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好多事想告诉你。但开始讲之后,我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懂的是那么少。我是指事实和数据,关于我们如何在这座城市生活的确切信息。这本是威廉的工作。报社派他来这里采访,每周要交一篇报道。历史背景、风土人情、整体概况。但是我们没看到多少,对吧?几篇短新闻之后就没动静了。可要是威廉都做不到,我又哪敢指望自己做得更好呢。我完全不知道这座城市是如何运转的,即使我去调查,也可能会花很长时间,长到等我查出来的时候,整个情况早就变了。比如,蔬菜种在哪里,又是怎样运到城里来的。我无法回答,也从未遇到过任何能回答的人。人们会谈起西部腹地的农业区,但这并不意味着确有其事。这里的人什么都谈,尤其是那些他们一无所知的事。让我觉得奇怪的倒不是一切都在分崩离析,而是居然还有那么多东西在。一个世界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消失,比你想象的要长得多。生活仍在继续,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闹剧的见证者。没错,学校已经没了;没错,最后一部电影放映是五年前;没错,葡萄酒现在很稀罕,只有富人能买得起。但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生活吗?任一切消失,看看还剩下什么。也许这才是最有意思的问题:看看一切都消失以后会发生什么,看看我们能否生存下来。
结果可能会很奇怪,而且往往与你的期望背道而驰。彻底的绝望可以与最惊人的发明并存;混乱和繁盛合二为一。因为剩下的东西太少了,所以几乎没有什么会被扔掉,一度被弃如敝屣的东西现在都有了新用途。这都是新思维方式的功劳。物资稀缺会促使你积极寻求新颖的解决办法,你会发现,自己竟愿意接受那些以前根本想不到的点子。就拿人体垃圾来说吧,实打实的人体垃圾。管道系统已经形同虚设。水管锈蚀,马桶破裂漏水,排污系统基本上已经废弃。但是,市政府没有让人们自寻出路,随处倾倒粪便——这很快就会引发混乱和疾病——而是精心设计了一项复杂的制度,给每个社区派了一支夜间清粪队。他们每天上街巡逻三次,推拉着生锈的破车,隆隆地走在裂开的人行道上,摇铃示意附近的人们出来,往粪罐里倾倒便桶。当然,臭味让人无法忍受,所以这个制度刚实行时,只有犯人愿意干——他们面临着一个不太光彩的选择:如果接受便可获得减刑,拒绝则会延长刑期。不过,后来情况出现了变化,清粪工现在拥有了公务员的身份,还分到了不逊于警察的住房。我觉得这样挺合理。要是从这种差事里捞不到好处,谁会愿意去做啊?这只能说明,在某些情况下,政府的效率可以很高。比如尸体和粪便——在消除健康隐患的问题上,我们的官员颇有古罗马的组织风范,堪称思维清晰和雷厉风行的楷模。
不过,这还不算完。清粪工收走粪便后,不会随便处理掉。粪便和垃圾已经成了重要的资源,随着煤炭和石油储量已降至岌岌可危的水平,它们为那些我们还能生产出的东西提供了大量能源。每个普查区都有自己的发电站,完全靠排泄物运转。汽车行驶、房屋取暖——全都要靠这些发电站生产的甲烷。我知道,你可能觉得可笑,但在这里,没有人会拿这个开玩笑。粪便是很严肃的事情,任何被抓到在大街上倾倒粪便的人都会被逮捕。要是再犯第二次,就会被直接判处死刑。这样的制度下,没有人敢胡闹。人家顺从地接受了这种要求,而且很快就会不假思索地照做。
