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最好的年代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福尔摩斯的意义

侦探小说的一切,都源自歇洛克·福尔摩斯。

——S.S.范达因

19世纪末,大英帝国迎来了一位女性统治者,也迎来了建国以来最辉煌的时刻。这位统治者名叫“维多利亚”,这个辉煌的时刻因此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

随着无休止地全球化扩张,帝国的标志出现在了世界每个角落。那是由两只神兽组成的国徽——一只是现实里的狮子,另一只则是传说中的独角兽。狮子象征着绝大多数大英子民:忠诚,勤奋,脚踏实地,循规蹈矩,主张全球殖民和大工业化;独角兽则代表了不列颠岛上“一小撮”另类:灵异,超然,有预见性,神经质,具有极度的叛逆精神。

极具自尊心的英国人一直在寻找狮子和独角兽的最佳代言人,用以彰显“维多利亚时代”的荣光。最终,这个问题被一位半路出家的侦探小说创作者解决了。福尔摩斯是那只独角兽,华生医生则是那头雄狮,一切都是那么完美而契合。

形象

“亲爱的华生,我们应该把‘不可能的’和‘不常见的’严格区分开,不能混为一谈。”每当头戴猎鹿帽,手持大烟斗的福尔摩斯这样教导他的同伴时,我们知道,又一桩奇案被解决了。这对租住在伦敦贝克大街221B的伙伴就如同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和霍雷肖,就如同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和桑丘,早已超越了类型小说的束缚,成为人们心中的经典。

这位身高六英尺、异常瘦削、鹰钩鼻、下巴方正而突出、目光锐利的侦探,头戴猎鹿帽,身披宽松外套,手持烟斗,纵横驰骋在所有读者的完美意识之中。

关于福尔摩斯的形象,不得不说,是阴差阳错造成的。

福尔摩斯的故事主要刊登于《海滨杂志》,这个杂志非常热衷于为故事绘制插图。杂志社打算把绘制插图的任务交给一位名叫帕杰特的年轻画家。但帕杰特家族有两位成名的画家——哥哥西德尼·帕杰特和弟弟沃尔特·帕杰特。《海滨杂志》本打算把这份工作交给弟弟沃尔特,但邀请函却不知为何递到了哥哥西德尼的手中。

西德尼接到任务后,把弟弟沃尔特作为原型模特——本来的画家却变成了作画对象。今天的福尔摩斯迷们必须感到幸运——沃尔特是个仪表堂堂的帅哥——否则,我们不知道流传到今天的福尔摩斯会是个什么样子——长着满脸络腮胡子也说不定!

原型

关于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原型,百余年来一直是人们研究的热点话题。

绝大多数人认为,大侦探的原型是柯南·道尔大学时的教授——约瑟夫·贝尔。贝尔教授经常鼓励柯南·道尔对前来就诊的病人进行观察和分析,从而在诊断之前就对病人的情况有一个初步的判断。贝尔教授曾经从一个人的外裤磨损程度推断出这个人是皮匠;还从一名英国士兵患上的象皮病得出了他曾经驻扎在西印度群岛的结论。柯南·道尔做了大量有关贝尔教授的笔记,为以后福尔摩斯的创作奠定了基础。

但柯南·道尔的家人却一直认为,福尔摩斯的原型就是爵士本人。柯南·道尔的逻辑分析水平非常高超,不仅在虚构的小说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名闻天下的。柯南·道尔一生里破获了许多案件,为很多人洗脱了不白之冤。他的小儿子阿德里安·柯南·道尔明确指出:“福尔摩斯的原型,就是我的父亲——伟大的阿瑟勋爵。”

当然,读过福尔摩斯故事的人一定不会忽视一个人——爱伦·坡笔下的杜宾。柯南·道尔曾反复仔细地阅读爱伦·坡的作品。在《莫格街凶杀案》中,杜宾运用一系列逻辑推理,分析出同伙心中的想法;在柯南·道尔创作的《住院的病人》中,爵士把这一情景复制到福尔摩斯身上,让侦探一语道破了华生医生的内心世界——由此可见杜宾这一形象对柯南·道尔的影响。

