,可以离开旅馆回家过我的独居生活。我有一只猫陪伴我,”他轻声笑道,“不过倒像是我在陪我的猫。它就跟所有的猫儿一样,随心所欲来去自如,会自己找东西吃。我不在家一点儿都不会造成它的不便。”说到这里,他的视线好像又转向自己内心,盯着三天前的斯泰普尔赫斯特事故现场的死者与濒死伤员,“事实上,就算我死了,我的猫咪的生活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没有人会怀念我。”

“你的监护人呢?”我赶紧搭腔,免得他开始唉声叹气自怜自艾。

他轻松一笑:“我现在的监护人是个律师,是我祖父的朋友。我死了他是会伤心,可是柯林斯先生,我跟他之间其实没什么私人感情。我的猫咪大概是我在伦敦——或任何地方——唯一的朋友。”

我快速点点头:“狄更森先生,明天我会再来看你。”

“其实没有这个必……”

“我们的朋友查尔斯·狄更斯可不这么想。”我打断他的话,“如果他精神状况允许,也许明天会亲自来看你,探询你的伤势。”

他的脸又红了。这没什么不得体的,却会让他在从饭店窗帘与帷幔缝隙透进来的6月午后阳光中显得更软弱、更愚蠢。

我边点头边拿手杖,转身离开狄更森,经过沉默的护士走出小客厅。

《冰冻深渊》第三幕演的是克莱拉不远千里赶到纽芬兰打探消息(很像真实世界里的富兰克林夫人自行雇船跟她侄女苏菲亚到极北之地寻找丈夫约翰爵士)。有个逃离冰冻海洋、步履蹒跚、又饿又累的男人走进海岸边的冰屋。克莱拉认出那是渥铎,立刻歇斯底里地指控渥铎杀害了(或许也吃了?观众不免如此揣想)她未婚夫法兰克。渥铎(也就是狄更斯)闻言冲出冰屋,扶着还在人世的欧德斯利回来,欧德斯利一身破衣裳几乎衣不蔽体。“有好几次,”渥铎气喘吁吁地说,“我扶着欧德斯利横越那一片冰天雪地的时候,很想丢下他不管。”

说完那句台词,狄更斯,也就是理察·渥铎,瘫软倒地。他在冰原上忍饥挨饿,费尽苦心保住情敌性命,体力终于耗尽。渥铎最后挣扎着说出:“我的克莱拉妹妹!吻我,在我死前吻我!”说完就死在克莱拉臂弯里,克莱拉吻着他的脸颊,决堤的泪水流下她的脸庞。

我们彩排的时候,我在舞台上差点儿没吐出来。但我们在塔维斯多克寓所的四场演出之中,我场场低泣,还听见自己悄声说:“这实在太糟了。”亲爱的读者,这句话就由你去解读了。

狄更斯的演出很有张力,也很……诡异。我们首演当晚的来宾威廉·萨克雷事后评论狄更斯,说道:“如果他现在改行当演员,将来有机会年收入两万镑。”

在1857年的当时,那根本是天方夜谭。可是到了斯泰普尔赫斯特事故的时候,狄更斯在美国和英国举办朗读会那些“表演”已经为他赚进那笔数目。

塔维斯多克寓所那四场《冰冻深渊》的观众个个哭得像泪人儿。应狄更斯之邀前去观赏首演的专业剧评家也都声称,狄更斯饰演渥铎时入戏之深令他们动容。事实上,所有话题都集中在狄更斯演出时的强烈情感,俨然一股充盈在剧场里的黑暗能量,任何人只要看见或听见,就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它的旋涡里。

《冰冻深渊》最后一场演出结束后,狄更斯情绪陷入低潮。他写信来跟我形容工人们“敲敲打打地拆卸”他的教室剧院时那种“哀伤”的声响。

外界嚷嚷着要狄更斯加演几场我的这出戏,更有许多人鼓励他卖门票,甚至有谣言指出(事后证实传言属实),女王陛下也想观赏这出戏。狄更斯反对这一类的建议,我们这些业余演员也都不想靠演戏赚钱。可是到了那年6月(那是1857年,正是狄更斯的家庭生活即将永远改变的一年),狄更斯听说了我们的作家朋友道格拉斯·杰罗尔德去世的消息,大为震惊。