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如果你想要在这里撑下去,必须得有办法赚钱,不过,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已经所剩无几了。没有人脉的话,连最低微的政府职位(如办事员、看门人、转换中心员工等)都申请不了。城里各种合法不合法的行业(安乐死诊所、黑市商贩、幽灵房东)也一样。除非你之前就认识某个人,不然根本搭不上话。因此,对于最底层的人来说,拾荒是最常见的办法。这就是没有工作的工作,我估计有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的人都在干这个。我自己做过一段时间,很简单:一旦开始,几乎就停不下来。拾荒会让你筋疲力尽,你根本没时间考虑别的事。
拾荒者大致分为两类:捡垃圾的和拾破烂的。前者比后者多得多,如果你努力工作,每天辛苦十二到十四个小时,就有一半的概率活下去。市政垃圾处理制度已荒废多年。取而代之的是私营垃圾代理商,瓜分了整个城市——每个普查区都有一家——从市政府手中购得了各地区的垃圾收集权。要想捡垃圾,你首先得获得垃圾商的许可——必须每月为此付费,有时甚至会占到你收入的一半。无证上岗确实让人心动,但也极其危险,因为每个垃圾商都会派出巡视员,对看到的捡垃圾者随意抽查。如果拿不出相关证件,巡视员便有权依法罚款,交不起钱就会被抓起来。这就意味着,你会被流放到城西的劳改营——在监狱里蹲上七年。有些人说劳改营的生活比城里好,但这只是臆测。有些人甚至故意被捕,但后来再也没人见过他们。
假设你是正式注册的捡垃圾人员,并且证照齐全,你就可以尽可能地多捡,把它们送到附近的发电厂换钱。那里按磅收购垃圾——单价微不足道——然后倒入处理罐中。运输垃圾的首选工具是手推车——跟咱们那边的购物车差不多。事实证明,这种带轮子的金属筐很坚固,而且与其他东西相比,毫无疑问要更加省时省力。车要是再大点,装满后推起来会很费力,要是小点儿,又要来回跑很多趟。(几年前,有人甚至还就这一主题出了本小册子,证明了这些假设的正确性。)因此,手推车非常紧俏,每个捡垃圾业新人的首要目标都是能有钱买一辆。这可能会花上好几个月,甚至是好几年——但没有手推车根本没法干。这一切中隐藏了一个致命的平衡。因为这份工作报酬微薄,所以你攒不下什么钱——如果你攒下了,那通常意味着你省下了某种必需品:比如说食物。可不吃东西又没力气工作,那就更赚不到买手推车的钱了。你明白问题出在哪儿了吧?你工作越努力,身体就越弱;身体越弱,工作就越累。但这还只是开始。就算你弄到了一辆手推车,也还得好好保养它。因为街道会对推车造成损害,尤其是车轮,你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但是,即使你把这些都做到了,也还有项额外的义务,那就是永远不要让推车离开你的视线。手推车已经变得如此贵重,所以小偷格外垂涎——没有比弄丢了手推车更惨的了。因此,大多数拾荒者还要购买一种被称为“脐带”的系绳装置——其实就是绳子、狗绳或链子,一头绑在腰上,另一头绑到车上。这样虽然不方便走路,但费这点事是值得的。由于手推车颠簸行进时,链条会发出声响,所以拾荒者常被称为“音乐家”。