福尔摩斯曾对华生说过:“你一定以为把我和杜宾相提并论就是称赞我了。可是,在我看来,杜宾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他有些分析问题的天才,但绝不是爱伦·坡想象中的非凡人物。”——尽管充满了讽刺,但不难读出柯南·道尔对爱伦·坡的崇拜之情。也许爵士一直认为,自己笔下的福尔摩斯,才是爱伦·坡想象中的非凡人物。

生平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初次亮相于1886年,这就是大名鼎鼎的《血字的研究》。几经周折,这个故事在1887年发表于《比顿圣诞年刊》。

《血字的研究》发表之后,《利平科特杂志》主动邀请这位大侦探二次出山。于是,第二篇故事《四签名》于1890年问世。在这个故事里,我们第一次知道了福尔摩斯是个瘾君子。

1891年,福尔摩斯帮助焦头烂额的波希米亚国王摆脱了《波希米亚的丑闻》,并结识了生平最为敬重的对手艾琳·艾德勒女士。这个事件后来被《海滨杂志》无情披露,几乎在一夜之间,福尔摩斯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面对读者不断高涨的需求和《海滨杂志》不断上涨的报酬,福尔摩斯连续解决了二十余起事件,这些故事后来被收录于《冒险史》和《回忆录》两个合集里。

之后,福尔摩斯侦探遭遇了一生中最大的危险。在《最后一案》中,他与生平最大的敌人詹姆斯·莫里亚蒂教授坠入瑞士莱辛巴赫瀑布中,世界上最伟大的侦探告别了他的拥趸们。人们当然不会接受这个结局,表示出了强烈的愤怒和不满。一位侦探竟会有如此巨大的魅力,让一向以理智着称的英国人为之疯狂。

在1902年,福尔摩斯早期解决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事件公布于众,重新唤起了读者对这位侦探的热情。在1903年,在《空屋》一案中,福尔摩斯死里逃生,最伟大的侦探复活了!以《空屋》为首的一组新故事问世,在1905年以《归来记》为题结集出版。1915年,福尔摩斯又成功地解决了《恐怖谷》案件。

由于岁月的原因,福尔摩斯退居二线,隐居在苏塞克斯郡,以养蜂为乐。让人高兴的是,他已经远离了可卡因;更让人高兴的是,他没有远离推理。1917年的《最后致意》和1927年的《新探案》,告诉了读者福尔摩斯先生在世界大战期间为国效力的经历。至此,60个有关福尔摩斯的推理故事全部展现在世人面前。这些故事无一例外地成为了记载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丰功伟绩的“圣经”。

主人

“如果你吃到一个鸡蛋,觉得好吃,你又何必去认识下蛋的母鸡呢?”

这是钱锺书先生的名言,但在此处情况正好相反。我们实在非常有必要深入地了解一下这位“福尔摩斯”的创造者。

阿瑟·柯南·道尔,英国人,歇洛克·福尔摩斯故事的着作权人。

1895年5月22日,阿瑟·柯南·道尔出生在英国爱丁堡。道尔家族是一个兴旺的天主教家族。他的祖父约翰·道尔(1797—1868)是知名的政治讽刺漫画家,笔名“H.B.”。约翰有7个孩子,不过有2个孩子不到成年便夭折了。5个孩子中詹姆斯·道尔(1822—1892)、理查德·道尔(1824—1883)和亨利·道尔(1827—1892)也都是成功的艺术家。特别是理查德,当时极富艺术声望。最小的儿子查尔斯·阿尔塔蒙·道尔并没有走上艺术道路,一生不得志,境遇坎坷。但是,查尔斯的儿子柯南·道尔却成为世界上最知名的人物之一。约翰的女儿名叫安妮·玛莎·道尔(1821—1899),家人称为“安妮特”。