狄更斯告诉我,就在杰罗尔德过世前几个晚上,他梦见杰罗尔德把一份稿子交给他编辑,他却一个字都读不懂。这是所有作家的共同梦魇,担心自己突然丧失解读那些我们赖以维生的语言文字的能力。令狄更斯感兴趣的是,他做这个梦时,杰罗尔德已经病危,只是当时我们一无所知。

狄更斯深知杰罗尔德死后他的妻小生活会陷入困境(尽管狄更斯平时以改革者自诩,但杰罗尔德才是真正的激进派人士),因此决定推出一系列慈善义演活动:邀请托马斯·库克重演杰罗尔德创作的两出戏《黑眼苏珊》和《收租日》;萨克雷与战地记者威廉·罗素发表演说;狄更斯自己举办午后及夜间朗读会。

当然,《冰冻深渊》也将重出江湖。

狄更斯希望为杰罗尔德的家人筹募两千英镑。

狄更斯租下摄政街的演艺厅作为义演场地。向来避免为个别募款活动发声的女王非但公开支持这次的系列义演,还派人传话表示她非常期待观赏《冰冻深渊》,也建议狄更斯先生在白金汉宫选个合适的房间为女王陛下和她的宾客进行一场私人演出。

狄更斯回绝了。他的理由再明显不过:他的女儿还没进过皇宫面见女王,他不希望她们以演员身份出现在女王面前。他建议女王陛下在预定演出的前一星期来演艺厅观赏一场不公开演出,还提议女王陛下自己带宾客前来一同观赏。面对天下无双先生钢铁般的意志,女王应允了。

1857年7月4日,我们为女王表演。女王陛下的客人有阿尔伯特亲王、比利时国王和普鲁士王子。为了欢迎阿尔伯特亲王,狄更斯特别派人在入口和楼梯摆放了鲜花。我不得不承认,我们有些人担心这群皇室观众看戏后的反应可能不会像前一年冬天我们在塔维斯多克寓所演出时那么热烈,可是狄更斯向我们保证,女王和她的宾客会在幽默的桥段里大笑,也会在悲伤的场景落泪,会跟我们那些比较普通的观众一样泣不成声。那出紧随其后的短剧《约翰叔叔》也会让这些皇室成员笑得像驴叫。一如往常,他完全说中了。

演出结束,心情愉快的女王邀请狄更斯上前接受她的致谢。

他拒绝了。

这回他的理由是:“我疲惫不堪又满头大汗,脸上还有化妆品,怎么可以以这副面貌出现在女王陛下面前。”

狄更斯不允许自己去面见女王和她的宾客的原因当然不只是脸上的妆。事实上,狄更斯演完我们的浪漫短剧《约翰叔叔》之后,身上穿的是约翰叔叔的宽松晨袍,头戴假发,还画了红鼻头。史上最骄傲、自我意识最强烈的狄更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以那种装扮去见女王。

女王再一次客气地让步。

我们在演艺厅又演出两场《冰冻深渊》。只是,虽然演出再一次得到热烈回响,看过的人都赞不绝口,是这一系列义演活动中募款最多的节目,两千英镑的善款目标却没能达成。曼彻斯特艺术展演公司的经纪人约翰·迪安一直大力鼓动狄更斯到曼彻斯特的新自由贸易厅演出,当初答应杰罗尔德遗族要筹款两千镑的狄更斯不愿意食言,立刻赶赴曼彻斯特举办一场《圣诞颂歌》朗读会,顺便考察那个可以轻易容纳两千名观众的演出场地。

狄更斯当下判定那是演出《冰冻深渊》的完美场地,只是,他女儿和乔吉娜都在剧中扮演重要角色,她们平庸的演技恐怕撑不起这么大的场面。(狄更斯从没想过他自己的演技或许不足以应付这么宽敞的表演厅和如此庞大的观众。因为他从经验得知,只要妥善发挥他的催眠功力,掌控超过三千名观众易如反掌。)

他必须聘请一些专业女演员进行排练。(马克·莱蒙、狄更斯的儿子查理和我获准继续登台,可是狄更斯开始鞭策我们排练,仿佛我们都没演过那出戏似的。)

奥林匹克剧院的经理艾尔弗雷德·威根向狄更斯推荐两名他剧院新近聘入、前途看好的年轻女演员——芬妮·特南和玛莉亚·特南——狄更斯二话不说便同意了(我跟他都在别的戏里看过特南姐妹、她们的小妹和她们那位资深演员母亲的表演)。威根再去征询特南姐妹有没有意愿参与《冰冻深渊》的演出,她们都跃跃欲试。