和捡垃圾的人一样,拾破烂的人也要经过同样的登记流程,也要接受随机检查,但工作性质是不同的。捡垃圾的人捡的是没用的废物;拾破烂的人拾的是可以回收利用的特定商品和物料,虽然他可以随意处置自己找到的东西,但通常会卖给城里的“复活代理人”——也就是私营业主,他们会把这些鸡零狗碎的旧物改造成最终能在市场上公开售卖的新商品。这些代理人身兼数职——废品代理商、制造商、店主——鉴于城里其他生产模式已濒临灭绝,他们成了远近最有钱、最有影响力的人,只有垃圾代理商能与之匹敌。因此,一名好的拾破烂者有可能靠这份工作过上满意的生活。但你必须要快,要聪明,知道去哪里找。年轻人通常最擅长,你很少能看到二十或二十五岁以上的拾破烂者。干不了就得尽快另谋他职,因为努力不一定就有回报。捡垃圾的是更老、更保守的一群人,他们愿意辛勤工作,因为他们知道干这行好歹能糊口——至少,拼尽全力的话。但万事都没有定数,毕竟,各级拾荒者竞争都已经白热化了。城里的东西越短缺,人们就越是什么都不愿扔。以前人们或许会不假思索地把橘子皮扔到街上,可现在很多人就把它磨成泥吃了。一件磨破的T恤、一件穿旧的内裤,一顶帽子的边檐——所有这些现在都会被存起来,拼成一套新衣服。你可以看到穿着各种奇装异服的人。每次看到穿百衲衣的人走过,你就知道,可能又有一个拾破烂的人失业了。
不过,我还是入了这行——拾破烂。而且我很幸运,入行时钱还没花光。在买了许可证(十七格拉特)、手推车(六十六格拉特)、一条皮带和一双新鞋(分别是五格拉特和七十一格拉特)之后,我手里还剩两百多格拉特。我真的很幸运,因为它给了我一定的回旋余地,在那种情况下,助力自然是多多益善。我迟早要背水一战——但眼下,我至少还能抓住点什么:一根浮木、一块船只残骸,使自己免于沉没。
刚开始,事情不太顺利。那时,我还不太熟悉这座城市,似乎老是迷路。我时常浪费时间白忙一场,凭着差劲的直觉在贫瘠的街道上乱找一通,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就算碰巧找到了什么,那也只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我唯一的办法就是碰运气,完全是无凭无据的,看到什么就捡什么。不像别人那样,我完全没办法预知要去哪里,也不清楚什么东西什么时候会在哪里。在这个城市生活很多年以后才能达到那种水平,可我只是个新手,一个无知的新移民,连从一个普查区到另一个普查区的路都不一定能找到。
不过,我也不算彻底的失败者。毕竟,我还有双腿,以及年轻的朝气支持我继续前进,哪怕前景不容乐观。我气喘吁吁地闪转腾挪,避开危险的小路和收费站,时不时从一条街冲到另一条街上,总希望能在下一个拐角发现什么了不起的东西。我也觉得不停地低头看地,搜寻损毁和废弃的东西有点古怪。一段时间之后,大脑肯定会受影响。因为所有东西都不再是它本身了。几块这个,几片那个,但都拼不到一起。不过,奇怪的是,混乱达到极限后,一切又开始重新融合了。苹果和橙子,磨成粉以后都是一个样,不是吗?一件好衣服和一件坏衣服,撕成碎片以后根本分不出来,对吧?到了某个时刻,事物会分解成泥土、尘埃或碎片,而你得到的将是某种新的东西,某种无法识别的物质微粒或结块。它是那个无处安放的世界的一块、一粒、一片:一个“它性”的密码。作为一名拾破烂者,你必须在事物陷入完全腐朽的状态前把它们拯救出来。你永远都别指望能找到完整的东西——要有也是意外,是丢弃它的那个人搞错了——但也不能把时间全花到寻找已经被彻底用烂的东西上。你游走于两者之间,留心那些仍然保持原状的东西——虽然已经不能用了。别人觉得该扔掉的东西,你必须仔细检查分析,将它复活。一条绳子、一个瓶盖、烂箱子上的一块完好的木板——这些都不该被忽略。每件事物都会分解,但不是每件事物的每个部分,至少不会同时发生。你的工作就是锁定这些完好的小岛,想象着把它们连在一起,如此这般,最终创造出新的物质群岛。你必须挽救那些还有救的东西,学会忽略其他的。关键就是要尽快地去做。