柯南·道尔早年在本地一所学校就读。小时候他便将大量时间用在阅读上,涉猎丰富。在自传《回忆与冒险》中,他写道:“据说,图书馆委员会曾经为我的事情开了一个特别会议,会上通过了一项内部规定,要求借阅者每天换书不得超过三次。”他也喜欢街头粗野的生活,常常打架,而且总能成为胜利者。母亲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虽然经济不宽裕,她还是决定将儿子送到一所好学校读书。父亲查尔斯要求儿子必须进入天主教会学校。最终,柯南·道尔于1868年进入斯通尼赫斯特就读。

斯通尼赫斯特是一家知名的英国耶稣会士寄宿学校,向来以管理严格着称。柯南·道尔后来并不喜欢回忆这段寄宿学校的生活。头两年,他在霍德的预备学校读书。这期间他思家心切,总是闷闷不乐。后来进入本校,那里教育更为严厉,甚至用中世纪的条款约束学生。课程也相当枯燥,包括三角、算术、语法、句法、诗歌、修辞等等。柯南·道尔当时以阅读诗歌和法国小说为乐,对这些课程则根本提不起兴趣。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柯南·道尔产生了逆反心理,尽其所能想打破这种束缚。他与男生打架,与镇上的女孩调情。结果,他多次受到惩罚。学校相信惩罚能改变学生。最常用的体罚方式就是用橡胶棒在每只手上打9下。打了之后手上往往青一块紫一块,就连开门、拿笔这样的动作都难以完成。如果情节严重,那么体罚的工具就会升级成桦树鞭。

在斯通尼赫斯特的学习过程中,他对文学的兴趣与日俱增。他喜欢梅恩·里德的小说。这并不奇怪,里德的冒险故事深受当时青少年的欢迎。他也喜欢上华尔特·司各特的历史罗曼史小说。司各特是历史小说的首创者,柯南·道尔日后创作历史小说,并且意图在此领域留名青史也与崇拜司各特有关。此时他最热衷的是托马斯·巴宾顿·麦考利的作品,包括他的诗歌。他也动笔写诗,觉得自己不仅很享受写诗,而且确实擅长此道。在学校的最后一年,柯南·道尔成为了校刊的主编。他还将自己写的诗和剧本寄给巴黎的叔公——着名的新闻记者迈克尔·柯南。叔公在读了作品后,写信给道尔的母亲:“毫无疑问,他具有这种才能,我在字里行间中看到独创的新意和富有想象力的发挥。”

柯南·道尔后来宣称自己在斯通尼赫斯特时期是一个成绩中等的学生,老师们对他都不太看重。不过从老师们给他父母的信中却可以看出,大部分老师对柯南·道尔的评价都很高。在学业完成之后的更高一级入学考试中,柯南·道尔的成绩也非常不错。也就是说,他完全可以进入一所大学深造,但是父母和老师们都觉得他年纪尚小,因此学校建议他去奥地利福尔德克希教会公学就读一年。

奥地利的学习生活要比斯通尼赫斯特轻松很多。那里有温暖的宿舍和可口的饭菜。这时他接触到了埃德加·爱伦·坡的作品,包括《莫格街谋杀案》、《金甲虫》等。在奥地利,最奇怪的一桩事情要数柯南·道尔入选学校乐队。他身强力壮,被选中吹低音大号。

虽然柯南·道尔在文学上的才能被家人接受,但是面对家中捉襟见肘的经济状况,他需要做的应该是如何挣钱补贴家用。于是,家庭成员一番讨论之后,建议他去爱丁堡大学就读医学专业。因为凑不出学费,柯南·道尔决定申请一项奖学金。他成功获得了奖学金的名额,但是阴差阳错,钱已经给了别人。无奈之下,他接受了一笔数量较少的资助,进入了爱丁堡大学。