威根进一步向狄更斯提议,邀请特南小姐们的母亲弗朗西斯·特南和她们这个演员家族里年纪最轻(时年十八岁)、姿色最普通的幺妹爱伦·罗勒斯·特南也参加演出。

查尔斯·狄更斯的人生从此改变。

离开查令十字饭店后,我搭出租马车回家,半途下车步行,在一家我没有会员资格却享有贵宾身份的俱乐部用晚餐。

我很愤怒。那个无礼至极的狄更森小子一句“您太幸运了,能有狄更斯这样的良师兼编辑……”听得我火冒三丈。

五年前,也就是1860年夏末,我的小说《白衣女人》在狄更斯的《双城记》结束的当周开始在《一年四季》连载。亲爱的读者,容我补充说明,狄更斯《双城记》里的人物西德尼·卡顿根本就是明目张胆地抄袭我的《冰冻深渊》里那个大公无私、自我牺牲的理察·渥铎。狄更斯自己就亲口承认过,他说卡顿这个角色和整个《双城记》的故事是在他最后一次演出《冰冻深渊》躺在舞台地板上时想到的。当时玛莉亚·特南(新的克莱拉·伯尔尼罕)哭湿了他的脸、胡子和破烂衣裳,以至于他不得不低声对她说:“孩子,再过两分钟就结束了,镇定一点儿!”

我说到哪儿了?

哦,对了。《白衣女人》在狄更斯新创办的周刊连载——而且获得广泛回响与赞扬,容我谦逊地补充一句——那八个月里,坊间流传不少无聊耳语或文字评论,说什么我的写作技巧是跟狄更斯学来的,而且躲在狄更斯的羽翼下磨炼文笔,甚至连我的叙事风格都是从狄更斯那里偷师来的。他们说我欠缺狄更斯的深度,某些圈子的人更说我“没有能力描绘人物”。

这些当然是一派胡言。

当初狄更斯读完我的手稿之后,写了一封短笺给我,他说这出戏“相较于你过去的作品可说大幅跃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品里的柔情……人物的设计非常完美……没有人能及得上你的一半。我在每一章里都找到一些巧思或愉快的逆转”。

可是,狄更斯终究是狄更斯,他又补了些话,一笔抹杀他的恭维。他说他总是不得不“质疑你过度低估读者的习惯,如此一来不免有把自己的理念强行灌输给观众之嫌”。

任谁都知道狄更斯总是过度高估他的观众。当他任性地遁逃进他那深奥难解的幻想与毫无必要的微妙之中时,总是让太多普通读者迷失在他那狄氏散文的浓密森林里。

各位亲爱的读者,在你们生活的那个遥远未来里,我的坦率言辞绝不可能传进任何喜爱狄更斯的人耳中。让我坦白告诉你,我构思情节的能力目前——以及过去,几乎确定未来也会——比狄更斯强十倍。对狄更斯而言,情节可能会随着他那些像傀儡般任他操纵的怪异角色衍生出来,如果刊登他那些不可计数的连载小说的杂志销售量突然下滑,他会随手加入更多愚蠢角色,要他们昂首阔步地为轻信的读者表演,正如他不费吹灰之力把可怜的马丁·瞿述伟[2]流放到美国去帮他(狄更斯)吸引更多读者。

狄更斯永远无法领会我的情节里那些精妙幽微处,更别提发挥在他那些明显(对任何观察力敏锐的读者而言)迂回操作的草率布局与自我沉溺的旁白里。

那些无礼又无知之徒,比如那个叫狄更森的兔崽子孤儿,总会说我不停地“跟狄更斯学习”,事实恰恰相反。如同我先前提过,狄更斯自己也承认,他在《双城记》里那个自我牺牲的角色西德尼·卡顿的灵感正是来自我的《冰冻深渊》里的理察·渥铎。还有,他《远大前程》里那个“穿白衣的老妇人”,那位引发热烈讨论的郝薇香小姐,难道不是直接偷学我《白衣女人》里的主要角色?