一点点地,我的收获勉强能满足需要了。当然都是些零碎,但也有些意外收获:一架碎了一块镜片的可折叠望远镜;一个弗兰肯斯坦橡胶面具;一个自行车轮;一个只缺了五个字母键和空格键的西里尔打字机;一个名叫奎恩的人的护照。这些宝贝弥补了日子的艰难,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跟复活代理人干得风生水起,再也没动过我的储备金。我想我其实可以做得更好,但我在心里设了一定的底线,一些我绝不会跨越的界限。比如,去碰死人。搜刮尸体是拾荒这行最赚钱的方向之一,几乎没有哪个拾破烂者不会扑向这样的机会。我不停地告诉自己,我就是个傻子,是个不想活了的富家娇小姐,但都没有用。我试过了。有一两次,我甚至走到了跟前——但真要下手时却怎么都没有勇气。我记得有一个老头和一个小姑娘:我在他们身旁蹲下,把手伸到尸体附近,试图说服自己这没什么。然后,一天清晨,灯罩路上,一个六岁左右的小男孩。我实在下不了手。倒不是说我为自己做出了某种重大的道德决定而自豪——我真的只是没胆量做到那一步而已。
另一件对我没好处的事,是我坚持独来独往。我不和其他拾荒者搭伴,也不想和任何人交朋友。但你需要盟友,尤其是用以保护自己免受“秃鹫”的伤害——秃鹫就是靠偷窃其他拾荒者为生的拾荒者。巡视员对这种恶行不闻不问,把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无证拾荒者的身上。因此,对于真正的拾荒者来说,这份工作就是一场大混战,袭击和反击此起彼伏,你会觉得自己随时都有可能遭遇不测。我拾来的东西平均每周被偷一次,搞得我后来甚至都开始提前计算损失了,好像它们是工作的正常内容一样。有朋友的话,我可能会少被偷几次。但长远看来似乎并不划算。拾荒者本来就是一群讨厌的家伙——是不是秃鹫都一样——他们的阴谋诡计,他们的自吹自擂,他们的谎话连篇,都让我反胃。最重要的是,我没有弄丢我的手推车。这就是我刚到城里时的生活:我还很坚强,能坚持下去;还很敏捷,必要时能迅速逃离危险。
请原谅。我知道自己时常会跑题,但要是不把这些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记下来,我觉得就要永远地遗忘了。我的脑子已经大不如前。它现在变得缓慢、迟钝、不怎么灵活了,最简单的思考也会让我筋疲力尽。无论我如何努力,它还是走上了下坡路。那些想说的话,只有在我搜肠刮肚也想不起来、绝望地以为永远也想不出来的时候才会冒出来。每天都面临着同样的挣扎,同样的茫然,同样的渴望:先是想忘记,接着又不想忘记。这种情况从来不会发生在别的地方,只会在这里,就在提起笔来要写字的节骨眼上。故事开始又停下,向前发展,然后迷失了自己,而在字词之间,那些沉默,那些逃逸、消失的语词,都再也不会出现了。