1885年,柯南·道尔获爱丁堡大学医学博士学位。几经周折,他开始经营私人诊所。这一年的一天,柯南·道尔的好友威廉·派克医生请他为一个年轻病人会诊。这病人名叫杰克·霍金斯。诊断结果是脑膜炎,已经回天乏力。这个年轻人住在一处出租公寓里,同住的还有他的母亲和姐姐露易丝。但是因为他的病,房东不愿意他们继续居住。一家三口无家可归,派克医生建议他们搬去柯南·道尔的诊所,这样一来也可以为柯南·道尔增加一些收入。几天之后,杰克·霍金斯去世了。

姐姐露易丝对弟弟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柯南·道尔十分钦佩。二人互生爱慕之情,一个月便订了婚。同年,两人喜结连理,还去爱尔兰度蜜月。道尔的母亲感到有些沮丧,因为她想让孩子找个富裕的人家。不过,柯南·道尔很喜欢自己的妻子,称呼她为“图意”,说她是“一个非常温柔、和蔼的女孩”,“没有人会拥有比她还温柔、和蔼的伴侣”。露易丝富有同情心,不喜欢抛头露面。

事实证明,作为医生的柯南·道尔相当“杯具”。他整天坐在诊所内无所事事,没有一个病人上门。有一天,来了一个人,咳嗽着进了诊所。正当柯南·道尔打算为他诊断的时候,来人却解释说,自己是来收煤气费的。几乎整个秋天,他都坐在诊所里等待病人上门。他回忆说:“每当晚上,病人上门的希望全部破灭,我便锁上屋子的门,出去走上几英里发泄自己的精力。有时候,直到破晓才回家。”

侦探小说有今日之成就,必须要感谢当时大英帝国公民之强健体魄。柯南·道尔经营的诊所门可罗雀。生活所迫,他不得不另谋出路。自幼热爱文学,视爱伦·坡为偶像的他选择了创作侦探小说。从此,医学界少了一个蹩脚的落魄博士,侦探领域多了一个划时代的不朽英才。

结婚后,夫妇俩买了一本很大的剪贴簿,用来贴剪报、写笔记。在柯南·道尔的笔记中出现了这样一些句子:“我读了加博里奥的侦探小说《勒考克侦探》,还有一个杀死老太太的故事,老太太的名字我忘了(他查过之后,添上《勒鲁菊血案》),都写得很好,就像威尔基·柯林斯的作品,比柯林斯的还要好。”

还有这样一些零碎的句子:“大衣的袖子、裤管的膝盖部分、拇指与食指的皮肤硬化、靴子——其中任何一项都能给予我们线索。如果所有这些加起来,不可能描绘不出真实而又完整的画面。”

看得出,柯南·道尔开始构思侦探小说了。

1886年初,柯南·道尔着手创作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一团乱麻》,两个主人公叫做歇里丹·霍普和奥蒙德·夏克。最后的稿子定名为《血字的研究》,主人公也变成我们熟悉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和约翰·华生(华生医生的名字来源于柯南·道尔的一位好友詹姆斯·华生)。

1886年4月底,小说终于完成了。柯南·道尔把它寄给了《康希尔杂志》。一个月后,杂志编辑回信说小说无法发表,对于一期杂志来说它太长了,建议送到出版社去。

于是柯南·道尔又将稿子寄到阿罗·史密斯出版社。回信虽然彬彬有礼,却断然拒绝,认为小说的水平对于他们这样的着名出版社来说是不够格的。

医生没有灰心,又把稿子寄到费雷德·沃恩出版社,同样不被赏识。

柯南·道尔在写给母亲的信中表示极其沮丧,但他仍然坚信自己的小说会开花结果。他找上了沃德·洛克出版社,事情似乎有了转机。出版社的主编贝坦尼教授没空读这些“小作品”,不过他的妻子却是位文学爱好者,常常代替丈夫阅读新人的作品。她用了一个晚上就读完了《血字的研究》。

第二天,她跑到丈夫的办公室,喊道:“这是个天生的小说家!你想象不到他的小说有多棒!”