我坐下来享用我的一人晚餐。我之所以喜欢来这家俱乐部用餐,是因为这里的主厨很会料理云雀布丁。我认为这道料理是我这个时代的四大杰作之一。今晚我不想吃得太讲究,所以只点了两种馅儿饼、汤品、几只甜龙虾、一瓶中等甜度香槟、一条填了牡蛎与洋葱丁的羊腿、两份芦笋、炖牛肉、蟹肉色拉和鸡蛋。

我惬意地享用我的轻食晚餐时,想起了狄更斯的前妻凯瑟琳。我不是很喜欢她那个人,却很欣赏她的料理,或者该说欣赏她在塔维斯多克寓所督导仆人做出来的料理,毕竟我没见过她穿围裙或拿长勺。几年前凯瑟琳·狄更斯出版过一本食谱(用玛莉亚·克劳特这个笔名),内容都是他们家的家常料理,书名叫作“今晚吃点什么”。书中收录的多半是我喜欢的料理,其中不少也出现在我今晚的餐桌上——虽然做法没这么精致,酱汁也没这么丰富多彩(我认为绝大部分的烹饪过程都只是完美酱汁的序曲)——因为她也喜欢龙虾、肥大的羊腿、厚实牛肉和精致甜点。凯瑟琳的食谱里收纳了非常多种类的奶酪三明治,有个评论家说:“男人天天这么吃奶酪三明治,不死也剩半条命。”

可是狄更斯活下来了,而且那么多年来体重一磅都没增加,想必跟他每天快步健走二三十公里有关。我个人天生不好动,我的性格倾向和长期病痛让我离不开桌椅沙发和床铺。我逼不得已才会走路,能坐下就坐下。我在塔维斯多克寓所或盖德山庄做客期间,习惯在图书室或空客房躲到下午两三点,反正躲到狄更斯结束当天的写作,因为他总爱逼别人陪他去做那莫名其妙的散步运动。当然,狄更斯照例会找到我(现在我已经弄明白,原来他都是循我的雪茄味按图索骥),而我通常还能陪他走个两三公里路(以他的健行步伐,通常费时不到二十分钟)。

这天晚上我在两种甜点之间犹豫不决,于是像所罗门王一样,我选了云雀布丁和口味绝佳的苹果布丁,外加一瓶波特酒和一杯咖啡。

吃布丁的时候我发现一个身材高大、仪态贵气的老先生站起来横越餐厅,一时之间我以为那是萨克雷。我马上想到萨克雷已经在1863年的圣诞夜过世了,距今已经一年半。

当年萨克雷和狄更斯冷战多年后第一次和解就是在这家俱乐部,当时我是狄更斯的座上宾。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嫌隙发生在狄更斯跟凯瑟琳的分居事件闹得满城风雨的当口,那也是狄更斯最脆弱的时期。那时有人在盖瑞克俱乐部说狄更斯跟小姨子有私情,萨克雷显然口无遮拦地说出“不,对象是一个女演员”之类的话。

一如往常,所有闲话都会传到狄更斯耳里。当时狄更斯有个名叫爱德蒙·耶茨(我觉得这个人有点儿像莎士比亚《奥赛罗》里的伊阿古,总是一副匮乏饥渴的表情)的年轻记者朋友,据说是狄更斯的“子弟兵”。耶茨写了一篇恶意轻蔑萨克雷的传略刊登在《街谈巷议》杂志里。萨克雷被深深刺伤,他发现自己跟耶茨都是盖瑞克俱乐部的会员,便要求俱乐部驱逐耶茨,理由是他写那种文章的行为“不见容于绅士阶级”。

令人意外的是,狄更斯对老朋友完全不顾情面,在这场争端中选择站在耶茨那边。当盖瑞克的委员会采纳萨克雷的意见解除了耶茨的会员资格时,狄更斯也跟耶茨同进退。

多年后,在雅典娜俱乐部,他们的友情终于修复。我曾经听狄更斯对威尔斯描述那次的大和解。“当时我在雅典娜俱乐部正在挂外套,”他说,“一抬眼正好看见萨克雷那张憔悴面孔。威尔斯,他看起来简直像鬼魂,跟《圣诞颂歌》里的马利一样死透了,只差没有铁链。所以我问他:‘萨克雷,你身体还好吗?’然后我们终于打破多年沉默,聊了几句,还握手言欢,现在一切都回到从前了。”

那一幕实在太感人,却也太虚假。

当天晚上我碰巧也在雅典娜俱乐部,我和狄更斯都看见萨克雷费力地在穿大衣。当时萨克雷在跟另外两个人谈话。狄更斯进门后直接从萨克雷身边走过,看都没看对方一眼。那时我正在放手杖和帽子,狄更斯已经走过萨克雷身边,一脚踩上楼梯,萨克雷走过去赶上狄更斯。我听见萨克雷先开口说话,还主动向狄更斯伸出手。他们握了手。然后狄更斯转身走进用餐室,我看见萨克雷走回原本的聊天对象(我记得那好像是西奥多·马丁爵士)身边,说道:“我很高兴我做了这件事。”