长期以来,我尽量不去回忆任何事。把思想局限在当下,我能应付得更好,能少生些闷气。记忆是个大陷阱,你懂的,我竭尽全力地克制着自己,不让思绪偷偷溜回过去。但我近来却总是往回溜,似乎每天都会多溜一点,有时甚至停不下来:想爸妈,想威廉,想你。我年轻时很野,对吧?我成长得太快了,对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别人跟我说什么,我都听不进去。现在我能想到的只有我如何伤害了爸妈,妈妈听到我要离开时哭得有多伤心。失去威廉已经够他们受的了,可现在他们又要失去我了。拜托——如果你见到我爸妈,请告诉他们我很抱歉。我需要找到可靠的人帮我做这件事,除了你,没有人指望得上。
是的,让我羞愧的事情有很多。有时,我的生活似乎就是一连串的遗憾、误入的歧途和无可挽回的错误。回首往事的麻烦就在这里。你看清了自己,震惊不已。但我意识到,现在道歉为时已晚。一切都太晚了,只能继续往前。所以,我还是继续讲吧。我迟早会试着把一切都讲出来,但事情发生的时间、第一件事是不是第二件事,或者第二件事是不是最后一件,都无关紧要。所有的事同时在我的脑海里打转,能抓住一件讲完就是胜利。如果这让你困惑,那我很抱歉。但我别无选择。我只能尽可能地如实讲述。
我没有找到威廉,她继续写道。这或许是不言而喻的。我没找到他,也从未遇到过任何知道他去向的人。理智告诉我,他已经死了,但我还无法确定。再大胆的猜测也没有证据支持,所以在真凭实据出现之前,我宁愿保持开放的心态。什么都不知道,就不会有希望,也不会绝望。最好的办法就是怀疑,在这种情况下,怀疑已经是很大的福气了。
就算威廉不在城里,也有可能在别的地方。这国家那么大呢,你知道吧,说不定他去了别的地方。据说,在西部的农业区以外还有几百英里的沙漠。我还听人说,再远还有更多的城市、山脉、矿山和工厂,广阔的土地一直延伸到另一片大洋。这种说法或许有些道理。果真如此,那威廉可能跑到其中某个地方碰运气去了。我没有忘记离开这座城市有多难,但我们都了解威廉是什么样的人。只要有一丁点的机会离开,他就能找到办法。
有件事一直没告诉你。离家前的最后一周,我去见了威廉供职的那家报社的编辑。应该是跟你告别的三四天以前。我当时之所以没提,是因为我不想再和你吵架了。情况本来就够糟了,告诉你只会毁掉我们最后的共处时光。现在别生我的气,求你了。我会受不了的。
那个编辑名叫博加特——一个秃顶的大肚子男人,穿着老式的背带裤,胸前的口袋里揣着一块怀表。他让我想起了我的爷爷:劳累过度,写字前会舔一下铅笔尖,浑身散发着一种心不在焉的善意,又似乎带着些狡猾,和蔼可亲的外表之下隐隐流露出一丝残忍。我在待客室等了近一个小时。等到终于腾出空来见我时,他扶着我的胳膊肘,把我领进了他的办公室,让我坐在他的椅子上,听我讲这件事。我差不多讲了五到十分钟后,他打断了我。威廉有九个月没发回过报道了,他说。是啊,他知道那座城市的发报机坏了,但那不是问题。优秀的记者总能想出办法把稿子发回来的——而威廉一直是他最得力的手下。所以,九个月的杳无音信只有一种可能:威廉遇到了麻烦,他不会回来了。非常直接,丝毫没有拐弯抹角。我耸了耸肩,说这只是他的猜测罢了。“别去,小姑娘,”他说,“疯子才会去那里。”
“我不是小姑娘,”我说,“我已经十九岁了,要比你以为的更会照顾自己。”
“一百岁又能怎么样呢。那地方有去无回。那是这个该死的世界的尽头。”
我知道他说得对。但我心意已决,没有什么能让我回心转意。见我这么固执,博加特便换了一种战术。“听着,”他说,“大概一个月以前,我又派了一个人过去,应该很快就会收到他的消息了。干吗不等一下呢?你都不用亲自过去就能得到全部的答案了。”
“那和我哥哥有什么关系?”