几天后,教授读完《血字的研究》,感觉也很不错,便向董事征求意见。当时还没有“侦探小说”这一名词,于是董事会把它定位为“廉价文学”,并觉得会有人愿意读它。于是,出版社写信告诉柯南·道尔,作品会在下一年出版,并为这次以及以后可能的出版支付了25英镑稿酬。

这个条件实在太苛刻,对于小说的定位也叫柯南·道尔很不高兴。但是,他别无选择,只得接受。1887年冬,《血字的研究》在《比顿圣诞年刊》上登载了。如今这份年刊成为了收藏家的至爱,已知存世量仅三十余册,一本品相良好的年刊评估价格高达十五万美元以上。

后面的故事就不用多说了,因为柯南·道尔的经历从此和福尔摩斯的经历合二为一。我们只需要了解两点:

第一,《血字的研究》稿费为25英镑;到了《冒险史》,变成了每篇50英镑;《回忆录》的报酬则是12篇1000镑;据说,《归来记》之后的稿费,曾经达到了每个单词1英镑!要知道,当时的英镑是绝对的硬通货,1镑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80英镑!

第二,1902年,阿瑟·柯南·道尔被大英女王赐封为“爵士”,理由是他为政府在南非的战争进行了辩护。但是,在这个封爵的过程中,福尔摩斯的影响力究竟发挥了多大的作用,谁也说不清。

妻子露易丝为柯南·道尔生下了一儿一女,可惜儿子金斯利不到30岁便去世。1906年,露易丝去世。1907年,柯南·道尔与珍妮·莱基结婚。莱基为柯南·道尔生下了小儿子阿德里安·柯南·道尔。父亲非常宠爱阿德里安,把几乎所有的财产和全部着作权都留给了小儿子。

晚年的柯南·道尔成为了“唯灵论”的坚定拥护者,他四处讲演推销自己的观点。

1930年7月7日,伟大的阿瑟·柯南·道尔爵士与世长辞,享年71岁。在爵士的墓碑上,清晰的字迹准确地概括了他的一生:“真实如钢,耿直如剑。”

不朽

据不完全统计,至今为止,福尔摩斯的仿作大约有一万篇(部);各类影视作品超过3000集;而有关福尔摩斯现象的各类评论,更是难以计数。在西方,有一门学科名为“福尔摩斯学”,专门进行与福尔摩斯相关的各类研究,这在侦探小说领域是绝无仅有的。

在欧洲,在美国,在日本,在世界每个角落,都有专业的福尔摩斯迷俱乐部,经常举行各类活动。在这些福尔摩斯迷中,有丘吉尔、罗斯福、戴高乐这样可以决定世界命运的超级人物。有了以上这样强力的支持,最伟大的侦探福尔摩斯当然可以把侦探小说的火种播撒到全世界。

何以不朽

为什么是福尔摩斯?为什么不是另外一位侦探在另外一个时间将侦探小说发扬广大?我想,除了文本和文笔这些无须多言的因素之外,时代背景在这里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尽管在活动时间上并不完全重合,但毫无疑问,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无疑是维多利亚时代最完美的代言人。

那么,那个时代又意味着什么呢?

1837年,一位天真烂漫的18岁少女荫袭了英国王位。维多利亚女王(1819—1901)全名亚历山德丽娜·维多利亚。父亲肯特公爵爱德华是乔治三世国王第四子,母亲是德国萨克森-科堡-萨尔菲德公国的维多利亚郡主。1840年,她和表弟萨克森-科堡-哥达家族的阿尔伯特结婚。

维多利亚时代被史学家称为黄金时代。当时,全世界大约四至五亿人(相当于当时全球人口的1/4)都是大英帝国的子民;其领土面积则有约3000万平方公里,是世界陆地总面积的20%。从英伦三岛蔓延到冈比亚、纽芬兰、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马来西亚、香港、新加坡、缅甸、印度、乌干达、肯尼亚、南非、尼日利亚、马耳他以及无数岛屿,地球上的24个时区均有大英帝国的领土。因此,英帝国也被称为“日不落帝国”。