狄更斯心地善良,也很重感情,可是他吵架绝不会先低头。这点我很快就会亲身体验。

搭出租马车返家途中,我想起狄更斯寻找那个幽灵般的祖德的古怪计划。

那天早上我听狄更斯叙述斯泰普尔赫斯特车祸事故时,对这位“祖德先生”的真实性始终难下定论。查尔斯·狄更斯不会说谎,只是,他永远相信自己对任何事的任何见解正确无误,而且他会通过语言,尤其是书写文字,来说服自己某件事的真实性。即使事情不是那样,只要他说是就是。八年前他写那些公开信把分居责任推给妻子凯瑟琳就是最好例证,因为分居是他的主意和他的需求,也是他一手促成的。

但他为什么要捏造祖德这号人物?

话说回来,明明是萨克雷先释出善意,他又为什么告诉大家是他主动修复友谊?

差别在于,狄更斯的谎话和浮夸言论虽然未必出于故意,却几乎都是为了提升他的外在形象而发表的。身为小说家,我知道我们这种人经常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世界里,程度之深不亚于活在人们口中的“真实世界”。

根据所有客观说法,包括又矮又胖的毛头小子爱德蒙·狄更森——祝他的瘀伤化脓腐烂变成溃疡——狄更斯在斯泰普尔赫斯特事故现场表现无比英勇,在这段故事里加入一个叫祖德的幽灵并不会增加他的气势。事实上,狄更斯描述那个诡异得不像人的男人的时候,那种明显的焦虑多多少少减损了他的神勇气魄。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不得不假设事故现场确实有这么一个名叫祖德的怪人,而且狄更斯描述的那些简短对话和怪异互动确实有点儿真实性。

那又为什么要找出那个人?没错,这样的怪人背后一定隐藏着某些神秘经历,可是伦敦和英格兰甚至我们的火车站到处都有怪人呀。就连那个没家教的蜉蝣生物狄更森也像是从狄更斯小说里走出来的人物:孤苦无依,有个有钱的监护人,有法院裁定的遗产,无精打采,漫无目标,只喜欢阅读和懒散度日。这个麻风病外形、缺了手指和眼皮、说话漏风的祖德身上还能找出什么离奇故事吗?

我接近家门时又想,为什么要去找这个祖德?

狄更斯是个会事先计划、深谋远虑的人,与此同时他却也是个冲动派人士。他第一次去美国的时候,就因为坚持建立国际著作权法规,几乎得罪了他在美国的绝大多数读者和所有美国报纸与记者。狄更斯的小说,以及大多数英国作家的小说,被公然剽窃在美国出版,原作者却得不到任何补偿,这件事在那些美国暴发户眼中似乎合情合理,所以狄更斯确实有理由生气。可是,美国行结束后不久,也就是狄更斯惹恼那些原本非常崇拜他的读者后不久,他便对著作权这回事完全失去了兴趣。换句话说,他行事谨慎,却也轻率冲动。

无论是在盖德山庄或他过去的任何住宅,无论搭船航行或出外旅游,目的地永远由狄更斯做主。他决定在哪里野餐,决定举办什么比赛,决定谁当队长,更常由他计分、宣布优胜者、颁发奖品。盖德山庄附近村庄的居民尊他为绅士,有如此知名的作家在各种博览会或比赛活动中颁奖,村民似乎与有荣焉。

小时候狄更斯总是在游戏里当领袖,他始终认定这就是他在人生中的角色,长大成人后也不曾放弃。

可是如果我和狄更斯去找寻这个祖德先生,目的又是什么?除了再一次满足查尔斯·狄更斯那不成熟的冲动,还有什么意义?寻找过程中会遭遇什么危险?祖德跟狄更斯一起爬下铁路边坡、前往河床上的灾难现场时提及的那些地名可都是伦敦最危险的区域。那些地方正如狄更斯所说,是名副其实的大烤炉。

回到家时,痛风已经让我痛不欲生。

街灯的光线刺痛我的眼睛;我自己的脚步声像凿子般一声声钻进我的大脑;路过马车的轰隆声害我痛得全身扭曲。我在颤抖,嘴里突然充满咖啡的苦味。不是我晚餐时搭配甜点品尝的那杯唇齿留香的咖啡,而是某种恶心至极的味道。我脑海一团混乱,全身上下蹿流着一阵阵作呕的感觉。