“威廉也是报道的一部分呀。要是这个记者能完成任务,就肯定能搞清楚他的遭遇。”
但这话站不住脚,博加特自己也明白。我固执己见,决心反抗他这种自以为是的家长作风。渐渐地,他似乎认输了。还没等我开口,他就把那名新记者的名字告诉我了,然后,作为最后的表示,他走到桌子后面的文件柜前,拉开抽屉,取出一张照片,上面是个年轻人。
“也许你应该把这个也带上,”他把照片扔到桌子上说,“以防万一。”
照片上是那个记者。我匆匆看了一眼,然后塞到包里,好让博加特满意。我们的谈话到此为止。这次会面很僵,谁也没有让步。我觉得博加特既生我的气,又有点佩服我。
“记得我提醒过你就好。”他说。
“我不会忘的,”我说,“等把威廉找回来,我就过来帮你回忆一下这场谈话。”
博加特似乎还有话要说,但想了想还是咽了回去。他叹了口气,双手轻轻地一拍桌子站起身。“别误会,”他说,“我不是要和你作对。我只是觉得你这么做是个错误。这是两码事,你明白的。”
“或许吧。但什么都不做更不对。这都需要时间,在搞清楚自己在说什么之前,你不应该乱下结论。”
“问题就在这里,”博加特说,“我很清楚我在说什么。”
我记得,那一刻我们握了握手,也可能只是隔着桌子盯着对方看了一会儿。接着,他带我穿过新闻室,来到大堂的电梯前。我们默默地等在那里,甚至都没有再看对方一眼。博加特踩着脚跟,一前一后地晃着身子,小声哼哼着什么。很明显,他已经在想别的事了。电梯门打开后,我走了进去,他疲惫地对我说:“好好活着,小姑娘。”但我还没来得及回答,电梯门便合上,带着我往下走了。
到最后,那张照片确实帮了大忙。我起先都没打算带上,但最后还是放到了行李中,反正拿着也不妨事。当然,我当时并不知道威廉失踪了。我本来想先去报社办事处,找到接替他的那位记者,然后再开始寻人。但一切都未能按计划进行。到了第三普查区,看到那里的情况后,我才意识到,那张照片是我仅存的线索了。那是我与威廉之间最后的联系。
那人名叫塞缪尔·法尔,但除此之外,我对他一无所知。去见博加特时,我表现得太傲慢了,连细节都没问,搞得现在都不知该从何查起了。一个名字和一张脸,就是全部的线索了。当初要是聪明点、谦虚点,我能给自己省多少麻烦啊。虽然到最后,我还是见到了萨姆,但这并不是我的功劳。纯粹是靠运气,天上掉馅饼。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久到我都想不起来到底有多久了。
刚开始的日子最难熬。我像个梦游者一样四处游荡,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甚至都不敢和别人讲话。那期间,我把包裹卖给了一名复活代理人,这使得我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都没有饿肚子,但即便是开始拾破烂以后,我也还是没地方住。无论什么天气我都睡在户外,每天晚上都换新的地方。天知道这持续了多长时间,但这无疑是最糟糕的日子,我差点儿熬不过去。最少也有两三个星期,也可能有几个月。我痛苦得无以复加,大脑似乎都停工了。我的内心变得迟钝,只剩下本能和自私。那段时间里,我遇上了很多可怕的事,至今都不知道是怎么挺过来的。我在字典大厦和马尔登大道的拐角处险些被收费站的人强奸。有天晚上,在以前的催眠师剧院中庭,有个老头想抢我的东西,结果反倒被我抢了吃的——直接把他手里的粥夺了过来,而且我丝毫都没有为此后悔过。我没有朋友,没有能说话的人,没有一起吃饭的人。要不是有萨姆的照片,我可能就挺不过来了。只要知道他在城里,我就有指望。这个人会帮你,我不断地告诉自己,只要找到他,一切都会好的。我每天都会掏出那张照片来看上一百遍。后来,照片已经变得皱皱巴巴、满是折痕,脸都认不清了。但那时,我对那张脸已经熟稔于心,照片本身其实早就不重要了。我之所以留着,是把它当成了一张护身符,一块小盾牌,用以抵抗绝望。