此时,正值英国工业革命完成、工厂制度确立之际。工业化促进了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从主要经济发展指标来看,1848年英国铁产量已超过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总和,煤占世界总量的2/3,棉布占1/2以上。1851年,英国国民生产总值为5.23亿镑,到1870年增至9.16亿镑。就人均国民收入的横向比较而言,19世纪中叶英国人均国民收入为32.6镑,法国为21.2镑,德国为13.3镑。

维多利亚时代也是文化大繁荣的时期。人们买画,看画,读有关绘画的书籍,并为艺术而争论,其热烈的情形前所未有。这一时代中,大多数画家的生活比以前和以后画家的生活都过得好。艺术期刊大量出版,私人画廊大批出现。文艺作品,诸如诗歌、小说等也同样受到追捧,出现了很多大文豪。“血液中的这种艺术成分很容易具有最奇特的遗传形式。”福尔摩斯在《希腊译员》中如是说。他爱好拉小提琴,听音乐,祖母又是法国画家威尔奈的妹妹。华生在还没有完全了解福尔摩斯的时候轻率地下结论说他没有文学知识,但是后来证明福尔摩斯引经据典都是信手拈来。他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化产物,本身更是这个时代的文化缩影。

综上所述,福尔摩斯出现在这个时代,就已经注定了他会成为传奇。他已经不仅仅是一位侦探,不仅仅代表着理性和严谨,他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产物,是繁荣、富足、安定、理想主义的象征。读者也许会忘记福尔摩斯处理过的某桩事件,但那疾驰而过的四轮马车、那彻夜长明的煤气灯、那刚刚进入民众视野的电报和火车……这些,是任何人都无法忽略的。

每个中国人都以大唐盛世为荣耀,每个中国人都有“梦回唐朝”的理想;福尔摩斯对于英国人、对于西方世界、对于侦探小说而言,就是“盛唐”,就是一种无限怀念又注定无法复制的情节。

因此,福尔摩斯必然是不朽的。

后果

福尔摩斯的故事,对于以后西方侦探小说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毫不夸张地说,之后任何流派的侦探作品,都是按照柯南·道尔设定的路线前行的。

福尔摩斯的故事设定了三种模式,概括为:以“谜”为本;以“国”为本;以“人”为本。

以“谜”为本最易理解,即侦探小说的核心在于谜团的设置和解答。之后出现的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所有作品、日本本格和新本格派作品,以及今天《达芬奇密码》一类作品,都是本着这个原则进行创作的。

以“国”为本的“国”是指广义上的社会背景。我们不难发现,福尔摩斯的经历大多与时代及社会背景有关——当权者的隐私、金钱的交易、道德的背叛、伦理的谴责……在谜团背后,起决定性因素的往往是人性的善恶。而柯南·道尔也格外注重对于人性的揭露。这一点在以后西方冷硬派和日本社会派的作品得到了最好的展现,前一个流派甚至发动“黑色革命”,终结持续了三十年的黄金时代。

以“人”为本主要体现在对于福尔摩斯个人英雄主义的渲染。他的智慧、勇气、思想,甚至是他的缺点,无一不对读者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对于主人公的着力刻画在以后的侦探作品中是再常见不过的,很多创作者甚至以自己的人物拥有更多的怪癖而沾沾自喜。用广义的概念来衡量,这种以“人”为本的精神在“007系列”和好莱坞大片里几乎被用滥了。

福尔摩斯的伟大在于,他几乎没有给后来的作家留下哪怕一丁点儿活动的空间,基本上穷尽了所有侦探小说的创作方向。可是谁又敢表示不满呢?人家可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啊!

基于这些,在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拷贝”福尔摩斯成为所有创作者唯一的命题。于是乎,我们看到了一个属于“福尔摩斯们”的侦探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