我们的新家在梅坎比街,我们一年前从哈利街搬来这里,部分原因在于《白衣女人》为我带来了更丰厚的收入与更高的文学地位。附带一提,我的下一部小说《无名氏》的出版为我赚进超过三千英镑,如果能在英美两地连载,收入保证高达四千五百英镑。

我口中的“我们”包括跟我同居多年的卡罗琳和她当时十四岁的女儿哈丽叶(我们平时喊她凯莉)。外界风传我写《白衣女人》就是以卡罗琳为蓝本。没错,当年我遇见卡罗琳是在摄政公园的一栋别墅外,她摸黑从某个恶棍手中逃出来,我追上前去救她脱离险境,过程就跟《白衣女人》女主角的遭遇一样。可是,《白衣女人》这本书的构想我早在遇见卡罗琳之前几年就想好了。

这星期卡罗琳和哈丽叶都不在家,她们到多佛尔去探望表亲了。而今晚我们的两个正牌仆人(我承认我在每年的纳税身份普查时将卡罗琳的女儿申报为“帮佣”)也都不在,整栋房子只剩我一个人。其实离这个家不远处还有另一间屋子里有另一个女人,是某位名叫马莎的小姐。过去她在雅茅斯的饭店当雇工,最近初次来到伦敦,我也希望未来有机会跟她共享温馨的家庭生活。可是今晚或短时间内我都没打算去见马莎。我太痛了。

屋子里黑漆漆的。我取出锁在橱柜里的鸦片酊,灌下两大杯,然后就近在厨房里的仆人餐桌旁坐了几分钟,等最剧烈的疼痛消退。

药很快起了作用。我感觉神清气爽、精神饱满,于是决定回二楼书房写个一两个钟头再就寝。我选择了离我最近的楼梯。

仆人专用的侧梯非常陡峭,二楼楼梯间那盏闪烁的煤气灯照明效果奇差,只投射出极窄小的一圈微弱光线,光线范围外的区域根本伸手不见五指。

我头顶上方的黑暗中有什么东西在移动。

“卡罗琳吗?”其实我知道不可能是她,也不会是家里的仆人。女佣的父亲感染肺炎,所以他们目前人在肯特郡。

“卡罗琳?”我又喊一声,不预期——也没得到——任何回应。

那个声音现在很清楚,是丝质洋装的窸窣声,从上面的阁楼沿着阴暗楼梯往下移动。我听见那里传来娇小的光脚丫一步步谨慎地踩在楼梯上的声音。

我摸索墙上的煤气灯,可是那不稳定的火焰乍然一亮后旋即减弱,恢复到原来的暗淡闪烁。

她走进了摇曳晃动的光晕边缘,就在我上方三步之处。她的外貌一如往常,穿着陈旧的绿色丝质洋装,紧身马甲束得高高的。洋装的深绿色布料上有小小的金色鸢尾花图案,一大片由上往下延伸到她腰际的黑色系带。

她的头发高高挽起,扎着旧时代的圆髻。她的皮肤是绿色的,那种绿像是存放许久的奶酪,或开始腐烂的尸体。她的眼睛是两池黑色墨水,在灯光下发出湿润的反光。当她像现在一样张开嘴仿佛在跟我打招呼时,她的牙齿又长又黄,像獠牙般弯曲。

我很清楚她在楼梯上打什么鬼主意。她企图抓我,想把我摔下长长的楼梯。相较于更为宽敞明亮、危险性较低的前梯,她更喜欢这座侧梯。她又往下走了两级,黄澄澄的嘴巴笑得更开了。

我不害怕也不匆忙,只是加快动作打开通往二楼楼梯间的仆人专用门,走过去再关门上锁。隔着门板,我听不见任何呼吸声——她不呼吸——可是门那边传来极细微的抓挠声,白瓷门把轻轻转动,又旋转归位。

我点亮二楼所有灯具,这里没有别人。

我深吸几口气,解下饰扣和衣领,走进书房去。

[1]Twelfth Night:圣诞节后的第十二天,为主显节,纪念耶稣显圣灵,也是圣诞假期最后一天。

[2]Martin Chuzzlewith:狄更斯1843年开始连载的长篇小说《马丁·瞿述伟》里的主角。此书连载销售成绩不佳,狄更斯于是将场景拉到美国,以讽刺手法描写美国的人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