接着我就开始走运了。应该是我开始拾破烂后的一两个月,不过也只是估计。一天,我走在第五普查区郊外,也就是以前的细丝广场附近时,看到了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妇女,正缓慢、笨拙地推着购物车,在乱石堆上颠簸前行,但她的心思显然没有放在眼前的事情上。那天阳光特别亮,亮得让你眼花,几乎看不清任何东西。气温也高,我记得那天非常热,几乎要把人热晕了。就在那个女人终于把车推到街中央时,一群奔跑者突然从拐角冲了过来。大约有十二到十五个人,全都紧紧靠在一起,正在一边狂喜地呼喊、一边飞速狂奔着。我看到那个女人抬起头看着他们,仿佛突然从幻想中回过神来,可她非但没有赶紧让路,反而呆在了原地,像一头被汽车前灯照着的鹿一样不知所措。不知怎么的——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当时为何会那样做——我解开腰上的脐带,飞奔过去,一把抓住那个女人,在奔跑者经过的一两秒前,把她拖到了一边。真是太险了。要不是我,她可能已经被踩死了。
就这样,我认识了伊莎贝尔。不管怎样,从那一刻起,我在这座城市中的生活才真正开始。之前的一切都是序幕,是一大团我已经记不起来的踉踉跄跄、日日夜夜和心心念念。要不是因为我在街上冲动了那么一下,我跟你讲的故事将会是另一番模样。考虑到我当时的状态,我甚至都怀疑还会不会有什么故事可讲。
我们喘着粗气躺在路旁水沟里,仍然紧紧抱在一起。最后一名奔跑者消失在拐角处后,伊莎贝尔才渐渐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她坐起身,看看四周,又看看我,然后,慢慢地哭了起来。对她来说,这是个可怕的时刻。不是因为差点丢了性命,而是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儿。我为她感到难过,也有些害怕。这个骨瘦如柴、浑身发抖、愁眉苦脸、目光空洞的女人到底是谁——而我又为什么会跟她一起四仰八叉地躺在街上?她似乎有点疯疯癫癫的,所以我喘过气来以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跑。
“噢,我亲爱的孩子,”她怯生生地伸手摸着我的脸说,“噢,我亲爱的,好心的小姑娘,你受伤了。你挺身而出帮我这个老太婆,结果自己却受了伤。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我晦气。大家都知道,但他们都不愿讲出来。但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虽然没人告诉我。”
我们摔倒时,我磕在了一块石头上,血正在从我的左太阳穴往外流。但情况并不严重,也没什么可慌张的。我正准备道别离开,又突然有些不忍就这么弃她而去。我想,或许我应该送她回家,免得她再出什么别的事。我扶她站起来,又从广场的另一头把购物车推了过来。
“费迪南德肯定会非常生我的气,”她说,“我都三天没捡到东西了。再这样下去,我们都得完蛋。”
“我觉得你还是先回家吧,”我说,“至少回去待一会儿。你现在这个样子,也没法推着车子到处走了啊。”
“但是费迪南德。要是他看到我什么都没弄到,肯定会气疯的。”
“别担心,”我说,“我来跟他解释发生了什么。”
当然,我根本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但有什么东西突然控制了我,而我却无法控制它:油然而生的怜悯之心,照料这个女人的愚蠢欲望。或许那些有关救人性命的老生常谈是真的。据说,救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成了你的责任,不管你愿不愿意,你们会永远属于彼此。
我们花了近三个小时才回到她的住处。往常只需要一半的时间,但伊莎贝尔走得太慢了,一步三摇,我们到达时,太阳都快下山了。她没有系“脐带”(她说已经丢了好几天了),所以手推车时不常地就会从她手里滑出去,颠簸着溜到街上。有一次,还差点被人抢走。那之后,我决定一手抓着她的推车,一手抓着我自己的,结果更拖慢了我们的脚步。我们沿着第六普查区的边缘走,躲开了记忆大道上的那一堆收费站,然后又拖着脚步穿过金字塔路上的办公区,警察现在在那里设了营房。一路上,伊莎贝尔漫无边际、颠三倒四地跟我讲了不少她的生活。她丈夫以前是位商业广告牌画师,她说,但随着这么多企业关门或入不敷出,费迪南德已经失业好几年了。有一阵子,他酗酒很厉害——靠半夜从伊莎贝尔的钱包里偷钱来维持那种狂饮,或者靠在第四普查区的酿酒厂附近晃悠、给工人们跳舞或者讲笑话——直到有一天,挨了一群人臭揍,他就再也没出过门了。现在,他还是拒绝出门,日复一日地坐在他们的小公寓里,很少说话,也不关心他们要怎么活下去。生活的担子全都落在了伊莎贝尔的肩上,因为他认为这些小事已经不再值得他过问了。现在他只关心自己的爱好:制作微型船模,然后把它们放到瓶子里。
“那些船特别美,”伊莎贝尔说,“美到你几乎都想原谅他现在那副德行了。那么美的小船,那么精致小巧。你简直想把自己缩成一根大头针,然后爬上船,扬帆远去……”
“费迪南德是个艺术家,”她接着说,“其实以前他也一样喜怒无常。前一分钟还高兴呢,后一分钟就郁闷了,总有什么事能让他的情绪变来变去。不过你真应该看看他画的广告牌!谁都想请他,他也确实给各种商店都画过。药店、杂货店、烟草商、珠宝店、酒馆、书店,全都有。他还有自己的工作室,就在市中心的仓库区,很不错的小地方。但现在,一切都没了:锯子、画笔、一桶桶的颜料、锯末和清漆的气味。在第八普查区的第二次大清洗中,所有这些都被扫荡干净了,一切到此为止。”
伊莎贝尔说的话,我有一半都没听明白。不过,根据她字里行间的意思,加上我自己的揣测,最终了解到她有过三四个孩子,要么全都死了,要么离家出走了。费迪南德失去生计后,伊莎贝尔成了一名拾荒者。你可能会觉得,她这个年纪的女人应该会去捡垃圾,但奇怪的是,她竟然选择了拾破烂。我觉得这是最糟糕的选择。她行动迟缓,脑子不灵光,而且也没有耐力。是啊,她说,她都知道,但她用别的品质弥补了这些缺点——一项知道该去哪里的非比寻常的本事,一种在被人忽略的地方找出东西来的本能,一块在内心里莫名将她引到正确地点的磁石。她自己也解释不了,但事实上,她确实有一些惊人的发现:一整袋蕾丝内衣,她和费迪南德靠这个换来的钱已经撑了近一个月了;一根完好无损的萨克斯管;一盒未拆封的新皮带(似乎是直接从工厂流出来的,尽管最后一家皮带厂五年前就停产了);还有一本蒲草纸印刷、牛皮封面,还烫了金边的《旧约全书》。不过那是以前的事了,她说,过去六个月里,她似乎越来越差劲。她已经疲惫不堪,无法久站,心思也老是游离到工作之外。几乎每一天,她都会发现自己走在不认识的街道上,拐过街角就忘了自己在哪里,走进一个街区却以为自己是在别的地方。“你碰巧在那里,简直是个奇迹。”我们停在一个门口休息时,她说,“但那不是意外。我向上帝祈祷了那么久,他终于派人来救我了。我知道人们现在讳言上帝,但我还是忍不住要说。我每天都会想着他,晚上等费迪南德睡着后,我会向他祈祷,一直在心里跟他说话。费迪南德现在什么都不和我说,上帝就成了我唯一的朋友,也是唯一的听众。我知道他很忙,没空见我这样的老太婆,但他是位绅士,已经把我列入了他的名单。今天,他终于来看我了。他把你派到我这里,来彰显他的博爱。你就是上帝为我派来的那个亲爱的、善良的孩子,现在我要照顾你,尽我所能。再也不用露宿街头,再也不用在街上游荡,再也不做噩梦了。现在那些都结束了,我向你保证。只要我还有一口气,你就有地方住,我才不管费迪南德会怎么说。从现在起,你会有地方住、有东西吃。我要以此来感谢上帝所做的一切。他回应了我的祈祷,现在你就是上帝派给我的最亲爱的宝贝,我心爱的安娜。”